医院开具死亡证明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院开具死亡证明规定
(1)填写死亡证明书必须严肃认真,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盖有医院公章。
(2)死亡证明由负责救治的医生填写,不得由其他医师任意填写。
(3)凡可疑为非正常死亡者,需经110 判断后方可开具死亡证明书。
(4)死者必须有户口本、身份证为依据才能填写死亡证明书,否则不能开具死亡证明书。
(5)死亡证明书必须按规定填写,死亡原因用医学专业术语,命名尽量完整,不准使用外文或外文缩写,要有被调查者签名及联系电话。
(6)遇有外籍和港澳台同胞死亡者,开具死亡证明的手续同国内人士基本相同,但必须具有法定证明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并均要有110警员在场或到公证处进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