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询问笔录重点及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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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好笔录的几个要点
(一)充分了解案情,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询问也是一样的,所以在询问前我们应当充分掌握案件的以下信息:
1、熟悉案情、证据情况。了解案情是问话的重要前提,有助于办案人员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提高问话的效率。首先要查阅案卷,吃透案情,做到了如指掌。在问话前,一是对已有的证据进行深入分析,辨明真伪、价值,理清在问话中有哪些可以利用的“武器”;二是最终明确下一步要重点查清、重点印证的问题。
2、摸清问话对象的基本情况。俗话说知已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只有了解对手,知道对手的心态,才能取得制胜的先机。一是摸清问话对象的静态信息。了解其人生轨迹、职业特长、性格特点、社会关系以及是否有前科等;二是观察问话对象的面部表情、体态动作等动态信息,要从这些细微的变化中判断问话对象的内心变化,及时调整问话策略,掌握主动权;三是分析问话对象的心理。了解问话对象最关心、最担心的问题,如案件的事实和情节、案件后果、与同车人关系、与其感情最深的人等。
在充分了解案情,摸清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后列出问话提纲。问话提纲一般包括问话的目的和要求、问话的步骤和重点,寻找提破口,采取的策略和方法等,以提高问话的针对性、周密性、有效性。
(二)重视现场询问。当事人在事故现场还没有建立完备的心理防线,对相应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深入了解,此时进行询问能轻易地突破其心理防线,增加笔录的真实性。错过了现场询问,可能导致当事人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了利害关系,
或和各方已经窜供好,致使其对某些关键问题拒不承认,而且,时间越久越固执。有可能导致案件无法取得突破,使办案陷入被动。
通常在现场因为条件简陋,警力有限,我们可以通过摄像、录音等方式询问。
同时,在现场询问是应当注意以下原则:
1、单独进行,不准他人旁听,避免群众围观,对某些重大案件,应当限制当事人拨打接听手机。
2、抓住重点,快速询问。快速是现场勘查的基本要求之一,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发生拥堵的情况下,快速撤除现场显得尤为重要。所以现场询问应当做到快速询问,带着目的去询问,以发现嫌疑人的违法或者了解事故原因为重点。
(三)注重笔录的逻辑顺序,避免杂乱无章。在上文提到过我们部分的民警制作的询问笔录杂乱无章,笔者结合工作经验,总结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制作询问笔录的逻辑顺序:1、人、车的基本情况。
具体包括:询问当事司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情况、社会经历、是否曾经发生过事故、是否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情况、驾驶证号、准驾车型、驾驶经历等。询问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与当事人的关系等。询问肇事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的基本情况、型号、颜色、年检情况、安全性能、保险情况等。必要时问清被询问人家庭情况包括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询问证人时问清与当事人是否存在利害关系。
2、行程。主要内容包括:何时与何人从何处出发、目的
地、何处何时停车、更换驾驶员的情况、停车休息情况、一路餐饮情况。通过询问行程以便了解被询问人连续行驶了多久,有没有疲劳驾驶、精神状态如何。我们还可以将询问的时间再往前推,询问当事司机进入高速公路前的情况,比如说进入高速前驾车多久、午饭晚饭有没有饮用含酒精类的饮料等等。从哪里来准备到哪里去,有没有什么急事,时间上赶不赶等等。
3、事故发生前的情况。包括:问清事故发生前路段情况、天气情况、交通状况、事故车辆行驶在路面位置、车速、档位等。
4、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包括:何时发现险情、险情的具体情况、发现后采取什么措施、如何采取的措施、采取措施后车辆的具体反应、如何相撞、车辆撞击的具体部位、有无突发情况等。
5、扣问细节。针对以上的询问需要说明的细节比如:是如何判断车速的、何时开始疲劳的、疲劳的原因、疲劳的具体表现、如何判断对方车辆行驶状态等细节要仔细扣问,以便详细了解案情或者发现供述的矛盾。
6、事故发生后的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否为原始现场,现场变动的情况和原因;在现场采取了哪些保护措施;在发生事故的前后,耳闻目睹的有关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情况、报警情况、各方交谈情况等等。
三、几类高速公路常见道路交通事故的询问要点
(一)追尾道路交通事故。重点调查事故中的五个点之间的距离,即发现点、感到危险点、采取措施点、接触点和停止点,以分析追尾事故中后车的运动变化过程;追尾时前车是行驶、完全静止还是在缓慢移动;后车追尾的原因是疲劳、
超速、未保持安全车距、违法超车以及开小差、有其他小动作导致没有及时发现前车等;前车的灯光信号等防护措施情况、后车的制动性能如何。
(二)疲劳驾驶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重点调查事故发生前驾驶人的活动、休息情况;驾驶人和同车副驾驶人的驾驶过程,以固定连续驾车的时间情况;事故发生时的精神状态、身体状态、有无疾病或服用药物的情况;发现突发状况以及何时采取何种措施的情况,以对照其它证据反驳当事人的辩解。
(三)违法变更车道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重点调查变更车道前的行驶过程和变更车道的原因,是否提前打开转向灯、观察后视镜,灯光是否有效,是否发现后方、侧面车辆及变更车道时相互之间的距离,车辆是否超宽、超长。
(四)违法超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重点调查超车时据前车的距离,有无观察后视镜,是否提前打开转向灯,前车行驶速度、车道,从前车左侧还是右侧超车,与其横向距离的大小;超车过程中有无鸣喇叭和变光,超车后与被超车相距多远驶回原车道,车辆有无超宽、超长。
(五)翻车道路交通事故。重点调查翻车原因,车辆装载是否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货物是否装在合理、有无倾斜、松散和车厢两边、前后轻重不均。
(六)二次道路交通事故。重点调查第一次事故与第二次事故发生时间的间距;交通警察到达现场的情况。第一次事故当事人有无行为能力,是否按规定设置规范标志、灯光信号,是否报警,车上人员是否及时转移至安全地点;交通警察已到达现场的情况,后来人员何时发现警告标志、减速标志和示警警车,何时行驶至何距离采取了何种措施,同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