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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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办法
1 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基本要求
1.1动态量化考核内容界定
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时指对供应商的整体实力、供应份额、合同执行情况、网上报价率、奖惩等方面进行的综合量化考核。
1.2管理原则
1.2.1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原则。
1.2.2实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原则。
1.3管控方式
供应商考核实行实时跟踪评价,动态量化考核结果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汇总、统计、查询,并记入供应商档案。
2管理部门职责
2.1物资装备部负责制定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制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
开展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化采购物资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
2.2企业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制定本企业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本企
业交易供应商的动态量化考核,配合物资装备部开展集团化采购物资供应商的动态量化考核。
3考核内容和方法
3.1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工作包括:建立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实施考核、确定考
核结果及考核结果应用。
3.2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指标包括供应商的整体实力、供应份额、合同执行情况、
网上报价率、奖惩等方面。公式如下:
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得分=(整体实力评分×20%)+(供应商份额评分×30%)+(合同评分×40%)+(网上报价率评分×10%)±(供应商奖惩情况评分)
3.3考核结果的确定。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结果包括当月考核得分,当期考核得
分和综合考核得分。
3.3.1当月考核得分是指供应商在当月内5项考核指标合计得分。
3.3.2当期考核得分是指供应商在本考核年度的1月1日至本考核月度最后一天
期间,5项考核指标的合计得分。
3.3.3综合考核得分是指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考核得分,与当期考核得分的算术平
均值。
3.4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主力供应商群体、向主力供应商倾斜订
货、选择供应商、调整采购策略的重要依据。
4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的管理内容
4.1供应商整体实力考核评分(权重比例20%)。从财务资信、技术装备、质量
管理、研发能力、市场竞争程度、仓储管理、检验管理等方面考核供应商整体实力。生产商总分为100分,代理商和流通商总分为80分。
4.1.1物资装备部和企业物资供应部门组织在供应商准入及年审时,对其整体实
力进行评分。
4.1.2供应商整体实力考核得分取考核期内各企业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由信息系
统自动计算。整体实力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生产商和低于48分的代理商、流通商,各企业不得与其发生交易。
4.2供应商供应份额考核评分(权重比例30%)。讲供应商考核期内的累计合同
金额作为该供应商供应份额考核评分依据,总分为100分。同一物资品种中供应份额最大的供应商该项得分为100分,其他供应商的该项得分按其供应份额与该品种供应商最大供应份额的比例,由信息系统自动计算得出。公式如下:
其他供应商得分=100×(该供应商供应份额/该品种供应商最大供应份额)
4.3供应商合同执行考核评分(权重比例40%)。由物资供应部门组织对交易供应
商每笔合同(含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的执行情况,按质量、价格、交货期、服务4各方面的标准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供应商合同执行考核得分取考核期内各企业合同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由信息系统自动计算。
4.4供应商网上报价率考核评分(权重比例10%)。以供应商网上报价次数占向
该供应商发出询价次数的百分比率作为考核评分依据,总分为100分。供应商考核期内的网上报价率乘以100,得出其网上报价率考核得分,由信息系统紫的计算。
4.5供应商奖惩情况考核评分。对供应商为中国石化生产建设做出的突出贡献或
造成影响的程度进行奖惩评分。
4.5.1嘉奖
嘉奖在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和材料国产化、救灾抢险、原料供应、生产保障、装置抢修、新技术研发及应用等方面给予中国石化及时、有力支持,实现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供应商,根据贡献分别在动态量化考核综合评分中给予5分、10分、15分、20分的嘉奖分值。
4.5.2扣罚
对于存在违约行为的供应商,根据其违约事实及对中国石化生产建设物资供应的
影响程度,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暂停交易资格、取消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资格等处罚,同时在动态量化考核综合评分中扣减相应分值。
5检查与监督
物资装备部负责定期对企业供应商动态量化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附件
6.1生产商整体实力考核评分标准
6.2代理商、流通商整体实力考核评分标准
6.3合同执行考核评分标准
6.4嘉奖和扣罚标准
附件6.1 :生产商整体实力考核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