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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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2012)【住建部】

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2012)【住建部】
排水系统
指生活、工业污水排放,城市雨水收集、疏导等方面的排水系统设施建设情况,以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其整体功能的发展状况。
节水应用
指城市节水器具的使用和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情况,以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其整体水平的发展状况。
燃气系统
指城市清洁燃气使用的普及状况,以及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其安全运行水平的发展状况。
智慧能源
指城市能源智慧化管理及利用的建设情况,包含智能表具安装、能源管理与利用、路灯智能化管理等方面的建设。
智慧环保
指城市环境、生态智慧化管理与服务的建设情况,包含空气质量监测与服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与服务、环境噪声监测与服务、污染源监控、城市饮用水环境等方面的建设。
智慧国土
指城市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的智慧化建设情况,包含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土地资源监测、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地籍管理等方面的建设。
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
2012-12-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评定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保障体系与基础设施
保障体系
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方案
指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组织机构
指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体系和执行机构,负责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智慧建设与宜居
城市建设管理
城乡规划
指编制完整合理的城乡规划,并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制定道路交通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等具体的专项规划,以综合指导城市建设。
数字化城市管理
指建有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并建成基于国家相关标准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实现区域网格化管理。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智慧城市是基于信息化技术和智能化应用的新型城市发展模式,旨在通过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改善居民生活品质,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为了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在国家层面制定和推广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智慧城市试点指标体系需要考虑如下几个方面:一、基础设施建设指标:1.信息通信网络:包括覆盖范围、传输速度、信号质量和安全性等指标,要求城市建立高速、稳定、安全的信息通信网络,为各类智能设备提供可靠的连接支持。

2.物联网设施:包括传感器、无线通信设备、云平台等指标,要求城市建设广泛分布的传感器网络,实现对城市环境、交通、能源等各个方面的感知和传输。

3.数据中心:包括数据存储、计算能力和数据安全等指标,要求城市拥有高效、可靠的数据中心,实现大数据的存储、处理和分析。

二、智慧城市管理指标:1.政府服务:包括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政务服务热线等指标,要求政府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渠道,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城市治理:包括行政审批、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指标,要求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实现数字城市管理。

3.公共交通:包括公交车辆智能调度、交通信号控制、智能停车等指标,要求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减少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

三、智慧城市应用指标:1.智能交通:包括交通信息系统、智能交通管理、车联网应用等指标,要求实现交通信息共享和智能化交通管理,提升交通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2.智慧能源:包括能源监测、能源管理、智能用电等指标,要求实现城市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和高效利用,推动能源的智能化管理和应用。

3.智慧环保:包括环境监测、废物处理、绿色建筑等指标,要求实现城市环境的智能化管理和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4.智慧社区:包括社区信息化、社区服务平台、社区公共设施智能化等指标,要求营造智能化、便捷化和便于居民参与的社区环境。

四、智慧城市评价指标:1.影响力评价:包括智慧城市的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评价,要求从综合的角度评价智慧城市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贡献。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评价指标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基础设施建设: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网络
覆盖率、数据中心建设、智能交通、智能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
程度。

2. 公共服务水平: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行政
管理、公共安全、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提供水平。

3. 城市治理能力: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城市
规划能力、环境管理能力、水资源管理能力等城市治理的能力。

4. 数据资源利用: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数据
收集和利用的能力,包括数据开放程度、数据集成能力、数据隐私保
护等。

5. 社会参与能力: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社会
各界参与程度、用户体验满意度等。

6. 可持续发展:评价城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标包括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指标。

以上指标主要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治理、数据资源、社
会参与和可持续发展等多个方面来评价国家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情况。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智慧城市建设是指利用信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手段,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便利服务为目标,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新型城市模式。

为了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智慧城市建设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一、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标准1. 通信网络标准:包括宽带网络、无线网络等,要求网络覆盖全城,提供高速、稳定的网络服务。

2. 数据中心标准:要求建设安全可靠、高效节能的数据中心,能够支持大规模数据存储和处理。

3. 物联网标准:要求建设统一的物联网平台,实现物联设备的互联互通,提供智能化的服务。

二、智慧城市管理标准1. 城市规划标准:要求将智慧城市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合理布局智慧设施,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

2. 数据共享标准:要求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

3. 安全保障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保护城市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

三、智慧城市应用标准1. 智能交通标准:要求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实现交通信号控制、智能停车管理等功能,提升交通效率。

2. 智慧能源标准:要求建设智能能源管理系统,实现能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推动可持续能源发展。

3. 智慧环保标准:要求建设智能环境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空气质量、噪音等环境指标,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四、智慧城市评估标准1.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要求建立科学的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城市的智慧化水平和发展情况。

2. 智慧城市评估方法:要求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法,通过数据采集和分析,对智慧城市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

以上是智慧城市建设标准的一些要点,具体实施时还需要根据不同城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求。

惟独制定和遵守标准,才干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人们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城市生活。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智慧城市指标体系一、引言智慧城市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城市为载体,通过数据采集、信息传输、智能决策等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优化城市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城市形态。

智慧城市的建设涉及多个领域和指标,本文旨在构建一个全面的智慧城市指标体系,以供参考使用。

二、基础设施指标1·智能交通指标a) 道路通行能力b) 车辆识别技术覆盖率c) 交通拥堵指数d) 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2·信息通信网络指标a) 宽带覆盖率b) 移动互联网普及率c) 公共无线网络覆盖范围d) 云计算服务可用性3·智慧供水指标a) 水资源管理智能化水平b) 输水管网安全性能c) 水质监测覆盖率d) 水费及供水服务收费智能化程度 4·智慧能源指标a) 能源消耗效率b) 可再生能源利用率c) 电力网络智能化程度d) 节能与环保政策实施情况三、公共服务指标1·智慧教育指标a) 教育信息化覆盖范围b) 学校教育资源智能化利用率c) 网络教育资源开放性与共享性d) 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体系2·智慧医疗指标a) 电子病历普及率b) 医疗机构信息化程度c) 医疗资源共享水平d) 远程医疗服务普及率3·智慧社区指标a) 社区信息化建设水平b) 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网络化程度c) 社区公共设施智能化利用率d) 社区安全监控系统覆盖范围四、城市治理指标1·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指标a) 数据采集覆盖范围b) 数据质量评估体系c) 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系统可用性d) 数据共享与开放程度2·社会信用管理指标a) 企业信用评价体系b) 个人信用信息采集与管理c) 信用惩戒与奖励机制d)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3·公众参与指标a) 公众意见征集与参与机制b) 公众信息获取渠道覆盖率c)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与决策程度d) 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机制附件:1·智慧城市指标统计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智慧城市:智慧城市是指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智能化与信息化,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种城市模式。

智慧城市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智慧城市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智慧城市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智慧城市是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核心,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城市发展转型升级的新型城市模式。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智慧城市项目逐渐成为各地发展的重点和热门话题。

然而,在实施智慧城市项目的过程中,管理专项资金成为了一个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为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智慧城市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智慧城市项目管理智慧城市项目属于复杂的系统工程,其管理需要制定完善的规划和管理流程。

首先,建立统一的智慧城市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工作。

其次,明确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时间表。

同时,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项目方案,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在智慧城市项目管理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沟通。

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合作,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并树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项目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做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利用。

二、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是推动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的重要支撑。

为了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科学性,需要有严格的管理办法。

首先,建立健全资金申请和审批制度,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条件。

资金的申请应具备明确的项目需求和可行性研究,同时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实现资金的多元化来源。

其次,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报告制度,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核查。

严禁将专项资金挪用于其他用途,确保资金的合理和规范使用。

三、智慧城市和专项资金管理的挑战虽然智慧城市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可以带来诸多好处,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智慧城市项目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协调工作存在一定难度。

因此,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智慧城市的发展。

其次,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着腐败和滥用的风险。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惩罚和问责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智慧城市是指通过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思维进行城市管理和服务提升的新型城市模式。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的出台,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本文将重点探讨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的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智慧城市管理办法的制定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是在我国推进城市现代化和信息化的背景下,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服务质量而制定的法规性文件。

该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城市数据资源管理:智慧城市建设重点依托数据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规定了城市数据的收集、管理和使用方式,保障了数据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 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智慧城市的建设需要依靠现代化的信息网络和设备。

该办法规定了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包括网络覆盖、设备更新等内容,以确保城市的信息化基础能够支撑起智慧城市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城市管理服务优化:智慧城市建设旨在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

在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中,对于城市交通、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服务进行了规范和指导,以提高城市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二、智慧城市管理指标的要求除了制定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外,住建部还提供了智慧城市管理指标,用于评价和指导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进展。

1. 信息化覆盖程度:智慧城市建设的关键在于信息化的覆盖程度。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指标要求各地区智慧城市建设时,要全面考虑信息化应用在生活、工作、交通、环保等方面的覆盖情况,以及信息化设施的更新和维护情况。

2. 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智慧城市的核心是数据资源的开放与共享。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指标要求各地区要建立健全的数据开放与共享机制,提供开放的数据接口,促进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之间的数据共享合作,加强数据的应用和挖掘。

3. 城市服务水平提升: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是提升城市服务水平。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指标要求各地区要依托智慧城市管理系统,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的城市服务,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智慧城市治理指标评价标准

智慧城市治理指标评价标准

智慧城市治理指标评价标准智慧城市治理指标评价标准是衡量一个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依据。

本文从基础设施建设、网络通讯与数据传输、公共服务与便民服务、社会安全与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与绿色出行、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智慧教育与文化传承等七个方面探讨智慧城市治理指标评价标准。

基础设施建设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考察城市网络设施、数据中心建设、网络安全等方面。

具体指标包括:城市网络覆盖率、网络速度和稳定性、数据中心建设规模和水平、信息安全管理水平等。

网络通讯与数据传输在网络通讯与数据传输方面,关注网络速度、数据传输质量以及网络安全等方面。

具体指标包括:光纤入户率、移动宽带用户数、网络速度测试值、数据安全防护水平等。

公共服务与便民服务在公共服务与便民服务方面,主要从公共服务设施覆盖范围、服务品质、便民服务设施覆盖范围等方面进行评价。

具体指标包括:公共服务设施数量与分布、服务时间、服务满意度、便民设施的种类与覆盖范围等。

社会安全与应急管理在社会安全与应急管理方面,主要考察社会安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以及应急响应速度等方面。

具体指标包括:社会治安状况、消防安全水平、应急预案完善度、应急救援队伍数量与能力等。

环境保护与绿色出行在环境保护与绿色出行方面,重点考虑环境保护措施、绿色出行比例以及垃圾分类效果等方面。

具体指标包括:环保投入占GDP比例、绿色出行方式占比、垃圾分类覆盖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等。

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在经济发展与产业升级方面,主要关注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升级战略以及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

具体指标包括:GDP增长率、第三产业占比、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及产值占比、创新驱动发展指数等。

智慧教育与文化传承在智慧教育与文化传承方面,主要从智慧教育设施覆盖范围、教育质量、文化传承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具体指标包括:数字化教育资源覆盖率、在线课程数量和质量、教育信息化水平、文化遗产保护状况等。

总结智慧城市治理指标评价标准是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需要从多个角度全面衡量。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附件1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

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1.基本概况.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

可行性分析。

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

创建目标和任务。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智慧城市的概念应运而生。

智慧城市旨在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的智能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竞争力。

然而,要评估一个城市是否达到了智慧城市的标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全面、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智慧城市的概念与内涵智慧城市是指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城市的运行和管理进行智能化的感知、分析、决策和优化,从而实现城市的高效运行、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升。

智慧城市涵盖了城市的各个领域,包括交通、能源、环境、医疗、教育、政务等,通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打破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

二、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性建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可以为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提供科学的依据。

通过对城市各项指标的评估,可以明确城市的优势和不足,为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参考。

其次,它可以促进城市之间的竞争与合作。

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作为城市之间比较和竞争的标准,激发城市的创新和发展动力。

同时,也可以促进城市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

最后,它可以提高居民对城市发展的满意度。

通过评价指标体系,可以了解居民的需求和期望,推动城市的发展更加贴近居民的实际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三、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构建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应基于科学的理论和方法,能够准确反映智慧城市的内涵和特征。

指标的选取应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数据的采集和计算应具有可靠性和准确性。

2、系统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应涵盖智慧城市的各个方面,包括基础设施、应用服务、管理创新、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形成一个完整的系统。

各个指标之间应相互关联、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应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指标的定义应清晰明确,数据的采集应简便易行,计算方法应简单易懂。

智慧城市指标标准体系

智慧城市指标标准体系

智慧都市指标体系1.0智慧都市是指综合运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协同化”为重要特性,通过对都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高都市运营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和谐、资源更加节约可持续发展都市。

智慧都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产物,是工业化、都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必然趋势。

建设智慧都市,实现以“智慧”引领都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增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区域发展理念和都市管理模式。

因而,在前期研究基本上,特制定《智慧都市指标体系1.0》(如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有关阐明《智慧都市指标体系1.0》重要是基于都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都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因素综合而成,目重要是为了较为精确衡量和反映智慧都市建设重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高都市竞争力、增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照。

有关指标拟定重要本着如下原则:一是指标具备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以便和科学;二是指标具备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备可比性,不同都市间、都市不同历史阶段可依照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备可扩展性,可依照实际发展状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依照以上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都市建设重要内容,“指标体系”重要可分为智慧都市基本设施、智慧都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都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都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都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涉及19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都市基本设施指保障智慧都市各项功能畅通、安全、协同运作有关基本设施。

重要涉及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

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宽带网络在都市中覆盖比例。

涉及4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

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顾客之间完全以光纤作为传播媒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1.28•【文号】建办科[2013]5号•【施行日期】2013.01.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3]5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交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在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的基础上,我部组织开展了2012年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的综合评审。

经研究,确定北京市东城区等90个城市(区、镇)为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第一批试点。

为做好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智慧城市建设是推动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拉动内需,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

各地要以创建智慧城市为契机,积极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城镇化发展模式,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

二、各地应结合相关规划实施和自身特点,在充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跨行业、跨部门的综合应用和数据共享,构建智能、协同、高效、安全的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和惠民利民的公共服务应用体系,并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种渠道、多元投资的方式,开展试点相关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三、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行政责任人,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实施管理办公室,切实落实相应的政策、制度、资金等保障条件,确保试点创建任务完成。

请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试点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四、我部将与试点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签订共同推进智慧城市创建协议,并会同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签订“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

请列入试点的城市(区、镇)按照智慧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细化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方案,修改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编报创建任务书。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附件1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

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1.基本概况。

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可行性分析。

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创建目标和任务。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智慧城市建设是指利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为目标,通过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手段,实现城市各个方面的智能化管理和服务。

为了确保智慧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相应的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一、城市基础设施标准1. 通信基础设施标准:确保城市各个区域都能够获得高速、稳定的网络连接,包括建设光纤网络、无线网络覆盖等。

2. 能源基础设施标准:推动可再生能源的使用,建设智能电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

3. 交通基础设施标准:建设智能交通系统,包括智能交通信号灯、智能公交车站、智能停车系统等,提高交通运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

二、数据标准1. 数据开放标准:确保城市各个部门的数据能够互通互联,方便数据共享和交流,促进城市管理的协同和高效。

2. 数据安全标准:保护居民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三、智慧城市应用标准1. 智慧交通标准:包括智能交通信号灯优化控制、智能公交车站信息发布、智能导航系统等,提高交通运行效率,减少交通事故。

2. 智慧环境标准:建设智能环境监测系统,包括空气质量监测、噪音监测、水质监测等,提高环境保护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3. 智慧公共服务标准:建设智能化的公共服务系统,包括智能公共厕所、智能公园管理系统、智能社区服务等,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智慧城市管理标准1. 城市规划标准:将智慧城市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合理布局各类智能设施和系统,确保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城市管理标准:建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实现城市各项管理工作的集中监控和调度,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3. 城市安全标准:建设智能化的城市安全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智能报警系统等,提高城市的安全防范能力。

五、智慧城市评估标准1.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完善的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服务等多个方面的指标,定期评估和监测智慧城市建设的发展情况。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建设方案智慧城市是一种基于信息技术的城市创新发展模式,旨在提高城市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改善市民生活质量。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智慧城市指标体系来评估城市的智慧化水平。

下面就是一份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建设方案,帮助城市管理者更好地评估和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一、指标体系设计原则1.全面性:希望所选的指标能够覆盖智慧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和所有方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

2.可衡量性:智慧城市指标应该是可度量、可统计、可计算的,能够提供客观数据支持。

3.可比较性:指标必须具有一定的可比较性,可以通过对各种城市指标数据的比较来确定各城市的智慧城市水平差异。

4.指向性:所选指标应该具有一定指向性,即能提出明确的建设目标以及对开展工作具有一定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二、指标分类1. 智能交通:指城市交通系统运行的高效性、安全性、舒适性、智能化水平等。

2. 智慧环保:指城市空气质量、水质量等环保指标,以及城市建筑节能和新能源的推广等。

3. 智慧旅游:指利用信息技术推广本地旅游资源,增加游客数量,提高游客满意度等指标。

4. 智慧医疗:指医疗资源共享、医疗服务快速响应等指标。

5. 智慧教育:指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打造生态型教育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教育服务等。

三、指标具体细化1. 智能交通1.1 平均通勤时间1.2 拥堵指数1.3 公共交通可达性1.4 交通事故率1.5 交通智能化水平2. 智慧环保2.1 空气质量2.2 水质量2.3 大气污染物排放量2.4 垃圾处理效率2.5 建筑节能率3. 智慧旅游3.1 旅游观光率3.2 旅游消费水平3.3 旅游体验质量3.4 旅游服务满意度3.5 线上旅游平台使用率4. 智慧医疗4.1 医疗资源共享率4.2 医疗服务响应速度4.3 医疗设备智能化程度4.4 医疗信息化率4.5 医疗信息安全程度5. 智慧教育5.1 学校教育水平5.2 优秀教育资源数量5.3 家长满意度5.4 教育信息化应用程度5.5 教育资源共享率四、指标分值和权重的赋值1.给出每个指标的最高分和最低分,明确分值上限和下限。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在当今时代,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智慧城市的概念应运而生。

智慧城市旨在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的智能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竞争力。

而要评估一个城市是否达到了智慧城市的标准,就需要一套科学、全面、合理的指标体系。

本文将详细探讨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 的相关内容。

一、智慧城市的概念与内涵智慧城市是指通过利用各种信息技术手段,对城市的运行和管理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城市资源的优化配置、公共服务的高效提供以及城市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智慧城市不仅仅是技术的应用,更是一种城市发展的理念和模式,它强调以人为本,注重城市的创新能力、协同发展和社会包容性。

二、构建智慧城市指标体系的意义构建智慧城市指标体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通过设定一系列的指标,可以清晰地了解城市在智慧化方面的现状和差距,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发展策略。

其次,指标体系有助于评估城市的发展成果。

可以客观地衡量城市在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医疗等各个领域的进展情况,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最后,它促进了城市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不同城市可以通过比较指标体系的结果,借鉴彼此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推动智慧城市的发展。

三、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 的主要内容智慧城市指标体系 10 通常涵盖多个方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领域和相应的指标:1、智慧基础设施宽带网络覆盖率:反映城市高速网络的普及程度。

物联网设备数量:体现城市中物联网技术的应用规模。

数据中心的容量和性能:评估城市数据处理和存储的能力。

2、智慧交通智能交通信号灯覆盖率:衡量交通信号系统的智能化水平。

公共交通的准点率:反映公共交通的服务质量。

交通拥堵指数:评估城市交通的畅通程度。

3、智慧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耗中的占比:体现城市能源结构的优化程度。

智能电网的覆盖率:反映电力供应的智能化水平。

能源消耗的监测和管理水平:评估城市对能源使用的管控能力。

住建部-智慧社区建设指南-指标体系

住建部-智慧社区建设指南-指标体系

是指社区内安装安全技防设备,包括环境监控、安保监控、可视对讲等 是指社区内的车辆智能化管理,包括车辆出入管理、车位动态感知、车位引导等 是指社区的火灾报警设备,能识别火灾并与消防系统联动 是指家庭里智能家电控制 是指水、电、气的远程抄表 是指有毒、有害气体自动检测预警 是指家庭或楼栋安装的门禁对讲系统 是指社区图书馆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是指社区健身设施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是指社区文化中心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是指社区党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是指社区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 是指社区文化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 指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体系和执行机构,负责智慧社区整体设计和系统推进实施工作。 指保障智慧社区建设和运行的政策法规,包括高标准的政策和指标支持体系、社会服务企业 和商家考评机制 指智慧社区建设的经费保障措施,包括财政预算和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指明确智慧城市的运营主体并建立运行监督体系。 指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协同、市场参与、共同关注、共建共享推进机制,倡导整合发挥、企 业、社会力量为辖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评估内容:分为协同度、便利度、安全度、感知度四个维度考评。 协同度主要考核:建立了科学、有效的条块协同配合机制,使居民能够及时获得各个部门的 公共服务信息。建立了服务资源的整合利用机制,使社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 并服务居民。 便利度主要考核:居民在出行、就医、教育、旅游、购物、就餐、政府公共服务信息获取等 各方面的便捷程度。 安全度主要考核: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全感,交通安全、应急安全信息等的及时获取和感知程 由社区居民、专家、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对智慧社区建设情况按照智慧社区指导标准进行考
智பைடு நூலகம்管理
智慧管理 安全管理 公共安防 智能停车 消防 家电控制 远程抄表 安全预警 门禁对讲 社区图书馆 健身设施 文化中心 党建活动 爱国主义教育 文化创建 组织保障 政策 保障体系 经费 队伍 推进 保障与评估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智慧城市是指通过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集成应用,改进城市管理和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城市。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城市生活品质要求的提高,智慧城市的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全面评价智慧城市的发展水平和效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基础设施指标智慧城市的基础设施是支撑其发展的基石。

在评价指标体系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信息基础设施:评估城市信息化水平,包括互联网接入速度、网络覆盖范围和质量、各类传感器的分布等。

2. 运输基础设施:评估城市的交通系统,包括道路拥堵程度、公共交通的智能化程度、停车位管理等。

3. 能源基础设施:评估城市能源的使用效率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

4. 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评估城市的医疗、教育、公安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二、治理能力指标智慧城市的治理能力是保障城市运转和改进的核心。

在评价指标体系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数据管理:评估城市对大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能力。

2. 决策支持:评估城市决策机构的决策制定和执行能力,包括数据驱动的政策制定、风险管理等。

3. 服务效率:评估城市政务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包括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

4. 城市安全:评估城市的安全保障能力,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应急管理等。

三、创新能力指标智慧城市需要具备创新能力以应对日趋复杂的城市环境。

在评价指标体系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科技创新:评估城市科技创新的水平,包括研发投入、科技人才和科技成果转化等。

2. 创新环境:评估城市的创新氛围和创新载体建设,包括科研机构和孵化器的数量和质量。

3. 创新应用:评估城市对新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情况,包括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方面的应用。

四、可持续发展指标智慧城市的建设需要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评价指标体系中,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环境保护:评估城市的环境质量、废物处理和资源利用情况。

2. 社会公平与包容:评估城市的社会公平和包容性,包括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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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
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
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彼展规划纲要。

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
1•基本概况。

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可行性分析。

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创建目标和任务。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4.技术方案。

支撑创建目标的实现和服务功能的技术路线、措施
和平台建设方案。

5.组织保障条件。

包括组织管理机构、相关政策和资金筹措方式等。

6.相关附件。

三、评审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成国家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城市规划、
市政、公共服务、园林绿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

专家委员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贝几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并负责智慧城市创建的技术指导和验收评定。

第九条评审程序包括材料审查、实地考查、综合评审等环节。

评审专家组从专家委员会中抽取专家组成。

(一)材料审查。

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

(二)实地考查。

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查的城市进行实地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建设与应用水平、保障体系和建设基础等,并形成书面意见。

(三)综合评审。

专家组通过查看申报材料、听取工作和试点实施方案汇报、听取实地考查意见和综合评议等程序,对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第十条综合评审意见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的试点城市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四、创建过程管理和验收
第^一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签订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明确创建目标、创建周期和建设任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承担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创建工作行政责任人,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在创建期内,每年12月31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交年度自评价报告,说明预定目标的执行情况。

根据年度自评价报告,住房城乡建
设部组织专家实地考查建设工作进展,并形成年度评价报告。

第十四条创建期结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创建任务书组织验收。

对验收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

未通过验收的允许进行一次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组织复验收。

第十五条评定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领导小组核定后,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命名其相应等级的国家智慧城市(区、镇)。

五、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解
释。

附件2
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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