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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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应城一中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一、学生考试规则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不得迟到。

迟到 10 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须按有关规定事先到年级处办理有关手续。

2、除教师指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及自用笔墨外,学生不得携带书包、课本、学习资料、笔记、计算器、透明胶带等物参加考试。

带入考场的书物应集中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3 、学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

否则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以舞弊论处。

4、考试入场后,学生应按编定的座次和规定的间隔就座,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或交换座位,不得将桌子调换方向,确有必要变更座位的,须经监考教师批准并按其指定的座位就坐。

5、考试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考场指令,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不得有违反考试指令的行为。

6 、试卷发放完毕后,学生必须先在试卷答题卷密封线写好考号、班级、姓名等项目,审视试卷有无字迹不清之处,待监考教师或考场指令宣布答题开始方可答题。

7、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的签字笔书写(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答题不得写在草稿纸上,否则答卷无效。

8 、所有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提前交卷以违纪论处。

9、学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考试中不得互相谈话,左顾右盼,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抄袭、交换、弄虚作假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等舞弊行为;确需互借文具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传递。

10、考试结束铃响,考场指令或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11、学生离开考场时,不能带走答题卷。

12、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突发生病或发生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完成考试者,应向监考老师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13、考试中途未经监考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上洗手间。

二、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凡有以上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按照下列处罚意见执行。

(1)凡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或以旷考论处者,该门课程计零分,并在成绩表上注明“违纪”、“作弊”字样。

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办法

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办法

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办法
为加强考试管理,规范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流程,依据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违纪、作弊处理程序
(一)在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现学生违纪、作弊现象,应按如下办法及时处理:
1.监考人员应当责令学生立即停止答卷,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学生用于违纪或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对于使用通信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的行为,监考教师应及时取证,对于无法及时取证的,则由监考教师、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的事实经过;令其退出考场,在该学生试卷写明“违纪”或“作弊”字样。

2.监考人员认真如实地将学生违纪、作弊行为的具体情况填写在“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与处理意见书”上并要求学生签字,考试结束后,连同物证材料及时递交考试组织部门。

3.由巡考人员发现的考试违纪作弊的行为,交由监考人员进行处理认定。

(二)相关考试组织部门收到“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认定与处理意见书”进行初步认定并签署意见后,交由教学管理部报送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认定,出据处分决定书。

由相关学院将处分决定书送交学生本人,处分结果应及时通报全校。

二、本办法自XXXX年9月1日起执行;本处理办法的解释权归教学管理部。

2023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

2023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

2023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为了保证考试公平、严肃,维护考试的严谨性和权威性,制定本规则和细则,以规范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的行为,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一、考场规则1. 考生有义务按时到达考场,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集合,并根据监考人员的指示就坐。

迟到超过15分钟的考生将不允许进入考场。

2. 考生进入考场前,需将学生证、身份证放在自己桌面的指定位置,并关闭所有通讯设备,包括手机、手表、耳机等。

一旦发现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将被视为违纪处理。

3. 考场内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无关的物品,如书籍、纸张、草稿纸、纸巾等。

只允许携带水杯或矿泉水。

4. 考试开始前5分钟,考生不得再提问。

考生应保持安静,以免影响他人。

5.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流,不得抄袭、抄袭、串通作弊。

如有一方发现抄袭或其他舞弊行为,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

6.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将试卷交给监考人员,离开考场。

二、考试违纪处理细则1. 违规使用通讯设备,包括手机、手表、耳机等,在考试期间发出或接收信息,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处罚:取消本科目成绩,并在成绩单上做出相应的说明,并向家长和学校作出通报。

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的处分,如停学、开除等。

2. 携带与考试内容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超过规定范围的水杯、水瓶、草稿纸等,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处罚:对该科目成绩进行扣分处理,并在成绩单上做出相应的说明。

3. 与他人交流、合作作弊,包括传递答案、使用暗号、同步做题等行为,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处罚:取消该科目成绩、并在成绩单上做出相应的说明,并向家长和学校作出通报。

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的处分,如停学、开除等。

4. 未经允许提前交卷或擅自带走考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将被视为违规行为。

处罚:对该科目成绩进行扣分处理,并在成绩单上做出相应的说明。

5. 对监考人员恶言相向、不服从命令、扰乱考场秩序,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行为。

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

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

关于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为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学风建设,倡导诚信做人,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制定办管理办法。

一、考试违纪及处理办法(一)考试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试违纪: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5、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7、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8、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9、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试违纪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再次违纪者,从重处分。

二、考试作弊及处理办法(一)考试作弊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试作弊:1、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2、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4、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5、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6、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7、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8、其它作弊行为。

学生有下列作弊行情形之一者,视为考试严重作弊:1、由他人代替考试;2、替他人参加考试;3、组织作弊;4、使用通讯设备作弊;5、再次考试作弊者。

(二)考试作弊处理1、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令其退出考场,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学校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三篇)

学校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三篇)

学校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的意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所有考试,包括期中、期末考试、升学考试等。

第三条学校对考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考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抄袭、作弊、传递答案、使用作弊工具等。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理措施第五条抄袭行为是指考试中抄袭他人的答案、作业或其他资料,或参考网络、书籍等资料进行答题。

对于抄袭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给予口头警告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二)书面警告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三)情节严重的,记入学生档案并通报家长,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

第六条作弊行为是指考试中有意或无意地违反考试纪律,从而获取不公平的利益。

对于作弊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给予口头警告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二)书面警告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三)情节严重的,记入学生档案并通报家长,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

第七条传递答案行为是指考试中传递信息或答案给他人,或接收他人传递的信息或答案。

对于传递答案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给予口头警告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二)书面警告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三)情节严重的,记入学生档案并通报家长,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

第八条使用作弊工具行为是指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小抄、考试内容外的资料等作弊工具。

对于使用作弊工具行为,学校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给予口头警告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二)书面警告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三)情节严重的,记入学生档案并通报家长,并扣除相应考试成绩。

第九条学校有权对考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和取证,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处理措施。

第三章申诉和复核第十条学生不服学校对考试违纪行为的处理决定,可以提出申诉。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复核机构进行复核。

第十一条学生提出申诉后,申诉复核机构将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听取学生本人和相关人员的陈述。

学生考试违纪界定及处理规定

学生考试违纪界定及处理规定

学生考试违纪界定及处理规定
考试违纪分为三类:一般违纪、作弊和旷考
一、考试一般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考试一般违纪论处:
1、不按规定要求就座的。

2、未经监考人员同意互借文具的。

3、考试结束,监考人员收卷时不肯交卷的。

4、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并在考内或走廊上喧哗,影响他人考试的。

5、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违反考场规则行为,但未构成作弊的。

对一般违纪的学生,监考人员有权终止其考试或扣除其卷面成绩10-30分。

二、考试作弊行为的界定及处理。

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考试作弊论处:
1、翻阅抄看字条、书籍和笔记本的。

2、交头接耳、互传纸条、偷看他人试卷、交换试卷或其他方式传递试卷信息的。

3、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能够记忆、传递信息的电子器具的。

4、座位区域发现与考试有关的物品、文字,不按监考教师要求清理掉的。

5、请人代考和代替他人考试的。

6、其他作弊行为。

对作弊的学生,该门课成绩注明“作弊”字样,进行全校通报,取消该门课第一次补考资格,并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三、旷考行为的界定及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旷考论处
1、无故不参加考试的。

2、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但考试前未到教务处办理考试请假手续的。

3、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的。

对旷考的学生,该门课成绩按0分计,取消该门课第一次补考资格。

考试纪律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

考试纪律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

考试纪律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现象的发生,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教育部令第33号)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试纪律(一)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参加国家级考试、省级考试、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等还需带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学生进入考场后需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

参加校内考试时,因故证件不全者,必须在考试前办理好有学生本人照片及辅导员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的证明方能参加考试。

(二)学生应按规定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按学号顺序或指定的座位就坐,不得擅自调动或挪动座位。

校内考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该门课程成绩(期末及总评成绩,下同)记为“缺考”。

(三)校内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离场。

未交卷或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考场者,不得重新进入考场继续答卷。

学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考场附近高声交谈。

(四)试题、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由考试工作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收回,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除教师指定和允许携带的书籍、参考资料、所需用具(如制图仪器、计算器等)外,学生随身携带的书包、书本、纸张、手机等物品必须放在考试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不得带入座位。

考试中禁止私自互相借用文具,如需借用,必须经过考试工作人员同意。

(五)考场内要保持安静,考试开始后考生之间禁止交谈。

如有试卷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可举手向考试工作人员询问,不得询问他人。

不得要求考试工作人员解释题意。

(六)考生禁止在考场内睡觉,经考试工作人员劝阻无效者,令其离开考场。

(七)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2.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5.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范本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范本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范本一、考场规则:1. 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包括但不限于手机、通讯工具、电子设备、书籍、纸张等。

如有特殊情况需携带物品进入考场,需提前向监考教师说明并经许可。

2. 考试前严禁在考场内交谈,不得相互交流答案,不得妨碍他人答题。

3. 考试期间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答案,不得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

4. 考生应按时到达指定考场,逾时不得入场。

迟到超过30分钟的考生视为缺考,不得参加当次考试。

5. 考试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发出任何噪音,不得干扰他人的考试。

6. 考试期间不得离开座位,如需离开,需向监考教师请假,并经许可后方可离场,但离场时间将计入考试时间。

7. 不得交换答卷或擅自互改答卷,如发现情况将被认定为作弊,视为本次考试作废。

二、考试违纪处理细则范本:1. 违纪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作弊、抄袭、交换答卷、擅自互改答卷、带入与考试有关的禁物品等。

2. 一旦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监考教师应当立即停止其考试,并将考生的违纪行为进行记录。

3. 对于违纪行为严重的考生,应立即取消其当次考试成绩,并做出相应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如下:(1) 作弊行为:考生被发现有作弊行为,如将纸条、书本等准备好的答案带入考场,或与他人密谋交流答案等,将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警示教育,并记录在档案中。

(2) 抄袭行为:考生被发现有抄袭行为,如从他人的试卷上直接抄写答案等,将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警示教育,并记录在档案中。

(3) 交换答卷、擅自互改答卷行为:考生被发现有交换答卷、擅自互改答卷行为,将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警示教育,并记录在档案中。

(4) 带入与考试有关的禁物品:考生被发现携带与考试有关的禁物品入场,将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并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于严重情况,可能会进行长期禁考等处罚。

4. 对于涉及违纪行为的相关证据,应及时通知考生,并与所在班级、家长等进行沟通,以保证处理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2024年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2024年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2024年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中学生考试的公平、公正,促进学生的素质教育,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中学生考试。

第三条中学生考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中学生考试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受教育权益。

第五条中学生考试应推动考试评价改革,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考试守则第六条中学生考试应遵守以下守则:(一)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携带个人考试票和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凭考试票和有效证件时刻证明身份。

(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答题,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或答案。

(五)考生不得在考试过程中作弊、偷看他人试卷。

(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每位考生须待命员指示下,方能进出考场。

(七)考生应保持考试环境的安静和整洁,不得损坏考场设备设施。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相关资料整齐放入指定位置,离开考场。

第三章违纪处理办法第九条对于违反考试守则的考生,应依照以下处理办法:(一)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按迟到处理。

(二)对于未携带个人考试票和有效证件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缺考处理。

(三)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交卷的考生,按弃考处理。

(四)对于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或答案的考生,按作弊处理。

(五)对于在考试过程中作弊、偷看他人试卷的考生,按作弊处理。

(六)对于擅自离开考场的考生,按作弊处理。

(七)对于损坏考场设备设施的考生,按故意破坏公物处理。

(八)对于未按规定整齐放置试卷、答卷、草稿纸等相关资料的考生,按违规处理。

第十条违反考试守则的考生,处理办法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具体处理办法由相关考试机构制定。

第十一条对于违纪处理结果不服的考生,可以向相关考试机构提出申诉,申诉结果作为最终决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守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于2024年正式实施。

第十三条本守则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所有。

2024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一、考场规则l.考生必须准时进入考场,无故不得缺考,迟到超过____分钟者,不得参加该次考试,并作旷考论处。

2.进入考场后不得喧哗吵闹,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保持考场纪律,凡不服管理的可责令其停考,并送政教处处理。

3.考生在考场内一律不得乱扔乱抛废纸杂物,凡在其考试位置周围检查到的,一律扣除本班级考评责任制分,视情节严重程度决定扣分标准。

4.考生参加考试,必须严肃认真,独立完成,不允许出现任何方式的舞弊行为。

一旦发现,该门课程按零分计,并在成绩栏注明“作弊”字样,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本班级责任制分。

5.给作弊学生提供方便的考生,同样以作弊论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考生在考场内要爱护公物,不得破坏学校及他人桌凳等相关公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要求赔偿,同时扣除本班级责任制分。

7.考生应按规定带全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个别学生若确需借用他人用品,需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代为借还。

书包等物(包括草稿纸)一律放在指定位置。

8.试卷一律用黑色水笔书写,字迹清楚,并填写清楚姓名、考号、班级等。

9.考场必须保持肃静。

应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老师解释试题。

试题印刷如有不清之处,允许考生发卷后____分钟举手询问,过后一般不得再问。

10.考试期间,考生应将写好答卷文字的一面朝下置放,交卷前未经监考许可,不得随便进出考场。

教师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需将试卷连同草稿纸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在桌上离开试场,不允许各自离座上交试卷。

二、对考试作弊学生的处理在校的学生,凡参加学校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中,发现考试有作弊行为者,该门学科以零分计,并根据考试作弊的情节按有关规定处理。

(一)考试、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本班级责任制分。

l.合谋作弊的主谋者;2.请他人代考者;3.冒名顶替代考者;4.已构成考试作弊,不服从监考人员的处理,故意纠缠、谩骂或威胁监考老师者;5.二次作弊者。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

中学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中学考场规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准时:学生应按时到达考场,并且不能迟到。

2. 禁止携带通讯工具:学生不能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3. 安静:学生应保持安静,不能交头接耳、交流或妨碍他人。

4. 服从考场管理人员指挥:学生应服从考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监督。

5. 禁止作弊:学生不能抄袭、交头接耳、传纸条等违规行为。

6. 不准离开考场:在考试结束前,学生不能提前离开考场。

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警告: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如小声交流、迟到等,学生可能会受到口头警告。

2. 扣分: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学生可能会被扣除相应分数。

3. 作弊处理:对于作弊行为,学生将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并根据学校规定可能面临其他处理,如补考或处分。

4. 暂停考试: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学生可能会被暂停参加当次考试,并需接受相关处分。

5. 记过、记大过:对于重大违纪行为,学生可能会被记过、记大过等处分,这可能对学生的学业和未来产生严重影响。

请注意,中学的考场规则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细则可能因学校和地区而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应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通常由学校制定,以下是一般的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一、考试守则:
1. 准时参加考试,不早退、不迟到。

2. 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人员指挥,保持安静。

3. 携带本人考试证件,如学生证等,以便核对身份。

4. 尊重他人,不交头接耳、互相抄袭或传递答案等违规行为。

5. 答题内容必须真实、独立完成,严禁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

6. 禁止携带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电子设备。

二、违纪处理办法:
1. 携带或使用禁止物品(如手机、通讯工具等),一经发现,将没收物品,并按照学校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 交头接耳、互相抄袭或传递答案等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规定取消当次考试成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3. 多次出现作弊行为或其他恶劣行为,学校将按照学校纪律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等处分措施。

以上是一般的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具体内容还应参考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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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纪律要求及违纪舞弊处理办法

考试纪律要求及违纪舞弊处理办法

考试纪律要求及违纪舞弊处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弘扬校风、端正学风、严肃考风,建立良好的考场秩序,规范学生在考场中的行为,望各位同学认真聆听,把握精神,诚信考试,拒绝作弊。

考试纪律要求1、学生必须提前做好准备,按照规定时间,讲究秩序,安静进入指定考场。

2、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考号到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挪动桌椅。

3、学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考试文具,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记载课程内容的纸片、计算器、手机及其他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否则一律记作舞弊。

5、在试卷规定地方填好班级、姓名、考号等相关信息,不得在密封线以外填写名字等,不得中途更换笔色答卷。

6、开考信号发出前,考生不得答题;学生在答卷时不得擅自互借文具。

7、考试开始5分钟后,学生不准再进入考场。

考试中途无特殊原因不能上厕所,不得提前交卷。

8、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室,有特殊情况应向监考教师说明;学生交卷后,不得在教室周围逗留,影响他人考试。

9、考试期间不得与他人说话,有疑问可举手,请求监考教师解释(只限于试题印刷不清,不得解释试题),不得左顾右盼,看别人答卷。

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停止答题。

10、考试结束时,学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交卷、收卷,退出考场,拖延不交者,试卷作废。

退场时,不得将试卷及答题卡带走,交卷、收卷过程应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

考试违纪处理办法1、所有作弊考生学科成绩记作0分。

2、所有作弊考生的姓名、班级及时通报在学校电子屏幕、学校黑板报等地方。

3、学校政教处对作弊考生视情节轻重和学生态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云台初级中学 2020-6-5。

关于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的规定

关于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的规定

关于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的规定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完善考试制度,促进学风、考风建设,准确判断在考试、考查、测验中出现的违纪、作弊现象,使处理办法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如下规定:一、考场规则与考试纪律1.学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入场后,必须服从监考教师安排,按指定位置就座,并将证件置于课桌右上方,以便查对。

缺证件或证件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2.学生在答卷前,需先将姓名、学号等填写在试卷密封线内指定位置上,凡漏项、涂改名号、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者,试卷作废。

3.学生只许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试卷上答题。

使用铅笔或其它颜色笔答卷者,试卷作废(明确允许使用者除外)。

4.学生进入考场只准按规定携带必须的文具,不得带书籍、笔记、草稿纸、计算器(除特殊专业要求除外)、及其它通讯工具等,已经带入的,要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开卷考试只能带与考试相关的教材。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接受场外的任何物品或与场外进行联系。

5.学生只允许使用监考人员统一发给的答卷纸和草稿纸,严禁自备纸张。

6.学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与试题有关的问题,但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模糊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7.学生有权监督不负责任、玩忽职守的监考人员,可于事后向教务处举报;但于考试期间,不得与监考人员发生冲突,以致扰乱考场秩序。

8.学生迟到三十分钟不得进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已交卷离场的考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不得重返考场续写任何内容。

9.考场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

学生必须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准以任何方式进行舞弊。

10.考试时间终止,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交卷,交卷后立即退出考场。

1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与考试纪律。

考试时违反考场纪律者,其考试科目成绩判为零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二、考试违纪考生在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认定为考试违纪:1.拒绝监考人员查验证件或不按排定的考号入座者。

学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

学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

学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规定一.考试纪律1.考生应严格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必须严肃认真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试,不得有任何违纪、作弊行为。

2.考生要按照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提前10分钟到考场参加考试,不得迟到。

迟到15分钟以上按旷考处理。

3.除作图题外,其他答题一律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进行答题。

4.不得携带课本、学习资料进入考场。

5.学生对考题字迹不清须询问时,要在开考后举手发问,保持考场肃静。

6.考试开始时,在密封线内规定处书写学校、班级、姓名、座位号,密封线外一律不得书写学校、班级、姓名、座位号等内容。

7.考试时,不准吃零食,保持座位及周围卫生。

不得随意走动,违犯者给予该生通报批评。

考试未结束不得离开考场。

决不允许提前交卷。

8.学生带应交试卷离开考场作旷考论,该课程成绩作零分计算。

9.考试中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应认定为作弊行为恶劣、情节严重,给予该生警告处分;该科成绩0分计。

①合谋作弊的主谋者。

②请他人代考者。

③冒用他人名字④考试作弊二次者。

⑤已构成考试作弊,不服从处理,肆意纠缠或顶撞监考人员者。

10.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认定为作弊,给予该生警告处分;该科成绩0分计。

①夹带:在试卷下、文具盒等处放有与考试有关的公式、笔记、小抄件或将有关考试内容写在手臂等处者。

②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抄袭他人试卷者。

③传递纸条、索要答案或提供答案者。

④交卷时,看别人答案或听别人说题而改答案者。

⑤故意在密封线外书写姓名、班级、考试号者。

址坊中学。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范文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范文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范文一、考试守则1. 考试时间: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考试,迟到将不得进入考场。

2. 着装规范:穿着整洁、得体,不得穿着短袖、短裤、花哨的服饰等不符合校规的衣物。

3. 准备工作:考前认真复习,带齐相关考试用具(如铅笔、橡皮、尺子等),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 保持安静:进入考场后,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交谈,遵守考场纪律。

5. 作答规范:按照要求,认真填涂答题卡或书写答案,字迹工整清晰,避免涂改和乱涂。

6. 防止作弊:绝对禁止一切作弊行为,如传纸条、抄袭、抄袭以人为机等,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理。

二、违纪处理办法1. 迟到处理办法:a) 第一次迟到:将被视为迟到,补考一次机会;b) 第二次迟到:将被视为迟到,扣除该科目的一半分数,并通报家长;c) 第三次迟到:将被视为严重迟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2. 作弊处理办法:a) 发现作弊行为并协助他人作弊的学生,将被取消该科目的成绩,并扣除全部学分;b) 发现作弊行为但未协助他人作弊的学生,将被扣除该科目的一半分数,并通报家长;c) 对于多次作弊或重大作弊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3. 破坏考场纪律处理办法:a) 破坏考场纪律,如交谈、大声喧哗等行为,将被扣除该科目的一半分数,并通报家长;b) 对于严重破坏考场纪律或暴力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4. 携带禁止物品处理办法:a) 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如手机、通讯工具等,将被没收,该科目成绩无效,并通报家长;b) 对于多次携带禁止物品或携带违禁物品的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

综上所述,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对于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应自觉遵守考试守则,如违反则必须承担相应的纪律处罚。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

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是学校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旨在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加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在这里,将详细介绍中学生考试守则和违纪处理办法,并提供几个例子来说明。

一、中学生考试守则1. 诚实守信:学生应该诚实守信地参加考试,不得利用作弊、抄袭等手段获得优异成绩。

如果有作弊行为,需要按规定受到处理。

2. 廉洁自律:学生应该保持廉洁自律的心态,不得贿赂、舞弊或利用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行为。

3. 守时守纪:学生应该严格按照考试时间表准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考。

同时,考试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等干扰行为。

4. 充分准备:学生应该在考试前通过课堂学习和自主复习等方式充分准备,以确保能够独立完成考题。

5. 保密意识:学生在考试过程中要保持对考试内容的保密意识,不得泄露考题、答案等。

二、中学生违纪处理办法1. 作弊行为:如果学生被查出有作弊行为,根据作弊情节和后果轻重,可以给予以下处理: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处分。

举例:小明在考试中利用手机偷拍考题,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学校决定给予他留校察看的处分,同时向他的家长进行通报。

2. 抄袭行为:如果学生在考试中被查出有抄袭行为,根据抄袭情节和后果轻重,可以给予以下处理: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处分。

举例:小红在考试中抄袭同学的答案,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学校决定给予她记过的处分,同时向她的家长进行通报。

3. 迟到、早退和缺考行为:如果学生在考试中迟到、早退或无故缺考,根据迟到、早退或缺考的次数和情节可以给予以下处理:警告、扣分、补考等处分。

举例:小刚因为睡过头而迟到了一小时,错过了考试的一部分内容,学校决定给予他补考的机会,并在补考成绩上扣除一定分数。

4. 干扰行为:如果学生在考试中有交头接耳、传递纸条等干扰行为,可以给予以下处理:警告、扣分等处分。

举例:小丽在考试过程中传递纸条给同桌,被监考老师发现后,学校决定给予她警告的处分,并对她进行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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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
纪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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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一中学生考试规则及考试违纪
处理办法
一、学生考试规则
1、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不得迟到。

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须按有关规定事先到年级处办理有关手续。

2、除教师指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及自用笔墨外,学生不得携带书包、课本、学习资料、笔记、计算器、透明胶带等物参加考试。

带入考场的书物应集中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

3、学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加考试。

否则一经发现,予以没收,以舞弊论处。

4、考试入场后,学生应按编定的座次和规定的间隔就座,考试中不得擅自挪动或交换座位,不得将桌子调换方向,确有必要变更座位的,须经监考教师批准并按其指定的座位就坐。

5、考试过程中,学生应遵守考场指令,服从监考教师的指挥,不得有违反考试指令的行为。

6、试卷发放完毕后,学生必须先在试卷答题卷密封线写好考号、班级、姓名等项目,审视试卷有无字迹不清之处,待监考教师或考场指令宣布答题开始方可答题。

7、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色的签字笔书写(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答题不得写在草稿纸上,否则答卷无效。

8、所有考生均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提前交卷以违纪论处。

9、学生必须独立完成答卷,考试中不得互相谈话,左顾右盼,不得有偷看、夹带、传递、抄袭、交换、弄虚作假或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等舞弊行为;确需互借文具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并由监考教师传递。

10、考试结束铃响,考场指令或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时,学生应立即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11、学生离开考场时,不能带走答题卷。

12、学生在考试过程中突发生病或发生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完成考试者,应向监考老师报告,以便妥善处理。

13、考试中途未经监考教师允许,学生不得上洗手间。

二、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凡有以上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按照下列处罚意见执行。

(1)凡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考试资格或以旷考论处者,该门课程计零分,并在成绩表上注明“违纪”、“作弊”字样。

(3)、考试违纪或作弊者,上报学工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由年级处函告其家长。

(4)、凡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及所在班级均不得参加评先,纳入班级考核,实行考风一票否决制。

(5)、凡违纪舞弊学生下学期开学延迟报名,由家长先行到校说明情况,经年级允许后方可报名,对于屡次违纪的学生(含期中考试),年级将执行学生处罚条例(劝其退学)。

(6)、使用手机舞弊属严重违纪,年级将从重处理。

应城一中
2017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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