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编号:**********年**月目录1、总则 (1)2、编制依据 (1)3、工程计量规定和程序 (1)3.1工程计量规定 (1)3.2、工程计量程序 (1)4、工程款支付规定和程序 (2)4.1、工程款支付规定 (2)4.2工程款支付程序 (5)5、计量与支付监理工作流程 (6)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工程的堤防及相应的护坡、护岸、建筑物、交通工程等规定的的监理人的计量与支付管理工作。
1.2本细则所称计量支付是指在工程施工中按照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实际量测与度量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检测、审核,并按程序进行工程支付签证。
本细则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展的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完善。
2、编制依据2.1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和规程规范;2.2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等其它合同文件2.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2.4发包人或建管单位下发或要求的计量与支付管理规定等;2.5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等。
3、工程计量规定和程序3.1工程计量规定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25日前,按合同《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现场工程量签认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承包人申请支付的工程量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3.1.1经监理人签认,并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或发包人同意的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3.1.2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工程量。
3.1.3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施工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4工程量数据必须具有可追溯性,计算依据合理,计算方法正确。
3.1.5在监理人签发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通知)所确定的建筑物设计轮廓线和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扣除或增加计量的范围内,按有关规定及施工合同文件约定的计量方法与计量单位进行计量。
3.2、工程计量程序3.2.1承包人提交的现场工程量签认表和有关计量资料首先由标段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署意见。
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

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是指在建设项目的监理过程中,在支付工程款项时,采取的计量支付方式所要遵循的规则和程序。
监理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促进建设项目的有序进行。
一、监理计量支付的基本原则1.权责明确原则:明确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力,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2.公开公正原则:计量支付的程序和结果要公开透明,并能够公正评估工作量和工程质量,保证参与方的利益。
3.标准一致原则:计量支付的依据和标准要统一,避免歧义和矛盾,确保支付结果的准确性。
4.数据完整原则:计量支付所需的数据要完整齐备,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5.信息共享原则: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方应共享工程信息,以便对工作量和工程质量进行正确评估。
6.反作弊原则:严禁任何作弊行为,对于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金钱的安全性和工程质量的可靠性。
二、监理计量支付的程序1.计量支付前的准备工作(1)建立健全的工程计量支付制度,明确计量支付的程序和要求。
(2)确定计量支付的时间节点和支付方式。
(3)明确参与计量支付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金融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4)制定计量支付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计量支付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5)建立工程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相关方能够共享工程信息。
2.计量支付的操作步骤(1)监理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计量核对,评估工作量。
(2)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计量支付单据,详细记录工程量和计量金额。
(3)施工单位对计量支付单据进行核对,如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4)金融机构对计量支付单据进行审核,确保金额和付款方的准确性。
(5)金融机构进行支付操作,将款项划拨至指定账户。
三、监理计量支付的注意事项1.监理单位应具备行业相关资质和丰富的工程经验,确保计量支付工作的准确性。
2.计量支付单据要详细、真实、完整,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
3.金融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支付环节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二、原则:1.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款支付进行公正、公平的评审和审核,不偏袒任何一方。
2.公开透明原则:工程计量支付过程应对参与方进行公开和透明,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保障各方利益的公平和合法。
3.安全质量原则:工程款支付应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防止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阶段性支付原则:按照工程进度,将工程款分为不同阶段进行支付,以保证款项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
三、职责:1.监理单位职责:(1)审查和评审工程款支付申请材料,核实施工单位的计量工作,确保施工单位提供的工程总价和计量结果一致。
(2)对工程付款的金额、时间和条件等进行核实,确保工程款支付符合实际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
(3)监督工程款的正确支付到位,把关施工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记录,确保款项的使用和分配合理。
2.施工单位职责:(1)提供准确、真实的工程计量结果和款项申请材料,确保工程款支付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按照约定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时交付工程。
(3)配合监理单位核实和确认工程款支付及相关手续,提供必要的审核材料。
四、程序:1.工程款支付的申请:(1)施工单位根据实际工程进度和计划,编制工程款支付申请材料,包括计量单、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2)监理单位接收工程款支付申请材料,审查并核实其准确性和合规性,并出具意见。
(1)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款支付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施工单位提供的计量数据和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监理单位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对每个阶段的支付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条件进行评审和审核。
(3)监理单位出具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报告,包括审查结果和审核意见。
3.工程款支付的决策:(1)业主单位根据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款支付审核报告,进行最后决策,并做出相应的支付意见和措施。
(2)业主单位将决策结果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并确认支付金额和支付时间等细节。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1.1本细则适用于青龙水电站导流洞工程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及工程款支付的工作。
1.2为进行有效的投资控制,规范工程计量与支付程序,特编制本细则。
1.3编制依据1.3.1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1.3.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003)。
1.4 执行“现场工程量签认单”、“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工程进度款审核汇总表”、“工程预付款申请表”(见附表)。
2. 施工项目的计量与支付2.1计量支付应同时满足的条件:2.1.1在监理机构签认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或通知)、监理指示等有效文件范围内的工程量及计日工。
2.1.2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已完成工程量。
2.1.3属于监理范围,有合同规定计量支付的。
2.2计量程序2.2.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原始地面地形以及计量起始位置地形进行测绘。
2.2.2施工单位对需计量的部位进行量测前,须向监理部提出申请(可以用口头、电话等申请方式)。
2.2.3监理人员在接到申请后,应审查量测部位、方式、具备条件,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方可同意进行量测。
2.2.4监理人员采取现场旁站或复测的方式,对施工量测进行复核。
2.2.5 当监理人员要求对计量工程任何部位进行补充或对照量测时,施工单位应立即派出代表和测量人员按要求进行测量,并及时按要求提供量测成果资料。
若施工单位未按指定时间和要求派出上述代表和测量人员,则由监理工程师主持的量测成果被视为对该部分工程量的正确量测,除非施工承建单位在被告知量测成果后三天内,向监理部提出书面复查、复测申请,并被总监理工程师接受。
2.2.6 施工单位对总价包干项目以外的工程量均须填报“现场工程量签认单”(一式三份, 签证后施工、监理、业主各持一份),并附由监理或业主审核同意的原始量测资料,必要时还需附注平面图、断面图、计算说明等。
2.2.7 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工程量签认单”,若有遗漏、重大偏差等问题,应要求补充或返回重新报送。
第十四章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第十四章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第十四章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 工程的计量支付。
本工程含河道清淤工程、管涵工程、跌水工程、闸首控制工程、桥梁护砌工程、河道生态护坡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1、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它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有关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业主单位或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计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
3、专业工作特点和控制要点1、专业工作特点(1)施工监理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计量支付控制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主城部分,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承建合同,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将工程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控制在工程概算以内。
2、专业工作控制要点:(1)确定工程计量支付控制目标值;(2)尽量避免导致工程造价突破投资控制目标值的事件发生,或降低工程造价突破投资控制目标值的额度;(3)对于不同形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严格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范围和方式进行投资控制;(4)防止工程进度款超前、超量支付;(5)避免造成违约和施工单位索赔的条件,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四、监理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程序1、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并协助发包人编制合同工程付款计划。
(2)监理机构应建立合同工程付款台账,对付款情况进行记录。
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工程付款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提出合同工程付款计划调整建议。
(3)工程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可支付的工程量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经监理机构签认:属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发包人同意的变更项目以及计日工。
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本项目工程的计量与支付,应与施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图纸相符合;工程的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计算并填写申请报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本项目工程均采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计量与支付,计量支付费用金额精确至元;支付的最低限额为10万元。
一、计量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工程量进行测量与计算的确认过程。
1、计量的范围:本项目工程计量的范围是:(1)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2)已批准的变更工程预算审查书中的增补项目。
2、不予计量监理工程师要严格计量程序,坚持计量原则,下列工作不予计量;(1)为完成项目工程所必须的模板、脚手架、装备、机具、螺栓螺帽、电焊条、燃润油、人工费、电水费用;(2)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凡超过图纸设计的工程;(3)未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4)已经计量但因质量问题而进行返工的工程;(5)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细目工程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的工程的附属工作而不另行单独计量;(6)钢筋、钢板和型钢应按图纸尺寸换算计量,对在加工焊接中的搭接、搭套筒、下脚料、定位钢筋等不予计量;(7)未经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的工程不予计量。
3、计量的原则和依据计量的工程数量必须是根据实测的资料计算得到的,经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经项目管理处批准后才得以计量。
对结构物等可以根据施工图纸标注的设计尺寸直接进行计算而得到工程数量。
计量的依据:a.工程量清单及说明;b.变更数量审查预算书;c.施工技术规范;d.施工图纸;e.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联测资料;f.《补充技术规范;》g.合同条款;4、计量分类及相关程序根据项目管理工作需要,把计量分为控制计量、中间计量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三类,控制计量是中间计量的依据,中间计量是期中支付的依据,完工计量是交工支付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1)控制计量程序a.开工前,监理办会同项目管理处首先将各合同段实体工程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计量单元进行细分。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细则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细则1. 引言工程计量支付监理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完成的重要措施之一。
本文旨在规范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的工作流程和具体细则,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和保障。
2.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的任务2.1 监督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查,监督进度计划和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并针对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向业主做好汇报。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进度完成相应工程量,及时发现进度偏差并推动进度调整。
2.2 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积极参与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执行质量检查计划,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质量管理得以顺利实施,达到计划的质量标准。
2.3 控制工程成本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按照工程预算计划,合理监督工程的成本费用,及时发现工程成本预算和实际情况的差异,并对于超预算的费用项目和成本情况,及时提出申请和报告,并推动有关部门做出决策。
2.4 保障工程安全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积极关注工程安全状况,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及时提出措施和预警,确保工程施工中没有发生重大事故和安全生产事件。
同时,工程计量支付监理还应当按照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工程现场的安全条件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漏洞和隐患。
3.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的具体细则3.1 工程计量支付检查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检查,详细记录工程量的完成情况,确保工程量支付的准确性。
对于建设工程划分的工程量,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进行计量支付检查。
通过工程计量支付检查,可以及时掌握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情况,对于工程量支付的纠纷和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
3.2 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应当按照工程施工支付计划和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及时监督工程款支付的实际情况,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收取相应的工程款。
监理计量与支付实施细则

计量与支付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计量支付程序计量采取总监办相关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技术部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共同计量的办法。
承包人完成一个可以单独计量的工程后,申请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收方计量,完成《中间计量表》的签认。
具体程序如图1、图2所示。
图1 计量支付办理流程图1、承包人上报报表/附件/台帐和报表软盘到驻地办2、驻地办审查台帐及支付报表,填写支付审核表、台帐审核报告,每月月底填报一次3、总监办审查台帐及支付报表,填写支付审核表、台帐审核报告,每月月初填报一次4、工程处审查计量工程项目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填写支付审核表5、合同处审查计量支付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有关合同文件规定,填写支付审核单/台帐审核报告图2 计量程序框图第二章计量二、计量的原则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的过程。
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进行计量,变更工程须完善全部变更手续后才能计量。
所有计量的项目必须是承包人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手续齐备,形成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之后,才能组织计量工作。
(二)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计量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如下:1、技术规范2、图纸3、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变更单5、费用索赔审批表6、其它合同文件(三)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以中间交工证书的签定为准),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而不是次品,因此,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是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四)计量不改变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
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与此同时,业主有权扣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款项。
三、关键性的计量工作:(一)原始地面线标高的测量;(二)竣工测量;(三)土石分界线的测定(土石比例以设计为准);(四)隐蔽工程的计量。
(包括标高测量、尺寸测量等)进行关键性的计量工作时,承包人应通知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和其它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一起开展计量工作。
监理计量与支付实施细则

监理计量与支付实施细则计量与支付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一、计量支付程序计量采取总监办相关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技术部相关人员与承包人共同计量的办法。
承包人完成一个可以单独计量的工程后,申请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收方计量,完成《中间计量表》的签认。
具体程序如图1、图2所示。
图1 计量支付办理流程图1、承包人上报报表/附件/台帐和报表软盘到驻地办2、驻地办审查台帐及支付报表,填写支付审核表、台帐审核报告,每月月底填报一次3、总监办审查台帐及支付报表,填写支付审核表、台帐审核报告,每月月初填报一次4、工程处审查计量工程项目质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填写支付审核表5、合同处审查计量支付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有关合同文件规定,填写支付审核单/台帐审核报告图2 计量程序框图第二章计量二、计量的原则计量是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的过程。
在计量过程中,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只能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进行计量,变更工程须完善全部变更手续后才能计量。
所有计量的项目必须是承包人完成了该项目的各项工序,手续齐备,形成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之后,才能组织计量工作。
(二)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计量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如下:1、技术规范2、图纸3、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变更单5、费用索赔审批表6、其它合同文件(三)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以中间交工证书的签定为准),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而不是次品,因此,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是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四)计量不改变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
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若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的责任,与此同时,业主有权扣回已计量支付的工程款项。
三、关键性的计量工作:(一)原始地面线标高的测量;(二)竣工测量;(三)土石分界线的测定(土石比例以设计为准);(四)隐蔽工程的计量。
(包括标高测量、尺寸测量等)进行关键性的计量工作时,承包人应通知总监办计量工程师和其它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一起开展计量工作。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湖南省桃江县白竹洲水电站工程工程计量与价款结算办法1 总则1.1、本工作办法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范)编制。
1.2、合同支付及计量依据。
(1)工程施工承建合同及其他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业主授权的项目管理(或监理)机构签发的工程设计施工详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批复的施工方案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
(4)经业主单位或监理 (或项目管理)机构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计量与测量图件等资料。
1.3、本工作办法运用范围。
本细则适应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建项目以及按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对承包人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
1.4、合同支付计量与签证依据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
只有按有效设计文件施工完成、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文件规定范围内所有工程量支付,并按合同规定程序和监理文件要求进行的已完工程项目与工作量,才能列人支付计量与合同支付申报中。
1.5、工程质量的合格认证,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技术要求和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进行。
1.6、计量原则1.6.1、主体工程的计价按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量和单价执行,临时工程为总价承包项目,按总价支付。
不论是主体工程和临建工程,均要按工程进度及合同规定支付,不能过早支付工程款。
1.6.2、主体工程的计量超出合同工程量清单“估算数量”,其计价原则;除业主,总监或专题会议有所规定外,仍按合同中规定的单价执行,其计价原则遵循合同规定。
1.6.3、凡是需要计量支付已完工程的项目,其组成实物工程量的所有材料,必须有检测报告,级配试验等资料,如钢筋砼浇筑工程,水泥、钢筋、沙、石等要事先检测,检测合格后,才准许做随机取样的砼试块试验等后序工作,具备上述条件后,才准予计量。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细则

工程计量支付监理细则一、工程计量的概念工程计量就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确认其完成的工作量。
现场监理工程师抓好现场的计量工作,对现场实际发生工作量予以确认。
在计量工作中,应避免一个人说了算,按照计量监理程序执行,同时加强监督检查。
二、工程计量的原则、条件及依据1 工程计量不仅是已完工程数量的确认,而且是对已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工程计量的原则:1)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方予计量;2)按本项目《工程计量与支付说明书》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3)合同外发生工程量要严格按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签认数量(变更工程数量)计量。
2 进行计量的工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计量的项目符合合同要求计量的项目,包括以下三个方面:①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
工程量清单数量是预计的数量(除路基土石方数量外),它们不能作为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数量,应以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的数量为准。
②合同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除了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项目外,在合同文件中还规定了一些包干项目,对于这些项目亦必须根据合同条款进行计量。
③工程变更项目中附有经批准的且纳入造价后的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工程量清单同工程量清单具有相同的性质,对于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必须按合同有关要求进行计量。
承包人为完成上述项目而进行的一些辅助工程,因为这些辅助工程的费用已包括在上述项目的单价中,应按合同条款有关规定不予计量。
2)质量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工程计量必须是对质量合格的工程计量,工程质量没有达到规范标准的任何工程或工序不予计量,监理工程师应把质量监理和计量支付监理两个方面结合在一起。
在钢筋混凝土、素混凝土的计量时,混凝土抗压试件7天强度达到规定的要求的,其钢筋、混凝土按实际完成数量的85%计量。
28天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时计量另外15%。
若28天砼试块强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工程做返工处理,已计量的15%在下月计量款中扣除。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11.1总则11.1.1编制目的工程计量支付是玉湖水电站工程监理单位(下称监理单位)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
为合理、有效地完成工程计量与支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1.1.2编制依据(1)上游玉湖水电站各枢纽建筑物工程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补充文件等);(2)上游玉湖水电站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文件(合同编号YHHJJL-JJ/JL-02);(3)相关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设计技术要求等)。
(4)建设单位制定的有关工程计量与支付的规定。
11.1.3适用范围上游玉湖水电站枢纽建筑物,如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右岸溢洪道、右岸泄洪放空洞、左岸引水系统、左岸地面厂房等工程的计量与支付工作。
计量支付程序及方法、内容等可根据相关设计施工图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调整。
11.1.4其他1、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本着公正、科学的工作态度,求实、认真的工作作风,严格遵照本实施细则进行工程计量支付的审核工作。
2、工程计量支付监理工作,主要是对工程量计量的审核与确认,对支付工程量结算的审核与确认,对已审批的变更与索赔的结算支付的审核与确认,对临时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的审核与确认,对奖金结算支付的审核与确认等。
3、具体的财务结算与工程价款划拨,由建设单位财务部门办理。
4、支付工程量的主要依据:(1)监理范围内的各合同项目的施工承包合同、协议及其组成文件;(2)经监理单位签发的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含技术要求,设计修改通知);(3)国家和部颁的有关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关于工程量计量的规定;(4)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的有关工程量计量的测量资料;(5)施工质量检查或验收签证文件;(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指令、指示、通知、文函,会议记要等。
5、按合同规定,工程价款结算实行月度结算方式,相应的工程支付各项工作亦按月进行(即月度付款)。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细则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细则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细则1临时工程承包人对临时工程项目费用进行分解,报监理现场机构批准后予以支付。
2施工导流工程(若有)(1)施工合同中,施工围堰、基坑排水、基坑截渗工程、安全度汛、场内交通设施、供电、供水、临时房屋建筑及完工后施工场地恢复等按《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总价进行支付。
总价支付应包括上述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试验、工程运行和维护以及质量检查、验收等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和使用设备等一切费用。
3土方明挖(1)土方明挖的计量和支付应按不同工程项目以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不同区域和不同高程分别列项,以立方米(m3)为单位计量,并按《工程量清单》中各相应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进行计量和支付。
(2)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植被清理工作内容,其所需的全部清理费用应分摊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的土方明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不再单独进行计量和支付。
(3)上述土方明挖的单价应包括土方的开挖、装卸、运输及其表土开挖、植被清理、边坡整治、基础和边坡面的检查和验收以及地面平整等全部费用。
(4)土方明挖开始前,承包人应按监理现场机构指示测量开挖区的地形和计量剖面,报监理现场机构复核,并按施工图纸或监理现场机构批准的开挖线进行工程量的计量。
承包人所有计量测量成果都必须经监理现场机构签认。
超出支付线的任何超挖工程量的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单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5)在施工前或在开挖过程中,监理现场机构对施工图纸做出的修改,其相应工程量应按监理现场机构签发的设计修改图进行计算,属于变更范畴的应按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办理。
(6)除施工图纸中标明或监理现场机构指定作为永久性排水工程的设施外,一切为土方明挖所需的临时性排水费用(包括排水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和维修等),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土方明挖项目的单价中。
(7)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对土料场进行复核和重新勘测的费用以及取样试验的所需费用,均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开挖项目的每立方米单价中。
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山西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编号:ZBYH/Ⅶ/008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二○一二年七月山西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编号:ZBYH/Ⅶ/008批准:王仁龙审核:陈继斌编制:王仁龙丰巨武关明杰杨光宇山西北龙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监理部二○一二年七月目录1 目的 (1)2 适用范围 (1)3 监理职责 (1)4 合同工程计量及支付依据 (2)5 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控制 (2)6 合同支付工程量计量的量测控制 (6)7 合同支付申报控制 (7)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合同计量与支付监理实施细则1目的与依据1.1目的为促使合同投资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规范合同计量与支付程序,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编制本实施细则。
1.2本细则编制依据(但不限于):(1)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建设监理合同(合同编号:SXSZBYHGC-QT-JL-011(2012));(2)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及其合同文件;(3)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设计文件;(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5)山西省中部引黄工程施工监理Ⅶ标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适用范围2.1工程中的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工程、河渠交叉建筑物,左岸排水建筑物,渠渠交叉建筑物,公路交叉建筑物、混凝土工程、管理设施工程等堤防工程。
2.2监理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土建工程项目以及按施工承建合同规定必须列入支付的其他工作项目。
2.3合同计量与支付签证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规定进行。
3监理职责3.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合同工程总投资控制,负责组织实施本工程合同支付,并最终签发合同工程支付签证单。
3.2副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合同支付,预审施工单位合同工程支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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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 工程的计量支付。
本工程含河道清淤工程、管涵工程、跌水工程、闸首控制工程、桥梁护砌工程、河道生态护坡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1、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它有效的合同组成文件。
2、经监理部签发的工程施工图(技术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及其他有效设计文件。
3、国家及部门颁发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技术标准中有关工程量计量的规
^定。
4、经业主单位或监理部确认并有文字依据的有关工程量计量与量测图件等资料。
3、专业工作特点和控制要点
1、专业工作特点
(1)施工监理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维护业主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计量支付控制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重要主城部分,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施工承建合同,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对工程进行科学、严格的管理,将工程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控制在工程概算以内。
2、专业工作控制要点:
(1)确定工程计量支付控制目标值;
(2)尽量避免导致工程造价突破投资控制目标值的事件发生,或降低工程造价突破投资控制目标值的额度;
(3)对于不同形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严格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范围和方式进行投资控制;
(4)防止工程进度款超前、超量支付;
(5)避免造成违约和施工单位索赔的条件,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四、监理工作内容、技术要求和程序
1、监理工作内容
(1)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并协助发包人编制合同工
程付款计划。
(2)监理机构应建立合同工程付款台账,对付款情况进行记录。
根据工程
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工程付款情况进行分析,必要时提出合同工程付款计划调整建议。
(3)工程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支付的工程量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经监理机构签认:属于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或发包人同意的变更项目以及计日工。
②所计量工程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经监理机构确认质量合格。
③计量方式、方法和单位等符合合同约定。
2)工程计量应符合以下程序:
①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原始地形的测绘,并审核测绘成果。
②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计量报验单和有关计量资料后,监理机构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进行复核,确定结算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当工程计量数据有异议时,监理机构可要求与承包人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要求参加复核,监理机构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结算工程量。
③监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联合计量。
3)当承包人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机构应要求承
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总体量测,核实该子目的最终计量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机构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该子目的最终计量工程量。
(4)预付款支付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机构收到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申请后,应按合同约定核查承包人获得工程预付款的条件和金额,具备支付条件后,签发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
监理机构
应在核查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的同时,核查工程预付款应扣回的额度。
2)监理机构收到承包人的材料预付款申请后,应按合同约定核查承包人获得材料预付款的条件和金额,具备支付条件后,按照约定的额度随工程进度付款一起支付。
(5)工程进度付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同意后签发工程进度付款证书,报发包人。
2)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付款申请单填写符合相关要求,支持性证明文件齐全。
②申请付款项目、计量与计价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③已完工程的计量、计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3)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截至上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②本次付款周期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③应增加或扣减的变更金额。
q
④应增加或扣减的索赔金额。
⑤应支付和扣减的预付款。
⑥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⑦价格调整金额。
⑧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或扣减的其他金额。
4)工程进度付款属于施工合同的中间支付。
监理机构出具工程进度付款证书,不视为监理机构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该部分工作。
在对以往历次已签发的工程进度付款证书进行汇总和复核中发现错、漏或重复的,监理机构有权予以修正,承包人也有权提出修正申请。
(6)变更款支付。
变更款可由承包人列入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机构审核后列人工程进度付款证书。
(7)完工付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同意后签发完工付款证书,报发包人。
2)监理机构应审核下列内容:
①完工结算合同总价。
②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
③发包人应支付的完工付款金额。
④发包人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
⑤发包人应扣留的其他金额。
(8)最终结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核,同意后签发最终结清证书,报发包人。
2)监理机构应审核下列内容:
①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完成的全部合同金额。
②尚未结清的名目和金额。
③发包人应支付的最终结清金额。
3)若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未能就最终结清的名目和金额取得一致意见,监理机构应对双方同意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只有在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得到解决后,方可签发
2、技术要求
计量支付控制的主要方法为:熟悉合同,强化合同管理,制定资金控制计划, 通过投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严格控制价款支付、变更设计,及时进行投资计划与实际完成的对比,采取纠偏措施,最终实现资金控制目标。
(1)计量支付事前控制
计量支付事前控制的目的是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性对策,尽量减少承包人提出索赔的可能。
a、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底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实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资金控制的重点。
b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向发包人索赔的发生。
c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如期提交施工现场,使其能如期开工、正常施工、连续施工,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d按合同要求,如期、保质、保量地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材料、设备到现场, 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e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不要违约造成索赔条件。
f提出降低工程造价的合理化建议,如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保证工程质量及使用功能的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或缩短工期。
(2)计量支付事中控制
a按合同规定,及时答复承包人提出的问题及配合要求,不要造成违约和对方索赔的条件。
b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材料、土建、机电设备及其它外部协调、配合,不要造成对方索赔的条件。
c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
d严格经费签证。
凡涉及经济费用支出的停窝工签证、用工签证、使用机械签证、材料代用和材料调价等的签证,由总监理工程师最后核签后方有效。
e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计量,不要造成未经监理认可就承认其完成量的被动局面。
f按合同规定,及时向对方支付进度款,不要造成违约被索赔的条件。
g完善价格信息制度,及时掌握国家调价的范围和幅度。
h检查、监督承包人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i定期向发包人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j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工程费用超支分析,并提出控制工程费用突破的方案和措施。
(3)计量支付事后控制
a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b公正地处理承包人提出的索赔。
3、监理工作程序
(1)承包人进行月支付工程量的正确量测后,以计量测量资料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为依据,填报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CB33及附表),监理工程部审签核准后,作为本次已完成工程计量申请表的附件。
(2)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核准的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为依据,向监理
部申报工程计量报验单(CB30
(3)监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由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量和单价、合价、费用、月总价款的审核并签字确认后,开具工程进度付款证书(JL20),报送总监理工程师最终核定签字。
(4)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工程价款支付计量与支付的所有程序。
图一:工程款支付监理工作程序图
五、采用的表式清单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
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
E.3.2 监理机构用表目录
根据实际操作需要,使用规范中其它合适表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