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水利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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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2017年4月~8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巡查情况通报各有关单位:
2017年4月~8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巡查工作,共抽查了17宗水利建设工程。期间,发现有4宗项目的部分参建单位有符合《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佛市水务〔2014〕191号)的“建设市场主体其他类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情形,现根据《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巡查制度(试行)》规定,对以上各单位予以通报,我局将通过佛山市水利工程建管系统将具体情况上报佛山市水务局。
附件:南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巡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 2017年9月29日
抄送:区质监站,区水投公司,水务管理所,局属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综合室 2017年9月29日印发
附件
南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巡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备注:按照《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的管理办法(试行)》(佛市水务[2014]191号)规定,
经核实的不良行为,通过市水务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示,同时由审核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容许其进行补充、陈述或申辩。公众公示及书面通知发出15日(日历天)后未收到单位书面回复或者相关
单位不同意见的,正式确定为不良行为记录,由市水务局将其行为记录通过市水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