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管理研究与建议
涉税管理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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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管理建议书引言概述: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涉税管理对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出一些建议,以改进涉税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公平性。
一、加强税收政策宣传与培训1.1 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 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纳税人普及税收知识,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程度。
- 制作简明易懂的税收宣传手册,向纳税人解释税收政策的重点和变化,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和遵守税法法规。
1.2 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与素质提升- 定期组织税务人员参加培训课程,提高他们的税收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
- 强化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确保税务人员依法公正执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1.3 加强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设立专门的税收咨询热线和在线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收政策咨询服务。
- 加强税务机关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帮助企业解决税收问题,提高企业的税收合规性。
二、优化税收征管流程2.1 简化税收申报和缴纳流程- 通过推行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申报和缴纳的在线化,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 建立一套高效的税收征管系统,实现税收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处理,减少人工干预,降低税收征管的错误率。
2.2 强化税收风险管理- 加强对纳税人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税收违法行为。
-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纳税人的申报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核查。
2.3 加强税收执法力度- 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
- 加强税收执法人员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税收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建立健全税收信用体系3.1 完善纳税人信用评价机制- 建立纳税人信用评价体系,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评估,形成纳税人信用档案。
- 根据纳税人的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纳税人诚信纳税。
浅析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税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
![浅析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税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https://img.taocdn.com/s3/m/d087f47a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7d.png)
浅析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税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摘要保险公司在代收代缴车船税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保证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有效性与安全性,保险公司在此过程中需要实施有效的内控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
本文将从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意义入手,分析具体的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措施,并提出一些具体的建议。
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车船数量也在逐年增长,而对于车船所有者而言,缴纳车船税是非常重要的。
为此,政府部门实施了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政策,使车船所有者可以在保险公司处支付车船税款项。
保险公司在代收代缴车船税过程中,不仅可以提高客户的满意度,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
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内控管理在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过程中,必须实施有效的内控管理措施,保障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常见的内控管理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使内部控制体系具备完整性、稳定性、适应性和实时性。
通过有效的控制评估,保障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数据安全保障采用高效的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在代收代缴车船税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私密性。
不仅必须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还需要确保税务数据的安全。
代收代缴语音录音与监控设置专人接听客户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语音,进行录音、存储和管理。
同时加强内部监控,确保代收代缴车船税符合要求,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代收代缴车船税的风险防范保险公司在代收代缴车船税的过程中,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风险防范:客户风险评估在代收代缴车船税前,需要对客户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对于风险较高的客户,需要加强对其信息的审核和监管。
审核责任分工明确设立专门的审核部门或者审核员,明确审核责任和审核流程,保障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业务流程全程监管和控制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时监管和控制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流程和数据,确保代收代缴车船税操作符合要求,包括语音录音、数据存储、数据分析等方面。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449202d1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15.png)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2.05.14•【字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车船税,税收征管正文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2〕17号)、《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第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税目代码>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11〕1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车船税减免税证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1〕13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9 号)等规定,对我省车船税税目代码、申报征收、减免税管理等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税目代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车船税税目代码编制规则,结合我省实际,编制《福建省车船税税目代码》(见附件一),供税款申报、征收管理、税收分析等使用。
二、关于申报征收(一)纳税人申报缴纳车船税时,应向地税机关或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申报车(船)的明细信息,并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船舶所有权证或国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新购车船的纳税人需提供购置发票、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车(船)的明细信息包括车船名称型号(品牌型号)、号牌号码、车船识别号(车架号或船舶识别号)、发动机号、使用性质、车船注册地、计税数量(排气量、整备质量、核定载客人数、净吨位、艇身长度)等信息。
(二)除对直接(上门)申报单辆(艘)车(船)的纳税人,可实行免填单申报外,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填报《福建省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见附件二)。
2023年车船税实施细则范本
![2023年车船税实施细则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44f3da70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bb.png)
2023年车船税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车船税的征收工作,保障纳税人权益,促进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车船税是指纳税人按照法定税率就其拥有、使用、管理的车辆、船舶依法缴纳的一种税费。
第三条车船税的计税范围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船舶等各类车辆和船舶;计税依据根据车辆、船舶的种类、品牌、排气量、长度等指标确定。
第四条车船税的纳税人包括车辆、船舶的所有者、管理人、使用人等。
第五条车船税的税款使用范围包括交通行业的建设、维护、管理、执法、安全监管等方面。
第二章税款的计算和缴纳第六条车船税的税款计算方式为根据车辆、船舶的种类和相关指标,按照固定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和计算公式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七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自行核算应纳税款,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缴纳税款。
第八条纳税人可以选择预缴车船税。
预缴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月至6月期间缴纳全年预缴税款。
第九条车船税的缴纳方式包括现金缴纳、银行转账等方式。
纳税人应当选择合适的缴纳方式,确保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应当依法保留与车船税申报纳税有关的原始票据和相关材料,并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交。
第三章税款的优惠和减免第十一条符合条件的公共交通工具、环保车辆和残疾人专用车辆等可以享受车船税的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二条车船税的减免情况包括丧失使用能力、报废、转让等。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减免手续,以确保享受减免权益。
第十三条纳税人在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和减免政策的同时,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稽查和处罚第十四条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车辆、船舶以及相关材料进行稽查。
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配合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
第十五条发现纳税人逃避车船税缴纳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追缴欠缴的税款。
公共经济学案例分析——车船税
![公共经济学案例分析——车船税](https://img.taocdn.com/s3/m/2036f233d4d8d15abe234ee2.png)
公共经济学案例分析——车船税新车船税对于二手车市场会有哪些影新车船税影响:多数车主实响呢,车船税正式出台的第一个周末,记者来到二手车市场采访时注意到,不少二手车际负担并未加重商对于车船税的影响大多持观望态度。
“影响肯定会有一些,但政策刚刚出与以往任何税种不同的是,车船税年台,到底会对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目前还年都有,但买了大排量车的,养车费用一下很难讲。
”不少二手车商表示,他们会关注子就上去了。
新车船税法出台后,车主们将市场的最新走向,而且今后他们收车时要格按照新的标准交纳税费,那么,这对于现有外关注一下所收的车是否交纳了车船税。
车主和二手车市场会有何影响呢,“以前360元钱对于一辆几万元甚至多数车主可接受几十万元的车来说微不足道,所以在收车时都不太注意车船税。
但现在新车船税的税额与车辆购置税等不同的是,新车船税最高可达到5400元,这让大家不得不重可是年年都需要交纳,这跟大家养车成本密视。
”一位二手车商告诉记者,如果2.5升切相关。
那么,对于新调整后的车船税,车以上排量的汽车车船税有较大提高,到时他主又有何看法,会对大家的用车生活构成们会把车船税齐不齐全当做交易的一个重影响吗,记者在市区几个大型停车场随机要环节来看待。
采访了十几位车主,大多数人表示车船税的调整对他们没什么大的影响。
二手车车商余先生表示,新车船税应该会对目前二手车市的大排量车有一定影“我的车排量是1.0L,之前交车船税响,尤其是有较长车龄的大排量豪华车销量都是按一年360元交的,这新车船税标准是肯定会受到影响,未来这些车型的价格会适每年60~360元,这样看来,今后我每年的当下调一些,但整体影响不会太大。
“买大养车费用又会省下一些。
”在郭先生看来,排量车的客户,他有这方面的需求就不会因按排气量大小征车船税比过去笼统按载客为每年的车船税而放弃购买,但车龄高的车多少区分的车型大小征税更合理,规格大小就会受影响大一些。
” 相当的轿车,排气量1.0升的也有3.6升的也有,却是一样交360元的车船税,从环保长期以来,免收购置税是二手车的一角度说有失公平。
浅析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税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
![浅析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税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https://img.taocdn.com/s3/m/5bb29049b4daa58da0114afd.png)
浅析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税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一、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现状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 年第75 号)规定,各保险机构要严格按照车船税的有关政策和相关征管规定,认真履行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法定义务,确保税款及时、足额解缴国库。
近年来,随着车辆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各财产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金额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
目前,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保险经营机构代收代缴已成为我国车船税的主要征管模式。
据统计,2014年至2016年,国内某财产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总额从130 多亿元快速上升至约200 亿元,平均年度增幅超过20%。
这一征税模式不仅扭转了车船税征收不到位的局面,而且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凸显了保险机构辅助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功能。
然而,财产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涉及的流程和环节较多,它不是简单的资金流入和流出,而是关联国家税务部门、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等多个利益相关者的系统性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规范车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发〔2014〕100号)规定,税务机关支付代收代缴车船税手续费时,以代收代缴车船税实际收入5%的标准执行。
随着代收代缴车船税额的快速增长,车船税手续费逐渐成为财产保险公司一项比较可观的营业收入。
因此,频繁而巨额的资金流入和流出势必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具备较好的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以及与地方税务部门协作沟通等能力。
二、保险行业代收代缴车船税存在的问题(一)违规代收代缴车船税。
实际工作中,各地方税务局向财产保险公司支付车船税手续费的标准并不完全一致,部分地区为了吸引税源,手续费结算标准远高于5%的水平。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保险经营机构利用地方政府的引税政策,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的方式跨区域解缴车船税,并通过中介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收取税务局返还的高额车船税手续费,以此作为业务费用的补充。
山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
![山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ff5f0dc524de518964b7d6b.png)
山东省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第75号)的规定,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车船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
第三条在山东省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第四条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车船税税额标准按照《山东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第五条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向扣缴义务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扣缴义务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税款解缴、报表报送以及提供相关信息等工作,并及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通报人员的联系方式和变更情况。
第六条保险机构在代收车船税时,应对纳税人提供的车辆相关信息原件进行审核:(一)机动车行驶证。
(二)购置的新机动车尚未注册登记的,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进口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等。
(三)已完税或免税的机动车,提供纳税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附件1)或《车船税减免税证明》(附件2)。
第七条保险机构对纳税人提供的车辆相关信息资料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身份证照类型、纳税人身份证照号码、号牌号码、号牌颜色、车辆识别代码(车架号)、车辆类型、发动机号、品牌型号、车辆发票日期或注册登记日期、使用性质、燃料种类、排气量、核定载客人数、整备质量等基本信息录入机动车交通责任强制保险承保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系统)。
2023年车船税征缴工作方案
![2023年车船税征缴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e52a2541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b7.png)
2023年车船税征缴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我国交通工具数量的不断增加和车船使用情况的复杂化,车船税的征缴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和利用交通工具资源,加强税收征缴工作,推动经济发展,保障交通安全,制定2023年车船税征缴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确保车船税的准确征缴,提高征缴效率,优化服务质量。
二、征缴管理体系建设1. 完善车船税征缴法律法规体系。
及时修订和完善车船税有关法规和规章,强化对欠税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2. 打造车船税征缴信息平台。
建设集数据分析、风险预警、案件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电子化征缴流程,提高征缴效率。
3. 健全车船税征缴工作机构设置。
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划分职责和权限,并加强相关机构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责任意识。
三、征缴管理流程优化1. 加强税收宣传工作。
通过官方媒体、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车船税的重要性和缴纳方式,提高纳税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 制定细则和操作规范。
明确车船税的计税范围、税额计算方法、报税时间等规则,规范征缴流程,降低纳税人的操作难度。
3. 开展税务执法检查。
加强对车船税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纳税义务人的申报情况和缴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厉打击偷漏税行为。
4. 实施巡回检查制度。
定期组织税务人员对车船税的征缴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纠正,确保征缴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四、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1. 推动车船税纳税人信息归集工作。
加强与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完善纳税人信息库,实现全面、准确、便捷的信息查询和核对。
2. 强化数据分析应用。
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对车船税征缴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 推进电子化报税系统建设。
建设在线申报系统,提供电子税务服务,方便纳税人报税、缴税和查询。
4. 加强车船税征缴数据安全管理。
强化数据备份和防护工作,保护纳税人隐私和税务数据的安全。
车船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闻题及建议
![车船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闻题及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61ec0d37d5bbfd0a7856731a.png)
作者: 肖国民
作者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德州市中心支行,山东德州253000
出版物刊名: 北方经贸
页码: 80-80页
年卷期: 2012年 第2期
主题词: 车船税 征管 共享平台
摘要:新的车船税法将于2012年起实施,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及时发现并解决车船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车船税法的顺利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目前车船税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摩托车、三轮车及低速货车车辆参保率不高,车船税漏征严重;二是与强险捆绑缴纳车船税形成新的税收漏洞;三是信息不对等,税源基数难以比对问题突出。
以此为基础,提出三点对当前车船税征管工作的建议,一是在乘用车税额标准的制定上,建议充分考虑节能减排和普通老百姓的经济利益,以2.0升为界限对税额进行上下调整;二是建议对摩托车实行免征;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
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调研分析
![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调研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7b9015c1a5e9856a57126090.png)
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调研分析(总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车船税的缴纳渠道有两种,一是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二是在地税机关直接缴纳。
这种办法的施行,为非生产经营纳税人的车船税征收管理提供了可行的渠道,但《车船税条例》实施两年来,车船税征收工作开展得并不理想,对此,我们组织了深入的调查了解,分析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各家保险机构之间业务竞争较激烈,导致保险机构以不代收车船税为条件来招揽业务。
我们调查中,发现保险机构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积极性很差,都认为自家代征车船税会导致客户转向不代征车船税的保险机构。
客观上,因为保险机构代征车船税缺乏刚性,彼此执行上力度不一,也确实存在代征税款影响保险业绩的情况。
第二,保险机构下设大量代办点,不少代办点延伸到所属县市以外,不利于地税机关的监管。
以我县为例,在县内设置机构的只有人民保险公司一家,但实际办理保险业务的有人民保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人寿财险等四家,除人民保险以外的各家保险公司都以代办员的形式存在,没有机构,没有账簿,地税机关对其是否履行代收义务无法监控。
第三,县级以下保险机构施行报账制财务管理,使基层地税机关不易掌握全面的征管信息。
保险机构施行报账制管理以后,账簿、报表甚至原始凭证都不在本地保存,给基层税务机关的日常管理带来了不便。
第四,车辆跨省经营的现象日益增多,也给车船税征管带来困难。
由于各省之间车辆运管费征缴、养路费征缴的具体执行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车辆违章处罚系统也只能省内联网,所以挂外省牌照的车辆日益增多,我县大型运输车辆有半数以上都挂河北牌照。
虽然国税发〔20xx〕48号文件规定,这些车辆也可由经营地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但此条规定不是刚性的规定,不利于保险机构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也不利于车辆经营者之间的税费负担平衡。
2024乡镇征收摩托车车船税治理方案
![2024乡镇征收摩托车车船税治理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989dc66e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ae.png)
2024乡镇征收摩托车车船税治理方案摩托车车船税是一种针对摩托车的行驶税,用于维护道路和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障交通安全和便利。
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征收和治理机制,目前我国乡镇地区摩托车车船税征收工作存在许多问题,如征收难度大、征收不及时、税收资金使用不透明等。
因此,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确保摩托车车船税的有效征收和使用,制定一套适合乡镇地区的征收摩托车车船税治理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的探讨。
一、加强摩托车车船税征收管理机构建设1.设立专门的征收管理机构:乡镇地区可以设立专门的摩托车车船税征收管理机构,负责摩托车车船税的征收、监督和管理工作。
2.提高征收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为征收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征收工作的高效和准确性。
3.建立征收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的征收信息系统,实现对摩托车车船税征收情况的实时监测和管理,提高征收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二、完善摩托车车船税的征收方式和流程1.简化征收方式和流程:对乡镇地区摩托车车船税的征收方式和流程进行简化和规范,减少征收的环节和程序,提高征收的效率。
2.提供多种征收途径:为摩托车车主提供多种征收途径,如银行代扣、网上缴税等,方便车主缴纳摩托车车船税。
3.加强征收宣传:通过宣传活动和媒体报道,加强对摩托车车主的征收宣传,提高他们对摩托车车船税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加强对摩托车车船税征收的监督和检查1.建立监督机制:建立摩托车车船税征收的监督机制,指定专门的监督人员对征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加强征收结果的监测:定期对摩托车车船税征收结果进行检查和监测,确保征收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加强对征收资金使用的监督:对摩托车车船税的征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四、加强对摩托车车船税征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1.加强对征收政策的宣传:通过宣传活动、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强对摩托车车船税征收政策的宣传,提高各方对政策的了解和认同度。
川地税发【2012】42号
![川地税发【2012】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a35a61234b35eefdc8d33397.png)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文件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川地税发〔2012〕42号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地方税务局、交通运输局(委),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一日- 1 -主题词:税收船舶车船税征管通知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打印:凌云校对: 财产和行为税处王承亮(共印60份)2转发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文交通运输部件国税发〔2012〕8号国家税务总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交通厅(局、委),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局,各直属海事局、地方海事局:3《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做好船舶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在税务系统和交通运输部门原来已建立的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机制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和交通运输部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对船舶征收车船税,有利于加强船舶管理,促进水上运输和相关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我国船舶数量多、分布面广、流动性大,船舶车船税征管较为困难。
税务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提高认识、加强配合,共同做好船舶车船税征收管理工作。
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应主动争取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支持;海事管理机构要发挥船舶监督管理优势,通过向税务机关提供船舶信息、接受委托代征和协助把关等方式,积极支持和配合税务机关做好船舶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发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发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https://img.taocdn.com/s3/m/c6ed18545acfa1c7aa00ccca.png)
《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发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3号为进一步规范车船税管理,促进税务机关同其他部门协作,提高车船税管理水平,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现予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1月26日车船税管理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车船税管理,提高车船税管理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同其他部门协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车船税管理应当坚持依法治税原则,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坚决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车船税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高税收征管质效,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管税。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车船税管理中所涉及的税源管理、税款征收、减免税和退税管理、风险管理等事项。
税务登记、税收票证、税收计划、税收会计、税收统计、档案资料等其他有关管理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税源管理第四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车船税统一申报表数据指标建立车船税税源数据库。
第五条税务机关、保险机构和代征单位应当在受理纳税人申报或者代收代征车船税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代征协议要求,整理《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车船税代收代缴报告表》的涉税信息,并及时共享。
税务机关应当将自行征收车船税信息和获取的车船税第三方信息充实到车船税税源数据库中。
同时要定期进行税源数据库数据的更新、校验、清洗等工作,保障车船税税源数据库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合作框架等制度,采集以下第三方信息:(一)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车辆的涉税信息;(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信息;(三)海事部门船舶登记信息;(四)公共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登记信息;(五)渔业船舶登记管理部门船舶登记信息;(六)其他相关部门车船涉税信息。
加强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的思考和建议
![加强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的思考和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e12f1b29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2d.png)
加强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的思考和建议加强征管人员培训。
征管人员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执行者,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的效果。
应加强对征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
一方面,可以通过组织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对征管人员进行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的培训;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加强对征管人员的考核监督,激励其积极向上、努力工作。
优化税收征收方式。
目前,我国道路运输业税收主要通过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形式进行征收。
这种税收方式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征收难度大、流失漏税问题严重等。
为此,可以考虑将税收征收方式由营业税和增值税变为简单明了的固定税额征收方式,提高征收效率和减轻交纳负担。
还应建立完善起征点和税率调整机制,根据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情况和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税率,使之适应各类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需求。
完善税收激励机制。
税收激励机制是指通过税收政策来鼓励和引导道路运输业的发展。
目前,我国道路运输业普遍存在着经营不规范、恶性竞争等问题,这主要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税收激励机制所致。
为此,可以采取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例如给予减免税、退税等优惠,鼓励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装备升级、服务提升等,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还可以建立健全失业补助机制,为因行业发展调整而可能失业的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经济保障,减轻其就业压力。
加强道路运输业税收征管是推动道路运输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征管人员培训、优化税收征收方式、完善税收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工作,能够提高征管效果,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车船税政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车船税政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451d894f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27.png)
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车船税政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20•【字号】•【施行日期】201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车船税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车船税政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以下简称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1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执行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的有关政策管理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纳税范围的规定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属于本通知所附的《云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和本通知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二、关于税额标准的规定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通知所附的《云南省车船税税目税额表》三、关于免征车船税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动车船暂免征车船税:(一)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凡《机动车行驶证》标明车主住址为村委会的,经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并出具免税证明后,免征车船税。
(二)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在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镇)村的班线运行的客运汽车等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经县级地方税务机关确认并出具免税证明,免征车船税:1.依法取得营运许可证;2.依照主管部门核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3.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票价;4.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伤残军人等提供减免票优惠。
(三)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具体减免税期限和数额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四)车船税的其他免征事项,按照车船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在车购税征管工作中的几点思考
![在车购税征管工作中的几点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bd21ac46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fd95a70.png)
04
车购税征管工作优化建议
对策建议三:推进电子化进程,简化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电子化
将传统的纸质业务流程转化为电子化流程,可以减少繁琐的手续 和时间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推广电子签名
在车购税申报、审批等环节引入电子签名,简化审批流程,缩短 办理时间。
建立数据库系统
通过建立全面的数据库系统,可以实现信息的快速查询和共享, 避免重复工作和浪费。
在车购税征管工作中的几点 思考
汇报人: 日期:
目 录
• 引言 • 车购税征管工作现状分析 • 车购税征管工作中的风险防范 • 车购税征管工作优化建议 • 结论
01
引言
背景介绍
近年来,我国汽车市场发展迅速 ,汽车保有量逐年攀升。
车购税征管工作是汽车市场管理 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市场 秩序、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具
完善政策宣传方式
03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车购税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
人的政策知晓率和办理流程的熟悉度。
03
车购税征管工作中的风险 防范
存在的风险点及危害性分析
风险点一
购车人身份信息被盗用
风险点二
购车发票被伪造
风险点三
车辆购置税被虚假申报
危害性分析
上述风险点可能导致国家税收流失、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购 车发票进行贪污、企业财务人员违规等问题,严重损害了 国家税收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对策建议四: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培训专业人才
加强对车购税征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水平。
定期考核
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对征管人员的业务水平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 他们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
设立奖励机制
税务管理建议书
![税务管理建议书](https://img.taocdn.com/s3/m/5c30e585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dc.png)
税务管理建议书尊敬的_____:您好!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有效的税务管理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至关重要。
税务管理不仅涉及到合规履行纳税义务,还包括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策略降低税务成本、防范税务风险。
以下是我们为贵公司提供的税务管理建议,希望能对贵公司的税务管理工作有所帮助。
一、税务筹划1、深入了解税收政策税务政策不断变化和更新,贵公司应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的税收法规动态,及时掌握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措施。
可以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相关政策信息,并定期组织内部培训,确保公司管理层和财务人员对最新政策有清晰的理解和把握。
2、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根据贵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经营状况,充分利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如果贵公司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有研发投入,可以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3、优化业务结构和交易模式通过合理调整业务结构和交易模式,实现税务优化。
例如,对于涉及多个业务环节的交易,可以考虑分拆业务,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和税收政策;对于长期租赁和购买资产的决策,可以比较租赁和购买在税务上的成本差异,做出最优选择。
二、税务风险管理1、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税务管理的职责和流程,规范税务申报、核算和缴纳等环节的操作。
建立税务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公司的税务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定期开展内部税务审计,检查税务政策的执行情况和税务处理的合规性。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避免问题积累和扩大化。
同时,加强对下属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税务监督,确保整个集团的税务管理工作协调一致。
3、做好税务争议的应对准备尽管贵公司努力遵守税收法规,但仍可能面临税务争议。
因此,应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包括收集和保存相关的税务资料和证据,咨询专业税务律师的意见,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浅谈车船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车船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https://img.taocdn.com/s3/m/dad3ca1aa1c7aa00b42acb87.png)
浅谈车船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好玩的网络游戏【摘要】目前在车船税的征管工作工作中,主要有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摩托车、三轮车以及低速货车等车辆的参保率不高,导致出现比较严重的漏征税现象;二是在进行捆绑车船税的过程中,会导致新的漏洞出现;三是信息不对等,一些车船税的比例有问题。
通过这些问题的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保证征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其主要内容有:充分考虑节能减排和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建议对摩托车实行免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
【关键词】车船税征管工作税法一、目前车船税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目前在车船税的征管工作工作中,主要有三方面的问题,一是摩托车、三轮车以及低速货车等车辆的参保率不高,导致出现比较严重的漏征税现象;二是在进行捆绑车船税的过程中,会导致新的漏洞出现;三是信息不对等,一些车船税的比例有问题。
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摩托车、三轮车以及低速货车等车辆的参保率不高在车船税的征管工作中,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的参保率不高,有严重的漏税、逃税现象[1]。
出现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有摩托车、三轮车这类车辆的价格比较低,税金相对较高,车主的安全意识较低,指购买小年检,不参保,这项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会逐渐形成税收成本过高,车船税的流失加大。
1. 摩托车危险性系数大,出险率高摩托车、三轮车的行驶危险系数较大,一些保险公司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会谨慎的告知车主其安全性问题,导致车主对车船税所能起到的作用并不了解。
2. 摩托车、三轮车等车辆较多摩托车、三轮车以及低速货车的车辆较多,并有较大流动性,经常在农村和城乡交际使用,该地方的使用率较大。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提升交警部门的力量,也很难达到完全政治的目的。
虽然摩托车、三轮车及低速货车的理论税源很大,但在车船税的征管工作中,真正得到的税收非常少,尤其是摩托车,其车船税的税收基本为零。
(二)进行捆绑车船税的过程中,会出现新的漏洞根据现有的制度规范,车船税由保险机构在收取强险时依法代收车船税。
加强车船税风险管理方式
![加强车船税风险管理方式](https://img.taocdn.com/s3/m/1477acab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46a275e.png)
加强车船税风险管理方式嘿,朋友们!咱今儿来聊聊加强车船税风险管理这档子事儿。
你说这车船税,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一个小关卡,要是没处理好,那可就麻烦啦!就好比你开车出去兜风,正开心着呢,突然想起车船税没交,那心情,一下子就不美丽了吧!咱先说说为啥要重视这车船税风险管理。
这就跟咱出门要带钥匙一样重要呀!你不交车船税,那就是违规,说不定啥时候就被查到,罚款扣分,多闹心啊!而且这也是咱作为公民应尽的义务呀,可不能马虎。
那怎么加强风险管理呢?首先得清楚自己的车船情况吧。
你得知道自己有啥车啥船,啥时候该交税,别稀里糊涂的。
就像你得清楚自己有几件衣服,啥时候该洗一样。
然后呢,按时去交税,别拖拖拉拉的。
这又不是啥难事,跑一趟税务局或者在网上操作一下就行啦。
你想啊,要是因为没交税给自己惹一身麻烦,多不值得呀!还有啊,要多关注政策变化。
这车船税政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呀,说不定啥时候就有新规定了。
就跟天气似的,一会儿晴一会儿雨的。
你要是不关注,那不就跟不上形势啦?那到时候吃亏的不还是自己嘛!咱再打个比方,这车船税风险管理就像是给你的爱车船穿上一件保护衣。
你不好好管理,那保护衣就破破烂烂的,能起到啥保护作用呢?咱得把这件保护衣穿得好好的,让咱的爱车船安全又放心地行驶在道路和水面上。
你说咱辛辛苦苦挣钱买了车买了船,不就是为了享受生活嘛。
要是因为车船税的问题闹心,那不就太亏啦!所以啊,大家可都得上点心,别不当回事儿。
咱也别觉得这事儿麻烦,其实就跟每天洗脸刷牙一样,养成习惯就好啦。
你每天都洗脸刷牙吧,也没觉得多麻烦呀。
这交车船税也是一样的道理,习惯了就好。
反正啊,加强车船税风险管理真的很重要,这可关系到咱的切身利益呢!大家都重视起来,让咱的生活更加顺顺利利的,多好呀!别等到出了问题才后悔,那可就晚啦!就这么着吧,大家都行动起来,把车船税的事儿处理得妥妥当当的!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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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管理研究与建议
【内容提要】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与财产税的性质不符,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日常征收与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结合日常征管实际加以分析,从发展角度提出了相对合理性的建议。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成为我国居民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有量逐年增长情况下,车船税对于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稳定地方财政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对引导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发挥着重要作用。
现阶段税制设置和日常税收管理中,车船税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
一、存在的问题
(一)了解车船税改革历程,准确定位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体现了税种性质,其税率、计算方法、管理方式应该以征税对象为出发点,因此有必要深入了解一下车船税的征税对象。
我国最早在秦汉时期就已征收车船税。
1951年,国家颁布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开始对车船征税;1973年工商税制改革,企业车辆改为缴纳工商税,个人继续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1977年后,一些省(市)自治区开始对个人停征车船使用牌照税。
1985年,国务院颁布《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改名为车船使用税,10月1日起,对“拥有和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车船使用税,这时属于财产与行为税,但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仍继续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形成了内外有别的两套车船税制。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至此,正式改名为车船税,彻底取代了原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纳税人改为“车辆、船舶的所有人和管理人”,为财产税。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19年4月23日经过一次修正,征税对象确定为《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所列车船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客观上减小了税收征收管理的难度,降低了征收成本,从而使车船税更便于征收管理,并成为地方财政的稳定来源。
(二)计税与财产税的性质不符,贫富差距的调节作用不明显
作为财产税,以汽车为例,是按照载客数量、整备质量、排气量等划分,根据车辆的类别对应不同的方法来计算。
相同税额的车辆,由于品牌的不同,车辆的实际价值往往相去甚远,使其作为财产税无法发挥调节社会财富、按能负担的特质。
乘用车的计算方法,是从节能减排的角度考虑,依排气量不同分为7档递增税额;客车借鉴公安交管部门的标准,为方便征管,以核定载客人数20人为界划分递增税额;货车因其对道路造成的损耗程度不同,按照整备质量乘以定额税率;作业车、机械车按车型定额征收。
尽管乘用车的价值与排量普通情况下呈现一定的正相关性,但以上方法均脱离了与车辆价值相关的财产税属性。
并且每年等额缴税,未考虑到车辆实际价值因折旧而逐年递减。
(三)征收方式存在弊端,服务和规范不够完善
一是征收方式对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制约较大。
车船税主要以保
险机构收取交强险的同时代征,征收方式单一化,不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
保险机构具有法定代扣代缴义务,在收取交强险的同时代扣代缴车船税,纳税人已在税务机关缴纳的,不再缴纳。
实际上车船税绝大部分比例是通过代扣代缴方式入库的,而保险机构属于商业机构,其商业行为有时会和车船税的征期不同步。
比如近年保险机构大范围推广的年底提前续保优惠,吸引大批车主提前交纳保险费,而车船税由于按年申报、一次缴纳,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不能跨年提前征收,使得这部分车辆通过代扣代缴环节无法缴税。
纳税人需要在下一年度另行缴纳,造成不便的同时,也给税务机关带来征收压力。
纳税人如果在下一年度需要办理车辆定期检验,就需要先到税务机关缴税,再到检测中心办理检验手续。
如果下一年度未到检验期限,那么还有可能造成漏缴税款的情况。
随着征管科技手段的进步,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新一轮税务机构改革,一窗式、一站式服务等新举措全面推广,“国税地税两头跑”的现象在各地都完成了向“最多跑一趟”的转变,而车船税征管水平由于代征形式的制约,已经长时间没有转变和提高,这与当前的税收征管质效显然是有些脱节的。
二是代征形式存在着征收秩序的隐患。
由于车船税属于地方税,具体征收标准由各省、区自行制定,使得各地政策不同,异地投保税负存在不小的差异。
虽然税务机关不允许征收登记地以外的车船税,但由于代扣代缴的税款在扣缴人机构所在地缴纳,仍然使得税额低的地区对高税额地区的车辆产生一定的吸引效应,即使是在同一省、区
内,也时有发生各地区抢拉税源的情况。
比如近年我省一些贫困县、区陆续出台了对异地车辆投保按车船税减半的财政补贴政策,使得周边地区的大量车辆通过远程出单的方式选择在有补贴的地区投保缴税,这种做法对周边地区造成一定程度的车船税减收,并且这种吸引效应愈演愈烈,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容易出现个人从中留成的情况,为腐败提供了温床,客观上也扰乱了车船税正常征收秩序,亟待妥善解决。
另外,异地购车还广泛存在车贷、保险长期捆绑等销售政策,购车后直接异地投保、异地缴税,出现一定量的车辆登记、使用和缴税不在同一地区的情况,尤其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收入影响较大。
(四)对委托代征协议的理解存在误区,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
近年由于法律修订等因素,一些基层税务干部产生错误理解,认为保险机构的代扣代缴义务属于法定义务,无需再签代征协议。
国家税务总局《车船税管理规程》多次引用到委托代征协议,其在信息共享、拓宽代征渠道、税款解缴入库、手续费返还等环节依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实际征管工作中存在着委托代征协议签订不及时或省略的情况。
(五)逃税行为隐蔽,纳税人违法成本较低
车船税按年一次缴纳,不需要按期申报,且税源零散,税务机关难以直接管理,纳税人不缴税款行为一般在保险机构代征、车辆检验、道路运营管理等环节才被发现。
其他单位履行协助税款征收职责,但
不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无法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
事实上,一些车辆通过异地检车及其他办法逃避车船税义务,税务机关不参与车辆直接管理,就难以及时掌握情况。
当纳税人出于其他方面的需要时,则可以主动自行缴纳,只补缴税款和滞纳金,一般不会受到处罚,惩戒力度不够。
至于不需要登记、定期检验的车辆,不缴税款的更不在少数。
二、对策与建议
(一)税率的设置应充分考虑财产税的性质
税率的设置在计算方法上,可以采用从价计征与定额税率组合的复合计算法,比照消费税的从价与从量复合征收法,在从价计征的过程中,还可以按年限扣除折旧,从价的部分通过测算制定适合的税率,定额的部分要整体下调,两者组合叠加后,保障总体税负水平没有大的变动。
这样,就能在秉承环保理念、方便管理的同时,使不同价值的车辆随之体现出不同的税额,进而充分发挥其对社会财富的调节作用,体现税收公平。
(二)征收管理方式需要改革和完善
鉴于代征税款征收方式固有的制约性,以征税对象的财产税性质为出发点,对车船税的征收管理加大力度予以发展、完善,实现信息、高效、便民、规范的高水平税收征管。
针对投保时间先于纳税时间而不能代征的情况,建议依车船税《规程》委托公安交管部门代征这部分车船税,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合法合理拓宽代征渠道,准确划分保险代征与检车代征的业务范围,开通检车与税收一体化窗口,严格规范代征行为,使车辆检验实现远
程审核、现场检验、缴纳税款的一站式完结。
针对异地投保造成车船税税源流动较大的情况,对正常合理的异地投保,要通过保险行业主管部门严格管理,制定操作规范,避免车辆随意性选择投保地,保障税源的稳定性。
为最大限度满足车辆异地投保需求,又避免恶意抢拉套取国家税款,方便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建议相关部门抓紧研发车船税异地缴纳现代化大数据平台,建立查询、管理、征收一体化的车船税信息共享与征收管理平台,发挥结算平台的大数据统计和分流功能,按照车辆登记信息,将税款自动划转到车辆登记所在地。
建议在税款的支付环节,支持银行卡、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功能,体现新时代特色,更大程度的方便纳税人。
(三)加强车船税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税务机关与保险机构、公安交管部门联系比较密切,对登记、定期检验车辆的管理比较侧重,对于企业的自用车、作业车、挂车等不需登记车辆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协作共管制度,税收管理上尚属薄弱环节。
因而,对于车船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尽早构建税务部门与公安、交通、保险多方共建共享的车辆信息平台,将车辆自然信息、登记信息、纳税信息全面共享,多方积极协助配合,形成完整的税种管理体系,对恶意违法行为,补缴税款、滞纳金的同时,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作出相应处罚,维护税法权威性。
通过以上对车船税存在问题的分析及建议,车船税需要从税制设置到征收管理不断完善和改进,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纳税意识,提高税收征管质效,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管
税,不断提高税收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