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管理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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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3、权责单位

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定义

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3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

一般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20% (返工数量大于3件小于5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重大品质事故

(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3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特大品质事故

(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2)因品质异常造成对方严重人身伤亡、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5、责任划分

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品管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调试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分管副总负有品质监督权,部门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送检人应确认产品为自检合格品后,方可送品管部检验,若品管部抽检不合格,送检人承担80%t任。其上级部门承担20%责任。品管部检验合格放行的产品,后工序或客户发现不良,且不良率高于10%品管部承担80%S任。其上级部门承担20%t任。

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总经理裁决。

6、品质指标

来料:一次送检合格率>95%每月)

制程:一次送检合格率>97%每月)

成品:一次送检合格率>98%每月)

出货:一次送检合格率>98%每月)

一般客户投诉(外观投诉)<10%每月)

重大客户投诉(功能投诉)<5% (每月)

客户投诉次数<10次(每月)

7、处罚条例

流程异常处罚细则:

1)多次送检不合格(连续三次,每次3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给予成长赞助金20元。

2)批量品质异常,每批次按损失成本30%介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3)未接到派产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派产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给予成长赞助金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合予成长赞助金。

4)未经品管部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出货的,对责任人给予成长赞助金100元/次。如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追加给予成长赞助金100

丿元。

5)仓库人员必须先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违规接受此类产品者,对责任人给予成长赞助金50元。未经品管人员检验合格、允许的产品,禁止出货,否则对责任人给予成长赞助金50元。

6)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任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告,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50%咅偿。私自藏匿、销毁报

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给予成长赞助金50元。

7)装车发货前,员工必须在出货检验员在场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组装、性能调试、清洁、贴标识、包装等。OQC对零件、结构、外观和性能确认OK后,盖“合格”章后才能装车发货。

8)客户处发现品质异常,不良率大于5%对检验员给予成长赞助金100元,如不良属于外观问题或品检员已反应并要求挑选/返修的不良,加工单位责任人负同等责任。

9)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给予成长赞助金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10)对未征得品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PASS 印章、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给予成长赞助金50元/次。

11)品管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给予成长赞助金1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管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品质异常处罚细则:

1)品管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A 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 予成

长赞助金50元,半成品来料以行业通用抽样计划抽样检验。

B 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IPQ

C 给予成长赞助金50元。

C 首检正确,生产过程产生不良,IPQC 要对巡检不力负责(一小时内生产完成的产品除外) 给予成

长赞助金50元。

D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书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

OQC 给予成长赞助金30元,未

经检验的按非法加工或转序处理。

E 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 OQC 给予成长赞助金100元,未经检验的按非法 加工或

转序处理。

技术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A 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 对文件的

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 /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 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

100元以下的给予成长赞助金责任工程

师20元/审核工程师10元,100元以上到1000元以下,责任工程师赔偿成本损失 20%若 核工程师承担10% 1000以上由品管部调查原因报总经办核准后,据情处理。

B 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 人员签字

确认,文控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 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文控及相关责任人给予成长赞助金处罚

50元,对负

有跟进责任的相关工程师给予成长赞助金 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品管部调查原因报分 管副总处理。

C 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工程部应以书面方式,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 解决给予明

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工程部相关工程师给予成长赞助金 20元。

D 为保证数控加工产品品质,技术部必须保证展开图一次正确率(样品除外),每错一单, 对相关工程师给予成长赞助金 50元。

E 客户相关产品的设计临时更改的,相关工程师接收后要及时通知文控或生产、品管部门因 延迟或没

传递到相关部门造成品质问题,弓I 起客户重大投诉,处罚责任工程师 200元。

生产部在以下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

A 发生轻微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给予成长赞助金 不

予处罚)。

B 发生一般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给予成长赞助金

C 发生严重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给予成长赞助金 连

带责任。

D 发生特大品质异常,则根据客户的重要性,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成长赞助金

200— 500元。各

责任部门负责人加重处罚。

E 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加工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造成品

质事故,生产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核查责任人给予成长赞助金

100元。

IQC 给

10—30元(第一次犯错者批评教育, 30—50元,并通报批评。

50—200元,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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