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钦州市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电话号码: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电话号码: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海域使用权的产生。

海域届国家所有,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经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批准代表国家出让海域使用权。海域的上方空间、底土资源、埋藏物均不在海域使用权的出让范围内。

第二条出让海域位置和范围。

本合同出让的海域位丁面积为顷。其具体位置与四至范围

如本出让海域的附件1及附件2所示。

第三条海域使用权出让期限。

乙方自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之日起,取得海域使用权,方可依法使用海域。本合同出让的海域使用权终止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 年日。

海域使用权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续使用的权利。乙方如需继续使用的,需在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重新办理海域使用申请审批有关手续。

第四条出让海域的用途。

本合同出让的海域规定用途为,海上构筑物为。

海域使用权出让期限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让的海域规定用途,擅自改建或者扩建海上建筑物。确需改变海域规定用途的,或者改建或扩建海上构筑物的,乙方须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五条海域使用金应缴总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有关法律规的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应当

缴纳海域使用金。

本合同出让海域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为每公顷每年民币,应缴总额为人民币, ¥

以上海域使用金应缴总额,除乙方一次性缴纳全部海域使用金应缴总额外,遇国家和省、市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发生调整的,自调整次年起,乙方未缴纳的剩余海域使用金应缴总额按调整后的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重新计算和调整。

第六条海域使用金缴纳办法。

海域使用金一次性缴纳。乙方应在本合同经乙方签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纳

全部海域使用金应缴总额民币,¥

第七条海域使用金缴纳地点。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缴款日之前,按照第六条规定的缴纳办法将本合同要求缴纳的海域使用金缴入甲方指定的缴纳地点或者银行帐户。

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名称:户名为号艮行地址:

甲方指定的缴款地点为:系人:系电话:

甲方指定的缴款地点或本合同规定的缴款期限,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变更后30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丁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的任何延迟缴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证书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