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docx
医院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医院出差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医院出差报销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防止出现违规行为,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制度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报销范围1. 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杂费等。
2. 在司工作人员安排出差,经过公司批准并出示出差凭证的情况下,可根据规定范围报销。
第三章报销流程1. 出差人员需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出差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人员需在出差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填写《出差报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票据、凭证。
3. 出差报销申请表需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提交财务部门进行审批。
4. 财务部门收到申请后,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审批,并将款项打入出差人员指定账户。
第四章报销标准1. 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为准,需提供相关票据和凭证。
2. 食宿费:按照当地标准报销,需提供饭店发票。
3. 市内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为准,最高不超过规定标准。
4. 通讯费:需提供相关通讯记录和发票,按照实际情况报销。
5. 杂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需提供相关票据和凭证。
第五章报销限制1. 出差期间的个人消费需自行承担,不可报销。
2. 超过规定标准的报销费用需出差人员自行负担。
3. 一切出差费用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第六章违规处理1. 出差人员如违反相关规定,超出报销标准,需承担相应责任,如承担个人报销费用,取消出差资格等。
2. 财务部门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立即停止报销,并进行相关调查处理,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章附则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并向全院范围内通知。
2. 本制度内容如有修改,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执行。
3. 医院出差报销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本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院出差报销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出差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出差报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职工出差费用报销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职工因公出差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市内交通等费用报销管理。
第三条出差费用报销应遵循真实、合理、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确保出差费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出差申请与审批第四条职工出差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申请,填写《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原因、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五条职工出差期间,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安排住宿、餐饮、交通等事项,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发票。
第六条职工出差结束后,应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出差报销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出差费用报销标准第七条出差的交通费用按照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出差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交通工具,凭票报销。
第八条出差的住宿费用按照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出差住宿费凭发票报销,每人每天不超过规定标准。
第九条出差的餐饮费用按照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出差餐饮费凭发票报销,每人每餐不超过规定标准。
第十条出差的市内交通费用按照国家和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出差市内交通费凭发票报销,每人每天不超过规定标准。
第四章出差费用报销流程第十一条职工出差结束后,应将相关发票和证明材料提交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对职工提交的出差费用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出差费用报销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报告医院领导。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四条职工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一)虚报、多报出差费用的;(二)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安排出差事项的;(三)不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四)其他违反出差费用报销规定的行为。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职工,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职等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医院出差费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出差费用的报销管理,确保出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因公出差的员工。
第三条出差费用的报销应遵循实事求是、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出差申请与审批第四条员工因公出差需填写《医院出差申请表》,详细注明出差原因、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
第五条《医院出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核。
第六条出差申请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财务部门进行预算审核。
第三章出差费用标准第七条出差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通讯费等。
第八条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和交通工具选择,按医院规定的标准报销。
第九条住宿费:按医院规定的住宿标准报销,不得超过规定天数。
第十条伙食补助费:按医院规定的标准发放,每日补助金额不得超过规定上限。
第十一条通讯费:按实际发生费用报销,每月累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规定上限。
第四章报销流程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将《医院出差报销单》及相关票据提交给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对报销单及票据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报销条件。
第十四条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报销款支付给员工。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出差费用的报销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定期对出差费用的报销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七条对违规报销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注:本制度所涉及的各项费用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XX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doc
XX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医院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以及《菏泽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医院工作人员临时到菏泽市区(不包括菏泽各县,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上级机关举办的指令性会议,并且不包含学术会议、业务培训内容的按差旅费管理;包含培训内容的按外出培训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进行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见附件1、XX医院出差审批单)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菏泽市区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出差人员自驾车出差的,按到出差目的地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票价报销。
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个人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第三章住宿费第八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九条省内出差按照省财政厅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 (见附件2)。
省外出差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执行(见附件3)。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以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规定参照市财政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另行发布。
医疗出差报销制度
医疗出差报销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医疗出差的费用报销,提高财务管理效能,供应合理的报销标准和操作流程,特订立此医疗出差报销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全部人员的医疗出差费用报销事宜,包含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3. 报销范畴医疗出差报销范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交通费:包含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等。
—留宿费:包含差旅期间的酒店留宿费用。
—餐费:包含差旅期间的伙食费用。
—通讯费:包含差旅期间的电话费、网络费用等。
—其他合理费用:依据实际情况结合报销人员所面对的具体情况进行报销。
4. 报销标准4.1 交通费—火车和汽车票以实际票价为准。
—假如因医疗出差需要乘坐飞机,依照经济舱最低价进行报销,并附上机票发票原件。
4.2 留宿费—留宿费以报销人员在差旅期间实际入住酒店的房费为准,但不得超出医院规定的最高限额。
—若自行选择留宿,报销金额以医院规定的标准房费为准。
4.3 餐费—餐费报销金额以每餐不超出医院规定的标准限额为准,按实际差旅天数计算。
4.4 通讯费—通讯费报销金额以个人移动电话话费清单为准,可以报销的金额以医院规定的标准为限。
4.5 其他合理费用—其他合理费用需供应认真的发票或费用清单,报销金额以实际金额为准。
5. 报销流程5.1 报销申请—报销人员在医疗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医疗出差报销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关票据和发票。
5.2 提交审核—报销人员将填好的报销申请表和相关票据交给所在科室的财务人员进行审核。
5.3 财务审核—财务人员对报销申请表和票据进行审核,核实费用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5.4 审批—审批人员对已审核通过的报销申请进行审批,并在报销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5.5 报销发放—财务人员依据已审批通过的报销申请,向报销人员发放相应的报销款项。
6. 注意事项6.1 报销人员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虚报将依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惩罚。
6.2 申请表和票据应保管至少一年,以备查阅和审计。
医院出差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出差报销管理工作,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医院经费使用的合规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所产生的费用报销。
第三条出差报销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节约、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出差审批第四条员工因公出差,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原因、时间、地点、人数、预算等事项。
第五条部门负责人对《出差申请表》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条分管领导对《出差申请表》进行审批,批准后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七条出差期间,员工应按照审批通过的行程安排执行。
第三章费用报销第八条出差费用报销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
第九条交通费报销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住宿费按照出差地点及住宿条件确定。
第十条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出差天数及地区差异确定。
第十一条市内交通费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但不得超过审批预算。
第四章报销流程第十二条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将《出差报销单》及相关票据提交至所在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对《出差报销单》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财务部门。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对《出差报销单》及相关票据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医院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出差报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财务监督小组定期对出差报销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报销工作合规、合理。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调离岗位等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交通费报销标准:1. 飞机:经济舱、公务舱,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报销。
2. 火车:硬座、硬卧、软卧,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报销。
3. 汽车:按照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报销,但不得超过审批预算。
二、住宿费报销标准:1. 根据出差地点及住宿条件,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报销。
2. 住宿标准不得超过部门负责人审批的预算。
医院费用报销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费用报销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医院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体职工及聘用人员(以下简称“报销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报销。
第三条费用报销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费用报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真实性原则:报销人员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报销凭证。
(三)合理性原则:费用报销应当符合医院实际情况和行业标准。
(四)及时性原则:费用报销应当及时办理,确保报销人员权益。
第二章费用报销范围第四条医院费用报销范围包括:(一)公务接待费用:包括招待费、礼品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二)业务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差旅费、住宿费、餐费等。
(三)会议费用:包括会议费、资料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四)调研费用:包括调研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五)考察费用:包括考察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六)业务招待费用:包括招待费、礼品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七)其他费用: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经批准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以下费用不得报销:(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费用。
(二)与医院业务无关的费用。
(三)报销人员个人消费费用。
(四)已由其他渠道报销的费用。
第三章费用报销流程第六条费用报销流程如下:(一)报销人员填写《医院费用报销单》,详细列明报销事项、金额、用途等。
(二)报销人员将报销单及相关报销凭证提交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报销单及相关报销凭证提交给财务部门。
(四)财务部门对报销单及相关报销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五)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支付给报销人员。
第七条报销人员应当提供以下报销凭证:(一)费用报销单。
(二)原始发票或收据。
(三)行程单、住宿证明、会议通知等证明材料。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提高医院差旅费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和精打细算的原则,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报销。
第三条差旅费报销管理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四条差旅费是指因公出差、会议参加等活动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其他必要费用。
差旅费报销是指因公出差、会议参加等活动实际支出的差旅费用,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向医院申请报销。
第二章差旅费预算与预支第五条差旅费报销前,员工应根据具体差旅活动,填写差旅费预算申请表,经所属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出差活动。
第六条差旅费预算应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务状况进行合理制定,原则上不得超过财务部门核定的预算。
第七条差旅费报销前,员工可以向所属部门申请预支差旅费用。
预支差旅费用应根据具体差旅活动的预算申请表进行审核,经所属部门主管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进行预支。
第八条预支差旅费用应在实际差旅活动发生后的一个月内结算,超过一个月没有结算的,将按照财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的条件和限额第九条差旅费报销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差旅活动是因公需要,活动目的、时间和地点合理;(二)差旅费用是实际发生的费用,有相应的票据和凭证;(三)差旅费用不得违反国家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十条差旅费报销按照以下限额进行:(一)交通费:原则上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等,应选择经济舱或硬座/硬卧等,如需乘坐出租车、私家车等,应按照规定的行程和标准进行报销;(二)住宿费:差旅活动所在地的住宿费用,按照医院所定的标准报销,超出标准的部分不予报销;(三)伙食费:差旅活动期间的伙食费用,以实际消费为准,未提供发票的按规定标准报销;(四)其他费用:如会议费、礼品费等,原则上应凭票据报销,超出财务部门核定的预算的部分不予报销。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的程序和材料第十一条差旅费报销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员工提交差旅费报销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二)所属部门主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三)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比对,如有需要,可进行现场核查;(四)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差旅费报销款项转至员工的工资卡或个人账户。
县级医院差旅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级医院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活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职工因公出差、参加会议、考察学习等产生的差旅费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二)实事求是,合理合规;(三)权责明确,责任追究。
第二章差旅费标准第四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五条住宿费标准:(一)国内出差,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二)国外出差,按我国与驻在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六条交通费标准:(一)国内出差,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按照规定标准执行;(二)国外出差,按照我国与驻在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七条伙食补助费标准:(一)国内出差,按照规定标准执行;(二)国外出差,按照我国与驻在国政府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三章差旅费报销流程第八条差旅费报销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出差审批单;(二)车票、机票、住宿费发票等;(三)报销明细表;(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报销流程:(一)出差人员将差旅费报销材料提交至财务部门;(二)财务部门对报销材料进行审核;(三)审核通过的,由财务部门支付差旅费;(四)审核未通过的,通知出差人员补齐材料或退回不符合规定的费用。
第四章差旅费管理责任第十条差旅费管理责任如下:(一)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差旅活动,不得擅自扩大差旅范围、提高标准;(二)财务部门应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确保报销材料真实、合法、合规;(三)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差旅费管理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及地方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及地方政策为准。
医院差旅费管理制度
医院差旅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差旅费的管理,加强差旅费的使用和监督,保证医院的财务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因公出差产生的差旅费的处理和管理。
三、差旅费标准1. 交通费:因公出差期间,职工可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报销交通费,包括车船费、飞机票费、火车票费等。
2. 住宿费:职工在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需住宿的费用,可以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报销,一般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最高住宿标准。
3. 餐饮费:出差期间因公产生的餐饮费可以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报销,一般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最高标准。
4. 其他费用:如通讯费、会议费、市内交通费等因公出差期间产生的其他费用,可以按照医院规定的标准报销。
四、差旅费处理流程1. 出差申请:职工因公需要出差时,应提前填写出差申请表,经相关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报销:出差人员在出差结束后,需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供相关的费用凭证,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应在出差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3. 费用审核:差旅费报销单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审批通过后报销。
4. 财务支付:财务部门根据审核通过的差旅费报销单,及时支付职工应报销的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1. 差旅费限额管理:医院将根据不同的出差任务和地点,制定差旅费的限额标准,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
2. 差旅费监督:财务部门对差旅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差旅费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3. 严禁违规报销:严格禁止职工以违规途径报销差旅费,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4. 差旅费报销单保存:所有的差旅费报销单及相关费用凭证需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日后审计和查验。
六、差旅费奖惩1. 差旅费奖励:对因公出差表现出色、差旅费使用合理的职工,医院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2. 差旅费惩罚:对因公出差违规报销差旅费的职工,将按照医院相关制度进行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医院领导批准。
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WORD8页)
医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根据财政部财行[2006]313号文件、卫生部卫办规财发[2006]2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各级各类部门、科室和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的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开支标准内凭椐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部门、科室要严格执行我院的出差审批管理制度和差旅费定额票管理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用。
(一)出差审批管理制度:职工因公出差由分管院领导审批;参加医疗、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工作会议,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参加党务、行政、后勤、装备、基建、财务等学术(交流)工作会议,由分管院领导审批。
未经批准的差旅费由个人自理。
(二)差旅费定额票管理控制制度:对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交流会议者,实行年度差旅费定额票管理控制制度,不同技术职务的额度标准,由计财处根据批准的医院年度预算制定、发放。
突破差旅费定额票的支出由个人自理。
担任国家级学会委员、省级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职务人员参加学术会议,以及学术会议差旅费从本人科研课题经费中报销者,不受差旅费定额票管理控制。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规定行政处长,业务正高级职务,以及相当职务以上人员,出差南京、郑州、北京及以远城市可以乘坐飞机。
因公出差(不含各类学术会议)任务紧急的,经院长批准其随行人员可以乘坐飞机。
其他人员乘坐飞机时,按其乘坐火车等级的卧铺票价格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医院出差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出差管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在职员工因公出差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报销。
第三条出差费用报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遵循勤俭节约、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出差审批与报销程序第四条出差审批1. 员工因公出差,需填写《医院出差申请表》,注明出差事由、时间、地点、人数、预算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申请表需附上出差任务的相关资料,如会议通知、培训通知等。
第五条出差报销1. 员工出差归来后,需及时填写《医院出差报销单》,附上相关票据、行程安排等证明材料。
2. 报销单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 报销金额不得超过批准的预算。
第三章出差费用报销标准第六条交通费用1. 员工出差可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如火车、长途汽车等。
2. 高速公路、过桥、过隧道等费用按实际票据报销。
第七条住宿费用1. 住宿标准按医院规定执行,如需住宿酒店,应选择经济实惠的酒店。
2. 住宿费用报销时,需提供酒店发票、入住登记单等证明材料。
第八条伙食补助费1. 伙食补助费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2. 伙食补助费报销时,需提供用餐发票、行程安排等证明材料。
第九条其他费用1. 因公出差产生的电话费、打印费、复印费等杂费,凭有效票据报销。
2. 其他未列入上述标准的费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条财务部门负责对出差费用报销进行审核,确保报销程序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对报销事项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差旅费管理制度范文医院差旅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差旅费的使用与管理,合理控制差旅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应由医院承担,并在差旅期间或差旅任务结束后,在规定范围内支付给差旅人员用于交通、食宿、交流、工具和通讯等花费的费用。
第三条差旅费管理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公务的原则,规范通过差旅使用差旅费的流程及程序。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应遵循严格审批、实行分类核算、专人管理、事后整理、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五条差旅费管理应按照财务合理、经济适用和信息实时的原则,确保使用差旅费的合理性、公平性和适度性。
第六条医院差旅费以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用标准为基础,在此基础上结合医院实际进行调整,并根据差旅组织和差旅任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差旅费标准。
第七条差旅费应采取经费集中支付方式,差旅人员不得自行按差旅费标准自行支用差旅费。
第八条差旅费管理应加强差旅费用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使用差旅费的个人和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章差旅费的申请和审批第九条差旅费应由差旅人员提出差旅申请,包括差旅时间、差旅地点、差旅经费预算和差旅任务等相关信息。
第十条差旅申请应提交给差旅费管理部门,根据差旅任务的紧急程度和差旅费的预算额度,由差旅费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审批决定是否通过。
第十一条差旅申请应提前提出,不得迟于差旅开始前5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适当延迟,需事先向上级部门报备并获得批准。
第十二条对于需外出差旅但无差旅任务的人员,应进行严格审核,不得轻易批准差旅费申请。
第十三条差旅费的预算是依据差旅任务确定的,差旅人员在填写差旅申请表时,必须详细列出差旅所需的各项费用,以便审批和核算。
第十四条差旅费审批决定应明确差旅任务的目标和要求,责任人及其签署时间,并抄送相关领导,以便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差旅费的核销和报销第十五条差旅费的核销和报销应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应的流程进行,确保差旅费的实际支出与核销一致。
医院医院差旅费管理制度
医院差旅费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和规范工作人员出差管理, 推行厉行节约的良好风尚, 根据《XX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钟财发(2014]54号), 结合本单位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二、建立公务差旅费审核制度, 从严控制差旅费报销, 减少不必要的差旅费开支。
出差报销必须出具《XX医院公务差旅审批单》、正规发票, 并由出差人签字, 监察审计科审核, 分管领导及分管财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三、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市外(含XX)出差由院长审批;市内下乡由分管院长或分管院办院长审批。
其他人员出差由科室负责人申请, 分管院长审批。
所有出差都必须由分管院长和分管院办院长审签《XX医院公务差旅审批单》。
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 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严禁与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四、工作人员出差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可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席(硬座、硬卧, z37/z38和z27/z28除外)、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三等舱等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 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五、主任医师职称及医院班子成员市外出差住宿严格按照《XX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上限标准, 市外(含XX)每人每天控制在320元以内, 非特殊情况不得选择单间或套间。
其他人员出差住宿应选择标准间(单人或性别因素除外), 市外(含XX)每人每天控制在300元以内。
六、工作人员出差应当自行用餐, 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 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
交纳标准为: 早餐每人每餐10元, 中、晚餐每人每餐20元。
单位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给予伙食补助, 补助标准: 市外每人每天100元, XX市内因工作需要下乡办事等未在基层就餐的, 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七、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标准为省外每人每天8O元、省内市外每人每天5O元、市内每人每天4O元, 包干使用, 超支不补。
卫生院差旅费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卫生院差旅费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差旅费的申请、报销及管理,提高差旅费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卫生院职工因公差旅所产生的差旅费管理。
第三条卫生院差旅费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和其他费用。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之卫生院,是指各级卫生部门直属卫生院、医院、诊所、卫生服务站、妇幼保健院等。
第二章差旅费用的设定第五条卫生院差旅费用的设定应参照当地财政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基层卫生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六条卫生院差旅费用分为三类:交通费、食宿费、其他费用。
第七条交通费用按照公务交通工具的费用进行核算,包括火车票、汽车票、轮船票、飞机票、出租车费等。
第八条食宿费用按照当地住宿和用餐的标准进行核算,包括住宿费、用餐费等。
第九条其他费用包括过路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会议费等。
第三章差旅费的申请与报销第十条卫生院差旅费的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差旅费管理规定的授权范围;(二)事前经上级领导批准;(三)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
第十一条卫生院差旅费的报销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差旅费管理规定的授权范围;(二)事后提供完整的报销材料;(三)报销申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第十二条差旅费的申请与报销必须通过卫生院规定的审核程序,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支付。
第四章差旅费的管理第十三条卫生院财务部门应负责卫生院差旅费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卫生院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差旅费档案,保存完整的申请、报销材料以及相应的财务凭证。
第十五条卫生院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差旅费支出的核对、检查和审计工作,确保差旅费的合理、规范和有效使用。
第十六条卫生院财务部门应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差旅费的统计报表和分析报告,定期进行差旅费的分析评估工作。
第五章督促和奖惩第十七条卫生院应建立健全差旅费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差旅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一、引言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差旅费用的报销流程,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并有效控制差旅费用支出,提高医院的管理效率和运行效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职工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三、报销申请和审批1.差旅费报销的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包括差旅费用的明细表、票据原件和相关支出事由的说明。
2.差旅费报销申请需要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提交给所在部门的主管岗位进行初步审批,主管岗位审批后转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3.差旅费报销申请必须安装正规的票据,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差旅费报销申请中如有虚假信息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违纪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支出标准和限额1.差旅费支出必须合理、经济,遵循公务决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差旅费限额由医院财务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医院财务状况进行制定和调整,并定期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
3.差旅费用超出限额的情况,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岗位进行申请,并经过批准后才能报销。
五、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审批1.差旅费报销的审核和审批程序应该严格按照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
2.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申请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所提供的票据和凭证进行核对。
3.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复核,并进行最终审批或退回修改。
4.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后,领导审批岗位将进行最终审批,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差旅费报销的支付和管理1.经过审批通过后的差旅费报销申请将由财务部门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
2.财务部门应确保差旅费报销款项的及时支付,并保证支付凭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差旅费报销款项应及时记录和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审计。
七、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追责和处理。
2.对于虚假申报、超标报销、私自追加差旅费用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由纪律检查部门进行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结果。
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一、前言作为一家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对于医院财务管理和员工生产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合理规范的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不仅可以加强医院财务控制,提高经济效益,也可以保障职工的权益,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
本文旨在制定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为医院财务管理提供指导。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职工因公出差和培训所产生的差旅费用报销管理。
三、差旅费用的报销范围1.本管理制度所指差旅费用包括:差旅交通费、住宿费、餐费、通讯费等。
2.差旅交通费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票、高速公路车费等。
3.住宿费包括:旅馆住宿费、酒店住宿费、公寓住宿费等。
4.餐费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宴会费、小吃费等。
5.通讯费包括:电话费、互联网费、传真费、快递费等。
四、报销程序1.报销申请(1)职工在出差前须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由部门经理审批。
(2)培训经费的报销申请,职工须提供授课单位和培训计划,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报销。
2.备案登记(1)报销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职工应将差旅费报销申请表交与财务部备案登记。
(2)备案登记应包括:报销时间、报销金额、报销用途等。
3.报销支付(1)经备案登记的报销单,职工向财务部申请款项支付。
(2)财务部对报销单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销单应及时支付。
(3)职工应注意保留所有的差旅费用收据,以备财务部审阅之需。
4.审计监督(1)财务部有权对差旅费报销申请进行审计,确保报销合理、合规。
(2)财务部将对审核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及报告,以供上级管理部门参考。
五、报销标准1.交通费报销标准交通费报销标准应以“当日最低价”为依据,且差旅交通费用应按照出差往返之实际消费情况报销,不得超标。
2.住宿费报销标准住宿费报销标准应以各地市场价为依据,差旅住宿费用应按照实际住宿费用报销,不得超标。
3.餐费报销标准餐费报销标准应以人均标准为依据,职工应按照实际用餐情况报销,不得超标。
4.通讯费报销标准通讯费报销标准应以各类通讯费用的市场价为依据,职工应按照实际通讯费用情况报销,不得超标。
卫生院差旅费管理规定模版
卫生院差旅费管理规定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卫生院差旅费用的申请、核销和管理,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财务的透明度。
本规定适用于卫生院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差旅活动。
二、差旅费用申请1. 差旅费用申请应提前至少两周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并附上以下文件:a. 差旅费用申请表,详细说明差旅事由、目的地、出行方式、出发时间和预计返回时间等信息;b. 差旅计划,包括行程安排、预计费用和预计报销金额等明细;c. 差旅费用预算表,列明各项费用的预计金额和支出事由。
2. 差旅费用申请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
三、差旅费用核销1. 差旅费用核销应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且必须提供相关费用的原始发票和收据。
2. 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通讯费和其他必要费用。
其中,交通费按实际出行方式计算,住宿费按实际住宿费用计算,伙食费按当地标准进行计算,通讯费按实际使用情况计算,其他必要费用需提供明细。
3. 差旅费用核销应在差旅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核销。
四、差旅费用管理1. 卫生院需设立差旅费用管理专门部门,负责差旅费用的审核、核销和管理。
2. 差旅费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差旅费用进行审批和核销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差旅费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3. 差旅费用管理部门应建立差旅费用管理档案,保存差旅费用的申请、核销和审批记录,并在必要时提供给财务部门进行审计。
五、差旅费用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批准或超出批准范围的差旅费用,应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违规责任,并按规定进行追究。
2. 差旅费用违规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虚报、冒领、重复报销、无效支出等。
对于发现的违规情况,应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责任人的通报批评、扣款或追回费用等。
六、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经卫生院院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以上为卫生院差旅费管理规定模版,供参考使用。
卫生院差旅费管理规定(3篇)
卫生院差旅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院差旅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卫生院的差旅费管理工作。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卫生院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出差、培训、考察等活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五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管理制度,明确差旅费的审批、报销、核销等流程和责任。
第六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章差旅费预算第七条卫生院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经费安排,合理确定差旅费的预算。
第八条差旅费预算应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项目。
第九条差旅费预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得盲目提高或减少。
第十条差旅费预算的编制应符合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确保合理性和严谨性。
第三章差旅费审批第十一条差旅费的申请应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差旅费审批应当由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十三条差旅费审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四条差旅费审批应当注重经济效益,提倡节约和合理使用。
第十五条差旅费审批结果应及时向申请人告知,并记录在案。
第四章差旅费报销第十六条差旅费报销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
第十七条差旅费报销应提供相应的票据和证明材料,确保凭实凭据报销。
第十八条差旅费报销应提交专门的报销单,详细列明各项费用和金额。
第十九条差旅费报销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逾期未报销的,可能会影响报销的合法性。
第二十条差旅费报销应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确保符合财务规范和政策要求。
第五章差旅费核销第二十一条差旅费核销应根据报销凭证和财务记录进行。
第二十二条差旅费核销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未核销的,可能会影响核销的合法性。
第二十三条差旅费核销应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确保核销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二十四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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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医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财务管理,参照崇信县政府下发的崇办发[2014]137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及规定:
一、差旅原则
1. 全体职工员工必须服从上级及本单位外差工作安排,单位同意后方为因公出差。
2. 因公出差享受差旅费用报销。
3. 凡因公务、学习、培训、会务等出差必须填写派差审批单,报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方可离院。
4.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限额凭票据报销,住宿费限额凭票据报销。
5.因公出差,学习,培训等公务活动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否则不予报销。
二、差旅报销标准
1.所有差旅报销必须使用规范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2.交通费一律据实限额报销(到省外出差需乘坐火车的,根据文件要求予以报销)。
3、中途伙食补助:乡级到村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元/每天;到县级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30元/每天;到市级及以上地区出差的,补助伙食补助100元/每天(对提供食宿的只补助会议两头两天的伙食补助)。
4、市内交通费:县内出差(往返)20元/每人每天,省内交通费40元20元/每人每天;省外交通费80/每人每天。
5. 职工多人同去同一目的地,市内交通费据实报销,不按人头重复计算。
6. 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一切由个人自理。
7.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走亲访友而开支的,一切由个人自理。
8. 所有外出学习凭上级文件通知,并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外出。
只报销文件通知的金额,一切自费项目不予报销。
9. 到平凉市以外参加长期会议或被学校委派长期学习培训的人员与会或培训期间按教体局有关文件执行。
10. 因职务评聘、学历培训、个人考证等为目的的各类学习培训外出,原则上不报销任何费用。
11. 出差回后一周内报销,出差时需携带公务员卡,每次填一张差旅单,经院长签字后报销。
12. 自带交通工具的按公共汽车标准报销交通费,没有经过院长同意的,安全自己负责。
13.因特殊情况租用交通工具的参照租用车辆规定执行。
14.职工乘坐单位租用车辆的,不再单独报销个人任何交通费。
三、住宿费报销标准
1、县级(四类地区、三类地区)出差、学习、培训、会务一天内能来回的不报销住宿费,因连续多天确需住宿的按最高限额每天28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2.市级(二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 310 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3.省级(一类地区)按最高限额每天 330元,依据票据限额报销,超过最高限额标准部分费用自理。
四、报销程序:
由出差人填好差旅报销单,粘贴好票据及文件通知,由分管领导签字后,再由校长审批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五、说明:
1、制定本制度是为以后有制度可依,公正、公开、公平。
2、本院差旅费报销只为本院教职工服务。
3、此制度从2015年1月1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