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报批表(学工)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报批表(学工)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报批表(学工)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报批表(学工)

填表说明

1、违纪处分报批表由保卫处或辅导员(班主任)填报。

2、违纪情况一栏,《学生违纪情况调查表》由填报人填写。

3、填写意见栏时,二级学院应该根据《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中的对应条款,准确、适当给出处理意见(必须包含处分等级建议)。

4、所有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违纪学生、证人以及涉及违纪事件其他人员的隐私,鼓励违纪学生改过自新。

5、此表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暨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 (2006年8月修订)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暨南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通过注册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预科生等全日制各类学生。 第三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悔改表现等,给予下列纪律处分:(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五)开除学籍。 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但情节轻微不足以给予上述处分的,由学生所在院系给予通报批评,督促其改正错误;特殊情况,学校可以直接给予违纪学生通报批评。 第四条留校察看的期限一般为1年(至毕业时间不足1年的学生留校察看期限至其毕业离校之日),从违纪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留校察看期间,对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进步表现者,可按期降低一级处分;有突出先进事迹者,可提前降低一级处分。但经教育不改或继续违反校规校纪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和学校管理秩序者,学校给予以下处分: (一)发表文章或在公共场所发表演说,散发传单,或采用张贴大小字报、标语等手段来传播政治谣言,侮辱或诽谤他人,攻击

党和政府,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二)非法游行、示威、集会,扰乱、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经劝阻能停止活动、解散队伍的,给予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及过激行为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若不听劝阻,给予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及过激行为者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三)未经学校核准登记的社团必须解散,否则对其组织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以社团名义开展非法活动或其他违反社团管理规定的活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及过激行为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及过激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对一般成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四)策划、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学校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五)利用网络、电话、信函以及各种宣传媒体捏造或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利用网络、电话、信函以及各种宣传媒体制作、复制、传播危害社会治安信息,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机构,进行恐吓、谩骂者,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七)组织参与邪教、封建迷信活动,参与非法传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八)在校园内进行宗教活动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六条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令、法规者,给予以下处分: (一)被判劳动教养、拘役、徒刑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违纪处分细则

学生违纪处分细则 1.不遵守学生公寓(宿舍)作息时间,影响他人休息,经教育仍不 改正的,无故晚归3次以上(含3次)或擅自夜不归宿的,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在寝室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寝室留宿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 分 3.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寝室或床位的,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或严重警告处分;私占出借,出租床位的,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4.在学生公寓(宿舍)内饲养宠物,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 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未经批准擅自离校1天(或累计旷课6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擅自连续2天(或累计旷课2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擅自连续离校3天(或累计旷课3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擅自连续离校4天(或累计旷课4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擅自连续离校5天(或累计旷课5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累计3次迟到按1次旷课计算。 6.违反学校消防,用电,用火管理规定的,视其情节,给予如下处 分; 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火各种电热器(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等)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学生请假报告制度 1.请假1天以内者(含1天)由辅导员批准 2.请假3天以内者(含3天)由系主任批准 3.请假4天道7天者,经辅导员同意,由学生处长批准 4.请假7天(不含7天)以上者由主管学生院长批准 5.事假;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 者,应提交证明,准假全同病假。 6.准假后,学生要到辅导员,舍务登记备案,假满后应立即销假, 假满后仍不能参加学习者,须按上述规定续假。 7.在一学期内请假超过1/3者,应休学。 8.凡不按上述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不准而擅自不参加学习和 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9.一学期一门课程因事假缺课1/3者或因病假缺课1/2者,取消 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同时取消其该门课程评教资格。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含处分程序、撤消处分程序及处分结果使用等)

XX中学校中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规矩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六种处分:(1)口头警告;(2)警告;(3)严重警告;(4)记过;(5)记大过;(6)留校察看。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班主任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连同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会同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学校行政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 (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者;(八)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者;(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者;(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处分程序 第十条处分材料包括:(一)学生违纪事实的记载材料;(二)违纪者本人的检讨﹑保证书及所犯错误的交待材料;(三)其它人员或组织的证明材料;(四)班级对违纪者的处理意见;(五)其它与违纪事实有关的材料。 第十一条警告及以上处分审批程序: (一)班主任如实填写学生违纪处分申报表,提供学生违规违纪的事实﹑危害或影响,附送第十条所列违纪材料。 (二)班主任将申报表和违纪附属材料送交德育处,德育处全面调查核实违纪事实。 (三)德育处、班主任联合提出处分建议。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提交主管副校长审批,记过及以上处分提交校长会审议并由校长批准签发;处分裁决的最高机构为校长会;处分文件由德育处拟定。 (四)通过班主任或德育处通报受处分学生和家长;由班主任、德育处联合做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 (五)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决议。 (六)主管校长或德育处主任在全校学生大会上宣布处分决定并以布告形式在全校发布。

关于给予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精选版

关于给予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 经查,高二(15)班罗宁、马首、王柏林、赵赛、陆鹏,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置学校反复强调的纪律于不顾,在下午大扫除时在宿舍玩游戏。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实验高中中学生管理十条禁令》和《高二年级违纪处罚条例》,给予罗宁、马首记大过处分,给予王柏林、赵赛、陆鹏三位学生警告的处分。 宿豫实验高中 2014-11-3

关于给予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 经查,高二(15)班张敏,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置学校反复强调的纪律于不顾,11月5日晚休期间在同宿舍其他人在学习时玩手机,被值班教师当场没收。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实验高中中学生管理十条禁令》和《高二年级违纪处罚条例》,给予以上学生留校察看的处分,时间2014年11月6日到2015年11月6日。 宿豫实验高中 2014-11-07

关于给予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 经查,高二(6)班张旺,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置学校反复强调的纪律于不顾,上课期间玩手机,被教师当场没收。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实验高中中学生管理十条禁令》和《高二年级违纪处罚条例》,给予以上学生留校察看的处分,时间2014年9月28日到2015年9月28日。 宿豫实验高中 2014-9-28

关于给予违纪学生的处分决定 经查,高二(2)班侍秀利,纪律意识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置学校反复强调的纪律于不顾,午休期间玩手机,被教师当场没收。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实验高中中学生管理十条禁令》和《高二年级违纪处罚条例》,给予以上学生留校察看的处分,时间2014年9月28日到2015年9月28日。 宿豫实验高中 2014-9-28

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

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 违纪即违反纪律,意指违犯了纪律、违反了规则等有约束力的行为,或是违反了有关章程。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供大家参考! 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范文一学生处: XXX,男, 学号XXXXXXXXXX, XX学院200X级XX专业本科1班学生。 该生于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开学以来无故旷课累计达15学时,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十四条规定,经我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建议给予XXX同学警告处分。 XX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盖章) 20xx年x月x日 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范文二各二级学院、各部们处室: ××学校×年级××系××班××同学,平时学习不认真,经常旷课,缺交作业,上课讲话打瞌睡,在×月×日财务会计期末考试中作弊。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当时该生将事先准备好的字条放入铅笔盒,乘打开时偷看,其不断打开关闭笔盒的情况引起监考老师的注意,当老师要检查笔盒,他执意不肯交出,后又迅速将字条揉成一团

塞进口袋,并称老师无权搜身,不肯承认自己的作弊行为,态度极为恶劣,还影响了其他同学的考试。 根据《考场纪律》、《学生手册》第X章第X条,对该学生取消其该门课的考试成绩,不得参加正常补考,如态度恶劣则给予记过处分或开除学籍。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XX学校教务处印) 二OXX年X月X日 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范文三理化系xxxx级电子信息班陈文东、xxxx级环境检测班支鑫博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与历史系同学在寝室发生口角,影响极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经系内领导研究决定给予陈文东、支鑫博系内通报批评处分。 以上同学在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中给予-1分处理。 违纪学生请于一周内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理化系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理化系 绥芬河市高级中学 20xx年x月x日 对违纪学生处理决定相关文章: 1.学校学生处分决定范文6篇 2.学生违纪通报范文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5篇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排名】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 云南北美职业学院是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高考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目前有两个校区,一个培训中心,民大校区位于昆明市教场北路190号云南民族大学分部,周围高校林立,学习氛围浓厚,交通便捷,信息灵通。西校区位于昆明市高新开发区海屯路272号,校园环境优美宁静,鸟语花香,是学习和成长的良好环境。培训中心位于位于昆明市人民西路岷山车场旁,校园独立,交通便捷。方便我们的学生参加实作实训;与市场紧密结合,方便我们的学生就业和创业。学院聘请曹骑豹教授(原云南师范大学金融财政学院院长、原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为学院院长;姚大金教授(原云南财经大学校长、教授、硕士生导师)为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聘请刘友福副教授为学院副院长,并在院董事会的大力协调下,我们邀请了各个专业的多位专家、教授加强我院师资队伍,仅从云南省建工集团就聘请22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一大批专家、教授加入教师和管理团队,致力打造专家型师资队伍!云南北美职业学院取名“北美”旨在坚持“国情”教育的同时,引进西方先进的办学理念,学院继与加拿大道格拉斯建立学院合作办学关系后,又与韩国国立顺天大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书,旨在满足家长和学生双学位和更高层次学历的需求而开辟的出国留学绿色通道。使中西教育完美地结合; 实行教育创新、优化管理、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是我院的办学思路。瞄准社会经济和人才市场的需求办学,加强校企合作,优化和调整学校专业结构; 努力建成培养应用型、技能型、适用型的高素质人才基地。学院专业设置科学合理,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现设有建筑工程类、计算机类、艺术设计类、旅游类、外语类、管理类共6大类。开设有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给水排水工程、园艺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旅游管理、网络系统管理、电子商务、烹饪工艺与营养、商务英语、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技术、酒店管理、影视动画、医药营销等16个专业。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侧重培养学生实用技能和动手能力,为学生就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为了进一步推广高等职业

学生违纪处分通报.doc

学生违纪处分通报 学生违纪了处理的时候都是经过通报的,那么关于学生违纪处理通报具体格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给大家带来学生违纪处分通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学生违纪处分通报范文一 在教务部组织的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补考过程中,我校个别学生疏于自身管理、无视相关考试规定,在考试过程中进行作弊。学生工作部对有作弊行为的61名同学,分别提出了处分建议。 从20xx年3月15日开始,学生工作部与涉及的学生进行面谈,听取了学生本人的陈述与申辩。主笔人和拟接受处分的学生均在谈话记录上签字认可。 20xx年3月31日,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有作弊行为的61名学生进行处理。其中对8名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45名学生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8名同学给予记过处分。 处分决定书于20xx年4月4日,将陆续送达相关学生。根据我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若对处分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我校学生申诉委员会申诉。 在20xx年3月31日召开的校长办公会议上,同时研究了至今为止未到校注册和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的8名学生问题,并做出了令其退学的学籍处理决定。 学生工作部

20xx年4月5日 学生违纪处分通报范文二 各部门、处室,各系部: 经查,20xx级三年制旅游管理(1)班路xx、20xx级三年制软件技术班柴xx、20xx级三年制网络技术班方xx、20xx级三年制软件技术JAVA 班胡xx、20xx级三年制食品营养与检测班xx、20xx级三年制市场营销班任xx、20xx级三年制网络新闻班任xx、20xx级三年制文秘班常xx,在寝室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根据《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路xx、柴xx、方xx、胡xx、xx、任xx、任xx、常xx警告处分。 经查,20xx级三年制软件技术C#班马xx,于20xx年3月20日晚与同学发生冲突并将其眼睛打伤,该生事后认错态度很好,并能积极配合学校、家长解决问题。根据《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 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马xx留校察看处分。 经查,20xx级三年制应用日语班徐xx,于20xx年3月28日晚无故旷寝;20xx级三年制酒店管理(1)班刘xx,于20xx年4月5日晚无故旷寝;20xx级三年制商务英语(1)班王xx,因晚上在外做兼职,累记三次晚归。根据《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xx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徐xx、刘xx记过处分;给予王xx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20xx级三年制多媒体技术班汪xx多次去校外电玩城打老虎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 2017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一、学院简介--------------------------1 二、学院就业工作概况------------------3 三、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4(一)毕业生规模和结构-----------------------4(二)毕业生就业质量特点---------------------5 (三)就业流向-------------------------------6四、就业工作特点----------------------7(一)毕业生就业基本情况---------------------7(二)2017年就业工作的主要措施---------------8五、就业发展趋势分析------------------10(一)当前经济对我院毕业生的就业影响-----------10(二)毕业生求职意向及心态变化-----------------11(三)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举措----------------11六、附录分系部、分专业就业率统计----12

一、学院简介 桂林山水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招收3年或5年一贯制大专生。校园坐落在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新区,距市政府和市民广场一公里,周围有中央公园、桂林大剧院、桂林市博物馆、桂林市图书馆等。校园既携漓江水的神韵,又带秀丽之城的灵气,是读书求学的理想之地。学院创办以来,培养了众多的能发展实用型人才,2011年1月顺利通过了教育部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成为一所教育部验收合格的高校。 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能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综合素质的高技能型人才。学院设有经济与管理系、信息与技术系、艺术系、基础部、中职部5个教学单位,开设有计算机网络技术、工商企业管理、旅游英语、市场营销、文秘、艺术设计、物业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人物形象设计、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酒店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导游、商务英语、广告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运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金融管理实务、旅游管理、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社区管理与服务29个专业;学院面向广东、海南、湖北、四川等14个省招生。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其中副高级以上8人、研究生层次占29%。学院坚持专业设置于

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

违纪学生谈话记录表 违纪学生情况 姓名班级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谈话主题谈话方式谈话地点 □01.学业问题 □02.班級人际关系□03.感情问题 □04.家庭关系 □05.违反校规 □06.其他□01.个别谈话 □02.家庭访视 □03.电话访谈 □04.其他 □01.办公室 □04.教室 □05.学校接待室 □06.其他 学 生 违 纪 事 实 教 师 谈 话 情 况 记 录 谈话简要内容: 学生签字:谈话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1、本表填写完整后,班主任留存学生管理档案, 2、如一个学期内有两次以上违纪者,连同材料一起上报政教处。

阿克苏市第十二中学违纪学生登记表学生姓名班级年龄性别家庭住址电话 父母情况 移动电话 联系家长□父亲□母亲□其他 工作单位 (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等) 简 述 违 纪 事 件 学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书面检查(800字,留附件存档): 打架斗殴事件对方签字: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定《家校共同教育承诺书》: 家长签字:政教主任签字 备 注

阿克苏市第十二中学撤消处分申请表学生姓名班级性别 受处分情况受处分日期 违纪 事后 教育 情况 记录 时间地点形式学生表现 本人 对处 分的 认识 和撤 消处 分的 申请 (写不下可另附页) 申请人签名: 申请撤消处分时间 班主任意见: 签名:年级组意见: 组长签名: 学校意见: 年月日

处理告知单 __________学生家长: 该同学,_________________学年第____学期开学至今,因无心学习,经常不交作业,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为严肃校纪,经学校行政会讨论,根据学校《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记过处分,该处分自 4月 14日起生效。 根据学生表现,记过处分一年后可申请撤消,但须记入学生档案。 特此告知。 阿克苏市第十二中学政教处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家长意见: 签名: 日期: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良好的校风校纪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了引导学生成人成才,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了加强对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的管理,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对学生的处分,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的原则。 第三条对违纪的学生,视其性质、情节轻重、认识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处分分为下列5种: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开除学籍。 第四条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为一年,一年内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可按期解除察看,有突出表现或先进事迹的,个人可提出提前解除察看的申请,由院务会讨论决定;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所在系考核,并按期提出察看结果及处理意见;对经教育不改或在察看期间违纪者,给予开除学籍;留校察看期间不能休学,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经学院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留校察看不满一学期休学的学生,自复学之日起察看期顺延一年,留校察看满一学期而不满一年休学的学生,自复学之日起察看期顺延半年。 毕业时未解除察看处分者,不发给毕业证书,按结业处理;待察看期满后,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基层单位提供其思想工作表现及意见,学院批准解除察看期后,方可换发毕业证。 第五条从重、从轻处理的情况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严从重处理 1.违纪后故意隐瞒,拒不承认,无理狡辩者; 2.违纪后串供、订立攻守同盟者; 3.在校外违纪,毁坏学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 4.曾违纪再犯者; 5.胁迫、诱骗或教唆他人违纪者; 6.对检举人、证人、调查人、处理机关人员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情从轻处理 1.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者; 2.能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的错误事实; 3.被他人胁迫或诱骗者; 4.平时一贯表现很好,偶尔犯错误,且后果性质不严重。 第六条本办法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确要给予处分的,可参照有关办法中相类似条款给予处分;同时犯有两种以上错误的,分别处分、合并执行,从重处理。 第七条凡受处分的学生,本学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先进个人的评选,本学年内不得享受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减免学杂费、特困补助和其他方式的资助;是学生干部的,按程序免去其职务。 第二章内容

中学生纪律处分登记表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雷州市唐家中学违纪学生登记表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雷州市唐家中学撤销处分申请表(一)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雷州市唐家中学撤销处分申请表(二)

处理告知单 学生家长: 该同学,学年第学期开学至今,因无心学校,经常不

交作业,扰乱正常教学秩序,为严肃校纪,经学校行政会谈论,根据学校《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记过处分,该处分自4月14日起生效。 根据学生表现,记过处分一年后可申请撤销,但须记入学生档案。 特此告知。 雷州市唐家中学政教处 年月日 家长意见: 签名: 日期:

附件: 【通知】关于减轻、撤销学生违纪处分 关于减轻、撤销学生违纪处分的暂行规定(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践行“教育引导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规范管理”的学生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发挥违纪处理的育人功能,鼓励违纪学生改正错误,完善自我,现结合大学生成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对因违纪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在受处分后有真诚悔改表现,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减轻或撤销学生纪律处分。 第二条二级学院审核小组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受处分学生的辅导员、助理辅导员和部分学生代表组成。学院审核小组由学院学生工作分管领导、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和有关负责同志组成。 第三条考察期限的规定 考察期指受到处分后,至提出减轻或撤销纪律处分申请前的时间过程。 (一)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考察期为半年; (二)留校察看处分的考察期为一年,毕业班学生却有明显悔改表现,学习成绩非常突出的,考察期可缩短为半年。 第四条减轻或撤销纪律处分的条件 撤销纪律处分必须符合全部基本条件,并且满足具体条件一条及其以上;只满足基本条件而未满足任意一条具体条件的,可通过讨论给予减轻处分等级。 (一)基本条件 1.平均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70%以内; 2.日常表现好,工作积极,努力学习,踊跃参加各类课外活动,班级90%以上的同学同意建议学校减轻或撤销纪律处分; 3.第一次受到纪律处分,且考察期内未出现违纪记录或受到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 4.符合考察期限的规定。 (二)具体条件 受纪律处分学生在考察期内,具备以下条件的: 1.在校外各类科技、文体、征文等竞赛(比赛)中为学校赢得荣誉,获得地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2.经有关部门认可有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突出表现者; 3.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及多次参与二级学院、学院组织的义务劳动,为维护学校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做出突出贡献者; 4.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学风建设,为学院学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 5.毕业时能够获取专升本资格者或在考察期有上进心,积极报名参加成人高考专升本者;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模版

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校发[**]56号 (**年五月十四日)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坚持教育与纪律处分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纪律处分的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条学生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从重处理: 一、认错态度不好,拒不承认错误的; 二、再次违纪构成处分的; 三、对检举人、证人、经办人威胁,打击报复的; 四、结伙寻衅闹事或斗殴的; 五、组织、胁迫、教唆他人违法违纪的。 第六条学生违纪,有下列情形之一,从轻处理: 一、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三、有立功表现的。 第七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反宪法,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在校园公共场所进行寻衅滋事或其它扰乱校园公共秩序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九条禁止学生酗酒或借酒滋事,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条违反《**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一、未经允许,在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二、在楼栋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 三、拒绝配合学校卫生、纪律和安全检查,影响较坏的; 四、未经请假批准,经常晚归或夜不归宿的; 五、未经允许,擅自在外住宿的; 六、其它违反《**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第十一条有偷窥骚扰异性行为的,视其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第十二条男、女生在校内公共场所交往不得体,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三条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参与卖淫、嫖娼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五条组织观看淫秽书刊、图片、录像或在互联网上进行色情活动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制作、复制、传播、贩卖淫秽物品或其它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六条对打架斗殴者,除责令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外,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一、动手打人、未致他人受伤的,责令陪礼道歉,并给予警告处分; 二、致他人轻微伤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三、致他人轻伤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城市建设学院校友通讯录

城市建设学院校友通讯录 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及部门 罗群锐十八冶 陈建文男襄樊供电局 邓楚平男襄樊市建筑设计院 候艾陵男湖北省一建襄樊分公司 唐希琨男湖北省襄樊市质检站 卢光华男深圳市天安数码城有限公司翼炳灿十八冶工程部 陈尧阶十八冶二公司劳资部 丁贤德十八冶三公司九龙项目部 陈建男深圳市宝恒建设监理公司陈延平男深圳市鹏基龙电公司 刘学胜男广州越秀区北秀实业公司张建新女深圳市大从装饰工程公司陈德培男深圳市国土局龙华所 胡学峰男武钢民建公司 罗修贵男武钢民建公司 张葆华男冶钢集团工程部 周汉发男黄石市城市建设开总发公司岑继先男广东省冶金设计院 成本军男湖北省石首市建工局 董理群男武汉市纺织设计所 方作荣男河南省冶金设计院 冯善庆男汉阳区城市综合开发总公司高奇峰男湖北省同城置业有限公司郭儒清男湖北省贸易厅 何云先男湖北省石首市设计院 金文华男中国工商银行恩施州分行李传义男广东省高教建筑规划设计院李金华男湖北省建筑一公司 李其增男广东省冶金设计院 刘厚胜男广东省冶金设计院 彭明忠男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孙世界男武汉理工大学 陶宏英男湖北省第五工程公司 王新珍男湖北省第五工程公司 王玉初男湖北省安装公司 魏家宏男湖北省机械厅实业公司 吴汉民男湖北省建筑总公司构件厂吴玉兰男华新水泥厂 熊健男湖北省建筑总公司构件厂

杨兴雄男湖北省建筑总公司构件厂尹安玲男湖北省建筑总公司构件厂余明海男湖北省建筑总公司构件厂张钢男湖北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张伯鸿男广东省冶金设计院 郑考忠男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朱云秋男广东省冶金设计院 朱正周男武汉理工大学 邹进英男中南政法学院基建处 陈永福青铜峡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边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常耀达武钢快餐 陈建文中南电力设计院档案处 陈再斌武钢房产公司 崔建国襄阳市建筑集团技术科 笪秀美鄂钢房产公司 代新华武汉化工学院后勤处 丁荣华中南民族大学审计处 方群武汉国大置业有限公司 何中荣湖南省水口山矿务局 胡家亮男武汉第七棉纺厂 胡新生一冶水泥厂 黄汉华广西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 黄民生柳州区冶建三公司 黄颜清男湖北省机电公司 兰贵根武汉冶金环保工程公司 李迅湖南省冶金规划设计院 李道云男湖北省电力局 李利平男湖北冶金设计院 李利萍武钢设计院 李永莲鄂钢建安公司 梁东升武汉华泰公司 梁书元湖南衡阳三建总工办 刘明财襄樊市建达监理公司 龙良堂湖南省隆回县桃洪镇政府 陆建伟珠海市荣正评估公司 彭聚春武汉科技大学城建学院 唐萍武汉钢铁设计院 王爱民蒲圻碳素厂 王鹤泉珠海市质监站 王立英武汉黄波建筑公司 王利成武钢热扎厂设备部 王绍文柳州区冶建三公司 王新法襄樊市建安公司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国家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参照《云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学生。 第三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院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学院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运用 第四条纪律处分的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留校察看以一年为期。学生留校察看期满,经本人提出申请,有明显进步的,应当按期解除留校察看;学生在留校察看期间,有显著悔改表现的,可以提前解除留校察看;学生坚持错误或者另有违纪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违反学院纪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陈述错误事实,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的; (二)确系他人威胁、胁迫或者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的; (三)其它根据违纪事实、情节、后果等可以从轻处分的。 第六条违反学院纪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从重处分: (一)群体违纪事件的策划者、组织者或者骨干;(二)违纪后仍不承认错误的; (三)对证人、举报人、知情人、或者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威胁恫吓或者打击报复的;

关于严肃考风考纪的宣传通知

关于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系部,为让学生对期末考试引起重视,经学院领导商议,按照学院教学管理规定意见,特将期末考试将会遇到的问题及不正常参加考试严重性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系部,请各系部安排各班辅导员给学生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学生人手一份,相关规定宣传工作请于15周内全部完成。在宣传期间,学院将对各班进行抽查。相应通知请详看附件。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教务部 2014年12月2日

(一)据学院要求,为让每位同学在毕业时,能学有所成,我校需各位同学满足如下条件,才能正常毕业,分别如下: 1、毕业时,在校所修科目,必须全部合格并通过。 (1)怎样才算全部通过? 1)学校每学期会在期末安排期末考试。期末考试合格,即为通过。如期末考试不合格,在第二学期开学初,学校还会安排正常补考,补考时通过,即为合格。如第二次补考还未过,学校将在学生离校前再安排毕业前补考,毕业前补考通过,才算合格。 2)但有如下情况的同学,不能参加正常补考。 首先,期末考试不明原因缺考,未跟辅导员,系部领导,教务部说明情况,且未提交过任何相关材料的学生,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正常补考,但可申请毕业前补考。 其次,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还未到考场,也按缺考处理,不能参加学校安排的正常补考,但可申请毕业前补考。再次,如在考试中被认定为符合考试作弊行为的,该科成绩计0分,学生不能参加正常补考,但可申请毕业前补考。作弊学生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对于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最后,如考试期间有急事无法参加考试的同学,需向系部提交缓考申请,并上交至教务处备案。 注意:提交缓考和免考申请,需在考前一个月完成。如考生考试后提交,则视为无效。如确实临时有急事参加不了考生,请联系各班辅导员,并由辅导员提供材料,至教务处备案。 3)如有下列情况的同学,考试成绩按0分计算。 首先,考试作弊(按学校考务管理规定上的评定方式)。 其次,试卷上未写明班级、姓名和学号的。 再次,考试时未带齐有效证件的(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等)。 最后,由他人代替考试的,该课成绩按0分计算,并给替考人和本人严重警告处分。 4)补考未必能全部通过。 我校成绩核算的方法为,40%平时成绩,60%期末成绩。如卷面成绩太差,平时成绩未达到40%的同学,期末考试不能通过。补考成绩未达60%的同学,补考不合格。即使参加毕业前补考,如卷面成绩太差,也不能正常毕业。 2、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并提交给系部相关论文材料。 3、按要求完成实习实训,完成实习实训相关报告,并将各材料报各系部备案。 4、如果有留级情况,将晚一年毕业,如满足退学条件,将做退学处理。 1)留级条件:学校根据学生每学年未通过的科目进行统计,如学生每学年累计有6个科目未合格(不包含补考成绩),将做留级处理。 2)退学条件:学生一学期内旷课超过60课时的学生,按退学处理。 5、如在校有过处分的,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将永久保存在你个人档案中,成为你人生中的污点。 (二)学校2011级毕业生不能毕业情况及2012级、2013级学生留级情况统计。 (1)2013—2014学年,因挂科科目达留级界限,留级人数为60人。 (2)2013—2014学年,考试违纪处分人数为15人。 (3)2011级,2014届毕业生因成绩不合格,缓拿毕业证人数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0.4%。 注意: 正常补考:即每学期开学安排的补考。

中学生违纪处理细则

怀远县包集中学 《学生违纪处理细则》 2016-2-28

包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依法治校意识,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全日制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2010年9月)、《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参照《包集中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1.学校注重培养学生自理、自育、自律能力,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实行宽严结合,辅以必要的纪律约束和处分,确保校规校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学生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2.对违纪学生,必须本着慎重、坚持疏导为先、教育为主,家校配合,把违纪学生处理作为教育的手段,使之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对学生的处理,坚持规范有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事实要清楚,依据准确,严格手续,处分适当。 3.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处分: (一) 通报批评(二)警告(三) 严重警告(四)记过 (五) 留校察看(留校察看以一年为限) (六)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高中学生,开除学籍须经县教体局批准) 4.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决定必须依规定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受处分的学生,其品德素质评定为不合格。经教育不改或在受处分期间重新违纪的,加重处分,并给予不超过一周的督促反省时间。毕业时未解除处分者,在以后的升学、参军、

入学等事件中学校将出具品德不合格证明或不予品德不合格证明。 5.受到纪律处分(不含通报批评)的学生取消校内资助,受到给予勒令退学或 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有享受国家补贴者一律停发。 第三条:1.违纪学生受处分后有明显进步的,可申请取消处分。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在半学期后,记过处分在一学期后、留校察看在一学年后,据表现可考虑予以撤消。 2.凡申请取消处分者,均由受处分本人写出申请,由所在班级的学生代表、班主任及年级主任集体研究,提出书面建议报告,学校做出相应的书面决定,与原处分决定一并存入本人档案。 3.借读(插班)生违纪与在籍生同等处分。借读插班生违纪情节严重或教育不改者,应责令其回原学校,不允许在我校继续学习。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或加重处分: 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或拒不认错者。 2.屡教不改或第二次违纪受处分者或同时触犯多条校规者,在原毕业学校曾 经受过处分者。 3.违纪群体(团伙)中的组织者、策划者。 4.指使、挑唆或伙同他人打架斗殴、煸风点火,扩大事态、知情不报、故 意隐瞒事实真相、勾结校外人士来校滋事的。 5.勾结校外人员勒索他人财物者。 6.威胁打击报复检举人和证人者。 7.作伪证,给事件调查增加困难者。 8.携带管制刀具或向别人提供凶器等。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1.在违纪过程中,主动有效地制止事件(事态)发生、发展者。

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

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目录 一、“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 四、“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县级绩效评价指标 五、“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州(市)级绩效评价指标 六、“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省级绩效评价指标

“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反映财政支出绩效总体现象的特定概念和具体数值,是衡量、监测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揭示财政支出存在问题的重要量化手段;是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对财政支出内容和评价对象进行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实用可行的分类形成的指标体系。 一、制订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此次评价体系是根据“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特性设置指标,为了更客观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价,使各个“工程”项目之间更具可比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将全部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1、客观公正原则。制订的指标体系能客观地反映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评价财政支出的绩效情况。 2、重要性原则。在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设置最具有代表性和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评价指标,对云南省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指标制定,重点放在的绩效方面。 3、可行性原则。制订的指标体系既要考虑经济性和实用性,又要考虑现实条件与可操作性。 4、可比性原则。对相同或类似的评价对象设置共同的绩效评价指标,便于评价结果的相互比较与运用。 5、系统性原则。在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过程中,将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内容。 6、前瞻性原则。制定的绩效评价体系,除基于目前的运行模式,还需考虑对未来发展的影响。 二、评价对象及范围 云南省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是为保证到2007年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保障“两基”攻坚县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规范学校教育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国家主席令第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国家主席令第7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教学〔2005〕5号)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学生。 第三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四条对学生的处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程序正当。 第二章处分种类及适用 第五条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 (一)主动承认错误,如实交代错误事实;

(二)主动揭发他人尚未被学校掌握的违法违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中止违纪行为或采取措施减轻违纪后果的; (四)被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纪行为的; (五)对违纪错误认识深刻,并有明显悔改表现; (六)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分的情形。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故意影响调查,制造障碍,妨碍取证的; (二)实施两次以上违纪行为的; (三)在校期间已受过处分的; (四)对检举揭发人、证人或工作人员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 (五)在共同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六)群体性违纪事件的策划者、召集者或组织者; (七)在校外违纪、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学校声誉者; (八)伙同校外人员实施违纪行为的; (九)造成后果特别严重的。 第八条对于受处分的学生,一般给予6到12个月的处分期,其中,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的处分期为6个月;留校察看处分的处分期为12个月,处分期从处分决定书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处分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次违纪的,处分期届满,学生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学校审定后,予以解除。其中,警告、严重警告及记过处分,由学生处报分管校领导审查同意后予以解除;留校察看处分,由分管校领导牵头召开处分审定会后予以解除。处分解除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第九条留校察看期限一般为一年。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由所在学院负责考察。在察看期间确有悔改和进步表现的,察看期满可解除察看;有突出贡献和立功表现者,可以提前解除察看;经教育仍不悔改或者再次违纪的,可延长察看期或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解除留校察看期不是撤销处分,是留校察看处分的一个处理程序,解除察看期后,方可申请解除处分。 第十条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违纪学生应当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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