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南港港口作业包干费散杂货装卸船作业部分
全国港口内贸散杂货物装卸作业价格调查表
船舱—船边 船边—库或场 船边—库场—火车 船边—库场—卡车 船边—库场—驳船
船舱—船边( 轿车) /( 其他) 船边—库或场( 轿车) /( 其他)
环渤海湾
13.5 4.1/6.5 9.7/12.8 8.4/12.8
—
8.7 5.5/14.3 8.7/8.9 7.2/8.9
—
19.8/26.7 26.0/34.2 28.0/36.2
—
220.0 220.0
—
长江三角洲 12.7/15.0 15.9/23.4 17.9/25.4 16.4/20.0 11.7/15.0 14.0/20.0 16.0/22.0 15.3/22.0 6.0/15.0 9.0 11.0
12.6/14.5
CHINA P ORTS 港 口 统 计 资 料
内贸货种全国港中 Nhomakorabea口
国 港
内口
协
贸会
散
统 计
杂
发 布
货(
2007 3
物 年
装
卸
月 )
作
业
价
单 位
格
: 元
/
调计
查
费 吨
表 (辆
)
煤炭( 散) 铁矿砂、矿粉( 散)
原油 钢材 木材 水泥( 包) 粮食、饲料( 散) 粮食、饲料( 袋) 滚装汽车( 辆)
作业方式 车船直取
— 22.8 18.8/28.3 20.8/30.3 —
11.2/12.7 15.1/20.0 17.1/22.0
—
19.8/25.0
25.4/35.0 27.4/37.0
—
24.5/25.2 26.3/38.0 28.3/4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远洋航务》
【年(卷),期】1997(000)009
【摘要】第三十六条包装货物在船上拆包装舱或散装货物在舱内灌包后再出舱,除按包装货物计收装船费或卸船费外,另按表7的规定计收拆包、倒包、灌包、缝包费。
第三十七条散杂货翻装作业,分舱内翻装和出舱翻装。
舱内翻装,按表7的规定计收工时费。
使用港口机械的,另收机械使用费。
出舱翻装,按实际作业所发生的费用计收。
第三十八条采用“滚上滚下”方式装卸货物和车辆时,使用港方动力和工人
【总页数】2页(P36-3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2.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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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收费规则(内贸部分)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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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港集装箱港杂费
全国各港集装箱港杂费码头操作费(THC)20’370RMB 40’560RMB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单位:元深圳港:20' 40' DOC THC USD45 USD68 USD15 ORC USD141 USD269BAF USD90 USD180报关费RMB200 RMB250(退税)全国各港集装箱港杂费时间:2007-3-25 15:42:00 << [我要发表评论]注: 1.非标准集装箱包干费面议,但最高不超过其相应箱形标准像包干费得一倍。
2.“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和超限箱,但长宽与标准箱相同的高箱、不调换装卸索具的开顶箱缉私肘不超限的框架箱,按相应箱型标准箱计费。
3.“超限”是指箱内货物的外形超出了集装箱的尺寸。
短途拖车费新港---塘沽 RMB400/20GP RMB650/2X20GP RMB500/40GP/HQ新港---天津市区RMB850/20GP RMB1500/2X20GP RMB950/40GP/HQ新港---北京市区 RMB1500/20GP RMB2600/2X20GP RMB1600/40GP/HQ新港---丰台/大兴/通州RMB1500/20GP RMB2600/2X20GP RMB1600/40GP/HQ新港---门头沟/昌平/平谷/怀柔/密云/海淀/房山/顺义RMB1600/20GP RMB2800/2X20GP RMB1700/40GP/HQ新港---宝坻RMB1100/20GP RMB2000/2X20GP RMB1200/40GP/HQ 新港---静海RMB1000/20GP RMB1700/2X20GP RMB1200/40GP/HQ 新港---蓟县RMB1400/20GP RMB2400/2X20GP RMB1500/40GP/HQ新港---唐山/丰南RMB1500/20GP RMB2400/2X20GP RMB1700/40GP/HQ新港---玉田RMB1600/20GP RMB2600/2X20GP RMB1800/40GP/HQ 新港---廊坊RMB1400/20GP RMB2200/2X20GP RMB1500/40GP/HQ 新港---昌黎RMB2000/20GP RMB3200/2X20GP RMB2200/40GP/HQ 新港---保定RMB2400/20GP RMB3800/2X20GP RMB2600/40GP/HQ 新港---沧州RMB1900/20GP RMB3000/2X20GP RMB2100/40GP/HQ 新港---泊头RMB1800/20GP RMB3000/2X20GP RMB2000/40GP/HQ 新港---青县RMB1600/20GP RMB2600/2X20GP RMB1800/40GP/HQ 新港---海星RMB1600/20GP RMB2600/2X20GP RMB1800/40GP/HQ 新港---秦皇岛 RMB2400/20GP RMB3800/2X20GP RMB2600/40GP/HQ 新港---德州RMB2400/20GP RMB3800/2X20GP RMB2600/40GP/HQ 新港---任丘RMB1800/20GP RMB2800/2X20GP RMB2000/40GP/HQ 新港---霸州RMB1400/20GP RMB2300/2X20GP RMB1600/40GP/HQ 新港---黄骅RMB1400/20GP RMB2300/2X20GP RMB1600/40GP/HQ 新港---抚宁RMB1900/20GP RMB3400/2X20GP RMB2100/40GP/HQ新港---晋州RMB2800/20GP RMB4200/2X20GP RMB3000/40GP/HQ新港---石家庄 RMB3000/20GP RMB4800/2X20GP &, n, bsp;RMB3200/40GP/HQ新港---塘沽 RMB200 货车新港---市区RM, , B400 , , , , , , , , , , , , , , 货车新港---北京RMB500-700 货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颁布单位】交通部【颁布日期】19970429【实施日期】19970620【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向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及外贸进出口的货物计收港口费用,均按本规则办理。
各港与香港、澳门之间的运输及涉外旅游船舶的港口收费,除另有规定的外,比照本规则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订费率,均以人民币为计费单位。
国外付费人以外币按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兑换率进行清算,国内付费人以人民币进行清算。
第三条租船合同和运输合同中有关港口费用负担的约定,船方或其代理人应至迟于船舶到港的当天,将有关资料书面送交港口和有关部门,否则向代理人进行清算。
船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进出口舱单及有关资料有误或需变更的,必须在卸船或装船前书面通知港口和有关部门。
第四条计费单位和进整办法:(一)船舶以净吨(无净吨按总吨,也无总吨按载重吨)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吨按1吨计;以马力(1马力=0.735千瓦)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马力按1马力计。
船舶无净吨、总吨和载重吨,则按500吨计收港口费用。
(二)以日为计费单位的,除另有规定的,按日历日计,不满1日按1日计;以小时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的尾数,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超过半小时的按1小时计。
(三)集装箱以箱为计费单位。
可折叠的标准空箱,4只及4只以下摞放在一起的,按1只相应标准重箱计算。
(四)货物的计费吨分重量吨(W)和体积吨(M)。
重量吨为货物的毛重,以1000千克为1计费吨;体积吨为货物“满尺丈量”的体积,以1立方米为1计费吨。
计费单位为“W/M”的货物,按货物的重量吨和体积吨择大计算。
订有换算重量的货物,按“货物重量换算表”(表1)的规定计算。
(五)每一提单或装货单每项货物的重量或体积,起码以1计费吨计算,超过1计费吨的尾数按0.01计费吨进整。
同一等级的货物相加进整。
(六)每一提单或装货单项费用的尾数以1.00元计算,不足1.00元的进整;每一计费单的起码收费额为10.00元。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港口收费清单
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港口收费清单一、港口作业包干费1.1 港口作业包干费(集装箱装卸船作业部分)备注:1、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集装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特种箱(框架、开顶、罐式集装箱)、超限箱(超限是指箱内货物外形超出了集装箱尺寸的集装箱)、集装箱总重超过30.5吨的集装箱。
非标准箱费率的计收标准为其相应标准箱型集装箱费率的2倍。
2、45英尺、48英尺、53英尺集装箱计收标准为其40英尺标准集装箱相应费率的1.25倍、1.35倍、1.5倍。
特种集装箱计收标准为其相应箱型标准集装箱费率的1.1倍。
3、总重35吨至40.5吨之间且超尺寸的集装箱计收标准为相应标准箱型费率的3倍,总重超过40.5吨的集装箱计收标准按《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散杂货港口作业包干费率表》“笨重货物”费率计收。
1.2 港口作业包干费(查验作业部分)单位:元/箱备注:1、装载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冷藏集装箱的查验作业劳务费在相应标准箱型集装箱的费率上按下列加收:100元/20英尺、150元/40英尺,200元/45英尺。
2、装载进口废旧五金、发动机货物的集装箱查验作业劳务费在相应标准箱型集装箱的费率上加收30%。
3、根据实际查验作业环节、服务内容的差异,减少查验作业环节或者服务内容时,港口作业包干费可给予适当优惠。
1.3港口作业包干费(装卸火车作业部分)单位:元/箱备注:1、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集装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特种箱(框架、开顶、罐式集装箱)、超限箱(超限是指箱内货物外形超出了集装箱尺寸的集装箱)、集装箱总重超过30.5吨的集装箱。
非标准集装箱上述费率面议,最高不超过其相应箱型标准箱的2倍。
2、装载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计收标准为其相应箱型标准箱的1.3倍。
3、冷藏集装箱、特种集装箱计收标准为其相应箱型标准箱的1.1倍。
1.4 港口作业包干费(装拆箱作业部分)单位:元/箱1.5 港口作业包干费(特殊需求作业部分)单位:元/箱备注:1、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集装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特种箱(框架、开顶、罐式集装箱)、超限箱(超限是指箱内货物外形超出了集装箱尺寸的集装箱)、集装箱总重超过30.5吨的集装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6.12•【文号】交通部令1997年第3号•【施行日期】1997.06.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12月24日实施日期:2002年1月1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7年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有关内容已征得国家计划委员会同意,现予发布,自1997年6月20日起施行。
部长黄镇东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港口收费规则(外贸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向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及外贸进出口的货物计收港口费用,均按本规则办理。
各港与香港、澳门之间的运输及涉外旅游船舶的港口收费,除另有规定的外,比照本规则办理。
第二条本规则所订费率,均以人民币为计费单位。
国外付费人以外币按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兑换率进行清算,国内付费人以人民币进行清算。
第三条租船合同和运输合同中有关港口费用负担的约定,船方或其代理人应迟于船舶到港的当天,将有关资料书面送交港口和有关部门,否则向代理人进行清算。
船方或其代理人提供的进出口舱单及有关资料有误或需变更的,必须的卸船或装船前书面通知港口和有关部门。
第四条计费单位和进整办法:(一)船舶以净吨(无净吨按总吨,也无总吨按载重吨)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吨按1吨计;以马力(1马力=0.735千瓦)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马力按1马力计。
船舶无净吨、总吨和载重吨,则按500吨计收港口费用。
(二)以日为计费单位的,除另有规定的外,按日历日计,不满1日按1日计;以小时为计费单位的,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的尾数,不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超过半小时的按1小时计。
(三)集装箱以箱为计费单位。
可折叠的标准空箱,4只及4只以下摞放在一起的,按1只相应标准重箱计算。
全国各港散杂货港杂费港口费率表
全国各港散杂货港杂费港口费率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费率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长江引航、移泊费率表注:长江分上、中、下三段引航,每段引航费率计算方法均为基本基价每净吨0.405元,加里程基价每净吨公里0.003315元,计算费率进整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货物重量换算表集装箱铁路线使用费、货车取送费率表注: 1.非标准集装箱按上述相应箱型标准箱费率计费。
2.取送装载一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重箱,其货车取送费按上述费率加收50%。
汽车、火车、驳船的集装箱装卸费注: 1.非标准集装箱包干费面议,但最高不超过其相应箱形标准像包干费得一倍。
2.“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和超限箱,但长宽与标准箱相同的高箱、不调换装卸索具的开顶箱缉私肘不超限的框架箱,按相应箱型标准箱计费。
3.“超限”是指箱内货物的外形超出了集装箱的尺寸。
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务费率表注货物港务费的计费吨按装卸费的计费吨计算。
1.2. 编号1的“化肥”,系指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其它用于化工原料的不在此限。
3. 编号3的“一级危险货物”,不包括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农药。
4. 原油按编号2“列名外货物”计费。
5.其它集装箱的货物港务费,以其内容积与表列相近箱型集装箱内容积的比例计算。
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包干费注: 1.非标准集装箱包干费面议,但最高不超过其相应箱形标准像包干费得一倍。
2.“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和超限箱,但长宽与标准箱相同的高箱、不调换装卸索具的开顶箱缉私肘不超限的框架箱,按相应箱型标准箱计费。
3.“超限”是指箱内货物的外形超出了集装箱的尺寸。
外贸进出口货物装卸费率表注:1. 车(船)船直取货物的装卸费按“船舱㈡船边”和“船边㈡库、插、车、船” 的费率相加计算。
2. 超长货物费率:每件长度超过12米满16米,按相应货类费用加收50%; 每件长度超过16米满20米,按相应货类费用加收100%;每件长度超过20米,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150%。
上港集团港口作业包干费
5
序 项目
号
起落驳 装拆箱入库
起落驳装拆箱 以箱代库
装卸车 装拆箱入库
装卸车装拆箱 以箱代库
起码
起码
起码
起码
装拆货物
装拆货物
装拆货物
装拆货物
收费额Βιβλιοθήκη 收费额收费额收费额
(计费吨)
(计费吨)
(计费吨)
(计费吨)
(箱)
(箱)
(箱)
(箱)
作业费率对应的劳务范围
普通重箱
750
90
750
80
750
80
750
将 20 英尺普通标准集装箱一般加固拆除,从内贸船舶 上卸到码头,并使用非低平板车拖运至堆场或港内驳 运,分类堆场,从堆场装上货方卡车;或将 20 英尺普 通标准集装箱从货方卡车卸到堆场、分类堆存,使用
附件一
上港集团港口作业包干费
附件 1.1
港口作业包干费(集装箱装卸船及特殊需求作业部分)
单位:元/箱
20 英尺
40 英尺
序
项目
号
普通 冷藏 危险
冷藏 普通 冷藏 危险
冷藏
空箱
空箱
重箱 重箱 重箱
空箱 重箱 重箱 重箱
空箱
作业费率对应的劳务范围
外贸集装箱
1
(装卸船作业)
2180
2370
3240
1950
过 30.5 吨的集装箱。
2
2、 非标准箱费率的计收标准为其相应标准箱型集装箱费率的 2 倍。 3、 45 英尺、48 英尺、53 英尺计收标准为其 40 英尺标准集装箱相应箱型的 1.25、1.35 及 1.5 倍。 4、 其他非标准集装箱的计收标准:20 英尺及 20 英尺以下非标准箱型箱计收标准按 20 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 40 英尺及 40 英尺
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港口作业包干费率表
附件一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集装箱港口作业包干费率表附件1.1 港口作业包干费(集装箱装卸船作业部分)备注:1、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集装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特种箱(框架、开顶、罐式集装箱)、超限箱(超限是指箱内货物外形超出了集装箱尺寸的集装箱)、集装箱总重超过30.5吨的集装箱。
非标准箱费率的计收标准为其相应标准箱型集装箱费率的2倍。
2、45英尺、48英尺、53英尺集装箱计收标准为其40英尺标准集装箱相应费率的1.25倍、1.35倍、1.5倍。
特种集装箱计收标准为其相应箱型标准集装箱费率的1.1倍。
3、总重35吨至40.5吨之间且超尺寸的集装箱计收标准为相应标准箱型费率的3倍,总重超过40.5吨的集装箱计收标准按《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散杂货港口作业包干费率表》“笨重货物”费率计收。
附件1.2 港口作业包干费(查验作业部分)单位:元/箱备注:1、装载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冷藏集装箱的查验作业劳务费在相应标准箱型集装箱的费率上按下列加收:100元/20英尺、150元/40英尺,200元/45英尺。
2、装载进口废旧五金、发动机货物的集装箱查验作业劳务费在相应标准箱型集装箱的费率上加收30%。
3、根据实际查验作业环节、服务内容的差异,减少查验作业环节或者服务内容时,港口作业包干费可给予适当优惠。
附件1.3港口作业包干费(装卸火车作业部分)单位:元/箱备注:1、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集装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特种箱(框架、开顶、罐式集装箱)、超限箱(超限是指箱内货物外形超出了集装箱尺寸的集装箱)、集装箱总重超过30.5吨的集装箱。
非标准集装箱上述费率面议,最高不超过其相应箱型标准箱的2倍。
2、装载危险货物的集装箱计收标准为其相应箱型标准箱的1.3倍。
3、冷藏集装箱、特种集装箱计收标准为其相应箱型标准箱的1.1倍。
附件1.4 港口作业包干费(装拆箱作业部分)单位:元/箱附件1.5 港口作业包干费(特殊需求作业部分)单位:元/箱备注:1、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集装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特种箱(框架、开顶、罐式集装箱)、超限箱(超限是指箱内货物外形超出了集装箱尺寸的集装箱)、集装箱总重超过30.5吨的集装箱。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2016-2021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2016-20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为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完善港口价格形成机制,维护港口经营、使用、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央定价目录》《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中央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和《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提供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卸、驳运、储存和港口保安等服务,由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等单位向船方、货方或其代理人等计收港口经营服务性费用,适用于本办法。
各港与香港、澳门、台湾之间运输的港口收费,比照本办法有关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和外贸进出口货物及集装箱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港口的收费计费办法,依据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制定,可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长江干线船舶引航(移泊)的收费计费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条港口收费包括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的港口收费包括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国内客运和旅游船舶港口作业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港口收费包括引航(移泊)费、拖轮费、停泊费、驳船取送费、特殊平舱费和围油栏使用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港口收费包括港口作业包干费、堆存保管费、库场使用费,以及提供船舶服务的供水(物料)服务费、供油(气)服务费、供电服务费、垃圾接收处理服务费、污油水接收处理服务费。
理货服务费的管理形式另行研究。
上述收费项目均应单独设项计收,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不得超出以上范围另行设立港口收费项目。
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要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制度,采取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主动公示收费项目、对应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收费公示栏(含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要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以及港区内方便阅读的地方,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规范。
全国各港散杂货港杂费港口费率表
全国各港散杂货港杂费港口费率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费率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长江引航、移泊费率表注:长江分上、中、下三段引航,每段引航费率计算方法均为基本基价每净吨0.405元,加里程基价每净吨公里0.003315元,计算费率进整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货物重量换算表集装箱铁路线使用费、货车取送费率表注: 1.非标准集装箱按上述相应箱型标准箱费率计费。
2.取送装载一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重箱,其货车取送费按上述费率加收50%。
汽车、火车、驳船的集装箱装卸费注: 1.非标准集装箱包干费面议,但最高不超过其相应箱形标准像包干费得一倍。
2.“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和超限箱,但长宽与标准箱相同的高箱、不调换装卸索具的开顶箱缉私肘不超限的框架箱,按相应箱型标准箱计费。
3.“超限”是指箱内货物的外形超出了集装箱的尺寸。
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务费率表注货物港务费的计费吨按装卸费的计费吨计算。
1.2. 编号1的“化肥”,系指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其它用于化工原料的不在此限。
3. 编号3的“一级危险货物”,不包括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农药。
4. 原油按编号2“列名外货物”计费。
5.其它集装箱的货物港务费,以其内容积与表列相近箱型集装箱内容积的比例计算。
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包干费注: 1.非标准集装箱包干费面议,但最高不超过其相应箱形标准像包干费得一倍。
2.“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和超限箱,但长宽与标准箱相同的高箱、不调换装卸索具的开顶箱缉私肘不超限的框架箱,按相应箱型标准箱计费。
3.“超限”是指箱内货物的外形超出了集装箱的尺寸。
外贸进出口货物装卸费率表注:1. 车(船)船直取货物的装卸费按“船舱㈡船边”和“船边㈡库、插、车、船” 的费率相加计算。
2. 超长货物费率:每件长度超过12米满16米,按相应货类费用加收50%; 每件长度超过16米满20米,按相应货类费用加收100%;每件长度超过20米,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150%。
上海南港港口作业包干费(散杂货装卸船作业部分)
上海南港港口作业包干费(散杂货装卸船作业部分)单位:元/计费吨12说明:1、40吨以上货类,港口作业包干费含大件抬吊作业及大件困难作业。
2、除外贸出口设备(含钢结构)以外,符合条件的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需另加收:⑴超长:超12米满16米,加收9元/计费吨;超16米满20米,加收18元/计费吨;超20米,加收27元/计费吨;交通工具超16米的,港口作业包干费加收50%。
⑵钢材立方吨与重量吨超2:1的,港口作业包干费加收20%。
3、钢材成组或成捆的,重量不超过10吨,按5吨以下钢材计收港口作业包干费。
4、翻舱作业,在相关货类港口作业包干费(船方付费部分)基础上加收100%。
5、国际中转的货物,相关作业段各按港口作业包干费的70%实施计收。
3上海南港港口作业包干费(滚装船码头作业部分)单位:元说明:码头根据作业环节、服务内容及货物性质,可给予港口作业包干费适当优惠。
4库场使用费收费标准说明:1、根据货物性质,库场使用费将给予适当优惠。
2、堆放堆场的货物,使用港口垫盖物料的,按仓库费率计收。
3、危险货物喷淋费将不再单独计收,统一纳入相应堆存费用中综合计收。
夏季高温对应的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
5港口作业包干费(集装箱装卸船及特殊需求作业部分)单位:元67说明:1、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超限箱(超限是指箱内货物的外型超出了集装箱的尺寸)、集装箱总重超过31吨的集装箱。
2、非标准箱费率的计收标准为其相应标准箱型集装箱费率的2倍。
3、45英尺、48英尺、53英尺计收标准为其40英尺标准集装箱相应箱型的1.25、1.35及1.5倍。
4、其他非标准集装箱的计收标准:20英尺及20英尺以下非标准箱计收标准按20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40英尺及40英尺以下非标准箱按40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45英尺及45英尺以下非标准箱按45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48英尺及48英尺以下非标准箱按48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53英尺、53英尺以下及53英尺以上非标准箱均按53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
港口装卸部份操作规程(3篇)
港口装卸部份操作规程一、进港准备1. 船舶进港前,应提前向港口管理部门申报相关信息。
2. 港口管理部门应在船舶进港前完成相应的检查和备案工作。
二、船舶靠泊1. 船舶靠泊前,应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吊装设备的检查和测试。
2. 船舶靠泊期间,船员应配合港口工作人员的指挥,确保船舶安全靠泊。
三、货物装卸1. 货物装卸前,应进行货物的准备工作,包括货物的分类和标记。
2. 货物装卸期间,应配备足够的人力和机械设备,确保装卸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货物装卸时,应注意人员的安全,严禁乱丢乱放货物。
四、货物储存1. 货物装卸完成后,应及时对货物进行储存,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整性。
2. 储存货物时,应注意货物的分类和标识,确保货物的管理和查询方便。
五、污染防治1. 操作过程中,严禁将有害物质、污水等排入港口水域。
2. 操作现场应保持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
六、设备维护保养1. 吊装设备等装卸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港口管理部门。
七、安全管理1. 港口装卸操作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鞋等,确保人身安全。
2. 港口装卸操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八、应急措施1. 港口装卸操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火灾、事故等应急处理知识。
2. 发生应急情况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港口管理部门。
九、文明作业1. 港口装卸操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文明作业,杜绝乱丢乱放垃圾。
2. 港口装卸操作人员应与客户和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效益考核1. 港口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效益应定期考核,对工作表现出色者予以奖励。
2. 港口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效益低于要求者,应进行培训和指导,提升能力。
以上是港口装卸部分的操作规程,希望能够为港口装卸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大家在实践中应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操作水平,确保港口装卸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国各港散杂货港杂费港口费率表.doc
全国各港散杂货港杂费港口费率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港口费率表航行国际航线船舶长江引航、移泊费率表注:长江分上、中、下三段引航,每段引航费率计算方法均为基本基价每净吨0.405元,加里程基价每净吨公里0.003315元,计算费率进整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货物重量换算表集装箱铁路线使用费、货车取送费率表注: 1.非标准集装箱按上述相应箱型标准箱费率计费。
2.取送装载一级危险货物的集装箱重箱,其货车取送费按上述费率加收50%。
汽车、火车、驳船的集装箱装卸费注: 1.非标准集装箱包干费面议,但最高不超过其相应箱形标准像包干费得一倍。
2.“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和超限箱,但长宽与标准箱相同的高箱、不调换装卸索具的开顶箱缉私肘不超限的框架箱,按相应箱型标准箱计费。
3.“超限”是指箱内货物的外形超出了集装箱的尺寸。
外贸进出口货物港务费率表注货物港务费的计费吨按装卸费的计费吨计算。
1.2. 编号1的“化肥”,系指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其它用于化工原料的不在此限。
3. 编号3的“一级危险货物”,不包括农业生产用的化肥农药。
4. 原油按编号2“列名外货物”计费。
5.其它集装箱的货物港务费,以其内容积与表列相近箱型集装箱内容积的比例计算。
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装卸包干费注: 1.非标准集装箱包干费面议,但最高不超过其相应箱形标准像包干费得一倍。
2.“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和超限箱,但长宽与标准箱相同的高箱、不调换装卸索具的开顶箱缉私肘不超限的框架箱,按相应箱型标准箱计费。
3.“超限”是指箱内货物的外形超出了集装箱的尺寸。
外贸进出口货物装卸费率表注:1. 车(船)船直取货物的装卸费按“船舱㈡船边”和“船边㈡库、插、车、船” 的费率相加计算。
2. 超长货物费率:每件长度超过12米满16米,按相应货类费用加收50%; 每件长度超过16米满20米,按相应货类费用加收100%;每件长度超过20米,按相应货类费率加收150%。
2024专项港口散杂货物运输协议
2024专项港口散杂货物运输协议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双方1.2 专项港口1.3 散杂货物1.4 运输协议第二条:合同范围与义务2.1 运输服务范围2.2 合同双方义务2.3 货物装卸责任第三条:运输时间与路线3.1 运输时间表3.2 运输路线3.3 临时调整第四条:货物规格与数量4.1 货物规格要求4.2 货物数量确认4.3 货物质量保证第五条:运输工具与设备5.1 运输工具标准5.2 运输设备维护5.3 安全设施要求第六条:运输费用与支付6.1 运输费用计算6.2 费用支付方式6.3 发票与报销第七条:保险与责任7.1 货物保险7.2 运输过程中损失处理7.3 第三方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与赔偿8.1 违约行为界定8.2 赔偿金额计算8.3 违约责任免除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程序9.3 法律途径第十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变更程序10.3 合同终止情形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范围11.2 保密义务与期限11.3 泄密责任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管辖12.1 合同适用法律12.2 争议管辖法院第十三条:其他条款13.1 合同附件13.2 补充协议13.3 通知与送达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与盖章14.1 合同签署程序14.2 盖章要求14.3 合同副本数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双方1.2 专项港口专项港口指的是本合同约定的货物运输起始地、中转地及目的地等具体港口。
1.3 散杂货物散杂货物指的是本合同项下双方约定由乙方运输的各类非标准化、大宗、散装或杂货物品。
1.4 运输协议运输协议指的是本合同双方就货物运输服务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本合同及附件等全部内容。
第二条:合同范围与义务2.1 运输服务范围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专项港口之间的散杂货物运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装卸、运输、中转、分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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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港港口作业包干费(散杂货装卸船作业部分)
单位:元/计费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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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40吨以上货类,港口作业包干费含大件抬吊作业及大件困难作业。
2、除外贸出口设备(含钢结构)以外,符合条件的货物港口作业包干费需另加收:
⑴超长:超12米满16米,加收9元/计费吨;超16米满20米,加收18元/计费吨;超20米,加收27元/计费吨;交通工具超16米的,港口作业包干费加收50%。
⑵钢材立方吨与重量吨超2:1的,港口作业包干费加收20%。
3、钢材成组或成捆的,重量不超过10吨,按5吨以下钢材计收港口作业包干费。
4、翻舱作业,在相关货类港口作业包干费(船方付费部分)基础上加收100%。
5、国际中转的货物,相关作业段各按港口作业包干费的70%实施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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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南港港口作业包干费(滚装船码头作业部分)
单位:元
说明:码头根据作业环节、服务内容及货物性质,可给予港口作业包干费适当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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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场使用费收费标准
说明:1、根据货物性质,库场使用费将给予适当优惠。
2、堆放堆场的货物,使用港口垫盖物料的,按仓库费率计收。
3、危险货物喷淋费将不再单独计收,统一纳入相应堆存费用中综合计收。
夏季高温对应的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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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作业包干费(集装箱装卸船及特殊需求作业部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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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超限箱(超限是指箱内货物的外型超出了集装箱的尺寸)、集装箱总重超过31吨的集装箱。
2、非标准箱费率的计收标准为其相应标准箱型集装箱费率的2倍。
3、45英尺、48英尺、53英尺计收标准为其40英尺标准集装箱相应箱型的1.25、1.35及1.5倍。
4、其他非标准集装箱的计收标准:20英尺及20英尺以下非标准箱计收标准按20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40英尺及40英尺以下非标准箱按40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45英尺及45英尺以下非标准箱按45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48英尺及48英尺以下非标准箱按48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53英尺、53英尺以下及53英尺以上非标准箱均按53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
5、“集装箱(特殊需求作业)”包含以下三种作业环节或者服务内容。
根据实际作业环节、服务内容的差异,减少作业环节或者服务内容时,可给予适当优惠:
⑴特殊更改需求作业:对客户已提交集装箱信息中的件数、毛重、体积、提单(关单)、箱号项中信息实施更改的作业;客户要求对已退关或扣箱的集装箱实施重放关更改的作业;客户要求对其出运集装箱船名航次实施更改的作业;客户要求对已安排计划实施时间更改或服务内容更改的作业;客户要求对其已提交的集装箱进行信息中港口项及箱状态更改的作业。
⑵特殊移动需求作业:为满足客户对进出口集装箱实施集装箱箱门调转要求的移动作业;外贸出运集装箱未经放行或内贸集装箱未出运,客户要求作提箱的移动作业;客户要求对其出运的集装箱实施未开港前提前进港的移动作业;客户要求对其提交的集装箱重量信息实施复核过磅称重的移动作业;对非标集装箱超过一定标准(“非标集装箱超过一定标准”尺寸范围是指箱体高度超过1.6米或箱体单边超过0.8米或集装箱总重超过40吨的非标准集装箱),需使用特殊低平板拖车实施本码头内拖运的移动作业;客户要求对其空集装箱实施发箱、验箱的移动作业。
⑶特殊打单需求作业:因客户要求对出运装箱单或集箱在场证明实施打单需求的作业。
8
港口作业包干费(集装箱装卸船及拆装箱作业部分)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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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凡提单或货单未列明集装箱内货物重量或体积的,在计收相关费用时按20英尺集装箱折算成25立方米,40英尺集装箱折算成55立方米,45英尺集装箱折算成62立方米计算。
2、单件重量超过10吨,按40元/计费吨加收机械作业。
3、非标准集装箱是指:尺寸与标准箱不同的集装箱、变形箱、超限箱(超限是指箱内货物的外型超出了集装箱的尺寸)、集装箱总重超过31吨的集装箱。
4、非标准箱费率的计收标准为其相应标准箱型集装箱费率的2倍。
5、45英尺、48英尺、53英尺计收标准为其40英尺标准集装箱相应箱型的1.25、1.35、1.5倍。
6、其他非标准集装箱的计收标准:20英尺及20英尺以下非标准箱计收标准按20英尺对应箱非标准箱计收;40英尺及40英尺以下非标准箱计收标准按40英尺对应箱非标准箱计收;45英尺及45英尺以下非标准箱计收标准按45英尺对应箱非标准箱计收;48英尺及48英尺以下非标准箱计收标准按48英尺对应箱非标准箱计收;53英尺、53英尺以下及53英尺以上非标准箱均按53英尺对应箱型非标准箱计收。
7、对非标集装箱超过一定标准(“非标集装箱超过一定标准”尺寸范围是指箱体高度超过1.6米或箱体单边超过0.8米或集装箱总重超过40吨的非标准集装箱),需使用特殊低平板拖车实施本码头内拖运的移动作业。
具体可参照“港口作业包干费(集装箱装卸船及特殊需求作业部分)”中“集装箱(特殊需求作业)”标准及说明。
8、根据实际作业环节,服务内容及装卸货物种类差异,减少作业环节、服务内容及装卸货物种类差异,减少作业环节、服务内容或者装卸货物种类变更时,可给予适当优惠。
15
集装箱库场使用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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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冷藏重箱和制冷费及危险重箱上述提及的夏季高温喷淋费将不再单独计收,统一纳入相应库场使用用中综合计收。
夏季高温对应的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10月15日。
2、45英尺、48英尺、53英尺集装箱费用,在40英尺集装箱费率基础上分别加收25%、35%、50%。
3、内贸集装箱在上述费用上可给予适当优惠。
4、出口国际集装箱港口按船期计划集中的,指定进栈包干费按5天实施包干计费。
17
港口作业包干费(查验作业部分)
单位:元
18
说明:1、45英尺、48英尺、53英尺的集装箱费率是为其40英尺相应箱型的1.25、1.35及1.5倍。
2、根据实际查验作业环节、服务内容的差异,减少查验作业环节或者服务内容时,港口作业包干费可给予适当优惠。
3、查验作业部分的港口作业包干费将结合实际作业环节,查验项目对费用实施综合包干计收。
19
上海南港港口其他收费标准
单位:元
20
21
航行国际航线船舶拖轮费基准费率表
元/拖轮艘次
22
国际航线船舶伴航(护航)拖轮费基准费率表
元/小时.拖轮艘次
23
航行国内沿海航线船舶拖轮费基准费率表
24
元/拖轮艘次
注:本计费标准按《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表9基准费率的110%计费。
25
航行国内沿海航线船舶伴航(护航)拖轮费基准费率表
元/小时.拖轮艘次
26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