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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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应对网络舆情的几点思考
论文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形式,已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逐渐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渠道。
不难发现,其中很多网络热点与政法机关有关,与案件相关的信息总能引起人们格外的关注。
检察机关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又担负着对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提起公诉,国家工作人员渎职侵权、贪污受贿案件的侦查,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审判监督,公安的侦查活动和监狱监所监督等工作,涉及的面较广,流程也相对复杂。
某个环节或细节上稍有不慎,经过网络持续发酵,就可能演变为震动各界的社会热点事件,检察机关则被推入网络舆情的风口浪尖。
因此,如何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管,预防和及时应对网络舆情危机事件,收到最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是当前各级检察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
论文关键词检察网络舆情危机处理
一、认识是行动的基础
提高对网络危机事件处理的重视,似乎是老生常谈,却也是屡屡不能处理好网络舆情、引发热点事件的根本原因所在。
仍有不少干部觉得用“封、堵、删”等传统方式,媒体就皆在掌控范围之内,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事件缺乏敏感性,不去收集信息,不与媒体沟通,不制定处理方案,从而错失最佳时机,陷入被动的境地。
因此,检察干警要树立正确的网络舆情观念,对互联网中的种种现象从认识到了解乃至分析研判,要认识到封不如放、堵不如疏、事后删不如事前预防。
一旦发生涉检危机事件,不能“失语”,要在第一时间发布确切信息,或将无法公开信息的原因告知,掌握网上舆论的主动权、话语权,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树立信息发布权威形象,赢得民众对官方消息的信任及尊重。
无数事实证明“拖、躲、瞒”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加深民众质疑,给谣言散播以可乘之机。
我们要用及时、准确的信息打消这些顾虑和质疑,最终将不同的声音汇聚成一股和谐的力量。
二、打铁还需自身硬
网络舆情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大诱因:
1.办案质量问题。
除自侦案件以外,检察机关大多处于中间环节,前有公安机关,后有审判机关,作为法律监督者本不易引发争议,但往往由于不愿监督、不善监督,而引发涉案当事人非议,将矛盾转嫁到了检察机关。
尤其是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中作出的终结性结论,如不立案、不捕、不起诉等,将直接阻断刑事诉讼程序,影响某些利害关系人的人身自由或切身利益,从而遭受质疑,引发舆情危机。
以民事行政检察业务为例,其往往涉及财产纠纷,影响面广、当事人多、法律关系复杂,一旦当事人预期的利益得不到满足,法院裁决被抗诉,检察机关就将卷入其中,极可能陷入两头尴尬的境地,埋下隐患。
2.自侦案件的执法问题。
主要涉及反贪、反渎等侦查部门。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反腐倡廉任重而道远,群众对贪污腐败、滥用职权深恶痛绝,迫切期待检察机关能够严格执法、维护正义。
当检察机关的执法结果与群众期待出现差距时,媒体就会对检察执法的公正性提出质疑,部分网民再推波助澜,从而诱发网络舆情。
另外,有的侦查人员仍采取老一套的办案模式,方法简单、粗暴,忽略了程序公正,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不够,一旦被人在网上恶意散播,就会严重损害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3.检察队伍建设问题。
个别检察干警信念缺失,不重视自身言行,特权思想严重,作风霸道,一旦被媒体曝光出来,极易激发网民负面情绪,诱发舆情危机,影响整个检察队伍形象。
因此,必须大力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处在打击犯罪一线的检察干警,面临着拒腐防变的严峻考验。
所以,必须切实把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使每位干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考验与机遇存在,不思进取,势必会被时代所淘汰。
从而进一步增强干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是发挥先进的模范带头作用。
大力宣传先进事迹,鼓舞检察队伍士气,使干警热爱检察事业,群众信任检察机关。
同时加强反面事例的警示教育。
对队伍中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决不姑息。
分析、查找在检察环节中易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办法。
三、知己知彼,防患于未然
只有对网络舆情“了如指掌”,才能在危机发生时作出最快速有效的反应。
这就需要我们有一套健全的网络舆情危机监测制度。
内容包括风险评估、预警及分析。
公诉、反贪、控申等主要业务部门,对可能诱发涉检网络舆情危机的案件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要及时进行备案,有针对性地进行涉检舆情监控工作。
成立专门处置网络舆情问题的工作小组,定期分析,形成相对固定的分析会制度,不管有无大事发生,都要对一段时间内的舆情动态做出阶段性评估,对形势进行适当研判,并及时作出相关决策。
另外,我们注意到,网上凡是涉及司法机关的负面新闻,下面跟随的评论往往都是搞笑嘲讽甚至严肃质问。
普通民众因不了解案情,或受同情弱者、痛恨不公等心理影响,凭经验作出感性判断,很多时候事件还未查清,民众已下好结论,这对司法机关树立公正、公平的形象及在全社会创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十分不利的。
因此,网络评论员的介入就显得十分必要。
危机事件中,网络评论员用法言法语对事件进行客观评价,“解法释法”,让谣言在庄严的法律面前现出原形;日常网络生活中,传播检察机关正面消息,有效化解非理性、甚至非法的涉检负面言论,维护司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目前,不少基层检察院都已组建了自己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在预防、疏导涉检舆情危机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四、疏通渠道,以公开促和谐
民众对贪污腐败、渎职侵权等现象的深恶痛绝,有时会以极端的方式诉诸在网络上,“一呼万应”,诱发危机事件。
为何诉诸网络?显然,我们现有的举报渠道还不够畅通。
如对于主要矛头非指向自身的事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
作为或不敢作为;通过网络渠道反映的线索通常较简单,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相关部门登记即终结,不予重视;未明确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石沉大海”表象引起民众误解;未认真回应民众质疑,以各种理由搪塞。
如何实现网络舆论监督与制度监督的有效对接,既为网民的热情找到制度化窗口,又让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得到强化,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1.完善人员配置。
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收集信息,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
在举报中心或反贪部门内部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收集网上信息、受理网络举报。
强化举报人安全保护措施,增强保密意识。
2.建立信息审查程序,及时发现案件线索。
对网上收集的有关信息报道,由专人登记,多人筛选与审查,最后提出处理意见,确保程序公正。
认真核实分析线索,剔除虚假信息,避免网络成为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来打击报复官员的工具。
审查结束的线索,符合立案条件的,经批准后,移送办案机关再次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决定立案的,进入调查或侦查程序。
决定不立案的,主动向举报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举报人不服的,可申请复议。
3.及时公布立案和查处情况,尊重民众知情权。
网络曝光案件的进展,民众一般都非常关注。
检察机关在法律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民众要求,通过不同媒体发布权威消息。
另外,必须切实做好检务公开工作。
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执法办案的程序、流程、审查结果都应向社会公布,保障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公开渠道以检察机关自己的网站为主,涉检网络舆情的处理情况均可在网上及时发布。
近年来,检察机关一直坚持推行“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等活动,检察官们走入闹市菜场或田间地头,“问检于民”,向老百姓宣传检察工作,解答群众疑难问题,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使百姓对我们多一份了解,少一份误解,架起检民心连心的桥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