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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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投资和资本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和资本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和资本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公司发展的需要,为了有效管理项目投资和资本运作,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合理的投资和资本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分析项目投资和资本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并给出一些建议。

二、项目投资管理制度1. 项目审批流程项目投资决策是公司投资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建立明确的项目审批流程,包括项目提出、初步评估、可行性研究、决策审批等环节,确保每个项目都经过充分的论证和评估,减少投资风险。

2. 投资预算和资金筹措制定投资预算,明确资金的来源和投入计划,确保项目资金的安排合理、有效。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资金的筹措与项目需求匹配。

3. 项目风险管理项目投资过程中存在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应对等环节,及时识别和应对风险,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三、资本管理制度1. 资本结构和资本成本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资本结构目标,平衡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的比例,降低资本成本,提高股东回报率。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资本成本评估体系,根据项目风险和预期回报确定投资方向。

2. 资本运作和投资回报制定明确的资本运作策略,包括投资组合管理、资本配置和投资退出机制等。

注重投资回报评估,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及时调整和优化投资组合,提高资本利用效率和投资业绩。

3. 资本市场和融资渠道积极开拓资本市场,寻找合适的融资渠道。

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关系,增加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影响力。

同时,要合理选择融资方式,根据项目需求和市场条件灵活运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手段。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1.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

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确保项目投资和资本运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 决策监督和绩效评估建立有效的决策监督机制,包括层级审批、信息披露和执行跟踪等。

定期对项目投资和资本运作的绩效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和优化决策结果。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Revised on July 13, 2021 at 16:25 pm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投资项目的管理和运作;落实投资管理责任;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保障投资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投资;是集团总部和所属企业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债务重组等形式所进行的为实现特定目的和预期收益的经济行为;主要方式包括: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等进行的投资;以及利用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投资..㈡股权投资:通过独资、控股、参股形式投资设立新公司;或者购买其他公司股权、认购增资、债转股等方式以取得所投资公司全部或部份经营管理权及经营收益权所进行的投资;包括不限于兼并、收购以及对所投资公司进行的增资、扩股等..㈢资本市场投资: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财务性、保值性投资..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应符合以下原则: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㈡符合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㈢有利于提高集团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增加资金使用效益;并有预期的投资收益或社会效益;㈣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投资决策程序..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托管企业可参照执行..第二章投资管理体制第五条集团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负责投资项目风险评估;风评委由集团分管投资的领导担任主任;成员由投资发展部、财务部、纪检办公室等部室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及外部行业专家组成..第六条集团投资实行业务管理..按职能分工进行归口管理;按权限行使职权..集团总部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投资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第七条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投资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进行对外投资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经营状况..每一年度编制所有投资项目的分析报告;以加强过程控制;项目投资完成退出或清算完毕后;应及时编制单个项目的后评价报告..第八条各所属企业每年10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并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查、汇总;投资发展部根据各单位上报的重大投资计划;编制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经集团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年度投资控制总量..第三章投资审批流程及权限第九条集团总部的投资项目、各所属企业被授权范围以外的投资项目由集团董事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第十条投资项目在集团内部审批流程采用三级审查、审批制;先由投资部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报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审查;风评委审查通过后方进入上会审议批准程序..第十一条需市国资委审批的投资项目;经集团内部审批流程后报市国资委审批后;方可实施..第四章投资决策程序第十二条一般投资项目均由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审查;投资项目立项程序分为审批制和备案制..非主营投资项目及授权外投资项目包含已列入重大投资计划的授权外投资项目适用于审批制;已列入投资计划的授权内投资项目适用于备案制..第十三条审批制投资项目;先由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项目初审;项目初审时间为3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报投资风险评估委员会简称风评委进行风险评估;项目经风评委通过后;再报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经批准实施的投资项目应及时列入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备案制投资项目;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登记备案..投资发展部应及时将备案投资项目列入集团年度重大投资计划;报集团党政联席会审议批准..政府有纪要及抄告单的或有明确指示的投资项目;直接报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对外借款及不涉及股权的理财性投资;报批程序简化;由实施单位直接报计财部;计财部交总经办列入集团党政联席会审议批准..第十四条投资项目必须提供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1;对于商业模式成熟、风险点明确、盈利前景清楚的项目;其可研报告可简化..项目风险评估通过后;由投资发展部提交集团董事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决策..集团董事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决策通过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报送集团投资发展部和计划财务部..第五章投资的监控管理第十五条集团批准的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项目;由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实施;投资发展部牵头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实施跟踪监督管理;为提高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投资发展部针对性考核项目的运营管理;要求投资项目单位按时填报重大投资项目完成情况跟踪报表;并按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相关预测进行绩效考核和综合评价;集团对外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动、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须进行决策时;集团投资发展部及相关部门应会同产权代表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指导意见;由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批准..第十六条实施单位在股权投资项目审批通过后应将合作出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书在集团内部履行审批流程;并报投资发展部备案;并当在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新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组成人员报集团投资发展部备案..第十七条被投资企业应按公司章程和原出资合同向集团总部相关职能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股东会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监事会会议纪要和重大经营活动情况..第十八条各单位、各部门对所负责的投资项目均须按时填报年度重大投资计划表附件2、重大投资项目完成情况跟踪报表附件3..投资发展部将根据各单位、各部门上报材料进行复核统计;同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并作为各单位、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指标..第六章投资的清算和处置第十九条当对外投资项目经营情况不佳;国家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投资目的不能实现或出于其他经营需要时;可进行对外投资资产处置..集团投资管理相关部门和投资企业委派的高级管理人员、产权代表根据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可提出“投资项目清算和处置建议”报集团总部;详述处置理由..第二十条集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指定相关部门制作投资项目清算和处置方案;并负责进行对外投资的清算和处置..第二十一条对于投资处置中可收回的对外投资资产;集团相关部门应及时足额收回;对外投资处置中需进行产权转让的;按有关法律规范操作;核销投资时;应取得相关法律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或程序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十二条投资清算和处置的审批和决定权限;参照投资时的审批和决定权限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越权进行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第七章奖惩第二十三条各单位的投资管理状况;作为单位领导人员任期内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考核..第二十四条集团鼓励各公司按照公司发展规划进行有效投资;以及吸收社会资本对公司产业的投资..对于取得重大投资效益的;集团对有关决策、管理人员给予特殊奖励..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对本企业投资项目承担筹资、实施、运营、取得收益和风险控制管理责任..集团审批的投资项目;各单位对申报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和项目的可行性承担决策建议责任;投资咨询机构承担相应的咨询责任..集团各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履职责任..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各部门未能履行职责或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决策失误和投资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或公司有关部门管理人员的责任..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㈠违反决策程序;擅自进行投资的;㈡将投资项目化整为零;逃避审批制度监管的;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不按照规定获取非法收益的;㈣未按市有关主管部门或集团管理规定执行;给集团投资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被市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㈤未按有关统计报表制度规定上报统计数据的..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投资的安全和稳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公司所有项目的投资管理,包括项目的策划、立项、实施、验收和结算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应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注重资金的合理配置和运用,确保项目的投资收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四条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委员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负责项目投资的审批和管理,并对公司投资的风险控制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五条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部门是负责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的机构,负责项目投资的计划编制、评估分析、决策实施、资金使用和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六条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高管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

项目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委员会的秘书长。

第七条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项目投资计划进行审议和评估,对重大项目进行决策。

项目投资管理部门每季度对项目投资情况进行报告。

第三章投资管理的程序与方法第八条工程公司项目投资按照“先审慎投、后监管、保护投资”的原则,进行全过程的投资管理。

采取项目申报、论证、评估、决策、实施、监督、评价等一系列方法和程序,确保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和规模,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和策略。

对重大项目进行严格的立项审批和评估,对中小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

第十条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采取“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流程管理、风险控制和效益管理”相结合的方法,以确保项目投资的安全和有效。

第四章投资管理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一条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对项目投资计划、预算编制、资本金调配、资金使用、风险控制和效益评价等进行全方位管理。

第十二条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应注重项目的前期论证和评估,进行项目投资风险和收益的评估分析,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央企 集团公司 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办法

投资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集团的开展战略和经营方针,规集团各企业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性,防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平安,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投资是由央企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本级、集团各子公司〔含控股下属企业〕因经营需要,以获取利润和投资回报为目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子公司是由集团作为股东,持有该公司 50% 以上的股权,或者具有实质性控制权和重大影响的企业。

第四条本规定合用于集团所属子公司及各子公司控股下属企业。

第二章投资管理围及组织机构第五条投资管理的围包括:编制年度投资方案;投资工程拓展;投资工程的受理和申报;投资工程论证、评估、审批和备案;投资工程的筹资;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与监控;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后评价;工程投资风险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战略开展规划与投资中心是投资工程管理的综合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1〕根据市场情况和集团开展规划,制定集团工程拓展和工程审批的相关法规和指导意见;编制集团年度投资方案和资产处置方案;〔2〕对备选投资工程发展投资分析和经营风险评估,向投资委员会提出允许立项,指标调整或者抛却跟踪的意见;〔3〕对集团的工程拓展业务发展统一管理,调动各方力量,完成集团下达的工程拓展任务;〔4〕对已批准立项的工程,根据需求组织办理工程的成立或者撤销的行政审批。

〔5〕根据立项报告确定的各项指标,负责组织编制和下达年度工程目标实施方案,并对工程的实施过程发展及时动态的产业管理。

〔6〕对已实施工程发展定期经营风险评估。

〔7〕负责组织投资工程的后评价。

第三章投资工程审批权限第七条投资工程审批实行两级审批制度。

集团设立投资评审委员会,对本级和下属子公司的投资工程发展立项初审。

投资工程经投资评审委员会通过后,报集团董事会复审前方可实施。

第八条投资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集团 CEO 提出,董事会批准, 人员组成包括规划、投资、资金、工程、风控等职能部门人员。

公司项目投资运作管理制度.doc

公司项目投资运作管理制度.doc

公司项目投资运作管理制度第一章项目的初步选择和分析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基于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综合考虑行业的主导方向和行业间的结构平衡,实现投资组合优化。

的目标第六条对每个投资项目的选择都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提供准确的、详细的数据和分析,确保信度、真实性和有效性。

项目分析内容包括:落实XXXX年度经济责任目标、检查和评估;企业管理评价;管理团队的任免;例行或特别审计等。

第十七条公司股权及合作开发项目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作为投资者或股东开展工作,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落实公司意图,掌握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被委派的业务人员应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提交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和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每年应附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

如果因任何原因没有委派人员,公司投资部应根据上述要求。

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是企业管理部;股份制合作企业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不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是公司的投资部门。

第十九条交易和证券投资项目应采用特殊投资程序和担保、监控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六章项目变更和结束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开发延期、投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跟进或生产变更、暂停或合同修订,应报公司总部批准。

第二十一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并按审批程序和权限报总部相关领导审批。

重大变更应参照项目建立程序。

进行确认第二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应主动做好项目运行期间因工作变动而产生的善后工作。

如果是公司内部调动,必须在离职前移交给继任者。

如果是个人辞职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违反者应对后果负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投资项目暂停或终止时,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书面报告公司。

为全资及控股项目,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总结整理,经公司统一审批后,责成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持股或合作项目。

xx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xx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管理思想,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及二级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筹措资金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中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专项资金投资;专项资金包括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维简、安全费用、国补(债)专款资金等。

**公司本部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公司编制,各二级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由二级公司编制;**公司每年10月底前组织下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查汇总后报集团公司审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董事长、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各副总师及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审定**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及制度。

(二)对**公司本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方案、投资额、实施工期及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审查;对二级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方案、投资额、实施工期组织审查,对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审定。

(三)组织**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事项,仲裁争议问题。

(四)其他事项。

总经理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面负责,分管副职对分管范围的投资项目负责,职责分工如下:1.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牵头组织对二级公司矿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和大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设计方案、重大变更等进行审查;牵头组织分管副总师、生产技术部对项目实施年度计划进行审定,对实施全过程组织监管。

2.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对二级公司一通三防、防治水及地质勘探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设计方案、重大变更等进行审查;牵头组织分管副总师、地质通防管理研究部对项目实施年度计划进行审定,对实施全过程组织监管。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投资行为,提高项目投资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投资活动。

第三条公司项目投资应坚持风险可控、合规经营、市场导向的原则,遵循科学决策、审慎投资、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项目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预期经济利益而进行的直接或间接的投资活动。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投资管理是指对项目投资进行规划、组织、执行、监督和控制的活动。

第六条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应当遵循尊重市场规律、遵守商业伦理、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坚持效益导向,严格风险控制。

第七条公司项目投资应当符合国家工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模式,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第二章项目投资决策第八条公司各级领导团队对项目投资应当定期开展专题研究,认真分析市场形势、行业动态,及时调整项目投资方向。

第九条项目投资决策应当坚持市场化原则,充分尊重市场需求和投资主体的自主选择。

第十条项目投资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项目投资决策应当坚持市场导向,重视项目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防范各类风险。

第十二条项目投资决策应当遵循风险可控的原则,确保项目投资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十三条项目投资决策应当依法合规,确保项目投资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项目投资管理第十四条项目投资管理应当建立科学完善的决策机制和协作机制,形成科学、规范的项目投资流程。

第十五条项目投资管理应当建立项目投资评估制度,全面评估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第十六条项目投资管理应当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投资风险的分析、评估、控制和应对。

第十七条项目投资管理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向投资人和社会公众披露项目投资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项目投资管理应当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对项目投资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6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6篇)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____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第二章项目的初选与分析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

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

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项目的审批与立项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

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____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4年4月17日发布的一份法律文件,全文共计左右。

以下是该法规的重要内容和要点:一、法规适用范围本法规适用于所有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投资活动。

二、企业投资原则企业的投资活动必须符合国家规划和经济政策,坚持市场经济原则。

企业投资应当遵循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原则,以投资回报为核心,尽量减少资源浪费,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企业投资决策程序企业应当根据其经济实力、市场需求和发展需求,制定投资计划,并经过财务、技术等专业部门的审批和评估,向企业领导层报告,最终由企业领导层作出决策。

投资项目必须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符合,同时具有可行性、安全性和风险可控性。

四、企业投资的核准程序企业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核准程序。

国家规定采用“一报两审”的程序,即企业在报经企业领导层批准后,需要向所在地经济主管部门报备,经济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发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然后再由经济主管部门最终核准。

五、企业投资监督管理企业投资应当建立投资监督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监督员,定期进行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和投资绩效评价。

企业应当及时公开投资项目的情况,接受社会和政府的监督和检查。

六、企业合资、合作和收购投资的规定企业合资、合作和收购投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审核和批准手续的要求完成,且必须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国家利益。

七、企业投资的风险管理企业投资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减少投资风险。

企业投资应当通过健全的风险评估制度,掌握投资项目的风险状况,预防和控制各种风险,提升投资成功率。

八、企业投资组织管理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投资管理机构,加强对投资活动的组织管理。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并配备专业的投资管理人员。

九、企业投资的信息公开企业投资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企业应当在明确投资计划时及时公开计划情况、项目预算、投资规模、投资对象、股份结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等相关信息。

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计[2003]355号

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电网计[2003]355号

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正文:---------------------------------------------------------------------------------------------------------------------------------------------------- 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暂行规定(2003年9月10日国家电网计[2003]35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融资功能,规范投资行为,建立投资风险约束机制,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国发[2002]5号文件、《国家电网公司章程》和国家现行有关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投资是指将一定数量的资产(有形的、无形的)投放于某种对象或事项,以取得一定收益或社会效益的活动,这种活动包括建造、改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收购、兼并以及设立、出资于其它公司等股权投资。

第三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有市场、有效益,达到合理投资收益。

第四条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遵守本规定。

资金使用必须纳入公司预算。

第二章投资方向与范围第五条公司主要投资于电力项目,也可以适当投资于非电力项目。

第六条公司投资应优先安排电网工程及其必要的调峰、调频电源工程和电力技术改造工程、环保工程等。

第七条对电网项目的投资,应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和省电网公司的功能定位,按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分别进行投资建设。

第八条公司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应优先安排有利于提高职工素质、有利于科技进步的教育和科研设施投资。

第九条禁止公司投资于高档宾馆、饭店以及楼堂馆所和以高消费为目的的培训中心。

第十条禁止对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其它项目进行投资。

第三章资金筹措与使用第十一条公司投资经营性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投资项目需要的资本金,原则上自行筹措。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标准版)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标准版)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一、公司实行统一的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下属部门对所有对外投资按照各级审批权限向董事长、总裁办公会进行立项报批。

在项目审批前应上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完整可行的项目资金安排等详细资料。

经批准的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投资预算执行。

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投资预算,组织筹集相应的资金。

二、公司的对外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需与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公司现有条件相一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相符。

三、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参与公司的投资项目立项,对拟新增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盈利预测提供专业意见。

公司进行接收、兼并、收购、出售等并购活动时,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按国家有关资产管理规定执行。

四、公司所有对外投资项目都要纳入账内核算,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搞账外投资。

五、公司财务部要加强对已立项投资项目的资金和核算管理。

联同有关部门跟踪、管理、监督项目的实施,及时反映项目是否符合公司批准的投资计划和利润目标。

对投入资金或投资占控股地位的投资项目,必须派懂业务、懂管理、懂财务的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制度和项目进展情况的定期上报制度。

公司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投融资项目的管理必须建立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确保所有的操作都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

为此,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投融资管理部门或者指定负责人,负责统筹规划和监督执行投融资活动。

一、项目立项阶段在项目初始阶段,企业需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可行性分析,包括市场分析、财务预测、风险评估等。

确保每个项目都有足够的数据支撑其投资价值。

同时,应当建立起项目评审机制,由专业的评审团队对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进行审核,确保决策的专业性和客观性。

二、资金筹措阶段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企业应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

在此过程中,需要与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并准备好相关的贷款或发行文件。

对于资金的使用,要有明确的规定和计划,确保资金用途的透明性和合理性。

三、项目实施阶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既定的投资计划和时间表进行。

同时,建立项目进度报告制度,定期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要重视成本控制,防止出现超预算现象。

四、风险管理阶段投融资项目往往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因此风险管理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企业应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种类进行识别、评估和分类。

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市场风险可以通过多元化投资来分散,信用风险则可以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和对方资质审查来降低。

五、项目退出阶段当项目达到预定目标或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时,企业应及时启动项目退出机制。

这包括对项目的清算、资产的处置以及相关利益方的权益安排。

在退出过程中,应保证流程的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一个完善的公司投融资项目管理制度应当包含清晰的流程指导、严格的风险控制、合理的资金运作和有效的监督管理。

通过这样的制度,企业可以更好地把握投融资节奏,优化资源配置,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

风险投资公司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风险投资公司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VC投资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后的管理及增值服务水平,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国际创业投资业的通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项目投资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投资原则力求投资项目的成长性、增值性,优先选择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二)投资资金的分配合理分配长期投资资金与短期投资资金,以确保公司能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限制1.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股本的10%;2.不得投资于非VC领域;3.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4.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

所投资企业要求担保的,应按股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5.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6.不得从事未经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四)投资标准1、所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具有发展潜力,优先选择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论证、鉴定的项目;2、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要有完整、务实、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管理队伍,产权明晰,财务管理规范;3、投资价格合理;(五)项目跟投鼓励投资经理个人与公司共同投资;对早期项目,原则上投资经理要按比例与公司共同投资。

(六)项目负责人投资经理及投资经理级以上人员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独立承担项目的投资,助理投资经理必须与投资经理级以上人员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不得单独承担项目的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进行的项目投资.本办法所称的项目投资是公司以股权或债权方式进行的项目投资,包括以各种方式进行的长期项目投资和短期项目投资。

长期项目投资是指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VC企业,在设定的持股时间内采取多种变现方式撤出投资并获得增值的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投资行为。

公司项目投资与资本运作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与资本运作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与资本运作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项目投资和资本运作活动,提高资本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项目投资和资本运作活动。

二、项目投资决策1.项目投资决策应遵从科学决策、风险可控、可连续发展和公司战略目标的原则。

2.全部项目投资申请需经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投资申请报告,并提交给公司高层审批。

3.投资申请报告应包含项目的背景、目标、预期效益、风险评估、资金需求等内容。

4.公司高层应对项目投资申请进行评估,并决议是否批准投资。

5.批准投资后,项目负责人应按规定的程序开展项目执行工作,并定期向公司高层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三、资本运作决策1.资本运作决策应基于市场情况、风险收益、公司战略和股东利益考虑,确保资本的稳健运作。

2.公司资本运作决策需经过内部决策程序,包含评估、论证、决策和执行等环节。

3.资本运作决策应充分考虑股东的期望和权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4.定期报告公司的资本运作情况,包含资本结构、资本运作交易和资本回报等内容。

四、项目投资风险管理1.项目投资风险管理应从项目选址、市场调研、竞争分析、投资评估等方面进行全面的风险识别和评估。

2.项目负责人应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包含风险分析、风险掌控、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等环节。

3.风险管理应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的掌控措施,确保项目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评估和调整风险管理措施,并向公司高层报告风险情况和应对措施。

五、资本运作风险管理1.资本运作风险管理应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模型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多个角度进行评估和掌控。

2.公司应建立资本运作风险管理制度,并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工作。

3.资本运作风险管理应充分考虑市场变动和投资者需求,及时采取风险掌控措施,保护股东利益。

4.定期报告公司的资本运作风险情况和风险掌控措施,及时向股东供应相关信息。

六、公司整治1.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公司整治结构,确保项目投资和资本运作活动合法、合规、公正、透亮。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工程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是为了标准公司的投资活动和管理投资风险而制定的一套管理标准和程序。

该制度主要包括投资决策流程、投资工程评估标准、投资风险管理、投资工程管控等方面的内容。

详细来说,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投资决策流程:规定不同层级的投资决策程序,包括投资工程的审批和决策流程,明确决策权限和责任。

2. 投资工程评估标准:制定投资工程的评估标准,包括市场需求、收益预测、风险评估、财务指标等方面的考量指标。

3. 投资风险管理:明确各类投资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措施,包括市场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

同时,制定风险控制和风险分散的措施,以降低投资风险。

4. 投资工程管控:规定投资工程的监视和管理体系,包括工程进度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保障投资工程的顺利进展。

5. 投资业绩评估: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投资业绩评估制度,对已投资工程进展绩效评估,以便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

6. 投资决策信息披露:明确投资决策过程中的披露要求和流程,以进步决策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公司工程投资管理制度那么是在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根底上,针对详细工程投资施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工程投资决策、工程投资管理和工程绩效评估等环节的详细规定,以确保工程投资的有效和可持续开展。

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制度

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制度一、引言为规范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投资活动,包括新项目投资、扩建项目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等。

二、投资决策1. 投资决策原则(1)效益优先原则:项目投资应充分考虑投资回报,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2)风险控制原则:项目投资应充分评估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合规性原则:项目投资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4)科学决策原则:项目投资应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2. 投资决策程序(1)项目立项:项目投资前,由相关部门或业务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

(2)项目评审:项目建议经初步评审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论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公司决策层,进行项目论证,形成项目投资决策意见。

(4)项目审批:项目投资决策意见经公司决策层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运作1. 项目实施(1)项目实施主体: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2)项目进度管理:项目实施主体应制定项目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3)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实施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确保项目质量。

(4)项目成本控制:项目实施主体应加强项目成本管理,确保项目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2. 项目融资(1)融资渠道:根据项目资金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渠道,包括银行贷款、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等。

(2)融资方案:制定融资方案,确保融资成本合理,风险可控。

(3)融资审批:融资方案经公司决策层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投资管理1. 项目投后管理(1)项目运营管理: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运营管理,确保项目正常运行。

(2)项目风险管理: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风险管理,确保项目风险可控。

(3)项目绩效评估: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绩效评估,确保项目投资效益最大化。

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公司项目投资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进行的项目投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投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章程。

(二)效益优先原则:注重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风险可控原则:合理评估投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权责明确原则:明确投资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的责任主体。

第二章投资决策第四条投资决策机构:(一)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决策。

(二)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相应的投资决策机构,负责对本单位的投资项目进行决策。

第五条投资决策程序:(一)投资项目提出:由相关部门或项目负责人提出投资项目建议,包括项目背景、目标、投资规模、资金来源、预期效益等。

(二)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分析、技术评估、财务分析、风险分析等。

(三)决策审批: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投资决策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形成投资决策。

(四)决策执行:投资项目经决策审批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章投资执行第六条投资执行机构:(一)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相应的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投资执行程序:(一)签订投资合同:投资管理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投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投资合同约定,组织实施项目。

(三)项目监督:投资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四)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投资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第四章投资监督第八条投资监督机构:(一)公司设立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投资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一、制度目标与宗旨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投资项目管理,明确投资方向、原则和程序,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旨在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与原则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所有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证券投资、商品期货投资等。

公司在进行投资活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合法合规原则、风险控制原则、价值提升原则、长期发展原则。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投资战略、审批重大投资项目及监督投资执行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部,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调研、评估、执行和监控等工作。

财务部、法务部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投资部工作。

四、投资决策程序1.项目筛选:投资部负责收集市场信息,筛选符合公司投资战略和原则的项目。

2.初步评估:投资部对筛选出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市场前景、风险控制等方面。

3.立项报告:经过初步评估,认为可行的项目需提交立项报告,包括项目介绍、投资理由、预期收益、风险评估等内容。

4.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估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核实项目相关情况,评估投资风险。

5.投资决策:根据尽职调查结果,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决策,决定是否进行投资。

6.合同签订:决定投资后,由法务部负责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合同及相关协议。

7.投资执行:投资部负责具体投资执行工作,包括资金调配、股权/债权登记等。

8.投后管理:投资完成后,投资部负责投后管理工作,包括监控项目进展、定期评估投资效果等。

9.处置与退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战略调整,及时处置或退出投资项目。

五、投资策略与限制1.投资策略: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包括投资领域、项目筛选标准、预期收益率等。

2.投资限制:为控制风险,公司应对投资活动进行如下限制:单笔最高投资额、单一项目最高持股比例、总投资额占公司资产的比例等。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管理暂行办法中油计字〔2003〕5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管理,规范可行性研究工作程序,提高可行性研究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可行性研究管理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含预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和审批四个环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

第二章可行性研究的原则第四条可行性研究的原则(一)科学规范的原则。

可行性研究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科学决策,规范管理。

(二)严格程序的原则。

可行性研究要严格遵循“先咨询后论证,先论证再决策”的程序要求,依照规定程序开展项目论证工作。

(三)分级管理的原则。

可行性研究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和项目性质实行分级管理,企业要严格按项目管理权限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

(四)集体决策的原则。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领导办公会集体讨论的方式通过。

第五条规划计划部门是可行性研究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项目可行性研究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目的:通过对拟建项目相关的自然、社会、技术、经济资料的调查分析与预测研究,提出并比选可能的投资方案,论证项目投资的必要性、技术的适用性、条件的可能性、经济上的盈利性及项目投资的风险性,为项目投资决策提供全面、系统、客观的依据。

第七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按照研究深度分为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两个阶段。

第八条总投资≥2亿元的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必须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才能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

第九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建设单位为主体组织编制,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内容可向专业机构咨询。

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相关规定,内容适当简化,重点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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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项目投资管理
暂行制度
VC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后的管理及增值服务水平,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国际创业投资业的通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项目投资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投资原则
力求投资项目的成长性、增值性,优先选择具有较高科
技含量且具有较大增值潜力的项目进行投资,确保投资
资金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

(二)投资资金的分配
合理分配长期投资资金与短期投资资金,以确保公司能
获得持续而稳定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限制
1.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股本的10%;
2.不得投资于非VC领域;
3.不得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4.不得为非所投资企业提供担保。

所投资企业要求担
保的,应按股
份比例承担担保责任,且须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
5.不得直接投资于经营性房地产业务;
6.不得从事未经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业务。

(四)投资标准
1、所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具有发展潜力,优先选择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论证、鉴定的项目;
2、选择投资的项目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较强的竞争力和盈利能
力,要有完整、务实、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计划和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管理队伍,产权明晰,财务管理规范;
3、投资价格合理;
(五)项目跟投
鼓励投资经理个人与公司共同投资;对早期项目,原则上投资经理要按比例与公司共同投资。

(六)项目负责人
投资经理及投资经理级以上人员能够作为项目负责人独立承担项目的投资,助理投资经理必须与投资经理级以上人员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不得单独承担项目的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进行的项目投资。

本办法所称
的项目投资是公司以股权或债权方式进行的项目投资,包括以各种方式进行的长期项目投资和短期项目投资。

长期项目投资是指以股权投资的方式直接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VC企业,在设定的持股时间内采取多种变现方式撤出投资并获得增值的投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投资行为。

投资方式包括普通股、优先股等。

短期项目投资是指以国债现货及国债回购、新股认购或以机构投资者身份参与新股配售、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可转股债投资、短期资金拆借等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运作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投资行为。

第四条公司采取基金型投资管理模式,公司提供投资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公司进行投资,投资管理公司为资金的受托方,受托管理公司提供的资金,公司与投资管理公司之间的关系为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公司获取委托资金的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按照约定向投资管理公司支付管理费;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受托方,为投资项目的管理主体,负责项目的选择、立项、初审、审慎调查、拟投资项目的执行及已投资项目的管理等各种投资活动,根据所管理项目的投资金额获取相应的管理费,并按投资项目的增值获取相应的分红。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长期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
进行评审的常设机构,其职责为:
(一)制订、修改投资策略与投资政策;
(二)对拟投资的长期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审,作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
(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已投资项目进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
(四)对已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并组织对已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短期投资决策小组是公司短期投资项目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对业务部门提交的短期项目投资建议方案进行评审,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投资的决定,并对已投资的短期项目进行检查。

第七条投资变现决策小组是公司股权撤出变现的决策机构,其职责为:
对业务部门提交的投资撤出变现方案进行评审,做出批准或不批准撤资的决定。

第八条公司各业务总部及所组建的投资管理公司是项目立项的审批机构和投资项目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其职责为:(一)制订部门或管理公司立项标准与立项程序,报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批准实施;
(二)对投资经理经筛选后提交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立项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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