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ABS解析
陆尧翎律师:融资租赁ABS实务详解附全套范本(上)【法天使41期全文笔记】
陆尧翎律师:融资租赁ABS实务详解附全套范本(上)【法天使41期全文笔记】【法天使】内容非常详实,比较长,所以分成两期发布,今日发布上篇,明天发布下篇,全套6个范本戳文末“阅读原文”可购买。
各位法天使平台的学员大家好,我是陆尧翎律师,今天就来讲讲目前比较火的融资租赁的相关ABS的内容。
本节课我们是有这样的几个部分来进行探讨:第一部分,来了解一下融资租赁,2015年之后,融资租赁可以说是在金融街一个非常火的概念,为什么融资租赁能够变成一个异军突起的金融品种,我们就要了解它的业务模式,了解它供应链金融中的优势。
第二部分,来看一下一些经典的融资租赁的ABS,在两个案例当中,我们会了解相关ABS产品结构设计要点,包括比较特殊的是由我们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这个团队来承办的平行进口汽车的ABS,来了解相关法律文本的制作要点。
第三部分,我们来探讨一下如何在融资租赁ABS现有的基础上进行一系列的、更多的金融创新,更多的去贴合客户的服务需求。
以及和大家分享一下律师如何来挖掘ABS相关业务。
第一部分ABS的基础资产暨融资租赁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其实有非常多种,但是简而言之的是将在下面的课件中看到的两种,如果平台上有一些律师没有做过非诉业务,或者说有些律师对金融不是很了解,那我来进行一定的解释。
可以看到,融资租赁最最传统的模式就是直接的租赁,直接的租赁约等于实体中的信用卡分期付款,也就是说,大家肯定都使用过信用卡分期,信用卡去支付了一个款项,到账单日之前我可以对它来进行一个分期偿还,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分期付款要收取你一定的利息。
而在生活中,我们使用信用卡往往是个人的小额的信用支付,而融资租赁往往更多的,如果是传统的1.0版,就是下图看到的,更多的是一些大型的机械设备或者大型的一些设备,它往往会用到相关的融资租赁。
我们国家的融资租赁其实发展的比较早,是因为我们国家在八几年、九几年大兴土木建设的时候,缺一种机器,就是我们现在司空见惯的在马路上开挖的那种有长长的臂手的,在上海叫象鼻头的挖土机。
乡村振兴融资租赁abs的政策介绍文件和要求
乡村振兴融资租赁ABS的政策介绍文件和要求一、政策背景及意义乡村振兴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而融资租赁ABS(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融资工具,对于支持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振兴融资租赁ABS的政策介绍文件和要求,旨在为乡村振兴项目提供融资支持,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推动乡村经济全面振兴。
二、政策文件内容概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乡村振兴融资租赁ABS的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项目资产要求乡村振兴融资租赁ABS所涉及的项目资产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具有良好的现金流稳定性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项目资产可以包括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乡村振兴的全面发展需求。
2. 融资主体要求乡村振兴融资租赁ABS的融资主体可以包括农村企业、乡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良好信用记录。
融资主体应当具备与项目资产相适应的经营能力和还款能力,为投资者提供稳定的回报。
3. ABS产品设计要求乡村振兴融资租赁ABS产品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乡村振兴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融资金额、资产收益分配方式、还款期限和风险分担机制等内容,以保证投资者权益和项目可持续性发展。
4. 监管要求乡村振兴融资租赁ABS产品发行和运作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市场透明度和监管有效性。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乡村振兴融资租赁ABS的政策介绍文件和要求,无疑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融资路径和支持措施。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地相关部门应充分理解政策文件精神,提升审慎性和专业性,确保乡村振兴融资租赁ABS项目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融资租赁机构和投资者也应当加强风险意识和专业能力,与乡村振兴项目合作共赢,实现可持续发展。
总结乡村振兴融资租赁ABS的政策介绍文件和要求,细化了乡村振兴项目融资的具体路径和条件,有助于吸引更多资金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促进乡村产业升级和农民收入增加。
浅谈我国融资租赁ABS业务的意义与不足
浅谈我国融资租赁ABS业务的意义与不足作者:王硕举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26期摘要:资产支持证券(ABS)是在金融市场发行基于资产或资产组合未来现金流量的有价证券信贷活动。
具体而言,ABS可以有效激活资产库存,调整债务结构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声誉。
融资租赁的不足是短期和长期之间的债务不平衡,融资租赁的资产证券化即是解决该问题的可行方法。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有这样的优势:降低融资企业门槛;降低融资成本;隔离破产证券化资产与融资租赁之间存在风险企业;将信贷额度扩展到众多机构中投资者从而降低风险。
但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企业ABS业务还存在法律和政策空缺、融资租赁证券化的信用风险分析欠缺等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辩证地看待这种证券化产品。
关键词:融资租赁;ABS业务融资租赁是重要的融资方法。
作为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从中购买指定的租赁设备,然后将它们出租给公司,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在租赁期间期,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而承租人只有使用权。
融资租赁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行业特征要求企业需拥有稳固的财务实力、业务发展能力、融资能力和资本管理水平。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背景下,资产证券化因其可以振兴长期资产和改善资本配置的效率,已成为热门话题。
资产支持证券对基本资产的重要要求即是必须具备可预测的稳定现金流。
在这方面,融资租赁行业是资产支持证券的最佳标的,金融租赁行业进行资产支持证券势不可挡。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可以扩大租赁公司融资渠道,打破融资瓶颈,解决实体企业融资租赁的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并增加公司声誉。
一、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设立流程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具体工作流程如下:首先,融资租赁公司作为发起者,将各种相同或类似的低流动性租赁产品制作一个资产包;然后,融资租赁公司将资产包出售给SPV(特殊目的载体)获得资金以实现底层资产的破产隔离;接下来,SPV需要第三方服务机构升级信用,确定评级和准备发行的金融机构;最后,SPV通过承销商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中介机构在二级市场向投资者出售债券并从中获取资金。
ABS在公租房运营中的实例分析
ABS在公租房运营中的实例分析作者:苏美玲来源:《全国流通经济》2020年第15期摘要:目前地方政府在公租房方面的融资途径主要还是银行贷款和发行债券,还款模式依然是借新债还旧债,这样的融资模式无法有效促进和提高运营效率。
ABS(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融资模式推行的关键点是基础资产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而公租房对外出租产生的现金流恰好满足此要求。
将ABS引入公租房运营中的优点在于:第一,优化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务结构;第二,降低地方融资平台债务违约风险;第三,以收入现金流为还债来源,能够有效促进债务平台提高公租房运营效率。
关键词:公租房;ABS;运营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2096-3157(2020)15-0087-03一、公租房运营的融资现状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将公租房作为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一部分,2013年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执行,统称公租房。
自此,我国公租房迎来了一次大规模的建设高潮,但公租房由于其特殊的公益属性,其建设运营与商品房有着显著的差别。
其一,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投资成本基本由地方政府承担,中央政府按标准给予部分补贴;其二,按照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公租房对外出租的房租标准低于同区域商品房租金标准,并且大部分城市对特殊群体制定了不同的优惠政策,以保障困难群众的住房需求;其三,公租房运营是先建设后出租,建设投资和出租收入的资金流时间上无法匹配;因此,建设运营公租房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沉重的财政压力。
为建设运营公租房,地方政府多是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对外融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包括地方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发行信托产品等传统融资模式。
因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地方融资平台,导致各地方融资平台存量债务居高不下,债务风险不断攀升,监管部门加强了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监管力度,导致地方融资平台对外融资受限:第一,银行贷款是地方融资平台融资最主要的渠道,但银监会对其贷款已提出风险警示,要求各银行对其贷款态度要更加慎重,银行贷款额度不断收紧;第二,作为地方融资平台融资的第二大渠道,国家也从监管层面对债券发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三,由于发起信托的程序相对复杂,条件也相对苛刻,大型信托机构对地方融资平台的项目兴趣程度较低。
最新租赁ABS解析
目录-租赁ABS一、融资租赁证券化最全解析及操作手册 (8)(一)交易结构 (8)(二)交易流程 (8)1. 专项计划设立 (8)2. 基础资产购买 (8)3. 基础资产服务 (9)4. 现金流的管控 (9)5. 保证金的转付/归集 (9)6. 回收款的识别 (9)7. 专项计划收益分配 (10)8. 提前退租情况下专项计划端的提前终止 (10)(二)融资租赁业务的法律框架 (11)1. 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 (11)2.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1)3. 其他 (13)(三)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14)1、简述 (14)2. 融资租赁的各相关主体 (15)3. 融资租赁债权形成的前提条件 (15)(1)租赁物选择的一般原则 (15)(2)租赁物选择的特殊限制 (16)(3)租赁物所有权的取得/转移 (18)(4)租赁物的接收:验收报告或收货确认书的效力 20 (5)租赁物价值评估与租赁物价款的支付结算 (21)4. 以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特殊性 (22)(1)适格的不动产融资租赁物的选择 (22)(2)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建议 (24)5. 融资租赁债权 (25)(1)融资租赁债权的形成 (25)(2)融资租赁债权的履行和担保触发 (27)(四)专项资产支持计划 (30)1. 基础资产遴选 (30)2. 特殊交易机制设计 (32)(1)保证金的管理及使用 (32)(2)提前退租情况下的触发机制安排 (35)(3)回收款的识别 (36)二、金融租赁证券化 (37)(一)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简介 (37)1. 金融租赁定义与业务模式 (37)2. 金融租赁与普通融资租赁的“同”与“异” (38)(1)金融租赁和普通融资租赁的相同之处 (38)(2)金融租赁和普通融资租赁的不同之处 (39)3. 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定义与作用 (40)4. 金融租赁ABS发展回顾 (42)(1)融资规模 (43)(2)基础资产笔数 (44)(3)融资期限 (44)(二)金融租赁ABS的基础资产分析 (45)1. 金融租赁ABS基础资产的特点 (45)2. 金融租赁ABS与企租ABS的区别 (46)3. 如何评估金融租赁ABS基础资产? (48)(1)单个基础资产信用风险 (48)(2)违约回收率 (48)(3)集中度 (49)(三)金融租赁ABS的交易结构分析 (50)1. 金融租赁ABS基本交易结构 (50)2. 现金流分配机制 (51)(四)金融租赁ABS的增信措施分析 (53)1. 优先/次级结构的设置 (53)2. 信用触发机制 (54)3. 超额利差 (55)4. 保证金担保 (56)5. 租金预付 (56)(五)金融租赁ABS的风险及投资要点 (57)1. 基础资产风险 (57)2. 交易结构风险 (60)3. 重要参与机构履约风险 (61)4. 流动性风险 (61)5. 金融租赁ABS投资要点 (61)图表1: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 (8)图表2:租赁业务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 (11)图表3:租赁业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3)图表4:租赁业务其他规定 (13)图表5:直租业务和售后回租业务关系图 (14)图表6:融资租赁的各相关主体 (15)图表7:各租赁类型的生效条件 (19)图表8:租赁物价值评估与租赁物价款的支付结算 (21)图表9:融资租赁债权的形成条件 (26)图表10:租赁物的交付方式 (27)图表11:反抵押出租人、承租人分析 (29)图表12:反抵押的担保物权效力 (29)图表13:基础资产的选择关键点 (32)图表14:租赁保证金与保证金的冲抵/扣减 (33)图表15:保证金科目的设置与转付/归集安排 (34)图表16:原始权益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与触发条件 (34)图表17:提前退租情况下的触发机制安排 (35)图表18:金融租赁和普通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 40 图表19:金融租赁ABS与企租ABS发行情况比较 (42)图表20:银行间已发行的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 43 图表21:金融租赁ABS资产池未偿本金余额 (44)图表22:金融租赁ABS入池资产笔数 (44)图表23:金融租赁ABS基础资产统计分析 (46)图表24:金融租赁ABS集中度分析 (49)图表25:17冀租稳健1现金流分配顺序(违约前) 52 图表26:17冀租稳健1现金流分配顺序(违约后) 52 图表27:金融租赁ABS增信措施一览 (53)图表28:金融租赁ABS分层比例 (54)图表29:金融租赁ABS超额利差统计 (55)案例1:17冀租稳健1交易结构 (51)一、融资租赁证券化最全解析及操作手册(一)交易结构图表1: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二)交易流程1. 专项计划设立资产管理人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公租房的资产证券化(ABS)
ABS的内涵
ABS,即资产证券化,就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稳定 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 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 程。它注重资产运作,是从已有的信用关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基本 上属于存量的证券化,又称之为(二级证券化)。具体而言,它是以项 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 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的 特点在于通过其特有的信用等级提高方式,使原来信用等级较低的项 目照样可以进入国际高档债券市场,利用该市场信用等级高、债券安 全性和流动性高、债券利率低的优势,大幅度降低项目融资成本。 ABS项目融资中原始权益人(买方)将缺乏流动性、但能产生预见的 未来收益的资产集中起来,构造和转变成为资本市场可销售和流通的 金融资产的过程。证券化的本质,就是将贷款或应收帐款转化为可转 换工具,证券发起人将流动性较差的金融资产,根据信用质量、偿还 期和利率特征分类整理为一批资产组合,出售给由发起人专门为这一 交易组建的特设信托机构,由SPV发行以此批资产为担保的资产抵押 证券,以收回购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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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的运作过程
1.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组成资产池。从原则上来讲,投资项目所依附 的资产只要有预期收益,即在未来一定时间内能带来现金收入,都可 以成为ABS的融资的对象。能产生未来现金流所涵盖的目标项目的资 产是ABS融资方式的物质基础和价值保证。项目资产应该是稳定、可 靠、低风险和具有一定预测性的。 2.组建特设信托机构SPV。特设信托机构可以是信托投资公司、信用担 保公司、投资保险公司或其他独立法人。该机构应该获得国际权威性 的资信评级机构授予的较高资信等级,一般为AAA或AA级。成功组 建SPV是ABS有效运作的基本条件和关键因素。SPV的行为活动受到 法律的严格限制,它不得发生兼并、重组,禁止参与交易规定外的活 动,不再负担交易外确定的任何其他债务或提供其他担保。 3.将原始权益人所拥有的项目资产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收入现金的权利转 让给SPV,实现真正销售。拥有未来现金收入所有权的企业或项目公 司或机构通常被称为原始权益人。一旦原始权益人破产,该项目资产 不被列入破产清算资产的范围,从而实现了原始权益人的风险与项目 资产的风险相隔离。这也被称为破产隔离。 4.信用评级和增级。通过对ABS交易的信用评级可以大幅度地提高交易 的信用透明度,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吸引投资者投资。ABS交 易的信用评级越高,证券的发行成本越低。信用增级是运用各种有效 手段和金融工具,确保发行人按时支付投资利息,是提高ABS交易质 量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 4
分钟读懂汽车融资租赁与ABS
5 分钟读懂汽车融资租赁及ABS导读:汽车融资租赁是融资租赁业态在汽车行业的一个应用,一般指汽车金融公司以汽车为租赁标的物,根据承租人对汽车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汽车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国内汽车租赁的发展中国的汽车融资租赁模式出现于80 年代。
90 年代中期,汽车经营租赁逐步发展,有些供货商为扩大销售额变相用融资租赁方式销售汽车,也就是先将汽车租给承租人,两年以后再将汽车的产权转移给承租人,实际上是以租代售。
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真正规范化运作始于2008 年新版《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
新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汽车金融公司经批准可以从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及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办法颁布后,2004 年以来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如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公司、梅赛德斯- 奔驰汽车金融公司、菲亚特汽车金融公司、沃尔沃汽车金融公司等陆续获批从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
从国内市场分析,预计未来10 年,国内汽车金融渗透率将提升至30%以上。
按贷款比例占70%、融资租赁占30%预计,融资租赁在汽车总销量的渗透率在9%左右。
假定未来中国汽车市场年销量稳定在2000 万台的水平,融资租赁业务需求量将在180 万台/ 年。
事实上,中国的汽车融资租赁市场直到2008 年才正式起,2009 年逐步加大推广力度,目前还处于成长的初期。
考虑到中国汽车市场已成为世界第一大汽车市场,继续保持高增长的可能性较小,未来的汽车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融资租赁等汽车金融业务作为有力的促销手段,将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汽车融资租赁业务迎来快速发展时期。
国内市场竞争格局(按股东背景分类)第一类:银行系租赁公司——国银租赁、工银租赁等;第二类:主要股东为机械设备制造厂商的厂商系租赁公司——中联重科租赁、西门子租赁、卡特彼勒租赁、各大汽车厂商设计的汽车金融公司等;第三类:主要股东既非银行也非厂商的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远东宏信、华融租赁、先锋太盟等。
ABS评级下调、违约分析——以汽车租赁ABS为例
ABS评级下调、违约分析——以汽车租赁ABS为例导读:随着资产证券化市场爆发式增长,ABS的规模和种类得到极大的拓展,同时伴随着原始权益人资质的逐渐下沉,涉及的行业、地域、基础资产类型愈加广泛,风险与收益逐渐分化。
目前ABS市场存续规模2.00万亿,存量ABS在18年到期偿还量达5706.74亿元,数据已经超越了2015、2016年两年的总和。
从到期量上来看,2018 年ABS产品将进入兑付高峰期,集中偿付压力明显升高。
在兑付高峰的压力下,ABS产品的风险也可能逐渐暴露,ABS产品各环节的参与人需要攻坚克难,严控风险。
本期文章中,我们整理分析了ABS市场历史上的债项评级下调以及违约事件。
ABS评级下调事件盘点据公开资料统计,截至目前已有10起ABS项目发生评级下调。
除湘元2014年一期为信贷ABS外,其余全部为企业ABS。
其中17年下调的ABS有4个,18年以来有2个。
信贷ABS下调对象中,湘元2014年一期ABS由于底层资产部分借款到期,基础资产集中度升高。
企业ABS下调对象中,大城西黄河大桥ABS、永利热电ABS和庆汇租赁ABS由于基础资产现金流大幅下降而被下调;渤钢租赁ABS、德邦华信ABS和凯迪ABS则由于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承诺人和担保人信用水平发生恶化(如资产负债率上升较快、盈利能力较弱),导致未来偿付出现不确定性;华源热力ABS、宝信租赁和吉林水务ABS被下调评级是因为交易结构设计和后续管理方面存在缺陷。
表1 资产支持证券评级下调整理资料来源:wind、广发资管ABS实质性违约事件盘点截至2018年6月,大城西黄河大桥ABS和庆汇租赁ABS构成实质性违约。
近期建议关注“平银凯迪电力上网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二期)”和“华信应收账款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主要是计划涉及的凯迪生态(差额补足承诺人)和上海华信。
凯迪生态和上海华信近期均爆出经营和融资风险。
汽车金融ABS-以汽车贷款ABS为例1.庆汇租赁ABS庆汇租赁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庆汇租赁对鸿元石化的融资租赁租金权和附属担保权为基础资产,由庆汇租赁有限公司发起,产品采用内部增信的方式。
融资租赁ABS出表问题全解析
融资租赁ABS出表问题全解析(来源:江苏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近年来,租赁资产证券化(ABS)产品饱受关注,租赁ABS不仅可以解决租赁公司融资渠道单⼀问题,还可以调整租赁公司债务结构,进⽽充分利⽤杠杆倍数扩⼤业务规模。
根据CNABS统计数据显⽰,2019年上半年,资产证券化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国内共发⾏资产证券证化产品9474.64亿元,同⽐增长38%。
其中,租赁ABS发⾏634.97亿元,占⽐6.7%。
在资产在资产证成为原始权益⼈⾮常关注的问题。
券化过程中,“出表”成为原始权益⼈⾮常关注的问题1资产证券化“出表”概念资产证券化出表,即在财务报表上终⽌确认已经向特殊⽬的载体(SPV)转移的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出表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包括单独财务报表层⾯的出表以及合并财务报表层⾯的出表。
第⼀层次的出表是基于对基础资产的判断,发起⼈如果能在单独财务报表上终⽌确认已向SPV转移的基础资产,就实现了单独财务报表层⾯的资产出表;第⼆层次的出表则是基于对特殊⽬的载体的判断,在发起⼈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如果判断其并没有对特殊⽬的载体实施控制,就实现了合并财务报表层⾯的资产出表。
根据上述判断,再结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资产证券化出表问题上,可能会出现如下表所⽰的情况。
2表外资产证券化和表内资产证券化表外资产证券化以资产⽀持证券化(ABS)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BS)为代表,主要做法是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见的稳定现⾦流的基础资产,出售给特殊⽬的载体(SPV),再由SPV以基础资产为担保发⾏证券。
其核⼼主要有两个⽅⾯:⼀是“真实出售”;⼆是“破产隔离”。
表内资产证券化以欧洲表内双担保债权(CB)为代表,⾄今已有240多年的历史。
在表内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起⼈并未将资产真正出售给SPV,基础资产依然记录在发起⼈的财务报表中。
当发起企业⾯临破产时,该项基础资产仍要纳⼊破产清算范围内。
(⼀)表外资产证券化和表内资产证券化的相同点第⼀,都能实现融资的⽬的,缓解企业的资⾦压⼒。
abs业务分类要点介绍
一、融资租赁类1、目标客户:原始权益人为商务部审批的融资租赁企业。
控股股东为AA及以上评级国有企业或大型民企集团、优质的汽车消费金融类租赁公司。
2、经营时间:原始权益人正式运行满2年。
3、诚信状况:原始权益人最近2年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其他失信单位,或被暂停或限制融资的情形。
4、主体信用要求(择一满足即可):(1)主体评级达到AA及以上;(2)差额支付义务人或担保人主体评级达到AA及以上;(3)属境内外上市公司;(4)属境内外上市公司子公司且其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占上市公司比重超过30%。
5、资产信用要求(择一满足即可):(1)汽车消费贷款类资产:入池资产为承租人高度分散的汽车融资租赁债权,单笔入池资产占比不超过0.1%,原始权益人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逾期率、违约率等风控指标处于较低水平,且原始权益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超过2亿,净利润为正;(2)影子评级较好:入池资产中信用等级A-及以上资产对应未偿还本金余额大于优先级融资本金,且入池资产对应租赁物属于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经营性收益并易于处置变现的物品。
6、入池资产分散度要求:(1)入池资产应当至少包括10个相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债务人;(2)单个债务人入池资产占比不超过50%(最好不超过15%),且前5大债务人合计入池资产占比不超过70%(最好不超过50%),两个或以上债务人为关联方的,前述比例合并计算;(3)原始权益人主体评级AA以上,且设置担保、差额支付等增信措施的,可豁免集中度要求(不建议)。
7、入池资产合规性要求:(1)重要债务人最近两年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涉金融严重失信人的情形(如有,单一债务人入池本金余额占比超过15%、或单一债务人及其关联方入池本金余额占比超过20%的视为重要债务人);(2)入池资产不存在以地方政府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或者地方融资平台公司作为债务人的情形(不在银监会融资平台名单内,单50%核查);(3)产能过剩行业(煤炭、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光伏和船舶等)审慎准入。
浅析ABSABN
浅析ABSABNABS全称资产支持证券化简称ABS(Asset-backed Securities),ABN全称资产支持票据(Asset-backed Notes)。
这两种做法都是一种快速贴现的方法。
比方说你有一笔定期存款年底才能到期,但是你借朋友的钱约定好这周末就要还,你又不想(不能)再借其他人的钱,故你就带着存折去银行跟人商量能不能以损失一部分利息以求可以早点提取定期存款以支付还款。
这个做法就是一种贴现,而你损失的这部分利息就是贴现成本。
资产证券化或者资产支持票据化的实质就是将个人,企业实体甚至是一个项目在未来能够取得的现金的权利进行提前贴现,以可以更快的获得现金流用于日常生产或资金需求。
上文多次提到的资产包括很多,如债权(如银行收取你归还的信用卡贷款,房贷车贷消费贷),未来收益权(某个项目的未来可预期收益),租金(房租,地租各种设备租赁费用),只要你能够让人相信你的某个账户可以在未来不断的有钱打进来,而且可以准确预测打进来的钱的金额与频率,那么你就可以以此作为融资的依据,以这个账户未来的现金流换取别人现在手里的现金。
以此为基础,来开个脑洞比如说零售行业的未来几年的每月利润现金流,如果体量足够大是不是也可以做为资产?用下图来对比一下ABS和ABN的区别,他们的运作的底层逻辑相似但是从上层建筑是完全不一样的,法律依据,监管机构,审核机构,审核制度,交易市场,登记托管机构,发行主体限制,募集方式等等都不一样。
说完了ABS与ABN的区别,再来讲讲ABS大类下的几个不同分支的区别。
ABS又分为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及保险行业的资产支持计划。
作为信贷资产和保险资产的资产证券化要求比较高,必须是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主管单位是央行和银监会、保监会。
特别是资产支持计划这一业务模型国内做的非常少,之前太平洋寿险刚做了一笔国内首笔险资的资产支持计划,以保单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的管理项目,算是在业内的一次创新。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融资租赁作为金融市场中重要的资产支持型业务模式,正逐步被更多投资者所认可和参与。
其通过证券化的方式进一步优化了企业或投资者的资本配置和资产流动力。
然而,随之而来的信用风险管理问题,正逐渐成为行业和学术界研究的焦点。
本文针对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ABS)的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展开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概述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ABS)是指将不易流通的融资租赁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转化为可流通的证券产品的过程。
其能够提高资产流动性,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并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机会。
然而,在运作过程中,信用风险的管理成为了重要的关注点。
三、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用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一)信用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在融资租赁ABS的信用风险评估方面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
评估机构和模型的不统一导致了对同一资产的不同评估结果,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二)信息披露不透明在ABS交易中,对于原始资产池的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和详尽,投资者往往难以准确评估资产的实际情况和潜在风险。
信息的不对称性使得市场效率受损,同时加剧了投资者的信息搜寻成本和风险感知。
(三)法律和监管体系不完善目前,针对ABS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性有待加强。
监管漏洞可能导致部分不良资产通过证券化转移给其他投资者,损害整个市场的健康运行。
四、对策研究(一)完善信用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统一的信用风险评估标准和规范,推动评估机构和模型的标准化发展。
同时,鼓励行业内外专业机构进行合作与交流,共同提升评估水平。
(二)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设要求ABS发行方对原始资产池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包括资产类型、规模、风险等级等关键信息。
同时,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完善法律和监管体系加强立法工作,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规范ABS市场的发展。
融资租赁ABS信用风险关注要点
融资租赁ABS信用风险关注要点上交所、深交所、私募报价系统联合发布《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信息披露指南》,对融资租赁ABS的基础资产及其分散性、原始权益人资质、现金流归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基础资产:基础资产界定清晰、无权利负担且所有权属于原始权益人;基础资产涉及的交易合同合法有效,交易活动真实、合法,对价公允;租金可特定化,租金支付数额、时间明确。
通常情况下,租赁物需要进行相关登记,但特殊情形未登记的需充分披露并设置相应的权利完善措施。
强调基础资产不能是以地方政府为直接或间接债务人、以地方融资平台为债务人的基础资产;基础资产转让:基础资产应当具有可转让性,且转让对价公允;基础资产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及其他义务人;基础资产包含附属担保权益及其他权利(如有)应当随融资租赁债权一同转让给专项计划;基础资产分散度:至少包括10个互不关联的债务人,单一债务人OPB不超过50%,前5大债务人OPB不超过70%,存在关联关系的债务人应合并计算;原始权益人主体资质:正式运营满2年、具备风险控制能力,且满足:总资产、营业收入或净资产等指标占上市公司的比重应当超过30%的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或者主体评级AA以上;可免于上述原始权益人资质要求的其他条件:单笔入池资产信用等级A-级及以上资产的未偿还本金余额对优先级本金覆盖倍数大于100%,且入池资产对应的租赁物为能产生持续稳定的经营性收益、处置时易于变现的租赁物;针对汽车融资租赁权,单笔入池资产占比均不超过0.1%,且原始权益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超过人民币2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专项计划设置担保、差额补足等有效增信措施,且增信主体评级为AA级及以上;现金流归集: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回款路径清晰明确,基础资产现金流回款周期应在1个月以内,在专项计划设置担保、差额支付等有效增信措施的情况下不能超过3个月。
基础资产信用质量分析基础资产重复融资风险(权利负担)在基础资产较为分散的情况下,由于实际操作中尽职调查工作的不完善,部分已转让给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应收租金可能在未解除抵质押的情况下成为融资租赁ABS的基础资产,导致重复抵押风险。
融资租赁类ABS分析
融资租赁类ABS分析概念定义1、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其本质上是一种以通过融物来融资的行为,根据供应商和承租人是否为同一人可分为直租和售后回租业务。
(售后回租出卖人与承租人为同一人,直租出卖人和承租人非同一人,在基础资产分析中需要披露售后回租和直租两种模式的占比)2、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是以可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的租赁资产(租赁债权)为基础资产,由租赁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设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客户及基础资产(一)客户准入1.客户需满足监管的要求,表内租赁资产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倍(众多融资租赁公司发行出表型ABS的原因)。
2.原始权益人开展业务应当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监管要求、正式运营满 2 年、具备风险控制能力且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融资租赁公司:(1)境内外上市公司或者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为境内外上市公司子公司的,其总资产、营业收入或净资产等指标占上市公司的比重应当超过30%。
(2)主体评级达 AA 级及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原始权益人可以为前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以外的融资租赁公司:①单笔入池资产信用等级 A-级及以上资产的未偿还本金余额对优先级本金覆盖倍数大于 100%,且入池资产对应的租赁物为能产生持续稳定的经营性收益、处置时易于变现的租赁物;②入池资产为汽车融资租赁债权,承租人高度分散,单笔入池资产占比均不超过 0.1%,基础资产相关业务的逾期率、违约率等风控指标处于较低水平,且原始权益人最近一年末净资产超过人民币 2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③专项计划设置担保、差额支付等有效增信措施,提供担保、差额支付等增信机构的主体评级为AA级及以上。
(二)基础资产准入1.基础资产不属于《资产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负面清单指引》列示的负面清单范畴,也即基础资产底层债务人不得为政府或平台企业。
融资租赁abs解析说明(以远东中航天狮桥为例)
融资租赁ABS解析说明(以远东、中航天、狮桥为例)以往,融资租赁公司主要以银行贷款这一间接融资方式补充资金,而银行贷款的门槛又相对较高,且贷款周期灵活度亦有限。
因此随着资产证券化备案制落实、融资租赁资产被纳入ABS基础资产的落地以及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不断成熟,资产证券化正日益成为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直接融资方式。
根据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国资产证券化(ABS)产品发行数量为439只,发行总额10559. 80亿元;其中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数量为71只,发行总额662.50亿元。
部分融资租赁ABS产品的融资成本比银行贷款还有优势,优先级大概不到6%。
除“融资”这一个功能外,“资产出表”可能成为越来越多融资租赁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的目的,因为资产出表可调整融资租赁公司债务结构,进而充分利用杠杆倍数扩大业务规模。
此外,资产证券化还能使融资租赁公司得以灵活调整公司资金,使融资所得与项目消耗资金规模相对匹配,以最大化资金利用效率。
我们通过三个案例来了解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
一、远东首期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本次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是远东租赁首次尝试与外资银行合作资产证券化项目,同时也是花旗银行与国内企业在资产证券化方向的首次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产品发行分为优先级和次级两部分,其中优先级发行规模5.9亿,二年期;次级部分由远东租赁全额持有。
基础资产包由511个租赁项目组成,涉及建设系统事业部、工业装备系统事业部、包装系统事业部三大板块。
优先级产品由花旗银行出资认购,其收益由基础资产包的未来现金流支持。
租赁资产转让后由远东租赁担任资产服务机构,负责租赁资产租金的日常回收和管理工作,并按期提供租金回收的数据统计及收益分配工作。
交易结构如下:担保: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为优先级受益凭证持有人的收益按期足额分配、本金到期足额分配,提供不可撤销及无条件的全额担保。
启动担保后,优先级受益凭证持有人的全部本金和收益一次性分配完毕。
公共租赁住房ABS融资模式探讨
公共租赁住房ABS融资模式探讨[提要] 目前,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缺口极大,所需资金巨大,依靠传统的融资模式将给财政带来很大负担,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租赁住房的资产属性适用于ABS融资模式。
本文构建公共租赁住房ABS融资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公共租赁住房ABS融资模式运行保障。
关键词:公共租赁住房;ABS;信用增级;破产隔离一、引言自2007年我国住房体系改革以来,已经形成了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并行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但为了解决人数众多的“夹心层”住房困难,2009年中央政府提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重点。
由于公租房覆盖范围更广,社会需求更大,建设任务也更重,公租房建设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以河南省为例,在《河南省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12年全省将开工建设公租房14万套,竣工5.74万套,约占各类保障性住房的1/3,项目计划投资168亿元。
目前,公租房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政府专项拨款、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以及土地出让金。
公租房“只租不售”,资金沉淀期长。
因而,现有的上述资金来源满足不了公租房建设资金需要的。
资金成为制约公租房建设的瓶颈。
如何在政府的主导下,创新融资方式,引入民间资金,成为公租房建设瓶颈的关键。
ABS,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以项目资产预计的未来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证券市场上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是资产证券化的高级阶段。
ABS的独特之处在于,通过债券信用增级计划,降低债券利率,进而降低筹资成本。
ABS产生于20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房地产业,九十年代开始向全球迅速扩展,是项目融资的重大创新之一。
随着ABS的发展,其在资金成本、资金来源等方面的优势愈加突出,如若将ABS融资用于像公租房这样的大型房地产建设,调动更多的社会资金,将会是解决公租房资金难题的一剂良药。
二、ABS融资在公租房建设中的可行性研究公租房的资产属性和我国经济环境的发展现状决定了ABS模式可以用在公租房建设中。
abs融资适用范围
abs融资适用范围
ABS(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金融工具,用于融资和转让特定资产的收益权。
它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最常见的ABS资产类型之一。
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公司等机构可以将自己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组合打包成ABS,然后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
2. 汽车贷款和租赁:汽车贷款和租赁ABS是指将汽车贷款和租赁合同打包成证券,并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3. 学生贷款:学生贷款ABS是指将学生贷款打包成证券,并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这种形式的ABS通常由政府或非营利组织发行,旨在帮助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机会。
4. 信用卡债务:信用卡债务ABS是将信用卡债务打包成证券,并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5. 商业贷款:商业贷款ABS是将商业贷款打包成证券,并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总之,ABS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几乎可以应用于任何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
通过将这些资产转化为证券,发行人可以融资并将风险分散给投资者。
飞机租赁ABS的银行参与模式
飞机租赁ABS的银行参与模式作者:韩萱姚远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20期摘要:民用飞机目前是市场一批大规模的优质资产,由于飞机单价较高,加之银行贷款和租金回款存在资金流动性不匹配的问题,对于任何一家融资租赁公司而言,负担的成本较重,并形成庞大的存量资产。
若租赁公司需要快速发展,通过飞机租赁ABS的方式,扩大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来达到资产出表的目的,将会是未来一个重要的融资途径。
同时,商业银行也可以通过综合金融的方式,从飞机租赁企业的资产端入手,通过ABS的方式加深与飞机租赁公司、航空公司的合作。
关键词:飞机租赁 ABS 银行参与模式一、租赁资产证券化(一)租赁证券化简介租赁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下文简称ABS),主要是指租赁应收款的证券化。
(二)租赁 ABS交易结构租赁ABS标准的交易结构如图1,对于租赁ABS而言,交易结构里最重要的就是基础资产的证券化如何实现,尤其是对相关资产有效性与合法性的认定,亦是产品设计中的重点。
(三)租赁ABS的发展优势租赁ABS,可以帮助融资租赁公司实现以下四点优势:首先,拓宽融资渠道,降低间接融资在资金来源中的占比,实现融资渠道的多样化。
其次,降低融资成本。
目前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入,租赁公司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利率也在逐渐下行。
再次,实现资产出表。
国内的租赁公司受到了监管部门关于财务杠杆的相关规定,业务规模的拓展受到了限制。
如果能够通过租赁ABS去盘活资产负债表中的存量资产,就可以帮助租赁公司突破财务杠杆的限制,源源不断的去生成新的资产。
最后,改变了租赁公司的商业模式。
租赁公司在选择资产时,会引入券商等中介机构为其进行资产评估和尽调,如果确认这个资产符合ABS融资的要求后,再进行资产的投资,形成稳定现金流后,马上对租赁资产实施证券化。
二、飞机租赁ABS(一)飞机租赁飞机租赁业务分为两种: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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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租赁ABS一、融资租赁证券化最全解析及操作手册 (6)(一)交易结构 (6)(二)交易流程 (6)1. 专项计划设立 (6)2. 基础资产购买 (6)3. 基础资产服务 (7)4. 现金流的管控 (7)5. 保证金的转付/归集 (7)6. 回收款的识别 (7)7. 专项计划收益分配 (8)8. 提前退租情况下专项计划端的提前终止 (8)(二)融资租赁业务的法律框架 (9)1. 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 (9)2.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9)3. 其他 (11)(三)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12)1、简述 (12)2. 融资租赁的各相关主体 (13)3. 融资租赁债权形成的前提条件 (13)(1)租赁物选择的一般原则 (13)(2)租赁物选择的特殊限制 (14)(3)租赁物所有权的取得/转移 (15)(4)租赁物的接收:验收报告或收货确认书的效力 18 (5)租赁物价值评估与租赁物价款的支付结算 (19)4. 以不动产作为租赁物的特殊性 (20)(1)适格的不动产融资租赁物的选择 (20)(2)不动产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防范建议 (22)5. 融资租赁债权 (23)(1)融资租赁债权的形成 (23)(2)融资租赁债权的履行和担保触发 (25)(四)专项资产支持计划 (28)1. 基础资产遴选 (28)2. 特殊交易机制设计 (30)(1)保证金的管理及使用 (30)(2)提前退租情况下的触发机制安排 (32)(3)回收款的识别 (33)二、金融租赁证券化 (34)(一)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简介 (34)1. 金融租赁定义与业务模式 (34)2. 金融租赁与普通融资租赁的“同”与“异” (35)(1)金融租赁和普通融资租赁的相同之处 (35)(2)金融租赁和普通融资租赁的不同之处 (36)3. 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定义与作用 (37)4. 金融租赁ABS发展回顾 (38)(1)融资规模 (40)(2)基础资产笔数 (40)(3)融资期限 (41)(二)金融租赁ABS的基础资产分析 (41)1. 金融租赁ABS基础资产的特点 (41)2. 金融租赁ABS与企租ABS的区别 (43)3. 如何评估金融租赁ABS基础资产? (44)(1)单个基础资产信用风险 (44)(2)违约回收率 (45)(3)集中度 (45)(三)金融租赁ABS的交易结构分析 (46)1. 金融租赁ABS基本交易结构 (46)2. 现金流分配机制 (47)(四)金融租赁ABS的增信措施分析 (49)1. 优先/次级结构的设置 (50)2. 信用触发机制 (51)3. 超额利差 (52)4. 保证金担保 (52)5. 租金预付 (53)(五)金融租赁ABS的风险及投资要点 (53)1. 基础资产风险 (54)2. 交易结构风险 (56)3. 重要参与机构履约风险 (57)4. 流动性风险 (57)5. 金融租赁ABS投资要点 (58)图表1: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 (6)图表2:租赁业务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 (9)图表3:租赁业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11)图表4:租赁业务其他规定 (11)图表5:直租业务和售后回租业务关系图 (12)图表6:融资租赁的各相关主体 (13)图表7:各租赁类型的生效条件 (16)图表8:租赁物价值评估与租赁物价款的支付结算 (19)图表9:融资租赁债权的形成条件 (23)图表10:租赁物的交付方式 (24)图表11:反抵押出租人、承租人分析 (26)图表12:反抵押的担保物权效力 (27)图表13:基础资产的选择关键点 (30)图表14:租赁保证金与保证金的冲抵/扣减 (30)图表15:保证金科目的设置与转付/归集安排 (31)图表16:原始权益人的主体信用评级与触发条件 (31)图表17:提前退租情况下的触发机制安排 (32)图表18:金融租赁和普通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法规.. 37 图表19:金融租赁ABS与企租ABS发行情况比较 (39)图表20:银行间已发行的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 40 图表21:金融租赁ABS资产池未偿本金余额 (40)图表22:金融租赁ABS入池资产笔数 (41)图表23:金融租赁ABS基础资产统计分析 (43)图表24:金融租赁ABS集中度分析 (46)图表25:17冀租稳健1现金流分配顺序(违约前) 48 图表26:17冀租稳健1现金流分配顺序(违约后) 49 图表27:金融租赁ABS增信措施一览 (50)图表28:金融租赁ABS分层比例 (51)图表29:金融租赁ABS超额利差统计 (52)案例1:17冀租稳健1交易结构 (47)一、融资租赁证券化最全解析及操作手册(一)交易结构图表1: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交易结构(二)交易流程1. 专项计划设立资产管理人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专项资产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2. 基础资产购买管理人以认购资金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实现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向专项计划转让。
对于融资租赁债权类资产证券化项目而言,基础资产即指融资租赁公司依据融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
3. 基础资产服务管理人委托资产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负责基础资产对应应收租金的回收和催收,以及违约资产处置等基础资产管理工作。
资产服务机构在收入归集日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划入监管账户。
4. 现金流的管控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的约定,在回收款转付日依照资产服务机构的指令将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划入专项计划账户,由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托管。
5. 保证金的转付/归集当触发特定的保证金转付/归集事件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融资租赁公司届时需将承租人向其交付的租赁保证金一并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并计入专项计划账户项下的保证金科目,由托管人记录保证金的收支情况,具体可参见后文对保证金转付/归集机制的具体阐述。
6. 回收款的识别专项计划端的收益分配主要来源于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的租金还款。
当同一承租人对入池及非入池的多笔融资租赁债权同时进行还款时,则涉及对于入池及非入池基础资产回收款的识别和归集,具体可参见后文对回收款识别机制的具体阐述。
7. 专项计划收益分配在相应的分配日,管理人根据《计划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向托管人发出分配指令,托管人根据分配指令,进行专项计划费用的提取和资金划付,并将相应资金划拨至登记托管机构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
8. 提前退租情况下专项计划端的提前终止就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可能发生的提前退租情形,为避免提前退租项下大量租金提前偿付造成专项计划账户内过多资金流沉淀而带来的损失,基于管理人对提前退租风险等因素的判断,可考虑在交易文件中,将提前退租后提前偿还的基础资产未偿本金余额达到一定比例设置为加速清偿事件和/或提前终止事件的触发条件之一。
在触发加速清偿事件的情形下,提前兑付专项计划项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利息;若前述加速清场时间仍未能弥补提前退租带来的影响,则可以进一步将该等情形设置为提前终止事件,以避免提前退租情况造成的负利差情形。
(二)融资租赁业务的法律框架1. 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图表2:租赁业务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2.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图表3:租赁业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3. 其他图表4:租赁业务其他规定(三)融资租赁法律关系1、简述根据《合同法》第237条的规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1]。
结合现有融资租赁业务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承租人和出卖人是否为同一主体可以分为直租业务和售后回租业务[2]。
图表5:直租业务和售后回租业务关系图结合上述定义,下文将从如下三个方面分析融资租赁关系项下的法律关注点:(1)融资租赁关系项下的各相关方;(2)租赁物(包括适格融资租赁物的选择以及融资租赁公司合法有效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两个层面);以及(3)融资租赁债权(包括融资租赁债权的形成和融资租赁债权的维持两个层面)。
2. 融资租赁的各相关主体图表6:融资租赁的各相关主体3. 融资租赁债权形成的前提条件(1)租赁物选择的一般原则如前所述,根据《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融资租赁关系的认定应当根据《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同时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的法律关系作出判断。
另根据《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3],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应当以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的租赁物为载体;不得接受以下四类财产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1)承租人无处分权的财产;(2)已经设立抵押的财产;(3)已经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4)所有权存在其他瑕疵的财产。
因此,我们理解,选择适格的租赁物是人民法院认定融资租赁关系成立的重要依据,也是后续形成融资租赁债权的重要前提。
融资租赁公司应当注意选择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具有收益价值的标的物作为租赁物,并对标的物项下的权利负担情况或其他权利瑕疵情况进行必要审查。
(2)租赁物选择的特殊限制除上述一般性原则,针对部分特殊类型的租赁物,在选择时还需考查和遵循其对应的监管规则。
这类较为特殊的租赁物类型主要包括无形资产、医疗器械和不动产。
其中,有关不动产能否作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问题将在后文进行单独探讨。
a. 无形资产根据《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的规定,北京市在本市范围内试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文化资产的融资租赁。
根据这一规定,在融资租赁实践中一般认为亦无形资产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业务仅能由注册在北京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
b. 医疗器械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医疗器械行为属经营医疗器械行为的范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对融资租赁医疗器械行为进行监管。
鉴于融资租赁医疗器械是经营行为,就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由此确定,以医疗器械为租赁物的融资租赁业务须由获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
(3)租赁物所有权的取得/转移根据《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若融资租赁物为动产,一般情况下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其中租赁类型不同,生效情况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