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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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事故案例和事故处理预案

一、事故案例

案例一:浓硝酸燃烧事故

事故经过:某新建厂化验室刚竣工,由于室内地砖上存在建筑污垢,用普通方法难以清除干净,于是有人提议用浓硝酸,有些同志就用拖布蘸弄硝酸擦污垢,很快将污垢处理干净,但是室内弥漫大量刺激性气味使在场的人马上离开。大约一小时后,有人发现室内冒出浓烟,蘸有浓硝酸的拖布化为灰烬。幸亏室内没有家具和其他可燃物,否则将出现一次重大的火灾事故。

事故原因:因为浓硝酸具有强氧化性,与易燃物和有机物(如糖、纤维素、木屑、棉花、稻草或废纱头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会引起燃烧。

案例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某化验室新进一台独3200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可该仪器在分析人员调试过程中发生爆炸,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将窗户内层玻璃全部震碎,仪器上的盖崩起2米多高后崩离3米多远。当场炸到3人,其中2人轻伤,另1人由于一块长约0。5厘米的玻璃射入眼内,而住进医院治疗。

事故原因:分析认为仪器内部用聚乙烯管连接燃气乙炔,可接头处漏气,分析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安全检查不到位。查明原因后,厂家更换一台新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并把仪器内部的连接管全部换成不锈钢管。

案例三:润滑油开口闪点分析燃烧事故

某厂化验室做润滑油开口闪点分析,当班化验员做实验时加热速度过快,使润滑油很快达到燃烧温度,遇火发生爆炸。化验员当时慌了手脚,没有采用旁边的灭火器灭火,而是大叫起来,结果在通风橱风力作用下,火焰更大、烟雾弥漫,其他人听到喊叫声冲进化验室,及时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灭火后发现整个木制通风橱被烧的面目全非,玻璃都被烧变了形。

事故原因:化验员经验少,升温速度过快,发生事故慌做一团,放在附近的灭火器忘记使用,主要是平常演习次数少,遇事不冷静。

案例四:煤油、二甲苯燃烧事故

事故经过:某厂化验室做粗酚中的酚及同系物试验,需制一种溶剂煤油、二甲苯,制作过程是:煤油经硫酸洗涤并与碱中和,再进行蒸馏,切取200~300℃的馏出物,在同二甲苯混合配成5:3的溶剂。但在蒸馏时化验员急于求成,擅自加快蒸馏速度,把的电炉上的石棉网取下,而且烧瓶内的液体体积也超过烧瓶的容积2/3,当煤油沸腾后烧瓶忽然破碎,没有在电炉上剧烈燃烧起来,顿时大火夹杂着浓烟笼罩整个化验室,化验员惊慌失措,大声喊叫。这时正在走廊干活的其他人人员见状,马上使用灭火器将大火扑灭。大火后,电炉导线绝缘皮以被烧焦,附近一塑料桶和烘箱都被烧焦变形,粗酚样品也被烧掉。

事故原因:主要是化验员为了加快蒸馏速度,调大加热功率,撤掉石棉网,烧瓶内的液体太多,同时蒸馏瓶壁太薄,质量差。

案例五:色谱仪柱箱爆炸事故

2002年7月,某化验室正准备开启的一台102G型气相色谱仪柱箱忽然爆炸。柱

箱的前门被炸到2米多远,已变形,柱箱内的加热丝、热电偶、风机等都损坏。事故原因是2个月前一名维修人员把色谱柱自行卸下,而另一名化验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启氢气,通电后发生了这起事故。当时,幸亏这名化验员站在仪器旁边,幸免了伤害事故。

事故原因:化验员在每次开机前都应检查一下气路,仪器维修人员对仪器进行改动后,应通知相关的使用人员并挂牌,而2人都没有按规定操作。同时单位管理也不到位。

案例六:化工色谱仪爆炸安全事故分析

某化工厂在气相色谱仪开机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的疏忽大意,致使色谱仪发生爆炸。

事故经过: 2001年9月5日10时,某化工厂净化工段化验室班长张某让当班人员黄某对二楼一色谱仪开机,黄某将色谱仪通入载气氢气后,打开主机开关,当打开加热控制器开关2min后,仪器发生爆炸,致使仪器前门飞出打在2m外的实验台上,严重变形;幸好黄某打开加热开关后,转到仪器侧面检查柱尾气,未造成人员伤害。

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经事后调查分析,色谱仪内一色谱柱被卸走,导致大量氢气泄漏到色谱柱箱内,与柱箱内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当开启箱内加热丝开关,使加热丝加热烧成红色,产生明火引起爆炸。主要原因该操作工黄某在开机前未按规程要求操作,对色谱柱箱内所有连接处未进行试漏。如果当时打开色谱柱箱,就会发现缺少一根色谱柱,不致于使氢气大量泄漏于柱箱内。其它原因该仪器停机后未按要求对仪器的载气进出口进行封堵,对仪器未作很好的保护,而在下次开机前很容易让人省去试漏这一项工作。由于该仪器是进行临时样品分析的,1个月前还曾使用过,在停机过程中,原仪器维修工将仪器内一色谱柱卸走,又因其在此期间调离本岗位,未对仪器情况进行严格交接,致使黄某在开机时免去试漏这一程序。班长张某对本化验室仪器情况了解不全面,未能协同操作人员在开机前对仪器进行全面检查。

事故责任分析:操作人员黄某未按气相色谱仪操作规程操作,是导致这场事故的主要原因,黄某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化验班长张某缺乏责任心,让没有开机经验的黄某独立操作,对可能发生的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原维修工也负一定的责任,对备用机器内的物品随便拆用,停机时未按要求对仪器载气进出口进行封堵,同时调走前未对仪器进项严格交接。

事故教训:随着科学的发展,气相色谱仪越来越受到分析检验者的青睐,它以用样少、快速、灵敏度高、价格低廉等特点,越来越多地走进工厂化验室、科研单位,然而,如何正确使用色谱仪是至关重要的。应从此次事故中认真吸取下列教训。

(1)提高职工对各类仪器操作技能,特别是开机、停机,了解仪器存在的危险因素,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2)进一步健全各类仪器操作档案,其中包括开机时间、使用情况、停机时间、停机原因,以及检修情况、完好性等。

(3)有条件的应当设专人对某些仪器进行日常维修,包括开、停机等,严禁操作人员进行除使用以外的其它操作。

(4)各级主管领导也应将色谱仪开停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随时掌握各台仪器的运行情况,确保万无一失。

案例七:硫酸灼伤事故

事故经过:2008年3月19上午8:55左右,生产技术科中心化验室副组长朱晓娟在溶液室配制氨性氯化亚铜溶液(1体积氯化亚铜,加入2体积25%的浓氨水)时,在量取200ml氯化亚铜溶液放入500ml平底烧瓶中后,需加入400ml的氨水。朱晓娟从溶液室临时摆放柜里拿了自认为是两个500ml的瓶装氨水试剂(每瓶约200ml,其中一瓶实际为98%的浓硫酸,浓硫酸瓶和氨水瓶的颜色较为相似),将第一瓶氨水试剂倒入一只500ml烧杯中,后拿起第二瓶,在没有仔细查看瓶子标签的情况下,误将约200ml,实为98%的浓硫酸倒入烧杯中,烧杯中溶液立即发生剧烈反应,烧杯被炸裂,溶液溅到朱晓娟脸上和手上,当时化验员沈春香正好去溶液室拿水瓶经过,脸上也被喷溅出的溶液粘上,造成两人脸部及朱晓娟手部局部化学灼伤。

责任分析:1)、朱晓娟配制溶液过程中,注意力不集中、操作责任心不强,负主要责任。2)、溶液配制员魏杰,在前一天配制溶液结束后,没有将剩下的98%浓硫酸按规定进行收藏,存在习惯性违章,负主要责任。3)、中心化验室组长尚树芹,对零散的酸、碱试剂长期混放这一违章现象的危险认识不足任其存在,管理不到位,负主要管理责任。

4)、生产技术科分管中心化验室副科长任海波,平时管理不力、要求不严,负管理责任。5)、生产技术科科长韩启明负管理责任。

原因分析:1)、朱晓娟在配制溶液过程中,没有仔细查看试剂瓶标签的情况下,错把98%浓硫酸当作是氨水,注意力不集中、操作责任心不强。2)、中心化验室的零散试剂管理不到位,酸、碱试剂长期混放,存在习惯性违章现象。3)、在配制有刺激性试剂时,没有按照规定在通风橱中操作,执行规范标准不到位。4)、自我防范意识差,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整改措施:1)、对中心化验室的各项标准制度进一步进行完善,强调仪器设备、药品安全等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要求一切化验工作必须按标准制度和操作流程执行,确保万无一失。2)、要培养每个人工作责任心,按照“团队、规范、认真、用心”的要求去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按照岗位操作标准流程去做每件事,不能疏忽每一个细节。3)、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检验基础知识的学习,普及危险化学品、电器设备等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知识与操作技能。4)、立即彻底检查安全隐患,发动各岗位对照岗位制度标准,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5)、把此次事故当作资源进行深层次开发,让公司所有化验人员增强防范意识,确实做到三不伤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事故处理预案

(一)、电炉或电热套着火灭火预案

1、预想目标:成品岗位蒸馏加热电炉

2、应急措施:

1.)发现起火后,发现者应首先迅速切断电源,停止一切实验,使用消防沙时应迅速向着火部位覆盖式倾倒,直到没有火苗泛起为止,消防沙进行撒泼扑救时要求用量一定要大,动作一定要快,若操作台上起火,可用石棉被覆盖扑救。

2.)若上述方法不能控制火势时应动用灭火器,扑救时要将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一手拿喷嘴另一手提环,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摆动,迅速推进,不留残火,在扑救的同时要大声报警。

3.)其他岗位人员接到报警后要立即携带本岗位的灭火器材赶往现场扑救火灾或疏散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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