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定(2022最新)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已经实施15个月了。
新规范对当前很多“偷面积”的绝招有秒杀力,为了让从事房地产研发工作的朋友不违反规范,不触红线,特邀请最牛专家对《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逐条解读。
第一部分:新面积规范编制原则修订总体原则1.适用范围:增加了“建设全过程”。
本次修订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建设全过程,包括规划、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
但房屋产权面积不适用于本规范。
2.阳台面积计算以主体结构为主的原则。
3.可以利用的建筑空间都计算建筑面积,取消了设计加以利用的说法。
4.一般计算原则:本规范中,一般的取定顺序是:有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计算面积;有底板的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按底板计算面积(室外走廊、架空走廊);底板也不利于计算的,则取顶盖(车棚、货棚等)。
主体结构外的附属设施按结构底板计算面积。
5.本规范涉及的所有建筑部件,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等规范的要求。
第二部分:新面积规范修订的内容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面积计算。
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
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走廊等的面积计算规定。
4.增加了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
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修订了外保温层面积计算规定。
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旧版规范删除的术语:回廊、围护性幕墙、装饰性幕墙、眺望间、永久性顶盖。
新版规范删除了按使用功能命名的术语。
新版规范新增的术语:建筑面积、建筑空间、结构净高、结构层、门廊、楼梯、主体结构、露台、台阶。
修改的部分原有术语:层高、架空层、走廊、阳台、飘窗、骑楼、过街楼等。
图解新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课件
1-一架空走府
4
二 、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 算 规定
3 、新条文:3.0.10对于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 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图2 地下室出入口 1--计算1/2投紫面积部位;2--主体建筑;3--出入
4--封闭出入口侧墙;5-一出入口城道
A-A
3
二、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 规定
2、 新条文:3.0.9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 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准, 某层外墙外保温铺设高度未达到全部高度时(不包括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
雨篷、飘窗等),不计算建筑面积。保温隔热层的建筑面积是以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来计算的,不包含抹灰层、
防潮层、保护层(墙)的厚度。建筑外墙外保温见图10。
原条文:3.0.24第6款,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 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 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 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均不属于建筑结构),不应计算面积。
条文解释:3.0.24第6款,突出墙外的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 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版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版解读首先,该规范对建筑面积的定义进行了细致的说明。
建筑面积包括建筑主体总平面投影面积、各层建筑面积、建筑构件的面积等。
其中,建筑主体总平面投影面积是指建筑主体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用于计算建筑物的占地面积。
各层建筑面积是指建筑每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用于计算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
建筑构件的面积是指建筑物中的各个构件的投影面积,例如外墙、柱子、梁等。
接着,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建筑主体总平面投影面积的计算可以分别按照建筑物外轮廓线、立面或外墙投影线进行计算。
各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可以根据各层平面图进行,需要考虑建筑物的凹凸造型、楼梯间、垃圾井和通风口等因素。
建筑构件的面积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测量方法,例如直接测量、间接测量或者按比例计算。
在建筑面积计算中还需要注意几个要点。
首先是计算的统一性,即对于一个建筑项目,应该按照同一标准进行计算,避免不同部分使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其次是计算的准确性,应该采用合适的测量设备和方法,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再次是计算的实用性,应该考虑到建筑面积在实际使用中的各种功能和要求,确保计算结果符合实际需求。
此外,该规范还对建筑面积计算中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说明。
例如,当建筑物有露天层或近平屋顶时,可以将其计入建筑主体总平面投影面积。
另外,对于多层交通空间、建筑檐口等特殊构件,也有相应的计算方法和规定。
总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版对于建筑面积的计算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要求,可以帮助建筑工程人员准确、统一地计算建筑面积,并能够满足建筑项目的实际需求。
通过严格执行该规范,将有助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建筑面积、建筑高度计算新国标,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建筑面积、建筑高度计算新国标,2023年3月1日起执行2022年8月25日,住建部批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31-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原《标准》无建筑面积的规定,主要规定依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后简称“面积计算规范”)。
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则《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同样,在本规范约束的范围。
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3.0.1 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条文说明3.0.1 建筑面积计算,在主体结构内形成的建筑空间,满足计算面积结构层高要求的均应按本条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主体结构外的室外阳台、雨篷、檐廊、室外走廊、室外楼梯等按相应条款计算建筑面积。
当外墙结构本身在一个层高范围内不等厚时,以楼地面结构标高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住建部答疑:请教《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以下几个关于建筑面积的理解。
(1)对于3.0.1条款中,“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各计算。
”的定义,是否可以等同于“建筑物整栋楼的基底面积”的数值?(2)对于(1)中的“建筑物整栋楼的基底面积”,如果这栋楼为N标准层,并且每层的建筑户型设计是完全相同。
那么,每一层楼分摊的基底面积是不是应该等于N分之一的(1)中定义的建筑面积?(3)在3.0.21条款中,“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
此定义中的“阳台在主体结构内”,与阳台是否被封闭,是否有关?2021-09-23 回复:1.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面积不能够等同于基底面积;2.《GBT50353-2013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没有关于面积分摊的规定;3.主体结构内阳台与阳台是否封闭没有直接关系。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全文 2014-07-17 09:07:47 来源:聊城日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69号)现批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2月19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
本规范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李艳海王海宏胡晓丽陈国立徐成高吴宏伟王玉波胡建明程万里杜浐阳白洁如刘大同赵彬泽仁江措【目录】1 总则2 术语3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2 Terms3 Calculation rules of construction area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1 总则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2015年.1.12
1995 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 则》(土建工程GJDGZ-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 则”。
新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 3.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新条文
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 3.0.3 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
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净高在2.1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 积;结构净高在1.20m 及以上至2.10m 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 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 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 面积;结构净高
本规范是在《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50353200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鉴于建筑发展中出现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 方法,为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本着 不重算,不漏算的原则,对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 进行了修改统一和完善。
最初是在20 世纪70 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规定; 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 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 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 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 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条文对比分析(一)
旧条文
【最新版】《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 新旧对比
2015年1月13日
新规范执行日期
目录
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简介 二、新增术语及取消术语 三、变动较大的主要条文对比分析 四、新版规范不计算面积的内容 五、新规如何偷面积
2019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2019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19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中规定了各种建筑物和空间的计算面积方法。
首先,对于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建筑物建筑面积、局部楼层、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门厅、大厅内设置走廊、地下室、半地下室、门斗有围护结构、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大于2.1m的,都需要计算全面积。
其次,对于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建筑物建筑面积、局部楼层、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门厅、大厅内设置走廊、地下室、半地下室、门斗有围护结构、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的,都需要计算一半面积。
总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是建筑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各种建筑物和空间的计算方法需要严格遵守,以确保建筑质量和安全。
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的结构净高为1.2到2.1米。
17.这些场馆看台有顶盖但没有围护结构。
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的顶部有覆盖物。
19.建筑物之间的架空走廊没有围护结构,但有围护设施。
20.这些室外走廊和檐廊有围护设施或柱子。
21.室外楼梯。
22.阳台位于主体结构之外。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2023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标准》
2023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标准》
介绍:
本文档旨在介绍2023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的主要内
容和变化。
该标准是为了规范建筑行业中的面积计算方法和标准而
制定的。
主要内容:
1. 标准适用范围:新版标准适用于所有建筑项目的面积计算,
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各类建筑。
2. 面积计算方法:新版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面积计算的具体方法,包括建筑物内部空间的计算、建筑物外部空间的计算等。
3. 面积计算标准:新版标准对于不同类型的建筑,提出了相应
的面积计算标准。
例如,住宅建筑的计算标准与商业建筑的计算标
准可能存在差异。
变化:
1. 标准更新:新版标准根据最新的建筑发展趋势和技术要求进行了更新,确保其适应当前建筑行业的需求。
2. 细化计算方法:新版标准对建筑物内部空间的计算方法进行了细化,考虑了不同功能区域的特殊性,提高了计算的准确性。
3. 增加建筑类型:新版标准针对一些新兴的建筑类型,如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等,增加了相应的面积计算标准。
结论:
新版《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规范建筑行业中的面积计算,提高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建筑行业的从业者应及时了解并遵守该标准,以确保项目的面积计算符合规范要求。
以上为对2023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的简要介绍,更多详细内容请参阅标准的正式发布文件。
《最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围护结构是指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多层建筑物多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不同的层高划分界限分别计算。
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这里我将这种算法简称为“层高界限计算法”。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版解读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版解读首先,该规范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定义进行了明确。
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个层面上的用地面积总和,包括建筑物的外部尺寸墙体面积、内部封闭空间面积以及半封闭空间面积。
此外,规范还进一步细化了建筑物内部各个部分的计算方法,如房间面积、走廊面积、楼梯面积等。
其次,该规范对建筑面积计算中的常见问题进行了解释和规范。
例如,对于挑空空间的计算,规范要求挑空部分的上部必须为封闭结构,且挑空部分的高度只计算到下部层面的高度。
此外,规范还对走廊、阳台、露台等半封闭空间的计算进行了详细的要求,以确保建筑工程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另外,规范还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过程中的一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
例如,对于有屋面花园的建筑物,规范要求将花园面积纳入总建筑面积中,但建筑物下方的车库、地下室等不计算在内。
此外,规范还对阳台和露台的计算进行了具体要求,要求按一定的标准计算面积,并明确了计入面积的条件。
此外,规范还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的单位和精度进行了规定。
规范要求建筑面积的计算单位为平方米,并对计算结果的精度进行了要求,要求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并进行四舍五入。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024版详细解释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标准和要求。
该规范主要包括对建筑面积的定义、计算方法、常见问题和特殊情况的解释以及计算单位和精度的规定。
这些规定和要求的制定,对于确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规范建筑业界的工作,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率。
2023年新版《建筑面积测算规范》
2023年新版《建筑面积测算规范》
摘要
本文档旨在介绍2023年新版《建筑面积测算规范》,该规范是为了确保建筑面积的准确测算,并提供测算方法和标准。
本文档将概述规范的主要内容和更新要点。
引言
建筑面积是评估建筑物使用功能和价值的重要指标。
为了确保不同建筑项目的面积计算具有可比性和准确性,建筑工程领域制定了《建筑面积测算规范》。
2023年新版规范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建筑面积测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主要内容
1. 范围
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项目的面积测算,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各类建筑类型。
2. 定义和术语
规范明确了一些常用术语的定义,以便于在测算过程中的一致
性和理解。
3. 测算方法
新版规范提供了多种测算方法,包括可视面积法、建筑造价法、功能式面积法等。
每种方法均有详细说明和操作指南。
4. 测算标准
规范规定了不同类型建筑的面积测算标准,例如住宅建筑的套
内面积和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等。
5. 报告编制要求
规范对建筑面积测算报告的编制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报
告的内容结构、文字表述、图表要求等。
新版规范的更新要点
1. 引入新的测算方法和标准,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建筑行业需求。
2. 优化现有测算方法的操作指南,提高测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
比性。
3. 强调建筑面积测算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测算结果的精确性和可靠性。
结论
2023年新版《建筑面积测算规范》对于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该规范的实施,能够提高建筑面积测算的准确性和可比性,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 新版《建筑面积规范》的实施,不仅将直接影响容积率的计算和工程造价的计算,更将大大影响开发商以往对户型设计的思路和工程造价预算,所谓“偷面积”的方式将很难行得通了。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明确阳台飘窗恕不赠送(新算法)送飘窗、送露台、送地下室等以往开发商在房源销售环节管用的推销手段,随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于2014年7月1日的正式实施,或许将成为历史。
一、新规范大量修订“免费”面积计算规定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以下简称新《规范》)的实施,旧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也随之废止。
新《规范》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包括: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以往最常赠送、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在新《规范》中有了明确要求: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另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规范》中: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023年新版《建筑总面积计算规范》
2023年新版《建筑总面积计算规范》
该文档旨在介绍和阐述2023年新版《建筑总面积计算规范》的内容和要求。
该规范是用于计算建筑物总面积的准则和标准,对于建筑设计和施工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引言
介绍并概述新版《建筑总面积计算规范》的背景和目的。
规范内容
1. 定义和术语:解释和定义在规范中使用的关键术语,确保统一的理解。
2. 总面积计算方法:详细说明了计算建筑物总面积的具体步骤和公式。
3. 面积计算标准:规定了不同建筑部位的面积计算标准,包括建筑物外墙、屋顶、楼层、内部空间等。
4. 面积测量技术:介绍了用于测量建筑物不同部位面积的技术和工具,如激光测距、测量仪器等。
5. 数据记录和报告:讲述了记录和报告建筑物总面积数据的要求和标准,确保数据准确和可靠。
重要要求
列举新版《建筑总面积计算规范》对建筑设计和施工的重要要求,如合规性、准确性、可追溯性等。
实施指南
提供一些实施新版《建筑总面积计算规范》的指南和建议,以帮助建筑设计师和工程师正确应用规范要求。
总结
对新版《建筑总面积计算规范》进行总结和回顾,强调其对建筑行业的重要性和实施效果。
参考资料
列出所有参考的文件、法规和标准,以便读者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
该文档旨在提供2023年新版本《建筑总面积计算规范》的核心要点和指导,并不包含全部规范内容。
读者在实际应用中应遵循最新的规范版本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操作和判断。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总结!
《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总结!关于《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23建筑面积计算数据比较多,很简单混淆,下面特找来建筑面积计算相关数据总结说明,供大家学习!一、计算全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掌握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二、计算一半面积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掌握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21.室外楼梯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三、不计算面积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2.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小于1.2m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4.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5.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6.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7.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8.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9.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件、配件,挑出宽度在 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10.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11.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12.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13.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单独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2 术语2.0.1 建筑面积 construction area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旳楼地面面积。
2.0.2 自然层 floor按楼地面构造分层旳楼层。
2.0.3 构造层高 structure story height楼面或地面构造层上表面至上部构造层上表面之间旳垂直距离。
2.0.4 围护构造 building enclosure围合建筑空间旳墙体、门、窗。
2.0.5 建筑空间 space以建筑界面限定旳、供人们生活和活动旳场所。
2.0.6 构造净高 structure net height楼面或地面构造层上表面至上部构造层下表面之间旳垂直距离。
2.0.7 围护设施 enclosure facilities为保障安全而设置旳栏杆、栏板等围挡。
2.0.8 地下室 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旳高度超过室内净高旳1/2旳房间。
2.0.9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旳高度超过室内净高旳1/3,且不超过1/2旳房间。
2.0.10 架空层 stilt floor仅有构造支撑而无外围护构造旳开敞空间层。
2.0.11 走廊 corridor建筑物中旳水平交通空间。
2.0.12 架空走廊 elevated corridor专门设置在建筑物旳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一样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旳空间。
2.0.13 构造层 structure layer整体构造体系中承重旳楼板层。
2.0.14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旳橱窗。
2.0.15 凸窗(飘窗) bay window凸出建筑物外墙面旳窗户。
2.0.16 檐廊 eaves gallery建筑物挑檐下旳水平交通空间。
2.0.17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挑出建筑物外墙旳水平交通空间。
2.0.18 门斗 air lock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旳空间。
2023年度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新版1500字
2023年度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新版1500字2023年度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统一各类建筑工程的计算标准,提高建筑工程计算的准确性与科学性,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建筑、办公楼、工业建筑等。
第三条建筑面积计算是指对建筑工程各个功能区域的面积进行统计和计算,以确定建筑工程的总建筑面积。
第四条建筑面积计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采用统一的计算方法和标准;2. 基于实际设计方案和规范要求;3. 考虑功能需求和使用效益。
第二章建筑面积计算方法第五条建筑面积分为以下几种:1. 建筑总面积:指建筑物所有楼层建筑面积的总和;2. 建设用地面积:指建筑物所占用的地面面积;3. 建筑占地面积:指建筑物在地面上所占用的面积,包括建设用地面积;4. 建筑净面积:指建筑物内部各个功能区域的面积总和,不包括建筑结构、外墙等非使用面积;5. 功能区域面积:指建筑物各个功能区域的面积,如住宅面积、商业面积、办公面积等。
第六条建筑面积计算的方法如下:1. 建筑总面积的计算:建筑总面积等于各楼层建筑面积之和;2. 建设用地面积的计算:建设用地面积等于建筑底层占地面积之和;3. 建筑占地面积的计算:建筑占地面积等于建设用地面积之和;4. 建筑净面积的计算:建筑净面积等于功能区域面积之和;5. 功能区域面积的计算:功能区域面积根据实际设计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测量和计算。
第七条建筑面积计算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 建筑的功能性和利用率;2. 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和形状;3. 建筑物内部布局和空间分配。
第八条建筑面积计算应当严格按照所使用的测量方法和仪器的精度要求进行,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第九条建筑面积计算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等。
第十条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 不同功能区域的面积计算方法;2. 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3. 不同楼层高度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4. 不同功能性建筑物的特殊要求。
2023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规模计算规范》
2023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规模计算规范》简介《建筑工程建筑规模计算规范》是为规范建筑工程的建筑规模计算而制定的标准,该规范于2023年新出台,旨在提高建筑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主要内容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建筑规模计算方法:规范了建筑规模的计算方法,包括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指标的计算和确定方法。
同时,还对计算中可能存在的特殊情况进行了说明和处理方式的规定。
2. 建筑功能分区:详细规定了建筑内部各功能区域的划分和面积分配标准,以确保不同功能区域的规模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建筑高度限制:制定了建筑高度的限制规范,涉及建筑的层数、高度和防火要求等方面,以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符合相关法规。
4. 建筑面积计算方法:明确了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包括不同楼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方式,并对不同特殊情况下的计算进行了规定。
5. 其他规定:还包括了建筑结构形式、建筑界限、参数选取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规模计算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实施和影响《建筑工程建筑规模计算规范》的实施将对建筑工程的规模计算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规范性:该规范的实施将统一建筑工程规模计算的标准,避免个别项目存在规模计算不准确或不一致的情况,提高了规范性和准确性。
2. 提升项目品质:规范的建筑规模计算将有助于准确评估项目的规模与需求,以确保建筑设计与实际使用相匹配,提升项目的品质和功能性。
3. 增加透明度:规范的建筑规模计算方法将提高项目的透明度和可理解性,有利于各方对建筑工程规模的评估和比较,增加了合作的信任度。
结论《建筑工程建筑规模计算规范》的出台将为建筑工程的规模计算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标准,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建筑工程相关方面应充分了解和遵守该规范的要求,以确保建筑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的提升。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欧阳学文新版《建筑面积规范》的实施,不仅将直接影响容积率的计算和工程造价的计算,更将大大影响开发商以往对户型设计的思路和工程造价预算,所谓“偷面积”的方式将很难行得通了。
建筑面积计算新规明确阳台飘窗恕不赠送(新算法)送飘窗、送露台、送地下室等以往开发商在房源销售环节管用的推销手段,随着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于7月1日的正式实施,或许将成为历史。
一、新规范大量修订“免费”面积计算规定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以下简称新《规范》)的实施,旧的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也随之废止。
新《规范》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包括:1.增加了建筑物架空层的面积计算规定,取消了深基础架空层;2.取消了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规定,增加了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面积计算规定;3.修订了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的面积计算规定;4.增加了凸(飘)窗的建筑面积计算要求;5.修订了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的面积计算规定;6.删除了原室外楼梯强调的有永久性顶盖的面积计算要求;7.修订了阳台的面积计算规定;8.修订了外保温层的面积计算规定;9.修订了设备层、管道层的面积计算规定;10.增加了门廊的面积计算规定;11.增加了有顶盖的采光井的面积计算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以往最常赠送、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在新《规范》中有了明确要求: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另外,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规范》中: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23年新版《建筑室内面积计算规范》
2023年新版《建筑室内面积计算规范》简介本文档旨在介绍2023年新版《建筑室内面积计算规范》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该规范是为了统一和规范建筑室内面积计算方法而制定的,旨在提高计算准确性和一致性,为各类建筑项目提供明确的指导。
主要内容根据新版规范,建筑室内面积计算将涉及以下主要方面:1. 结构平面面积计算:规范明确了结构平面面积的计算方法,并考虑了不同结构类型的特殊情况。
2. 功能区面积计算:规范明确了功能区面积的计算方法,并提供了各种功能区的标准尺寸。
3. 公共设施面积计算:规范明确了公共设施面积的计算方法,并考虑了不同类型的公共设施,如厕所、储藏室等。
4. 垂直交通区域面积计算:规范明确了垂直交通区域(如楼梯间、电梯间)的面积计算方法。
5. 水平交通区域面积计算:规范明确了水平交通区域(如走廊、门厅)的面积计算方法。
6. 其他细则:规范还包括了一些其他细节,如墙体厚度的计算、楼层净高的计算等。
变化和重要性新版规范相对于旧版规范有一些变化和更新。
这些变化主要包括:1. 计算方法的精确性和一致性得到了提升,可以更准确地计算建筑室内面积。
2. 标准尺寸的统一化,可以使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
3. 考虑到不同建筑类型和功能的特殊情况,新版规范提供了更多个性化计算方法和指导。
新版《建筑室内面积计算规范》的重要性在于,它将为建筑行业提供一个统一的计算标准,可以减少误解和争议,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建筑项目的顺利进行。
结论2023年新版《建筑室内面积计算规范》旨在规范建筑室内面积的计算方法,提高准确性和一致性。
它对建筑行业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为不同类型的建筑项目提供明确的指导。
建议建筑从业者和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并遵守该规范,以确保建筑室内面积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令狐采学
一、计算全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及以上
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9.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大于2.1m
10.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大于2.1m
11.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2.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
13.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
14.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
15.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
16.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
二、计算一半面积
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
2.20m以下
2.局部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3.建筑物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4.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5.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6.门斗有围护结构,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7.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8.建筑物内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0.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
11.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
12.门廊、有柱雨篷、无柱雨篷的结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在2.10m及以上
1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
14.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
15.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1.2~2.1m
16.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1.2~2.1m
17.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
18.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部分
19.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
20.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
21.室外楼梯
22.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
23.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
三、不计算面积
1.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小于1.2m
2.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小于1.2m
3.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的楼层,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
4.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建筑部件
5.骑楼、过街楼底层的开放公共空间和建筑物通道
6.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和布景的天桥、挑台
7.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
8.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9.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主体结构外的空调室外机搁板(箱)、构
件、配件,挑出宽度在2.10m以下的无柱雨篷和顶盖高度达到或超过两个楼层的无柱雨篷
10.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
11.室外爬梯、室外专用消防钢楼梯
12.无围护结构的观光电梯
13.建筑物以外的地下人防通道,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等构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