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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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两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比

新旧两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比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新旧版本对比8月27日,卫计委官网正式挂出2015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原则》),距上一版《原则》的发布已过去10年之久。

新版《原则》与旧版原则相比较,增加了合理预防用药和相应监测、管理的可操作性,在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中增加3个关于预防用药方案的附录。

具体如下:对比1:新版《原则》将“内科及儿科预防用药”更改为“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明确了非手术患者的预防用药范围,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未做过多更改,用药指征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旧版《原则》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新版《原则》中规定原则上不应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疾病除了上述疾病外,新增以下疾病: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管(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

对于非手术患者的具体预防用药指征,旧版《原则》并未体现,新版《原则》进行了细致的列表说明。

预防感染种类包括: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脾切除后/功能无脾者菌血症、新生儿淋病奈瑟菌或衣原体眼炎、肺孢菌病、百日咳、新生儿B组溶血性链球菌(GBS)感染、实验室相关感染。

具体预防用药对象及用药指征参见新版《原则》中附录1。

对于有预防用药指征的患者医生可参照《原则》中的附录1,进行合理的抗菌药物选择。

除附录1中相关疾病的预防性应用外,严重中性粒细胞缺乏(ANC≤0.1×109/L)持续时间超过7天的高危患者和实体器官移植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的患者,在某些情况下也有预防用药指征,但由于涉及患者基础疾病、免疫功能状态、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治疗史等诸多复杂因素,其预防用药指征及方案需参阅相关专题文献。

对比2:将“外科手术预防用药”改为“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对预防用药目的和指征、手术切口分级、抗菌药物品种选择、给药时机、维持时间等作了更为清晰、详尽的叙述。

(完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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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 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 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 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DOC)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DOC)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 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 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 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围手术期用药更新

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围手术期用药更新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4大新变化》抽查点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病历,对其不合理用药问题进行监督干预,促进抗菌药物预防性合理应用是临床药师的重要工作。

临床药师点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参考依据主要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 号文、《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的预防应用指南》等。

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国家对2004年印发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 285号)进行了修订,出版了2015年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在工作期间,对比新、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办医政发[2009] 38 号文,发现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选用的品种有以下明显变化,对此进行简单的对比总结以供广大临床药师一起交流学习。

(一)个别手术取消了头孢曲松的推荐2014 年中华医学杂志发表中国产超广谱B -内酰胺酶肠杆菌科细菌感染应对策略专家共识 1 :限制三代头孢菌素在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使用。

研究表明对污染手术头孢曲松优于其他头孢菌素,对其他手术,则无显著差异。

因此应该限定包括头孢曲松在内的三代头孢菌素只用于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

2015新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以下手术取消了头孢曲松的推荐。

(二)个别手术增加了头霉素的推荐由于耐药菌的增加,在涉及到消化系统和妇科H或川类切口的手术时,2015新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增加了头霉素作为手术预防感染用药的推荐。

(三)取消了剖宫产结扎脐带后给药的推荐传统观点认为,剖宫产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时机应为断脐后,我国多数医院也实行断脐后预防性应用抗菌药,38号文同样推荐剖宫产在结扎脐带后给予第一代头孢菌素。

而新版指导原则关于剖宫产预防用药推荐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土甲硝唑,未见标明为结扎脐带后给药。

近年来,随着国外对剖宫产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时机进行的深入研究,2011年美国妇产科医师协会(ACOG发表的《临产和分娩时预防性抗生素使用》给出A级建议:所有剖宫产患者推荐使用预防性抗生素,除非患者已接受足量的抗生素治疗(如,绒毛膜羊膜炎),预防性应用应当在剖宫产开始前60分钟内使用2。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更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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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 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 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 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在现代医学领域中,抗菌药物的应用无疑是对抗感染性疾病的有力武器。

然而,随着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临床实践的积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指导原则也在持续更新,以适应新的挑战和需求。

同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合理选择对于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提高手术成功率以及患者的预后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更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更新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

首先,细菌的耐药性问题日益严重。

一些常见的病原菌对传统的抗菌药物产生了耐药性,使得治疗变得更加困难。

为了延缓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需要调整抗菌药物的使用策略。

其次,新的抗菌药物不断研发上市,其药理特性、抗菌谱和临床应用特点都需要在指导原则中得到明确和规范。

再者,临床研究不断揭示了抗菌药物在不同疾病状态、不同人群中的疗效和安全性差异。

例如,对于老年人、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抗菌药物的选择和使用剂量需要更加谨慎。

更新后的指导原则更加注重个体化治疗。

不再是“一刀切”地推荐某种抗菌药物,而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如基础疾病、肝肾功能、过敏史等,综合评估后选择最合适的药物和治疗方案。

同时,强调了抗菌药物的合理疗程。

过长或过短的使用疗程都可能导致不良后果,过长可能增加耐药风险和药物不良反应,过短则可能治疗不彻底,导致感染复发。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围手术期是指从患者决定接受手术治疗开始,到手术治疗直至基本康复的这段时期。

在这个期间,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可以有效地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术前预防用药的选择需要考虑手术的类型和切口的污染程度。

清洁手术(如甲状腺手术、乳腺手术等)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患者存在免疫缺陷、手术涉及重要脏器等),可能需要使用。

清洁污染手术(如胃肠道手术、胆道手术等)和污染手术(如开放性创伤手术、脓肿切开引流术等)则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对于常见的手术,一般选择针对手术部位常见病原菌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 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 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 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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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 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 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 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是指导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一套规范和指导意见,旨在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耐药性的发展,并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也需要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疾病形势和抗菌药物的科学研究进展。

近年来,抗菌药物的耐药性问题愈发严重,临床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多重耐药菌株。

针对这一现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做了以下更新:1.抗菌药物选择的个体化原则: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病原体的特性、抗菌药物的药理特点等因素进行个体化的药物选择。

2.确定感染类型并进行适当的抗菌治疗:根据感染部位、病原体的种类和临床表现等数据,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同时,要确保对病原菌进行敏感性检测,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合理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尽量避免过度使用广谱抗菌药物,以免导致耐药性的发展。

广谱抗菌药物应该在明确感染类型、病原菌种类和敏感性检测的基础上使用。

4.多学科合作:临床医生、微生物学家、药师等多学科的合作,可以更好地指导抗菌药物的选择和应用,减少不必要的使用。

在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方面,应该考虑以下几个原则:1.根据手术切口分类选择:根据手术切口的清洁度分为无菌手术切口、清洁手术切口和清洁污染手术切口。

无菌手术切口一般不需要使用抗菌药物,清洁手术切口和清洁污染手术切口根据病原菌的种类和敏感性进行选择。

2.考虑手术部位的特殊性:一些手术部位如胆道、泌尿道等可能存在特殊的感染风险,应根据手术部位的特殊性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3.不要过度使用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抗菌药物是为了预防手术相关感染,但不应过度使用。

尽量选择广谱抗菌药物,在明确感染风险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抗菌药物的使用时间。

4.注意抗菌药物的副作用和药物相互作用:抗菌药物的使用会产生一定的副作用,医生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和药物的不良反应。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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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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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 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 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 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 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U或川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3■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抱菌素主要为头抱唑林,第二代头抱菌素主要为头抱呋辛。

[4]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表中“土”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 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 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 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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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 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 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 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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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更新内容简介

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更新内容简介
② 明确了临床微生物(科)室应按照所在机构细菌耐药情况, 设定重点监测耐药菌,定期向临床科室发布耐药警示并协作开展预 防控制工作。
18
◆ 新增注重综合措施,预防医院感染的内容。强调抗菌药物 管理工作组应与医院管理科密切合作,制定各类医院感染 的预防制度等。
◆ 新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培训、评估和督查项目: ① 加强各级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培训; ② 评估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科学设定控制指标、处 方医嘱专项点评); ③ 反馈与干预(通过监测-反馈-干预-追踪模式促进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持续改进); ④ 加强监督检查。
20
关于进一步加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卫办医发〔2015〕42号】2015年8月27日 附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
一、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法规要求; 二、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综合管理 ; 三、切实作好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工作; 四、完善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技术支撑体系 ; 五、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 ; 六、加大检查指导和公示力度
15
第二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一、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
◆ 此项为新增加内容,明确了医疗机构需要: ① 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② 建设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团队; ③ 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 ④ 制定感染性疾病诊疗指南; ⑤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⑥ 信息化管理。
8
一表读懂:临床抗菌药物原则新旧版对比
9
一:非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老版仅仅提出了预防用药的原则,而新版进一步明确了其目 的——预防特定病原菌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这样新版, 更加明确预防用药需要针对性,譬如清洁手术通常是针对金葡菌 等 G+ 菌选择预防用药,而不需要覆盖 G- 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

精心整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
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
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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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选择————————————————————————————————作者:————————————————————————————————日期:ﻩ《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更新及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品种选择近日,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部门正式发布《抗菌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2004年版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同时被废止。

2015版《指导原则》与2004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表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变更内容项目2015年版2004年版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基本原则新增“放射、超声等影像结果”为细菌、真菌性感染依据;删除“门诊病人可根据病情药开展药敏工作”。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细菌性感染。

抗菌药物经验性治疗增加“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治疗措施”;删除旧版中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的“重症感染者例外”这个注释。

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症感染者例外)。

非手术预防预防用药基本原则进一步将预防用药目的明确为“预防特定病原菌所致的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的感染”,并与预防用药基本原则区分开来。

仅提出内科、儿科预防用药的原则,包括预防用药的对象、时间、人群等,主要是用于患者原发疾病可以治愈或缓解者,预防一种或两种特定病原菌入侵体内在一段时间内发生的感染引起的感染,可能有效。

非手术预防用药指征1.心衰、昏迷和休克等患者,“不应用”预防类抗菌药物。

2.将不适应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3.对某些细菌性感染的预防用药指征与方案提出明确的预防对象和推荐预防方案。

心衰、昏迷和休克等患者,“不宜常规使用”预防类抗菌药物。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强调了预防用药目的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考虑预防用药的情况中,增加了感染的高危因素: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包括术后可能出现的全身性感染。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给药方案开始给药改为“在皮肤、粘膜切口前0.5~1h”内或麻醉开始时;术中追加一次抗菌药物的条件改为“手术时间超过3h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明确提出“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h,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开始给药时间为“术前0.5~2h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书中追加一次抗菌药物的条件为“手术时间超过3h,或是雪亮大于1500ml”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在2009年38号文的基础上的手术类型更加全面,而且对于同一个外科系统手术类型进行更为详细的区分。

详见表1。

仅提出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但未给出详细具体的推荐。

经验性抗菌药物治疗原则相比2004年版,2015年版根据新的临床指南等询证医学证据更加细化初始经验治疗的药物选择。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指征1.2015年版首次提出多重耐药菌及泛耐药菌感染时,需抗生素联合用药。

2.2015年版同时也将2004年版“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重症感染”这一联合用药的指标删除。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1.2015年版新增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

2.2015年版重新定义了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其不但是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而且应是已经列入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处方集》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商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

3.2015年版着重突出了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从严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首次指出可以考虑越级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几种情况。

4.2015年版新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培训、评估和监督检查项目:①加强各级人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培训;②评估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科学设定控制指标、处方医嘱专项点评);③反馈与干预(通过监测-反馈-干预-追踪模式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持续改进);④加强监督检查。

表2 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手术名称切口类型可能的污染菌抗菌药物脑外科手术(清洁,无植入物) Ⅰ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MRSA感染高发医疗机构的高危患者可用(去甲)万古霉素脑外科手术(经鼻窦、鼻腔、口咽部手术)Ⅱ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口咽部厌氧菌(如消化链球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5]甲硝唑,或克林霉素+庆大霉素脑脊液分流术Ⅰ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MRSA感染高发医疗机构的高危患者可用(去甲)万古霉素脊髓手术Ⅰ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眼科手术(如白内障、青光眼或角膜移植、泪囊手术、眼穿通伤)Ⅰ、Ⅱ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局部应用妥布霉素或左氧氟沙星等头颈部手术(恶性肿瘤,不经口咽部粘膜) Ⅰ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头颈部手术(经口腔黏膜)Ⅱ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属,口咽部厌氧菌(如消化链球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5]甲硝唑,或克林霉素+庆大霉素颌面外科(下颌骨切开复位或内固Ⅰ金黄色葡萄球菌,凝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定,面部整形手术有移植物手术,正颌手术)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耳鼻喉科(复杂性鼻中隔成形术,包括移植)Ⅱ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乳腺手术(乳腺癌、乳房成形术,有植物物如乳房重建术) Ⅰ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胸外科手术(食管、肺)Ⅱ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格兰阴性杆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心血管手术(腹主动脉重建、下肢手术切口涉及腹股沟、任何血管手术植入人工假体或异物,心脏手术、安装永久性心脏起搏器)Ⅰ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MRSA感染高发医疗机构的高危患者可用(去甲)万古霉素肝、胆系统及胰腺手术Ⅱ、Ⅲ革兰阴性杆菌,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3]±[5]甲硝唑,或头霉素类胃、十二指肠、小肠手术Ⅱ、Ⅲ革兰阴性杆菌,链球菌属,口咽部厌氧菌(如消化链球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或头霉素类结肠、直肠、阑尾手术Ⅱ、Ⅲ革兰阴性杆菌,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5]甲硝唑,或头霉素类,或头孢曲松±[5]甲硝唑经直肠前列腺活检Ⅱ革兰阴性杆菌氟喹诺酮类[4]泌尿外科手术:进入泌尿道或经引道的手术(经尿道膀胱肿瘤或前列腺切除术、异体植入及取出,切开Ⅱ革兰阴性杆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或氟喹诺酮类[4]造口、支架的植入及取出)及经皮肾镜手术泌尿外科手术:涉及肠道的手术Ⅱ革兰阴性杆菌,厌氧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或氨基糖苷类±甲硝唑有假体植入的泌尿系统手术Ⅱ葡萄球菌属,革兰阴性杆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氨基糖苷类,或万古霉素经引道或经腹腔子宫切除术Ⅱ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B组链球菌,厌氧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经引道手术加用甲硝唑)[3],或头霉素类腹腔镜子宫肌瘤剔除术(使用举宫器) Ⅱ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B组链球菌,厌氧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5]甲硝唑,或头霉素类羊膜早破或剖宫产Ⅱ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B组链球菌,厌氧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5]甲硝唑人工流产-刮宫术引产术Ⅱ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5]甲硝唑,或多西环素会阴撕裂修补术Ⅱ、Ⅲ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链球菌属、厌氧菌(如脆弱拟杆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5]甲硝唑皮瓣转移术(游离或带蒂)或植皮术Ⅱ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革兰阴性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关节置换成形术、截骨、骨内固定术、腔隙植骨术、脊柱术(应用或不用植入物、内固定物)Ⅰ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MRSA感染高发医疗机构的高危患者可用(去甲)万古霉素外固定架植入术Ⅱ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截肢术Ⅰ、Ⅱ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革兰阴性菌,厌氧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5]甲硝唑开放骨折内固定术Ⅱ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革兰阴性菌,厌氧菌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5]甲硝唑[1] 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力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 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霉素+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胺类+甲硝唑。

[3]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林,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格限制。

[5]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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