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派出所值班接待工作规范
派出所值班备勤规章制度

派出所值班备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保障社会治安稳定,提高派出所业务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第三条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保卫国家政权,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确保派出所基本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责,勇于担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五条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要求值班人员精神饱满,身体健康,仪容整洁,言行规范,待人友善,服务热情,纪律严明。
第六条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保障派出所随时能够应对突发事件。
第七条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应当加强信息通讯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值班人员数量和工作任务,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值班室管理第九条派出所值班室应当设立在派出所内,位置要求方便管理和服务。
值班室应当布置整洁,设备齐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派出所值班室必须有专门的值班人员进行管理,保证24小时不间断的值班工作。
第十一条派出所值班室要求保持联系电话畅通,确保能够随时接到报警电话或指挥部署。
第十二条派出所值班室要求确保办公设备和应急设备的完好,随时能够使用。
第十三条派出所值班室要求值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四条派出所值班室要求保障值班人员的休息和饮食,确保值班人员能够有充足的精力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派出所值班室要求保障值班人员的安全,确保值班人员能够安全地工作。
第三章值班备勤制度第十六条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要求值班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岗,并按时离岗,不得擅自早退或迟到。
第十七条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要求值班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八条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要求值班人员能够快速、果断地做出决策,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九条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要求值班人员积极主动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解决群众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公安局人员值班制度范本

公安局人员值班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保证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组织法》、《公安机关值班备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时间公安局全体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分为三个班次,每班次8小时,分别为早班(08:00-16:00)、中班(16:00-00:00)、夜班(00:00-08:00)。
三、值班人员职责1. 接待群众来访、报警、求助,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警情。
2. 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发生案件、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预案进行处置。
3. 维护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 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其处置情况。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值班人员要求1. 值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值班工作。
2. 值班人员应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急救技能,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值班人员应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交接班,有事提前请假,以便安排其他人员代岗。
4. 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酒后上岗,不得进行妨碍值班工作的活动。
五、值班工作安排1. 公安局领导轮流担任值班长,负责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
2. 值班人员由各部门民警轮流担任,严禁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代替值班。
3. 各部门要确保值班警力充足,合理安排值班人员,保证值班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值班纪律与考核1.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公安机关纪律条令》进行处理。
2. 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调整岗位。
3.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值班期间掌握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公安派出所是县(市、区)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
公安派出所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局势平稳的第一道防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其工作成效和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关系、警民关系。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主要是:(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6)输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所长岗位职责(1)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对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刑事、治安案件,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3)组织实有人口管理、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危险物品治安管理,整治辖区突出治安问题,广泛研究和收集辖区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根据辖区情况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4)重点抓好案件质量的审批把关、强制措施运用、执法状况考评工作,对民警执法行为经常开展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5)组织指导社区治保组织和治保干部及群防群治组织的管理教育培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辖区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6)实行警务公开,定期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7)在抓好派出所业务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8)主持所务会议,制定全所的工作计划,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组织民警正常履行派出所的工作职责;(9)按照绩效考核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民警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及时掌握和正确评价民警的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派出所值班“三大注意”

龙源期刊网 派出所值班“三大注意”作者:王伟来源:《派出所工作》2019年第02期派出所值班是公安机关一线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人民群众越来越熟知与依赖110,对110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派出所值班接处警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这就要求我们端正态度,放下心理包袱,履行好我们的职责。
在派出所工作多年,我的体会是,值班最需要注意的有三个方面:一是要有快乐的心态。
我们值班是24小时,每天从接班开始就有责任,有责任心里就有压力,就经常莫名其妙的担心,心里老是在想今天电话莫响,别碰上那些办不好还要“吃瓜捞”的事件,搞得心情烦躁。
所以值班时首先要安定心情,遇事冷静,想着为民排忧解难后的被认可和快乐。
辛苦之余,为减压减负,或看书、或运动分散注意力,放松缓解精神压力。
二是要忍辱负重处好警。
电话一响,忙得够呛。
我们值班的就怕电话响,电话一响就有的忙了,特别是打架的警情。
打架的警情开始一般是双方争吵,争吵过后逐步发展为打架,打输了的一方就报警。
若双方在打架中没有明显高低时,我们民警接警后,双方都会说自己有理,若我们说句公道话,一方感觉对自己不利,马上就会与我们民警吵,矛头就转向我们民警。
这就要求我们多换位思考,多想群众的难处,不是刻意为难刁难民警的群众就让他三分。
三是要利用有效的方法接处警。
作为派出所值班员,在接处警工作中既要善于用法,又要学会用情;既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又要与人民群众心换心。
要充分了解报警群众最迫切、最希望解决的是什么,从而有针对性地处理和解决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真正赢得群众的信任。
要注意方式、讲究技巧;要避免现场无语言或言不由衷,言不到位。
对当场发生的违法行为,处置民警应尽可能地予以阻止,现场民警应在言语、气势等方面控制现场、稳定现场局面。
民警在现场处置过程中,要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言语要做到有力、有理、有说服力;语言内容要得当、得体,做到不激化、不定论、先钝化、后处理;先期处置时,要耐心听取,不随便表态。
公安局值班制度

公安局值班制度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安局值班制度篇一:公安机关值班备勤制度特勤队员值班备勤制度1.恪尽职守、坚守岗位,在执勤中,不准闲聊、打闹、干私活、看报刊;不准抽烟、酗酒、打瞌睡;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串岗。
2.仪表端正、文明执勤,严格按照规定着装上岗,并做到着装整洁、仪表端正大方,用语文明、服务热情、周到。
3.遵纪守法、不图私利,特勤队员在担负执勤、治安维护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收受贿赂、不徇私舞弊。
4.认真执勤、确保安全,特勤队员在执勤工作中,要认真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疑点,确保责任区安全防范工作。
5.严格落实巡视检查工作,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积极配合班、队里的安全防范工作。
6.值班时要注意自身的形象,非特殊情况,不得聚群。
篇二:公安局执法工作制度xx市公安局执法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一、xx市公安局接处警规定为了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止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有警不接、接警不处等不作为行为的发生,根据《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各级公安机关通过110指挥中心和设立的接处警值班室,实行24小时接处警制度,接到命令或报警后应立即出警。
遇有重大警情应及时逐级汇报。
110指挥中心接到警情举报,应立即下达出警命令。
接到命令的单位或巡逻民警,应迅速组织警力到达现场,处警后及时将结果反馈110指挥中心。
二、对接受的报警,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当日值班民警为首问责任人。
值班民警要认真听取报警人的陈述并询问清楚有关情况,填写报警信息。
能处置的即时进行处置;不能即时进行处置的,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应根据警情立即组织民警处警。
对需进一步调查并有控告人或被害人的案件,办案民警应制作《询问笔录》,同时制作《接受报警案件回执单》交控告人或被害人,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供控告人或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查询案件办理情况。
派出所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派出所日常工作管理规定一、工作时间:1. 派出所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30至17:30,中午12:00至13:30为午休时间。
2. 负责值班的警员需要提前15分钟到岗,确保准时上班。
二、工作纪律:1. 各位警员需穿着整齐干净的制服上岗,佩戴工作证件,并保持良好的形象。
2. 在工作期间,严禁酗酒、吸烟、打闹等行为,保持庄重和专业的态度。
三、工作记录:1. 派出所负责建立并完善各类工作记录表格,各岗位的警员需要按时、准确地记录工作内容。
2. 对于案件调查和嫌疑人的讯问,需要依法进行录音、录像等证据保存。
四、工作互助:1. 各位警员要保持团队合作的精神,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并能互相支持和协助。
2. 对于需要协助的同事,要及时提供帮助,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安全:1. 在工作过程中,警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确保自身和同事的安全。
2. 对于值班期间出现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六、工作效率:1. 警员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准确地处理案件和工作事务。
2. 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和反馈,寻求解决办法。
七、工作纠纷处理:1. 对于因工作产生的纠纷,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确保公正和专业。
2. 员工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可以通过善意沟通和调解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上级申请调解。
八、工作表扬和奖励:1.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警员,派出所会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外界对于派出所工作的好评也会得到相应的奖励和鼓励。
九、工作纪律违反处理:1.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警员,派出所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根据情节轻重可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等处理措施。
2. 违反工作纪律严重的情况,将移交相关机关进行处理。
以上是派出所日常工作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各位警员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安形象的良好维护。
同时,派出所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管理规定,推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派出所24小时值班制度

派出所24⼩时值班制度
⼀、派出所实⾏24⼩时值班制,保障通讯畅通。
⼆、值班民-警要认真做好记录。
遇到重⼤情况随时向领导汇报。
三、值班民-警要保持值班室卫⽣清洁。
铺⾯、桌⾯物品摆放整齐。
四、值班民-警要坚守岗位,任何情况都不准脱岗,要看好门、管好物,对来所的办事⼈员要仔细询问、热情接待。
五、值班室为所重要的外来接待窗⼝,⾮值班⼈员⼀律禁⽌⼊内,值班民-警有权督促所⾮值班⼈员离开值班室。
严禁在值班室内进⾏各种娱乐活动,正课时间严禁-看电视、卧床。
六、值班民-警在值班期间随警出动。
七、值班民-警在接到110指挥中⼼出警指令后,应当做到:
(⼀)⽴即向领导报告并⽴即出警或通知距离案(事)件发⽣地最近的'民-警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或接到案(事)件现场民-警回报后,⽴即向领导、110指挥中⼼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值班民-警应当对派出所所内的安全情况进⾏巡查,对进⼊内部办公区的外来⼈员应当查验证件,问清情况,并进⾏登记。
九、做好交接-班⼯作。
【派出所24⼩时值班制度】。
值班备勤制度

为规范内务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应制定规范的值班备勤制度。
下面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值班备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值班备勤制度篇1为充分发挥工作队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的重要作用,现特制定工作队值班备勤制度。
1、工作队成员按照执勤表,协同村干部、协警、民兵进行着装备勤,配备相应的防暴器材、通讯工具和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
2、工作队成员同值班协警、民兵共同在村警务室就地备勤。
3、接待群众的报警、投案自首或其他原因来人员,并做好登记4、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和乡派出所,并按照领导指示或应急处突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5、值班人员在值班备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不得饮酒、玩手机等,值班人员因故经批准离开岗位时,应有人代岗。
换班时,应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值班备勤制度篇2一、公安机关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由领导干部带班,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
二、刑警、交警、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1、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
2、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
3、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等。
4、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值班记录建立值班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其处置情况。
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1、问题或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的姓名和主要情况;2、向上级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人的姓名和答复的主要内容;3、对上级指示的传达、办理情况和时间;4、负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姓名;5、值班人员姓名。
值班纪录应当存档,妥善管理。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
值班人员因故经批准离开岗位时,应当有人代岗。
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_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范本

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_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范本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_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范本为切实加强值班备勤工作,全面强化值班备勤制度,应制定规范的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篇1一、公安机关应当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由领导干部带班,安排适当警力备勤,配备相应器材交通工具,保障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
二、刑警、交警、看守所、拘留所、派出所应当设置值班室,建立值班备勤制度。
三、值班人员职责1、接待报警、报案、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的人员。
2、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做出应急处理。
3、及时、妥善处理公文、电话等。
4、维护本单位工作、学习、生活秩序,承担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值班记录建立值班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其处置情况。
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1、问题或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的姓名和主要情况;2、向上级报告的时间,接受报告人的姓名和答复的主要内容;3、对上级指示的传达、办理情况和时间;4、负责处理的单位和人员姓名;5、值班人员姓名。
值班纪录应当存档,妥善管理。
五、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
值班人员因故经批准离开岗位时,应当有人代岗。
换班时,下班人员应当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
六、值班备勤人员在值班备勤之前和期间不得饮酒,值班备勤期间不得进行妨碍值班备勤秩序的娱乐活动。
派出所值班备勤制度篇2为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郝穴派出所三项措施保障值班备勤警力、出警装备和车辆,为快速反应,迅速处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一,完善落实睡班制度。
该所要求值班领导及民警一律在值班室睡班,保证出警警力快速反应,以最快速赶赴现场,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二,做好装备保障。
该所制定完善的装备交接制度,要求当班民警爱护装备,理性使用武器装备,做好与下班值班干警的交接工作,保障装备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工作规范

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作规范颁布单位:中华⼈民共和国公安部⽂号:公通字〔2002〕13号颁布⽇期:2002-03-11执⾏⽇期:2002-03-1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节⼀般规定第⼆节⼯作范围第三节⼯作时间第四节⼯作要求第⼆章责任区⼯作第⼀节⼀般规定第⼆节⼈⼝管理第三节情报信息收集第四节安全防范第五节治安管理第六节服务群众第三章户籍室⼯作第⼀节⼀般规定第⼆节办理户⼝、公民⾝份证件第四章值班、备勤第⼀节⼀般规定第⼆节值班第三节备勤第五章案(事)件处理第⼀节⼀般规定第⼆节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处置第三节治安灾害事故、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先期处置第六章巡逻第⼀节⼀般规定第⼆节组织实施第七章治安检查第⼀节⼀般规定第⼆节⽇常检查第三节集中清查第⼋章特定勤务第九章附则第⼀章总则第⼀节⼀般规定第⼀条为加强公安派出所的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提⾼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执勤⼯作和服务⽔平,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民警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公安派出所的执法执勤⼯作适⽤本规范。
第三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作遵循依法、公正、⽂明、⾼效和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节⼯作范围第四条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作范围包括:(⼀)责任区⼯作;(⼆)户籍室⼯作;(三)值班、备勤;(四)案(事)件处理;(五)巡逻;(六)治安检查;(七)特定勤务。
第五条责任区⼯作、户籍室⼯作分别由责任区民警、内勤民警专职担任。
值班、备勤、案(事)件处理、巡逻、治安检查及特定勤务,必须由两名以上公安派出所民警执⾏。
第三节⼯作时间第六条公安派出所实⾏24⼩时⼯作制度。
第七条公安派出所⼯作时间分为⽇勤和全⽇勤。
⽇勤为8⼩时,必要时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或者缩短。
全⽇勤为24⼩时,从当⽇8时起⾄次⽇8时结束。
第⼋条公安派出所民警每值⼀个全⽇勤,可以轮休⼀⽇;因⼯作需要延长执勤时间、停⽌轮休、取消节假⽇休息的,应当视情给予补假或者发给超时⼯作补贴。
新编整理公安局值班室规章制度

公安局值班室规章制度篇一:值班室规章制度。
签到打卡应提前10分钟。
上班时间(08:00-11:30,13:00-17:30)1.上班要准时准点,不得迟到、早退、提前吃饭,违者罚款XX年来,市公安局坚持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交警内部事故处理工作机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和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机制,有效地提升了交通事故处理的群众满意率和执法公信力。
一、完善交警内部事故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处理执法行为。
该局在“快、细、准、实、严”字做文章,建立了规范高效的运行工作机制。
一是接处警上做到“快”。
在事故处理大队和各管理大队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备有专门出警车,做到了接警后五分钟内快速出警。
二是现场勘查上做到“细”。
无论是盛夏酷暑还是数九寒冬,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无论刮风还是下雨,做到对每起事故现场都一丝不苟,详细勘查,必要时就地现场调查走访,为事故认定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三是责任认定上做到“准”。
对一般性事故无特殊情况的,一律在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每一起责任认定都经集体开会讨论,防止了暗箱操作,防止了人情案和关系案,也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四是调解工作做到“实”。
引入“预调解”制度,综合事故责任、赔付能力、家庭经济状况等,不厌其烦地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尽量达到双方满意。
五是审核把关做到“严”。
实行三级把关制,即办案民警、中队长和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过层层把关,使得每一起案子都经得起考验、经得起考评。
二、建立健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提高逃逸案件侦破率。
该局建立相关警种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公路监控卡口建设,加大破案工作力度,提高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
一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交警支队各大队及各派出所落实了24小时值班制度。
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市局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下,各派出所和交警各大队值班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地点,迅速布控堵截。
二是加强道路交通监控系统建设。
投入180多万元建设了12处高清监控卡口,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市主要道路的高清监控网络。
公安局接处警规章制度

公安局接处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安机关值班接处警工作,便于及时准确、高效处置各类警情,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公安机关值班接处警工作,是公安机关基层警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基础。
各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必须高度重视接处警工作,严格按照本规章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接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高效。
第三条公安机关值班接处警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宗旨,积极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促进和谐社会稳定。
第四条公安机关值班接处警工作必须遵循依法、准确、快速、精准、高效的原则,保障警情处理的决策、指挥、操作、反馈过程合法合规,确保处理结果真实可信、公正客观,既维护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又保护了个人权益。
第五条全国范围内的公安机关值班接处警工作应当依托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警情录入、处置、反馈等各环节的信息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公安机关值班接处警工作应当加强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跨部门合作、信息共享,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第七条公安机关值班接处警工作要加强对值班警力的培训和考核,确保接处警人员具备独立处置各类警情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接警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接警工作第八条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全天候、全方位接警应急能力。
第九条公安机关接警办公室应当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警情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
第十条接警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当认真记录警情内容,不能漏报、误报,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制定处警方案。
第十一条接警人员在接待报警人或目击者时,应当耐心倾听,认真了解警情经过,核实涉事情况,做到应接尽接,不错漏报。
第十二条接警人员在录入警情信息时,应当准确无误地填写相关字段,遵循标准化录入操作流程,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8.05.04•【字号】成公通〔2018〕34号•【施行日期】2018.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公通〔2018〕34号各分局,市、县公安局: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腾飞发展,在我市范围内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呈种类杂、数量多、规格高的总体特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工作也随之面临着“涉及面更广、牵扯线更细”的新挑战。
然而,在我市举办的各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部分场地存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的各项安全措施,切实确保场地的硬件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保障各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举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制定了《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公安机关要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于各项大型活动前认真踏勘活动场地,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地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附件: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公安局2018年5月4日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场地安全措施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举办大型活动场地的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场地管理方切实落实自身的安全责任,督促活动承办方完善场地临时安全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成都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我市大型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工作规范

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工作规范
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派出所勤务指挥室相关工作职责,完善群众来信及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反馈和交流互动等工作机制,推动警民沟通经常化、解决问题具体化、督促整改制度化,真正实现实时办事、实时维护、实时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关于加强基层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建设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派出所勤务指挥室相关工作职责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按流程指挥,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严肃认真对待群众的办事申请及咨询、求助、投诉、建议、举报;坚持统一受理,科学分层分类处理;坚持属地管辖,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坚持点对点交办,具体化解决问题;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事,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派出所勤务指挥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每班勤务指挥长1名,跟班5名,指挥车备勤人员2名(包括驾驶员),每天早上9点进行交接班,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进行交接班。
第四条交班的值班员要把需要连续跟进、掌握、管理的情形信息和待办事项向接班值班员移交清楚。
第五条每天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要换班的应提前一天向勤务指挥长报告,同意后方能换班。
第六条值班员必须认真处理接到的所有警情、文件、通知,遇重大事项必须向勤务指挥长报告请示。
第七条在工作中要严厉遵守失密规定,严厉遵守省厅和总队有关网络安全的失密规定,严禁“一机两用”,并做好整个机关的网络安全管理。
第八条保持指挥中心的整洁,值班桌椅、设备等物品摆放整齐,私人物品不得摆放在值班室内。
要爱护公物,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九条值班期间必须留意文明礼貌,举止言行。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公安派出所是县(市、区)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
公安派出所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局势平稳的第一道防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其工作成效和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关系、警民关系。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主要是:(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6)输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所长岗位职责(1)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对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刑事、治安案件,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3)组织实有人口管理、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危险物品治安管理,整治辖区突出治安问题,广泛研究和收集辖区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根据辖区情况开展巡逻防控工作。
(4)重点抓好案件质量的审批把关、强制措施运用、执法状况考评工作,对民警执法行为经常开展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5)组织指导社区治保组织和治保干部及群防群治组织的管理教育培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辖区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6)实行警务公开,定期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7)在抓好派出所业务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8)主持所务会议,制定全所的工作计划,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组织民警正常履行派出所的工作职责;(9)按照绩效考核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民警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及时掌握和正确评价民警的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派出所规章制度范文(精选)(二)

派出所规章制度范文(精选)(二)引言概述:派出所是社会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规章制度是派出所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介绍派出所规章制度的范文,包含五个大点,分别是行为规范、工作流程、队伍纪律、安全保密和警务监督。
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将有效提高派出所的工作效率和社会服务质量。
正文:一、行为规范1. 人员着装:规定派出所工作人员必须穿着整齐、干净的制服,树立形象,提升公信力。
2. 言行举止:要求工作人员言谈举止得体,礼貌待人,遵循执法规范,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 派出所环境:要求保持派出所环境整洁有序,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接待和办理业务的环境。
4. 接待服务:明确规定接待群众时要热情、耐心、细致,严格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效能。
5. 处理投诉举报:规定派出所工作人员处理投诉举报时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流程1. 接警接处:规定接警员在接到报警电话后要迅速判断案件性质和紧急程度,及时派警出警,并做好记录和上报工作。
2. 处理案件:明确规定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办案时要依法、公正、严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办结的质量和效率。
3. 报表汇总:规定各部门工作人员要按照要求及时提交各种统计报表,做好工作的汇总和绩效评估。
4. 值班调度:明确规定派出所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表合理安排值班工作,确保派出所24小时不间断服务。
5. 协作配合:规定不同部门之间要保持紧密协作,及时沟通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作战能力。
三、队伍纪律1. 出勤纪律:明确规定派出所工作人员要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离职守,确保人员到岗到位。
2. 工作纪律:规定工作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事,严禁徇私舞弊、滥用权力,保持工作纪律性。
3. 会议纪律:要求工作人员按时参加会议,遵守会场秩序,认真听取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 值班纪律:明确规定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班记录,确保信息的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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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派出所值班接待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的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提高值班民警接待群众的服务工作水平,坚决纠正和杜绝冷硬横推行为的发生,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规定,结合近年我局队伍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公安派出所的值班接待工作必须遵循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原则。
第三条全市城区公安派出所、(市)县城关镇派出所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分则第一节值班岗位设置第四条值班警力配置:值班民警人数原则上不少于4人;第五条具体岗位分工:值班所领导1人、第一接待人1人及值班民警若干人。
第二节值班工作时间第六条值班工作时间: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警力配置、治安状况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备勤制度。
第三节值班工作内容第七条值班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通讯联络,传达命令;(二)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及扭送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和投案自首人员;(三)接待群众来访、查询、求助;(四)调解治安纠纷;(五)保卫公安派出所内部安全;(六)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
第四节值班岗位职责第八条值班领导的主要职责:(一)值班领导要注意了解值班民警思想动态,关心值班民警生活;(二)指定值班民警工作岗位,负责值班期间所容所貌、警容风纪、内务秩序的。
管理;(三)督促检查值班民警完成值班、备勤任务;(四)接受上级指令,做好群众和上级领导来所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五)督促民警依法办案,管理好留置室及留置人员;(六)管理好值班枪支、值班车辆和装备。
第九条值班民警的主要职责:(一)接待群众来所反映问题、求助或咨询,做好解答解释工作;(二)受理群众报案,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开展侦查工作;(三)调解治安纠纷;(四)对民警挡获或群众扭送来所的违法嫌疑人,依法处理;对需留置盘问的违法嫌疑人,做好留置室的看守工作。
第十条第一接待人的主要职责:(一)负责接待来所办事群众的第一责任人;(二)值守当天值班电话;(三)解答群众咨询,将来所办事的群众引导至相关办证窗口或民警处;(四)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第五节接待工作程序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待到所办事群众的规范程序:(一)接待工作实行首问民警制。
(二)询问具体事由。
问明情况后,按照“四个一”的要求规范接待。
(三)相关民警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接待和办理。
(四)接待工作中必须坚持文明用语、使用普通话,禁用服务忌语。
第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听值班电话的规范程序:(一)值班民警接听电话时,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二)当接到群众电话报警或求助时,在问明情况后,应按规定做好登记,并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安排处置。
(三)接待群众电话问询时,应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做好解答,对本人不能解答的问题,应迅速请相关民警前来解释。
第十三条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待工作程序应按受理、承办、交办、批转、讲评等进行操作,具体内容如下:(一)受理。
值班民警负责接待来所办事、求助和咨询以及受理群众报案等内容。
(二)承办。
如果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是值班民警职责范围的,值班民警必须热情接待,认真登记、办理。
(三)交办。
如果值班民警发现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不在值班民警职责范围内,必须将群众引导至相关民警处认真办理。
(四)报告。
值班民警或其它民警对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难以决断的,必须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负责转办或办理。
(五)转办。
凡是接到领导转办任务的岗位民警,在办结后,必须告知值班领导和民警,并认真做好登记。
(六)讲评。
由当天值班领导对当日工作中的执法办案、受案立案以及民警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讲评。
第六节值班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对群众报案、控告、举报、扭送和投案自首等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拒绝、推诿,并分别情况处理:(一)对于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必须依法受理,不得拒绝、推诿,并分别情况处理: 1、询问基本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填写《刑事报案二联单》,并根据值班领导意见交有关民警处理;2、对紧急案(事)件,应当立即依法采取措施处理,并向值班领导报告。
(二)对不属于范围内的事项或者管辖范围不明的,应当先行受理,然后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处理。
(三)对于指令性接警以及群众紧急性报警,均应无条件立即出警,城区5分钟内到达现场,农村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现场。
第十五条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待群众来访、咨询时,应当做到:(一)对群众来所反映问题,在问明情况后,做到耐心答复或者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一时办不了的应填写《群众来所办事预约单》,同时在一小时内通知被预约民警(被预约民警应在24小时内与群众取得联系,作出认真地答复),并做好记录。
(二)对前来办事或联系工作的群众,应向其指明相关民警的办公室或通知民警到值班室接待解决。
(三)对群众送交拣拾物品的,应当面详细做好记录,尽快查找失主。
(四)对不能办理的事项应说明原因,按照法律和政策予以解释。
第十六条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求助时,应当做到:(一)对于群众的求助,属于职责范围的,积极帮助解决;(二)对于群众危难求助时,均应无条件立即出警处置;(三)接待群众寻人或者查找住址的,详细问明情况,积极帮助查找;(四)涉及其它行业部门单位的,应向群众说明理由,积极想办法给予协调。
第十七条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待群众办理证照时,应当做到:(一)值班民警需对市局、分局办证中心以及社区警务室办理证照的范围、标准基本熟悉掌握;并向群众提供办证中心电话、地址,做好解释答疑工作。
(二)对申请办理暂住证、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许可证以及在城镇、农村地区居民家中的境外人员需登记的,由值班民警指引至办证窗口办理。
第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在调解治安纠纷和处理治安案件时,应做到:(一)认真做好调解工作,以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教育违法行为人不再继续违反治安管理为目的。
(二)调解中,值班民警应当做到不急不躁,切忌简单粗暴,主观臆断;对无理取闹、扰乱办公秩序的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做好记录,在明确基本事实、调查调解的基础上,分清当事人责任;对损害赔偿的调解仍不能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反悔的,可终结调解,双方签字捺手印;对不签字捺手印的注明情况,并告知当事人向当地人民法院就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
(四)坚持依法、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在调解治安纠纷和处理案件中,不依法办理、甚至降格或减轻处罚。
第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要严格值班交接制度,负责值班情况汇总,做好记录并于当晚18时前将(一)、(二)、(三)项内容上报分局,(市)县公安局,其内容如下:(一)值班日发案情况,治安状况。
(二)值班日挡获人员的审查处理情况。
(三)值班日留置人员情况。
(四)对突发性重大案(事)件迅速上报。
(五)值班日为民排忧解难情况。
(六)上级电话通知。
(七)其它需要记载的情况。
第七节值班硬件设施第二十条值班硬件设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所容所貌整洁有序,公安标志、标牌明显,在公安派出所入口显眼路段处设置指示路牌方便群众。
(二)值班接待室布局合理整洁,标识名称统一、式样大小规范;配备必要的办公、服务设施。
(三)在值班接待室设置《值班工作记录簿》、《群众办事预约登记簿》、《刑事案件报案受理登记簿》、《报警案件发现受理登记簿》、《处理案件登记簿》、《刑事报案二联单登记簿》、《继续留置盘问登记簿》、《调解治安纠纷登记簿》、《收容(迷失)人员登记簿》。
(工作记录、登记簿规范表格式样由法制处、三处、九处、刑侦局负责拟定。
(四)设置警务值班牌,公告当日派出所值班接待民警。
第八节值班配套保障第二十一条值班配套保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值班接待室统一设置水具、纸张、笔墨等服务设施。
(二)统一配置《警务公开手册》,规范警务公开栏,设置投诉举报箱。
(三)值班警务用车不少于一辆,车况良好。
(四)枪支警械装备齐全。
第九节值班工作纪律第二十二条值班工作纪律:(一)值班民警必须着警服,保持警容严整、站座有姿、精神振作、文明礼貌、热情待人;(二)公安派出所民警值班时,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不准非警务人员代替民警值班;(三)严格遵守工作交接制度,做好值班记录,有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四)值班民警在值班室或办公区内不得从事有影响接待群众和接处警的活动;(五)值班时,应当按照规定携带警械和枪支;(六)值班时不准饮酒、下棋、打扑克或进行其它有影响值班工作的娱乐活动;(七)值班领导、值班民警原则上应在值班室工作。
值班领导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重大工作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三章考核办法第二十三条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实行分级考核,注重平时检查为主,市局突击抽查为辅。
第二十四条各分局,县(市)公安局应按照《成都市公安派出所值班接待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成都市公安民警日常行为规范》的标准每月对派出所值班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五条市局,分局,县(市)公安局对派出所检查出的问题,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二)情况通报;(三)检查情况作为派出所等级化评定考核工作的依据。
第二十六条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实施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措施的规定》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规定,凡在值班接待工作中出现冷硬横推问题被通报的民警,第一次所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扣发月目标奖金;第二次应当给予停止执行职务,对影响较坏、情况严重的予以禁闭、分离培训,并扣发全年目标奖;对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在公务员年度工作考核时评定为不称职档次,给予降低警衔或者行政处分、直至予以辞退等处理。
凡年内三次受到通报批评的派出所,不能有效改变现状的,不得参加当年先进单位的评选,所在单位领导要引咎辞职。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七条全市公安农村派出所可以参照本工作规范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范由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有值班接待规定、办法随即废止。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