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程设置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课程设置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学校艺体工作,进一步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和国家、省课程方案,现重新修订聊城市中小学课程设置和作息时间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要严格落实中小学课程设置。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课程改革和课程管理的有关精神,坚持推进课程改革,认真贯彻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推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建设。小学要按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提前结束新课。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品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课时用于其他学科教学。各中小学要全面普及“4312”艺体活动,寄宿制学校要组织学生上早操,确保学生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集体锻炼不少于1小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全市统一作息时间是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及规范办学行为最基本的要求,各级各学校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各县(市、区)以县为单位统一印制作息时间

表,根据相应时段和学段统一使用,任何学校不得更改或变通使用。各县(市、区)确有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需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

三、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数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书面作业总量不超过1.5小时;高中布置作业要涵盖所有学习领域且总量不超过2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严禁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各学校要严格遵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按照素质教育的全面要求扎实抓好教育教学工作。市教育局将随时对各县(市、区)和学校作息时间和课程设置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不遵守作息时间和违犯国家课程设置标准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聊城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

2. 山东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

3.聊城市中小学作息时间表

附件一:

义务教育阶段课程安排表

课程门类

年级

周总

课时(节)

占九

年课时总

计比例

(%)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

品德与

生活

336

2

28%

思品与

社会3322

1

思想品

2226

历史22261 3.6%

地理2240

科学22228

2

28%

生物336物理235化学33

语文887766545

5

6

5

6

20.4

%

数学444455445

3

9

3

9

14.2

%

英语2233444

2

2

2

2

8%

体育443333333

2

7

2

9

10.6

%

音乐222222111

1

53

10.9 %

美术222222111

1

5

综合实22333331416.7

践活动96%地方与

学校课程443322432

2

7

周总课时数

2

7

2

7

3

3

3

3

3

4

3

4

3

4

276

学年总课时数

9

45

9

45

1

050

1

050

1

050

1

050

1

190

1

190

1

122

9592

注:

1.表格内为各门课的周课时数,总课时数按每学年35周上课时间计算;

2.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年授课时数为33周);

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课时含“信息技术”必修课程1节。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可以作为学校课程单独安排,也可以与地方课程结合安排。

4.地方与学校课程中必修地方课程1-2年级安全教育占0.5课时,传统文化占1课时;3-8年级安全教育占0.5课时,环境教育占0.5

课时,传统文化占1课时;9年级安全教育占0.5课时,人生规划占1课时,民族教育在秋季学期(分别在小学三年级与五年级、初中七年级和高中一年级)开设,每周一课时,一学期内结束课程。剩余课

时开设学校课程。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课程作为学校课程开发使用,可以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合安排。

附件二:

聊城市小学作息时间表

小学课程设置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营造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课程设置的规定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学校课程设置等办学行为进行重申和界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规范课程设置

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课程改革和课程管理的规定要求,积极推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课程管理体系建设。要按规定的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小学按每周30节安排课程表),不得随意提前结束课程,不得提前学习下一学期课程,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品德、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劳动技术、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及课外活动时间等课时用于其他学科教学。

二、严格规范教学用书

要严格按市教育局制定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征订教材。教辅材料必须坚持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校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