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任职与晋级基本条件的暂行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员工任职与晋级基本条件的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形成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强化人力资本的提升与扩充,激发执业队伍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从而造就一支思想过硬、素质全面、技能娴熟、作风优良的专业团队,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注协有关规定,结合本所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并经合伙人管委会讨论通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业务人员的任职与晋职条件,要坚持全面衡量、客观公正、公开考评、优胜劣汰的原则,任职条件主要依据个人德(职业道德操守)、才(素质和技能)、能(经验与能力)、绩(工作业绩)四方面的实际表现而综合衡量。
第三条各级业务人员如由现任职晋升上一职的条件,要按照上一职的任职条件作为晋升标准。
第四条本所各级业务人员暂定为9个职级:
高级经理、高级经理助理、经理、经理助理、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助理(注师)、业务助理(1、2、3级)。
第五条本所各级业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共道德,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创收考核目标,自觉履行(完成)后续教育义务;遵章守纪,自觉维护本所声誉,根据其具备的基本条件决定聘任相应
的职级。
第一章各级业务人员任职基本条件第六条高级经理任职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与专业能力,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及相应执业资格,在同业机构执业5年以上,或曾任业务部门项目负责人2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综合能力与表达能力:
(二)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优秀的职业品德,合伙人承认并忠诚于本所章程(协议),愿与本所发展共命运,为本所发展竭心尽力;
(三)具有一定的执业业绩,任前每年个人承接的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或完成本人职级对应的年度创收考核目标120%以上,或任前完成的项目质量连续2年被上级检查评为优良的;或任前拥有一些稳定的客户;
(四)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任前对属下具有技术咨询与支持的能力,或有典型案例剖析、总结实践经验、后续教育培训授课、公开发表论文等成果;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艰难急重的工作要求;
(六)年度考评连续2年为优秀;
(七)如担任合伙人管委会委派职务岗位的,须经由合伙人管委会2名合伙人推荐,并符合本所章程(协议)规定的其他条件,经合伙人管委会履行规
定的程序后产生。
第七条高级经理助理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与专业能力,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及相应执业资格,在同业机构执业5年以上,或曾任项目负责人2年以上,或曾任一级经理2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综合能力与表达能力;
(二)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优秀的职业品德,合伙人承认并忠诚于本所章程(协议),愿与本所发展共命运,为本所发展竭心尽力;
(三)具有一定的执业业绩,任前每年个人承接的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或完成本人职级对应的年度创收考核目标120%以上;或任前完成的项目质量连续3年被上级检查评为优良的;或任前拥有一些稳定的客户群体;
(四)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些研究成果,或任前对属下具有技术咨询与支持的能力,或有典型案例剖析、总结实践经验、后续教育培训授课、公开发表论文等成果;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艰难急重的工作要求;
(六)年度考评连续2年为优秀;
(七)如担任合伙人管委会委派职务岗位的,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经由合伙人管委会2名合伙人推荐,并符合本所章程(协议)规定的其他条件,经合伙入管委会履行规定的程序后产生。
第八条经理任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与综合表达能力,本科以上学
历,持有注册会计师及相应执业资格,在同业机构执业2年
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
(二)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优秀的职业品德,热爱并倾力
于本行业,自觉遵守本所职业道德规范和规章制度,愿为本
所发展竭心尽力;
(三)具有一定的执业业绩,任前完成本人职级对应的年
度创收考核目标120 %以上;或任前完成的项目质量连续2
年被上级检查评为优良的;
(四)具有一定的执业能力,娴熟运用各种审计技术处理各种复杂的业务问题,具有较强的业务创新能力,能独立为客户提供财务会计、税务、资本运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专业咨询,并有过类似实践,客户反映良好;或有典型案例剖析、总结实践经验、后续教育培训授课、公开发表论文等成果;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艰难急重的工作要求;
(六)担任现职2年以上,年度考评连续2年为优秀;
(七)如担任合伙人管委会委派职务岗位的,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经由合伙人管委会2名合伙人推荐,并符合本所章程(协议)规定的其他条件,经合伙人管委会履行规定的程序后产生。
第九条经理助理任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与综合表达能力,本科以上专业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及相应执业资格,在同业机构执业2年以上,或具有高
级专业职称;
(二)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优秀的职业品德,热爱并倾力于本行业,自觉遵守本所职业道德规范和规章制度,愿为本所的发展竭心尽力;
(三)具有一定的执业业绩,任前完成本人职级对应的年度创收考核目标120%以上;或任前完成的项目质量连续2年被上级检查评为优良的;
(四)具有定的执业能力,娴熟运用各种审计技术,处理各种复杂的业务问题,具有较强的业务创新能力,能独立为客户提供财务会计、税务、资本运作和内部控制等方面专业咨询,并有过类似实践,客户反映良好;或有典型案例剖析、总结实践经验、后续教育培训授课、公开发表论文等成果;
(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适应艰难急重的工作要求;
(六)担任项目经理2年以上,年度能绩考评连续2年为优秀.
(七)如担任合伙人管委会委派职务岗位的,除符合以上条件外,须经由合伙人管委会2名合伙人推荐,并符合本所章程(协议)规定的其他条件,经合伙人管委会履行规定的程序后产生。
第十条项目经理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协调沟通与综合表达能力,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注册会计师及相应执业资格,在同业机构执业2年以上;
(二〉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品德,热爱并倾力于本行业,自觉循守本所职业道德规范和规章制度,愿为本所发展竭心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