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会计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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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日常经济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2.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3.损失贷款:损失贷款是指在采取了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

4.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5.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6.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7.银行本票: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8.托收承付: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9.再贴现:再贴现是商业银行因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引起资金不足,用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中央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再贷款方式。

10.转贴现:转贴现是商业银行因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引起资金不足,用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他金融机构融通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11.网内往来:联行往来,也称网内往来,是指同一银行系统内各行、处之间,由于办理支付结算和资金调拨等业务而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

12.联行报单:联行报单是联行往来的专用凭证,是联行间办理资金划拨和账务核算的重要依据。

简答题

1.银行调节货币供应的主要手段。

1)法定存款准备率:是指以法律形式规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其吸收存款的一部分上缴中央银行作为准备金的比率。

2)再贴现政策:指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持有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时所做的政策规定。

3)公开市场业务: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卖有价证券,以此来调节市场货币量的政

策行为。

2.委托收款与托收承付的主要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委托收款不仅同城异地通用,而且可用于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托收承付只适用于异地符合条件的单位与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以及由于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款项的结算。

2)收款依据不同:办理委托收款,不强调合同和发运证件,只要有合法的债务证明即可;办理托收承付,必须有合同、发运证件和信用较好。

3)货款承付方式不同:托收承付方式下,货款承付分验单承付和验货承付两种方式,由收付双方商定并在托收承付凭证和合同上载明;而委托收款没有此规定。

4)金额起点不同:委托收款结算无金额起点限制;托收承付结算的金额起点为10 000元(新华书店系统为1 000元)。

5)银行承担的责任不同:委托收款方式下,银行不审查拒付理由,不办理分期扣款;托收承付方式下,付款人开户行在付款人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有责任分期代扣款项,并对付款人罚款,对付款人提出的拒付理由有按规定进行审查的责任,对无理拒付实行强制扣款。6)凭证和登记簿名称不同:托收承付方式下,收款人开户行使用“发出托收结算凭证登记簿”,付款人开户行使用“定期代收托收结算凭证登记簿”;委托收款方式下,收款人开户行使用“发出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付款人开户行使用“收到委托收款凭证登记簿”。

3.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要求。

1)要坚持“资金分开、独立核算”的原则,严格划分各商业银行与中央银行、各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界限。

2)各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要严格管理,不得透支,并要求留足备付金。如果备付金不足,应及时调入资金。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拆借,应通过双方在中央银行的存款账户办理,不得支取现金。

3)各商业银行之间临时性的资金占用应及时清算。如临时性资金不足,可相互融通资金,进行资金拆借,到期应及时还本付息;相互代收、代付款项的汇划和票据交换的差额应及时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4)要体现汇路畅通的要求,金融机构往来的核算必须及时、正确、快捷,要迅速传递结算凭证,及时办理转账手续,加速社会资金周转。

4.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要求。

1)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允许在多家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开户实行双向选择。

3)实行开户许可证制度。

4)实行开户申报制度。

5)存款人的账户只能办理存款人本身的业务活动,不允许出租、出借和转让他人。

5.贴现贷款与一般贷款的区别。

1)放款的对象不同:贴现贷款以持票人(债权人)为放款对象;一般贷款以借款人(债务人)为放款对象。

2)体现的信用关系不同:贴现贷款体现的是银行与持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一般贷款体现的是银行与借款人、担保人之间的信用关系。

3)计收利息的时间不同:贴现贷款在放款时扣收利息;一般贷款则在放款后定期或到期计收利息。

4)放款的期限不同:贴现贷款通常为短期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一般贷款可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5)资金的流动性不同:贴现贷款可以通过再贴现和转贴现提前收回资金;一般贷款只有在到期时才可能收回资金。

6.支付结算的概念和原则。

概念:支付结算是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合法有效的支付工具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行为。

支付结算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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