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奖学金发放

合集下载

2021年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

2021年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

don't give up and don't give in.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2021年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20__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时间根据教育部国家高校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规定,奖学金应于20__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专科本科学生:1、学生提出申请,学校审定并公示;2、各高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并上报;3、各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者,颁发国家统一印发的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

研究生:1 、学生提出申请,获得推荐的学生,须在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2、每年11月30日前,高等学校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中央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国家励志奖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发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__]91号规定,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__]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书标准范文.doc

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书标准范文.doc

励志奖学金个人申请书标准范文助学金申请理由范文篇1尊重____大学领导:你好!我的名字叫今年考上了我们学校(院),主修。

我来自河北省广宗县(国家级贫困县)的一个农村,有四口人—父亲,母亲,我和妹妹。

我的父母都是农民。

因为他们没有文化和资本,全家以务农为生,没有企副收入。

此外,由于母亲常年生病,家庭费用几乎由父亲承担,家庭生活贫困。

然而,为了让下一代有文化,有前途,父亲改写了家庭历史,默默地工作了十多年,为我们创造了上学的条件和机会……从小心灵开始,我感受到了父母的伟大—虽然他们是真正的农民。

小学、初中、高中,我努力学习,努力工作。

20XX 年8月的一天,我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双手捧在父母面前,我们喜极而泣。

我终于实现了我的大学梦想!然而,与初中和高中相比,大学的年学费已经成为一个天文数字。

它远远超过了我们家庭的总收入,这不仅让我们家庭快乐,也让我们更加担心。

经过几次曲折,我的父母终于向亲戚朋友借了我的学费,但我们负债累累。

为了顺利完成学业,我需要和希望得到学校的`经济帮助—申请贫困生助学金。

大学是我生活中的一个新起点。

在未来四年的大学生活中,我将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成为一又有能力的优秀学生,成为一个国家的有用人才,回归国家、学校和家长。

谢谢你!此致敬礼!申请人:______申请时间:__年____月____日助学金申请理由范文篇2您好!我是__级____专业的,我叫______。

我家在____省____市____乡____村,一个偏远贫困的小山村,家里有6口人,爷爷、爸爸妈妈、弟弟、妹妹和我。

爷爷今年____岁了,但是,因为老病缠身的他看起来明显不止这个岁数,佝偻瘦小的他好几年前就犯有胃病,而且常年需要治疗。

如今,光爷爷一年看病的钱就要花掉家里的大局部经济****。

爸爸在我们县城的一个工地打工,他是我们家的脊梁,工资不高,却是我们家的经济****。

而且很多时候,他还要回家帮妈妈干农活,一年下来,也就挣个几千块钱。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评定办法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三年)第一条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一)在校全日制研二、研三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评比1、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2、学校在职教职工在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3、每学期开学时未按期办理注册手续的研究生;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研究生;5、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在申报普通奖学金过程中有造假舞弊行为的研究生;6、在科研工作中,因本人过错造成重大事故的研究生;7、在参评学年有课程成绩不及格的研究生;8、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的研究生。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按土木工程一级学科进行评定。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评定数量由研究生院下达。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按照以下内容考核课程学习成绩,发表论文(编著)及检索、科研成果、申请专利情况,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及各类比赛情况,科研工作情况,社会工作及综合表现。

第五条 国家奖学金评定计算方法1、第二学年,根据普通奖学金等级比例确定我院奖学金名额。

以学科为单元按如下公式进行计分评定M = 0.5 M 1 + 0.1 M 2 + 0.1 M 3 + 0.15 M 4 + 0.15 M 5 (1)(1)中,M 1 ——第一学年课程分数按如下法计算,由各班级评定小组负责计算审核。

M 1=说明: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的权重(即60%和40%)。

M 2 ——上一学年发表论文(编著)及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得分之和(具体细则见附件1),起始分值为0,奖励分值不封顶,由各班级评定小组负责审核。

M 3 ——上一学年参加学术、科技活动及各类比赛获奖得分之和(具体细则见附件1),起始分值为0,奖励分值不封顶,由各班级评定小组负责审核。

M 4 ——上一学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由导师按照百分制打分(具体细则见附件1)。

吉大奖学金分配方法

吉大奖学金分配方法

吉大奖学金分配方法吉大奖学金分配方法是面向广大学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公正、合理、科学的分配方式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发展和校园文化的建设。

因此,吉大奖学金分配方法需要有专门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奖学金的分配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首先,吉大奖学金分配方法的第一步就是策划和制定分配计划。

每学年都需要对奖学金分配计划进行策划,包括奖学金的种类、数量、分配标准和分配比例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还需要对奖学金设置的条件、申请方式以及评审流程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说明,以便学生们能够清楚地了解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标准。

其次,吉大奖学金分配方法的第二步就是公告公示。

在奖学金的评审过程中,学校要在校内公告栏、学校官网等平台上公示有关奖学金的评审标准、申请条件和评审流程等信息。

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天,以方便学生及时申请和查询奖学金信息。

第三,吉大奖学金分配方法的第三步是申请和材料审核。

一旦奖学金的公示期结束,学生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业和成绩情况以及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准备好相应的材料进行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相关部门。

此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以确定学生是否符合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接下来,吉大奖学金分配方法的第四步是评审和公示。

一旦审核通过,学生的申请材料就会提交给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者的综合情况和各项评审标准,对申请者的申请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此时,奖学金的获奖名单也将在校内公示栏和学校官网等平台上进行公示。

最后,吉大奖学金分配方法的第五步是颁发和相关统计。

一旦获奖名单最终确定,奖学金将会由学校进行颁发,并对获奖情况进行相关统计和记录。

同时,学校还将通知获奖学生注意奖学金颁发的时间和方式,以便学生及时领取奖学金。

总之,吉大奖学金分配方法采用的流程公正、合理,并有具体的规定和程序,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审标准,从而提高了奖学金的分配效率和公平性。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毕业数生统奖学学院金12评级定数方师案一实班施细则一、总则1、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和我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4、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实践与创新能力三部分。

5、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学年度进行计算。

在学院学工办的领导下,先由学生本人进行总结并自评计算得分,经团支部和班委会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和核查后,报班主任或学院审核。

测评结果作为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

二、奖学金考核概况1.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分配比例及名额:2. 考核方法:三、课程综合成绩考核办法1.课程综合成绩是指学生参加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以及辅修课程的学习并考核的成绩。

成绩评定采用必修课程、限(指)选课程与任选课程、辅修课程分别测评计分的方法进行计算。

2.课程综合成绩(F)的计算方法1)必修课程综合成绩F1=∑X1i /m(即平均分)其中:X1i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必修课的综合成绩;m为纳入测评的必修课总门数。

相应课程学分参考如下:2)辅修课程综合成绩∑=⨯=njjjY XF12 22002 .0其中,X2j表示纳入测评的每门辅修课的综合成绩,Y2j表示相应课程的学分,n为纳入测评的辅修课总门数。

3) 课程学习综合成绩总评分(记作F):F=F1+F24) 课程综合成绩测评每学年计算一次,并纳入班级档案。

四、综合测评成绩考核方法(一)基础分P1(60分)1、德育占20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0分计:(1)言论或行动上反对共产党和政府,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2)违反政治纪律,参与组织非法游行示威、罢课、静坐等活动的;(3)被公、检、法机关拘留收审、起诉、判刑的;(4)受到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江苏大学学生奖学金条例

江苏大学学生奖学金条例

江苏大学京江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教育政策,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表彰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显著、实践能力突出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院在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奖学金含以下三种:1.院长奖学金。

2.学习优秀奖学金。

3。

单项奖学金。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院奖贷基金工作领导小组是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奖学金条例修订、奖学金筹措及评定等有关事宜。

领导小组由有关院领导和学生工作处、教务处、团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五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各系成立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任组长,负责奖学金申报和初评工作。

第三章院长奖学金第七条院长奖学金是学院最高级别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名额为10名。

第八条参评院长奖学金须具备下列条件:1。

当年被评为院三好学生标兵;2.当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第九条院长奖学金10000元/人。

当年的院长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学院优秀奖学金奖金不兼得。

第十条院长奖学金由院长颁发证书.第四章学习优秀奖学金第十一条学习优秀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额度、获奖比例分别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3%;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8%;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7%。

第十二条参评学习优秀奖学金须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评奖年度内无违法违纪行为.2.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0%,其中基本素质测评良好以上.3。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成绩列同年级、同专业(下同)前5%;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成绩列前15%;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学习成绩列前35%。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2009年工作日程安排(一).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2009年工作日程安排(一).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2009年工作日程安排(一)
项目
项目具体内容
完成时间
项目责任人
责任
领导
招生
工作
做好2009年招生计划初步申报工作;做好外省艺术类招生工作安排。
1月
陈少飞
廖金香
田筱鸿
做好山东、江西、江苏、广西、福建等省艺术类招生工作。
2月
做好河北省艺术类招生工作;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前期准备工作;报送外省艺术考试成绩,并按比例寄发合格证;报送2009年招生计划(分省份、专业);做好体育特长生招生、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名工作。
1月
徐晓慧
王锋
熊文斌
做好省教育厅对就业工作评估的准备工作;继续开展不同类型的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2009届毕业生就业率月度统计;就业信息发布和就业指导工作。
3月
开展“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各教学学院开展就业指导;选调生的考核和选拔工作。
4月
召开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2009届毕业生有奖征文活动;汇总协议书,学院报送就业协议书和建议就业方案;开展毕业教育。
全年
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全年
10月
即时发布招聘信息;对2008届毕业生进行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及就业市场反馈调查;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举办就业指导讲座。
11月
加强就业指导,办好就业指导讲座,认真做好就业咨询、服务工作;协助组织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做好2009届毕业生最终就业率的统计;接待到我校招聘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并组织相关的专场招聘会。
协助心理教研室在不同校区开展更广泛的心理咨询及团体辅导工作;指导学生心理社团开展活动,出版心理健康教育社刊。
全年
全力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开设工作;维护完善“心理在线”网站和心理测评系统。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5.09.30•【字号】湘教发[2005]103号•【施行日期】2005.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05〕103号2005年9月30日)各市州教育局、财政局,省属公办普通各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设立“湖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

现将《湖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湖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特设立湖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政府助学奖学金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省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部属院校,以下简称“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

分为湖南省政府奖学金和湖南省政府助学金两种形式。

湖南省政府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湖南省政府奖学金额度为每人每年3000元,每年资助1000名学生。

湖南省政府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湖南省政府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8000名学生。

第三条申请湖南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优秀;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300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300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3002022国家奖学金申请书理由篇一尊敬的校领导:我是会计五班的学生,因为家庭困难,特申请奖学金。

我来自湖南省的一个小山区,此地交通落后,长期滞后发展,我的母亲是农民,父亲是一个地地道的建筑工,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长期以来,我的学费都是父母在日晒雨淋的天气下用体力和汗水得来的。

带着全家人的期望,我考上吉首大学,但是昂贵的学费却让原本生活不易得家庭更家感受到了生活的不易。

在亲戚的资助下,我勉强交齐了学费。

可是,自从我上大学后,家里的收入更显得有点供不应求,为了尽量多赚点钱,他爸妈更是起早贪黑,随知道天不尽人意,造物弄人,我爸妈拼死的苦干却换来沉重的叹息。

父母因长期过于劳累患上了一身的疾病:我的妈妈是小病不离身,时不时的要去光顾一下药店,而爸爸在去年中得上了腰椎盘突出,根本就不能凭着干体力活赚钱,不仅如此,我爸爸在家也是每隔三四天就需要靠打针来维持,每打一次就得花上上百元,一个月就得花上一两千,并且时常发作,其痛楚不可名状,这无底的病情给我家带来了致命的一击,让我们雪上加霜,欠了一勾子债。

为了我的学业,我爸爸竟然用了借来治病的钱给我买了一台电脑和交上自己第二学年学费,还说了一句再苦也不能苦孩子,这真的很让我感动。

可是,我的感动同时也成了我的负担,一想到暑假时夜里醒来时听到爸爸被病痛折磨的呻吟声时,我都会感到深深地自责内疚。

因此,我希望能得到学院的补助,为他爸妈卸下一点点包袱,给力资料网入党申请书范文同时也缓解一下我家里的经济压力。

我的家里虽然暂时处于困难时期,但我相信这并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的阻力和自卑。

我想,这也许是一个考验我的时候吧,我不会被困难击倒,因为风雨过后就会有彩虹,取而代之的只会是我的动力。

(1mi)此致敬礼!申请人:年月日国家奖学金申请书篇二尊敬的校领导:您好!在这一年里我始终要求自己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心态,时时以一个合格甚至优秀的大学生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做到全面开展,成为一个全面开展的大学生。

学生资助和奖学金发放办法

学生资助和奖学金发放办法

学生资助和奖学金发放办法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国家对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学生资助和奖学金的发放办法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学生资助和奖学金的发放办法,包括发放对象、评选标准、发放形式等方面。

一、发放对象学生资助和奖学金的发放对象主要包括贫困学生、优秀学生和特殊困难学生。

针对贫困学生,应加大资助力度,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此外,还应综合考虑学生家庭情况、个人成绩等因素,对其进行细分分类,有针对性地提供资助。

优秀学生是学校需要培养的未来栋梁之材,应通过奖学金来激励他们继续保持卓越的表现,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特殊困难学生是指因残疾或家庭突发状况等特殊原因导致学习困难的学生,他们应该得到特别关注和资助。

二、评选标准为了公平公正地评选学生资助和奖学金的获得者,需要制定明确的评选标准。

评选标准可以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艺表演等多个方面的综合素质。

同时,也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设置相应的评选标准。

此外,评选过程应该透明公开,确保评选结果的可信度。

可以委托独立专业机构进行评审,避免出现内外部干扰。

三、奖学金分级为了更好地鼓励学生继续努力学习,奖学金可以按照优秀程度进行分级发放。

一般可以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发放给表现最为出色的学生,一等奖学金发放给次优秀的学生,以此类推。

通过分级发放奖学金,可以更精准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让他们在各自能力范围内不断进步。

四、发放途径为了方便学生申请和接收奖学金,应采用多种发放途径。

可以通过学校内部系统进行申请和审核,发放奖学金到学生的个人账户中;也可以在学校内设立奖学金领取处,由学生亲自领取奖学金。

此外,还可以通过与学校合作的银行或支付机构进行发放,以提高奖学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

五、资金来源学生资助和奖学金的发放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一方面,可以通过国家的财政拨款来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同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学生资助和奖学金事业。

吉学发5号毕业生奖学金

吉学发5号毕业生奖学金

吉学发[2014]02号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关于表彰2014届毕业生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吉首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条例》,经各班民主推荐、综合测评,学院审定、审批,学生工作部决定对2014届毕业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1320名学生进行奖励和表彰。

附:吉首大学2013-2014学年度荣获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名单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化学化工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段美香李菲夏勇军王明奉勇桂亚军段绪臻范宇王盼二等奖:范佐成王鹏鹏吴军曾盛琴郭蓉黄娟王芽刘耀韩艳慧曲相玉肖友潘诗睿刘佳伶冉宇蓝熊立娟郑晓敏杨玲易婧陈秋宏欧阳明丽三等奖:吴雅欣罗思欧俊成郑莹丽蒋采利林晓唐琼张倩申望珍彭妍杨乐黄地龙谢志丽谢雪萍周文斌曾惜徐婵李标陈涛赵新朝管青艳谢凤丁杨周芬芬刘文华谢维利唐勇林刘素娟黄维刘家义刘小晖曹文浩冯庆丁青松芦阳肖剑高文昱张美罗希粟霞唐茜杨朔俊单旺陈佩二、优秀学生干部黄博云周姣周文斌黄娟奉勇肖琴陈斯亚黄福肖建平王启英郭慧琼沈敏万婉三、三好学生刘敏蒙炳安杜新雨欧阳威张求华杨志伟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彭长莎杨培彭华佘明会陈红亮贺茵可喻立皆吴杰周丽芳张帅黄金鑫金梦叶灿江潇二等奖:向秋生刘艳唐志敏曹译文宇露熊海燕陈柯睿颜斌刘梓孝李红梅唐映朱砂周丽韩晓亮吴力波陈绍雄蒋诗彬罗杰炜钟正佳孙永志张小丽唐巧张照政周璨李捷杨晴谌凯何邵雄罗甫史劲凌云志唐启华三等奖:刘腾刘雨馨符辰明谭敏霞邓珊珊郭成业谢龙唐茂林邓朵张婷彭再宁静吴敏刘杰莫依威朱敏周军刘海松杨涛杨芸潞廖亚雄蔡汉魏麻明龙邓建平文彪李永辉付新成朱欢鞠婷婷张顺蒋旭东黄智新张扬张致友石景豪刘欢喜张文龙曾雅群崔佳曾雄余舟刘玮琪王涛鲁恒志周念俊蒋文田生龙张智明李志强肖行蒋建波杨朝丰房静熊哲巧胡婉岚瞿敏蒋少华向尹健段明敏徐威黄君辉唐慕琛蒋灿然刘运铖李迪欣刘笑含李永祎唐努尔〃吐尔逊江数学与统计学院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邹丽阳佳许洁淼二等奖:晏杰王海燕卢瑞张晓岩阳辉李俊鹏谭检华三等奖:吴婵朱慧霞张柳胡宇燕吴永焰蒋晓玲殷绪螺马忠威张林娟莫莹任佳宝曾璨蒋凤向林吴秋二、优秀学生干部郑烨体育科学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唐萍刘美龙晏刘洁李姣许山山二等奖:李新伟孙华盛江东刘志扬杨丹周芳羽杨阳郑军阳海青伍方佳于晓东于运涛三等奖:王志兵颜平郭顶立谭杜红赵新慧李恒信崔婷谭芳卓玲媛向株雪高甜田秀丽湛意彭露龙喜云刘娟梅罗时宇邓玉哲彭慧婷蒋彩娟常胜张志强李磊杰曾祯夏晨晨二、三好学生王志兵李姣夏晨晨三、优秀学生干部徐鹏杰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朱雯璐吴帅玲匡苏兰曹卫君丁巧蓓刘虎殷蓉李思杨韩俊雯二等奖:文星星曹丹刘明叶佳周娟王松兴王溶李佳焱周小成吴苗周姣华文寒英李凤梅宋盼张唯李秀彭珍纪海艳孙俪张梦真张建华玛依拉〃吐尔地别克三等奖:柳旺谭顺艳彭乐曾利梅王先花黄萌王霞杨嘉李冰田新肖巧丽韦世耿周双鹤魏琳娜邓娇利陈嘉懿杨菊付正博文孝凤龙慧玲张湘燃刘美花王彬羊碧兰王君一朱菊坪申竹溪贺加贝杨婧刘佩思刘杏清徐榕榕宁校平易学红赵凤李慧郭成鑫梁琼钟建龙张弘范思昊殷佳佳沈龙强王乐王小娜王好旭欧阳石顺二、优秀学生干部孙麟风杨建华王志明王赞李凤梅周姣华刘虎王誉瑾欧阳石顺符竣三、三好学生张幸陈贤娃王溶王君一李秀宾绮慧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罗珊张明倩李美琪郑雅丽嘎桑扎堆杨春熊二等奖:王秋月沈玲丹许俊刘璐莹石远波唐广政石杰史国孝周超黄炳龙魏涛祝杨超林璐璐杨林海三等奖:李嘉怡黎小梅杨付永江婷周丽徐佳欣肖滔胡霞霞曹婉珍冯景吴柳青毛又朋梁坤李磊胡赛花陈子营米智向江葛薇狄神武何园萍范静李东姣魏芒强晨陈雪峰陈婷党维虹丁怡姚彬二、优秀学生干部王炜汤燕马克思主义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叶小青二等奖:李健张竹君刘双三等奖:邹益胜石雪梅秦雪石红霞张雪敏彭兰兰二、优秀学生干部张瑾瑾方云霄杜倩三、三好学生邹益胜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严文浪吴明谢潘云徐世明孙海滨二等奖:刘漪李志东姜紫文邹亚飞林红新夏金桃信林含涂瑶文俊徐波温豆豆邢靖三等奖:李斌俞东左第恩菱滕唐星胡宽胡泽学蔡忠良邓渐亮梁兰梁海涛黄启飞黄曦陈越罗智孙先华胡梦宇陈飞任亚楠刘笑天翟然赖丹文夏娇钟意彭俊展军胡冬舒孙少波二、三好学生:严文浪谭倩郭佳蕾徐世明三、优秀学生干部:严文浪滕丹莫琼谭瑶唐小凤彭昭仪徐波杨亚洲丁玉兰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王芝潇杨小红李润孝李菊花唐未亏倪春梅曹薇梁晓云刘绍隆罗薇二等奖:何满华陈姗姗邹丹曹惠伍琼燕周莹杨艳汤毅文谭静黄婷丽黄瑶邓丽霞石平炬邱婉婷张荪萍肖洁覃业权宋琳向石峰杨志倪依依肖慧全美丽黄凯利三等奖:周立群李志新赖虹桦向凤鸣姚巧红彭昕怡史雪玲徐华丽阮玉霞夏烨阳喻俊妮张宇邓纯吴志刚蒋倩璐谭耀华李冬梅方元彭夏欢谢巧兴开瓦兰张治立陈文杰陈培王惠何颖乐婷蔡婷陈芳陈峰杜江林邓静杨迷朱宝萍刘彪张霞辉罗小红陈佳丽周剑彭芳叶张得胡丽平林世园王德岩刘斯张玲王哲鑫戴明慧蒋玉芹张小芳王玉冯付二优秀学生干部王会袁雪江雪晴陈伟刘健张中亚姚云贵刘相国惠华玲张延坤覃加加黄丽姿三三好学生林青艳陈云甜谢永新张治立刘维罗薇美术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石彩霞孙红廖凯罗维明王丽丽唐鑫陈强二等奖:章云婕方慧情胡朝桥刘雨露郭佳丽杨笑王善武陈元元张亚惠胡成佳熊琳朱露朱璐彭超陈依阮雯雯郭小洋曾敏燕陈锦三等奖:鲁茜婷林舒婷段姿烨刘艳萍梁秋慧江晗薇徐康瑜孙雪洁刘琴龚宴主刘秋香邓力鹏卓玉帆冯高云刘平平郭东李玉环朱小明朱婧璇楚芬祝煕曹译匀蔡婷婷杨玲嫔范姿然张小芳蔡丽花蔡丽圣夏汝琴周益琳谢金枝章野刘贝谢贝潘韦欢王水林韦浩然卓姣罗甘昊宇二、优秀学生干部:尹小舟吴佳骏朱小明刘林祥郭小洋高晓聪杨冬雪三、三好学生:孙红软件服务外包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吴亮屈薇刘丹二等奖:冯均浩吴赵伟夏野辣闫蒙樊夏阳黄杨桂超贤三等奖:胡勇阮星君段辉宋杰彭丹谭春饶世红周飞肖辉杨寰王康郑祥云刘慧芳梁白雪二、优秀学生干部毛敏新白金平杨奔娇梁白雪陈瑞梅三、三好学生吴亮桂超贤外国语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曾早孙诗惠王正洲唐凯丽付溥彬阳胜友邓桃艳刘芳王琳二等奖:谭霞彭召娣陈小满孙丽梁卉婕黄诗迪徐艳董瑶莫红梅杜秋瑾唐斌王至德王楠吴湘玉危艳蒋玉霜周丽谢晓飞张珍珍曾姁崔恩泽郭畅邓清三等奖:潘幸李静黄欣妍彭艳张丽丹张玉熊丹李春梅朱玉玲彭永菊梁爽李新叶子张莉徐柯雷霞田学平陈列罗嘉吴昭汝吴建芳尹晶郑萍李燕慧陈珊胡秋月李晴姚燕妮刘滨李玲车文丽温冬冬邓彰婵高琼花魏福莹何熊李玉婷李玖玖尹红程刘明媚陶碧妮王霞曹慧玲郑芳姚俊林芳向春兰彭亚庆廖秀芳朱晓彤何娅玲赵春华杨柳青二、优秀学生干部刘浩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向欢刘一家江山谢操二等:张荣杨雄峰孙航顾岚森古文艳李邦俊张良琴单志乾三等:熊锋黄磊唐琪王婷婷胡丽雯刘红静段志锋胡常发李貌欧阳乾贺辉清肖淋钧何晓春邓家新彭川戴新龙谢新鹏刘洋商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刘敏夏业明王英铼刘楚罗丹孟莎许椽迪谢胜飞杨柳陈文华刘姣朱艳妮孟霖黎久凌陶庆林刘春华李泽君胡楠杨雨婷刘洁宇薛丽珍赵燕袁旗园曾慧婷王丽莎二等奖:覃基尚何冬菊罗喜凤杨洁光王亚捷黄博吴琦陈姿李香曾祥坤代媚肖佩曹思婕林顺岩梁志郎周子豪刘倩陈晓蓉尹毅默金晶张帅唐敏尹玲凤刘勇李春燕谢璞祝娟欧阳倩严恺葛文欢刘臻赵贞妮刘永贵张佩孟璐茜周雨涵陈慧邹胜雷霄刘懿姗杨麒乐毛溶波李雨阳粟玉琴刘舟帆李梦琪陈好为兰芝艾慧婷李春熙侯欣言谭倩刘真如首玉梁李明彦李牧蔚龙思巧三等奖:曾利何水芳刘东晶江坪王尹强陈春万邓涛李剑雷清艳周晓彤徐姿滕伽莉张慧李轩广李丽华廖玉婷黄扬超王怡梦李懿洋段梦伢刘鹏翔周盈旺粟光超黄敏晏慧张蜜岳少娟张敏彭威民戴拥拥张全李梦李望丹王亮义亚云向杰锐王新伦鲜体利董秀容李伟陈聂波韩云龙杨帆刘益瑄韩旭吴宇田森单俊华吴珊肖广朱春秀潘芬王斌朱菲罗蓉张攀肖秋姣颜京旺黄薇刘勇廖烨林陈超吴贵栋赵海耘钟小翠徐慧穆子彤陈柳佘蔓昀粱乐戴俊徐湘宁王晓成旭蒋玉艳高立长唐伊雯田梅晋宋雨典李俊徐艺尹倩靓刘爱连张颖周娴李秋思方雯徐悦悦吴蓉黄琴郑又榕龙凤彭莉潘敏黄青云程茜樊茂申利军李婷刘华丽王璐刘菲尔崔好陈高刘琼杭叶翩余佳梓谢超平戴诗雨符瑛彭宙蒋凌婷龙浩王春晖汤丹丹李鎏君刘袁媛张雯雯邓金林刘仁建汪佳张茜田金玉二、优秀学生干部夏业明何冬菊刘东晶王英铼王亚捷李燕邓宇倩方铃汪君颜衡何东霖陈聂波曾志洋刘姣刘勇孙丽君王莉易文英陶庆林钟小翠张博刘春华梁杰刘茜王润彬邬璐许义朱昕月袁旗园艾慧婷张宏宇邓央飞包亚莉刘梦婷王祺三、三好学生储艳云成浩然伍晶陈娜刘志伟谢胜飞陈文华刘雯莫玉梅潘虹君向莉文晟赵燕曾慧婷音乐舞蹈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邝神瑜刘颖婕杨柳范琳琳罗桂琴江铃邓晨颖二等奖:刘冬蒋华栋邹丽文李俊超刘梦玲宋娟周琪涵黄倩伏岸杨东芳谭讷敏向坤邹旖琴王景琳刘准郝甜三等奖:廖杉龙佳夏凡李桂芳覃敏曾丽陈巧玉许万元钟慧璐曹何燕邹雪飞侯新张馨予沈独向玲张潇焦璞璞贺馨怡唐雅逸殷思敏黄雅婷陈文佳肖洁龙姗艳粟双艳汪飘妮符琴谭芳林乐敏周隽卞乐永李婷严佳丽潘伟强龚若男二、优秀学生干部刘子豪向诗杰国际交流与公共外语教育学院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江海袁文慧陈鑫谭婷谭伟胜唐依利二等奖:范媚肖晶赵晓芳岳晓华黄琼溪于珊刘佳倩向春雪李丹丹方琦周娇丽陈烂王芳詹苗苗杨思敏吕葱三等奖:赵印冰陈紫情徐芳菲覃明英杨俏妮黄丽萍蒋文彬徐英鸿戴艳琼周燕龙彩云陈伟童青霞兰娟刘炎陈香萍米玲玉王汝娇肖云周思慧何文静李霞刘美霞莫权英李校星周乐贺佐辉邹晓娟吴非乐李晓军覃佐成陈红唐录平二、三好学生于珊唐依利王汝娇谭伟胜陈鑫三、优秀学生干部周燕向春雪王芳覃佐成陈仪田孝刚肖云李琴邹晓娟米思陶徐柯李飞燕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一、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一等奖:乔瀚生杨诏棋申太阳石婷沈婷田杰徐敦军吴雨林孙信汛谭志平二等奖:刘文君王丹彭夏菲曾文清彭小玲钟海平贾梦璇郭士棋蒲娟米笑荣方葶覃翠婷张湘华唐广萍吴金伟彭梦王敏高洁文莉李雅婷卓菁清卢晓明郇玉玲三等奖:吴春燕吴秉成吴小璐刘晓丹麻苾婕吴岚杨珲孙振祥龙丽琴蒋仕飞胡德骏向冬丽于明隐尹兰兰周婷黄敏张燕群张丽贾旋刘成园李爱平崔艺馨李婧黄志敏何懿婧孙画媚常萌陈婷何锋陈芳芳钟雅洁彭黎黎曾唯梁蓓马伟康彭干刘旭梅晶师梦云释金光杨晓娟胡隆军李晓娟谢平司巧陈娜黄舒婷颜小英刘纯二、三好学生吴春燕蒲娟赵海容徐敦军师梦云许秦田李安彬三、优秀学生干部杨诏棋乔瀚生彭楠岚郭仕棋吴婷张湘华李冬阳唐伟吴金伟马晶莹李雅婷郇玉玲王雪雯胡晶晶安富裕医学院一、优秀学生干部田权周双田纯历史与文化学院一、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何彩音二等奖:张宏远王叶露孙聪三等奖:尹飞张蓉谌炎彭绍国白银平吕璐熠侯赛二、优秀学生干部童亚楠。

奖助学金承诺书范文

奖助学金承诺书范文

奖助学金承诺书范文吉首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诚信承诺书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教〔xx〕220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财教[xx]29号)以及吉首大学相关文件精神规定,本人特承诺如下:1.本人无固定收入。

2.非定向、自筹的研究生转入学校的人事档案(“双少”的研究生具的无固定收入证明)是真实完整的,没有弄虚作假行为。

3.如因采取伪造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助学金,除退还学校已经发放的助学金外,并接受不得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相关违纪处分,涉及到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以上内容经本人签字后即生效,对本人产生约束力,本人若有违反诚信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承诺人:导师:学院负责人签名(公章):年月日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学生本人、所在学院、研究生处各一份。

助学金承诺书奖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和社会爱心企业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作为申请西南大学奖助学金的一名学生,现慎重作出以下承诺,并同意将其公开,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1.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2.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所获奖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挪作进行高消费,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3.若获得奖助学金,将加入学生特立服务队,履行勤奋学习,热爱社会义工服务工作之责任,奉行美好的社会公德,扶危济困,每周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至少2小时。

4、以上承诺具有自我的约束力,我愿意接受“西南大学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及同学们的监督。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无条件退还已获得的奖助学金。

承诺人:学号:二〇一二年月日学生使用国家助学金自律承诺书国家助学金是国家用来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提供的无偿资助。

为发挥国家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凡南皮县第一中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必须自觉履行以下承诺:一、申请人保证符合国家奖助学金有关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内容完全真实有效。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_规章守则.doc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_规章守则.doc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育评价等级为优;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2012-2013学年智育测评应为同年级本专业前30%,或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含2.5)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学院2013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评审程序及要求1.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表2)。

辅导员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初审,并在专业内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评审,提出当年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4.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和预算指标,结合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成绩情况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名额比例。

5.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1.我院上报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名单经教育厅终审通过后,学院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模板国家助学金申请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大学奖学金申请书范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范文校奖学金申请书优秀范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篇1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来自商学院xx级会计(2)班的XXX,这次我想申请的是国家励志奖学金。

时光如梭,一恍大学四年即将过去。

在这四年里,我由一个思想不成熟的中学生成长为一名有着自己的理想和奋斗目标的大学生。

虽然也留下了一些遗憾,但我觉得自己没有辜负父母和老师对我的期望,也没有在大学里虚度光阴,在大学里得到了应属于自己的东西。

奖励基金实施细则

奖励基金实施细则

奖励基金实施细则奖励基金实施细则【1】第一条为了弘扬何炼成教授经济思想,激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在专业学习和科研上不断进取,培养在经济学和管理学领域具有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表彰科研能力突出、科研成果优秀的在校生、青年教师和毕业院友,结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何炼成奖分为学生奖、青年教师奖、荣誉奖,分别用于奖励经济管理学院学生、青年教师和毕业院友。

其中,学生奖范围为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学生中品学兼优、科研成果优异的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青年教师奖范围为经济管理学院当年在职在岗科研成果突出的拔尖人才(年龄在40岁以下);荣誉奖范围为在学术研究领域成就突出的毕业院友。

第三条何炼成奖中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2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4000元,奖励人数为本科生10人、硕士研究生10人、博士研究生5人;何炼成奖中的青年教师奖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每个一级学科奖励人数各2人。

何炼成奖中的荣誉奖针对的是毕业院友,每年原则上不超过2人。

第四条申请何炼成奖的学生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生学习成绩良好,青年教师完成学校规定的本岗位教学工作量。

第五条申请何炼成奖的中的学生奖和青年教师奖申报者应具备的必备条件如下:(一)本科生必备两个条件,其中1为必备条件,2、3、4为备选条件之一:1.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居前1/2位;2.当年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排名在前两位)1篇,或者在重要期刊(排名在前两位)发表论文两篇;3. 论文入选国内一级学会年会论文(以论文入选通知为准,以下同);4.参与正式出版(一类出版社)著作编写(个人完成1万字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必备两个条件,其中1为必备条件,2、3为备选条件之一:1.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排名在前两位)1篇,或者在重要期刊(排名在前两位)发表论文三篇;2.论文入选国内一级学会年会论文。

14吉首大学商学院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指引

14吉首大学商学院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指引

14吉首大学商学院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指引吉首大学商学院本科学生社会实践指引1、本指引所指社会实践是在理论知识学习之外所进行的有助于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提高的所有实践性活动。

在此意义下,我们无时不在进行社会实践。

2、社会实践是能力培养和素质提高的必要条件,只有在社会实践中用理性对其赋予专门的目的,有目的地进行社会实践,才能实现所需能力的培养和素质的提高。

3、作为商学院本科学生要以培养职业经理人综合素质为目标赋予社会实践以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实践。

4、职业经理人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决定了商学院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应达到如下方面的职业目的:(1)培养职业习惯。

习惯是同一行为在长期反复实践中的积淀,平时很自然的一言一行无不是经过了长期的日积月累。

在社会实践中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按职业经理人的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从而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培养出良好的职业素养与气质应是赋予大学期间日常生活行为的主要目的。

(2)积累社会知识。

在社会实践中会接触大量的社会知识,这是积累社会知识与社会经验的机会,在社会实践中不应放过这样的机会。

如到一地后要了解当地的人文地理、风俗习惯、经济物产,这对丰富自己的社会阅历和今后的职业都是有益的。

(3)培育社会资源。

要通过社会实践与他人接触沟通的机会,记住他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电话号码、兴趣爱好等个人信息,与他人建立正常的友谊。

这些信息和私人关系对你未来的事业和生活都可能是很有用的社会资源。

特别地,同学是最宝贵无私的社会资源,要注意建立同学之间的友谊。

(4)学习他人经验。

在社会实践中会遇到很多社会各界的成功人士,要多向他们请教,不耻下问,学习他们的经验。

也要学会吸取别人失败的教训,使其成为自己的经验。

(5)找出自身不足。

社会实践是发现自身知识和能力缺陷的重要方法,要善于从实践中发现自己的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学习和改进,缺什么,学什么。

(8)创新解决问题。

有解决问题的思路,能够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印发吉首大学
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单位、校部机关各单位:
经校务会研究通过,现将《吉首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学院组织广大学生学习本办法,并做好相关思想政治工作,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一日
吉首大学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暂行办法
为鼓励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总则
第一条学校设有农林师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单项奖、精神文明奖和专项奖学金五类。

第二条一般原则
1.专项奖学金一学年内学生只能评定一项,不重复评定。

2.普通全日制在籍学生在校期间最后一学年农林师专业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要与其毕业论文、实习成绩以及就业、考研情况挂钩,毕业时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没有考上研究生的,原则上不参加最后一学年该类奖学金的评定。

第三条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专业思想牢固,有钻研和创新精神,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的集体活动和社会活动,并且表现出色。

2.积极参加劳动锻炼和各项文体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
准。

3.学生干部除达到上述条件外,还应积极参加有关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按时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有创造性,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学年内不能参加各项奖励的评定:
1.留(降)级或跟班试读者;
2.受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3.一学年内,补考后还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者;
4.违反学校相关收费制度,无故拖欠费用者。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发一半的奖金:
1.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或被学校通报批评两次(含两次)以上者;
2.凡有旷课、乱泼乱扔、自习时间打牌下棋、上网聊天、游戏、早操缺勤、私接电源、使用电热器等违纪现象,并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者。

扣发的奖金,由各学院掌握,用于奖励优秀学生。

第一章农林师专业奖学金
第六条适用范围: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农学、林学、师范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均可参加专业奖学金评定。

第七条评定条件、等级、比例和标准(农林师专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

一等: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前10%
者方可参评。

评定比例占在籍学生总人数的5%,每人每年颁发8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等: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前30%者方可参评。

评定比例占在籍学生总人数的15%,每人每年颁发6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等: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均可参评。

评定比例占在籍学生总人数的80%,每人每年颁发300元。

农林师专业奖学金分专业分年级发放。

第八条各学院根据专业奖学金有关规定和个人综合测评情况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月(毕业生评选则在每年6月进行)。

第二章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
第九条适用范围:我校普通全日制在籍非农学、林学、师范专业的本专科学生(含预科学生),可以参加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评定。

第十条评定条件、等级、比例和标准(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

一等: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前10%者方可参评。

评定比例占在籍学生总人数的5%,每人每年颁发15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二等: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前20%者方可参评,评定比例占在籍学生总人数的10%,每人每年颁发10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三等: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在前50%者方可参评。

评定比例占在籍学生总人数的20%,每人每年颁发5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优秀学生专业奖学金分专业分年级发放。

第十一条各学院根据专业奖学金有关规定和个人综合测评情况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月(毕业生、预科生评选则在每年6月进行)。

第三章单项奖
第十二条为鼓励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除享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外,另设单项奖给予奖励。

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勤奋好学,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思想牢固者方可参评。

评定比例占在籍学生总人数的1%,颁发1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2.优秀学生干部:在所担负的学生工作中,积极肯干,表现突出,按时完成任务的学生干部可参评。

评定比例占在籍学生总人数的2%,颁发10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3.文体积极分子:积极参加、组织健康向上的文体育活动,在各类文艺或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方可参评。

评定比例占在籍学生总人数的1%,颁发50元奖金和荣誉证书。

4.评选时间为每年的9月(毕业生、预科生评选则在每年6月进行)。

第十三条优秀毕业生和特优毕业生
1.优秀毕业生和特优毕业生均在应届毕业生中进行评选。

2.优秀毕业生和特优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一、二等奖学金累计三次以上方能参评。

(2)三年制专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一、二等奖学金累计二次以上方能参评。

(3)优秀毕业生和特优毕业生的评定比例分别为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8%和2%。

3.优秀毕业生、特优毕业生均由各学院对照条件组织评定,报学校审核表彰,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

4.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特优毕业生,由学校按湖南省教育厅要求评选,由湖南省教育厅表彰。

第十四条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分别从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干部中产生,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经湖南省高等学校省级三好学生奖励基金会评定通过后,授予“湖南省高等学校省级三好学生”和“湖南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奖章和奖品。

2.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颁发奖金500元。

第十五条国家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1.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我校报送的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2.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向省教育厅推荐,
湖南省高等学校省级三好学生奖励基金会评审,并报教育部批准后,授予全国高等学校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由教育部统一颁发奖章和奖品。

3.凡获得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学校颁发奖金1500元。

第四章精神文明奖
第十六条见义勇为奖
该奖项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凡在校学生都有权享受,其奖金额按实际情况确定(奖金100至1000元),事迹突出者,颁发荣誉证书,事迹特别突出者记功,并重奖。

第十七条对拾金不昧等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第五章专项奖学金
第十八条由中央及各级政府为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湖南省特困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品学奖学金等。

其评定条件、奖励名额、评定时间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

其名称、奖励标准、评选比例根据设立者意愿所制定的评定办法执行。

我校已设立冠代奖学金、老爹光彩助学金、荣昌贫困生奋斗奖、湖南宋祖英基金助学金、蔡冠深自强奖学金、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等。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学生在科学研究、专业竞赛等方面的奖励参照学校其它职能部门制定的办法执行,本暂行办法不再设立该类奖励。

第二十一条特殊情况由学生工作部经研究后予以奖励。

第二十二条本暂行办法中提到的学生,是指由国家正式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在籍本、专科及预科学生。

第二十三条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财务处。

第二十四条本暂行办法由2008年7月8日校务会会议通过,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吉首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即日起废止。

主题词:学生工作大学生奖励暂行办法通知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9月1日印发
印数: 5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