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学 自考 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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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自考《00370刑事证据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2020年8月自考《00370刑事证据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证明方式起到证明作用。 (3)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具有间接性,但对案件事实中某个情节或
片段的证明可能具有直接性。 【评分说明】答对 1 点 2 分,答对 3 点给 5 分。 40.(1)完善证据规则体系,特别是建立和完善自白任意性规则和传闻证据规则。
(3 分) (2)建立统一证据法典。(2 分) 六、论述题:本大题共 2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41.(1)判断证据合格的标准是证据的合法性。 (2)审查主体是否合法,即证据是否由法定机关的法定人员收集或认定。 (3)审查程序合法,即收集、认定证据是否依照法定程序。 (4)审查形式是否合法,即证据是否通过法定种类和法定的固定方式表现出来。 【评分说明】每点 2 分,共计 8 分,其余 2 分视论述情况酌情给分。 42.(1)与物证的关系密切,他客观地记录了案件的场所、物品、位置等相互关系。
11.ABCDE 12.ABD 13.ACDE 14.ABDE
16.AB
17.AE
.18.AD
19.ABE
15.AD 20.BCD
三、填空题:本大题共 10 空,每空 1 分,共 10 分。 21.主观信念 22.法官擅断 23.受到保护 24.直接证据 26.犯罪事实 27.证据确实 28.收集证据 29.普通证人
刑事证据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第 1 页(共 2 页)
(2)被害人、证人作证的心理状态不同。 (3)被害人、证人作伪证的法律后果不同。 【评分说明】答对 1 点 2 分,答对 3 点给 5 分。 38.(1)以自身属性的角度证明案件情况。 (2)以自身的特征角度证明案件情况。 (3)以自身存在状况的角度证明案件情况。 【评分说明】答对 1 点 2 分,答对 3 点给 5 分。 39.(1)依据一个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 (2)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关系是直接的,单独一个、不依赖其他证据,以直接

自学考试刑事证据学手机版小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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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验,检查笔录:是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的实际状态进行勘检,检查所制作的实况记录。

2.勘验,检查:是侦查人员,检查人员和审判人员根据报案和有关线索,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观察,勘验或检查,从中发现,提取和固定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痕迹和物品的一种诉讼活动。

3.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或电子计算机存储的资料以及其他科技设备与手段所提供的有关案件的信息。

4.被害人陈述: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其遭受侵害的情况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叙述和控诉。

5.控诉证据:是指那些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应当对其加重处罚的证据。

6.原始证据:是指从直接来源或最初来源获得的第一手证明材料。

7.传来证据:是指离开了第一来源,从其他方面获取的经过了转手,传抄的第二手或第二手以上的证明材料。

8.鉴定结论:是由有关专家对诉讼中涉及的某些专门性问题,采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检查测定以后,所出具的结论性书面意见,又称“鉴定人的意见”。

9.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受刑事迫诉的人,就有关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认,辩解和陈述。

10.实物证据:凡不是以人的言词,意见为其表现形式,而是以各种实物,痕迹,图形,符号等载体和客观上存在的自然状况为表现形式的证据,都是实物证据。

11.法律推定:是指对某些情况不明或者确实不可能查清的事项,由法律规定某种程序,来推断该事项的“有”或“无”,即由立法者根据事物间的常态联系通过立法明文规定的推定。

12.证据保全:是指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为了使已经发现和收集到的证据材料,不致由于自然或者人为的原因而发生变形,变质,混合,调换或者灭失,而采取适当的方法加以提存,固定并妥为保存的诉讼活动。

13.诉讼证据的排列组合:就是将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把它们排列起来,形成对所要证明的每一个问题,都有一组相应的证据。

刑事证据学考点内容整理

刑事证据学考点内容整理

勘验、检查、辨认、侦按照法定的规则来审查判断证力及证明力的大小,法律不预先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良心据。

查实验等笔录理专业制定教材和理性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⑧视听资料、电子数据4、中国当代证据制度的特点:刑事证据学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是以其自身属性、特追求客物证2、①坚持实事求是,是④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征或存在状况证明案件情况的主编:刘万奇观真实指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客观实在。

任何人提供不利于其自身的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②次版6年2月第2015 言或被迫承认犯罪。

、物证的特征:3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考点及脉络内容、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主2深入调坚持依靠群众,③客观性①要内容:查研究特定性②总结归纳检察官或者对于警察、①证据标准具体化④间接性③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主要概念及关键词已经重点标第三章人有权保持沉默。

、物证的作用划分为特征物证、4 注,方便复习查阅属性物证和状况物证。

1、刑事证据制度的认识论基础检察官或者对于警察、②第一章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物证的体积大小划分为宏观5 诉讼证明与认识活动①人有权选择作有利或不利于自,也称刑事诉讼证1、刑事证据物证、常态物证和微量物证。

己的陈述。

诉讼认识论②据,是指法定机关的法定人员依、物证的形态划分为固体物证、6照法定程序收集或认定的、通过控诉方无权强迫犯罪③诉讼认识的客观性原③液体物证、气体物证和其他形态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案件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对其不利的则物证。

情况的一切事实。

证据。

④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依据人的感官对物证划分为7 2、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理3嗅觉物证、触觉物证、视觉物证、 2、刑事证据制度的价值论基础论基础:①证据的客观性听觉物证。

秩序①根据无罪推定原则①②证据的相关性、物证的审查判断: 8 自由②保障合法权益的客观②审查物证是否真实③证据的合法性①需要③公正第二章②审查物证的来源符合诉讼对抗的基理,③效率④有助于促进控辩平等、对抗。

自考证据法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自考证据法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自考证据法学知识点总结(重点)1、证据法主要是指诉讼证据法,(包括民事诉讼证据法、行政诉讼证据法和刑事证据法)。

证据法是指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等确定案件事实真伪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2、证据在诉讼中则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基本手段。

审判或诉讼的实质内容就是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中待证事实(即证明对象)的活动。

离开证据则诉讼机制不正常运行且诉讼目的也不能实现。

3、证据法的主要目的就在于证明案件事实。

证据法的宗旨是指证据法律制度的主导思想或主要旨趣,即证据法律制度①必须遵行宪法,②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证明权,③保证法院公正、及时地认定案件事实,从而为法院适用法律做出裁判提供事实方面的根据。

4、证据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有两次重大进化,①以“神判”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②以“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进化为以物证和人证为主的证明方法。

西方国家主要是: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法定证据法律制度→自由心证证据法律制度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是指依据神意(或上帝之意)来判断案件事实真伪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

(存在于西方奴隶制度社会及欧洲封建社会前期)主要证明方法或方式有:“神誓”、“水审”、“火审”、“决斗”、“卜卦”、“抽签”等。

5、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资格和证明力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做出裁判的一种证据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是:㈠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及证据的收集和判断,均由法律预先明确规定,法官不得自由裁量。

㈡证据的形式化和等级化。

证据被根据其表现形式划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

㈢刑讯拷问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式。

6、法定证据法律制度值得肯定的是:①取代了神示证据法律制度朝着合理化方向发展;②严格规则有利于统一法制,防止法官专断;③强调了规则的意义,并致力于规则的制定和运用。

最大缺陷在于:以具体经验代替一般规则,以法定方式将不同证据的不同证明力加以绝对化、等级化,机械、单一,过分的限制了法官合理的自由裁量权。

同时,刑讯逼供不仅招致背离事实真相,而且侵犯了被告人的人权。

自考刑事诉讼法笔记

自考刑事诉讼法笔记

自考刑事诉讼法笔记篇一:自考刑法精简背诵笔记1、刑法分类:1)广义、狭义(法典)2)普通(法典)、特别(单行、附加)3)形式、实质2、刑法性质:1)特定性2)不完整性3)最严厉性4)补充性3、刑法任务:保护法益;方法:禁止惩罚犯罪4、刑法机能:行为规则;法益保护;自由保障5、刑法体系:组成结构6、刑法解释:对真实含义的说明。

方法:文理;论理(扩大、缩小、当然、历史、反对、补正、体系、比较)二、刑法的原则1、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为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思想基础:民主主义、尊重人权。

2、罪刑法定原则内容:1)法律主义;2)禁止事后法;3)禁止类推;4)禁止不确定刑期;5)明确性;6)禁止处罚不当;7)禁止不均衡残酷刑罚。

3、罪刑法定实现:1)树法治观;2)建合理司法体制;3)合理解释刑法;4)正确定罪量刑。

4、平等适用刑罚:任何人犯罪适用法律一律平等,不允许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5、平等原则内容:平等保护;平等认定;平等载量;平等执行6、罪刑相适应:罪刑的轻重应当与其所犯罪行和承担责任相适应。

源于因果报应观念,朴素公平意识。

三、适用范围1、空间效力:一国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有效。

2、空间效力原则:A国内:属地原则;B国外:1)属人主义;2)保护主义;3)普遍主义;3、对外国人犯罪的承认:A.积极承认:将外国判决移至本国,执行外国原判;B.消极承认:不管外国判与否,仍对同一行为审判,已经执行的予以考虑。

4、时间效力:何时起,何时止有效;(生效;失效;朔及力;限时效力)四、犯罪概说1、特征:A.传统:危害性、违法性、受罚性;B.当前中国: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2、犯罪分类:A.理论:重刑、轻刑犯;自然犯(明显违反道德)、法定犯;间隔、非间隔犯(隔时、隔地犯);B.法定分类:国事犯、普通犯;单位犯、自然人犯;身份犯、非身份犯;亲告、非亲告犯;基本、加重、减轻犯;五、犯罪构成1、构成要素分类:客、主;记述、规范;积极、消极(表述反正反面);共同、非共同;成文、非成文;2、犯罪客体:刑法所保护为犯罪所侵犯的利益。

(完整版)刑事证据学考点内容整理

(完整版)刑事证据学考点内容整理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制定教材刑事证据学主编:刘万奇2015年2月第6次版考点及脉络内容总结归纳主要概念及关键词已经重点标注,方便复习查阅第一章1、刑事证据,也称刑事诉讼证据,是指法定机关的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或认定的、通过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案件情况的一切事实。

2、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①证据的客观性②证据的相关性③证据的合法性第二章1、神示证据制度,是指裁判者通过一定的形式获取神的旨意,并以此作为判定争议难决案件的一种证据制度。

2、神示制度的证明方法:①对神宣誓②水审、火审、铁审③决斗④卜巫3、法定证据制度,就是对于各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一概由法律预先做出规定,要求法官必须按照法定的规则来审查判断证据。

4、中国当代证据制度的特点:①坚持实事求是,追求客观真实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③坚持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④证据标准具体化第三章1、刑事证据制度的认识论基础①诉讼证明与认识活动②诉讼认识论③诉讼认识的客观性原则④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2、刑事证据制度的价值论基础①秩序②自由③公正④效率第四章1、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①证据裁判原则,即在诉讼中,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依靠证据。

②不轻信口供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单纯依赖口供,还需有口供之外的其他证据对口供的证明力进行补充和加强。

③自由评价原则,又称自由心证,是指对证据是否有证明力及证明力的大小,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良心和理性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④反对强迫自证其罪,是指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任何人提供不利于其自身的证言或被迫承认犯罪。

2、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主要内容:①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

②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择作有利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

③控诉方无权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对其不利的证据。

2021自学考试法学类刑法学笔记14

2021自学考试法学类刑法学笔记14

2021自学考试法学类刑法学笔记14
(二)罪数的分类
罪数问题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定一罪的情形;二是定数罪的情形。

1.定一罪的情形
按照行为数量,可以分为一个行为的一罪和数个行为的一罪。

(1)一个行为的二罪:
①单纯的一罪,就是一个人实施一个行为定一个罪。

这种情形没有认定上的困难。

②本色的一罪,是指貌似触犯了数罪,本色上仍只触犯了一个罪,只定一罪;主要包罗继续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

(2)数个行为的一罪:
①法定的一罪,是指有数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但法律规定按一罪处理;主要包罗结合犯、集合犯。

②处断的一罪,是指数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法.官审判时按一罪处理;主要包罗连续犯、吸收犯、牵连犯。

2.定数罪的情形,分为同种数罪和异种数罪。

注意:数罪常常被考生忽视,但是司法考试经常考查,所以后文一并阐述。

二、本色的一罪
(一)继续犯
1.概念:也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必然时间内一直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

例如,不法拘禁罪、窝藏罪。

2.特征:
(1)一个犯意,一个行为,侵害一个法益。

(2)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持续。

(3)时间的持续性。

如果行为只有瞬间,不构成继续犯。

3.处理:只定一罪。

4.继续犯与状态犯的区别:状态犯;是指一旦发生危害结果,犯罪便同时终了,但是不法状态仍然在持续。

例如,盗窃罪,窃取了财物后,犯罪便终了,但财物一直被行为人不法古有着。

而不法拘禁罪,拘禁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持续,拘禁行为一结束,不法状态便结束。

2021自学考试法学类刑法笔记6

2021自学考试法学类刑法笔记6

2021自学考试法学类刑法笔记6
(二)条件关系的特殊情形
1.假定的因果关系
因果历程:前条件→后条件→结果。

前条件正要导致结果发生,后条件介入并导致结果发生。

如前文所述,刑法上因果关系中的结果是指具体的、现实的结果,而非假定的结果。

因此,结论:前条件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后条件与结果有因果关系。

例如,死刑犯2小时后要被执行死刑,被害人的父亲甲迫在眉睫,突然按下开关执行了死刑。

甲的行为与死刑犯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2.二重的因果关系(择一的竞合)
两个条件单独都能导致结果发生,没有意思联络,各自同时发生作用,竞合在一起导致了结果发生,类似双保险。

结论:两个条件与结果都有因果关系。

例如,甲、乙没有意思联络,事前都向丙的水杯投了100%致死量的毒药,丙喝了以后中毒死亡。

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都有因果关系。

3.重叠的因果关系
两个条件单独都不能导致结果发生,彼此之间没有意思联络,结合在一起同时起作用导致了结果的发生。

结论:两个条件都与结果有因果关系。

例如,甲与乙都想杀死丙,甲先投了5毫克毒药(50%致死量),不知情的乙又投了5毫克毒药(50%致死量)。

然后,丙一口喝了,中毒死亡。

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都有因果关系。

甲、乙各自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注意,如果是甲先投,丙就喝了,然后乙再投,丙又喝,最终死亡,则属于介入因素的问题,需要用后文的介入因素三标准判断。

2021年自考法学类之刑法学笔记41

2021年自考法学类之刑法学笔记41

2021年自考法学类之刑法学笔记4128.协议诈骗罪定义:以不法占有为目的,在签定、履行协议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1)客体:复杂客体(三个),国家对协议的办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市场经济秩序、协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客不雅方面:具体表示为四个方面(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定协议(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做担保(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协议或者部分履行协议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定和履行协议(4)收受对方给付的货物、贷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5)其他方法。

3)主体:个人和单位4)故意,必需具有不法占有协议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5)认定:(1)与正当协议纠纷的区别。

(2)数额必需较大。

29.不法经营罪定义:违反国家规定,不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简单客体,国家依法办理市场的秩序。

2)客不雅方面:(一)必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具体表示(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商品。

包罗军工产品、火药产品、麻醉产品、贵重金属、烟酒;化肥、种子、农药、兽药等。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或其他批准文件。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行为。

包罗传销活动、哄抬物价行为、压价倾销行为、谋取暴利行为。

(三)情节严重包罗(1)数额较大(2)屡次受工尚行政办理部门处理而不悔改(3)造成市场秩序严重混乱(4)影响恶劣。

3)主体:个人和单位。

4)主不雅方面:故意。

5)认定:与不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2)犯罪客体(3)行为特征。

刑事证据学自考讲课

刑事证据学自考讲课

刑事证据学自考讲课刑事证据学自考讲课导语: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确定案件真相、裁定罪与否的重要依据。

刑事证据学作为一门法学学科,研究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与证据运用,对于执法机关和法律从业者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刑事证据学的自考讲课内容展开全面评估,并按照深度和广度的要求撰写一篇有价值的文章,帮助读者全面、深刻地理解刑事证据学。

一、刑事证据学的定义与意义1.1 定义:刑事证据学是研究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证据标准以及证据收集、鉴定、运用等问题的学科。

1.2 意义:刑事证据学对于刑事诉讼的公正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研究刑事证据学,执法机关和法律从业者能够准确判断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二、刑事证据学的基本原则与理论框架2.1 真实性原则真实性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据必须基于事实的真实性,不能捏造、伪造或歪曲事实。

真实性原则保障了案件的公正审判。

2.2 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刑事证据的采集、鉴定、运用等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侵犯人权和合法权益。

合法性原则确保了证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3证据充分性原则证据充分性原则是指刑事证据必须具备充足的说服力和量刑依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与性质。

证据充分性原则确保了判决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刑事证据学的证据收集与鉴定3.1 证据的收集证据的收集是指侦查机关在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通过各种合法手段获取相关证据的过程。

常见的证据收集手段包括搜索、抽样、勘察、调查访问等。

3.2 证据的鉴定证据鉴定是指对已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真伪鉴定、科学分析和价值评估的过程。

常见的证据鉴定手段包括书证鉴定、物证鉴定、技术鉴定等。

四、刑事证据学的证据运用与权衡4.1 证据的运用证据的运用是指法庭在刑事审判过程中,依据合法、充分的证据进行认定、推定和判断的过程。

合法的证据运用能够确保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2 证据的权衡证据的权衡是指法庭在刑事审判中,对于争议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充分性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证据的价值和重要性。

刑事证据学自考笔记

刑事证据学自考笔记

刑事证据学自考笔记绪论: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及相关问题1、证据问题是各类诉讼中的核心问题,也是仲裁、调解以及纪律检查、各种奖惩中核心问题。

2、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司法公正的保证。

3、证据学:诉讼证据学,又称证据法学,它是以各类诉讼中的证据位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

4、刑事证据学是以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其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制度的规定(二)刑事诉讼实践中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三)历史上曾经实行过的刑事证据制度(四)当今各国的刑事证据制度(五)辨析各式各样的刑事证据理论5、刑事证据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犯罪侦查学,法医学6、对于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必须切实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

7、刑事证据学的研究方法(一)精通法律规范,弄清基本原理(二)理论联系实际,在弄清疑点、难点上多下功夫(三)博览群书,参照比较(四)抓住重点,兼顾其它第一章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属性1、证据:即证明之根据。

2、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争议案情的已知事实与表现其内容的法定形式的统一。

3、刑事诉讼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的,用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实施情况的一切事实。

这一定义的核心内容,主要强调以下几点:第一,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第二,刑事诉讼证据依法收集和依法提出。

第三,刑事诉讼证据应当是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

4、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受到实践的限制,受到条件的制约,受到法律的约束5、实践是检验证据真实性的最终标准。

6、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7、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反之,任何想象、猜测、分析、估计、推断、梦呓、卜以及来源不清的道听途说等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都不能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刑事证据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刑事证据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刑事证据学自考知识点总结一、刑事证据学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 刑事证据学的定义刑事证据学是指研究司法活动中证据的收集、运用、认定和评价的一门学科。

2. 刑事证据学的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要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或篡改证据。

(2)合法性原则:要求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和规定,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权利保障原则:要求司法机关在证据收集和运用过程中必须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听取被告人的意见,不得违背被告人的权利。

(4)全面性原则:要求证据收集和运用不得片面,应该充分运用各种证据,全面地进行查证。

二、刑事证据的种类1. 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够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例如目击证人的证言、现场勘查的照片、录像等。

2. 間接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直接证明犯罪事实,但能够推导反映犯罪事实的证据,例如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证据、作案工具等。

3. 物证物证是指能够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物品,例如武器、毒品、案发现场的工具等。

4. 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根据自己的观察、听到的事实作出的证词,是证据的重要来源之一。

5. 认定书证据认定书证据是指法院对特定事实经过审查认定后所制定的书面文件,包括判决书、裁定书等。

6. 鉴定结果鉴定结果是指通过专家鉴定得出的结论,例如法医鉴定、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等。

三、刑事证据的收集和运用1. 刑事证据的收集方法(1)勘察:如现场勘查、案件勘验等。

(2)审讯:对犯罪嫌疑人、证人等进行询问。

(3)检查:对证据物品进行检验、检测等。

(4)调查:通过调查、侦查等手段获取证据。

2. 刑事证据的运用方法(1)证据合法性审查: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证据鉴定:通过鉴定机构对证据物品、文件等进行鉴定,确认其真实性和相关性。

(3)证据逻辑分析: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逻辑分析,推理出犯罪事实。

四、刑事证据的认定和评价1. 刑事证据的认定(1)认定标准: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来认定证据的价值。

00370刑事证据学自考笔记 自考小抄(一)

00370刑事证据学自考笔记 自考小抄(一)

“纯客观”的东西。

1)
,,
证据的审查、判断,即逐证审查、判断;
(1)审查证据来源和保管情况,以判断他们是否事实、可靠
(2)要审查证据事实与案情事实是否有关联
(3)要审查每个证据事实是否合情合理
一个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验证。

7、对全案证据的综合审查、判断的方法:比较印证法---最基本、串联排疑法、重新订正法、重点深入法、逻辑推理法。

8、形式逻辑的规律有同一律、矛盾律、
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根据办案的实际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律,把他们排列起来,形成对所要证明的每个问题,都有
(1)有利于对证据的审查、判断(2)有利于在庭审中组织对证据调查、质证与辩论
(1)按照作案时间的先后次序排列(2)按照所犯罪行的轻重适当排列。

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证据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证据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全国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证据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全国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证据学试题课程代码:0037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依据法定证据制度规则,下列证据中属于完全证据的是( )A.一个可靠证人的证言B.被告人的自白C.询问当事人的四邻所得到的材料D.共犯的攀供2.刑事证据的客观性是指( )A.刑事证据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独立存在B.刑事证据是不依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C.刑事证据是纯客观的独立存在D.刑事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3.根据书证的制作权限不同,可以将书证分为( )A.一般书证和特别书证B.文字书证、图形书证和符号书证C.公文性书证和非公文性书证D.原本书证、副本书证和正本书证4.下列各项表述中,符合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是( )A.凡是知道案情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不能作证人C.未成年人的证言不具有法律效力D.亲属间有权拒绝作证5.下列诉讼权利中,公诉案件中被害人不能行驶的是( )A.控告权B.申请回避权C.上诉权D.委托诉讼代理人权6.某项证据能够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从未进入过犯罪现场,该项证据属于( )A.“正面防御型”辩护证据B.“法定减免型”辩护证据C.“釜底抽薪式”辩护证据D.“酌定减免型”辩护证据7.在下列各种证据中,属于实物证据的是( )A.鉴定结论B.证人证言C.勘验、检查笔录D.被害人陈述8.在下列关于直接证据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直接证据又可称为情况证据B.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C.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物证也可能成为直接证据D.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的9.在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诉讼中,对被告人提出指控,举证责任的承担者是( )A.法院B.控诉方和法院C.控诉方D.法院和被控方10.在下列关于法律推定的各项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律推定即法律拟制B.法律推定是一种“假定”或推断C.法律推定的事项是不可推翻的D.法律推定是法律把某些实际上并不相同的事项,视为具有相同的意义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刑事证据学考点内容

刑事证据学考点内容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制定教材刑事证据学主编:刘万奇2015年2月第6次版考点及脉络内容总结归纳主要概念及关键词已经重点标注,方便复习查阅第一章1、刑事证据,也称刑事诉讼证据,是指法定机关的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或认定的、通过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案件情况的一切事实。

2、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①证据的客观性②证据的相关性③证据的合法性第二章1、神示证据制度,是指裁判者通过一定的形式获取神的旨意,并以此作为判定争议难决案件的一种证据制度。

2、神示制度的证明方法:①对神宣誓②水审、火审、铁审③决斗④卜巫3、法定证据制度,就是对于各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一概由法律预先做出规定,要求法官必须按照法定的规则来审查判断证据。

4、中国当代证据制度的特点:①坚持实事求是,追求客观真实②重证据、不轻信口供,严禁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③坚持依靠群众,深入调查研究④证据标准具体化第三章1、刑事证据制度的认识论基础①诉讼证明与认识活动②诉讼认识论③诉讼认识的客观性原则④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2、刑事证据制度的价值论基础①秩序②自由③公正④效率第四章1、刑事证据法的基本原则:①证据裁判原则,即在诉讼中,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必须依靠证据。

②不轻信口供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单纯依赖口供,还需有口供之外的其他证据对口供的证明力进行补充和加强。

③自由评价原则,又称自由心证,是指对证据是否有证明力及证明力的大小,法律不预先作出规定,而是由法官根据良心和理性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并据此认定案件事实。

④反对强迫自证其罪,是指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强迫任何人提供不利于其自身的证言或被迫承认犯罪。

2、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的主要内容:①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保持沉默。

②对于警察、检察官或者法官的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择作有利或不利于自己的陈述。

③控诉方无权强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对其不利的证据。

2021自考法学类刑法学重点笔记13

2021自考法学类刑法学重点笔记13

2021自考法学类刑法学重点笔记133.强奸:(1)行为人拐卖妇女时强奸妇女,虽不能定拐卖妇女罪,但可定强奸罪。

(2)行为人强迫妇女卖淫时强奸妇女,虽不能定强迫卖淫罪,但可定强奸罪。

4.抢劫:这里的抢劫包罗:(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第127条);(2)携带凶器抢夺转化为抢劫(第267条第2款)。

注意,不包罗第269条事后转化的准抢劫(见下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5.贩卖毒品:这里只包罗贩毒行为,不包罗走私、制造、运输毒品的行为。

6. 200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重点条文:第6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7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具有前款情形的,一般也不认为是犯罪。

”第8条:“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第9条:“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盗窃本身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第10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别离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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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对象及相关问题1、证据问题是各类诉讼中的核心问题,也是仲裁、调解以及纪律检查、各种奖惩中核心问题。

2、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司法公正的保证。

3、证据学:诉讼证据学,又称证据法学,它是以各类诉讼中的证据位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

4、刑事证据学是以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

其研究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制度的规定(二)刑事诉讼实践中运用证据的实践经验(三)历史上曾经实行过的刑事证据制度(四)当今各国的刑事证据制度(五)辨析各式各样的刑事证据理论5、刑事证据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犯罪侦查学,法医学6、对于刑事证据学的研究,必须切实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

7、刑事证据学的研究方法(一)精通法律规范,弄清基本原理(二)理论联系实际,在弄清疑点、难点上多下功夫(三)博览群书,参照比较(四)抓住重点,兼顾其他第一章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特点和基本属性1、证据:即证明之根据。

2、诉讼证据:是能够证明争议案情的已知事实与表现其内容的法定形式的统一。

3、刑事诉讼证据: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收集的,或者由辩护律师、自诉人等依法提出的,用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发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以及有关案件实施情况的一切事实。

这一定义的核心内容,主要强调以下几点:第一,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第二,刑事诉讼证据依法收集和依法提出。

第三,刑事诉讼证据应当是事实内容与表现形式的统一。

4、刑事诉讼证据的特点:受到实践的限制,受到条件的制约,受到法律的约束5、实践是检验证据真实性的最终标准。

6、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属性: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7、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反之,任何想象、猜测、分析、估计、推断、梦呓、卜以及来源不清的道听途说等并非客观存在的事实,都不能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

8、客观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首要属性和最本质的特征。

9、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1)一切诉讼证据,都是伴随着案情进展而出现的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

这些实物、痕迹和反映现象都是客观存在的,不依当事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

(2)任何诉讼证据,都是不依办案人员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客观事实。

办案人员绝不能用主观臆断来代替这些客观事实,更不允许任意改变或者替换收集到的证据材料。

10、正确理解证据的客观性的意义:(1)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相对于办案人员的主观认识来说的。

(2)一切言词证据,都是证人对于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的反映现象。

11、刑事诉讼证据的关联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与争议案情有关联、能够发挥其证明作用的事实。

反之,与本案无关的其他事实与材料,都不能成为诉讼中的证据。

12、如何正确理解证据的关联性(1)一切用以证明诉讼争议的证据,都必须同诉讼案件有着客观的联系。

(2)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必须同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存在着内在、必然的联系。

13、刑事诉讼证据的合法性:刑事诉讼证据必须是由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辩护人等依据法定程序收集的事实。

反之,采取非法手段收集的材料,即使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由于其取证的手段不合法,也难以成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证据。

14、合法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必要属性,并且是刑事诉讼证据区别于一般证据的最显著标志。

15、刑事诉讼证据为什么要有证据的合法性?(理由)(1)理论依据(2)法律依据(3)事实依据16、刑事诉讼证据的三个基本属性的关系:客观性和关联性是刑事诉讼证据的根本属性,合法性是保证刑事诉讼证据客观事实的外在的、法律上的条件。

第二章刑事证据制度的历史发展1、古代奴隶制国家实行弹劾式诉讼制度和神示证据制度。

2、“弹劾式诉讼”:诉讼必须由原告对被告提出弹劾(控告)才能引起,国家并不主动干预。

3、“弹劾式诉讼”要求:要求原告再提起诉讼的同时,必须将被告人传唤到庭或将其拘讯到案,并须提供有关本案的必要证据。

被告在进行答辩或提出反诉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据4、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起誓;水审、火审、铁审;决斗;卜筮。

在信仰基督教的民族中,还采用一种“十字证明”的方法。

5、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它对维护奴隶制社会的统治秩序起到过重要作用的原因):(1)它适应了奴隶主阶级借助于“神威”来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需要。

(2)它与古代实行的弹劾式诉讼制度相适应。

(3)它与古代奴隶制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们的认识能力相适应。

6、我国奴隶制时期实行“察颜观色”的证据制度。

7、五听: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8、封建社会的显著特点:君主专制和等级特权。

9、“纠问式诉讼”(“审问式诉讼”):是指封建国家要求司法机关依据其职权,对犯罪行为主动予以追究,在诉讼中又特别注重对被告人的“纠问”,采取各种手段逼使当事人招供。

10、最早把这种制度称为“法定证据制度”(又称“形式证据制度”)的是法国的一位名叫杜波尔的议员。

其主要盛行于中世纪欧洲各国。

11、1532年日耳曼帝国的《加洛林纳法典》是最为典型....的反映法定证据制度的刑事立法。

12、“法定证据制度”:就是对于各种证据证明力的大小,一概由法律预先作出规定,要求法官必须按照法定的规则来审查,判断证据。

13、“法定证据制度”的具体规则(内容):(1)法律预先把各种证据划分为“完全的”和“不完全的”两大类。

(2)法律规定,被告人的自白是“全部证据中最好的证据”,是“证据之王”。

(3)对证人证言的规定是,只有一个可靠证人的证言,还不具有完全的证明力,必须有两个证人的相同证言,才能使案件得到充分的证明。

(4)判断证言证明力的规则是,按照证人的身份来确定其证言之优劣。

(5)对书证的要求是,用作书证的文书必须是公文书,并且必须是原件。

(6)对于特定案件,法律也规定了如何定案规则。

14、“法定证据制度”的特点:(1)法律对于每一种证据证明力大小,它限制了法官自由取舍证据的可能。

(2)法定证据制度偏重于证据的表现形式,它试图以定量分析和机械相加地方法来解决对于证据的审查判断问题,体现了机械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

(3)法定证据规则把被告人当做自证其罪的特殊证人,把被告人的自白奉为“证据之王”并从法律上确定了刑讯的合法性。

(4)法定证据制度在对证据的判断与取舍上,贯彻了男尊女卑和等级特权的不平等原则。

15、《唐律》是我国封建法制的集大成者,是我国封建社会最完善的一部法典。

16、《唐律》中的《断狱篇》,规定“罪从供定”的主要内容:(1)刑讯的条件(2)。

方法(3)。

扩大适用(4)拷打的部位(5)拷讯的杖具17、“罪从供定”的补充---- “众证定罪”和“罪疑听赎”18、1791年1月18日确立了法官自由心证原则。

1808年,法国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典,从立法上...把自由心证规定为刑事诉讼中判断证据的一项制度。

19、自由心证的实质:就是相信法官的“理性”与“良心”。

理性是做出正确判断的基础,良心(职业道德)是做出正确判断的保证。

20、自由心证制度有两个核心内容:(1)诉讼证据的证明力及其运用,不是有法律事先做出规定,而是完全听任法官凭自己的感知和理性来自由判断的。

(2)法官要对案件中的证据作出判断,必须在自己的内心深处确信它是真实的。

21、自由心证制度的评价:积极性:(1)他冲破法定证据制度下许多形式主义的束缚,刑事诉讼结构变革。

(2)使法官摆脱了法定证据制度下烦琐规则的束缚,从而能够根据案件中各种证据的具体情况,按照自己经验,智慧和良心,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作出比较准确的分析判断,为查明案件真实情况和最终做出正确裁决奠定了机基础。

局限性:(1)其强调的是法官的理智和良心。

(2)其哲学思想主观唯心主义,法官在作出自由心证时,起决定的是主观信念。

22、英美法系国家刑事证据法的主要原则:(一)关于证人能力或证人资格的证据规则。

ﻫ(1)关于证人资格或能力的规则(2)关于证人出庭作证的规则(3)关于证人免特权的规则---后发展为具有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重要特征之一的“反对强迫性自我归罪”的特免权规则。

(二)关于证据资格(证据的相关性)不具有相关性事实的有:(1)相似事实或类似事实(2)当事人品格(3)犯罪前科(三)关于证据可采性的规则:不具有可采性的事实有:(1)以非法的方法获取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可采性(2)证人对案情所发表的“意见”。

(3)传闻证据。

23、证明标准: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其所依据的证据对案件的证明需要达到何种程度才能据以定案。

24、英美法系国家证据规则的特点:大都只属于“半官方”的性质,而不同于由国家立法机关正式颁布的法典。

25、实事求是证据制度是在彻底否定国民党反动政权所实行的证据制度后创立起来的。

26、实事求是证据制度是在同错误路线的斗争中逐步发展起来的。

27、“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使实事求是证据制度进一步落到了实处。

28、1954年颁布《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它标志..着是实事求是证据制度进一步发展。

29、1979年7月召开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他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重新起步。

30、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有对《刑事诉讼法》作了修订,专门规定了“证据”一章,正式以法律的形式,把实事求是的证据制度条理化,定型化,它标志着...新中国的证据制度逐步形成和趋于完善。

31、实事求是证据制度的基本原则(书P73)32、实事求是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就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为理论基础,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要绝对忠实于事实真相。

第三章证据规则1、证据规则:是指为了规范证明行为而确立的公安、司法机关与诉讼参与人在收集证据、判断证据、采用证据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原则。

2、证据规则的特点:(1)证据规则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2)证据规则对刑事诉讼活动具有指导性(3)证据规则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4)证据规则是程序性原则3、证据规则的分类:(一)适用范围的不同分类:刑事证据规则,民事证据规则,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二)适用阶段的不同分类:收集证据规则(取证规则),采信证据规则(采证规则),审查、判断证据规则(查证规则),认定案件事实规则(定案规则)(三)规范内容的不同分类规范证据能力的规则(可采性原则)规范证据本身的规则规范证据证明力的规则规范采证程序的规则----属于如何运用证据的程序性规则4、确立证据规则的意义:(1)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2)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3)有利于推进庭审方式的改革(4)有利于规范和监督执法行为(5)是履行国际公约的需要5、证据能力(可采性)的规则:非法证据排除,传闻证据排除,意见证据排除规则6、证据能力(证据资格):是指哪些事实和材料可以被用为证据,哪些事实和材料则不能成为证据,也就是要解决证据是否可以采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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