薯类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分类表
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细则(2006版)
申证单元为2个:水果干制品 和果酱
水果干制品
吐鲁番葡萄干、水果、蔬菜脆片、荔枝干、槟榔干果
果酱
以水果为原料而非以蔬菜为原料
18
炒货食
品及坚
果制品
炒货食品及
坚果制品
(1801)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 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申证单元为1个,即炒货食品 及坚果制品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分类表
序 号
类别
产品名称
细则
申证单元
产品品种
变更情况
产品举例
1
粮食类
小麦粉
(0101)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2002版)
申证单元1个, 小麦粉
小麦粉(通用、专用)
2005年修订
小麦粉、(高筋、低筋、面包用、面条用、饺子用、
蛋糕用、自发)小麦粉
大米(01等
5
乳制品
乳制品
(0501)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 则(2006版)
申证单元为3
个:包括液体 乳、乳粉、其他
液体乳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 范围
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
乳制品
乳粉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 范围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
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
类的)、风味饮料类等
7
方便食 品(0701)
方便面
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
2个申证单元, 即方便面、其他 方便食品
方便面
方便面
细则(2003版)
其他方便食 品
其它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 审查细则(2006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28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分类表附件1:0101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通用小麦粉包括特制一等小麦粉、特制二等小麦粉、标准粉、普通粉、高筋小麦粉和低筋小麦粉;专用小麦粉包括面包用小麦粉、面条用小麦粉、饺子用小麦粉、馒头用小麦粉、发酵饼干用小麦粉、酥性饼干用小麦粉、蛋糕用小麦粉、糕点用小麦粉等。
其申证单元为1个,即小麦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即小麦粉(通用,专用)。
获得专用小麦粉生产许可证的,其范围可以覆盖通用小麦粉。
小麦粉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1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小麦→清理(筛选,去石,磁选等)→水分调节(包括润麦,配麦)→研磨(磨粉机,松粉机,清粉机)→筛理(平筛,高方筛)→成品包装(二)关键控制环节小麦的清理,研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的添加。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在小麦粉中过量使用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
2.小麦粉中灰分超标。
3.含砂量超标。
4.磁性金属物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企业应建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灰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区。
小麦粉生产企业厂房设计合理,能满足生产流程的要求。
企业不同性质的场所能满足各自的生产要求。
厂房具有足够空间,以利于设备、物料的贮存与运输、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和尘土飞扬。
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生产区域(原料库、成品库、加工车间等)应与生活区分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1. 筛选设备(振动筛,平面回转筛);2. 比重去石机;3. 磁选设备(电磁辊,永磁铁);4. 磨粉机;5. 筛理设备(平筛,高方筛);6. 清粉机(专用小麦粉必备);7.微量添加设备(必要时);8.包装设备;9.其他必要的辅助设备(如绞龙,风网等)。
薯类薯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薯类薯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适用于薯类食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产品范围包括干制薯类(含切片型马铃营片);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食品。
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种类、企业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复检。
2产品种类薯类食品包括干制薯类(含切片型马铃薯片);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食品。
切片型马铃薯片:马铃薯经清洗、去皮、切片、油炸或烘烤、添加调味料制成的马铃薯片。
复合型马铃薯片:以脱水马铃薯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用淀粉、谷粉、食品添加剂等辅料,经混合、蒸煮、成型、油炸或烘烤、调味制成的马铃薯片。
3企业规模划分根据薯类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生产企业规模以企业薯类食品产品年销售额作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型企业。
见表1。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4789.26-2003食品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GB4789.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l的测定GB/T5009.28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5009.29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5009.37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56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5009.97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GB/T5009.140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GB/T18104魔芋精粉GB/T18979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GB/T23495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GB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NY/T494魔芋粉QB/T2686马铃薯片SB/T10631马铃薯冷冻薯条SBZT10752马铃薯雪花全粉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1202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02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前言为了加强薯类食品生产管理,保障薯类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该细则适用于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工作。
三、审查项目1.生产工艺1.1 生产车间:应符合卫生要求,设施完善,能够有效防止交叉污染。
1.2 生产工艺流程:应合理、科学、完整、可行,能够保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控制和监测。
1.3 原料清洗、消毒:应按照技术要求,保证产品表面无残留农药和微生物,并能确定其消毒效力。
1.4 烘焙加工:应掌握加热温度、时间、湿度等关键因素,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1.5 包装:应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和工艺,确保产品保质期内的质量和安全性。
2.品质保证2.1 原料质量:应具备选择合格供应商、检验、入库等管理制度,确保原料质量符合要求。
2.2 产品质量:应具备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能够检验各项指标,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2.3 质量安全控制:应具备完善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和体系,包括:物理卫生、微生物卫生、化学卫生、人员卫生和停留时间等方面的考虑。
3.管理制度3.1 企业管理:应具备健全合理、完整且有效执行的下列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许可管理、不良品处置等。
3.2 工程建设:应具备符合标准的建设方案,确保施工过程卫生、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要求。
3.3 设备管理:应有完善的设备检验和维护制度,能够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四、审查流程1.企业提交《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a) 审查组满足要求后,安排现场核查;b)现场核查合格后,递交评审报告。
3.评审委员会开会审查,并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审批决定。
4.发放许可证。
五、结语本细则为审查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执法部门和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运用,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28大类审查细则(全)
28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目录(一)粮食加工品 (5)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2年) (5)大米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2年) (8)挂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 (10)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7)食用植物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7)食用油脂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1)食用动物油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4)(三)调味品 (25)酱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2年) (25)食醋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2年) (27)味精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3年) (29)鸡精调味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 (31)酱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 (34)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35)(四)肉制品 (41)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41)(五)乳制品 (50)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50)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1)(六)饮料 (67)饮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67)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67)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1)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3)果汁和蔬菜汁类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5)蛋白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8)固体饮料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2)其他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83)(七)方便食品 (87)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87)方便面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3年) (87)其他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89)(八)饼干 (91)饼干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3年) (91)(九)罐头 (93)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3年) (93)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97)(十)冷冻饮品 (101)冷冻饮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3年) (101)(十一)速冻食品 (103)速冻面米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3年) (103)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06)(十二)薯类和膨化食品 (110)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0)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3年) (113)(十三)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 (115)糖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04年) (115)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17)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19)果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 (122)(十四)茶叶及相关制品 (124)茶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24)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7)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7)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29)(十五)酒类 (131)白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31)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35)啤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38)黄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40)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3)(十六)蔬菜制品 (146)酱腌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46)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48)蔬菜干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49)食用菌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51)(十七)水果制品 (154)蜜饯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54)水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56)(十八)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59)炒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59)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61)(十九)蛋制品 (165)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65)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69)(二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173)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73)焙炒咖啡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75)(二十一)食糖 (177)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版) (177)(二十二)水产制品 (180)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年) (180)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86)(二十三)淀粉及淀粉制品 (192)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 (192)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95)(二十四)糕点 (197)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 (197)(二十五)豆制品 (200)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 (200)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04)(二十六)蜂产品 (206)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年) (206)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209)(二十七)特殊膳食食品 (213)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审查细则(2006版) (213)(二十八)其他食品 (218)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一)粮食加工品小麦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2年)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小麦粉产品包括所有以小麦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小麦粉产品,分为通用小麦粉和专用小麦粉。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分类表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范围
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
熏烧烤肉制品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范围
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范围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
发酵肉制品
新增
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19
蛋制品
蛋制品(1901)
蛋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申证单元分为4个: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和其他类
再制蛋类
皮蛋、咸蛋、糟蛋
干蛋类
巴氏杀菌鸡全蛋粉、鸡蛋黄粉、鸡蛋白片
冰蛋类
巴氏杀菌冻鸡全蛋、冻鸡蛋黄、冰鸡蛋白
其他类
新增
热凝固蛋制品、蛋黄酱、色拉酱
20
可可制品
可可制品(2001)
可可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4版)
瓶(桶)装饮用水类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范围
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矿物质水以及其他饮用水等
碳酸饮料(汽水)类
碳酸饮料(汽水)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碳酸饮料(汽水)类
03版改06版,扩大申证范围
取消二氧化碳充气量不低于2.0倍的限制
茶饮料类
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2
薯类和膨化食品
膨化食品(1201)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3版)
申证单元1个,即膨化食品
膨化食品(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
2005年修订
薯类食品(1202)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申证单元为1个,即薯类食品
薯类加工
薯类加工“钱”途广如今,在南充市嘉陵区,许多农户都栽种了兼用型甘薯新品种“南薯99”,它具有高产、抗黑斑病、耐贮藏等突出优点。
“我们对红苕进行初加工后,把淀粉卖给企业生产快餐粉丝,这就比单卖红苕赚钱多了。
”农户们被问及种红苕咋找钱时的回答如出一辙。
“积极发展薯类加工产业化,是加快我省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之一。
”省农科院应用处副研究员杨德龙告诉记者,四川现有甘薯面积1435万亩,总产约占全国的20%,居全国之首,相当于中国境外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甘薯产量的总和。
四川省常年种植马铃薯约500万亩,总产量400多万吨,居全国第二位。
“尽管拥有如此丰富的原料资源,我省的薯类加工却仍处在初级阶段,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据悉,世界上70%-80%的马铃薯通过加工增值,而我国的加工比例不足10%;四川省薯类资源的商品转化率也仅为18%,产区的马铃薯主要作为饲料,其次是作为商品蔬菜用,只有很少一部分被加工成淀粉或粉条,甘薯的腐烂损失率也很高,有时高达30%以上。
杨德龙向记者透露,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下属的国际马铃薯中心的调查,如果四川薯类总产的50%得到开发,我省农民可以增收30亿元以上,加工增值可达70亿元以上。
“目前,省农科院已在选育推广加工型新品种,引进开发加工技术、设备等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薯类加工要走上产业化之路,需要有丰富的加工型优质原料作基础。
目前,省农科院推广的甘薯品种主要有南薯99、川薯107;马铃薯品种主要有川芋早、川芋4号、川芋56等。
据统计,1998-2002年,全省累计推广应用“南薯99”727.4万亩,增产20.38亿公斤,新增产值6.77亿元。
马铃薯的推广重点则是脱毒种薯苗技术。
以北川县为例,该县已建立脱毒种薯扩繁网棚450平方米,建立优质马铃薯高产示范片2000亩,平均亩产1506公斤,比当地马铃薯每亩增产535公斤,逐渐改变了当地“种洋芋没搞头”的观念,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薯类食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薯类食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具备规定的条件为基础,申请使用薯类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不包括膨化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场所审查薯类食品的生产场所除应满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与企业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和化验室。
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食品应具备:原材料仓库、半成品加工车间(包括清洗、切分、漂烫、蒸煮等工序涉及的生产区域)、主加工车间(配料、混合、干制、烘焙或油炸、调味、研磨、制粉、杀菌等工序涉及的生产区域,其中配料区域应与其他区域明显区分)、包装车间(内包装车间、外包装车间)、成品库。
直接用半成品(生坯)加工成品的企业可省略半成品加工车间。
(二)设备审查1、必备的生产设备①以鲜薯为原料的干制薯类食品:清洗设施或设备、整理切分设施或设备、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
②以薯粉为原料的干制薯类食品:成形设备、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
③冷冻薯类食品: 清洗设施或设备、整理切分设施或设备、冷冻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
④薯泥(酱)类食品:清洗设施或设备、整理切分设施或设备、研磨设备、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或设备、杀菌设备。
⑤薯粉类食品:清洗设施或设备、干燥设施或设备、研磨设备(具备筛选功能)、包装设施或设备。
⑥其他薯类食品:必须具备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工艺流程所需设备。
除上述设备以外,称量原辅材料(包括食品添加剂在内)的计量器具最小分度值不得高于各原辅材料的允许称量误差。
2、生产过程在线检测设备切片型马铃薯片、复合型马铃薯片、其他油炸薯片、冷冻薯类食品、薯粉类食品应具备金属物探测装置。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1)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如:甘薯干、甘薯片)。
(2)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如:小甘薯、甘薯枣)。
(3)鲜薯验收→清洗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切片型马铃薯片)。
(4)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成型→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复合型马铃薯片)。
2.冷冻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如:冷冻甘薯条)3.薯泥(酱)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包装→杀菌(如:甘薯酱、混合型甘薯酱)4.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5.其他薯类食品的工艺流程可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下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确定。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薯类原料验收控制;2.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3.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微生物指标超标;2.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
细则31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细则31: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1)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如:甘薯干、甘薯片)。
(2)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如:小甘薯、甘薯枣)。
(3)鲜薯验收→清洗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切片型马铃薯片)。
(4)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成型→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复合型马铃薯片)。
2.冷冻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如:冷冻甘薯条)3.薯泥(酱)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包装→杀菌(如:甘薯酱、混合型甘薯酱)4.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5.其他薯类食品的工艺流程可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下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确定。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薯类原料验收控制;2.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3.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微生物指标超标;2.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制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①以鲜薯为原料的工艺: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②以薯粉为原料的工艺:成形设备、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
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28类食品分类
食品生产许可证目录28类食品分类号22水产制品水产加工品水产加工品(干制水产品)(分装)2201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水产加工品(盐渍水产品)(分装)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水产加工品[鱼糜制品(即食类、非即食类)]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水产加工品 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2202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其他水产加工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 其他水产加工品(风味鱼制品)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食水产品) 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深加工品)23 淀粉及淀粉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分装)2301淀粉及淀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制品)(分装)淀粉糖 淀粉糖(葡萄糖、饴糖、麦芽糖、异构化糖等)(分装) 2302 淀粉糖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4 糕点 糕点糕点(烘烤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粉类糕点、月饼) 2401 糕点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5 豆制品豆制品 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2501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豆制品(非发酵性豆制品) 豆制品(其他豆制品) 其他豆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6 蜂产品蜂产品 蜂产品(蜂蜜)(分装)2601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蜂产品[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分装)蜂产品(蜂花粉)(分装) 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蜂产品(蜂产品制品)(分装)27 特殊膳食食品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婴幼儿配方谷粉) 2701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其他配方谷粉) 28 其它食品2801。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膨化食品是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通过高温高压等手段使食品内部产生气泡,从而增大体积和松软口感的食品。
为了确保膨化食品的安全和质量,国家对膨化食品的生产进行了许可审查,并制定了相应的细则。
一、申请资格:1.生产企业应具备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并经开业登记的企业;2.生产企业应具备固定的生产场所,并拥有符合卫生要求的设施设备;3.生产企业应具备完整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人员管理制度。
二、申请材料:1.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产品品种等信息;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原材料采购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追溯体系、不合格品管理等;3.卫生许可证:生产企业应持有相关卫生许可证,并提供复印件;4.食品安全责任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保证生产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5.相关实验室报告:包括产品的检测报告、微生物检验报告等。
三、审查程序:1.申请材料初审: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现场检查:由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包括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生产工艺流程等;3.技术评议:由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产品的配方、工艺流程、卫生控制措施等;4.评审会议:相关部门组织评审会议,对技术评议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决定是否批准许可;5.发放许可证: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发放《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监督检查:1.定期检查:对已获得许可的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生产工艺、质量管理等;2.不定期抽检:对已获得许可的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检,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和微生物检验等;3.监督检查记录: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处罚措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企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等。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出台,有助于规范膨化食品生产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
同时,也能促进膨化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形象。
薯类食品检验标准细则
薯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1)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如:甘薯干、甘薯片)。
(2)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如:小甘薯、甘薯枣)。
(3)鲜薯验收→清洗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切片型马铃薯片)。
(4)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成型→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复合型马铃薯片)。
2.冷冻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如:冷冻甘薯条)3.薯泥(酱)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包装→杀菌(如:甘薯酱、混合型甘薯酱)4.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5.其他薯类食品的工艺流程可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下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确定。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薯类原料验收控制;2.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3.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微生物指标超标;2.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制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①以鲜薯为原料的工艺: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②以薯粉为原料的工艺:成形设备、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 引言本文档为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旨在明确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要求和流程,确保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合规操作。
2. 背景为了加强对其他粮食加工品的监管和管理,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制定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是必要的。
本细则依据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审查工作。
3. 审查对象审查对象为申请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申请企业需要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并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完成申请表格。
4. 审查流程4.1 申请材料审核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后,审查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生产基地:包括生产基地的地址、面积、环境状况等;•加工设备:包括加工设备的种类、数量、技术参数等;•原材料供应链:包括原材料来源、质量管理体系等;•生产工艺流程:包括生产工艺流程的规范性、卫生条件等。
4.2 现场检查审核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企业将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检查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等;•原材料仓储:检查原材料的储存条件和管理情况等;•生产记录:检查生产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等;•检测设备:检查企业的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等。
4.3 评定根据申请材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的结果,对申请企业进行评定。
评定结果分为以下几种:•合格:企业符合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的要求,通过审核,并予以许可证发放;•不合格:企业存在不符合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要求的情况,拒绝发放许可证,并告知不合格的原因;•待定:对于某些情况需要进一步评估和调查的企业,暂时搁置申请,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审核。
5. 审查标准5.1 生产条件申请企业的生产条件应符合以下标准:•生产场地应具备商业秘密保护措施;•生产车间应符合规范要求,通风、排水良好,有防尘、防虫、防鼠、防霉措施;•生产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废弃物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有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 引言本文档是针对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审查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审查过程,确保粮食加工品的生产安全和质量。
2. 申请资料准备申请企业在申请生产许可证之前,需准备以下资料:2.1 法定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或户口簿等。
2.2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申请企业需提供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所在地等。
2.3 企业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申请企业需提供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的介绍,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员工数量等。
2.4 生产场所及设备情况申请企业需提供生产场所及设备情况的介绍,包括生产场所的位置、面积、设备设施的备案等。
2.5 产品标准和工艺流程申请企业需提供产品标准和工艺流程的介绍,包括产品的质量标准、原料的采购和检验、生产工艺流程等。
2.6 质量控制措施申请企业需提供质量控制措施的介绍,包括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和控制措施、不合格产品的处置等。
2.7 产品留样和检测申请企业需提供产品留样和检测的方案,包括产品样品的保存期限、检测方法和标准等。
2.8 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企业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3. 申请审查程序申请企业按以下流程进行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审查:3.1 公示申请企业通过媒体或公示栏公示申请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申请事项,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
3.2 审查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期限为30个工作日。
3.3 补正或驳回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存在问题,审查机构将通知申请企业补充材料或予以驳回,并说明理由。
3.4 审查通过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企业将获得生产许可证,并在指定范围内生产粮食加工品。
4. 监督检查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接受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4.1 定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部门将定期对企业的生产场所、设备、产品留样等进行检查,以确保企业符合许可证的要求。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标签:膨化食品食品生产许可证gb原分类:生物辅材料出厂检验教育一、发证产品范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治理的膨化食品包括以谷物、薯类或豆类等为要紧原料,经焙烤、油炸或挤压等方式膨化而制成的,具有一定膨化度的各类疏脆食品。
按加工工艺可分为焙烤型、油炸型、直截了当挤压型、花色型4种类型。
如雪米饼、薯条等。
膨化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膨化食品。
膨化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1。
二、差不多生产流程及关键操纵点(一)差不多生产流程1、焙烤型膨化食品生产流程:原料进货验收→金属检测*→制粉→蒸练→成型→一次干燥*→熟成→二次干燥*→焙烤*→调味→包装。
2、油炸型膨化食品生产流程:原料进货验收→金属检测*→制粉→蒸练→成型→干燥*→油炸*→调味→包装。
3、直截了当挤压型膨化食品生产流程:原料进货验收→金属检测*→制粉→混料→挤压膨化*→整形→烘焙*→调味→包装。
4、花色型工艺流程:参照其坯子生产工艺流程(可分为焙烤型、油炸型或挤压型三种),最后加一道上色工序。
打“*”为关键操纵点,企业对关键操纵点应有监控记录。
(二)容易显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金属检测机工作不正常而使原料中混入金属异物,造成制粉设备等后序设备损坏。
2、干燥过程中坏料水分的操纵,若坏料水分过高,阻碍膨化成效,水分过低,膨化后产品太脆。
3、焙烤、油炸的温度和时刻等参数操纵不行,也会阻碍膨化成效。
4、油炸用油的温度、更换频次的操纵,也直截了当阻碍产品的质量。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1、厂区环境: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面积孳生的潜在场所。
膨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原料库、生产车间和成品库。
同时要求车间和库房内卫生清洁、无蚊蝇。
2、厂房及设施:作业区域应防止布局不合理导致人流和物流拥挤、纷乱;安全出口、通道处不得堆放原材料、杂物等。
薯类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1)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如:甘薯干、甘薯片)。
(2)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如:小甘薯、甘薯枣)。
(3)鲜薯验收→清洗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切片型马铃薯片)。
(4)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成型→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复合型马铃薯片)。
2.冷冻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如:冷冻甘薯条) 3.薯泥(酱)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包装→杀菌(如:甘薯酱、混合型甘薯酱)4.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5.其他薯类食品的工艺流程可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下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确定。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薯类原料验收控制;2.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3.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1.微生物指标超标;2.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一)生产场所。
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制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① 以鲜薯为原料的工艺: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② 以薯粉为原料的工艺:成形设备、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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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薯类食品是指以薯类为主要原料,经过一定的加工工艺制作而成的食品。
薯类食品按加工工艺主要分为干制薯类、冷冻薯类、薯泥(酱)类、薯粉类、其他薯类。
薯类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的名称即薯类食品。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制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1)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蒸煮→干制→包装(如:甘薯干、甘薯片)。
(2)鲜薯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捣烂→混合→成型→干制→包装(如:小甘薯、甘薯枣)。
(3)鲜薯验收→清洗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切片型马铃薯片)。
(4)薯类全粉、淀粉等原料验收→拌料→成型→油炸或焙烤→调味(或不调味)→包装(如:复合型马铃薯片)。
2.冷冻薯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成型→漂烫→冷却→冷冻→包装(如:冷冻甘薯条) 3.薯泥(酱)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磨酱→调配→包装→杀菌(如:甘薯酱、混合型甘薯酱)
4.薯粉类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验收→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煮→冷却→干燥→粉碎→包装(如:甘薯粉、马铃薯全粉、魔芋粉)
5.其他薯类食品的工艺流程可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原则下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确定。
(二)关键控制环节。
1.薯类原料验收控制;2.热加工时间和温度控制;3.包装车间环境卫生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微生物指标超标;2.超限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3.油炸产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应具备原辅材料仓库及包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清洗整理车间、热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满足工艺要求的生产场所。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制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
① 以鲜薯为原料的工艺: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
② 以薯粉为原料的工艺:成形设备、热加工设施、包装设施。
2.冷冻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 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冷冻设备、包装设施。
3.薯泥(酱)类必备的生产设备:清洗设施、整理切分设施、磨碎设施、热加工设备、包装设施、杀菌设备。
4. 薯粉类食品必备的生产设备:清洗设施、干燥设施、磨碎设施、包装设施。
5.其他薯类必备的生产设备以满足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工艺流程所需设备为前提。
四、产品相关标准
QB/T2686-2005《马铃薯片》、GB/T18104-2000《魔芋精粉》、NY/T 494-2002《魔芋粉》、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薯类食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规定。
如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天平(0.1g);(二)分析天平(0.1mg);(三)干燥箱;(四)灭菌锅;(五)微生物培养箱;(六)生物显微镜;(七)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企业出厂检验项目无微生物指标的,5-7设备可以不做要求。
七、检验项目
薯类食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按照表格所列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标记的,企业每年应当进行2次检验。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如产品在标签明示标准中有工艺类型和等级区别的,抽样人员应在抽样单上相应注明。
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