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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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7)
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 (21)
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 (26)
第五章实施方案要求 (28)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7)
政府采购合同 (53)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付款方式: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将设备、工作人员安排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方预付投标总金额20%为预付款;项目完成70%后,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投标总金额30%工程款;项目全部完成并终检后,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至工程实际款项的90%(包含前期支付款项);余款10%在招标方使用2年后未发现问题,即向中标方支付。
四、服务时间:2017年6月底前完成法院档案室库藏档案数字化转换工作。
五、采购项目情况: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提供的期限自2016年 12 月 30 日至2017年 01 月 06 日(法定公休日、
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 时00分至17时30分,在XX市XX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过期不予受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5)被委托代理人本公司为其缴纳的上一年度或近三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6)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档案数字化类)证书。
备注:另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与上述材料一并提交。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仅作为本次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费用,售后不退。
3. 为确保采购秩序,现要求潜在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3 万元;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元整;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户名:XX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开户行:XX农商行营业部;
行号:
汇入账户后(以银行出具的“汇兑支付来帐凭证”为准)凭银行回执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XX市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公示结束后退还,成交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待服务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经采购人同意并报区政府同意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1月20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XXX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1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XXXXX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1. 中国XX政府采购网((****)/sdgp2014/site/index.jsp)
2. 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fcg.asp)
3. XX市XX区人民政府((****))
4.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 XXXXX区人民法院地址:XXXXX公大街
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XXXXX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
年12月30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1 概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XX市XX区人民法院的委托, 现对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拟定本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项目名称:XX省XX市XX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1.2.2项目地点:XXXXX定地点
1.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2.4服务时间:2017年6月底前完成法院档案室库藏档案数字化转换工作。
1.2.5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共分一个包:完成XX市XX区人民法院约140万页(具体数量根据扫描档案电子影像数量来计算)纸质档案数字化,并完成相应条目录入和系统挂接等相关工作,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3 合格的供应商: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1.4 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1.5 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如供应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5.1 中标人拒绝签订招标供货合同;
1.5.2 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3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扰乱招标秩序;
1.5.4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证据不全、恶意投诉的。
1.6 投标费用
1.6.1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6.2招标代理费参考【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至50%收取,由中标人支付,各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统一考虑。
1.7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进行保密,违者应承担一切责任。1.8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0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1.11备选投标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反映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2 招标文件的响应
供应商应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
2.3.1若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疑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盖章)传真或送达至招标代理公司。
2.3.2供应商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代理公司直接反映情况。
2.3.3采购单位或代理公司对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或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问题来源)。
2.4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2.4.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之前,由于需要对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采购单位或代理公司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通知的方式进行补充或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