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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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服务
项目编号:G L Z C-C--G X J L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服务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标办法....................................... 第五章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就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服务
二、项目编号:GLZC-C--GXJL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的扣除;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以上(含%)的,联合体供应商最后报价给予%的扣除,
.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止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工作日)。
.售价:元。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缴纳磋商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
九、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元整(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账缴纳,磋商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年月日时分至时分,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回执码和磋商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未携带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号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凭身份证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启封磋商响应文件。
十二、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gxglzbw/(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十三、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桂林市恭城县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红岭路金桂国际栋层
项目联系人:李远春,联系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恭城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电话:-
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适应范围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档案数字化服务
项目编号:GLZC-C--GXJL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定义
. “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 “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规划、编制方案、修改方案等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
.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实质性要求:标注要求必须提供的均为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资格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响应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转包与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