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电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电脑使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脑及附属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三)高效便捷,保障服务;(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并对电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电脑的使用和管理负总责,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电脑操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电脑,确保电脑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电脑使用规定第七条电脑的购置、配置、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由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电脑设备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电脑设备由单位统一配置,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买、安装、升级电脑设备;(二)电脑设备仅限于工作用途,不得用于私人活动;(三)电脑操作人员应妥善保管电脑设备,不得随意移动、拆卸、改装电脑设备;(四)电脑操作人员应定期清理电脑设备,保持电脑设备整洁、卫生;(五)电脑操作人员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确保数据安全。
第九条电脑网络使用规定:(一)电脑操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二)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复制、传播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数据、应用程序等;(三)不得利用电脑设备从事危害网络安全、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四)不得利用电脑设备进行商业活动或未经批准的广告宣传。
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一条电脑操作人员应遵守以下信息安全规定:(一)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二)不得利用电脑设备进行网络攻击、恶意软件传播等危害信息安全的行为;(三)不得擅自将电脑设备接入互联网或外部网络;(四)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软件、工具或服务。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电脑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务电脑管理制度
公务电脑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电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信息安全,维护信息资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二条公务电脑管理工作由本单位信息化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章管理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领导干部、职工和外来人员使用的公务电脑。
第四条公务电脑指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配备给领导干部、职工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包括台式机、笔记本、平板等。
第四章管理原则第五条公务电脑的管理实行统一配置、分类管理、定期审查的原则。
第六条公务电脑的使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密制度和单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办公需要使用。
第七条公务电脑的使用人员应当爱护机器设备,不得私自更改或拆卸计算机硬件。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八条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公务电脑管理职责,对所负责的公务电脑使用情况负责。
第九条信息化技术部门负责公务电脑的选购、配置、维护、保养等工作。
第十条其他部门负责对所负责的公务电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配置管理第十一条公务电脑的配置应当符合实际工作需要,保证正常工作和信息安全。
第十二条公务电脑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更新和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公务电脑的定期备份工作由信息化技术部门负责进行。
第七章使用管理第十四条使用公务电脑的人员应当使用单位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不得私自更改。
第十五条使用公务电脑的人员应当遵守网络安全和信息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下载或安装未经审批的软件。
第十六条使用公务电脑的人员应当定期清理垃圾文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和工作效率。
第八章审查管理第十七条审查工作由信息化技术部门负责,对使用公务电脑的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查。
第十八条对使用公务电脑的人员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上报,给予相应处罚。
第九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需修改,须经本单位领导决定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本单位信息化技术部门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一、背景计算机已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各个机关单位也纷纷采用计算机解决日常办公中的问题。
然而,如何规范计算机的操作和管理,确保计算机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单位的信息安全,是机关单位面临的一项挑战。
二、目的和意义制定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计算机操作和管理,防范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等安全威胁,提高计算机工作效率,保障机关单位信息安全,促进机关单位工作的流程化和规范化。
三、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使用计算机进行日常办公、信息处理等工作,并在使用过程中建议遵守。
四、计算机使用管理(一)计算机使用权限的划分1.只有在领导批准下方可使用计算机;2.每位用户必须在使用前进行登录并验证自己的身份;3.每位用户只能在自己的个人账户下进行使用。
(二)计算机信息安全保障1.机关单位的计算机须配备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并定期进行升级和维护,减少可能性恶意软件入侵和泄漏机密信息。
2.机关单位要求所有计算机用户定期更换密码。
3.机关单位内部网络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受到相应的管理和制裁。
(三)计算机硬件设备维护1.机关单位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如有计算机硬件损坏,需要及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更换维修。
(四)计算机软件使用1.机关单位应尽可能使用正版软件,避免使用盗版软件来源不明软件,防止不必要的风险。
2.如有必要使用破解软件或去除限制软件,应在保证软件正规前提下,才能使用。
3.机关单位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或使用不符合常规的软件或未经安装和使用的软件。
五、计算机信息管理(一)机关单位有权保护机关单位内部关键信息1.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向任何外部组织泄露机关单位内部关键信息。
2.所有机关单位资源、信息等均不得向互联网外部提供或发布。
(二)机关单位须保障计算机中的文档、数据库等信息的完整性,防止意外删除。
1.所有机关单位敏感信息,必须进行分类统一存储,确保机密性。
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机关计算机系统稳定、安全、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计算机设备、网络设施及其相关软件、数据等。
第三条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三)安全与业务并重,确保信息安全;(四)依法行政,加强宣传教育。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计算机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七条各部门应设立专(兼)职计算机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计算机设备管理第八条机关计算机设备购置、配置、报废等事项,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机关计算机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严禁私自拆卸、改装、出售或赠与他人机关计算机设备。
第十一条机关计算机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做到账物相符。
第四章网络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机关内部网络实行分级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严禁未经批准私自连接外部网络。
第十四条机关内部网络用户名、密码应定期更换,不得泄露。
第十五条机关内部网络应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防护设备,确保网络安全。
第五章信息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机关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机关信息内容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核、发布。
第十八条机关内部信息应按照保密等级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九条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二十条发生计算机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降低损失。
第二十一条机关计算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规范机关单位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保障机关单位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减少计算机信息破坏、丢失、泄露等事故发生而制定。
二、计算机使用(一)计算机使用范围机关单位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所有计算机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
(二)计算机使用原则1.公务计算机只能用于办公、管理、工作等与工作有关的事务。
2.禁止将计算机用于非法交易、观看视频、游戏、聊天、上网等非工作事项。
3.禁止在计算机中储存非法、有害、色情、涉密等违法信息。
4.禁止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软件、硬件或增加外设等操作。
5.机关单位领导应本着不以个人偏好为依据,严格按照计算机使用规定使用计算机设备。
(三)计算机使用管理1.设立计算机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负责机关单位计算机的日常管理、使用、维护和保障工作。
2.进行计算机使用培训,加强机关单位计算机使用规范和安全意识培育。
3.加强计算机设备的监管,离开时关闭计算机、服务器及其相关设备,确保信息安全和节能减排。
4.坚持试运行,评估效果,及时总结计算机使用管理经验和不足,完善制度。
三、计算机安全(一)计算机安全责任1.机关单位各级领导要深入贯彻网络安全最高指挥体系,认真履行计算机安全保密责任。
2.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安全、防范计算机病毒、木马等电脑黑客行为、保护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系统的完整性和保密性,定期开展安全防范技术培训。
(二)计算机安全保障机制1.制定计算机使用规范,严格执行计算机升级、安装和维护制度。
定期检查计算机防病毒和系统安全防护措施。
2.建立计算机备份制度和防护控制方案,保证机关单位信息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及数据及时备份。
3.设立计算机红线,严格禁止非法软件的安装、数据的外传及不得违反国家保密、公用事业、行政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安全性要求。
(三)计算机异常处理1.发现计算机系统异常,需要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汇报,并配合管理员完成系统维护、补丁更新、漏洞修复等安全事务。
单位办公电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单位办公电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办公电脑,包括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等。
三、管理职责1.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办公电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办公电脑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进行监督管理。
3. 办公电脑使用者应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和维护办公电脑。
四、使用规定1.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确保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电脑。
2.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办公电脑从事违法活动。
3.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4.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不得私自安装、卸载软件,如需安装软件,应经信息管理部门审批。
5.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不得随意拷贝、传播涉密文件,如需拷贝,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五、维护与保养1.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定期清理电脑中的垃圾文件,保持电脑运行流畅。
2.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定期更新病毒库,确保电脑安全。
3.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不得随意移动电脑位置,如需移动,应通知信息管理部门。
4.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保持电脑清洁,定期擦拭屏幕和键盘。
5. 办公电脑的使用者应合理使用电脑,避免长时间连续工作,防止电脑过热。
六、报废与回收1. 办公电脑达到报废标准或因故障无法修复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信息管理部门。
2.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报废电脑进行鉴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3. 报废电脑中的存储介质应进行彻底清空,确保信息安全。
七、监督与处罚1.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单位办公电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单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单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特制定本《单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的计算机设备及其周边设施、计算机软件程序和电子数据等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二条保密责任单位领导要负责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所有使用单位计算机设备的工作人员都应该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保守计算机信息不泄露,禁止未经许可将资料传输到外部网络。
第三条安全管理(一)加强计算机设备的安全保护,建立安全保密档案,对设备的使用记录进行登记,对计算机进行安全措施的加固。
(二)控制计算机维护、网络运维和工作人员的权限,严格限定操作时间和操作范围,确保计算机不被非法入侵和利用。
(三)加强对外部网络的防范和防护,实施网络访问控制,并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
(四)建立计算机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和灾难恢复机制,及时处理计算机信息泄露和数据丢失事件。
第四条资料管理(一)建立完善的计算机数据备份制度,加强对数据备份的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并避免数据丢失。
(二)严格限制外部存储设备的使用,规定只允许特定人员使用特定的存储设备,并对存储设备进行安全保密处理。
(三)加强对涉密文档的管理,规定存储和传输涉密文档的方式,加密存储和传输敏感信息和密级较高的文档。
第五条用户管理(一)所有操作计算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签署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控制用户权限,确保不同用户只能访问到其工作所需的数据和软件。
(三)规定禁止安装未授权的软件,未经允许的网络访问不能传输、下载或使用外部软件或数据。
第六条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的责任人,将依据违规情况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第七条附则本单位的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须与国家有关计算机保密法律法规相一致,依照相关政策和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
以上内容为单位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用以规范单位内部计算机设备和数据的保密工作,确保关键信息不外泄,并保障数据完整性。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计算机管理制度
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计算机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中计算机包括各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第二条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一、开机操作步骤:1、检查系统的线路是否正常、安全。
2、打开电源开关。
3、开打印机、显示器。
4、开主机。
二、关机操作步骤:1、检查驱动器中是否有软盘或光盘,如有请取出,关好驱动器。
2、使用鼠标、键盘或开关关闭主机电源。
3、关闭打印面、显示器。
4、关闭电源插座。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在1分钟以上。
严禁随意搬运计算机及附属设备;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严禁插、拔各种联结线和接口卡。
第五条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负责人,设备不得串用或随意调整。
第六条使用连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
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进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办公室,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机器。
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计算机设备应定期保养维护。
对计算机设备每年要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除尘保养,届时计算机管理人员给予必要的指导。
第十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
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
计算机管理制度
计算机管理制度导读:规章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篇一: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计算机管理,保障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加强计算机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计算机包括局内各队室办公室所有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办公室统一负责计算机及附属设备的管理、维修,各队室负责人为本科室计算机使用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使用计算机必须熟悉操作规则,严格遵守操作规则。
第三条使用计算机结束后,要关闭计算机,方可离开办公室。
第四条计算机及附属设备与其它要分相用电,严禁其它用电设备使用计算机用电线路。
第五条主机、打印机、显示器的每次开关时间间隔不要太短,严禁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时间间隔在一分钟以上。
严禁随意搬动计算机及附属设备。
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动机箱及设备。
严禁带电插、拨各种联接线和接民口卡。
第六条每队室只准一台微机上网使用,使用互联网的计算机,应当遵守国家有着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严禁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在计算机上使用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或淫秽、反动信息及软件。
严禁利用网络攻击网站,扰乱其它用户。
严禁利用网络使用来源不明、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
严禁登录、浏览黄色网站。
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重要文件等严禁在上网计算机上存放。
第七条计算机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固、液、气体物品放置计算机旁。
使用的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掉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第八条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如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阅计算机,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并报告办公室,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查修,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启动计算机。
非专业人员严禁擅自打开机箱自行修理。
第九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重要文件和软件要存档或备份。
保密和保护性文件及软件严禁随意调阅、打印、拷贝和外借。
行政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行政单位计算机管理,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护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信息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内部所有计算机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等。
三、职责与权限1. 行政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计算机管理制度,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全面管理。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 计算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计算机设备进行合理使用。
四、管理制度1. 计算机设备管理(1)单位应统一采购计算机设备,确保设备性能满足工作需求。
(2)计算机设备实行登记制度,各部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
(3)计算机设备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变卖。
2. 计算机系统管理(1)单位应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确保软件合法合规。
(2)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修复漏洞。
(3)各单位应设置防火墙,防止恶意攻击和病毒入侵。
3. 信息安全保密管理(1)各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
(2)涉密计算机应按照国家保密规定进行管理,设置密级标识,确保信息安全。
(3)禁止在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敏感信息。
4. 计算机使用管理(1)计算机操作人员应使用个人账户登录,不得使用他人账户。
(2)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非法软件,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违法活动。
(3)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闭计算机,拔掉电源线,确保设备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计算机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计算机系统故障、信息安全泄露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六、附则本制度由行政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本制度将相应修订。
行政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行政单位计算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安全。
机关单位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局办公室负责本局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科室不得擅自在计算机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涉密的专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各科室人力社保专网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
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各科室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保密局报告。
第七条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单位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的计算机使用行为,保障计算机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计算机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使用计算机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旨在加强计算机管理,提高计算机使用效率,保障信息安全。
第二章计算机使用规范第四条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使用:计算机设备主要用于工作,非工作时间不得用于私人娱乐、购物等非工作目的。
2. 安全使用: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擅自修改系统设置,不得随意安装、卸载软件。
3. 节约使用:合理使用计算机资源,避免浪费。
第五条计算机设备的使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 用户登录:每位员工应使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登录计算机,不得将账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
2. 软件安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装、卸载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
3. 数据备份: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4. 网络使用:遵守网络安全规定,不得擅自修改网络设置,不得传播有害信息。
第三章计算机安全管理第六条计算机安全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物理安全管理:确保计算机设备的安全存放,防止设备丢失、损坏。
2. 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3. 信息安全: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第七条计算机设备维修、升级和维护应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维修: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2. 升级:根据工作需要,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升级前应备份重要数据。
3. 维护:定期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八条对遵守本制度,在计算机使用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正文)
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正文)关于计算机保密与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局机关计算机保密及安全管理,保守国家秘密,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使用,发挥办公自动化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计算机安全操作技术管理第二条各部室的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建立包括机器配置、维修记录、更换部件等内容的计算机档案。
每台计算机要明确专人管理,使用者为计算机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条使用者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程序使用计算机。
按正常步骤开启和退出操作系统;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操作系统内设置网络的有关参数;不得随意删改计算机统一设置的系统软件;应经常清理计算机内无用文件和垃圾站内无用信息,保持正常的硬盘空间。
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接线板的开关)。
第四条使用者要确保计算机在无病毒状态下工作。
计算机要加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杀毒软件(一般一个月)和定期杀毒(一般一星期一次);对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软盘、U盘、移动硬盘、光盘)应经杀毒软件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无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
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在与室机关局域网切断连接的情况下,及时消除病毒。
第五条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
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安装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六条使用计算机上国际互联网时,要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国务院2000年9月颁布的(第292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不得进入色情网站、反动网站等非法网站。
不得使用室机关的网络设备通报反动、毛病的信息。
违背此条划定者,由办公室收回使用者的计算机,并按相关的划定给予惩处。
第七条计算机的购置和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计算机出现异常现象(如网络毛病或系统死机等),应及时与办公室管理人员接洽,由办公室指派专业人员修理,不得自行拆卸修缮,以避免造成使用者数据的破坏。
某政府机关计算机使用规则(计算机采购、使用、维护、报废制度等)
***路街道办事处计算机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机关计算机管理工作,保证计算机信息安全,保障机关正常办公使用,我街道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规定,针对新形势下计算机应用的特点,特制订《***路街道办事处计算机管理规定》。
***路街道办事处计算机管理规定中所指计算机是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购买,用于街道办事处办公事务的各类电子计算机、服务器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
一、计算机的采购1.***路街道办事处计算机实行统一采购制度,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联系政府指定采购点单位实施采购。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需要购买计算机时,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路街道办事处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路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批准方可购买。
3.电脑系统选取型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合适的品牌和机型。
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必须经过对政府指定采购点进行询价和招标,并确保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满足工作需要。
6.凡街道办事处出资购买的计算机及部(配)件,应由街道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技术意见并验收,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未经验收的计算机及配件不得用于办事处办公用途。
7.计算机设备相关的耗材由街道办公室选择政府指定采购点集中购买。
二、计算机的使用1.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及应用本单位电脑,街道办公室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脑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编号并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
任何人未经电脑部充许,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
2.机关办公电脑不能用于登录不健康网站或进行娱乐(如玩游戏、观看电影等)。
若经发现有登录不健康网站或进行娱乐,一经发现将给与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3.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有已设定的IP地址。
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信息;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单位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工作站、移动存储设备等。
三、涉密计算机管理职责1.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我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组织监督检查,处理泄密事件。
2.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的具体实施,包括制定保密制度、技术措施、监督检查等。
3. 使用部门:负责本单位涉密计算机的安全使用,落实保密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四、涉密计算机使用规定1. 涉密计算机应专机专用,不得与其他非涉密计算机混用。
2. 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保密教育培训,了解保密规定,遵守保密纪律。
3. 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不得擅自将涉密信息传输、复制、存储到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
4. 涉密计算机的使用人员不得使用互联网等非涉密网络进行工作。
5. 涉密计算机的存储介质(如U盘、光盘等)应严格管理,不得携带出单位。
五、涉密计算机安全防护措施1. 涉密计算机应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防护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更新。
2. 涉密计算机应设置密码保护,定期更换密码,确保密码安全。
3. 涉密计算机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4. 涉密计算机的使用场所应设置安全监控设备,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六、监督检查1. 信息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使用部门应定期对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涉密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制度落实。
七、泄密处理1. 发现泄密事件,立即上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2. 对泄密事件进行调查,查明原因,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对泄密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电脑使用管理,提高信息化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工作环境中使用计算机设备及网络通信设备的行为。
第三条电脑使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诚实守信、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应建立健全电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划分权限范围,加强监督管理。
第五条机关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电脑使用培训,提高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提升信息安全意识。
第六条机关应定期检查、维护、更新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确保正常运行。
第七条机关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严格控制外部访问权限,防范网络攻击和病毒侵害。
第八条机关电脑使用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协调,共同维护信息安全。
第九条机关应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台账,记录电脑使用情况,便于监督管理。
第十条机关应严格保护电脑信息安全,禁止私自泄露、篡改、删除、传播机关文件、数据。
第二章电脑使用权限管理第十一条机关应根据不同岗位工作需要,确定不同权限范围,明确各级别人员的操作权限。
第十二条机关应采取密码、指纹、卡片等多种形式进行身份认证,确保唯一登陆身份。
第十三条机关应定期进行权限维护,对离职、调动人员及时收回权限,防止信息泄露。
第十四条机关应设立权限审批机制,审批权限分配工作,确保权力合法有效行使。
第十五条机关应定期对权限使用进行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处置。
第三章电脑设备管理第十六条机关电脑设备应经常检查、维护,确保硬件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机关应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及文件,防止因硬件损坏而丢失重要信息。
第十八条机关应设立电脑设备使用规范,规定工作人员的使用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十九条机关应对电脑设备进行统一规范管理,避免个人私自买卖、调拨、借用。
第二十条机关应设立报废制度,对老旧设备及时更新,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网络通信管理第二十一条机关应加强网络安全防护,设置防火墙、安全协议等,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单位电脑统一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我单位信息化建设,规范电脑使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使用电脑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电脑、移动办公设备等。
三、管理制度1. 账号管理(1)所有电脑用户必须使用单位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不得使用他人账号。
(2)账号密码应定期更换,密码复杂度应符合单位规定。
(3)账号如有遗失或泄露,应及时向信息技术部门报告,并办理相应的账号恢复或更换手续。
2. 硬件设备管理(1)电脑硬件设备由信息技术部门统一采购、分配、维护和管理。
(2)员工不得擅自拆卸、改装电脑硬件设备。
(3)电脑硬件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向信息技术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维修或更换。
3. 软件管理(1)单位电脑软件由信息技术部门统一安装、更新和维护。
(2)员工不得擅自安装、卸载软件,如需安装特殊软件,需经信息技术部门审批。
(3)电脑软件使用过程中,应遵循软件使用说明,不得滥用软件功能。
4. 网络安全管理(1)严禁在电脑上存储、传播涉密信息。
(2)严禁使用单位电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网上活动,如网络游戏、在线购物等。
(3)严禁使用不明来源的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4)定期对电脑进行病毒扫描和清理,确保电脑安全。
5. 数据备份与恢复(1)信息技术部门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2)如发生数据丢失或损坏,应及时联系信息技术部门进行恢复。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员工,给予表扬或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1. 本制度由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我单位电脑使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安全,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计算机管理制度(优秀9篇)
计算机管理制度(优秀9篇)计算机管理制度篇一1、服务器、网络及周边设备管理2、保证网络中心的服务器、网络及周边设备的完好,对重要的设备做到冗余,确保网络畅通。
不定期对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定期对网络设备间及周边设备进行巡检,特别是施工现场,必要时可实行现场监督,保障信息网络的安全。
对switch、ups要定期进行性能测试,保证设备完好并详细记录。
3、网络安全管理为防止非法用户的侵入和病毒对网络的破坏,对网络中的系统用户进行分级管理,并在服务器上装实时病毒防护软件,及时升级病毒代码库,做好病毒预警防范与发布。
his系统的pc机均要进行严格管理,并对用户做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医院内网和信息网络中心严禁外来存储介质直接安装、试用,如有需要,须经专门机器检测后方能使用。
医院外网(oa系统)使用,为保证本地数据的安全,应做好异地数据备份工作,重要数据不能放在桌面和c:盘上。
4、中心机房内,除特别允许外,一般不允许进入。
5、数据安全管理为做好数据的安全管理,要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工作,对保存备份数据的磁带,要采取确切的保存方案,分多级保存模式,确保数据安全,从而使数据可以及时恢复,降低由于系统崩溃造成的损失。
为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严禁随意修改、删除系统数据,对系统数据的正常维护,应做好详细记录。
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系统内各项数据均要保密,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医院内的有关保密制度。
6、应用软件维护管理医院各系统应用软件的维护工作是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工作,用户对软件的需求或者软件的修改,须定期汇总,经论证后,提交程序员,并严格按要求规范执行,修改后的系统软件,使用前应认真测试,无误后投入使用,并做好文字记录。
用户权限部分:系统用户增加和权限设置由专人负责管理,医生权限设置由医务处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护士权限设置由护士长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其它科室权限设置由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增设相关功能权限,特殊权限设置按信息处的相规定,由各分管领导审批后确定。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
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电脑使用管理,促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护信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内所有电脑设备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机关电脑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机关应建立完善的电脑使用和管理机构,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电脑使用规定第五条机关电脑只能用于公务目的,不得用于个人事务和违法违纪活动。
第六条使用机关电脑的人员应遵守计算机使用规定,不得擅自更改电脑设置、安装非授权软件,不得传播病毒或进行其他损害计算机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机关电脑的使用人员应定期将工作文件进行备份,保障重要数据的安全。
第八条禁止使用机关电脑进行非法活动或访问非法网站,禁止发布、传播非法信息。
第九条机关电脑使用人员应保持电脑和软件的良好状态,不得私自修改硬件配置、删除系统文件等。
第十条机关电脑使用人员应定期进行系统和软件更新,确保电脑安全性。
第十一条禁止私自连接未经安全认证的网络或设备。
第十二条机关电脑使用人员应保护电脑的隐私信息,不得非法获取、泄露或篡改他人隐私信息。
第三章电脑使用权限和管理第十三条机关电脑应按照工作需要设立不同级别的账号和权限,确保信息安全和权限管理。
第十四条账号和密码应妥善保管,不得将账号和密码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五条机关应定期对电脑和数据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机关应建立电脑使用日志和操作记录,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以备查证和审计。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管,确保规定的使用方式和权限。
第十八条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电脑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和纠正。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机关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为机关电脑使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可以根据不同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一、为保障局内计算机信息系统,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局的安全保密制度。
二、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局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
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限制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或网络共享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设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四、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并安装必要的局域网ARP拦截防火墙。
五、本局酝酿或规划重大事项的材料,在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六、各科室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七、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含秘密)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或MSN传递和报送。
一、岗位管理制度:(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1、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科长负责严格审查上网机器资格工作,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妥善保管,且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
3、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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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机关单位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推动现代化管理,使管理规范化、程序化、迅速快捷,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心机房,各部门配备电脑系统。
2.条件成熟时,建立计算机内部网络系统。
3.计算机系统本着一次总体规划、分步建设方式实施。
4.计算机系统建设应综合考虑成本、费用、效率、效果、先进性、适用性,选择最优技术经济方案。
三、电脑系统选取型及采购
1.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电脑系统统一采购。
2.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各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购置电脑系统的申请,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局务会议批准方可采购。
3.电脑系统选取型须基于广泛的市场调研,在掌握各类电脑性能、价格之后选择合格的机型。
4.涉及重大电脑设备的选购,须邀请专业公司招标或咨询,确保
电脑的功能升级,以及维修服务的承诺。
5.电脑采购过程中,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电脑系统的可行性。
四、电脑使用和管理
1.落实电脑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电脑管理的各种工作。
2.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便支用电脑设备。
3.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换电脑硬件和软件,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
4.严格按规定程序开启和关闭的电脑系统。
开机流程:
1.接通电源;
2.打开显示器、打印机等外设;
3.开通电脑主机;
4.按显示菜单提示,键入规定口令或密码;
5.在权限内内对工作任务操作。
关机流程:
1.退出应用程序、各个子目录;
2.关断主机;
3.关闭显示器、打印机;
4.关断电源。
五、鼓励干部职工使用电脑。
在不影响工作情况下,干部职工应学习能熟练地进行电脑操作。
六、禁止使用、传播、编制、复制电脑游戏,严禁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
七、电脑维护
1.机关确立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电脑系统的维护。
2.电脑发生故障时,使用者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电脑主管。
3.电脑维修维护过程中,首先确保对电脑中的工作信息资料进行拷贝,并不遗失。
4.电脑软硬件更换需经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同意,如涉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局党组批准。
5.UPS只作停电保护之用,在无市电情况下,迅速作存盘紧急操作;严禁将UPS作正常电源使用。
6.外请人员对电脑进行维修时,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7.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电脑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八、机房管理制度
机房安全规定:
1.机房(工作台)不得携入易燃、易爆物品;
2.机房主内严禁吸烟;
3.机台不准吃饭、吃零食或进行其他有害、污损电脑的行为;
4.机房严禁乱拉接电源,以防造成短路或失火;
5.安装坚固门锁系统,防止电脑被盗。
机房净化规定:
1.机房内不得有卫生死角、可见灰尘;
2.调节适合电脑的温度、湿度、负离子浓度,定时换风;
3.门窗密封,防止外来粉尘污染;
4.机房内不准带入无关物品,不准睡觉休息;
5.机房用品定期清洁。
机房参观管理的规定:
1.经局领导批准,外来人员才予安排参观。
2.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局领导指定人员陪同。
3.电脑处理秘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
4.操作人员按陪同人员要求可以在电脑演示、咨询;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参观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5.经同意,参观人员可以实地操作电脑,但须有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可,不得调阅机密文件。
6.参观人员不得拥挤、喧哗,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
7.参观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整理如常。
九、计算机保密
1.不同密级文件存放于不同电脑中;
2.设置进入电脑的密码;
3.设置进入电脑文件的密码或口令;
4.设置进入入电脑文件的权限表;
5.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1)、为保密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更换不同保密方法或密码口令。
2)、经特殊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电脑保密资料。
3)、电脑操作员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十、电脑病毒的防治
1.购买使用公安部颁布批准的电脑杀毒产品。
2.未经许可证,任何人不得携入软件使用,防止病毒传染。
3.凡需引入使用的软件,均须首先防止病毒传染。
4.电脑出现病毒,操作人员不能杀除的,须及时报电脑主管处理。
5.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式化,装入正规渠道获得的无毒系统软件。
6.建立双备份制度,对重要资料除在电脑贮存外,还应拷贝到软盘上,以防遭病毒破坏而遗失。
7.及时关注电脑界病毒防治情况和提示,根据要求调节电脑参数,避免电脑病毒侵袭。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