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用分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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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9年公司各项费用分摊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08年确认的费用核定标准,以及2009年公司各部门的现有实际情况,召集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讨论研究,经征求意见后,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将各项费用进行了分摊。

具体情况如下:

一、房租

一层面积1472.07平方米,以115万元/年租金计算,每月租金为

9.6万元。

汽服按照35%划分,为525平方米(装饰部占15%、美容部占20%)的比例分摊。

汽贸按照65%的比例划分,为947.07平方米(展厅面积)。

同时,与此相关费用(采暖费、物业费、垃圾处理费)也按照上述比例分摊。

二层面积1733.55 平方米,以55万元/年租金计算,每月租金4.6万元。

由汽服售后部全部承担,同时还将承担公司全年物业费的(20000元)、垃圾处理费(2000元)50%部分。

二、二线人员的管理费用

经商定二线管理人员相关费用(工资、招聘费、福利费、网络维护等),汽服和汽贸一律按照35%、65%的比例分摊。

三、可划分的费用

公司可划分的费用,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摊,即电话费、油料费、办公用品费、水费、电费、参加厂家的各类会议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养路费、交通费、差旅费、城建费、餐厅费用,以及计划外的其他费用等。

综合部

200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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