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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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头部分的填写

竣工资料在土建工程中作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为了避免填写过程中的反复修改,特别是到最后交验阶段的返工,其填写标准至关重要。

小编结合自己在竣工资料编制及验交过程中积累下来的经验,编写了这一系列材料,其中与各地具体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请自行修改。

隧道工程中涉及到多个分项工程,每个分项工程都有自己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又是竣工资料里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这里以隧道工程中的洞身开挖为例,来介绍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各部分的填写规范。下面这就是洞身开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这里先从表头部分说起。

首先,“分项工程名称”,要填写“洞身开挖”:

“工程部位”要填的内容为一个分项工程对应的里程段,如:ZK77+000~ZK77+200:

因为分项工程“洞身开挖”所属的分部工程名称也叫“洞身开挖”,所以,这里“所属分部工程名称”应该填写“洞身开挖”:

第一行最后的一个是“编号”。因为工程开工之前,会按照设计图纸编制一套“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里面会有这个编号,如第二合同段第一个单位工程的第四个分部工程中的第一个分项工程,所以编号为:C2D1B4X1:

但是,这里要特别注意,因为工程施工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工程变更,所以,分项工程的里程段,也就是“工程部位”会发生变动,所以,这个编号在工程完工之前,最好不要填写,等所有工程变更确定后,新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编制完成后,再填写这个编号。

“承包单位”就是该工程的中标单位的全称,也就是中标单位“公章”上面的名字,这里不能写简称:

紧跟其后的这个“合同段”对应的是施工单位。因为每个合同段对应一个施工单位,所以,这个合同段就是指,该合同段的在全线所有合同段中所处的排列序号,如第二合同段,为C2:

“监理单位”就是业主委托负责监理该工程的监理公司的全称,也是“公章”上面的名字,这里同样也不能写简称:

紧跟其后的这个“合同段”对应的是监理单位,严格的讲,是“总监办”,而不是“驻地办”。因为一个总监办有几个驻地办,每个驻地办负责一个合同段,这样一个总监办就负责几个合同段。比如,这里C2由第一总监办的第三驻地办负责,那这里是填写JL1,还是填写JL1-3呢?答案是JL1:

这样,表头部分就完成了。虽然表头部分看起来容易,但是内容却涉及很多方面,而且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数量非常多,涉及到很多签字,所以,最后如果再修改,那么签字这一块就非常麻烦。所以,每一部分都应重视,从开始就规范起来。

[2]基本要求

前面已经介绍了表头部分的填写,下面将逐一讲解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各部分内容的具体事项。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质量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首先,右上角的“评定表10.6.2”是洞身开挖这份评定表的表号。

下面就是主体框架中的第一大部分内容--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这部分内容,对应的是《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第115-116页的基本要求,10.6.1部分,文字没有变动。

下图是《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对应部分的基本要求: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这部分的内容有本可依,但是要注意将其与10.6.3的“外观鉴定”区别开来,很多人容易将这两部分内容混淆。

[3]实测项目(一)

由于“实测项目”涉及的内容比较多,将分几个部分来讲解。

这里先说一下“项次”和“检查项目”。

项次,其实就是检查项目的排序号,1、2、3...。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的项次后面会跟有一个三角符号“△”。这个符号代表什么呢?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检测项目为关键项目(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也就是说,带“△”的这些检查项目是关键项目,在合格率方面有严格的要求,否则不能进行评定。关于合格率后面会有讲到。

采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附录B至附录I(第213-220页)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

所以,关键项目要尤其注意。

检查项目,会根据每个分项工程中结构物等性质的不同而不同。比如,洞身开挖,评定的内容就是隧道整个轮廓的超欠挖情况,而根据部位将整个断面分为拱部、边墙、仰拱&隧底三部分。

然后,如果需要,将会对各检查项目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因为拱部超欠挖不容易控制,围岩级别不同,将产生很大的差异。所以,将拱部又根据级别分为了三大块。其中,V、VI 级围岩为一个范畴,II、III、IV级围岩为一个范畴,I级围岩单独为一个范畴。它们各有自己的规定值。

我们可能注意到了一个问题,这里为什么围岩是分“级”,不是分“类”?

以前我们填写的评定表是这样的:

这里是分“类”,而且,同为“破碎岩、软土”,两个表里面分别是“V、VI级”和“I、II类”,如果这里还看不出对应关系,那么我们来看“硬岩”,两个表里面分别是“I级”和“VI类”,说明“I级”和“VI类”是指向相同的围岩。

旧规范将隧道围岩分成六类,分别是Ⅵ、Ⅴ、Ⅳ、Ⅲ、Ⅱ、Ⅰ,数字越大的围岩性质越好。新规范将隧道围岩分成六级,分别是Ⅰ、Ⅱ、Ⅲ、Ⅳ、Ⅴ、Ⅵ,数字越小的围岩性质越好。这样我们就知道,旧规范中的Ⅴ类围岩就是新规范中的Ⅱ级围岩,旧规范中的Ⅱ类围岩就是新规范中的Ⅴ级围岩。

相关知识,我们可以查阅《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G D70-2004)第13页:公路隧道围岩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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