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规章制度
共青团各项规章制度
共青团各项规章制度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青年群团组织,为广大青年人提供了一个团结互助、共同成长的平台。
为了规范团员行为,加强团组织建设,共青团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文将重点介绍共青团各项规章制度,并分析其在团组织工作中的作用。
一、团员义务1.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团员应积极参加共青团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团员大会、小组会议、志愿服务等,通过互动交流和实践活动,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团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团员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思想觉悟。
团组织应提供学习资源和平台,如组织团课、开展读书分享会等,帮助团员深入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3.发挥模范引领作用团员应该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形象。
在日常生活中,团员要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尊重他人,助人为乐,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青年。
二、团干部管理1.选拔和培养优秀团干部共青团注重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通过评优比选等方式,选出具有良好组织能力和领导才能的优秀团干部。
同时,组织开展培训班和实践锻炼,提高团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加强对团干部的监督管理团干部作为团组织的重要骨干,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团组织要加强对团干部的日常工作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同时,要注重对团干部的思想引导和培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团组织建设1.加强团组织的组织力量共青团要加强团组织的基层建设,注重团支部的发展和建设。
要深入推进团组织的“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团干部会议和团支部会议,加强团组织内部的交流与合作。
2.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组织活动共青团要注重开展各类团组织活动,满足团员的实际需求。
可以组织举办学习讲座、文艺演出、体育竞赛等,营造积极向上的团组织氛围,增强团员归属感和自豪感。
3.建立健全的团组织网络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共青团要积极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手段,建立健全的团组织网络。
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
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篇一:共青团基本工作制度】一、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团的建设、活跃团的生活的基本形式。
1.“三会一课”是指团支部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和团课,团支部一月一次团员大会,一月一至二次支委会和小组会,一月一次团课。
支部团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讨论研究支部活动,对支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吸收新团员和奖励处分团员,总结一月工作。
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研究如何管理教育好团员,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研究支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问题。
团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团员和进步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文件及报刊,对团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检查团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
听取团员的思想汇报,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检查团员遵守团纪情况。
团课要采取以团委或支部为单位两种形式,团课的主要内容要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参照有关材料,结合本支部团员青年的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
要利用团课经常向团员青年进行团的性质任务、团员的义务、权力和团的纪律以及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等方面的教育,还可学习时事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了保证质量,要由支部成员分工负责,内容要丰富多彩,形式要灵活多样。
2.要保证“三会一课”时间,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串不可占,每个团员都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经请假不得擅自缺席。
3.各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情况,每季度要向团委汇报一次,总结经验、提出问题、树立典型、表扬先进,研究改进措施。
二、支部委员例会制度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既要对同级党和团委负责,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领取任务,又要对团员青年负责,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所以,支部委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
团支部建设规章制度
团支部建设规章制度前言:共青团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得力助手和后备军;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与广大团员青年保持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对青年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共青团员履行团员义务的主阵地.团支部在团的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团的上级组织无法替代的。
离开了团支部,团的思想教育、组织建设等团的经常性工作就会失去落脚点.因此,搞好团支部建设是第一位任务,而要搞好团支部建设首先是要建立健全的团支部规章制度,只有建立健全的团支部规章制度才能使团支部更充分地履行自身职责,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打下良好的基础.中国建筑设计咨询公司团支部为增强团员意识,为有效实现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团支部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团支部的机构设置:团支部的构成:团支部支部书记一名,广大团员为其支部成员。
支部书记由学生担任,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产生。
团支部书记应明确其职责,带领本支部成员做好本支部工作并配合团总支做好以下各项工作.第一条:团支部经常性工作1、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新时期尤其要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好邓小平理论,组织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教育坚持开展正常的团活,使团员、青年人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自觉性,引导团员、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2、认真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
根据不同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化工作.3、教育帮助团员、青年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4、定期做好班子的换届改选工作,建立完善团的工作秩序,做好团员的奖惩、新团员的发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团费的收缴和团内的各种报表工作。
教育团员、青年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5、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大力开展“学雷锋、创先优”,“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在这些活动中不断注意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6、经常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鼓励团员、青年参加各种进步的社团,丰富团员、青年的业余生活,陶冶情操,增进同事间的友谊。
共青团规章制度
共青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规范团的工作,提高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共青团组织及其成员,包括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以及团员、团干部等。
第三条共青团组织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第四条共青团组织要坚持以青年为本,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关心青年成长成才,促进青年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设置与职责第五条共青团组织按照地域、单位、学校等原则设立,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
第六条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是团的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七条团干部要忠诚于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团员要履行团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努力完成团的任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团的活动与工作第九条共青团组织要定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生活、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各类活动,增强团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十条共青团组织要关注青年成长成才,开展青年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文化交流等活动,为青年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平台。
第十一条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发挥青年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章团员管理与考核第十二条团员管理要坚持严格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团员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团员的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
第十三条团员考核要全面、客观、公正,注重实际表现和成绩,对表现优秀的团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团员进行帮助和教育。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共青团组织所有。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制定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须经共青团组织全体会议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管理体系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制度文件编号SHZH-T3.06.03.002.2009 版本/修改A/0 第1页共8 页1 目的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提高公司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
2 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团员发展、团员教育评议、组织关系转接、超龄离团、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推优入党、团代表大会、团员大会、“创先争优”等活动。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团组织。
3职责3.1团委负责制、修订《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2团委负责指导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开展团组织建设各项工作。
3.3各级团组织负责按要求组织落实本单位的各项团组织建设工作。
4 工作程序4.1 团员发展工作4.1.1 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4.1.1.1团组织要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及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将他们列为入团积极分子。
4.1.1.2团组织要指定一至二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4.1.1.3 团组织要利用团课等形式,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引导,组织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掌握团的基本知识,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
4.1.1.4团组织要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适当的团的工作。
动员和带领入团积极分子积极参加三个文明建设,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成绩,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4.1.1.5团支部要及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一般经过三个月到半年时间的培养教育后,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和团内外群众的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本职岗位上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他们进行考察,并为已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办理入团手续。
团支部建设方案
篇一:(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方案基层团组织建设方案根据基层团组织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学部共青团组织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团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促团建为原则,团建创新为重点,以不断扩大基层团组织的有效覆盖为基础,把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巩固、具有内在活力的坚强集体。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建带团建,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坚持以服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坚持与时俱进,以创新的精神和发展的观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起来.三、目标任务做好基层团组织的有效覆盖,对具备建团条件的各专业班级,要全部建立相应的团组织。
积极开展团生活,调动团员的积极性。
四、组织建设具体方案建设思想:响应组织号召,加强团组织凝聚力。
建设目的:从支部出发完善学部基层团组织建设。
(一)团支部的组建团组织基层建设关系:在各个专业成立团总支部即团支部工作委员会,各个专业建立团支部,设团总支书一人,分团支书按照班级数目安排。
团总支部工作委员会组成: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秘书长。
专业总团支书:是专业各团支部团支书的代表,主要负责本专业的团员团籍的管理和团员行为的监督,团组织信息的上传下达。
向团组织反映基层团员的思想行为现状及他们的心声,是专业团员的带头人,任务艰巨。
组织委员:配合学生会组织部组织活动,自己组织本专业本班级的活动。
负责专业团会及其他活动开展的组织,对所在专业各团支部团会打分,并将其团会开展情况定期向团组织反映。
宣传委员:配合学生会宣传部宣传活动,通过口头传达形式通知学院、学部的各项活动。
负责向专业基层团员宣传上级团组织的思想,及动态。
负责团员的团章学习和思想教育。
秘书长:主要对本专业,各个班级的活动进行记录,各个分秘书处的成员要对本班级的各个成员建立档案,认真及时对每个成员的活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共青团规章制度
共青团规章制度【共青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群众的组织建设,引导和教育青年群众,推动青年群众的发展,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团组织的组建与发展第一节团组织的组建第二节团组织的发展第三章团员的条件与权利义务第一节团员的条件第二节团员的权利第三节团员的义务第四章团组织的管理第一节组织关系的管理第二节经费的管理第三节活动的管理第四节组织评议的管理第五节党团关系的管理第五章团的工作第一节大型活动的组织与举办第二节青年文化和科技创作的开展与指导第三节青年志愿服务的开展与指导第四节创新创业的指导与支持第五节社会实践的组织与指导第六节青年权益保障与维权第六章团组织纪律第一节党的纪律第二节工作纪律第三节生活纪律第四节财务纪律第五节学习纪律第七章团组织的评议与考核第一节团员的考核第二节团组织的评议第八章违纪与处理第一节违纪行为的种类第二节违纪处理原则第三节违纪处理程序第九章附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共青团中央所有。
【附件】:●共青团规章制度附件1:共青团组织章程●共青团规章制度附件2:共青团活动管理细则●共青团规章制度附件3:共青团违纪处分办法【法律名词及注释】:●团员:指符合共青团成员条件,并经申请加入共青团并经组织同意的青年群众。
●版本:规章制度的不同修订和更新的版本。
●违纪行为:指团员在共青团活动和组织生活中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本文涉及附件见附件部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见法律名词及注释部分。
团支部的规章制度文字
团支部的规章制度文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团支部遵守团的章程和各项制度规定,维护团的荣誉和利益,服务广大团员。
第二条团支部是共青团组织的基层单位,是团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本平台,是团员进行团内活动、实现个人成长的重要场所。
第三条团支部贯彻党的团的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团支部的法定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团支部全体成员应当弘扬团的光荣传统,坚守初心使命,勇担责任,锐意进取,为实现中国梦和团的宗旨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团支部设委员会和团员大会。
1. 委员会是团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团支部的决策权、领导权和管理权。
2. 委员会由支部书记和委员组成,支部书记为委员会的执行主席,负责组织委员会会议,协调团支部的各项工作。
第六条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续当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七条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基层民主机构,由全体团员组成,定期召开,讨论并决定团支部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团支部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 组织和开展团员活动,促进团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2. 加强团员教育,提升团员综合素质。
3. 组织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
4. 宣传团的方针政策,组织团员参与各项团务工作。
5. 维护团员合法权益,解决团员的困难和问题。
6. 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九条团支部每学期定期召开团员大会,总结本学期工作,安排下学期工作,选举新一届委员会成员。
第十条团支部要积极组织团员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团员勇担责任,服务社会。
第四章党纪国法第十一条团支部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做到守法诚信。
第十二条团支部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团章和团纪,遵守团的各项制度规定,维护团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三条团支部全体成员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勇担时代使命。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十四条团支部对违反团章、团纪和团的各项制度规定的行为,要依据团的纪律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甚至处分。
中国共青团规章制度
中国共青团规章制度【篇一:共青团工作制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是1950年5月4日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颁发。
团旗颜色为红色,左上角缀一黄色五角星,黄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形圈。
红色的旗面象征革命的胜利,旗面左上角的黄色五角星以及黄色圆形圈,象征着中国青年一代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
团旗为长方形。
长与高之比为3:2,通用尺寸有以下3种:(1)长280厘米,高192厘米;(2)长192厘米,高128厘米;(3)长96厘米,高64厘米。
—1—团徽涂色为金红二色。
团旗的旗面和绶带为红色,团旗的五角星和环绕它的圆圈、旗边、旗杆、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中国共青团”五个字为金色。
红为正红(徽章则用珐琅烧制成靠地红色),金为大赤金。
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团徽徽章的直径为2厘米。
—2—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共青团工作制度】基层团委工作制度(一)基层团委班子分工负责制。
基层团委班子要根据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分工负责制度。
(二)团委例会制度。
基层团委班子应定期召开团委会,布臵总结团委工作,开好民主生活会。
(三)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基层团委要明确支部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定期对支部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并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给予适当奖惩。
(四)团员证管理制度。
根据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单位团员证管理细则,明确团委、支部在团员管理工作中各自应负的责任,搞好本单位团员年度团籍注册。
(五)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规定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时间、步骤和方法,对团支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提出要求。
(六)团课制度。
制定团课计划,明确团课的内容、时间、形式及授课人员,对团员参加团课学习提出要求,保证团课质量。
(七)团干部培训制度。
根据基础级培训的要求,规定不同单位或行业团支部的干部培训内容、时间、方法和目标。
基层团委工作条例
基层团委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团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分团委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根据团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我校基层团委(院团委及附属医院团委)是我校团组织的基层单位,受校团委和院党总支双重领导。
第三条、分团委的日常工作由分团委书记负责,分团委书记一般由学院辅导员或专职教师担任,人选由院党委研究提出,并报校团委组织部考核批复。
第二章分团委的任务及职责第一条、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学院党委、校团委的中心工作,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
第二条、抓好非团员的教育、培养工作,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入党对象的考核、监督工作。
第三条、加强基层团委的自身建设,引导团员发挥模范作用,做合格共青团员,组织团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他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第四条、引导团员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学校做好稳定工作,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优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
第五条、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团委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基层团委台账的检查和督促工作,做好团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
第七条、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大力开展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
第八条、组织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素质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等各类共建基地的共建工作。
第九条、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青年教职工和学生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愿望和要求。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学生助学、解困及就业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条、参与学校及各学院有关学生的民主管理,指导各学院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的科技、体育、勤工助学和公益劳动等活动,指导各学院学生会搞好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条例_规章制度.doc
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条例_规章制度:1、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2、吸收他们参加团的会议和团的活动;3、分配他们做一些适当的社会工作;4、定期组织他们上团课、学团章。
第二十二条团支部在发展团员时必须履行以下手续:1、要求入团的青年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的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本人愿望和努力方向。
2、申请人选择或由团支部指定本支部2人做入团介绍人。
1)支部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培养。
2)申请人如实填写入团志愿书。
3)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将支部大会决议报XX团委批准,并做好记录。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6.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第二节离团与退团第二十三条团员加入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
团员年满28周岁,如不担任团内职务,应办理离团手续。
第二十四条因超龄符合离团条件的团员应向团支部递交离团申请,由团支部报XX团委审批,XX团委要在其入团志愿书上注明何时何地超龄离团,并随档案保存。
第二十五条团员离团,团支部应召开支部大会举行离团仪式。
第二十六条团员有退团的自由。
团员要求退团应向团支部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不需要表决通过),报上级组织备案。
第三章团内奖励第二十七条团内表彰荣誉称号主要有:1.优秀团员;2.优秀团干部;3、五四红旗团支部;4、优秀团小组;5、优秀团小组长。
每年评定一次,一般每年10月底前结束。
第二十八条评选比例:先进团支部按全厂支部数的25%左右评选;优秀团员以支部为单位计算,一般掌握在10%,其中,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优秀团员可达到15%;评选优秀团干部一般掌握在团支部中团干部总数的20%,被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可按团干部总数的30%评选。
第二十九条对团内各类先进个人称号获得者,予以表彰,并记入本人档案。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团内各类先进个人称号。
1、在表彰年度内受厂纪、团纪处分的团员;2、在团的各项活动中,无故不参加者;3、无正当理由拒绝团支部书记、党支部的合理工作安排者。
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
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篇一:共青团基本工作制度】一、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团的建设、活跃团的生活的基本形式。
1.“三会一课”是指团支部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和团课,团支部一月一次团员大会,一月一至二次支委会和小组会,一月一次团课。
支部团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讨论研究支部活动,对支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吸收新团员和奖励处分团员,总结一月工作。
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研究如何管理教育好团员,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研究支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问题。
团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团员和进步青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文件及报刊,对团员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检查团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
听取团员的思想汇报,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检查团员遵守团纪情况。
团课要采取以团委或支部为单位两种形式,团课的主要内容要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参照有关材料,结合本支部团员青年的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
要利用团课经常向团员青年进行团的性质任务、团员的义务、权力和团的纪律以及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等方面的教育,还可学习时事和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了保证质量,要由支部成员分工负责,内容要丰富多彩,形式要灵活多样。
2.要保证“三会一课”时间,遇到特殊情况时可串不可占,每个团员都要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活动,不经请假不得擅自缺席。
3.各支部的“三会一课”活动情况,每季度要向团委汇报一次,总结经验、提出问题、树立典型、表扬先进,研究改进措施。
二、支部委员例会制度支部委员会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既要对同级党和团委负责,经常向党组织汇报工作、领取任务,又要对团员青年负责,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所以,支部委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
规章制度基层团务工作标准
三一文库()/公文写作/规章制度基层团务工作标准基层团务工作标准一、组织建设l、按照团章规定,三级团委(总支)应每2—3年组织召开一次团代会;2、团员满3人的应及时成立团支部,团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改选。
二、阵地建设1、三级团委(总支):青年之家(包括活动室、学习教育室、新世纪书屋);2、基层团支部:青年之家(学习教育、活动室)。
三、基础资料管理(一)三级团委(总支):三本五盒一册(卡)三本:1、共青团工作记录本;2、团费收缴登记本:3、青年之家家产登记本。
五盒:1、上级团委文件、材料盒;2、组织工作资料盒:包括“双推”工作、纳新团员、超龄离团、团员处分、后进帮教等方面资料、表格;3、单项大型活动资料盒;4、三级团的工作考核资料盒(对基层团支部考核);5、综合资料盒:包括三、四级团组织工作规划、工作总结、青工思想动态分析等。
一册(卡):团员青年花名册(卡片)(二)基层团支部:三本两盒三本:1、团支部工作记录本(团员青年花名册);2、团费收缴登记本;3、青年之家家产登记本。
两盒:1、上级团委文件、材料盒;2、综合资料盒:包括学习教育资料、岗位培训资料。
四、制度建设(一)三级团委(总支)必须建立和上墙的制度1、团委(总支)书记岗位职责;2、青年之家使用管理制度。
(二)基层团支部必须建立和上墙的制度1、团支部岗位职责:包括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产委员、文体委员等;2、青年之家使用管理制度。
(三)基层团的组织生活制度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一般指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和团课,简称“三会一课”制度。
中学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
中学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共青团的组织建设,推动共青团工作向青少年发展大、质量高的方向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学共青团是团结、教育、服务中学生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基层组织。
第三条中学共青团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基本原则,遵循中学教育的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品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四条中学共青团的任务是:团结广大中学生,组织开展各种青少年活动,关心青少年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其他方面的问题,培养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为青少年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和平台。
第五条中学共青团的组织建设要以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为根本,坚持团的党性原则,发扬艰苦奋斗、实事求是、团结互助、勇于创新的优良传统,不断提高团的组织力、凝聚力和影响力。
第六条中学共青团工作必须坚持中学教育的特点,紧密结合校园实际,立足青少年的成长需要,创造条件,为青少年参与各类团组织活动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二章组织第七条中学共青团的组织形式包括共青团支部和共青团委员会。
各班级或年级应设立共青团支部,各学校应设立共青团委员会。
第八条共青团支部是学生自愿加入的共青团的基本组织,是开展共青团工作的基本单位。
共青团支部以班级为依托,开展各项活动。
第九条共青团委员会是学校范围内共青团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共青团工作。
共青团委员会由校级团委书记、常务副书记、组织形势干事、宣传文化干事、社会服务干事等成员组成,由校团委成员选拔产生。
第十条共青团支部、共青团委员会的领导成员必须是符合共青团入团条件的中学生,并接受团的义务教育。
第三章活动第十一条中学共青团要开展青少年实践活动,促进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
可以组织学科科研实践、社会实践、文化艺术实践、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
第十二条中学共青团要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
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主题讲座、座谈、培训、讨论等活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号:中青发[2005]28号颁布⽇期:2005-07-12执⾏⽇期:2005-07-12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团的⼗五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共青团中央关于进⼀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决定》。
深⼊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对于进⼀步推进新时期团的⾃⾝建设,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凝聚⼒和战⽃⼒,不断巩固和扩⼤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标任务1.新形势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泽东思想、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基层团组织服务能⼒为核⼼,以不断扩⼤团的基层组织的有效覆盖为基础,以切实加强团员团⼲部队伍建设为关键,以基层团组织制度建设为保障,进⼀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凝聚⼒和战⽃⼒,使团的基层组织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建带团建,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坚持以服务能⼒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促建设,以服务求活跃;坚持与时俱进,以创新的精神和发展的观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坚持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有机结合,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3.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标任务是:⼒争⽤三到五年时间,使“五个有”(有⼀个好的班⼦特别是⼀个好的带头⼈、有⼀⽀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的团员队伍、有围绕党的中⼼⼯作并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有⼀套⾏之有效的⼯作制度、有保证⼯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和阵地)团组织在学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中所占⽐例达到90%以上,在农村和社区团组织中达到60%以上,在⾮公有制经济领域团组织中达到50%以上。
在此基础上,创建⼀⼤批“四个好”(班⼦建设好、主题活动好、⽀部建设好、阵地建设好)的“五四红旗团委”。
共青团组织条例实施细则
共青团组织条例实施细则共青团组织条例实施细则共青团组织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的精神,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交通厅基层组织条例》,结合物业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公司各级团组织是各族青年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党校。
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委和行政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我物业公司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
第三条物业公司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是以稳定为基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坚持以提高青工政治素质为目的,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企业生产经营,全面开展共青团工作。
为青年的成长服务,力求人才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物业公司各级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各族青年职工,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
第五条物业公司各级团组织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为主,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负责,同时接受行政领导的指导和帮助。
第六条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做好青年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组织青年职工进行基本路线和基本国情的教育,经常对职工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共同理想教育,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
(二)教育各族青年职工明确认识,稳定是压倒一切的大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资级自由化,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
引导青年职工增强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反和平演变斗争的信念。
(三)在青少年中广泛深入地开展学雷锋、学赖宁的活动,组织青少年学习现代科技文化知识。
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
共青团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共青团组织工作第一节团的基层组织一、基层组织设置根据《团章》第二十四条规定,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
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
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二、岗位职责(一)书记岗位职责1、团委书记在单位党委、上级团委和团委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2、贯彻执行党组织和团委的决议、决定,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代表团委列席有关会议;3、主持召开团的委员会和下属团组织负责人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重要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组织、贯彻、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4、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检查团委的年、月工作计划,指导各团支部的工作,做好团委年、月工作总结和表彰奖励等工作;5、正确表达和维护青年的利益、了解青年的需求、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青年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及时反映并协同有关部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6、了解所属团支部建设情况,及时做好下属组织的改选、调整和充实;抓好共青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团委委员的作用;7、制定发展团员规则,并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8、抓好团干部培训,努力提高团干部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9、负责接待和受理团员青年的来信来访和被处分的团员的申诉;10、协调好党、政、团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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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规章制度团员发展制度团员发展工作要在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好团员入口关的前提下,做好经常性团员发展工作,不断为团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一、发展共青团员的基本方针、原则(1)发展团员工作要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进步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加强培养,积极发展。
(2)坚持入团自愿和经常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团的基层组织要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不断地把思想品质好,学习成绩优异、各项工作优异的青年吸收到团组织中来,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4)各基层团委应根据本地区团员占青年的比例和入团积极分子队伍的情况,确定每年发展团员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保证发展团员工作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
二、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与教育(1)团组织要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广大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2)团组织要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对于提出入团申请的青年,团组织要定期找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将他们列为入团积极分子。
(3)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对入团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并形成制度。
未经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4)团组织要利用团课等形式,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理论的基本知识教育、团章教育、团史团情教育以及团的优良传统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端正入团动机,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
(5)团组织要指定一至二名团员做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通过谈心等细致的工作进行思想教育。
(6)团组织要吸收入团积极分子参加团的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
动员和带领团的积极分子积极参加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立足本职岗位,争创一流成绩,使他们在实践中受教育、起作用、长才干。
(7)团支部要及时对团的积极分子进行考察。
团的积极分子一般经过三个月到半年时间的培养教育之后,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和团内外群众的意见,从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在班级上一贯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方面对他们进行考察,并为已具备团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办理入团手续。
(8)中学团组织要重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后备队作用,支持、帮助和指导少先队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
要办好“少年团校”、“中学生团校”,提高少先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起推荐优秀少先队员做团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制度。
三、要适时发展团员,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积极分子每个人的进步情况不一样,因此不能等到成熟后再统一发展,要坚持积极慎重,及时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团员比例,初中阶段比例不超过期30%。
基层团委对团员发展要做到有计划。
一般情况,每学期至少发展一次,最佳时期一般选在“五.四”、“十一”、“七一”等有纪念意义的日子较好。
要避免毕业前突击发展团员的现象,坚决制止基层团委在学生参军、升学或招工时不坚持标准,随意发展团员的做法是十分错误的,应加以纠正。
四、团组织发展团员的程序(1)团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青年入团后,支委会要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连同本人申请书,报送上级团组织审批。
(2)接收新团员由基层团委审批。
团总支一般不能审批接收新团员。
县以上团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团总支和经县以上团委授权,可以审批接收新团员,但需要在审批意见中注明是授权审批。
(3)基层团委审批接收新团员必须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
审议的主要内容是:申请是否具备团员条件,入团手续是否完备等。
审批意见要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
(4)团支部应通过支部书记或委员谈话的郑重方式及时将上级团组织批准入团的青年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团员大会上宣布。
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上级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
(5)基层团委对团支部上报的接收新团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
(6)新团员应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宣誓仪式可以由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组织。
在宣誓仪式上,由上级团组织的代表或本级团组织的负责人带领新团员宣誓,并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和团徽,宣誓仪式可以邀请同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参加。
(7)团组织应加强对新团员的教育和管理,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执行团章、履行团员义务的自觉性。
(8)团组织应将新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团员档案,由所在基层团委保存。
五、团支部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的议程1、申请人汇报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和对团的认识、入团动机以及需向团组织说明的问题。
2、入团介绍人报告被介绍人的情况及自己的意见。
3、与会团员就申请人的审议意见。
4、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占整个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
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新团员的决议。
六、新团员入团宣誓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
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仪式一般程序是:仪式主持人报告新团员宣誓人名单,讲明宣誓意义,宣誓人面对团旗举起右手,领誓人念一名誓词,宣誓人跟着念一句,念到“宣誓人”时,宣誓人应依次报告自己的名字。
宣誓完毕,仪式即告结束。
入团宣誓时应吸收团的积极分子参加,使他们受到生动的教育,明确努力方向,争取早日加入团组织。
团员教育管理制度1、加强团员意识教育。
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
要加强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坚定团员永远跟党走的信念。
深入开展“戴团微、唱团歌、举团旗”主题教育、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团员的模范带头意识。
坚持正面教育,充分发挥新闻舆论阵地、青少年活动阵地、网络阵地在团员意识教育中的作用,多渠道教育团员。
2、创新团员管理方式。
根据青年流动日益加剧的趋势,按照证档分离、交叉覆盖、动态管理的原则,重点解决好流动团员管理问题。
对于外出团员较多的地区,流出地团组织要积极探索外出团员联络管理办法,流入地团组织要通过建立社区流动团员联络站、实行团员到社区报到制等形式,主动与本地区的流动团员建立联系,实现流动团员管理社区化。
创新团籍管理,团员组织关系和参加团的活动可以适当分离,团员可以同时编入多个基层团组织。
社区团组织应及时接转下岗职工、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和待安置的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中的团员的组织关系,将他们编入相应支部。
进一步提高团员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联系。
3、加强团员发展和“推优”工作。
贯彻“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团员发展力度,重点做好团员发展工作。
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好入口关,以培养、教育为重点,抓好团队衔接和团前教育工作。
在团员发展过程中可以引入民主推选、入团公示、入团预备期教育等做法,确保新发展团员的质量。
落实好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和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推优”的规定。
在党委组织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加强“育优”环节与“推优”环节的衔接,不断壮大团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把“推优”工作纳入青年党员发展工作规划,使之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渠道,使团员成为青年党员发展的主要来源。
团日活动制度团日活动是先进青年的群众性活动,因而它的形式是在活动的实践中不断继承、发展、创新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团的活动形式也相应地发生了由集中向分散、由单一向多样、由封闭向开放的变化。
团日活动,是最有“团味”的活动。
所谓有团味就是有青年特点、有团组织特定的活动内容、区别于其他组织的。
像团的民主生活会、发展新团、欢送超龄团员、在团旗下宣誓、学习文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讨论团员的奖惩等,都是团日活动的传统形式。
特别是长期形成的三会两制一课,是行之有效的团日活动形式,虽然它的内容不断充实变化,其形式是比较稳定的。
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青年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政治生活都发生了新的变化。
团日活动也在继承中创新,出现了许多具有时代特点和适应改革要求的新形式。
例如,“我为团日献一计”,就是依靠团员的智慧搞好团日活动。
“为团旗添光彩”就是共青团员在团内做一件好事,从实践中受到教育。
“英模人物演讲报告团”,是同龄人心与心的交换,是感情的对流。
此外,开展影评、书评、团的知识竞赛、贴心人小组、祖国在我心中讨论会、优秀团支部竞赛、文明青年活动等,也是许多基层团支部团日活动采用的新形式。
这些形式既严肃、有意义,又生动活泼,能丰富青年的生活,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受到团员青年欢迎。
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为了适应当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新情况,进一步完善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根据《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的通知》文件要求,参照党费交纳办法,决定修订团费交纳、管理和使用制度。
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制度》发给你们,望参照执行。
一、关于团费的交纳按期交纳团费是团员对自己组织应尽的一种义务。
又是团员支持团的工作的一种表现,同时还是团员和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团章》规定每个团员必须按时向组织交纳团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团费。
(1)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2)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临时工、协议工团员,在有工资收入期间,按上述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2、在乡镇企业工作的农民团员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其他农民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3、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带薪学习的团员,按每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4、城市和农村中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团员,每月按上季度交纳所得税后平均月收入,参照每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交纳团费。
5、没有经济收入或依靠抚恤、救济为主的团员,每月交纳团费1角。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