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救护协议(1.23)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池州市野生动物救护合作协议书
甲方:市林业局
乙方:市齐山动物园
为及时、科学开展市辖区内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乙方成为甲方指定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经双方商定无异议后可续签。
二、甲、乙双方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规定。
三、乙方要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提供必要的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等,完成甲方指定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任务,负责野生动物安全防范工作。
四、甲方有权公布乙方所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场所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其他单位和个人向乙方提
出合理的市域内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申请时,乙方应及时开展收容救护工作。
五、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不得进行买卖、虐待和杀害。野生动物在收容救护期间出现死亡等意外情况的,乙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救护的单位(个人)和当地林业部门进行核实。
六、被救护收容的野生动物具备野外放生条件时,乙方应及时告知林业部门,并在征得同意后,方可在指定地点进行放生。
七、乙方应建立野生动物救护登记相关台账。
八、在协议期内,甲方每年拨付乙方人民币30000元作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经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市林业局乙方:市齐山动物园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