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退出标准和退出程序及贫困户的识别标准和退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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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退出标准
贫困村退出标准及条件
贫困村退出以行政村为单位,以贫困发生率为主要衡量标准,原则上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等标准。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基本实现通宽带等。统筹考虑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省扶贫办关于贫困村退出标准有关指标解释的指导意见》,对贫困村退出具体指标作出了解释:
1.贫困发生率
——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占全村人口的比率下降至
2%以下。
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为该户有相对稳定可靠的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包括安全饮用水);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家庭无因贫辍学学生;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有救助;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的安全住房。
2.基础设施建设
——有一条通村公路实现硬化
指贫困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出口道路实现硬化,路线通至贫困村村委会(或学校),或穿越贫困村村委会所在的居民聚居区域,或通至贫困村村委会所在的(或某个人口较多的) 居民聚居区城边缘并与其内部的一条道路连接。路面类型为沥青路面、水泥路面或其他硬化路面。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3.5米,对于工程艰巨、地质复杂、对环境影响大、交通量小、占用耕地较多或通至人口较少行政村的路线,路面宽度应不低于3.0米。
——具备条件的村实现通客运班车
指客运班车或公交化运营车辆通达贫困村,或距离客运班车或公交化运营车辆运行起、终点或中途停靠站点在两公里以内的贫困村,视为贫困村通班车。依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客流情况,可采用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赶集班、学生班、电话预约班、网络预约车、按需灵活发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模式。
——农村饮用水符合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要求。
农村饮用水符合(《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农村饮用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水农〔2004〕547号)的有关规定。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水量达到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30升;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
——基本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指贫困村通电率达到100%,户户通电率达到100%。
3.基本公共服务
——广播电视户户通
指以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木覆盖方式,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务体系。在有线电视网络通达的地区,以有线数字广播电视方式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以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或“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节目,鼓励群众自愿选择。
——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指贫困村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一个文体广场、一个简易戏台、一个宣传栏、一套文化器材、一套广播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
——有标准化卫生室。
指贫困村卫生室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加》(国卫基层发〔2014〕33号)规定:村卫生室房屋建筑规模不低干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应适当调整建筑面积。村卫生室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公共卫室和药房等。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村卫生室人员。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国家标准基础上通当提高。
——有合格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
指贫困村卫生室有至少一名村医拥有《乡村医生执业证
书》或《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基本实现通宽带
指贫困村实现光纤通达(移动、联通、电信有一家实现光纤通达即可),有能力为农村家庭提供50兆以上的宽带接入。
4.其他
统筹考虑贫困村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收入等因素。
贫困村退出程序
第一步:调查核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年度贫困村退出计划,对预退出贫困村进行入村调查、摸底核实,确定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名单。
第二步:予以公示。对符合退出标准的贫困村,在乡(镇)所在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三步:公告退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告退出,于次年1月前在建档立卡贫困村中销号。
贫困户识别标准及识别程序
根据《河南省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124号)的精神,做好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识别原则
(一)坚持标准。严格坚持国家扶贫对象识别标准。
(二)综合考量。综合考量扶贫对象的生活现状、家庭财产、致贫原因等。
(三)民主评议。坚持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四)群众认可。坚持群众路线,尊重群众意愿,识别结果经得起群众检验。
第三条识别标准
(一)严格执行农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扶贫对象识别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即农民人均纯收入以上年度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对符合条件的农户整户识别。(2018年收入标准不低于3208元)
(二)统筹考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
1.不愁吃。口粮不愁,主食细粮有保障。
2.不愁穿。年有换季衣服,经常有换洗衣服。
3.义务教育。农户家庭中有子女上学负担较重,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4.基本医疗。农户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影响家庭成员正常生产生活,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刚性支出较大,虽然人均纯收入达到识别标准,也要统筹考虑纳入扶贫对象。
5.住房安全。农户居住用房是C、D级危房的,虽然人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