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装安全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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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工程安全管理要点
一、一般规定
1、大型吊装工程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安全专项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吊装方案、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其他吊装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安全技术要点和安全技术措施。吊装前,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起重机械设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书,并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3、吊装作业应指派专人(持证司索工)统一指挥,吊装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吊装时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必要时拉起安全警戒线。
4、吊装作业前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做好试吊记录。
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6、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在地面,不得悬在空中。
7、起重吊装作业中须坚持“十不吊”规定:
(1) 斜吊不吊。
(2) 超载不吊。
(3) 散装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
(4)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
(5) 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6) 吊物上站人不吊。
(7) 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8)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9) 光缆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10) 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二、安全防护设施
1、汽车吊
(1) 在吊装作业半径内应设置警戒带、告知牌。
吊装作业半径内警戒带、告知牌
(2) 操作室内应配备1kg的灭火器1个。
2、龙门吊
(1) 龙门吊轨道铺设和基础处理应符合相关规定。轨道应平顺,采用鱼尾板、道钉固定,自由端须设置挡铁限位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 龙门吊应安装夹轨器、铁楔、警报器、警示灯等装置。
(3) 使用电缆的龙门吊,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4) 用滑线供电的龙门吊,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5) 吊装作业时,吊装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知牌。
吊装区域警示牌、告知牌
(6) 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配置2kg灭火器1个。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作室应使用专业扶梯。
3、塔吊
(1) 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35,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预埋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出厂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
(2) 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槽)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在受冲刷和受撞击影响的地段,应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
(3) 塔吊每6个塔吊标准节设置一道专用附着装置,附着装置的距离或角度应进行受力计算。
(4) 吊装作业时,吊装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知牌(需禁止攀爬、禁止停留、严禁站人等)。
(5) 操作室内应配置1kg灭火器1个。
4、架桥机
(1) 轨道应平顺,采用鱼尾板、道钉固定在枕木上,自由端须设置挡铁限位装置,两侧固定高度对应水平,并严格控制间距。
(2) 架桥机须安装轨道两头的档块和限位开关,配备行走塞铁保护装置。
(3) 架桥机应设置可靠避雷装置。
(4) 桥梁纵坡大于3%,架桥机纵移时须用卷扬机牵引保护,防止溜车。
(5) 吊装作业时,吊装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知牌(需禁止攀爬、禁止停留、严禁站人等),如上图所示。
5、船吊
(1) 应按照海事部门划定的安全作业区域设置有关安全警示标志和航标船。
(2) 施工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救生装置(救生衣、救生船等)、消防器材。
三、安全管理要点
1、汽车吊
(1) 汽车吊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坚实平整,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 汽车吊启动前应重点检查以下项目,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②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有关规定;
③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④各里连接件无松动;
⑤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 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下垫方木支垫牢靠;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须插上。
(4) 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制器发出警报情况后,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5) 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
(6) 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应停止作业。
(7) 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距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8) 工作完毕,应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吊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挡位置。
(9) 在起吊作业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
(10) 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
(12) 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在缩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
2、龙门吊
(1) 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②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物;
③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④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2)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3) 开动前,应先发出声音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用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4) 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 在起吊过程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须采取紧急措施,及时向无人处下放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