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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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招标议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招标议标行为,有效保障公共资源配置,在招标议标过程中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评标人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人招标人是指拥有招投标权利并对招标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完成负责的单位或个人。

招标人应当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实行招标,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

第三章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拥有投标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投标人应当认真组织投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并遵守诚实信用、自愿参加、遵守法律等基本要求。

第四章评标人评标人是指由招标人或经过招标人批准组建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排名、报价、洽谈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评标人应当具备公正、公平、专业、严密等基本素质,认真把握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仔细评审,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汇总、分析、评估,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公平、合理。

第五章招投标文件招投标文件是指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文本或图表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与招标、投标、中标有关的全部内容。

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说明招标项目的需求、拟定投标条件的理由、中标条件的评定标准、投标人资格条件等内容,以保证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平等竞争权。

第六章商品和服务采购商品和服务采购是指通过招标、比选、协议供货等方式,按照标准规定对特定的商品和服务进行采购。

招标人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应当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坚持“只贵不好,不贵不好,好不贵”原则,选择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性价比高的商品和服务。

第七章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项目和社会投资项目中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文化教育和医疗卫生工程等。

招标人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建设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质量控制,并保证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工程验收、结算支付环节都符合规定。

招议标管理办法:招标结果公示与中标通知发布规范

招议标管理办法:招标结果公示与中标通知发布规范

招议标管理办法:招标结果公示与中标通知发布规范
1. 引言
招标过程中,招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的准确、及时发布是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过程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招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的发布,提高信息透明度,保障各方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招议标的行为主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议标活动的相关方。

3. 招标结果公示规范
3.1. 公示内容
3.2. 公示途径
3.3. 公示时限
招标结果应在招标投标截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并至少公示十个工作日。

3.4. 公示格式
招标结果公示应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呈现,可以使用表格、文字等形式进行展示。

4. 中标通知发布规范
4.1. 中标通知的内容
4.2. 中标通知的发送方式
4.3. 中标通知的时间要求
中标通知应在招标结果公示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发送给中标单位,并确保中标单位在收到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确认接受中标。

5. 处罚措施
6. 相关责任
•招标人负责组织招议标活动,并确保招标结果公示和中标通知的准确、及时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助招标人进行招议标活动,并监督执行本管理办法;
•参与招标的行为主体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

7. 结论。

工程项目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招标议标管理办法1业务目标1.1各类工程项目承建单位的资质符合法规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减少工程施工风险;1.2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商业信誉和造价成本等情况开展公平竞争,选择适合的承建单位,确保项目单位利益不受损害、尽量降低投资成本。

2业务风险2.1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招标和投标,可能使用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工程项目,违反国家法规;2.2招标投标操作不规范,可能出现投标单位以低价中标、排斥优秀施工单位合作、高估冒算、串通哄抬标价或围标现象,或者签订合同后又反悔扯皮,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2.3招标流程设计不合理,可能出现营私舞弊、泄露标底,导致误选挂靠施工单位或无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2.4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或缺乏过程监管,可能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

3业务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招标项目工程的范围、管理职责及招标程序,适用于XX下属的各业务板块,包括饲料类企业、养殖类企业、食品类企业和其他业务。

本办法所指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

包括:土木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暖、通讯、消防设施、管道和设备安装方面等。

4 工程项目招标相关规定4.1招标的范围4.1.1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工作,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必须进行招标:—建筑安装施工单项合同或可以统一实施的多项关联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人民币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商务合同单项估算价≥20万元人民币的;—单项金额<20万元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等,由项目组组织货比三家,择优选择,将选择的结果报运营中心投资发展部批准。

公司投资发展部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适时对项目管理和实施单位给予指导。

4.1.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工程项目的可以不招标,由各单位自主确定施工承建单位:—公司项目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不需要实施招标的;—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等,有特定的限制条件不能招标的,经政府职能部门(当地供电、消防、环保等部门)指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在建工程的追加的小型项目,如实施情况良好,签约条件无重大变化,经投资发展部、审计监察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续签合同。

招标 议标管理制度

招标 议标管理制度

招标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议标活动,提高招标议标效率和质量,保证招标议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开展的所有招标议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议标活动是指本单位为了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所开展的询价、招标、邀标、竞争性谈判等相应采购方式的活动。

第四条本单位的招标询价、招标准备、招标评标和招标文件的制定等与招标议标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招标议标管理机构和配备相应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和资金保障,确保招标议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公开、公平、透明、效率和合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合理风险范围内提高采购的经济效益。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的原则是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等竞争、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

第八条本单位开展招标议标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律,维护受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本单位设立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单位招标议标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十条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的招标议标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制定、招标公告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接收与评审、中标文件的签订等工作。

第十一条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为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命。

第十二条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立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招标议标工作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在必要时可以设立招标议标专家咨询团队,为招标议标工作提供技术、法律和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四条招标议标活动应当依法依规进行,遵循以下程序:(一)招标议标需求确定:本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标议标的项目范围、采购数量和技术参数等。

(二)编制招标文件: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招标议标需求,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要求、技术规范、合同条款等内容。

(三)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经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工程招议标制度

工程招议标制度

工程招议标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工程项目的招标与议标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招标与议标的单位和个人。

3. 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1. 设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招投标工作。

2.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答疑、评标等工作。

3. 成立评标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负责评标工作。

三、招标程序(一)招标准备1. 确定招标方式: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2. 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技术要求、投标资格要求、投标评审办法等。

3.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指定媒体和平台公布招标信息,确保信息的广泛传播。

(二)投标1. 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2.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并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

(三)开标与评标1. 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单位或其代表有权参加。

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3.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公示中标结果。

四、议标程序(一)议标条件1. 对于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可以采用议标方式。

2. 议标应在满足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进行。

(二)议标流程1. 明确议标范围和标准,制定议标方案。

2. 邀请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参与议标,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商务条件。

3. 组织专家进行技术交流和商务谈判,形成书面议标记录。

4. 根据议标结果,确定合作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

五、监督管理1. 建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机制,确保各环节的透明和公正。

2. 对于违反招投标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鼓励社会各界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接受公众投诉和建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一、概述物资采购是企业日常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了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制定本《物资采购招议标管理办法》。

二、招议标的定义招议标是指在物资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发布招标公告后,供应商就招标文件或评标工作中的问题提出的质疑或异议。

三、招议标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物资采购过程中的招标环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评标标准、评标过程等提出的质疑和异议。

四、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采购人依据采购需求编制的文件,包括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等。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可以提出招议标。

五、提出招议标的程序1.供应商在招标截止前通过书面形式将招议标提交给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给采购人招标文件指定的地点。

2.采购人接收到招议标后,应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3.采购人根据招议标的情况,可以暂停招标工作,或调整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招议标的受理1.采购人应在收到招议标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受理手续,受理手续包括登记、编号以及记录相关信息。

2.采购人应将受理结果及时通知供应商,并告知受理编号和办理流程等事项。

七、招议标的处理1.采购人接收到招议标后,应按照程序进行评审,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2.评审人员应对招议标的内容进行详细分析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采购人应根据评审结果,处理招议标,可以予以采纳或部分采纳,并作出相应调整。

4.采购人对于采纳或部分采纳的招议标,应通知供应商,并告知处理结果及调整后的招标文件。

八、招议标的权利和义务1.供应商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招议标,并要求采购人作出答复。

2.供应商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招议标内容,并配合采购人的评审工作。

3.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解释说明,并保持与采购人的沟通畅通。

九、招议标的结果1.采购人应及时作出答复,告知供应商对招议标的处理结果,并说明理由。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2016年3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招议标采购行为,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服务和原材料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设备、材料采购等活动。

第四条公司的招议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小组,全面负责招(议)标工作,具体设置及成员组成如下:(一)领导组1、领导组构成及成员: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纪检书记2、领导组的工作职责:(1)审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审定采购工作方案;(3)审定采购工作的各项规定、公告或通知;(4)确定采购方式(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或工作机构;(5)审定中标单位或成交候选人;(6)研究解决招标工作、采购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二)招标组1、招标组的构成及成员:招标组组长:企管部负责人招标组成员:业务部门、技术部、财务部、安环部、预算小组相关人员2、招标组的工作职责:(1)负责拟订招标工作方案;(2)负责审核招标项目金额的来源及依据;(3)参加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调研、考察;(4)配合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工作机构完成招标或采购程序;(5)做好招标、采购资料的存档工作;(6)监督、检查中标合同的执行情况;(7)办理其他有关招标事务。

(三)监督组1、监督局的构成及成员:监督组组长:纪检书记监督组成员:纪检、工会、党办相关人员2、监督组的工作职责:(1)对邀请议标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2)审定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名单);(3)对违反招(议)标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四)业务部门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拟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3)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承担采购项目的评委工作。

企业内部招标、议标工作管理规定

企业内部招标、议标工作管理规定

企业内部招标、议标工作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范围内的总分包项目、自营项目的劳务(扩大、再扩大)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含安装、装饰工程等)、物资采购、废旧物资(钢材)处理、施工机械及设备、办公家具、办公用品、员工工装定制、车辆维修保养、各类保险的采购、设备租赁等招标、议标及评标行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分包、采购效率和招标效益,体现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第一条为加强招标工作的集中管理和分散管理,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公司招议标工作。

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成员:分管具体业务工作的公司领导第二条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机构(一)公司招标工作小组,由公司商务管理部负责牵头,工程技术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公司直管项目经理、商务经理、物资负责人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组成并行使职能。

(二)公司招标监督小组,由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牵头并由相关单位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组成,行使对招议标全过程的监督职能。

(三)公司各经理部(事业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设立相应的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招标监督小组,并将各招标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公司商务管理部备案。

(四)经理部招标领导小组由经理部(事业部)经理担任组长,经理部(事业部)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经理部(事业部)招标工作小组由经理部商务管理部门牵头,工程技术部、财务部、法务管理联络员、项目经理及项目商务经理、物资负责人等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

招标监督小组由经理部(事业部)书记、兼职纪检检察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三条公司各招标小组职责(一)招标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集中采购、内部招标管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领导公司总分包项目、工程劳务、扩大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生产用机械设备采购与租赁、办公设备(用品、员工工装定制)及其他公司规定必须进行招议标采购的招标、议标管理工作;解决全司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等招标、议标管理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对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等招议标结论以及对需要议标的事项进行审批和决策。

招议标管理办法:项目管理与进度控制要求

招议标管理办法:项目管理与进度控制要求

招议标管理办法:项目管理与进度控制要求一、引言二、项目管理要求1. 项目组建设在项目启动阶段,应组建一个专业的项目团队。

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技术和管理经验,并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与协调。

2. 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计划是项目管理的基础,应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资源需求、工作分解结构和时间表等。

项目计划应经过合理的论证和评审,并以可执行的方式进行实施。

3. 风险管理项目风险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应在项目启动阶段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以减轻和控制项目风险对进度的影响。

4. 质量管理项目质量管理应贯穿于项目的整个生命周期。

应制定项目质量计划,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评审,确保项目交付的质量符合要求。

5. 供应商管理项目中涉及的供应商选择和管理很重要。

应严格遵循招投标规定,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绩效符合要求,并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机制,定期进行评估和监督。

三、进度控制要求1. 进度计划制定在项目启动阶段,应根据项目计划和工作分解结构制定项目的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应明确各项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以及关键路径和关键任务。

2. 进度监控和报告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定期监控项目的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项目进度应及时报告给相关方,并与相关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

3. 进度延迟和风险应对如果项目进度存在延迟风险,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如重新分配资源、加班工作或调整工作优先级等,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4. 里程碑管理里程碑是项目进度控制的关键节点,应明确项目中的里程碑,并设定相应的完成时间。

里程碑的完成情况应及时跟踪和评估,并及时报告给相关方。

5. 变更管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变更,如范围变更、资源变更、进度变更等。

应建立完善的变更管理机制,确保变更的审批和控制,以避免对项目进度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四、结论招议标管理办法中的项目管理和进度控制要求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1. 本办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竞争的原则,确保政府采购的合法合规性和采购品质的安全可靠。

2. 本办法合用于政府采购领域中的招标、比价以及询价种植。

3. 本办法以中央政府采购法规为基础,结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条目的1. 本办法旨在规范政府采购的招标、比价和询价等活动,防止不正当行为,促进财务支出的管理,优质的采购品质,保障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益。

2. 本办法的实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招标第三条招标文件1. 招标文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2)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3)合同条款和标书样本;(4)评标准备和方法;(5)开标时间、地点和要求;(6)其他有关事项。

2. 招标文件应当在政府采购网、各种新闻媒体和自己的网站上发布,以达到公开透明的目的。

第四条参预资格审查1. 参预招标的供应商应该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2)财务报表、资产状况等主要财务指标;(3)产品生产许可证明或者相关合法许可证明;(4)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 供应商如有虚假提交、过期、缺乏完整性等情况需要进行淘汰处理。

第五条提交投标文件1.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包括:(1)投标书和技术规范等文件;(2)商业报价和投标定价方式;(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有可能会导致投标文件被淘汰。

第六条开标评标1. 开标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并及时发布开标结果。

2. 评标应根据招标文件细则来评标,在评标过程中需保证公正、客观、独立、尽职等原则。

3. 评标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固定的指标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信誉及技术和质量等综合条件进行评价,最终确定中标人。

第三章比价第七条比价文件1. 招标文件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比价公告和比价文件;(2)产品规范和产品要求;(3)合同条款和比价样本;(4)比价准备和方法;(5)其他有关事项。

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招标议标管理制度一、引言招标议标是企业或组织进行采购或委托工程项目时的重要环节。

规范的招标议标管理制度对于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过程,保障企业和组织的利益以及提升项目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介绍招标议标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定义招标议标是指企业或组织通过合理的程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参与招投标过程,从中选择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过程。

招标议标管理制度是明确和规范招投标流程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的集合。

三、目的与意义招标议标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1. 保证招标过程公开透明,增加供应商或承包商的竞争机会;2.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降低采购或工程项目风险;3. 规范招投标流程,提高采购效率和工程质量;4. 保护企业或组织的利益,防范腐败行为。

四、招标议标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开原则:招标议标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任何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有平等的参与机会;2. 诚实守信原则:供应商或承包商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3. 有效竞争原则:招标方应通过合理的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或承包商,确保最优秀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获胜;4. 经济效益原则:招标方应在平衡项目质量与成本之间做出选择,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5. 保密原则:招标文件及相关信息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不相关方。

五、招标议标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招标准备阶段:a. 确定项目需求及采购或工程项目的基本信息;b. 制定招标文件,明确招标方式、评标指标、评分规则等;c. 确定供应商或承包商资格条件;d. 公布招标公告,邀请供应商或承包商参与投标。

2. 提标阶段:a. 供应商或承包商获取招标文件,理解招标要求;b. 提交投标文件,合理回答澄清问题;c. 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交相关资质文件;d. 招标方进行投标文件评审。

3. 评标阶段:a. 招标方组织评标委员会,评审投标文件;b. 根据评标指标和评分规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估;c. 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招议标管理制度

招议标管理制度

招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标活动,保障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合法、公正、透明,维护招标市场秩序,保护招标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或国家控股企业、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所有招标参与者平等参与、公平竞争。

第四条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招标程序,对招标文件进行质量控制,保障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五条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招标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第七条招标管理应当依法加强对招标主体和招标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管,提高招标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第八条招标管理应当完善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保护招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二章招标单位第九条招标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履行招标活动。

第十条招标单位应当遵守招标法规定,按照法定程序组织招标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招标单位应当明确招标范围、招标条件和要求,保障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招标单位应当依法组织评标、定标和中标程序,公布中标结果,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招标单位应当对招标文件和招标活动的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招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十四条招标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招标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管,提高招标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和效率。

第十五条招标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第十六条招标单位应当与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密切合作,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章招标代理机构第十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履行招标代理活动。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

招、议标(比价)管理办法为实施科学管理,强化和完善招、议标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效益,现依据公正、透明的原则,制订本办法.第一条:公司企管部负责组织和规范采购的招、议标管理,具体负责招、议标的组织和价格的日常管理.第二条:为保证招、议标的公正性,对每次采购招、议标评审参加人员,将由企管部根据所采购物资的类别、服务项目等其它要求,临时组织评审组。

评审组由技术部门、招议标负责部门、使用部门等人员构成。

第三条:采购方式的分类1.招标、议标: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招集三家以上供货商参与招标、议标,通过资质审查和评标,选择确定合适的供应商.供应商和价格的选择由采购部门和招议标管理部门负责。

供应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营业执照、规模、业绩、资质证明,并具备产品质优价廉,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有较好的企业信誉度,能开具增值税发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必须是一般纳税人等条件.2.比价: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询价,最后通过对精选的三家以上的厂商进行比价,确定合适的供应商。

选择供应商的原则和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同“采购方式的分类(1)"。

3.对备品备件、低值易耗品、电器电料、办公用品、零星劳保用品、电脑及耗材、车辆维修等物资和服务,可选择一至两家专业供货商,选择办法按“采购方式的分类(2)"执行。

第四条:采购作业方式1.原辅材料、燃料采购方式。

(1)招标、议标采购的物资: 烧碱、液氯、硫酸铝、聚丙烯酰胺、分散松香胶、淀粉、蒸煮助剂。

煤、浆板、轻质碳酸钙、荧光增白剂、中性施胶剂、滑石粉、毛毯、聚脂网、显白剂、石灰、夹板等。

(2)比价采购物资:磷酸二氢钠、引纸绳、尿素、重柴油、农膜、聚合氯化铝、过氧化氢。

磷酸三钠、消泡剂、抗水剂、防腐杀菌剂、铁丝、钢带等。

(3)麦草收购采取长期联合用户与个体户相结合的办法,价格随行就市.2.备品备件、五金工具、低值易耗品、润滑油类、外协件以及电器电料、仪器仪表等物资采购方式的设定.(1)招标、议标采购的物资:一次性采购量较大或经常性使用的备品备件、润滑油类、外协件、电器电料、仪器仪表五金工具、低值易耗、轴承类、传动件、电料等。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

招议标管理办法1. 引言招议标(招标和采购预算的剩余金额即预验收金额的公示)是一种公开透明的采购管理方式,用于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信力和公正性。

招议标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招议标的申请、审批和执行流程,确保招议标的有效实施。

2. 申请流程2.1 招议标申请1.采购部门应在采购过程中确定采购项目的预算和招标金额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招议标。

2.如果决定进行招议标,则采购部门应编制招议标申请报告,并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

2.2 审批流程1.相关部门应对招议标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招议标。

2.如果批准招议标,相关部门应发布招议标公告,并将公告内容在政府采购网站上进行公示。

3. 招议标公示3.1 公示内容•采购项目名称•预验收金额•招标金额•招议标申请理由•招议标公告发布日期3.2 公示期限招议标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3.3 公示方式•在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公告•通过其他媒体适当公示,如报纸、电视等。

4. 招议标执行4.1 预算执行1.采购部门应根据批准的招议标金额进行采购活动。

2.在采购过程中,采购部门应严格控制采购费用,确保不超出招议标金额。

4.2 预验收1.采购完成后,采购部门应进行验收工作。

2.如果实际采购金额超出预算金额,采购部门需要说明原因,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批。

5. 监管和处罚5.1 监管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负责对招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5.2 违规处罚如果发现招议标违规行为,监管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或暂停资格证书6. 结论招议标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为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监管和执行保障。

在实际操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密切合作,确保招议标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招议标管理办法:抽签与摇号程序与规范

招议标管理办法:抽签与摇号程序与规范

招议标管理办法:抽签与摇号程序与规范一、引言二、抽签与摇号程序2.1 人员准备•抽签与摇号人员:应聘人员应经过资质审核,并参加相应的培训,掌握抽签与摇号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流程。

•监督人员:由专门的监督人员负责监督抽签与摇号程序的整个过程,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2.2 设备准备•计算机:计算机用于随机数,确保抽签与摇号的随机性。

•摇号器:摇号器用于摇号,可以通过物理方式产生随机结果。

2.3 抽签程序1.起草抽签方案: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起草相应的抽签方案,包括抽签的时间、地点、抽签方式等。

2.获取参与抽签的人员名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参与抽签的人员名单。

3.随机数:使用计算机随机数,确保抽签的随机性。

4.抽签:根据抽签方案,按照顺序逐个抽取参与抽签的人员名单,直到全部抽取完毕。

5.记录抽签结果:将抽签结果记录下来,包括抽签的时间、地点和抽签的人员名单等。

2.4 摇号程序1.起草摇号方案: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起草相应的摇号方案,包括摇号的时间、地点、摇号方式等。

2.获取参与摇号的人员名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参与摇号的人员名单。

3.摇号:按照摇号方案,将参与摇号的人员名单放入摇号器中,进行摇号操作。

4.记录摇号结果:将摇号结果记录下来,包括摇号的时间、地点、摇号的人员名单等。

2.5 规范要求•抽签与摇号程序的公开性:抽签与摇号程序应在公开的场所进行,允许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抽签与摇号程序的公示:抽签与摇号结果应进行公示,确保结果的透明性和公平性。

•抽签与摇号程序的记录:抽签与摇号过程的相关记录应妥善保存,供日后核查和复核使用。

三、总结本文对招议标管理办法中抽签与摇号程序的规范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

通过明确抽签与摇号的操作流程和规范要求,可以确保招议标的公正、公平、透明。

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文所述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抽签与摇号操作,以保证招议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招标 议标管理制度

招标 议标管理制度

招标议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资产招标议标活动,提高招标议标管理效率,提升招标议标质量,保障国有资产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资产招标议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工程建设、服务采购等领域。

第三条招标议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投标人平等竞争的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国有资产的价值。

第四条国有资产招标议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招标议标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设立国有资产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招标议标活动。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士组成,负责研究招标议标政策,审核和批准重大招标议标项目。

第七条设立招标议标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招标议标活动的组织、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招标议标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招标议标程序和标准,指导招标议标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招标议标流程第九条招标议标活动应当根据实际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合同草案等。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明确规定招标条件和标准,要求投标人提供担保文件,确保投标人的资质和信誉。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应当依据招标议标管理部门预先审批,经招标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开发布。

第十二条投标人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时递交给招标议标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招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评标工作,确定中标候选人,公布中标结果。

第十四条中标候选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议标管理部门签订正式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招标议标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招标议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招标议标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审核、评标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承办招标工作的部门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要求,规范招标活动的流程。

设备竞价、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竞价、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竞价、招标、议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招标是国际上通用的采购方式。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全 面推行设备竞价、招标、议标采购,有利于运用竞争机制,使资金得到经济的、有效的使用,确保设备的采购质量。

为规范设备采购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设备采购质量,降低设备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招标的类型分为:国内竞争性招标或国内有限竞争性招标(以下简称国内招标);国际竞争性招标或国际有限竞争性招标(以下简称国际招标);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须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开发布招标通告;而有限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须向潜在投标者定向发出投标邀请。

第三条 竞价、招标、议标设备采购适用范围,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设计、计划、资金三落实的条件下,对于大型工艺设备、专用设备及成套、大批量采购的设备,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招标(议标)等方式。

第四条 竞价、招标、议标应遵循的原则。

⑴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⑵ 坚持符合惯例、机会均等、科学严谨的原则;⑶ 坚持量、质、价、时综合平衡,保持合理库存及资金占用的原则;⑷ 贯彻ISO9002标准,遵循向合格分承包方采购的原则;⑸ 严格实行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议标)和定标的合法程序。

第二章 职 责第五条 设备供应公司成立设备招标、议标采购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招标、议标采购的管理工作,根据工程设计进度、计划、资金安排、施工要求,适时制订招标、议标进行设备采购的工作计划,编制标书,确定招标类型(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向有供货能力的制造、供应厂商发出投标邀请函,制定评标、议标操作规程及保密守则,确定中标厂商的优选方案,并组织与中标厂商在规定时间、地点签订设备供货经济合同。

第六条 专业科职责。

⑴按照设备供应计划单,对设备的量、质、价、时进行综合平衡,对符合招标、议标采购的设备进行分析,提出招标、议标采购的设备名称、数量、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报设备供应公司招标、议标采购领导小组审批;⑵做好合格分承包方的预选和评价工作,提供招标、议标采购需邀请的供货厂商名单;⑶负责编制标书,包括商务和技术两大部分;根据收集的市场价格信息、质量信息和设备概算,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经招标、议标采购领导小组综合测定后确定较合理的标底价格。

招议标管理办法:设备与人员的资格与配备要求

招议标管理办法:设备与人员的资格与配备要求

招议标管理办法:设备与人员的资格与配备要求1. 引言2. 设备配备要求招议标工作中的设备配备要求如下:2.1 计算机设备配备至少1台性能良好、配置合理的计算机设备。

计算机应安装有稳定可靠的操作系统,并保持及时更新。

计算机内存和存储容量要满足招议标工作的需求。

能够正常运行招议标相关软件,并保持软件的及时升级。

2.2 影音设备配备至少1台高清摄像机,用于拍摄和录制招议标过程的视频。

配备至少1台高质量音频录音设备,用于录制招议标过程的音频。

影音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查和校准。

2.3 网络设备配备稳定可靠的网络设备,保证招议标期间的网络连接畅通。

设备配置合理的网络带宽,保证招议标期间的数据传输效率。

3. 人员资格要求招议标工作中的人员资格要求如下:3.1 招议标负责人招议标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招议标经验和知识。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管理招议标过程中的各项工作。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与招标方、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等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熟悉招议标管理流程和规范,能够做好各类记录和报告。

3.2 评标专家评标专家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具备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准确评估招标文件和供应商的能力。

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招议标规则进行评标工作。

评标专家应定期接受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

3.3 技术支持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及时处理招议标过程中的技术故障和疑问。

技术支持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学习,了解新技术和工具的使用方法。

4. 配备要求的保障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为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其专业水平和能力。

定期评估和监督人员的工作表现,确保其符合招议标管理要求。

设立专门的技术支持岗位,及时解决招议标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问题。

5. 结论。

招议标管理办法:投诉处理与违规行为的处罚与监督

招议标管理办法:投诉处理与违规行为的处罚与监督

招议标管理办法投诉处理与违规行为的处罚与监督一、概述招议标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招标采购活动中投诉处理与违规行为的处罚与监督,保护投标人和招标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和诚信交易而制定。

二、投诉处理1. 投诉方式书面投诉投诉人需提供详细的投诉事实和证据,并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口头投诉投诉人可以通过方式或者面谈的方式进行投诉,但需要在后续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备案。

2. 投诉受理招标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窗口,负责接收和处理投诉事项。

投诉受理窗口应该及时受理投诉,并对投诉进行初步审查。

3. 投诉处理程序接收投诉投诉受理窗口接收到投诉后,应当及时登录投诉,并为投诉人发放投诉受理回执。

初步审查投诉受理窗口应当对投诉事项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投诉事实的真实性和相关证据的充分性。

若初步审查结果无法确定投诉事项的真实性,应当进行进一步核实。

转办审核经过初步审查后,投诉受理窗口应将投诉事项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审核。

审核部门应当对投诉事项进行查证,并形成处理意见。

处理反馈审核部门应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意见,并公正、公开地处理投诉事项。

若投诉成立,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4. 投诉处理时限投诉处理应在接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若投诉事项复杂,需要进一步核实,可适当延长处理时限,但应及时向投诉人说明原因并报告投诉进展情况。

三、违规行为的处罚1. 违规行为分类违规行为可分为严重违规和一般违规行为。

严重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串通投标、招标文件泄密等行为一般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未缴纳保证金等行为。

2. 处罚措施严重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取消资格、列入不良记录等。

一般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扣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限制参加下一次招标等。

3. 处罚程序违规行为查实招标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并查实违规行为。

处罚决定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处罚决定,并及时通知被处罚方。

整改要求被处罚方应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并向招标机构提交整改报告。

招议标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

招议标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

招议标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1. 引言招标采购是一种常见的采购方式,对于企业来说,进行招标采购意味着需要面临一定的风险。

为了有效地管理招标采购的风险,制定一套招议标管理办法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招议标管理办法中的风险评估与控制措施。

2. 风险评估2.1 SWOT 分析SWOT分析是一种常用的评估企业内外环境的方法。

在招标采购领域,我们可以使用SWOT分析来评估企业自身及市场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

通过SWOT分析,企业可以更全面地了解自己在招标采购中的位置,并预测可能的风险。

2.2 市场调研在进行招标采购前,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调研,企业可以了解供应商的实力、产品质量、服务水平等信息,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评估。

市场调研可以通过网络收集供应商信息、参观供应商的生产基地、与其他企业交流等方式进行。

2.3 风险矩阵风险矩阵是一种常见的风险评估工具,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综合考虑,以确定风险的优先级。

通过风险矩阵,企业可以对招标采购中的各项风险进行排列,以便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3. 风险控制措施3.1 建立供应商库建立供应商库是一种常见的风险控制措施。

通过建立和管理供应商库,企业可以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充分的筛选和评估,以确保选择到合适的供应商,减少质量、交货等问题的风险。

3.2 制定招标规范和技术要求在进行招标采购时,制定招标规范和技术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通过明确的招标规范和技术要求,可以减少供应商投标的不确定性,提高中标概率,降低技术和合规风险。

3.3 引入合同管理与监督机制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建立合同管理与监督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可以确保供应商按时交货、按约定质量提供产品或服务,减少合同风险。

3.4 建立应急预案与备选供应商对于一些重要的采购项目,企业可以建立应急预案和备选供应商,以防止供应商出现问题时对企业造成较大影响。

建立应急预案,并及时更新并和预案参与方进行协调,是有效应对潜在风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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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议标管理办法(2016年3 月4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招议标采购行为,防范风险,维护公司的利益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服务和原材料质量,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集团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进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设备、材料采购等活动。

第四条公司的招议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投标小组,全面负责招(议)标工作,具体设置及成员组成如下:(一)领导组1、领导组构成及成员:组长:董事长副组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纪检书记2、领导组的工作职责:(1)审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审定采购工作方案;3)审定采购工作的各项规定、公告或通知;(4)确定采购方式(招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或工作机构;(5)审定中标单位或成交候选人;(6)研究解决招标工作、采购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二)招标组1、招标组的构成及成员:招标组组长:企管部负责人招标组成员:业务部门、技术部、财务部、安环部、预算小组相关人员2、招标组的工作职责:(1)负责拟订招标工作方案;(2)负责审核招标项目金额的来源及依据;(3)参加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调研、考察;(4)配合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工作机构完成招标或采购程序;(5)做好招标、采购资料的存档工作;(6)监督、检查中标合同的执行情况;(7)办理其他有关招标事务。

(三)监督组1、监督局的构成及成员:监督组组长:纪检书记监督组成员:纪检、工会、党办相关人员2、监督组的工作职责:1)对邀请议标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2)审定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名单)(3)对违反招(议)标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四)业务部门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1)拟定采购项目的简介、内容、预算、工期、质量要求或技术指标、资质等具体需求内容;(2)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3)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承担采购项目的评委工作。

第二章招议标范围及规模第六条根据采购估价金额,采购工作分别采用符合集团要求的采购方式、邀请议标、内部邀请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进行。

第七条满足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的,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一)、(二)、(三)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五)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且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拟采用其它采购方式的(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等形式),需经集团公司审批同意第八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由招投标小组审批,可按采用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邀请议标、内部邀请议标方式进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5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200万元人民币以下;(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5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100 万元人民币以下;(三)勘察、设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在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50 万元人民币以下;第九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由招投标小组审批,可采用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邀请议标、内部邀请议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15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50万元人民币以下;(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5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50 万元人民币以下;(三)勘察、设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至30 万元人民币以下;第十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由招投标小组审批,可采取内部邀请议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方式进行。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低于15 万元人民币;(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低于15 万元人民币;(三)勘察、设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低于10 万元人民币;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但必须经招投标小组批准(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米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二条其他本办法没有约定范围及程序的,由招议标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业务部门进行调研后,经招投标小组批准后办理。

第三章招议标的职责及程序第一节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采购方式第十三条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采购方式实行统一管理,由公司按照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流程严格按照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节邀请议标第十五条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按照邀请招标的程序进行的方式。

第十六条邀请议标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招议标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

(二)招标组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资质要求,从潜在议标人库中选择、推荐潜在投标人,为了提高招议标效率,原则上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超过五家。

(三)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监督组、招投标小组审批(四)经招投标小组批准,招标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邀请议标(五)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邀请招标,邀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六)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邀请评委,组织开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招投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八)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

第三节内部邀请议标第十七条内部邀请议标,指由招标组组织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按照邀请招标的程序进行的方式。

公司内部邀请议标实行“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评标人员、确定中标的人员、监督人员职责相互分离,即: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定标和监督,评标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定标和监督,确定中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监督,监督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定标。

第十八条内部邀请招标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招议标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

(二)招标组组织经领导组批准成立资格预审小组。

(三)资格预审小组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资质要求,从潜在议标人库中选择、推荐潜在投标人,同时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监督组、招投标小组审批。

为了提高招议标效率,原则上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超过五家。

(四)招标组组织邀请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

(五)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从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三名评委,安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一名评委,技术专家库中抽取一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

(六)招标组组织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

(八)招投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九)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

第四节竞争性谈判第十九条竞争性谈判,指组成谈判小组,组织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招投标小组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条竞争性谈判的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

(二)招标组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资质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推荐供应商,或招标组向社会公告推荐,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应在三家以上。

(三)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业务部门编制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招标组组织竞争性谈判会议,供应商单独介绍所供产品(服务)的质量、性能、供货(工程)周期、报价及售后服务等,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六)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

(七)招投标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

第五节询价采购第二十一条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招投标小组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采购。

第二十二条询价采购的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

(二)招标组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推荐供应商,或招标组向社会公告推荐,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在三家以上。

(三)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参加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询价、比价过程中,供应商单独介绍所供产品(服务)的质量、性能、供货(工程)周期、报价及售后服务等。

(五)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六)招投标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七)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

第六节单一来源采购第二十三条单一来源采购,指采购单位或部门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四条单一来源采购的办理程序:(一)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

(二)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对单一来源的采购需求进行核实,并组织与单一来源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三)招投标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四)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

第四章评标专家库第二十五条公司建立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库由公司专家和聘请工程建设、设备材料采购以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二十六条入选公司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如下条件:(一)从事煤炭、化工、基建工程等相关专业领域的高级、中级职称技术人员和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中高级专家技术人员;(二)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第二十七条公司成立安全评标专家库,由公司安环部推荐公司员工或聘请安全环保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二十八条评委的权利:(一)接受公司的聘请,担任招(议)标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二)按照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不受任何干预;(三)按照有关规定,接受评标劳务报酬;(四)向公司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评标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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