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全部重难点知识思维导图
行政、刑诉、民诉、商经思维导图(1)
吻i正、书证、视昕资料、电子数据、证人iiEf;、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助垃笔录等和民诉几于-致,一般不会在行政法中寺E要附身份证明,否则无娘由执法λ蛊+当事λ签各{双万签各),当事λ炬签的注明颐囡(不需屡见证λ},有翼他λ在场可自翼签吕-股!£i其书面现场笔录即可,但当事人奇异议时,可以要求锢关行政执法λ员出庭说明的,i圭院可以准许(此处是出庭说明,而不是证人道b')|锢对λ行为一行政机关烟阳一倒行政行为一副一起诉卜L旦旦旦锻音乐组证明行政行为古洼的举证货侄[证据、依据、结论古法}\ \、、涉及国凉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λ古法权益[利益]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Jl: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侬职眼睛跟的证据军匮旺,可由啤瞌道行说陌芥昕颐当事人霞见//由国家高关部门保存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I 涉E国家秘密、商业秘岳、个人隐私的证据[秘密]\\掖告不可申谴法院洞殴证据\\法院不予惆取的,可以申请司怯2议-次、、~一侬申遭酒踵的证据自当事λ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将为定票根据ι但当事λ在庭前证据川←O j -般原谊规则交换过程中没再争议并记录,a嚣的证摇除外』1对第-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1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踉λ因同-行政行为;;Ji因罔类行政行为起诉的案件,法院认为可以古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回g I法院同窟+当$λ罔);;]不仅E于诉讼代表λ,也E于奠他当事λ榄告纠正违法行为莺茜依法履行职壁而使检察院的话讼浦求主部实现,检察院应当恨诉,法院应当裁定准许[不懂1位察院变更诲讼晴求,ill 求确认原行为连藩,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违法法院可以将判决结果告知但耐班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富真他相关的职能部门I注m不是检察院密切,而是法院告知①,去律规定该民币争议邵耍行政机关先行处理②行政立案违反民!J J 诉讼昔日岱姐或协议TI细③约定仲裁或者已经提起民事诉讼对行政诉讼础诉,对已经挺起的一并审理相关民币争议不1世诉的1法院应当继续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国家赔偿一细It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赔偿'fj式与计�标准附带性(不可单独起诉)规范性文件必须与辙诉行政行为主闯贝菁英联性非正式立法,即规!;!以下(不吉规章}的真他组范性宜件(固务院的除外}田间忖应当在第-审开庭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E 中提出|1法院发现立件可能环合法,应当昕取立件制定机关的忽见2制定机关申洒出庭陈述怠见的,法院应当佳许3来陈述意见或者来呢供证明材料的,不能阻止法院对规范性文种进行审E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古洼的依据[但法院无仅噩撞处理)不适用叫在翩翩申予以阐明备黑间向制定机提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司法回议多部门联合制定。
司法考试思维导图合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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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方式
法有特定的表现形式,有明确的行为模式和后果 道德无具体的表现形式
行为标准
特定国家的法具有统一性、普适性和预期性 道德及其评价标准本质上是主观、自由和多元的
形态上
法一般只规范行为,通常不离开行为过问动机 道德首先关注动机,侧重通过信念影响外在行为
调整方式
区别
法与有组织的国家强制相关 道德在本职上市良心和信念的自由,强制是内在的
强制方式
程序性是法的核心 道德以主体内省和自决的方式实现,与程序无关
运作机制
可诉性是法区别一切行为规则的显著特征 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解决方式
法与道德
推动立法 影响司法程序 宗教思想有助于减少诉讼 宗教也会对法律有消极影响 政教合一的国家,影响是双向的 法客观上影响着宗教
宗教对法的影响 法对宗教的影响
法与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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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意志 依意志
法律事实的种类
基于合法行为产生,不需制裁 基于违法行为产生,需制裁
法考刑法思维导图(前命题人团队制作)
犯罪客观要
犯罪行 犯罪结果
不作
刑法上的因果
犯罪主 自然人 单位
直接故 犯罪故 间接
犯罪成立要
犯罪主观要 犯罪过
过于自信的过 疏忽大意的
具体的事实错 事实认识 抽象的事实错误
正当防
违法排除 紧急避
犯
犯罪排除
被害人承诺与推定的被害
罪
责任年
论
犯罪未完成 犯罪中
责任排除 责任能 违法性认识
犯罪
一般原 单犯与共 共同犯 共同犯罪人的
图
⑪保险诈骗罪 ⑫逃税罪 ⑬非法经营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①故意杀人罪 ②非法拘禁罪 ③绑架罪 ④遗弃罪 ⑤拐卖妇女、儿童罪
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分则
①抢劫罪 ②抢夺罪 ③盗窃罪 ④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
侵犯财产权利罪 ⑤诈骗罪 ⑥敲诈勒索罪 ⑦故意毁坏财物罪
①赌博罪 ②伪证罪 ③窝藏、包庇罪 ④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⑤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⑥盗伐林木罪 ⑦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⑧非法持有毒品罪
①贪污罪 ②挪用公款罪 ③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贪污贿赂罪
④行贿罪 ⑤介绍贿赂罪
渎职罪 ①滥用职权罪 ②玩忽职守罪 ③徇私枉法罪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学知识体系。
特殊问题(共犯中止、过
区分罪数的
罪数论 想象竞合犯和结果加重
牵连犯与不可罚的事前、事
说明:由于本书体例的原因,本图并未涵盖所有的的刑法学知识点,但尽量兼顾了刑法
导论 ①刑法与犯罪概说 ②罪刑法定③原刑则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体系图总则--思维导图
醉酒的人:负,且无从轻、减轻
特殊犯罪主体
定罪身份(真正身份犯) 量刑身份(不真正身份犯) 无特殊身份者可构成共犯 各自利用职务便利:按主犯身份
定罪
单位犯罪主体
单位犯罪的构成要件 单位实施,但不构成单位犯罪的情形 单位犯罪的处罚:既有单罚,也有双罚。但单罚时只罚个人
表 1 管辖原则比较
名称 属地管辖 原则
实用标准文案
刑法总则知识体系结构图
基本原则、适用范围
基本的犯罪构成
犯罪客体 犯罪主体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化的
未完成形态
修正的犯罪构成
共同犯罪
犯罪
一罪与数罪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非犯罪化的
其他(自救行为、自损行为等)
管制
拘役
主刑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刑罚的种类
罚金
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驱逐出境
精彩文档
实用标准文案
(3)主观条件:具有
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
防卫挑拨、互相侵害、偶
正当防卫意图
的目的,即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 然防卫、“黑吃黑”时,由于双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
方都不具有正当防卫的意图,
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下列四种行
因此都不属于正当防卫。符合
为不是正当防卫: (1) 防卫挑拨,即行 犯罪构成要件的, 都成立犯罪,
既是权力,又是义务。
表 2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1.起因条件:必
须存在着具有社会危 害性和侵害紧迫性的 不法侵害行为。
( 2)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
如何认定本条件 1.不法侵害的范围包括违法行为 和犯罪行为,但应限于具有暴力性、 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 2.对下列行为不能或不宜进行防 卫: (1) 合法行为,包括依照法令的行 为、执行命令、正当业务行为等,对 此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2) 正当防卫行 为,对此不能实行反防卫; (3) 紧急避 险行为,对此不能进行正当防卫; (4) 对意外事件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5) 对 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不宜进行正当防 卫;(6) 对过失犯罪和不作为犯罪不宜 进行正当防卫。但如果只有通过正当 防卫才能制止不作为犯罪的,也可以 进行正当防卫。 已经开始是指不法侵害人已经着 手直接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对法 律保护的权益构成了现实的威胁。关 于不法侵害的结束,通常应当以不法 侵害对合法权益所形成的现实危害是 否排除为标准。在实践中,下列情形 一般应视为不法侵害已经终止:一是 不法侵害已经完结;二是不法侵害人 自动中止侵害;三是不法侵害人已经 被制服;四是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 续侵害的能力。
2020刑诉思维导图—侦查
下列经省级检批/决可延长2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
若可能判处10年以上,上5个月还不能办完的,省级检批/决可延长2个月 特殊原因由最高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可无限延长
侦查终结
一般规定:24h内询问,需要逮捕14+(1~3)
处理:提起公诉、不起诉、撤案
未采取强制措施的,立案后2年内 采取强制措施的,解除或撤销强制措施后1年内
重办手续:变更种类或对象,应当重办
技侦对象:犯嫌被告、犯罪活动直接关联人员
秘密侦查:必要时可以隐匿身份侦查,但不要测试人性;对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财物的,可控制下交付
证据使用:原则上可以庭上出示,但若出示会发生危险可由审判人员在庭外调查核实
通缉:逮捕➕在逃,检察院只决定不发布不执行
数量:人不少于7,照片不少于10,物品不少于5,场所尸体不受限
笔录:核对或宣读,有错就更正,别忘摁指印,每页都要摁,末页多行字,不摁要注明
讯问犯嫌
录音录像:可以录,可能判无期死刑或重大案件应当录 谁问:不得少于2人,可检察官*2,可检察官+书记员
检自侦
在哪:被羁押的看守所询问室,出所问不是不可以,但不得以讯问为目的 问啥:犯嫌请求自己写的应当准许,但不能代替讯问笔录
非法侦查的救济
条件:不放人、不退钱、乱扣乱用不解除
程序
公安侦的:向作出行为的机关申诉控告→向同级检申诉 检自侦的:向作出的检申诉控告→向上一级件申诉
侦查行为
谁问
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不得少于2人
同案犯应个别询问,同案被告则不一定
公安侦查
在哪:已送看的看守所,未送看的哪都行 问啥:犯嫌请求自己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可要求自己写
国家司法考试刑法思维导图(打印版)(可编辑)
主体、行为、结果违法构成要件违法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典型的犯罪构成罪刑法定原则故意、过失、目的、动机刑法概论责任要件刑法的基本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责任阻却事由(责任能力、认识错误、期待可能性)刑法适用范围罪刑相适应原则预备未遂未完成形态特别的犯罪构成犯罪论刑法总则概述中止共犯形态刑种主刑、附加刑继续犯量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单纯一罪法条竞合从重、从轻、减轻与免除处罚连续犯量刑制度数罪并罚刑罚论集合犯概括一罪缓刑制度罪数论事后不可罚刑罚执行制度减刑、假释想象竞合犯刑罚消灭制度赦免、时效结合犯定刑一罪吸收犯牵连犯1国境内,包括船舶和航空器国内犯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犯罪地的认定属人管辖空间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无条件追究中国公民国外犯罪其他人最高刑3年以下,可不追究基本含义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明文不处罚国外犯保护管辖刑法适用范围思想渊源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侵犯我国或公民利益外国人危害中国及公民犯罪思想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预测可能性)最低刑3年以上条件刑法的溯及力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时间效力犯罪地法律认为是犯罪从旧兼从轻原则原则事前的罪刑法定溯及既往的禁止基本内容严格的罪刑法定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罪刑法定原则明确性确定的罪刑法定刑法法规的适当禁止处罚不当罚即法益侵犯性社会危害性禁止绝对不定期刑文理解释刑事违法性立法解释不是刑法法律渊源应受刑罚处罚性刑罚概说分类司法解释违法性法益侵犯性伦理解释学理解释没有法律效力有责性非难可能性基本原则刑法解释目的与态度采取客观解释论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传统犯罪刑事犯自然犯犯罪概说文理解释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反对与补正解释未明显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的现代犯罪行政犯法定犯解释理由伦理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比较与目的解释危害国家安全国事犯罪平等适用刑法原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危害国家安全之外的犯罪普通犯罪制刑重视罪质,兼顾犯罪情节与人身危险性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相对亲告重在犯罪情节,兼及人身危险性,亲告罪罪行相适应原则量刑侵占罪绝对亲告罪质个别情况下决定宣告刑犯罪分类非亲告罪行刑重在人身危险程度的消长变化,兼及罪质和犯罪情节基本犯结果加重犯杀人罪法益侵害结果发生,犯罪行为完成即成犯盗窃罪法益侵害发生,行为终了但侵害状态继续状态犯非法拘禁罪法益侵害和犯罪行为都持续存在继续犯2行为、行为对象、结果、构成身份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要素(客观)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事实判断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其他违法性阻却事由构成要件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价值判断故意、过失、目的与动机责任要素责任要素(主观)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表明犯罪成立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责任阻却事由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否定犯罪成立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外在的、客观面的要素自由保障机能、犯罪个别化机能、故意规制机能、违法推断机能机能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内心的、主观面的要素要件要素分类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刑法明文规定的有体性、有意性、有害性法益侵害的紧迫性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表明无规定,实质上必备要素实行行为分类属于社会生活中被禁止的有法益侵害可能的行为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任何犯罪必备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预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部分犯罪成立要求的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危害行为积极的身体举止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作为真正的构成要件要素为违法性提供证据的要素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纯正不作为犯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不为违法性提供根据,只是为了区分相关犯罪界限不作为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不纯正不作为犯并非所有犯罪都要求有实行行为多作用的人、物与组织行为对象由危害行为引起因果性犯罪构成(上)影响罪数的认定反映法益侵犯性,不等于法益侵犯性侵害性与危险性理论意义影响故意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判定包括现实的侵害事实和对法益的危险状态现实性特征影响过失犯罪是否成立的判定多样性客观性依据事物之间客观联系判断法定性顺序性原因在前,结果在后,不可颠倒对法益的现实侵害侵害犯危害后果特征相对性原因可能是其他现象的结果,结果可能是其他现象的原因对法益侵害的危险状态危险犯规律性原因与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放火罪以当时具体情况为根据具体的危险犯复杂性存在多因多果现象假药罪以一般生活经验为根据抽象的危险犯区分罪名范围的特定性只有引起危害结果的危害行为才是原因不需因果关系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无时间间隔行为犯诈骗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使被骗人产生认识错误,特殊性需因果关系行为终了与结果发生之间有间隔结果犯被骗人基于该认识错误处分财产,从而造成财产损失违法性构成要件内容的特定性对加重结果是过失犯罪行为因发生严重结果加重法定刑结果加重犯敲诈勒索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恐吓行为使被害人陷入恐惧心理,被害人基于恐惧处分财产,造成财产损失与犯罪行为没有关联的资格等,不属于身份特殊身份与犯罪行为密切联系抢劫罪必须是行为人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行为压制被害人反抗,强行劫取财产。
刑法概说思维导图
农用器械,不属于“交通工具” 客运 货运
农用 运输
卖 淫 看用途
组织卖淫罪:包括男性向不特定女性提供性服务
金融机构:解释为包括使用中的运钞机、自动取款机 破坏交通工具罪:(火车、电车、汽车)解释为“ 汽车”,包含(用于运输粮食的)大型拖拉机
案例模型
平义解释:字面意思 扩大解释:仍处于用词射程范围内
缩小解释 反对解释:A推导出 - A
不同用语的含义同一化:多词一意
体系解释
结论:半夜电话骚扰不能视为”非法侵入住宅罪“
保护目的是:住宅安宁 要求:身体”侵入“
兜底条款
同类解释规则
重的行为无罪,轻的行为更应该无罪
轻的行为有罪,重的行为更应该有罪
举例:非法侵入住宅罪
只可扩大解释,不可类推解释
花瓶打碎 鸟放飞
不局限财物的物理形状,还包括财物的效用价值
民主主义:民主产生的立法机关才有权规定犯罪 和刑法
自由主义:法律应当具有可预测性
思想基础
结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禁止溯及既往/类推解释 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类推解释
法律主义 禁止习惯法
时间效力
【成文的】罪刑规定 事前的罪刑规定 严格的罪刑法定
基本内容
罪刑法定原则
明确性要求
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累犯从重处罚
教唆行为
结论:一项发生在国内,其他在国外,也认为是 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帮助行为 实行行为 预备行为 实行行为
共同犯罪上 犯罪形态上
犯罪行为
犯罪行为地 犯罪结果地
属地管辖原则之”地“(二者具备其一即可)
属地管辖(优先-证据优势)
法考重点知识点2024
法考重点知识点2024一、民法。
1. 总则部分。
-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特别是主体中的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法人(法人的分类、法人的设立与终止等)。
- 民事法律行为。
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例如,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 代理制度。
包括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等)、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
2. 物权部分。
- 物权变动模式。
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如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主义、动产物权交付生效主义等)和非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如继承、法院判决等导致物权变动的情形)。
- 所有权。
包括共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共有物的管理与处分等)、善意取得制度(构成要件和适用范围)。
- 用益物权。
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的设立、内容和流转等。
- 担保物权。
抵押权(不动产抵押权、动产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的顺位等)、质权(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的设立与实现)、留置权(成立要件)。
3. 合同部分。
- 合同的订立。
要约与承诺的规则,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合同的效力。
与总则中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联系,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效力判断。
- 合同的履行。
履行规则(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和行使效果)。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不可抗力、预期违约等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况)。
- 典型合同。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瑕疵担保责任等)、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借款合同(利息的规定等)等。
二、刑法。
1. 总则部分。
- 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其内涵包括形式侧面和实质侧面)、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
- 犯罪构成。
四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或者二阶层(违法阶层和责任阶层)体系下的犯罪认定。
- 犯罪主体。
刑事责任年龄(如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及特殊情况)、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醉酒的人犯罪的责任认定等)。
2020年法考刑事诉讼法难记知识点口诀
2020年法考刑事诉讼法难记知识点口诀2020年法考刑事诉讼法难记知识点口诀1、危、恐、黑、毒、信息、音容、接、住、他《刑诉法》第62条,对于危险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于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1、上下左右近亲属范围:父母、子女、配偶、同胞兄弟姐妹2、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证人出庭的条件:(1)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2)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3)法院认为有必要3、有病、太远、在国外(民诉:有病、太远、遇灾害)证人出庭的例外:(1)身患重病或者行动不便;(2)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3)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4)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考点提示】上述情形,可以通过视频方式作证4、有异议、有必要鉴定人应当出庭条件: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区别证人)5、亲告、轻微、公转自自诉有三类:(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亲告)(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轻微)(3)公诉转自诉案件(公转自)6、国、恐、无、死、没中院管辖范围:(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2)可以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违法所得没收程序7、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就高不就低(民诉:能上能下)(1)上级法院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2)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不能再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3)只要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9、公诉要退回,自诉直接送(民诉:直接移送)指定管辖后的案件移送问题:对于公诉案件:书面通知检察院,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将全部案卷移送被指定管辖的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知识结构图
五、执行:3个主体检察院监督顺序:立案管辖---------- 审判管辖;级别管辖立案管辖公安: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的,,管辖*地区管辖--------- 特殊管辖 --------- 指定管辖;审判管辖:一审法院级上诉刑诉法结构图起诉公诉自诉同:1.主体二审抗诉 2.理由抗诉• [ 3.效力•再审抗诉异:1.对象2.权限∙Nθ∙181∙185∙205∙3.受诉法院4.期限申诉普通程序-、立案:所有专门机关二、侦查:除法院外3特殊程序一、复核和核准程序1 、死刑、刑法No.63 J法定刑以下量刑1、最高法解释2特殊情况的假释-二、审判监督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最高法、逐级程序反诉:自诉案件(两类)撤诉考点:1、涉税案;2、伪证罪;3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4、 刑法No.163,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5、 刑法No.164,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6、 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刑法 No.184;国安:危害国家安全罪1检:1、刑法分则第八章以及按第八章定罪处罚的,12个;2 、刑法分则第九章,渎职罪,34个; No.203、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 ③ 7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利用职权实施的;③其他; ④ 重大犯罪案件;⑤经省级以上检察院决定;法:1、告诉才处理的,4个;2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8个; 3、公诉转自诉: ①有证据; ②有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③达到犯罪标准;④侵犯被害人人身或财产权利;、危害国家安全案; 、可能判无期徒刑以上的; 、外国人犯罪的;基层法院1 2 34] I [ I地区管辖犯罪地 被告人最初受主要犯居住地理地 罪地< ____ ____ 3 < ____ ____ /YYNo.24No.25开始时间辩护方式No.36①与在押人会见与通信;自始至终: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咼法院 别 管 辖高级法院辩护人的权利中级法院辩护人:委托辩护: ⑴律师; -------------------- A - (No.32) -⑵人民团体或所在单位推荐的人;⑶监护人,亲友;② 查阅、摘抄、复制;审查起诉阶段: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B 审判阶段: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 ③ No.37调查取证(只限辩护律师);■⑷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 「⑴ No.39被告人拒绝辩护人,无理由限制(注意立法解释) 拒绝辩护:W ⑵律师法N O .29 ,律师拒绝委托人的理由;I ①委托事项违法;②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I ③隐瞒事实;强制措施审判阶段: 至迟在开庭10日前 3 No.151 No.34、指定辩护:律师 (刑事法律援助)C ⑴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 可以指定; 5⑵盲、聋、哑或未成年人(开庭审理时不满18岁)而未委托辩护人的, ⑶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指定;应当指定;拘传 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___ J羁押__________ 入 ___________r>拘留 逮捕公诉案件自移送审查起诉 2自诉案件随时No.331、期限。
2020年左宁刑诉思维导图高清打印版
影响决定不具有控诉、辩护或审判职能保障的是全体公民和诉讼参与人的人权,优先重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实现刑诉概述渊源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存在形式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和立法解释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刑诉与刑法的关系工具价值程序(刑诉)有利于实体(刑法)实现独立价值程序(刑诉)制约实体(刑法)事项程序本身就体现民族、法制、人权精神程序公正有序→无论结果何几→可接受弥补实体法(刑法)的不足并创制(通过诉讼实践累积,创新刑法内容)刑诉与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自由各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羁押期限,辩护,侦查,审判的原则与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了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搜查、速捕、扣押以及犯里延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宪法的许多规定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要通过刑事诉讼法本身的实施来实现刑诉的制定目的与任务《刑诉法》第二条—人权条款直接任务惩罚犯罪汉子,保障无罪人不受刑事追究重要任务教育公民自觉守法,积极同犯罪行为斗争根本任务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保障尊重人权,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民族和其他权利刑诉基本理念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程序公正能最大限度保障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保障诉讼程序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助于发挥约束作用程序的公开透明有利于发挥程序约束作用程序约束非指对于违法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排除程序繁简分流可以提高效率,不会削弱约束作用诉讼效率与公正并重,但冲突时公正优先兼顾效率刑诉的基本范畴刑诉价值秩序社会秩序本身有序法定程序公正公正价值处于诸价值的核心地位比例原则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不同情况适用不同程序效益效率收益(社会效果)刑诉目的根本目的维护社会秩序直接目的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刑诉目的的理论分类犯罪控制模式程序应当为实体服务正当程序模式讲权力,重程序,来保护被告人人权家庭模式国家与个人系和谐关系国家与犯罪人间,如父母与子女注重感化、教育实体真实主义(以追求实体真实,查清案件,事实为立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实体优于程序,以一切手段打击犯罪,查清事实容易侵犯人权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既要发现实体真实又应力求避免处罚无辜者正当程序主义事实认定应当以正当程序进行刑诉主体专门机关公检法(不能作为参与人)诉讼参与人当事人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刑诉职能控诉检察机关或自诉人像审判机关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侦查可视为控诉职能)主体:检察院、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由辩护人协助)提出对自己有利的事实和理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主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审判法院通过审理来确定对被告人是否定罪和量刑主体:法院刑诉构造概念控、辩、审三方在刑诉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纵向构造侦察→起诉→审判过程的动态脉络横向构造控、辩、审三方主体在各个程序上的静态关系诉讼价值影响制定刑诉的目的目的决定采取的诉讼构造(价值→目的→构造)刑诉构造的种类古代弹劾式(奴隶社会)控辩双方平等,法官处于消极仲裁者地位纠问式(封建社会)原告被告均无主体地位,集权于法官一身现代当事人主义(英美)控辩双方局主导地位,陪审团审判优点:程序正义缺点:效率低下职权主义(大陆法系)控辩双方的对抗受到法官指挥和抑制(一般不用陪审团)优点:提高效率,发现事实真相缺点:程序正义性略显不足混合式(日本和意大利)以当事人主义为主,职权主义为补充法官可以组织庭审,但尽量消极被动;控辩双方可以平等积极的对抗我国控辩式进一步加强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弱化法官指挥刑诉阶段公诉案件立案→侦察→起诉→审判→执行自诉案件起诉→立案(法院)→审判→执行无侦查该三个价值与工具价值、独立价值是融合关系三步走1.把握程序与实体的关系实体对实体、实体对程序、程序对实体、程序对程序(取后两个)2.判断程序是有利于还是制约实体实现取决于能否保证正常量刑和打击犯罪3.程序→实体(不立案/撤销/不起诉/审判无罪)人理价目构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概述特点体现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必须有法律明确规定可由法律明文规定,也可体现于刑诉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中基本原则一般原则即刑诉和其他性质诉讼需共同遵守的原则独有原则刑诉法独有的原则贯穿于刑诉全过程,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国家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各诉讼参与人都应遵守具有法律约束力基本原则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公安机关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检察机关检察、批准逮捕、受理侦查,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判含义职权具有专属性和排他性各机关明确职权分工专门机关须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其他法律:所有与刑事诉讼程序有关的法律违反法律程序严重中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二审发现一审违反程序死刑复核发现原审判法院违反程序已收集证据不得作为定案证据非法取得;获取的不符合法定程序,且不能补正轻微违反程序的称瑕疵证据,补正或合理解释后无需排除程序法定原则有法可依刑诉程序由法律事先明确规定有法必依刑诉活动应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刑事程序进行同时适用于英美法系(判例法)和大陆法系(程序法定+实体法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指独立于行政机关,不收干涉。
3 刑法概要思维导图【第三层-刑法总则-犯罪行为的概念及形态】
刑法总则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立法的目的与根据 T1刑法的任务 T2罪刑法定原则 T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T4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T5属地管辖权 T6属人管辖权 T7保护管辖权 T8普遍管辖原则 T9对已被外国刑事追究的领域外犯罪的处理 T10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T11刑法的追溯力 T12犯罪犯罪和刑事责任犯罪的概念 T13故意犯罪 T14过失犯罪 T15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 T16刑事责任年龄 T17老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T17-1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能力 T18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T19正当防卫 T20紧急避险 T21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犯罪预备 T22犯罪未遂 T23犯罪中止 T24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概念 T25主犯犯罪集团及其处罚原则 T26从犯及其处罚原则 T27胁从犯的处罚原则 T28教唆犯及其处罚原则 T29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 T30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T31刑罚刑罚的种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刑罚的具体运用量刑累犯自首和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时效其他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补充规定 T90公共财产的范围 T91公民私人所有财产 T92国家工作人员 T93司法工作人员 T94重伤 T95违反国家规定 T96首要分子的概念 T97告诉才处理 T98以上、以下、以内之界定 T99前科报告制度 T100总则的适用 T101。
刑事诉讼法思维导图总结
刑事诉讼法思维导图总结●整体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侦查/调查●侦查-补充侦查●只能检察院启动补充侦查●审查批捕阶段●不批准逮捕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通知公安机关●此时,检察院不能自行侦查,也不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情形(高检规则——342条)●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方式●可以退回公安、自侦、监察机关补充侦查/调查●必要时,也可以自行侦查●次数和期限●以2次为限●每次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调查完毕●补充侦查后的处理结果●退回2次的: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退回1次: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再次退回补充必要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针对已经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补充侦查,法院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等材料●此时只能由检察院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不能退回。
必要时可以要求监察、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补充提供证据●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漏人漏罪●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补充侦查●对犯罪实施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直接追加、补充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启动补充侦查程序●有犯罪嫌疑人立功等材料,检未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检察院移送●被告人提供新的立功线索的,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法院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起诉、追加起诉、变更起诉,检察院不同意的,则法院按照在案材料依法做出裁判●起诉●审查起诉●特殊情况处理●材料不齐备●要求移送案件的单位补充相关材料●高检规则——案件受理——158条●在逃●犯罪嫌疑人在逃●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在移送起诉●高检规则——案件受理——158条●同案犯在逃●对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移送起诉应当受理●管辖问题●本院没有管辖权●移送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并通知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检误管了其他●检误管监察机关●及时商监察机关办理●检误管了公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直接起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公安、监察彼此误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征求二机关意见,若无意见,则直接起诉●不同意直接起诉,或不符合起诉条件●退回移送案件的机关并说明理由,建议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不起诉●类型●法定不起诉(经检察长批准)●轻告时赦他死●《刑诉法》第16条●酌定不起诉●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刑诉法》177条●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审判程序●不起诉的救济●1、被不起诉人:只能针对酌定不起诉,向原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刑诉学科分章重难点体系图(1~6章),今天不知道学什么就学这个吧
刑诉学科分章重难点体系图(1~6章),今天不知道学什么就学这个吧咱们厚大在线360的导学师给大家整理每个学科每一章的体系图而且将重难点都给大家标记出来啦厚厚从今天起开始给大家发刑诉的分章体系图今天要是不知道学什么的话就跟着来吧第一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本章考点分布总结1.本章考查分值:每年考查2—3分2.考题类型:单选题第1道或多选题第1道试题,容易出理论性试题;卷四可能出题3.核心考点:①重点: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包括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诉讼效率与司法公正);②次重点: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构造③一般重点: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目的第二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原则1.本章考查分值:每年考查2—3分。
2.考题类型:单选题第2道或多选题第1、2道试题。
3.核心考点:①重点: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每年必考)②次重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③一般重点: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本章考点分布总结1.本章考查分值:每年考查1—2分。
2.考题类型:多出现一道单选题或者一道单选、一道多选题。
复习“专门机关”时需结合基本原则中的“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复习“诉讼参与人”时需要结合后面的诉讼制度与诉讼程序。
3.核心考点:①重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②次重点: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第四章:管辖1.本章考查分值:每年考查1—3分,2016年考查5分2.考题类型:一道单选题或一道多选题,2016年考查1道单选题、2道多选题3.核心考点:①重点:检察机关立案的案件;管辖权竞合②次重点: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指定管辖③一般重点:并案管辖;地域管辖一般原则;移送管辖第五章:回避本章考点分布总结1.本章考查分值:每年考查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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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诉讼法概述
2.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3.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4.管辖
5.回避
6.辩护与代理
7.刑事证据
8.强制措施
9.附带民事诉讼
10.期间、送达
11.立案
12.侦查
13.起诉
14.审判概述
15.第一审程序
16.第二审程序
17.死刑复核程序
18.审判监督程序
19.执行
20.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21.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2.缺席审判程序
2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24.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25.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