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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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目录1.目的和适用范围2.认证业务范围3.认证依据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5.认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6.认证程序和要求7.认证证书的管理8.获证组织信息的报告9.与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结合审核10.受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转换申请11.认证机构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的要求12.附则附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管理。

1.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遵循用能单位自愿原则。

2.认证业务范围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组织的能耗设备、设施和系统用能方式特点的共性,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按能源供给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划分为15个业务范围,详见附件。

3.认证依据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以国家标准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发布或备案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为认证依据。

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为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名单,并加强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

认证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应符合下列条件:4.1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具有3年以上管理体系认证从业资格的;4.2了解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等;4.3有10名以上经注册的能源管理体系专职审核员;4.4申请机构一年内没有违反认证认可法规的记录;4.5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符合国家标准GB/T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且在提交申请前两个年度内的认可评审中没有严重不符合;4.6建立有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受理、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开;4.7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资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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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 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2010年03月01日实施目录序号 内 容 修改号 修改提示1 适用范围 02 引用文件 03 术语和定义 04 行业背景概述 05 典型工艺过程 06 能源结构及概貌 07 主要能耗设施设备 08 现场审核要点 09 通用设施设备审核要点 010 行业设施设备审核要点 011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00 0 唐志柏 黄学良 黄世元 2010.02.26版本号 修改号 编 写 审 核 批 准 发布日期1.适用范围1.1本规则根据钢铁行业的特点,提出了钢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特定要求,是对GB/T23331-2009标准主要要素在钢铁生产企业的细化。

1.2本规则适用于钢铁行业生产企业,包括高炉长流程钢铁联合企业、电炉短流程钢铁企业。

1.3本规则是依据GB/T 23331-2009实施认证审核的辅助认证依据,本规则未阐明的要求按照GB/T23331标准要求执行。

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则,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GB/T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认监委《 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试行 第一稿)3.术语和定义GB/T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GB/T 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所给出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4.钢铁行业背景概述钢铁行业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材料产业,指以黑色金属作为主要开采、冶炼及压延加工对象的工业产业。

主要包括以金属矿石为原料采用铁矿粉烧结、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轧机轧制生产的长流程钢铁联合企业和以废钢铁为原料采用电炉炼钢、轧/锻机轧生产的短流程企业加工生产各种钢材产品的全过程。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 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2010年03月01日实施NR07004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专用规则(试行)版本号/修改号:0/0目录序号 内 容 修改号 修改提示1 适用范围 02 引用文件 03 术语和定义 04 行业背景概述 05 典型工艺过程 06 能源结构及概貌 07 主要能耗设施设备 08 现场审核要点 09 通用设施设备审核要点 010 行业设施设备审核要点 011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00 0 唐志柏 黄学良 黄世元 2010.02.26版本号 修改号 编 写 审 核 批 准 发布日期1.适用范围1.1本规则根据钢铁行业的特点,提出了钢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特定要求,是对GB/T23331-2009标准主要要素在钢铁生产企业的细化。

1.2本规则适用于钢铁行业生产企业,包括高炉长流程钢铁联合企业、电炉短流程钢铁企业。

1.3本规则是依据GB/T 23331-2009实施认证审核的辅助认证依据,本规则未阐明的要求按照GB/T23331标准要求执行。

2.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则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则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则,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则。

GB/T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国家认监委《 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的编制要求》(试行 第一稿)3.术语和定义GB/T23331-2009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GB/T 19011-2003《质量和(或)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所给出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4.钢铁行业背景概述钢铁行业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材料产业,指以黑色金属作为主要开采、冶炼及压延加工对象的工业产业。

主要包括以金属矿石为原料采用铁矿粉烧结、高炉炼铁、转炉炼钢、轧机轧制生产的长流程钢铁联合企业和以废钢铁为原料采用电炉炼钢、轧/锻机轧生产的短流程企业加工生产各种钢材产品的全过程。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目录1.目的和适用范围2.认证业务范围3.认证依据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5.认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6.认证程序和要求7.认证证书的管理8.获证组织信息的报告9.与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结合审核10.受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转换申请11.认证机构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的要求12.附则附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规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管理。

1.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遵循用能单位自愿原则。

2.认证业务范围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组织的能耗设备、设施和系统用能方式特点的共性,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按能源供给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划分为15个业务范围,详见附件。

3.认证依据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以国家标准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发布或备案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为认证依据。

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为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名单,并加强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

认证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应符合下列条件:4.1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具有3年以上管理体系认证从业资格的;4.2了解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等;4.3有10名以上经注册的能源管理体系专职审核员;4.4申请机构一年内没有违反认证认可法规的记录;4.5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符合国家标准GB/T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且在提交申请前两个年度内的认可评审中没有严重不符合;4.6建立有内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受理、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开;4.7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能源管理体系_钢铁行业认证要求_2013版

能源管理体系_钢铁行业认证要求_2013版
2.每个条款与实施 细则相对比,并 增加应用指南
1.条款设置与GB/T23331-2012 相一致 ;
2.每个条款与GB/T23331-2012对应说明 ,只增加附加项和说明,
3.钢铁行业能源管理基本情况作为附录 ,并增加了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要 求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某 轧钢厂能源评审及控制策划等两个应 用示例
不同:原标准要求
1.对主体生产设备,需要淘汰设备的占比不大于主体生产 设备总和的10%,并已制定并正在实施淘汰计划,能够在
短期或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主要的能源利用指标达到钢铁及各子行业《清洁生产标 准》一、二级指标的比例不低于统计工序的50%;
3.吨钢综合能耗(或可比能耗、或万元产值增加值能耗)
.
在线管理 关键特性、能源绩效参数控制 生产、成本、设备管理实现协同 能源计量和统计不断完善 标准化操作 加快推进节能技术项目 实现能源价值管理 能源管理所需的资源得到保障 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体系全覆盖 应急预案、峰谷平生产 变频、梯级利用 两化建设、能源管控中心
二、如何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1.体系建立的流程
GB21256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 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21342 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 耗限额
GB/T 23331-2012 能源管理体 系 要求
《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 国家发改委
.
四、与原试行标准的区别
(二)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
相同: 1.已成功应用的节能技术项目的比例不低于项目总和的70%; 2.满足法规标准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 钢铁企业认证要求》 (RB/T103-2013) 培训
能源环保部 林七女 2014年6月25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机构条件及审批事项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机构条件及审批事项的通知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机构条件及审批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1.18•【文号】国认可[2010]2号•【施行日期】2010.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机构条件及审批事项的通知(国认可[2010]2号)有关认证机构: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认可[2009]44 号)要求,现将承担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认证机构(下称试点工作和试点机构)条件及批准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1.试点工作主要在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化工、建材、造纸、轻工、纺织、机械制造等十个重点行业开展;2.每个行业开展试点工作的认证机构不超过两家;3.采取择优原则,在符合条件的认证机构中确定试点机构。

二.认证依据试点工作以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2009)为主要认证依据,以试点机构制定的相关行业认证实施规则(试行)为辅助认证依据。

三.机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认证机构可以申请参与试点工作:(一)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具有三年以上管理体系认证从业资格;(二)有10 名以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领域专职审核员,且每一行业专职审核员不少于5名。

专职审核员应符合下列条件:1.认证机构的正式职员;2.具备能源技术或管理相关学历或实际工作经验,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能源技术或管理相关专业(详见附件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4 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2 年以上能源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2)具有能源技术或管理相近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2003 年以前毕业),6 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4 年以上能源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3)具有除上述教育专业外的其他理工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8 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有至少4 年能源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应专业的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编号: EnMSGT-2021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中国金属学会发布1目录前言引言 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概况5 GB/T23331-2021标准在钢铁行业的实施细则和应用指南附录A 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附录B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特定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2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首钢集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铁男、李爱仙、陈志田、范与华、朱春雁、崔华、成建宏、王赓、李臣、孟昭利、俞伯炎、范南疆、李燕、周湘梅。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为GB/T23331―202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在钢铁行业的补充要求、实施细则和应用指南。

为方便使用,规则各章节的“□”中引用了GB/T23331―2021中对应的内容。

规则中用“企业”替代GB/T23331―2021标准中的“组织”。

规则由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组织起草。

规则的起草单位: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中国金属学会、国家节能中心、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钢铁集团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规则的主要起草人:纪振双管炳春王维兴温燕明徐志强王安平袁仲林黄正玉孙德民李洪福宫福元闫振武梁凯丽。

3引言本标准是规范组织的能源管理,旨在降低其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管理标准。

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是组织最高管理者的一项战略性决策。

该标准的成功实施有赖于组织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和全员参与。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组织可以:――应用系统的管理手段使其能源管理工作满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实现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有效地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方案(试行)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方案(试行)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方案(试行)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目录1 适用范围 (2)2 认证模式 (2)3 认证过程流程图 (2)4 认证申请的基本条件 (2)5审核实施 (3)5.1审核准则 (3)5.2审核过程 (3)5.3现场审核活动实施 (5)6 认证的批准、保持、扩大、缩小、暂停、恢复、注销和撤消的条件和程序 (5)6.1批准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5)6.2保持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6)6.3扩大认证范围的条件和程序 (7)6.4缩小认证范围的条件和程序 (7)6.5暂停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8)6.6恢复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9)6.7注销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9)6.8撤消认证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9)7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10)7.1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10)7.2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 (11)7.3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误用 (11)8 信息通报 (11)9 认证要求变更 (11)10 保密 (11)11 申诉/投诉、争议及处理 (11)12 费用 (12)13 公告 (12)14 附则 (12)1适用范围本认证方案适用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圆集团公司)在能源管理体系(以下简称GB/T23331-2009 )试点期间(2010.5.1-2012.4.30)实施认证的通用规则,作为提供认证服务的规范之一。

方圆集团公司在实施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时,还同时依据受审核方所属行业的《XX 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的有关要求实施。

必要时,在认证合同中补充相关的技术要求。

本认证方案在认证双方签订合同时予以确认和采用。

2认证模式方圆集团公司在对受审核方进行初次认证时,须对受审核方的能源管理体系进行两个阶段的初次审核,经过评定,确认是否批准认证。

在通过认证之后,在认证证书的有效期内对获证方的能源管理体系进行监督,确认能否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3 认证过程流程图沟 通4 认证申请的基本条件a) 申请认证方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b) 被认证方可以是申请认证方,也可以是申请认证方的一部分或是其下属单位,但该部分或下属单位必须具有行政管理职能,能够按照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独立运行;c) 申请认证范围应在法律地位文件和资质规定的范围内;d) 被认证方按照GB/T23331-2009 标准建立了文件化的能源管理体系,现场审核前已正式运行了6个月,已完成了内审和管理评审。

钢铁公司能源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钢铁公司能源管理体系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11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钢铁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节〔2010〕176号)
2010年04月13日
2010年04月13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0年5月23日
炼钢厂、炼铁厂、烧结球团厂、高线厂、企管部、技术部、动力部:条款第2页、第4-8页、附件(pdf)第1—4页
1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
国家技术监督局
2010年5月15日
各厂、棒材车间、动力部:条款3、4、5、6
18
电焊设备节能监测办法(GB/T16667-1996)
1996年12月19日
1997年7月1日
国家技术监督局
2010年5月15日
各厂、棒材车间、动力部、综合部:条款4。1、4.2、5、6
19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T17166-1997)
25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GB/T212-2008)
2008年7月29日
2009年4月1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年5月16日
质管部:条款3.1、3.2、3.3、、4。1、4.2、4.3、5、6
26
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09)
2009年10月30日
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
2010年02月06日
2010年02月06日
国务院
2010年5月20日
炼钢厂、炼铁厂、技术部、动力部:条款第3页
9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公告(工节[2009]第67号)

某钢铁公司能源体系认证审核报告

某钢铁公司能源体系认证审核报告

rS-A 项目编号:-8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审核报告受审核方:某钢铁有限公司审核委托方:某某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GHC)编制/日期:批准/日期:发放范围:C,受审核方保密要求:本报告所述内容为保密信息,严格按本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予以保密。

一、审核概况1.受审核组织组织名称:某钢铁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某四街村北邮编:最高管理者: 总经理/最高管理者授权代表/职务: /能源部部长、管理者代表主管部门:能环部主管/联系人员: /能源部部长2.审核类型初审、正式审核。

3.审核范围产品和活动范围:钢铁产品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能源设计、采购、接收/贮存、加工转换、输配、使用、余热余能回收等过程的管理及节能技术的应用。

工厂范围:烧结球团厂、炼铁厂、炼钢厂、高线厂、发电厂、制氧厂。

地理范围:某乡崇义四街村北。

审核覆盖的时期:体系运行以来。

受审核的组织单元和场所名称:详见“现场审核计划”。

经现场审核确认,上述范围与“现场审核计划”中所列的范围没有变化。

4.审核依据(1) 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标准;EnMSGT-2010《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2) 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3)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

5.正式审核(1) 审核日期一阶段审核:2019年6月11日上午共0.5 天二阶段审核:2019年6月11日下午~6月12日下午共1.5 天(2) 审核目的:确定受审核方的管理体系与GB/T23331—2009标准及EnMSGT-2010《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的符合程度,体系在确保组织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实现方针、目标方面的有效性。

(3) 审核组组成:见附表1。

(4) 审核计划安排及受审核方接受审核的主要人员:见“现场审核计划”、“首、末次会议签到表”和“审核记录表”。

(5) 对审核技术、方法和样本的说明现场审核中,审核组与企业的高层领导进行了座谈。

能源管理体系+钢铁行业认证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钢铁行业认证要求

能源管理体系钢铁行业认证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编号:RB/TXXXX-2013能源管理体系钢铁行业认证要求Energy management systems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iron and steel industry(送审稿)2013-××-××发布 2013-××-××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 ................................................................... ?引言 .................................................................. ?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能源管理体系要求.........................................................1 4.1 总要求 ................................................................1 4.2 管理职责 .. (1)4.2.1 最高管理者 ..........................................................1 4.2.2 管理者代表 ..........................................................1 4.3 能源方针 .. (2)4.4 策划 (2)4.4.1总则 (2)4.4.2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 4.4.3 能源评审 ............................................................2 4.4.4 能源基准 (3)4.4.5 能源绩效参数 ........................................................3 4.4.6 能源目标、能源指标与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3 4.5 实施与运行 (4)4.5.1 总则 (4)4.5.2 能力、培训与意识 .....................................................4 4.5.3 信息交流 ............................................................4 4.5.4 文件 . (4)4.5.5 运行控制 ............................................................5 4.5.6设计 (5)4.5.7 能源服务、产品、设备和能源采购 .......................................6 4.6 检查 (6)4.6.1 监视、测量与分析 .....................................................6 4.6.2 合规性评价 . (7)II4.6.3 能源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7 4.6.4 不符合、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7 4.6.5 记录控制 ............................................................7 4.7 管理评审 .. (7)4.7.1 总则 (7)4.7.2 管理评审的输入 .......................................................7 4.7.3 管理评审的输出 .......................................................7 附录A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基本情况 .. (8)附录B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应用示例 ................................... 17 附录C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文件清单 (24)参考文献 (26)II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1.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包括能源消耗分析和节能技术应用。

The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energy managementsystem in the steel industry include energy consumption analysis and application of energy saving technologies.2.实施能源管理体系可以降低钢铁行业的能源消耗和生产成本。

Implementing an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can reduceenergy consumption and production costs in the steel industry.3.制定能源管理计划是钢铁企业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重要步骤。

Developing an energy management plan is an important step for steel companies to implement an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4.钢铁企业可以通过优化设备和工艺来提高能源利用率。

Steel companies can improve energy efficiency byoptimizing equipment and processes.5.建立能源监测和数据分析系统是能源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

Establishing an energy monitoring and data analysis system is the core of an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6.钢铁行业应该积极推广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装备。

The steel industry should actively promote advanced energy saving technologies and equipment.7.加强员工培训和意识提升是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的关键。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系统认证规则目录1.目的和合用范围2.认证业务范围3.认证依照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5.认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6.认证程序和要求7.认证证书的管理8.获证组织信息的报告9.与其余管理系统认证的联合审查10.受理能源管理系统认证证书变换申请11.认证机构认同和认证人员注册的要求12.附则附表:能源管理系统认证业务范围1.目的和合用范围1.1 为规范能源管理系统认证工作,保证能源管理系统认证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同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方法》等有关法例规章,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合用于在我国境内展开能源管理系统认证的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管理。

1.3 能源管理系统认证依照用能单位自觉原则。

2.认证业务范围依据能源管理系统实行组织的能耗设备、设备和系统用能方式特色的共性,将能源管理系统认证按能源供应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区分为 15 个业务范围,详见附件。

3.认证依照能源管理系统认证以国家标准GB/T23331《能源管理系统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公布或存案的认证认同行业标准《能源管理系统行业认证要求》为认证依照。

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为保证能源管理系统认证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宣布认证机构名单,并增强对能源管理系统认证机构的监察管理。

认证机构展开能源管理系统认证活动应切合以下条件:4.1 经国家认监委同意并拥有 3 年以上管理系统认证从业资格的;4.2 认识国家节能法律、法例、政策和标准等;4.3 有 10 名以上经注册的能源管理系统专职审查员;4.4 申请机构一年内没有违犯认证认同法例的记录;4.5 管理系统认证能力切合国家标准 GB/T27021 《合格评定管理系统审查认证机构的要求》,且在提交申请前两个年度内的认同评审中没有严重不切合;4.6 成立有内部限制、监察和责任体制,实现受理、培训(包括有关增值服务)、审查和作出认证决定等环节的互相分开;4.7 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余条件。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规则目录1.目的和适用围2.认证业务围3.认证依据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5.认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6.认证程序和要求7.认证证书的管理8.获证组织信息的报告9.与其他管理体系认证的结合审核10.受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转换申请11.认证机构认可和认证人员注册的要求12.附则附表: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业务围1.目的和适用围1.1为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规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章,制订本规则。

1.2本规则适用于在我国境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与认证活动的管理。

1.3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遵循用能单位自愿原则。

2.认证业务围根据能源管理体系实施组织的能耗设备、设施和系统用能方式特点的共性,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按能源供给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划分为15个业务围,详见附件。

3.认证依据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以国家标准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国家认监委发布或备案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要求》为认证依据。

4.认证机构的条件和要求为保证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认证机构,并加强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

认证机构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应符合下列条件:4.1经国家认监委批准并具有3年以上管理体系认证从业资格的;4.2了解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等;4.3有10名以上经注册的能源管理体系专职审核员;4.4申请机构一年没有违反认证认可法规的记录;4.5管理体系认证能力符合国家标准GB/T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且在提交申请前两个年度的认可评审中没有严重不符合;4.6建立有部制约、监督和责任机制,实现受理、培训(包括相关增值服务)、审核和作出认证决定等环节的相互分开;4.7国家认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5.认证人员的条件和要求5.1审核员的资格要求认证机构从事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审核员应符合下列条件:5.1.1具备能源技术或管理相关学历与工作经验;5.1.2取得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能源管理体系审核员专业注册资格;5.1.3两年没有违反认证认可相关规定的记录。

FN_09_02有色金属采矿、选矿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

FN_09_02有色金属采矿、选矿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

有色金属采矿、选矿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二零一三年十月目录目录 (I)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有色金属采矿、选矿行业能源管理基本情况 (2)4.1有色金属采矿、选矿行业背景概述 (2)4.2有色金属采矿、选矿生产典型工艺描述 (3)4.3有色金属采矿、选矿行业能源结构及特点 (7)4.3.1有色金属采矿、选矿行业及典型工艺各工序的能源消耗情况 (8)4.3.2能源消耗的计算原则、计算范围及计算方法 (8)4.3.3国家、行业已发布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其它金属矿能源计算方法 (10)4.3.4国家、行业未发布能源消耗限额标准的其它金属矿能源计算方法 (10)4.3.5行业的主要用能设备设施 (16)4.3.6行业的主要耗能设备设施的耗能情况 (16)4.3.7即将淘汰的以及限制(落后)的工艺、设备设施 (16)4.3.8 国家产业政策中鼓励项目 (17)5 行业能源管理要点 (17)5.1总要求 (18)5.2管理职责 (18)5.2.1最高管理者 (18)5.2.2管理者代表 (18)5.3能源方针 (19)5.4策划 (19)5.4.1总则 (19)5.4.2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0)5.4.3能源评审 (20)5.4.4能源基准 (20)5.4.5能源绩效参数 (21)5.4.6能源目标、能源指标与能源管理实施方案 (21)5.5实施与运行 (22)5.5.1总则 (22)5.5.2能力、培训和意识 (22)5.5.3信息交流 (22)5.5.4文件与文件控制 (22)5.5.5运行控制 (23)5.5.6设计 (23)5.5.7能源服务、产品、设备和能源采购 (23)5.6检查 (24)5.6.1监视、测量与分析 (24)5.6.2合规性评价 (24)5.6.3内部审核 (24)5.6.4不符合、纠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25)5.6.5记录控制 (25)5.7管理评审 (25)6 通用设施设备能源管理要点 (25)7 行业设施设备能源管理要点 (25)8 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 (27)附录A:有色金属采矿、选矿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 (28)附录B:有色金属行业能源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文件清单 (30)附录C:常用能源品种现行折标煤系数 (36)附录D:常用耗能工质能耗等价值 (37)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的提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了国家标准GB/T23331 -2009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标准于2009年11月1日实施。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

编号:EnMSGT-2010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中国金属学会发布目录前言引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概况5 GB/T23331-2009标准在钢铁行业的实施细则和应用指南附录A 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附录B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特定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首钢集团、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铁男、李爱仙、陈志田、范与华、朱春雁、崔华、成建宏、王赓、李臣、孟昭利、俞伯炎、范南疆、李燕、周湘梅。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为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在钢铁行业的补充要求、实施细则和应用指南。

为方便使用,规则各章节的“□”中引用了GB/T23331—2009中对应的内容。

规则中用“企业”替代GB/T23331—2009标准中的“组织”。

规则由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组织起草。

规则的起草单位: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中国金属学会、国家节能中心、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钢铁集团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规则的主要起草人:纪振双管炳春王维兴温燕明徐志强王安平袁仲林黄正玉孙德民李洪福宫福元闫振武梁凯丽。

本标准是规范组织的能源管理,旨在降低其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管理标准。

建立和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是组织最高管理者的一项战略性决策。

该标准的成功实施有赖于组织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和全员参与。

通过能源管理体系标准的实施,组织可以:——应用系统的管理手段使其能源管理工作满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实现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有效地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QEONR-78-S-C 换版QEOEn文审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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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体系认证有限公司
文件评审结论及问题清单
受审核方:
附2:环境管理体系文件评审的准则要求及结果
附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评审准则要求及结果
附4:能源管理体文件评审的准则要求及结果
的问题,标识方法同“问题清单”。

注2:体系文件应覆盖标准的所有要求,所评审的体系文件未完全覆盖标准要求时,按以下原则处理:文件中明示有进一步的支持性文件,存在的问题不影响/缺少对文件整体符合性的判断/编制审核计划所需的内容,列出缺少的内容,标识为“A”,现场审核时补充评审;其余,按问题的性质/程度,标识为“B”或“C”。

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赵录;王莹【摘要】In order to improve enterprise management level, Tianjin Tiangang United Special Steel Co., Ltd. established environment and energy management system, which, in combin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ith resource protection as well as environment management with energy management, met national standard requirement and achieved energy saving and emission reduction and cyclic economy.%为了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环境和能源管理体系,将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相结合,环境管理与能源管理相结合,满足了国家标准要求,实现了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

【期刊名称】《天津冶金》【年(卷),期】2015(000)0z1【总页数】4页(P82-84,87)【关键词】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运行【作者】赵录;王莹【作者单位】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天津301500;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天津301500【正文语种】中文Abstract In orderto improve enterprise managementlevel,Tianjin Tiangang United SpecialSteelCo.,Ltd. established environmentand energy managementsystem,which,in combination 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 with resource protection aswellasenvironmentmanagementwith energy management,metnationalstandard requirementand achieved energysavingand emission reduction and cycliceconomy.Key wordsenvironmentmanagementsystem;energymanagementsystem;establishment ;run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特钢公司”)是集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于一体的大型国有控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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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EnMSGT-2010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试行)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中国金属学会发布目录前言引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概况5 GB/T23331-2009标准在钢铁行业的实施细则和应用指南附录A 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附录B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特定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前言《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为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在钢铁行业的补充要求、实施细则和应用指南。

为方便使用,规则各章节的“□”中引用了GB/T23331—2009中对应的内容。

规则中用“企业”替代GB/T23331—2009标准中的“组织”。

规则由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组织起草。

规则的起草单位: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中国金属学会、国家节能中心、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济南钢铁集团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规则的主要起草人:纪振双管炳春王维兴温燕明徐志强王安平袁仲林黄正玉孙德民李洪福宫福元闫振武梁凯丽。

引言管理承诺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管理评审 持续改进 能源方针图1 能源管理体系运行模式 能源管理体系的详细和复杂程度、文件的多少、所投入资源的多少等,取决于多方面因素,如体系覆盖的范围,组织的规模,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能源消耗的类型及消费量要求等。

实施本标准能够改进组织的能源管理绩效,但能源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还需要相关技术和方法的支持。

因此,组织应在适宜且经济条件许可时,考虑采用最佳可行的节能技术和方法,同时充分考虑采用这些节能技术和方法的成本效益。

本标准提出了对组织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管理要求,并未对其所提供产品的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提出要求。

本标准并未对能源管理绩效提出具体指标值的要求,也不包含针对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如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财务或风险等管理体系要求,但可将本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与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协调,或加以整合。

钢铁工业的能源消耗量约占全国工业总能耗的15%,是国家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之一。

近些年,钢铁行业的能源管理经历了由强调单体节能到强调系统节能、由粗放式管理到集约化管理的转变,已基本具备科学、系统地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条件,突出表现在:1) 随着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能源管理的基础条件逐步改善,部分企业已具备实现“科、精、准”管理的物质条件。

2)系统节能的理念已被广泛认知。

通过系统和网络优化,实现最佳节能效果的方法和实践得到越来越广泛地应用。

3) 钢铁产品制造过程功能扩展的概念已被普遍接受。

钢铁产品的制造过程在生产产品的同时,兼有能源转换、固体废物资源化、消纳社会废弃物的功能,以期在更大的范围内实现能源和资源的循环利用。

产品制造过程功能的扩展,客观上要求企业从更宽视角、更深的层次、系统地考虑能源问题,特别是能源消费结构、用能方式和理念。

4) 能源和资源的可持续供给,已成为制约钢铁企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已成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依据科学的能源管理体系标准或规则、采用系统的方法,有效地实施能源管理体系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针对钢铁行业的特点,以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为基础,北京国金恒信管理体系认证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钢铁行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规则在起草过程中充分考虑了钢铁行业能源管理的特点、原则及最新研究成果,为GB/T23331—2009《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在钢铁行业的补充要求、实施细则和应用指南,适用于对钢铁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也可作为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依据之一。

规则的第5章重点针对GB/T23331—2009中需要突出钢铁行业特点的要求给出了实施细则和应用指南,包括必要的补充要求。

需要说明的是,规则未针对GB/T23331—2009中的每项要求给出实施细则,依据GB/T23331—2009及规则建立的能源管理体系应满足GB/T23331—2009的全部要求及规则中的补充要求。

针对某些要求,“应用指南”中以“实用指导”的方式给出了示例。

给出“示例”的目的是帮助使用者更好地理解标准或规则中的要求,仅供参考。

为确保认证的有效性,规则的附录A给出了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基本条件,依据GB/T23331—2009及规则寻求认证的企业,应满足附录A规定的条件。

在内容编排方面,规则的第5章更多考虑了与GB/T23331—2009标准保持一致。

使用者需要针对钢铁企业能源管理的特点,系统地考虑能源管理体系过程间的作用关系。

图1给出了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模式图。

图1 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图规则本身虽未提出具体的能效标准或准则要求,但企业需要明确相关的标准或准则要求。

实施能源管理体系的目的在于确保企业的能效水平满足相关的标准或准则要求,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绩效。

企业能效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工艺、装备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企业应寻求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设备和产品,包括先进的能源管理方法、最佳的节能实践。

规则虽未包含对其他管理体系的要求,但考虑到能源管理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密不可分,特别在GB/T24001标准中已将“能源”作为环境管理的一部分,企业可以将能源管理体系的要素与其他管理体系要素协调、整合。

1 范围规则适用于对钢铁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也可作为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能源管理体系的依据之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正文中没有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规则。

3 术语和定义规则另外给出以下术语和定义3.10 耗能工质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为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在生产或制取时需要直接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

注:出自GB/T2589-2008《综合能耗计算通则》3.11 能控因子运行过程和活动中影响能源消耗和供给的可控因素。

注:也可称之为“能效因子”。

4 钢铁行业能源管理概况4.1 概述4.1.1 现状、差距与潜力钢铁工业的能源消耗总量约占全国工业总能耗的15%,是国家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之一。

近30年来,钢铁工业的节能工作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绩。

2009年,全国重点钢铁企业平均吨钢综合能耗为619 kgce/吨钢,与1999年相比,下降了37.2%。

表1为近30年来全国大中型钢铁企业平均吨钢综合能耗的变化情况。

表1. 1980年—2009年大中型钢铁企业平均吨钢综合能耗的变化目前,有些大型钢铁企业的能耗指标已达到或接近国外先进水平。

但总的看,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我国钢铁行业的能源管理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

与国外先进国家相比,我国钢铁工业能源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产业集中度低,设备的大型化程度不够,仍存在许多高耗能的落后产能以炼铁为例,2004年,我国共有1000m3以上的高炉73座,产能为1.06亿吨;而日本2004年的粗钢产量为1.12亿吨,仅有8座高炉。

目前,我国400m3以下高炉的生产能力仍有约1亿吨,占炼铁能力的20%。

2) 工艺和能源消费结构不合理近几年,钢铁行业将铁钢比作为衡量钢铁企业工艺结构和流程优化的指标之一。

2008年,我国钢铁企业平均的铁钢比为0.94,而发达国家钢铁生产的铁钢比在0.5左右。

在能源消费结构方面,煤炭等高碳能源在我国钢铁行业能源消费中占比在70%以上,而国外发达国家的占比在60%以下。

3) 节能技术的应用程度有待提高,特别在余热余能回收和利用方面统计结果表明,钢铁企业消耗的能源中被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的不到30%,70%以上转化为余热余能。

2005年,全国重点钢铁企业余热余能的平均回收率仅为25.8%,而国外先进国家的回收率已达到90%以上。

4) 能源的基础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

4.1.2 主要的政策措施概括起来,国家在钢铁行业节能方面的主要政策措施有以下几方面。

1)加快落后工艺、装备和产能的淘汰速度国家在2005年发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明确了新、改、扩建项目在装备方面的准入条件。

具体包括:烧结机使用面积180平方米及以上;焦炉炭化室高度6米及以上;高炉有效容积1000立方米及以上;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电炉公称容量70吨及以上。

沿海深水港地区建设钢铁项目,高炉有效容积要大于3000立方米;转炉公称容量大于200吨,钢生产规模800万吨及以上。

对在用的生产设备,《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明确了需要淘汰的落后装备,具体包括:土烧结、土焦(含改良焦)、化铁炼钢、热烧结矿、容积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专业铸铁管厂除外)、公称容量20吨及以下转炉、公称容量20吨及以下电炉(机械铸造和生产高合金钢产品除外)、叠轧薄板轧机、普钢初轧机及开坯用中型轧机、三辊劳特式中板轧机、复二重式线材轧机、横列式小型轧机、热轧窄带钢轧机、直径76毫米以下热轧无缝管机组、中频感应炉。

国家在2005年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进一步明确了淘汰落后工艺和装备的时间表。

为确保“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要求:到2011年底前,淘汰400立方米以下的炼铁高炉、30吨以下的炼钢转炉。

提高钢铁行业的产业集中度,调整和优化行业的工艺结构、装备结构、能源结构,将成为国家未来一段时间主要的政策导向。

2) 提高节能技术,特别是余热余能回收技术的应用范围和水平“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余热余能的利用”作为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之一,并制定了配套的政策和措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08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中适用于钢铁行业的节能技术有9项(不含通用技术),其中有7项为余热余能的回收和利用技术。

国办发[2010]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中进一步强调了钢铁行业余热余能的利用及相关政策的落实。

过去十年,钢铁行业大力推广了以副产煤气及高温烟气余热的利用为代表的余热余能利用技术,如:干熄焦发电、烧结烟气余热发电、TRT、CCPP。

与1999年相比,十年间,全国重点钢铁企业的平均吨钢综合能耗下降了37.2%,主要得益于余热余能的回收和利用。

如前所述,尽管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钢铁行业在余热余能的利用方面还有很大潜力。

3) 以能源管理中心的建设为载体,全面提升钢铁企业的能源管理水平“十一五”期间,国家将“能量系统优化(系统节能)”作为十大节能工程之一。

钢铁行业针对自身的特点,也提出了许多系统节能的原则,例如:“能质对口、裕度合理、耦合匹配、系统优化”的供、用能原则,“就近回收、就近转换、就近使用、串级和梯级利用、高质高用”的余热余能回收和利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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