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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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征信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未来趋势

中国征信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未来趋势

中国征信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未来趋势一、征信概述(一)征信及征信的价值征信一词源于《左传·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意即:君子说出的话,诚信确凿而有证据,因此怨恨不满都会远离他的身边),“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

征信是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

征信活动的产生源于信用交易的产生和发展。

信用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包括货币借贷和商品赊销等形式,如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

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作为特定的经济交易行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信用本质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即授信者(债权人)相信受信者(债务人)具有偿还能力,而同意受信者所作的未来偿还的承诺。

但当商品经济高度发达,信用交易的范围日益广泛时,特别是当信用交易扩散至全国、全球时,信用交易的一方想要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就会极为困难。

此时,了解市场交易主体的资信就成为—种需求,征信活动也应运而生。

可见,征信实际上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发展的,是为信用活动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

2012年以前,中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一项法律法规为征信业务活动提供直接依据,直到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我国才有了第一部征信管理的法规。

据相关数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为信用缺失造成的损失超过5000亿元,征信服务能够从制度上约束企业和个人行为,防范信用风险、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形成诚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戒的社会环境。

(二)征信行业的监管主体与市场主体国际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美国为代表的信用中介机构主导模式;另一种是欧洲为代表的政府和中央银行主导模式。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体趋同于欧洲模式,即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主导,社会征信机构辅助的架构。

促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促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 、 完善 企 业 征 信 行 业 信 用 数 据 库
用 。在 修 改 《 业 银 行 法 》 时 ,应该 明 商
确 规 定 , 何 种 商 业 银 行 的 数 据 可 以 开 放 ,商 业 银 行 数 据 的取 得 、 处 理 和传 播
企业 资信 数 据 库 是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搜
库 等 。信 用 数 据 库 的 功 能 主 要 有 两 个 :

大量 企 业 资 信 信 息 。为 促 进 企业 征信 行
于建 立 这 样 的数 据 库 需 要 可靠 的数 据 来
部 分 ,并 指 出 应从 五个 方 面推 进 我 国企
督 机 构 的 责 任 ,以 及对 公 众 提供 不 真 实
的 数 据 的 惩 罚 ,另 外 还 应 明 确 征 信数 据
的经 营 方 式 。 ’ 二 、政 府 在 企 业 征 信 行 业 发 展 过 程
业征信行业的发展。
加 快 有 关 企 业 征 信 方 面 的 立 法
政 府 在 建 立 社 会 信 用 管 理 体 系 中的 作 用 , 应是 协 助 建 立 失 信 约 束 和 惩 罚 机 制 并 监 督 行 业 规 范 发 展 ,而 不 应 参 与 主
办 征信 机 构 ,否 则 就 失 去 了征 信 服 务 的
业 ,服 务对 象仅 限 于 委托 企 业 、部 门和
集 、记 录 的一 种重 要 形 式 ,按 照 用 途 和

维普资讯
企 业 改 革
信 息 内容 的 不 同 ,企 业 资 信 数 据库 可 分 为企 业 基 本 信 息 数 据 库 、 资 信 数 据 库 、 企 业 信 用 ( 款 ) 记 录 数 据 库 、坏 帐 数 付 据 主 库 ( 名 单 ) 往 来 票 据 拒 付 数 据 黑 、

实现征信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探究及路径选择

实现征信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探究及路径选择

实现征信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探究及路径选择随着信息科技的迅猛发展和金融行业的快速扩张,征信业已经成为金融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征信业的高质量发展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和个人信用良好的建立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征信业在发展过程中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征信业面临的问题出发,探讨实现征信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征信业面临的问题1. 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在征信业的发展过程中,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很关键的一个环节。

现实中却存在许多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况,这使得征信业在为金融机构提供信用评估服务时存在了很大的风险。

造成数据不真实、不准确的原因可能包括:数据来源不可靠、数据采集过程存在漏洞等因素。

2. 行业监管不足征信业在发展过程中,监管体系相对薄弱。

虽然国家有相关法规规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有些企业存在违规操作但并未受到严厉的处罚,这助长了不法行为的生存空间。

3. 数据安全风险在信息化时代,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成为了公众关注的焦点。

对于征信机构来说,如何保障客户的个人信息安全,防范黑客攻击和信息泄露等威胁至关重要。

4. 数据监管标准不统一在征信行业,由于没有统一规范的数据监管标准,每家征信机构对于数据采集、存储、处理等方面的标准不一,造成了数据的不一致和不互通现象,限制了征信业的发展。

为了保障征信业的健康发展,应当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和法规制度。

对违规行为要进行严厉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对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征信数据的真实、准确。

2. 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征信业需要加大对于数据安全的投入和管理力度,建立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采取多层次的数据加密和隐私保护措施,防范和应对黑客攻击、信息泄露等风险。

3. 推动行业标准化为了解决数据监管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征信行业需要加快推动行业标准化进程,建立统一的数据监管标准和规范,保障数据的一致和互通,促进征信业的健康发展。

我国征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征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征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目前我国的征信业还比较落后,距离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很远。

我国普遍存在的对信用状况掌握的不全面性和不充分性,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失信行为大量发生、社会交易成本增加和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

因此,建立与完善征信制度,促进我国征信业的健康规范发展,特别是金融征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已成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

法律缺位、信用数据的封锁、行业自律不足与执业技术规范不统一、社会信用环境不佳等已成为我国征信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

建立与完善我国金融征信制度的初步框架为:人民银行在金融信用建设初始阶段占主导地位,金融机构是金融信息体系的信息采集和最终使用者。

标签:征信业;问题;对策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信用经济。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

”这充分说明了当前我国对诚信问题的重视,对建立诚实信用制度的渴望。

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国征信业的健康规范发展,特别是金融征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已成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当然要务。

一、征信及其作用(一)征信的含义征信一词的具体含义是指对法人或自然人的银行信用和与此相关的其他信息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

信用联合征信(以下简称征信或信用征信)是指信用征信机构经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约定,把分散在各商业银行和社会有关的法人和自然人信用系统,进行采集、加工、储存,形成信用信息数据库,为其客户了解相关法人和自然人信用提供服务的经营性活动。

根据实践,信用征信主要包括两大系统:一是以公司、企业为主体的法人组织的信用征信,二是与公民个人经济和社会活动相关的信用征信。

(二)征信的作用征信服务无论对于国家宏观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还是对于企业微观信用管理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可以这样说,没有完善的征信服务,企业间的信用交易行为就无法顺利进行,也不可能建立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发展战略】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1)

【发展战略】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1)

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研究”系列报告之二内容提要:企业征信作为信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针对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存在的若干问题,以及制约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因素,提出了促关键词:社会信用企业征信政策建议从各国市场经济发展经验来看,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都是以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的。

企业征信业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已经有170余年的历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和规则体系,对完善市场体系、维护信用中国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经过10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逐渐壮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对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规范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总体上来说,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距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

可以说,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企业失信行为大量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企业征信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起来。

因此,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促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一)征信概念的界定征信(Credit Checking或Credit Investigation)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具体涵义是指对他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

从行业分工的角度看,征信对应着有关信息产品的收集、加工和生产,而不强调信用管理咨询或顾问服务。

资信调查服务(CRS-Credt Reporting Service)是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中的一项最普遍、最基本的业务,它是专业服务机构(即通常意义的征信公司)代理客户对交易另一方的资历、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为决策人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确定结算方式或者处理逾期帐款、经济(二)征信的产生及其作用世界上第一家信用中国征信公司于1830年在英国伦敦成立,其成立的初衷是向贸易双方提供对方背景和资信信息服务,防止交易双方相互不信任和诈骗行为,减少交易摩擦,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国内征信业发展全面分析

国内征信业发展全面分析

国内征信业发展全面分析近年来,国内征信行业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推动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领域的征信服务也成为金融监管和风险控制的重要工具,对于促进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国内征信行业的发展进行全面分析,从政策环境、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政策环境国内征信行业的发展受到了政策环境的积极支持。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法规,对征信行业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

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征信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征信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国家还建立了征信基础数据库,并成立了征信管理部门,加强对征信机构和征信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了征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市场需求随着金融体系不断完善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开放,金融机构对于客户信用状况的了解和风险控制的需求不断增加。

征信服务作为金融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受到了金融机构和相关行业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随着消费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在这样的市场需求推动下,征信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

三、行业发展现状目前,国内征信行业主要由央行征信中心和数家征信机构组成,其中央行征信中心是中国征信业的主要管理者,承担了央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搭建和运营工作。

民营征信机构也在行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涵盖了个人征信、企业征信、网贷征信等多个领域。

征信行业的服务范围也逐步拓展到了金融领域以外,如租赁、担保、保险等领域。

征信业务的多样化和专业化为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提供了更加精准、便捷的风险管理和信用评估服务。

四、未来发展趋势未来,国内征信行业将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金融科技的发展将进一步推动征信行业的创新和升级,包括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将为征信业务提供更多可能性。

征信行业将更加注重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建立健全的数据管理和风险防范体系。

我国中小企业征信建设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征信建设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国中小企业征信建设现状、问题与对策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已成为中小企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要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便是建立中小企业征信体系。

本文从当前我国中小企业征信建设的现状出发,发现我国中小企业征信建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立统一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大数据”背景下开展多维度立体化征信及大力发展市场化中介服务等政策建议。

标签:中小企业;征信;对策中小企业是我国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

我国中小企业虽然得到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遇到资金需求的问题,融资难、融资成本高已然成为其做实、做强、做大的拦路虎。

国内外研究一致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在于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而化解信息不对称的有效途径就是要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

一、我国中小企业征信建设现状1.国家各部门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征信业监督和管理单位,同时也是我国的征信机构。

2006年人民银行在信贷数据库中增加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构建中小企业信用档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基本建立了守信企业激励机制、警示企业预警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企业淘汰机制。

到目前为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共享数据库已拥有940.8万户企业的基本信息和375.1万户吊销企业的基本信息,基本形成了满足一定程度跨区域联网应用的全国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全国“黑牌”企业数据库。

国家税务总局初步建立了纳税人纳税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4年7月连续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两个公告。

两个公告通过建立健全纳税信用登记评级体系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开机制,对纳税人纳税信用排序,分清守信纳税人和失信纳税人,并对守信纳税人给予实质性支持,对列入黑名单的失信纳税人实施公开曝光制裁。

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的企业信用系统成为中小企业信息获取的重要渠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交易主体的以往记录、交易金额和频率设立了“关注名单”、“黑名单”和“白名单”等信息库。

我国企业征信的现状、困难分析及政策建议

我国企业征信的现状、困难分析及政策建议

我国企业征信的现状、困难分析及政策建议作者:朴婧怡刘婉钰来源:《科学与财富》2020年第24期一、中国企业征信现状企业征信通过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来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

市场经济依靠信用来搭桥,企业征信是减少市场经济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重要手段,与发达征信国家百年以上的企业征信历史相比,中国企业征信实践要晚得多,自央行于2004年开始对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完成升级改造,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征信系统后,中国企业征信业才真正开始起步。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国内征信业在许多方面都有提升,但行业整体经营状况却不乐观。

以北京地区为例,据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对北京地区备案的40家征信机构2015年经营状况的统计分析,40家机构当年营业收入中企业征信业务只占总营业收入的46.14%,且行业整体亏损,40家机构净利润总共为-2558.17万元,其中企业征信业务净利润为-6570.25万元,可见是征信企业的征信业务亏损极大,当前国内企业征信现状不容乐观。

二、企业征信困难的原因(一)主观因素1、国内企业征信行业业务覆盖较窄根据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处的调研统计,各征信机构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企业征信报告、企业信用评分或评级、企业信用信息认证、企业商账追收及其他增值咨询服务等,其中以企业征信报告及企业信用信息认证服务为主。

可见国内企业征信行业仍以征信为核心,以数据整理和报告呈现为主业,缺乏像美国企业征信业龙头邓白氏那样的行业寡头,邓白氏除提供传统的征信报告外,还联合费埃哲开发出小企业信用风险评分、中小企业“胡佛分析”等多样化的征信产品工具,变身进化为以提供企业风险管理和市场营销方案为核心的商业咨询机构。

考虑企业作为社会组织的三大核心职能:财务、生产和营销,邓白氏作为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提供的风险管理和市场营销方案恰恰针对于企业的财务与营销管理的刚性需求,因此每一家企业都会成为邓白氏的潜在客户,也因此,邓白氏积累了二百多个国家不同行业的数亿家企业的多维数据。

中国企业征信的现状及问题

中国企业征信的现状及问题

研究院一项调查显示:
♣ 51%的企业未听说过企业信用管理 ♣ 除外资企业外,有系统、有机构和完备的信用管 理制度的企业不到0.1% ♣ 我国企业坏账率为5~10%,美国为0.25~0.5% ♣ 我国企业账款拖欠期平均90多天,美国为7天 ♣ 我国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占销售 收入14%,美国为2~3%
企业征信现状
长三角、珠三角企业信用现状和问题调查显示: 1、大多数企业经营者已认识企业信用管理的重要性 2、企业信用状况有所好转(占被调查人数的45.5%) 3、企业信用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开放程度相关,排在守 信用前几位的省市是上海、北京、江苏、广东、山东、浙江 4、交易中信用度还比较低,62%的企业经营者认为“在商 务活动中需要提防” 5、过半数企业存在合同纠纷 6、被调查企业长三角占72.6%、珠三角占48%参加信用评估 7、60%以上企业经营者认为诚信是企业合作的基础
?51的企业未听说过企业信用管理?除外资企业外有系统有机构和完备的信用管理制度的企业不到01?我国企业坏账率为510美国为02505?我国企业账款拖欠期平均90多天美国为7天?我国企业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14美国为23企业信用管理的思路?建立客户定期调查和评估机制据此调整信用思路?建立债权保障机制主要是外部转移风险和自身内部控制如担保保理保险再保险和抵押等?建立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机制对货物和客户时建应收账款的管理和时监控提供满意的服务与并施加适当的压力?建立不断用信息化改造企业管理流程的机制提高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培育企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把外部恶性价格广告战变为重在利用信用产品制定竞争战略的选择在实现销售最大化的同时将坏账和逾期账款控制在最低程度降低信用风险收机制对货物和客户时企业征信存在的问题?法律如何界定企业信用信息与商业秘密的关系?政府掌控的企业信用信息如何整合披露和使用?提供企业信用评估的服务机构如何生产更多的信用产品满足企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如何加快建立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如何加快建立企业自身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怎样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信用服务?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如何突破信用瓶颈?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方面是重塑企业信用和培育企业信用需求如何把这项工作和整个信用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加快推进我国信用体系建设

征信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征信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征信行业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摘要: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身处信用时代。

随着社会对个人数据保护的重视,征信业公信力的不断深化和提升,“征信乱象”层出不穷。

出现了所谓“洗白征信”,骗取洗白费用,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极易导致社会公众对征信产生误解,影响征信业健康稳定发展。

本文试图通过对“征信乱象”的抽丝剥茧,找到有的放矢整治征信乱象的方法,亦是考验监管的艺术与智慧。

如今,征信大数据泛滥至各行各业,从信贷征信、生活征信、职场征信乃至婚恋征信不一而足,甚至在某些地区,还建议“孝道”也要建立征信体系,让不尽孝的人寸步难行。

进入2019年以来,更感觉每个行业都在加速利用大数据做征信,并用征信来惩罚失信、优化管理和减少损失,甚至信用报告已成为金融机构信贷审核的重要参考依据,据此有些信息主体在金融活动中因为不良信用记录颇受局限,所谓“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乱象也由此产生。

据调查近期在Q省H市辖内某些夜市,惊现宣传“信用修复”、“征信洗白”、“征信铲单”等业务广告牌。

在人流量较大的景区、车站、机场等场所也有兜售所谓“信用修复”的现象。

Q某信用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在H市成立办事处随意夸大不良记录影响,导致产生群众恐慌,引起群众误解。

一、基层“征信乱象”的主要表现根据调查分析,我们认为当前基层的“征信乱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一)舆论对“信用”两字的泛化现象比较普遍。

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坚持依法依规,合理适度,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泛化、扩大化,防止“信用”概念有被放大和滥用的倾向。

目前,诸如法律、行政、道德领域出现的问题,都被简单归咎于信用问题,似乎信用是万能的。

要知道,信用惩戒作为一种手段,目的不是惩戒数量,而是惩戒效率,是要通过惩罚,让所有人都清楚守信的重要,从而有效提升社会的信用度,推动社会信用建设。

但现实生活中在信用越来越受到重视的背景下,一些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的相关管理部门,将个人信息当成杀手锏,个人信用记录成了无所不包的“筐”,只要能沾上边都往里面装,这就将“信用”泛化了。

企业征信市场发展现状及格局分析

企业征信市场发展现状及格局分析

企业征信市场发展现状及格局分析企业征信市场发展现状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匮乏,也一直制约着整个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以及基于大数据的业务创新能力。

无论是企业征信还是个人征信,都还处在非常早期的阶段。

2015年年初,央行印发了《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八家民营征信机构做好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征信体系建设也受到广泛关注。

实际上,作为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企业征信的推进也同样迫在眉睫。

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上半年,中国登记注册的企业总数已经突破2000万户;如果把个体工商户也统计在内,则实有市场主体接近7420万户。

由于尚未建成完善的信息共享系统,使得这些经济主体陷入“信息孤岛”状态,很难方便快捷、低成本地获得急需的资金支持,也因此制约了经济主体的整体发展。

2014年6月份,包括北京和上海在内总计有26家第三方企业征信机构获得央行颁发的企业征信牌照,其中北京一地就有21家,上海5家。

从我国目前的制度来看,整体上遵循的是企业征信先行,个人征信相对比较谨慎。

2013年,央行下发《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征信机构的企业征信业务为备案制,个人征信业务实行审核制。

相比个人征信,企业征信数据比较完善,国外的模式也比较成熟,而且市场需求量非常大,因此我国当前的第三方征信原则上是企业征信先行。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要求征信机构符合两个“第三方”:信息来源于第三方,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不过,获得企业征信牌照的各家机构主要业务特点其实各有不同:有像传统的中诚信只做征信业务的机构,也有像宜信致诚和拉卡拉这种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获得授信数据的机构,或者是类似国富信泰主要做进出口行业的征信工作。

拉卡拉的企业征信业务主要面对的客户群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拉卡拉通过自身对中小微企业(类似便利店)的流水账数据分析获得企业的信用评级报告。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征信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认为,中国整个征信体系百废待兴;无论是在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方面,需求都是巨大的。

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

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

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从各国市场经济发展经验来看,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都是以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的。

企业征信业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已经有余年的历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和规则体系,对完善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经过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逐渐壮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对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规范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总体上来说,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距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

可以说,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企业失信行为大量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企业征信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起来。

因此,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促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已成为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维护市场秩序的当务之急。

一、企业征信的作用及行业管理模式的国际比较(一)征信概念的界定征信(或)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具体涵义是指对他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

从行业分工的角度看,征信对应着有关信息产品的收集、加工和生产,而不强调信用管理咨询或顾问服务。

资信调查服务()是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中的一项最普遍、最基本的业务,它是专业服务机构(即通常意义的征信公司)代理客户对交易另一方的资历、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为决策人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确定结算方式或者处理逾期帐款、经济纠纷等决策提供参考。

(二)征信的产生及其作用世界上第一家征信公司于年在英国伦敦成立,其成立的初衷是向贸易双方提供对方背景和资信信息服务,防止交易双方相互不信任和诈骗行为,减少交易摩擦,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征信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则是从世纪年代开始。

二战后,一些国家经过经济恢复时期后,到年代普遍进入了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国内外贸易量大幅度增加,交易范围日益广泛,企业征信的业务量也随之迅速增大,从而进入了大规模信用交易的时代。

中国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

中国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

中国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中国的征信体系建设已经获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将围绕中国征信体系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及完善措施进行探讨。

一、征信数据不完整征信数据不完整是当前中国征信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对于征信机构而言,难以获取所有的信用信息,导致一些重要的诚信信息被遗漏,从而影响到征信结果的精准度。

因此,完善征信数据的收集和分享机制十分必要。

为解决这一问题,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加强各个部门的信息共享。

各个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起信息互通的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其次,鼓励个人主动补充征信信息。

一些个人信用信息并不在各机构征信数据库中,但却对评估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有着重要的影响。

政府可以鼓励个人通过自愿的方式提交相关信用信息。

同时,建议建立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进行整合和管理。

二、数据检验方式不完善中国现有的征信机构在数据校验和清洗方面存在问题,尤其是在大量数据的匹配和处置方面存在诸多困难。

此外,机构之间的数据共享和整合也是另一个缺陷。

为改善这一局面,应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建议征信机构制定更严格的数据收集和审核标准。

这样一来,能够有效地减少数据出现错误的情况。

另外,加强数据的共享和交换,实现不同征信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

这不仅可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也能够增加体系的覆盖面。

最后,鼓励征信机构开发先进的技术工具,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以提高数据的清洗和检验能力。

三、信息泄露征信机构是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收集、储存和管理渠道,随着数据中心设备和科技的不断更新升级,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严格监管征信机构是不可或缺的。

首先,征信机构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和盘点机制。

加强监管力度,对于违规征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给予严厉的惩罚。

其次,要完善个人隐私保护措施。

征信机构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严格的技术、管理和安全规范。

对于一些敏感的数据,应当要求征信机构进行额外的保护和储存。

目前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目前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目前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信贷征信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含量高,且具有超前性与挑战性的一项系统工程,信贷征信建设具有广阔的社会性。

近日,我们对晋中市辖内20XX年1—10月银行业金融机构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载体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征信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应引起重视。

一、当前辖内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征信体系建设涉及到政府、银行、企业、个人信息及相关活动记录,征信法规的缺失对征信活动的顺利开展将产生一定影响。

目前,征信体系建设的唯一依据是《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性的征信法规尚未出台,使得征信业无规可循。

由于征信机构缺乏权威性及相应法律地位,导致信用数据征集困难。

而且,经过5年的实践检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还不够健全,亟待完善:一是《办法》中的罚则规定不够细致,执行过程中容易引起争议。

如罚则中只规定了对商业银行违规现象的处罚额度,而未考虑违规数量的因素;对于存在多种违规现象的金融机构能否并罚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错误信息的登记上报与“登记上报虚假信息”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对不参加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金融机构仅给予1至3万元处罚起不到强制其参与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作用;对使用代理服务器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其迟报责任在上下级行之间未做明确的界定等。

二是对借款人不具备强有力的约束手段。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一个数据实时更新的系统,而《办法》中缺乏制约借款人基本概况信息更新的有效手段。

如当借款的要素信息发生变更时,借款人应及时到人民银行进行变更处理,但是对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借款人,《办法》中未规定应如何处理。

贷款卡管理实行集中年审制度,当借款人不参与年审或年审不合格时,《办法》中规定可对借款人的贷款卡给予暂停,暂停期间金融机构不能给借款人办理信贷业务,但同时又规定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卡解停并未对解停手续及时间给予任何限制,如果借款人补办年审合格后即给予解停,则借款人可按自己的实际需要随时办理年补,集中年审制度将名存实亡。

国内征信业发展全面分析

国内征信业发展全面分析

国内征信业发展全面分析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业的不断壮大,征信行业在中国也日渐兴盛。

征信机构的数量日益增多,征信服务的范围也日益扩大,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改善金融消费者的信用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本文将从征信业的发展现状、面临的问题和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全面分析。

一、发展现状征信业的发展可以说是快速而有序的。

目前,中国征信系统主要分为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人行征信分支机构、商业征信机构等多个部分。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征信系统的核心部分,负责个人征信信息的收集、整合和管理。

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获得了全国1.35亿注册用户的授权查询,截至2021年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已经向全国授权查询用户提供了服务23.8亿次。

在商业征信机构方面,目前国内有多家征信机构,包括央行征信分支机构、大型商业银行的征信机构和独立的征信机构,以及其他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征信业务。

在征信服务的范围上,除了个人信用信息外,征信机构还涵盖了企业信用信息、行业征信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多个领域。

这些信息的整合和管理,为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消费者的信用评估、企业的融资等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面临的问题虽然征信业的发展势头良好,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数据质量问题。

征信机构所涉及的信息种类繁多,数据源头分散,数据质量参差不齐,这给征信机构的数据整合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部分征信机构在数据采集和整合方面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影响了整个征信系统的数据质量。

2、信息保护问题。

征信业牵扯到大量的个人隐私信息和商业机密信息,征信机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好用户的信息安全。

但事实上,一些征信机构在信息保护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漏洞和问题,甚至有人为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况发生。

3、监管不足问题。

目前国内征信行业的监管体系还不够健全和完善,虽然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征信机构的监管力度,但是仍有一些征信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给市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目前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调研报告

目前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调研报告

目前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调研报告信贷征信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含量高,且具有超前性与挑战性的一项系统工程,信贷征信建设具有广阔的社会性。

近日,我们对晋中市辖内20__年1—10月银行业金融机构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载体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征信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应引起重视。

一、当前辖内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征信体系建设涉及到政府、银行、企业、个人信息及相关活动记录,征信法规的缺失对征信活动的顺利开展将产生一定影响。

目前,征信体系建设的唯一依据是《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性的征信法规尚未出台,使得征信业无规可循。

由于征信机构缺乏权威性及相应法律地位,导致信用数据征集困难。

而且,经过5年的实践检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还不够健全,亟待完善:一是《办法》中的罚则规定不够细致,执行过程中容易引起争议。

如罚则中只规定了对商业银行违规现象的处罚额度,而未考虑违规数量的因素;对于存在多种违规现象的金融机构能否并罚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错误信息的登记上报与“登记上报虚假信息”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对不参加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金融机构仅给予1至3万元处罚起不到强制其参与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作用;对使用代理服务器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其迟报责任在上下级行之间未做明确的界定等。

二是对借款人不具备强有力的约束手段。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一个数据实时更新的系统,而《办法》中缺乏制约借款人基本概况信息更新的有效手段。

如当借款的要素信息发生变更时,借款人应及时到人民银行进行变更处理,但是对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借款人,《办法》中未规定应如何处理。

贷款卡管理实行集中年审制度,当借款人不参与年审或年审不合格时,《办法》中规定可对借款人的贷款卡给予暂停,暂停期间金融机构不能给借款人办理信贷业务,但同时又规定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卡解停并未对解停手续及时间给予任何限制,如果借款人补办年审合格后即给予解停,则借款人可按自己的实际需要随时办理年补,集中年审制度将名存实亡。

国内征信业发展全面分析

国内征信业发展全面分析

国内征信业发展全面分析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壮大,征信行业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征信是指记录和评价个人及单位的信用状况的活动,征信行业则是以征信业务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业。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征信业迅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

与国外先进征信机制相比,我国征信行业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本文将对国内征信业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探讨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一、国内征信业的发展状况1.征信机构数量不断增加近年来,我国征信行业发展迅速,征信机构数量不断增加。

目前,我国征信机构主要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大型商业银行的征信机构、征信服务公司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我国征信行业的主体,负责建立和维护全国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包括个人征信数据库和企业征信数据库。

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也开始建立自己的征信系统,提高对客户信用状况的了解和评估,以降低信贷风险。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一些征信服务公司和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开始涉足征信领域,提供征信查询和评估服务。

2.信息采集手段不断完善随着科技进步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采集手段不断完善,征信数据的采集变得更加方便和高效。

目前,我国征信数据主要来源于金融机构报送的信贷信息、公共征信数据库、行政部门公开的信息、法院被执行人信息等多个渠道。

金融机构信贷信息占据了征信信息的主体,公共征信数据库也逐渐成为征信数据的重要来源。

3.征信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随着征信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征信覆盖范围也在不断扩大。

目前,征信覆盖的主体已经不再局限于银行信贷客户,而是逐渐扩展到了各类金融机构的信贷客户、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和其他群体。

征信覆盖的范围还逐渐扩展到了公共服务、政府采购、失信行为惩戒等领域。

4.征信业务种类逐渐丰富除了传统的信用报告查询和评分服务,征信行业的业务种类也在不断丰富。

目前,征信行业已经涉及到了个人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网络征信、征信风险管理、征信服务平台建设等多个领域。

我国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国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

我国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的建议2011级金融五班谢诵谊41104246一、我国征信体系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政府及社会各界对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视和支持,各种具有不同发起背景的资信公司和业界联合征信系统相继成立,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但是,由于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征信体系建设涉及的诸多环节还不尽完善,各种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

(一)个人征信体系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健全的法律框架能够为征信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如在美国,基本信用管理的相关法律共有16项,其中以《公平信用报告法》、《平等信用机会法》为代表的一些法案对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使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隐私权的保护以及征信中介机构行为规范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仍是空白,还没有一部规范征信市场行为方面的法律或法规。

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信贷征信管理职能,迄今为止尚没有一部全国性的有关征信管理的法律法规,而且新修改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也没有把管理信贷征信业写入法律,仅仅依靠“三定”方案履行信贷征信管理这一职责,将会使人民银行处于不利和被动的地位。

从中国人民银行行政执法权来看,修改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9种行为进行检查权的同时,也没有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对违反信贷征信管理行为的检查权。

另外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中尚无专门而详尽的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对于哪些数据涉及隐私权需要保密,哪些数据可以向公众开放,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使征信活动的建设者往往感到无所适从。

(二)缺乏有效的个人征信监管体系由于征信数据及其处理结果在某种程度上非常敏感,因此不论哪一国政府对此都要进行监管。

虽然国务院已于2003 年10 月明确赋予中国人民银行新的征信管理职能,但一方面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其监管货币体系的职责已十分繁重,随着我国个人信用的发展,其监管的难度会更大,征信局作为人民银行的内设监管机构,操作上缺乏足够的独立性。

中国征信制度问题及对策1

中国征信制度问题及对策1

中国征信体制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存在的问题(一)征信法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且层次较低1.缺乏系统的征信法律法规我国的征信法律立法基本还属空白。

目前,社会各界对征信系统建设的需求强烈,普遍认为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重过高,严重危害我国经济、金融的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迫切需要人民银行建立征信系统。

但是,另一方面征信系统建设直接涉及到公民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等问题,必须以法律、法规作为制度保障,而目前我国有关征信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尚未制定《征信管理条例》、《个人信用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影响了这两个系统的进一步建设和使用。

2.立法分散,法律效力层次较低当前规范征信领域专门的法律规范,分散地分布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办法和地方各级政府主导下的征信管理办法之中,如《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试点办法》等,虽然有一定数量,但全部是部门规章或地方性法规,层次较低,缺乏具有较强法律约束刚性的全国性法律,在实际执行中的效力有限[4],不能满足我国整体征信业发展的需要。

3.立法规范的范围较窄现有的直接规范征信活动的法律规范,其规定的内容往往局限于一个侧面,在信息有效公开共享与隐私保护的权衡方面、失信惩戒方面无保障可言。

虽然最新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从九个章节对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但过于原则化和笼统化,远未达到系统化和规范化的目标。

(二)征信机构市场竞争力较弱,协作机制缺失我国征信机构基本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各地方、各行业征信系统、中资征信机构、中外合资征信机构和外资征信机构中国办事处并存和竞争的发展局面。

活跃在我国市场上的300多家征信机构,能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相当有限,可提供的增值服务还有待提升,以我国最大的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库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数据库为例,止2010年末也只有1691万户客户信息,世界上最大的企业征信机构邓白氏公司动态存储着来自世界各国5700万家企业的信用档案,几乎所有的世界500强企业都将之视为经营决策的可靠商业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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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征信业发展的现状、问题与政策建议“建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政策研究”系列报告之二内容提要:企业征信作为信用中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针对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存在的若干问题,以及制约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因素,提出了促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信用企业征信政策建议从各国市场经济发展经验来看,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都是以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为基础的。

企业征信业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外已经有170余年的历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运行机制和规则体系,对完善市场体系、维护信用中国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经过10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逐渐壮大,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对经济发展和市场秩序规X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总体上来说,我国的企业征信行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距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相差甚远。

可以说,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秩序混乱、企业失信行为大量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企业征信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和完善起来。

因此,借鉴国外有益经验,促进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健康、规X发展,已成为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维护市场秩序的当务之急。

一、企业征信的作用及行业管理模式的国际比较(一)征信概念的界定征信(Credit Checking或Credit Investigation)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具体涵义是指对他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

从行业分工的角度看,征信对应着有关信息产品的收集、加工和生产,而不强调信用管理咨询或顾问服务。

资信调查服务(CRS-Credt Reporting Service)是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中的一项最普遍、最基本的业务,它是专业服务机构(即通常意义的征信公司)代理客户对交易另一方的资历、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和判断,为决策人选择贸易伙伴、签约、确定结算方式或者处理逾期帐款、经济纠纷等决策提供参考。

(二)征信的产生及其作用世界上第一家信用中国征信公司于1830年在英国伦敦成立,其成立的初衷是向贸易双方提供对方背景和资信信息服务,防止交易双方相互不信任和诈骗行为,减少交易摩擦,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征信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则是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

二战后,一些国家经过经济恢复时期后,到60年代普遍进入了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国内外贸易量大幅度增加,交易X围日益广泛,企业征信的业务量也随之迅速增大,从而进入了大规模信用交易的时代。

又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发达国家的征信服务业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运作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对各国经济发展和规X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企业征信服务无论对于国家宏观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还是对于企业微观信用管理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可以说,没有完善的企业征信服务,企业间的信用交易行为就无法顺利进行,也不可能建立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因为,在经贸活动中,地域差异和信息不对称导致合作双方互相不了解情况,信用状况信息的不充分给交易双方带来许多麻烦,也给一些欺诈行为以可乘之机,使得社会交易成本上升,一些企业吃亏上当的事情屡有发生。

而委托一个独立、客观、公正的第三方对合作对象进行资信调查和信用咨询,可以使交易决策更有依据,信用中国从而保障整个交易的顺利进行。

具体来说,企业征信的作用主要体现为:一是能够增强企业间信用信息的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二是有利于建立企业信用的记录、监督和约束机制;三是有助于为企业的交易和信用管理决策提供信息和评估支持;四是为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合作提供资信信息方面的支持;五是为整个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础。

(三)征信行业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自从世界上第一家征信公司在伦敦成立至今已有170多年的历史,经过发展,各国对企业信用行业的管理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模式。

具体来说,目前国外发达国家对企业征信服务行业的管理模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以中央银行建立的中央信贷登记为主体的企业征信管理体系。

中央银行信贷登记系统登记的内容包括企业信贷信息登记和个人消费信贷信息登记。

中央银行建立中央信贷登记系统的全国数据库和网络系统,征信加工的产品主要是供银行内部使用,服务于银行防X贷款风险和央行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决策,这种模式以欧洲一些国家为代表。

第二种:以征信公司的商业运作为主体的企业征信管理体系。

如美国,全国的企业、个人征信公司、追帐公司等基本上是以市场化运作为主。

经过100多年来的激烈竞争,形成了目前由美国信用管理协会、邓白氏等著名公司为主体的美国信用管理系统,全方位向社会提供信用中国有偿商业征信服务,包括资信调查、资信评级、资信咨询、商业信用研讨与教育、出版刊物等,这些公司的分支机构遍及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

第三种:以银行业协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与商业性征信机构为主体的企业征信管理体系,以日本为主要代表。

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业建立的会员制征信机构向会员银行提供企业及个人的征信服务,同时会员银行有义务如实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

除此之外,社会上还广泛存在一些商业性征信公司,对社会提供企业信用调查服务。

以上几种企业征信发展和管理模式,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在信用较发达的国家,企业普遍都重视信用,注意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以此保障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国家经济活动的有序运行。

二、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现状及运行特点(一)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产生与发展企业资信调查服务业在我国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

当时经过近10年的改革和对外开放,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即一些外商利用我国吸引外资的迫切性,损害我国外贸企业的利益,突出表现为我国外贸企业出现大量逾期应收帐款不能收回的问题。

为了规避外贸中的信用风险,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将国外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和服务引入我国,首先信用中国由外经贸部计算中心与国外著名企业资信调查公司合作,为我国的外贸企业提供其海外贸易伙伴的资信调查服务,这对我国外贸企业更好地了解海外企业的资信状况,减少外贸交易中的各种信用风险起到了重要作用。

自1990年以来,外经贸部计算中心在与国外著名资信调查公司合作的基础上,开始向海外客户提供我国企业的资信调查报告,我国的企业资信调查服务开始起步。

1992年底,我国第一家专业从事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公司——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XX公司成立,标志着我国的企业资信调查服务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在商业征信服务领域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即企业资信调查服务开始由政府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

此后,国内又陆续成立了一些从事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专业性公司,形成了企业资信调查行业新的竞争格局。

目前,我国国内企业资信调查专业服务公司大体有三类:一类是中资的企业资信调查公司,目前有40多家信用中国,以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XX、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XX和XX中商征信XX等为代表;第二类是外经贸系统、国家统计系统和国家工商管理系统以及各商业银行系统所属的专门提供企业资信调查服务的有关机构;第三类是已进入我国的外国征信公司,如邓白氏公司、ABC公司、TCM公司、XX省的中华征信所、XX城市顾问XX等,均已在我国大陆设有分支机构,并提供企业资信调查服务。

一些国外征信调查机构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已占有我国国内企业征信市场的较大份额,具有了相当强的竞争能力。

(二)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特点1.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基本形成我国的企业征信服务行业是在政府驱动下(当时是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直接支持和领导下)起步的,但是目前的企业征信市场上,各征信公司均采取商业化运作方式,不同类型的征信公司均是按照商业化原则在市场上展开竞争,向社会提供客观、独立的资信调查报告。

一些行政机关下属的征信机构,在业务运作上也基本采取了市场化的方式。

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基本形成。

2.市场集中度逐步提高虽然目前国内企业征信市场上有数十家各类征信公司并存,但是从业务数量和征信规模来看,经过几年来的激烈竞争,企业征信市场的集中度相对较高。

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XX、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XX、美国邓白氏咨询XXXX、XX 省的中华征信所在大陆的分公司——中领公司等几家公司已占据了全部市场份额的80%左右,其他各种类型的公司占市场份额不足20%。

另外,部分商业银行自身开展了对贷款企业的征信,并相应成立了自己的征信部门,也占有征信市场的部分份额。

3.企业征信市场的开放度已比较高在对企业征信服务行业机构准入管理方面,政府按照信息信用中国咨询企业的标准进行工商注册管理,而在从业人员执业资格、执业技术准则、行业标准等方面迄今为止没有出台任何管理规定,仅在业务归口管理方面指定由国家统计局民间和社会调查管理处负责。

而且,政府对该行业实行了比较宽的开放政策,即政府在企业征信行业的外资机构准入方面没有任何特别的控制,只是在业务管理上,国家统计局对外资企业征信公司进行规X,规定只有国家统计局授予涉外企业调查许可证的公司才可以开展企业资信调查工作。

4.机构规模普遍较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目前我国企业征信类公司的总体规模普遍较小,从业人员较少而且素质参差不齐。

几家规模比较大的征信公司,其年营业收入也仅有1000万元左右,这和国际上大型征信公司年营业收入10亿美元左右的规模相比相差甚远。

如邓白氏公司1998年实现产值21亿美元。

另外,我国企业征信机构从业人员较少,最多的公司也仅有上百人,通常为几十人,有的征信公司仅有几个人,而且这些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比重不高,这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征信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三、我国企业征信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制约因素(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使得企业征信无法可依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逐步走向成熟,各种法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应运而生。

但针对企业征信方面的相关立法仍然相当滞后。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规X征信市场行为方面的法律或法规。

在政府开放必要的企业资信信息和数据等方面,也没有明确的制度和规定,从而制约了社会信用数据开放的进程,使得政府在开放信用数据方面无法可依。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XX国商业银行法》第6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的规定,制约了商业银行向征信公司开放企业信用数据。

另外,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征信公司信用数据的收集与利用。

(二)信用数据的封锁已成为企业征信行业发展的瓶颈从国外征信行业发展的经验来看,一个国家征信行业能否健康迅速发展,关键在于该国有关资信方面的信息和大多数数据能否比较“透明”,能否通过合法的、公开而有效的渠道被合法的征信公司所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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