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保护环境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由:环境污染案情简介:张某,某市一家化工企业的负责人。
2018年,张某为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直接倾倒至郊外的一处废弃矿坑内。
这一行为严重污染了周边土壤和地下水源,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案件经过:1. 初步调查: 2018年6月,当地居民发现废弃矿坑内出现大量不明液体,并伴有恶臭。
居民怀疑该矿坑被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遂向环保部门举报。
2. 现场勘查:环保部门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废弃矿坑进行现场勘查。
经检测,该矿坑内存在大量含有重金属和有机溶剂的液体,严重超标。
3. 证据收集:环保部门调取了废弃矿坑周边的视频监控,发现张某的企业车辆多次进出该矿坑。
同时,通过调查取证,确认张某的企业是唯一产生此类危险废物的企业。
4. 立案侦查:环保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张某的企业进行了立案侦查。
5. 调查取证:在调查过程中,张某承认了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行为。
他还表示,为了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他明知危险废物不能随意倾倒,但为了追求利益,还是选择了铤而走险。
6. 案件审理: 2018年9月,当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构成环境污染罪。
根据张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法律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张某作为企业负责人,有义务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但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规定,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沈桂芳(1、江苏仪征固废污染事件2011年春节以来,在仪征市的古井、谢集、大仪等乡镇,接连发生了倾倒化工危险废渣的污染事件。
一些不法之徒,乘借夜幕掩护和旷野人烟稀少之际,动用机动车辆将绿豆里面的粒状、黑色焦油状的化工危险废渣,倾倒在乡村的公路两侧和荒坡上,引起了当地群众极大的恐慌。
一堆堆的化工危险废渣,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造成周围土壤严重污染,农作物和草木纷纷被灼烧死亡。
先后有6棵10多米高的杨树,被废渣散发的强烈气体蒸死,而行人或耕作的农民接近废渣后,立刻会感到头昏眼花,皮肤上则有一种强烈的刺痛感。
2、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固废污染1991年8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内,发生了一起因运输船舶投放含氰化钠废渣,严重污染水域致使水生生物死亡的特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0余万元。
因水域污染,当地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造成部分企业停产的利润损失20余万元。
此起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江苏省张家港市港口向阳化工承包厂长曹保章,为牟取暴利,明知本厂没有处理含氰废渣的能力,仍于1989年1月伙同陆恒福与上海钢锯厂签订了处理含氰废渣的协议,并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指使陈祥兴等,租用张氏父子的机轮船,到上海宝山云岭东路码头装运含氰废渣(含氰化钠13.3%),共25次,计294吨,后因无法处理,将含氰废渣直接抛入途经的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8月17日,以投毒罪判处主犯曹保章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兰州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在1987年物理爆破事故以及2002年车间泵管线开裂着火导致产生的未经处置的渣油,在地下埋了23年和12年后,在地下缓慢渗出,导致污染物扩散,最终入侵管网从而污染饮用水,造成兰州全城断水,市民恐慌,引发公众危机事件,省长出面协调,兰州市市长向社会道歉。
4、北京宋家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2004年,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在探井时,由于地处农药厂污染地段,未处理的土壤中的废气导致工人中毒。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桂芳(129044251)1、仪征固废污染事件2011年春节以来,在仪征市的古井、集、大仪等乡镇,接连发生了倾倒化工危险废渣的污染事件。
一些不法之徒,乘借夜幕掩护和旷野人烟稀少之际,动用机动车辆将绿豆里面的粒状、黑色焦油状的化工危险废渣,倾倒在乡村的公路两侧和荒坡上,引起了当地群众极大的恐慌。
一堆堆的化工危险废渣,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造成周围土壤严重污染,农作物和草木纷纷被灼烧死亡。
先后有6棵10多米高的树,被废渣散发的强烈气体蒸死,而行人或耕作的农民接近废渣后,立刻会感到头昏眼花,皮肤上则有一种强烈的刺痛感。
2、市嘉定县盐铁河和省太仓县浏河固废污染1991年8月30日,在市嘉定县盐铁河和省太仓县浏河,发生了一起因运输船舶投放含氰化钠废渣,严重污染水域致使水生生物死亡的特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0余万元。
因水域污染,当地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造成部分企业停产的利润损失20余万元。
此起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省家港市港口向阳化工承包厂长保章,为牟取暴利,明知本厂没有处理含氰废渣的能力,仍于1989年1月伙同陆恒福与钢锯厂签订了处理含氰废渣的协议,并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指使祥兴等,租用氏父子的机轮船,到宝山云岭东路码头装运含氰废渣(含氰化钠13.3%),共25次,计294吨,后因无法处理,将含氰废渣直接抛入途经的嘉定县盐铁河和省太仓县浏河。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8月17日,以投毒罪判处主犯保章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石化分公司在1987年物理爆破事故以及2002年车间泵管线开裂着火导致产生的未经处置的渣油,在地下埋了23年和12年后,在地下缓慢渗出,导致污染物扩散,最终入侵管网从而污染饮用水,造成全城断水,市民恐慌,引发公众危机事件,省长出面协调,市市长向社会道歉。
4、宋家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2004年,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在探井时,由于地处农药厂污染地段,未处理的土壤中的废气导致工人中毒。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沈桂芳(1)1、江苏仪征固废污染事件2011年春节以来,在仪征市的古井、谢集、大仪等乡镇,接连发生了倾倒化工危险废渣的污染事件。
一些不法之徒,乘借夜幕掩护和旷野人烟稀少之际,动用机动车辆将绿豆里面的粒状、黑色焦油状的化工危险废渣,倾倒在乡村的公路两侧和荒坡上,引起了当地群众极大的恐慌。
一堆堆的化工危险废渣,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造成周围土壤严重污染,农作物和草木纷纷被灼烧死亡。
先后有6棵10多米高的杨树,被废渣散发的强烈气体蒸死,而行人或耕作的农民接近废渣后,立刻会感到头昏眼花,皮肤上则有一种强烈的刺痛感。
2、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固废污染1991年8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内,发生了一起因运输船舶投放含氰化钠废渣,严重污染水域致使水生生物死亡的特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0余万元。
因水域污染,当地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造成部分企业停产的利润损失20余万元。
此起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江苏省张家港市港口向阳化工承包厂长曹保章,为牟取暴利,明知本厂没有处理含氰废渣的能力,仍于1989年1月伙同陆恒福与上海钢锯厂签订了处理含氰废渣的协议,并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指使陈祥兴等,租用张氏父子的机轮船,到上海宝山云岭东路码头装运含氰废渣(含氰化钠13.3%),共25次,计294吨,后因无法处理,将含氰废渣直接抛入途经的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8月17日,以投毒罪判处主犯曹保章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兰州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在1987年物理爆破事故以及2002年车间泵管线开裂着火导致产生的未经处置的渣油,在地下埋了23年和12年后,在地下缓慢渗出,导致污染物扩散,最终入侵管网从而污染饮用水,造成兰州全城断水,市民恐慌,引发公众危机事件,省长出面协调,兰州市市长向社会道歉。
专门环境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化工厂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及产品的制造、销售。
该厂位于我国某省某市,占地面积约50亩,职工人数约200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化工厂的产值逐年攀升,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该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案件经过1. 案件发现2019年3月,某市生态环境局在例行环境监测中发现,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严重超标,涉嫌环境污染。
经进一步调查,某市生态环境局认为该化工厂存在环境污染违法行为,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对该化工厂进行立案侦查。
经调查,该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也未按规定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
同时,该厂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3. 法院审理案件移送至某市人民法院后,法院依法受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4. 一审判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某化工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也未按规定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其行为已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某化工厂犯环境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判决某化工厂赔偿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案件分析1. 环境法律责任概述环境法律责任是指因环境污染行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污染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 案例分析本案中,某化工厂因环境污染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主要原因如下:(1)某化工厂未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监测设备,也未按规定进行污染物排放申报,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一、引言固体废物污染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案例,探讨固体废物污染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以及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二、典型案例分析1. 案例一:塑料废物污染塑料废物污染是世界范围内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特别是海洋环境受到严重影响。
大量塑料垃圾进入海洋生态系统,对海洋生物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威胁。
例如,浮游生物会将微小的塑料颗粒误食,进而威胁整个食物链。
应对此问题,需要加强塑料回收和循环利用,同时推动塑料替代品的研发和使用。
2. 案例二:电子废物污染随着电子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电子废物也成为一个严重的固体废物污染问题。
电子废物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例如铅、汞等重金属,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解决电子废物污染的途径之一是加强电子废物的回收和处理,确保其中有害物质得到安全处理。
3. 案例三:建筑废弃物污染建筑废弃物是城市固体废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建筑活动的增加,建筑废弃物的数量快速增长。
然而,这些废弃物通常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导致土壤和水源的污染。
解决建筑废弃物污染的关键在于推动建筑垃圾的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减少其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三、固体废物污染的影响1. 对环境的影响固体废物不当处理会导致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
有机物的分解会产生温室气体和臭氧破坏物质,加剧全球气候变暖和臭氧层破坏。
同时,重金属和有害化学物质的释放会对生态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威胁物种多样性和生物安全。
2. 对人类健康的影响固体废物中的有害物质会通过食物链或接触污染地表水、土壤而进入人体,对人类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这些有害物质可能导致癌症、神经系统疾病和生育问题等疾病。
因此,有效处理固体废物是保护人类健康的重要举措。
四、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的途径1. 加强废物分类和回收废物分类是固体废物管理的基础,通过分类回收可减少废物量并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浙江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浙江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6.05•【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浙江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1、被告人张某二、张某生、罗某明、任某芳、任某刚、张某污染环境案【基本案情】张某二经罗某明介绍,与浙江鑫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设的污泥处理中心负责人任某芳签订协议,约定将该污泥处理中心的污泥有偿交由张某二制砖处置利用。
此后,任某芳与任某刚在明知污泥未经有效处理的情况下,运送给张某二。
张某二、罗某明与张某生谈妥由张某生提供给长兴县泗安新型墙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制砖使用。
张某二安排张某与罗某明一同前往高速路口接收运输污泥的货车以及污泥利用处置转移联单,张某生负责接收污泥并在现场指挥倾倒。
2014年10月至2015年7月间,张某二、张某生、罗某明在长兴县泗安新型墙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无法继续接收污泥的情况下,将从鑫晟污泥处理中心运输出的污泥倾倒在该厂外的土坑中,共计32619.76吨。
经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鉴定,倾倒污泥行为导致倾倒点附近水体、土壤的监测指标远高于基线值,造成环境污染,每吨污染物清理费用为223.52409元,上述污泥的清理费用共为729.13万元。
案发后,由省环保厅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后续处理问题会议并形成纪要,要求绍兴市环保局和柯桥区分局负责对涉案的印染污泥进行清运处理,清运工作自9月8日开始,至10月25日完成。
最终在2016年10月31日前由鑫晟公司基本完成了基坑倾倒污泥的清理处置工作,总计清理污泥31864.06吨。
【裁判结果】长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二、张某生、罗某明、任某芳、任某刚、张某违反国家规定,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根据各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案发后的自首、立功等情节,判决:被告人张某二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人张某生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罗某明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任某芳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任某刚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被告人张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包头九原法院发布世界环境日典型案例
包头九原法院发布世界环境日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2.06.05•【分类】其他正文世界环境日典型案例案例一公益诉讼起诉人包头市某检察机关诉被告包头市某镇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基本案情被告包头市某镇辖区内的某村内共存在19处大小不等的堆放点,堆放有大量的固体废物。
部分垃圾堆放点覆盖有防尘网,但已破损严重。
该处固体废物随意倾倒、堆放、严重污染环境,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
公益诉讼起诉人包头市某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被告包头市某镇对该镇某村内堆放固体废物未履行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遂向被告包头市某镇发出《检察建议书》,被告包头市某镇未在《检察建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对建议内容进行回复,截止起诉前,该地固体废物未进行任何清理,当地生态环境仍处于被侵害状态,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的事实依然存在。
2020年11月25日,公益诉讼起诉人包头市某检察机关于向九原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包头市某镇依法履行职责,对违法堆放的固体废物进行清理,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
裁判结果本案为环境监管行政公益诉讼。
堆放在被告包头市某镇辖区内某村的固体废物,大部分为建筑垃圾,并混杂生活垃圾,严重污染环境,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内蒙古自治区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包头市某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某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0年工作方案》,被告包头市某镇权责清单的内容,该镇作为地方人民政府,具有改善辖区环境质量,治理环境污染的职责,对堆放的固体废物具有监管职责及行政执法权,对生态环境负有保护职责,应当依法对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实施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非法堆放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对堆放的固体废物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整改。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固体废物污染一直是环境保护的重要议题,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固体废物排放量不断增加,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固体废物污染案例,探讨其成因、影响以及解决方法,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案例一:xx市垃圾填埋场泄漏事件xx市是一个工业城市,其垃圾填埋场位于市区边缘。
由于填埋场管理不善,垃圾中毒害物质渗漏至地下水,污染了周边农田的地下水资源,导致农作物生长受损,居民生活饮用水受到威胁。
分析:该事件主要起因是填埋场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导致废物中毒害物质未得到有效处理。
其次是市政府对填埋场进行监管不到位,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理泄漏问题。
影响:地下水受到污染,长期饮用可能导致居民健康问题,农作物受到污染影响,产量下降,造成农民经济损失。
解决方法:加强填埋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测,加强废物分类处理工作,提高废物处理效率,同时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完善的监测和处置机制。
案例二:xx工业园区化学废物泄露事件xx工业园区是一个化工集聚区,大量企业将化学废物直接排放至工业园区周边水源,导致附近农田土壤受到严重污染,地下水资源无法直接饮用。
分析:工业园区企业自主意识不强,对废物排放管理松懈,缺乏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导致化学废物泄漏事件频发。
影响:农田土壤受污染,农作物无法正常生长,地下水资源受到污染,居民饮用水受到威胁,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
解决方法:加强工业园区企业排放管理,建立废物处理站和监测点,规范化学废物处理流程,推进企业绿色生产,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制意识。
总结:固体废物污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有效解决相关问题。
希望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引起更多人对固体废物污染问题的关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向前发展。
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典型案例
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典型案例近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正式实施一周年。
在这一年中,各地主动作为,积极推进新《固废法》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下面,我们来看看在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国内一些典型的案例。
1. 福建龙岩市:全面铲除“黑恶势力”控制的垃圾填埋场福建龙岩市是全国最早实施新《固废法》的城市之一。
由于此前存在“黑恶势力”控制的垃圾填埋场,对于新《固废法》的实施和推行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但是,当地政府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全面铲除这些“黑恶势力”,推进了新《固废法》的实施。
同时,当地政府还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 安徽阜阳市:大幅度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安徽阜阳市是新《固废法》实施以来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较为出色的城市之一。
该市不断加大对垃圾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转运等方面的投入,同时大幅度提高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据统计,2019年,该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94.9%。
3. 重庆市:严格规范垃圾分类行为重庆市是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全国垃圾分类工作较早、较出色的城市之一。
该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严格规范垃圾分类行为,如在社区设置垃圾分类提示牌、派发垃圾袋等。
同时,该市还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工作,全面提升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4. 上海市:全方位加强垃圾分类上海市是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垃圾分类工作最出色的城市之一。
自2019年7月起,上海市开始实施垃圾分类新规,全方位加强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的工作。
据统计,2020年1-8月,上海市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已经实现了100%的分类收集,同时,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也逐步提升。
以上就是在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国内一些典型的案例。
可以看出,各地政府在新《固废法》实施过程中,都采取了积极有力的措施,不断加强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希望未来各地政府能够继续加大投入,全面推进新《固废法》的实施和推广。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分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固体废物污染成为一大环境问题。
本文将分析两个典型案例,分别是乌鲁木齐市的“垃圾倾倒事件”和上海市的“家电废弃物处理不规范”,以期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供思路和建议。
案例一:乌鲁木齐市垃圾倾倒事件乌鲁木齐市曾发生一起大规模的垃圾倾倒事件,给当地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问题。
这起事件的起因是城市垃圾处理设施不足以满足急剧增长的垃圾产生量,导致部分垃圾未得到有效处理。
一些居民和企业为了方便起见,选择将垃圾随意倾倒在房屋附近或河流边,严重破坏了周边环境。
该事件的教训在于,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规划要与城市发展相适应。
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提升垃圾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避免出现垃圾积压的情况。
同时,应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正确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方式,减少垃圾倾倒的行为。
案例二:上海市家电废弃物处理不规范上海市曾出现家电废弃物处理不规范的问题,给城市环境和居民健康带来了潜在风险。
许多居民和企业在处理废旧家电时,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回收和处理,导致有毒有害物质通过不当的处理方式进入环境。
针对这一问题,可以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包括便民回收点和专门的处理中心。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并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措施。
同时,应加强对废旧家电处理企业的监管,确保其进行合规处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环境。
从以上两个典型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建议:首先,加强垃圾分类和处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公众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
其次,加大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提高处理能力,确保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政府应加大投资力度,提高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水平。
另外,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制度体系,规范固体废物的回收、处理和处置行为,以减少环境污染的发生。
最后,鼓励和支持废旧物品的资源化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新《固废法》下危废典型案例:危废应急预案未制定、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等
新《固废法》下危废典型案例:危废应急预案未制定、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等省生态环境厅向社会公开10起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省生态环境厅于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现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期间执法检查发现的10起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典型案例。
危险废物漏报瞒报,规避监管问题1、2020年9月21日,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渤海新区分局执法检查发现,河北中钢滨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未按要求申报危险废物有关信息。
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平台数据及危废管理台账显示,该公司申报的废电路板、废包装材料、废三元催化剂产生量均为0,但检查发现该公司实际生产中产生了82公斤废电路板、73公斤废包装材料、23公斤废三元催化剂等3类危险废物,均存放于危废间,尚未转移,但未如实申报,涉嫌规避监罚程序。
2、2020年9月26日,邢台市生态环境局宁晋县分局执法检查发现,河北天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要求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工业废酸液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擅自将产生的15吨工业废酸液违法贮存在厂区污水处理厂调节池内,尚未转移,但未如实申报,涉嫌规避监管。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危险废物未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无证产废问题3、2020年9月2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古冶区分局执法检查发现,唐山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未在排污许可证中填报产生的煤焦油、废铅蓄电池、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化验室废液、废毒性化学试剂瓶、筛焦楼除尘灰等9类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涉嫌无证产废。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启动立案处罚程序。
4、2020年9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藁城区执法检查发现,青岛啤酒(石家庄)有限公司未在排污许可证中填报产生的废培养基和废油墨盒等2类危险废物相关信息,涉嫌无证产罚程序。
资料废弃物管理典型案例
资料废弃物管理典型案例重庆某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关某岗、陈某林、李某芳等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基本案情】重庆某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医疗机构使用后的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玻璃输液瓶的回收、运输、处置(不含医疗废物),法定代表人关某岗。
2018年8月,该公司从医疗机构回收玻璃输液瓶后,与北京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另案处理)股东李某芳、陈某林共谋,以320元/吨的价格将约1300吨玻璃输液瓶出售给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北京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由陈某林安排陈某强进行管理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工人对其中混杂的针头、棉签、输液管等废物进行了掩埋处理。
案发后,对掩埋的废物进行挖掘并转运,经鉴定,该批废物系危险废物,共计16.27吨。
2018年11月,关某岗明知李某芳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仍介绍易某林将其存放在重庆某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的玻璃输液瓶瓶盖出售给李某芳以赚取差价。
2019年1月至3月,李某芳雇佣工人分离、筛选、清洗收购的瓶盖,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筛选出的针头、棉签等废物堆放在厂房内。
案发后,经鉴定,从易某林处收购的瓶盖均系危险废物,经应急处置,转移瓶盖等废物共计72.9吨。
【裁判结果】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重庆某医用输液瓶回收有限公司犯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二十万元;被告人关某岗、李某芳、陈某林、陈某强、易某林等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关某岗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典型意义】本案是因非法处置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引发的刑事案件。
医疗废物往往携带大量病菌、病毒,具有感染性、传染性等危害,尤其是在当今疫情防控常态化、医疗废物处置压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非法处置行为不仅对环境产生污染,也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医疗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管理。
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一、被告人董传桥等19人污染环境案二、被告人卓文走私珍贵动物案三、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诉李永明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纠纷案四、韩国春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五、常州德科化学有限公司诉原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及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环境评价许可案六、杨国先诉桑植县水利局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案七、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八、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九、铜仁市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玉屏湘盛化工有限公司、广东韶关沃鑫贸易有限公司土壤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十、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诉沭阳县农业委员会不履行林业监督管理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一、被告人董传桥等19人污染环境案【基本案情】2015年2月,被告人董传桥将应由黄骅市津东化工有限公司处置的废碱液交由没有资质的被告人刘海生处置。
后刘海生联系被告人刘永辉租用被告人李桂钟停车场场地,挖设隐蔽排污管道,连接到河北省蠡县城市下水管网,用于排放废碱液。
2015年2至5月,董传桥雇佣被告人石玉国等,将2816.84吨废碱液排放至挖设的排污管道,并经案涉暗道流入蠡县城市下水管网。
同时,从2015年3月起,被告人高光义等明知被告人娄贺无废盐酸处置资质,将回收的废盐酸交由娄贺处置。
娄贺又将废盐酸交由无资质的被告人张锁等人处置。
张锁、段青松等人又联系李桂钟,商定在其停车场内经案涉暗道排放废盐酸。
2015年5月16、17日,石玉国等人经案涉暗道排放100余吨废碱液至城市下水管网。
同月18日上午,张锁等人将30余吨废盐酸排放至案涉暗道。
下午1时许,停车场及周边下水道大量废水外溢,并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致停车场西侧经营饭店的被害人李强被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本案废碱液与废盐酸结合会产生硫化氢,并以气体形式逸出;李强符合硫化氢中毒死亡。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随着工业发展和人口增加,固体废物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案例,深入探讨固体废物污染的成因和对环境的影响,旨在引起大众对于废物管理的重视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以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案例一:X城市的垃圾填埋场污染X城市是一个发达工业城市,庞大的人口数量和日益增长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使得垃圾处理成为一大难题。
在过去,该城市采用传统的垃圾填埋方式进行废物处理,然而由于填埋场的容量有限和管理不善,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问题。
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渗漏至地下水造成了水源的污染,同时,大量厌氧发酵垃圾产生的甲烷等温室气体对大气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案例二:工业废物对农田的污染某化工厂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将产生的废物直接倾倒至农田中。
由于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的有毒物质,严重影响了土壤质量和农田生态系统。
废物中所含的重金属等物质会渗透至作物根系,进而进入食物链,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
此外,大量的废物倾倒还破坏了土壤的结构和水分储存能力,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影响当地农民生计。
案例三:电子废物的环境污染随着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的加快,电子废物的处理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废物进口国之一,大量的废旧电子产品被非法倾倒或进行简单的焚烧处理,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
废弃电子产品中含有有毒的重金属和可燃物质,焚烧产生的烟尘和废气对空气质量造成了很大影响。
此外,由于电子废物中的塑料和金属无法有效处理,给土壤和水源带来了潜在的威胁。
针对这些典型案例,我们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来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问题。
首先,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明确垃圾分类和废物处理的标准和要求。
其次,要加强对于废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填埋场和垃圾焚烧厂的技术水平和环保设施的配置。
此外,应提倡循环经济的理念,鼓励废物再利用和资源回收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最后,还需要加强公众的环境意识教育,提高大众的废物管理意识和参与度。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近年来,固体废物污染问题在全球范围内日益严重。
固体废物不仅对自然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还对人类健康产生了潜在威胁。
为了更好地了解固体废物污染的现状和影响,本文将以三个典型案例为例,探讨固体废物污染的特点、成因以及应对之道。
案例一:非法垃圾转运的灾难在某个城市,一家非法垃圾转运公司为了获得更多利润,擅自将废弃物倾倒到农田中。
随着时间的推移,农田变得枯黄,农作物收成不仅减少,还出现了异常现象。
当地居民发现自家饮用水的颜色变得浑浊,且水质严重下降。
最终,该案被曝光,但已经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
这个案例表明非法垃圾转运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
非法垃圾转运行为的兴起,主要是由于废物处理成本高昂、经济利益驱使等原因。
然而,这种短视行为不仅违法违规,更是对环境和公众安全的威胁。
为了应对这类问题,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以便更好地预防和遏制这一问题的发生。
案例二:电子废弃物的挑战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电子产品的更新速度也越来越快,导致大量的电子废弃物产生。
在某个城市的垃圾处理场,大量电子垃圾被直接处理,导致其中的有害物质进入土壤和水源,造成环境污染。
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回收废旧电子产品中的贵重金属,以不规范的方法进行处理,不仅低效还对人体健康构成威胁。
这个案例展示了电子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挑战。
电子废弃物中所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例如铅、汞等,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潜在风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加强相关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建立健全的回收体系,推动电子产品的可持续设计和生产,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案例三:塑料垃圾的流入海洋塑料垃圾作为一种常见的固体废物,对海洋生态系统构成了巨大的威胁。
世界上许多海洋地区存在大规模的塑料垃圾带,对海洋生物和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破坏。
这些塑料垃圾很难降解,会腐蚀渔网、绊住动物,进而危害整个食物链。
这个案例揭示了塑料垃圾对海洋环境的严重影响。
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典型案例
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典型案例
自2020年9月1日起,我国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实施。
这部新法对于加强固废管理、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新固废法实施以来的典型案例:
1. 《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出台
2020年11月,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个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该条例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强化了垃圾分类的监管和执法,有效推进了垃圾分类的落地实施。
2. 北京市实行“垃圾分类全程监管制度”
北京市于2020年10月实施了“垃圾分类全程监管制度”,对于垃圾分类全过程进行监管,包括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垃圾分类宣传、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类转运、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
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垃圾分类的落实和实效性。
3. 河北省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处罚
2021年2月,河北省环保厅对一家涉嫌违法排污的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高达200万元。
这次处罚是河北省首次采用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的行政处罚案例,对于维护环境和加强企业环境责任有重要意义。
4. 浙江省加强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管理
2021年3月,浙江省环保厅加强了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管理,要求企业在进行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前,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审核并
获得批准。
该措施有助于减少固体废物跨区域转移中的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
总体来看,新固废法实施以来,各地区和企业都在积极响应和落实相关要求和管理措施,促进了固废管理和环境保护的实现。
但仍需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新固废法的有效实施。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沈桂芳(129044251)1、江苏仪征固废污染事件2011年春节以来,在仪征市的古井、谢集、大仪等乡镇,接连发生了倾倒化工危险废渣的污染事件。
一些不法之徒,乘借夜幕掩护和旷野人烟稀少之际,动用机动车辆将绿豆里面的粒状、黑色焦油状的化工危险废渣,倾倒在乡村的公路两侧和荒坡上,引起了当地群众极大的恐慌。
一堆堆的化工危险废渣,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造成周围土壤严重污染,农作物和草木纷纷被灼烧死亡。
先后有6棵10多米高的杨树,被废渣散发的强烈气体蒸死,而行人或耕作的农民接近废渣后,立刻会感到头昏眼花,皮肤上则有一种强烈的刺痛感。
2、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固废污染1991年8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内,发生了一起因运输船舶投放含氰化钠废渣,严重污染水域致使水生生物死亡的特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0余万元。
因水域污染,当地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造成部分企业停产的利润损失20余万元。
此起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江苏省张家港市港口向阳化工承包厂长曹保章,为牟取暴利,明知本厂没有处理含氰废渣的能力,仍于1989年1月伙同陆恒福与上海钢锯厂签订了处理含氰废渣的协议,并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指使陈祥兴等,租用张氏父子的机轮船,到上海宝山云岭东路码头装运含氰废渣(含氰化钠13.3%),共25次,计294吨,后因无法处理,将含氰废渣直接抛入途经的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8月17日,以投毒罪判处主犯曹保章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兰州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在1987年物理爆破事故以及2002年车间泵管线开裂着火导致产生的未经处置的渣油,在地下埋了23年和12年后,在地下缓慢渗出,导致污染物扩散,最终入侵管网从而污染饮用水,造成兰州全城断水,市民恐慌,引发公众危机事件,省长出面协调,兰州市市长向社会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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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典型案例
—沈桂芳(1、江苏仪征固废污染事件
2011年春节以来,在仪征市的古井、谢集、大仪等乡镇,接连发生了倾倒化工危险废渣的污染事件。
一些不法之徒,乘借夜幕掩护和旷野人烟稀少之际,动用机动车辆将绿豆里面的粒状、黑色焦油状的化工危险废渣,倾倒在乡村的公路两侧和荒坡上,引起了当地群众极大的恐慌。
一堆堆的化工危险废渣,散发出强烈的刺鼻气味,造成周围土壤严重污染,农作物和草木纷纷被灼烧死亡。
先后有6棵10多米高的杨树,被废渣散发的强烈气体蒸死,而行人或耕作的农民接近废渣后,立刻会感到头昏眼花,皮肤上则有一种强烈的刺痛感。
2、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固废污染
1991年8月30日,在上海市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内,发生了一起因运输船舶投放含氰化钠废渣,严重污染水域致使水生生物死亡的特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0余万元。
因水域污染,当地自来水厂停止供水,造成部分企业停产的利润损失20余万元。
此起污染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江苏省张家港市港口向阳化工承包厂长曹保章,为牟取暴利,明知本厂没有处理含氰废渣的能力,仍于1989年1月伙同陆恒福与上海钢锯厂签订了处理含氰废渣的协议,并于1989年1月至1991年8月,指使陈祥兴等,
租用张氏父子的机轮船,到上海宝山云岭东路码头装运含氰废渣(含氰化钠13.3%),共25次,计294吨,后因无法处理,将含氰废渣直接抛入途经的嘉定县盐铁河和江苏省太仓县浏河。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2年8月17日,以投毒罪判处主犯曹保章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3、兰州饮用水源污染事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在1987年物理爆破事故以及2002年车间泵管线开裂着火导致产生的未经处置的渣油,在地下埋了23年和12年后,在地下缓慢渗出,导致污染物扩散,最终入侵管网从而污染饮用水,造成兰州全城断水,市民恐慌,引发公众危机事件,省长出面协调,兰州市市长向社会道歉。
4、北京宋家庄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2004年,宋家庄地铁工程建筑工地三名工人在探井时,由于地处农药厂污染地段,未处理的土壤中的废气导致工人中毒。
此事引起北京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着手治理修复4000多m2污染场地,先将“毒地”全部挖出,运到北京飞机场远郊,再进行化学焚烧,最后再运新土填补,前后历时10年,耗资1亿多元。
从环境经济学角度估算,北京市农药厂,生产几十年给社会创造的价值是个负数。
5、美国的腊芙运河污染事件
20世纪40年代,美国一家化学公司利用腊芙运河停挖废弃的河谷,来填埋生产有机氯农药、塑料等残余有害废物2万吨。
掩埋10余年后在该地区陆续发生了一些如井水变臭、婴儿畸形、人患怪病等
现象。
经化验分析研究当地空气、用作水源的地下水和土壤中都含有六六六、三氯苯、三氯乙烯、二氯苯酚等82种有毒化学物质,其中列在美国环保局优先污染清单上的就有27种,被怀疑是人类致癌物质的多达11种。
许多住宅的地下室和周围庭院里渗进了有毒化学浸出液,于是迫使总统在1978年8月宣布该地区处于“卫生紧急状态”,先后两次近千户被迫搬迁,成了无人区。
6、云南曲靖一化工厂堆放剧毒铬渣20余年致牲畜莫名死亡
2011年4月,当地就有村民发现,数十头放养的山羊莫名其妙死亡。
经有关部门调查,造成牲畜死亡是来自陆良和平化工有限公司的铬渣。
这些剧毒废料本应送往贵州一家专业处理厂,但两名承运人为节省运费,将其丢弃在麒麟区多个地点,总量达5000多吨。
据介绍,截至8月15日,铬渣非法倾倒致污事件中,两户受损养羊户共死亡牲畜77只,目前已收到足额赔偿金9.5万元,以及中毒山羊治疗费0.4万元、死亡牲畜无害化处理费用1.2万元。
有关间接损失正在抓紧评估。
为切实解决好铬渣非法倾倒致污后续问题,曲靖市决定对铬渣非法倾倒点进行认真排查、检测,对有可能存在受污染的残留物彻底清理回收,作无害化处理;对南盘江水质实行日监测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对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现存的14.8万吨铬渣,按国家环保要求重新选址搬迁并作无害化处理;督促和支持正在实施的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铬渣无害化处理
二期工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