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电服务收费的通知指南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电服务收费的通知

陕价价发[2009]106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委员会,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供电服务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供电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供电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供电服务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行业预算定额、社会平均成本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测算。

城乡居民用户按照从低优惠的原则确定,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所列标准均为最高限价,电力

用户和服务提供单位可协商下浮。在实际执行中,各地现行收费标准高于本标准的,降到本标准,低于本

标准的,保持不变。本通知中未规定的供电有偿服务项目和专线专变用户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可由电力

用户和供电企业依据国家发布的行业定额协商确定。

属于电力用户产权的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委托供电企业等具备资质的单位提供维护管理的,由用户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实行有偿服务。对于日常供电业务过程中属于用户原因发生的供电重复性服务,由

用户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

二、其他相关规定

1、在供电服务中,坚持用户自愿委托、自愿选择具备电力承装(修、试)资质的施工单位,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强行提供服务和收费。

2、供电服务中所需材料、设备可由用户自行提供,也可由用户委托供电企业采购,按市场合理价格结

算。提供服务的企业不得强行向用户提供材料、设备。

3、提供供电服务和收费的企业必须在营业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内容以及服务承诺,自觉接

受用户监督。

三、以上规定自2009年9月14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凡有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各

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供电服务收费的监管和指导,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

附件一:供电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

序号项目单位收费标准

1 受电装置重复检验费10千伏用户户次533 35千伏及以上用户户次1066

2 复电费城市低压居民用户户次20 农村低压居民用户户次15 其他低压用户户次50 10千伏及以上用户户次320

3 低压移、换表费城市居民用户单相表块20 农村居民用户单相表块15 其他用户单相表块106 三相表块213

4 供电方案变更费低压非居民用户户次106 10千伏用户户次266 35千伏及以上用户户次533

5 购电IC卡补卡费张10

6 用户故障维修城市低压居民用户故障维修项20 农村低压居民用户故障维修项15 其他低压用户故障维修项106 10千伏架空线路故障巡查公里213 35千伏及以上架空线路故障巡查公里426 10千伏电缆故障巡查点2610 35千伏及以上电缆故障巡查公里852 10千伏变压器更换(315千伏安以下)台2935 10千伏变压器更换(500千伏安以下)台3380 10千伏变压器更换(1000千伏安以下)台4406 10千伏避雷器更换只70 10千伏断路器更换台580 10千伏跌落式熔断器更换只60 10千伏隔离开关更换只100 10千伏高压熔丝更换只35 10千伏电缆头制作(120mm2以下)套340

7 预防性试验费10千伏变压器试验(2000千伏安以下)台2315 10千伏变压器试验(560千伏安以下)台1068 10千伏避雷器试验组1206 10千伏断路器试验台1453 10千伏跌落式熔断器(负荷开关、隔离开关)试验只282 10千伏电缆试验根次133 接地电阻测量(6根接地极以内)组328 绝缘手套、绝缘靴耐压试验双106 验电笔、绝缘杆耐压试验件106

注:上表所列费用为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用,发生的交通(台班)费按照以下标准据实收取:

1、台班费:服务过程中需要动用车辆运送设备、人员的,按实际使用的车辆收取台班费,标准为480元/台班。用户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收取台班费。

2、交通费:服务过程中不需要车辆运送设备、人员的,按照单程服务距离计算交通费,标准如下:

5公里以内10元/次;5-10公里15元/次;10-15公里25元/次;15-20公里35元/次;20-25公里45元/次;25-30公里55元/次;30公里以上60元/次。

服务项目需工作人员三人以内的按上述标准计算交通费;超过三人的加倍收取。

3、居民用户复电、移(换)表、故障抢修免收交通费

附件二:供电服务收费项目说明

1、受电装置重复检验费:是指用户新(扩)受电装置竣工检验第一次检验不合格、需再次(含多次)检验时所发生的人工、交通(台班)费用。

受电装置第一次检验不得收费。

2、复电费:指用户因欠费、违约用电、窃电等原因被供电企业按规定停止供电,或因用户原因申请暂时停止用电(如用户申请暂停、减容、故障、检修)后要求恢复供电时,供电企业恢复供电所发生的人工、交通(台班)费用。

3、低压移(换)表费:指用户在用电地址、容量、类别、供电点等不变的情况下,向供电企业申请移动电能表安装位置,或因用户原因需要更换电能表时所发生的人工、交通(台班)费用。

用户申请移(换)表所需的材料费由用户负担。

4、供电方案变更费:指用户供电方案经供、用电双方协商确定后,用户因自身原因,要求供电企业对已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更改时,供电企业重新勘查、制定供电方案所发生的人工、交通(台班)费用。

5、购电IC卡补卡费:指用户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购电IC卡时应承担的IC卡补卡成本费用。

6、故障维修费:是指用户所属的设备发生故障后,用户自愿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抢修或维修时所发生的费用。

故障维修原则上由受委托单位编制工程预算,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后实施。对常见故障巡查、抢修工作,按本标准确定费用。

故障维修所需材料费由用户负担。

7、预防性试验费:是指用户自愿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对产权所属的用电设施(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时,所发生的人工、交通(台班)费用。

预防性试验不包括设备或本身缺陷造成的元件更换修理。预防性试验工作结束后,试验单位必须向委托方出具书面试验报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