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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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21版全文)_办法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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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21版全文)《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xx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自20xx年11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奖惩办法(试行)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奖惩办法(试行)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督导检查奖惩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条例、规章制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办法。

一、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机制(一)每月督导检查。

临床科室每月对科室内医疗质量与安全开展自查自评,将自查情况报医务科。

医务部门每月对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病历书写质量、医德医风、业务学习等开展督查检查,对检查的结果纳入当月考核,与当月绩效挂钩。

(二)每季度质控考核。

医务部门每季度要将每月督查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撰写医疗质量分析报告,按时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本季度医疗质量运行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整改的情况,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

(三)每年度质量分析。

医务部门每年度撰写分析报告,进行全年医疗质量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反馈,评估达到预期持续改进效果,定期举办病历展评活动,设个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绩效工资1000元,二等奖奖励绩效工资800元,三等奖奖励绩效工资600元。

二、病历质量分级标准及考核细则— 1 —(一)终末病历评分标准(总分100分)1.甲级病历:甲级病历≥90%(病历评分≥90分),甲级病历奖励50元/份(医生40元,护士10元),科室开展自评自查,医务部门会按照相应比例进行复核。

2.乙级病历:乙级病历〈10%(病历评分75—89分),乙级病历≥10%,扣除科室超过比例的乙级病历100元/份。

病历评分83—89分,不奖不惩;评分75—82分期间,责任医生50元、质控医生20元、护士5元;责任医生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升挂钩。

3.丙级病历:丙级病历为0(病历评分≤75分),责任医生300元/份、质控医生80元、护士15元;责任医生、质控医生均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升挂钩。

4.科室按时开展自评自查,病历按标准完成质控,填写住院病历质量考核评分表,抽查存在漏评情况,漏评的病历扣除科室30元/份。

医院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管理办法

医院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管理办法

医院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管理办法(一)人员组成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科室副主任、护士长、医疗组组长、质控员,以及其他管理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医护人员骨干。

(二)工作职责1.在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指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对本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实时监控。

2.根据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结合本科室质量管理特点,制定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年度活动计划和年终总结,制定完善科室相关制度并督促落实。

3.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活动,全面排查梳理问题隐患,检查诊疗常规、操作规范、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人员奖惩建议,实现科室质量持续改进。

4.根据医院下达的质量管理目标,建立科室医疗质量数据库,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指标与数据。

5.贯彻落实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要求,通报医院信息,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质量管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6.对科室医护人员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医护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医疗风险、确保医疗安全的能力。

(三)活动内容1.每月采取现场评估、抽查追踪、访视患者、阅病历等方式,至少组织一次科室医疗质量检查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2.临床科室重点检查评估病案质量管理,医院感染管理,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管理,合理用药管理,“三基三严”培训考核管理,医疗不良事件管理,出院患者在院患者、死亡患者诊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各类技术准入、人员资质准入管理,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围术期管理,患者安全目标管理,大额医疗费用患者管理,住院超30天患者管理等。

3.医技科室重点检查评估仪器设备试剂管理危急值管理防护管理、输血与药物不良反应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管理、不良事件管理报告单管理、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临床随访管理、应急管理、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化管理、院内感染控制管理疑难病例讨论管理等。

4.科室认真记录每月活动情况,针对上月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效果评价。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而制定的。

该办法于2016年7月26日经过XXX主任会议的讨论通过,并自2016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该办法的适用范围和责任分工。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都是医疗质量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卫生行业组织应发挥作用,协助参与医疗质量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规定了XXX、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以及质控组织的建立和职责。

XXX负责组织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该办法还规定了18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历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医疗技术准入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该办法的实施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助于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十三条规定了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讨论了医疗质量保障的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患者为中心,关注患者的需求和权益;(二)坚持预防为主,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三)建立健全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四)提倡团队协作,强化监督和评估机制;(五)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流程。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评估和监测机制,定期评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科研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医疗数据的共享和交换,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医疗服务的评估和监测工作,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医疗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追溯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医疗事故和投诉事件,保障患者权益。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医疗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质量管理教育,提高医疗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医疗质量安全监督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质量监督和评估工作,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疗服务的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向患者和社会公众公开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情况。

第十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工作,依法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和监督。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全文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全文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疗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坚持科学、规范、严谨、诚信的原则,以患者为中心,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机制,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职责。

(一)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政策、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对医疗质量进行监测、评价和改进。

(三)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安全办公室,负责医疗安全管理和医疗纠纷处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以下职责:(一)医疗机构负责人:对医疗质量负总责,组织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政策,协调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制定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协调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问题,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价和改进。

(三)医疗质量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医疗质量管理活动,对医疗质量进行监测、评价和改进。

(四)医疗安全办公室:负责医疗安全管理和医疗纠纷处理。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内容与要求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以下医疗质量管理内容:(一)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制定诊疗项目目录,明确各项目的适应症、禁忌症、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需求,合理选择诊疗项目。

(二)医疗技术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各技术的适应症、禁忌症、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

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方案一、明确目标1.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安全。

2.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降低医疗差错率。

3.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

二、组织架构1.成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监督、实施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2.设立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

3.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涵盖临床、医技、行政等各个部门。

三、制度建设1.制定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和标准。

2.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指标体系,定期对各项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反馈。

3.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质量与安全意识。

四、具体措施1.加强医疗技术质量管理(1)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确保医疗技术安全、有效。

(2)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3)建立医疗技术质量控制体系,对医疗技术进行全程监控。

2.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1)优化就诊流程,提高患者满意度。

(2)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时了解患者需求。

3.加强医疗安全管理(1)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安全责任。

(2)开展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安全意识。

(3)建立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对医疗安全事件进行及时处理。

4.加强药品质量管理(1)建立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理药品不良反应。

(3)开展药品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

5.加强医疗设备质量管理(1)建立医疗设备采购、验收、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2)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测、维修,确保设备安全、有效。

(3)开展医疗设备操作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操作技能。

五、监督与考核1.建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制,对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2.建立质量与安全考核制度,对质量与安全管理成果进行量化评估。

3.对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六、持续改进1.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机制,对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持续优化。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原文)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原文)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一节基本要求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组织、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持续改进等。

第二节质量目标医疗机构应设定并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质量目标,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合理。

第三节质量管理责任医疗机构领导应承担质量管理的最终责任,各部门、各岗位应承担相应的质量管理责任。

第四节质量管理活动医疗机构应开展质量管理活动,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医疗事故分析、医疗质量评估等。

第三章医疗服务质量第一节医疗服务流程医疗机构应规范医疗服务流程,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节医疗服务设施医疗机构应保证医疗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确保患者的安全与舒适。

第三节医疗服务人员医疗机构应招聘合格的医疗服务人员,并提供培训和考核,确保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第四节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提升医疗服务的水平。

第四章医疗质量评估第一节评估方法和标准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质量评估方法和标准,对医疗质量进行定期评估。

第二节评估结果应用评估结果应用于医疗质量改进和医疗机构管理决策,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

第三节评估报告公示医疗机构应将评估报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价。

第五章医疗安全管理第一节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医疗机构应对医疗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应对风险。

第二节医疗事故处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及时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医疗安全培训医疗机构应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安全培训,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一节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应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配合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和检查。

第二节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医疗质量管理规定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三节法律责任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1. 成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 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医疗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制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组织医疗质量检查、处理医疗质量事故等。

3. 各部门设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医疗质量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医疗质量管理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2. 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包括病历质量、诊断质量、治疗质量、护理质量、药品管理质量等。

3. 加强对医疗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4. 加强对医务人员医疗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医疗质量意识。

5.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考核制度,将医疗质量与医务人员绩效挂钩。

三、安全生产管理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包括消防安全、设备安全、药品安全、环境卫生等。

3. 加强对医疗设备、药品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性能良好、药品质量合格。

4. 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

5.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的监督与评价1. 定期组织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评审,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

2. 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信息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 对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持续改进。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1. 对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导致医疗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本制度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旨在规范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的权益,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本制度适用于科室内的所有医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等。

一、概述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是科室为提供高质量、安全的医疗服务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与制度。

本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并监督。

二、医疗质量管理1. 对治疗方案和操作规程的规定:1.1 确保科室内实施的治疗方案和操作规程符合科学性、可行性、安全性的要求。

1.2 对临床工作中的重大、新颖疾病及病例进行整理并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和操作规程。

1.3 定期评估和更新治疗方案和操作规程,并将更新结果进行告示。

2. 患者随访和效果评估2.1 对科室内患者的随访工作建立制度。

2.2 按照规定对患者的疾病状况和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并记录相关数据。

2.3 对治疗效果进行统计分析,适时进行改进措施的制定。

3. 医疗不良事件的处理3.1 建立医疗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3.2 对所有医疗不良事件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预防措施。

3.3 对医疗不良事件责任的追究和处理,确保医务人员的安全医疗行为。

三、医疗安全管理1. 临床操作规范1.1 对科室内医务人员的临床操作规范进行规定和培训。

1.2 针对临床操作的常见问题和易发事件,制定预防措施。

1.3 对新技术、新设备的临床应用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2. 药品和材料管理2.1 对科室内药品和材料的采购、存储、使用等进行规范管理。

2.2 药品和材料的核对、清点,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安全性。

3. 感染控制3.1 建立科室内感染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手卫生、消毒灭菌、床单清洗等。

3.2 对感染相关疾病的防控、隔离和处理进行规范。

3.3 对医务人员的感染防控培训、评估和管理。

四、绩效考核与改进1. 绩效考核1.1 对科室内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绩效进行定期考核。

医院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管理办法

医院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管理办法

医院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医院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流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法》、《医院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医院质量管理相关政策和规范,以及医院的实际情况,本管理办法得以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医院内设各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

第三条定义1.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由医院内设科室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主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团队。

2. 医疗质量与安全: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按照规范、科学、安全的要求,合理运用医疗资源,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

3.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指对医疗机构内医疗服务的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监控和改进的管理活动,以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原则1. 依法合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2. 科学规范:根据医疗行为规范、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等来指导和规范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3. 全员参与:鼓励医疗机构内所有工作人员参与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形成全员参与的管理格局。

4. 风险管理:重点关注医疗质量与安全中的风险点,通过科学评估和有效控制,将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第五条主要职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工作计划与政策。

2. 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医疗质量与安全意识和水平。

3. 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4. 监测和评估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医疗质量与安全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5. 定期召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会议,总结工作经验、交流问题和解决方案,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6. 协调解决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原文)本月修正2023简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原文)本月修正2023简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原文)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原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术语定义如下:1. 医疗质量:医疗活动的结果符合预期并满足患者需要的程度。

2. 医疗质量管理:通过制定、实施和监督质量方针、目标和计划,以及评估和改进医疗质量的活动。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四条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1. 制定质量方针和目标,明确医疗质量的要求。

2. 制定质量管理程序和工作指引,明确各岗位责任,规范工作流程。

3. 开展医疗质量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4. 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第五条评估和改进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包括:1. 采集医疗质量数据,分析和评估医疗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发现质量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踪落实情况。

3. 建立质量反馈机制,接受患者投诉和建议,及时解决问题。

第六条患者参与和知情权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加强患者参与医疗质量管理的意识,包括:1. 提供充分的医疗知识和信息,让患者了解医疗过程和可能的风险。

2. 尊重患者的意见和决策,在医疗工作中充分考虑患者的权益。

3. 接受患者的建议和投诉,主动解决问题,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章医务人员的职责第七条医师的职责医师应当:1. 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2. 按照科学规范开展医疗活动,合理使用医疗技术和药品。

3. 提高医学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第八条护士的职责护士应当:1. 遵守护理职业道德和规范,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3. 不断学习和提高护理技能,提高护理质量。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将从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办法的背景、目的、内容以及实施中的困难和对策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背景: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病人因为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失和伤害不断增加,社会和公众对医疗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成为保障患者利益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必然要求。

目的:1.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水平。

2.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避免因医疗事故导致的损失和伤害。

3.规范医疗机构的运作,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风险的能力。

4.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机制,促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内容: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目标、责任分工、程序规定等。

2.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监控,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

3.加强医疗机构的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5.加强对医疗过程和结果的管理和监控,确保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6.加强医疗质量信用监督和评价,建立激励和惩戒机制。

实施中的困难和对策: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中,可能会面临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和挑战:1.医疗机构的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手段不够完善。

对此,可以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和制度建设,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

2.医疗行为的复杂性,医患关系的矛盾。

对此,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医患调解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和互动,营造和谐的医患关系。

3.医疗服务的多样化和分级制度的实施。

对此,可以推动医疗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医疗机构间的协同合作,提高医疗服务的整体水平和效率。

综上所述,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患者的权益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必备的重要管理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

本文将从制定目标、组织架构、流程管理、培训与教育以及评估与改进等五个方面,介绍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制定目标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目标应该是科学、明确、可量化的。

首先,要确立患者安全为第一原则,推动医疗过程中的安全文化。

其次,要提高医疗质量水平,确保医疗操作符合规范和标准。

最后,要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架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架构应包括院领导、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质量管理部门等。

院领导应当制定相应的医疗质量与安全政策,并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是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决策和推动机构,负责制定制度的具体内容,并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

质量管理部门需要进行资源配置、监督执行以及质量评估等工作。

三、流程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要规范医疗流程,确保医疗操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医疗操作规范,制定各类操作规范和流程。

其次,建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医疗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记录。

同时,还要加强药物管理,确保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另外,还要加强手术安全管理,确保手术操作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最后,还要加强院间转诊和转运的管理,确保患者在转诊和转运过程中的安全。

四、培训与教育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要注重培训与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医疗技能。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制定医务人员培训规划,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和内容。

其次,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确保新员工能够熟悉并掌握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

另外,还要加强病例讨论和经验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和工作能力。

最后,要加强对患者的宣教,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五、评估与改进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估与改进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篇1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态势,进一步推动医疗质量稳步提升,特此制定我院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

一、目的通过科学的质量管理,建立正常、严谨的工作秩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促进医院医疗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发展。

保障我院始终具有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势态。

二、目标:1、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权限相互制约,协调与促进的质量保证体系,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法制化、标准化,设施规范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2、通过全面质量管理,使我院医疗质量在未来力争达到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水平。

3、加强管理,促使我院管理上水平、环境和条件发生根本变化、医疗服务和质量跃上新台阶,各项事业发展驶入快车道。

三、健全质量管理及四级质量监督考核体系医院设立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形成院级质控、部门质控、科级质控、个人质控的四级质量监督及考核体系。

(一)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各医技科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质控部,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职责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

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22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22版)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22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2022版)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行为,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质量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1.2 适合范围本办法适合于我国内的所有医疗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机构2.1 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医疗机构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包括负责人、质量管理专员、数据分析员等。

2.2 医疗质量管理人员资质要求医疗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医学、管理和统计学等专业知识,并完成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制度3.1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责任和质量控制措施等。

3.2 质量管理文件医疗机构应制定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手册、质量程叙文件和相关记录表等,确保质量管理的规范实施。

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4.1 医疗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危(wei)险值的处理、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理等。

4.2 药品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验收、药品库存管理和药品使用管理等。

第五章医疗质量评价和监测5.1 医疗质量评价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价,包括对医疗工作流程、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

5.2 医疗质量监测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医疗质量指标,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六章医疗质量持续改进6.1 质量问题分析与改进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问题分析与改进机制,针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并跟进执行。

6.2 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医疗机构应培养和提升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质量意识,加强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七章法律责任7.1 违法行为处罚对于违法行为,医疗机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相关法律条款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管理办法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医院的责任与压力也日益增加。

因此,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是医院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将介绍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的工作管理办法。

一、建立专业团队为了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医院首先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团队。

该团队包括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专家。

医务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医疗知识和技能,并且要接受持续的培训,以跟上最新的医疗进展。

管理人员则需要具备良好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领导和指导团队的工作。

相关专家可以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意见,帮助医院优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二、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医院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

该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与安全政策、流程、标准和规范等方面。

其中,质量与安全政策是医院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基本要求和目标的表述,流程则是为了规范各个环节的操作,标准和规范则是为了统一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

通过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医院能够更好地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

三、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控监控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的重要手段。

医院可以通过建立相应的监测指标和评估体系,对医疗过程和结果进行定期的监控与评估。

同时,医院还可以利用信息化技术,收集和分析医疗质量与安全相关的数据,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四、加强团队合作和沟通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需要医务人员之间的密切合作和良好的沟通。

医院应该促进医务人员之间的互相学习和合作,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

医院还应该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只有形成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医院才能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

五、倡导全员参与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需要全员参与,每个医务人员都应该时刻牢记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医院可以通过组织各式各样的培训、讲座和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意识,不断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管理。

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管理办法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医疗质量与安全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

为了保证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的良好开展,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来论述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的管理办法。

一、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的管理办法首先应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

医院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行业的标准和规范制定内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的医疗质量与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制度体系应包括质量与安全目标、责任分工、流程规范、工作纪律等方面,以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加强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医疗事故是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指标之一。

为了预防和应对医疗事故,医院需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预防措施包括加强医疗过程的质量管控、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加强内外部监督等。

应急处理方案涉及医疗事故的诊断、报告、跟踪调查和处理结果的通报等环节,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对患者和医院造成的伤害。

三、严格医疗质量与安全的评估与监测医院应建立科学的医疗质量评估体系,通过定期对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与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评估体系可以包括对医疗过程和结果的监测,对患者满意度的调查,对医护人员的绩效评价等。

评估结果可用于指导医院的质量改进和管理决策,并向社会公开以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强化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培训与教育医疗质量与安全的管理需要医院全体医护人员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因此,医院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医疗质量和安全意识。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临床技能的提升、医疗安全知识的普及、良好的医患沟通和协作等。

医院还应定期组织专题学习和交流,促进医院内部的学习和合作氛围形成。

五、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的管理与共享医疗质量与安全信息的管理与共享对于提高医院整体的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管理办法

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管理办法

XX县人民医院守好医疗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坚守医疗安全底线,消除医疗安全隐患,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组织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医院质量管理中心、医务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投诉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部分临床专家组成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各医疗、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领导小组统筹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定期讨论、研判、分析工作中存在的质量与安全风险,督导科室整改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质量与安全工作专班:外科医疗:内科医疗:门急诊、医技:内科护理单元:外科护理单元:急诊、妇儿护理单元:工作专班按照医院质量与安全底线工作方案,督导检查各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风险隐患,对各科室报告的底线风险点进行排查、协调处置,定期总结、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第二章检查形式一、依据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质量检查考核指标,进行日巡视医疗质量与安全检查,每月对全院临床医技科室的检查不少于1个轮次。

二、不定期对新制度或修订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利用“追踪检查法”每季度对每个临床、医技科室医疗流程及环节进行追踪检查。

四、根据年度或阶段医疗质量与安全重点任务进行专项检查。

五、邀请院外专家进行医疗质量与安全专项检查。

六、针对患者对医师的投诉或举报内容,每月进行梳理、总结,做为检查内容列入医疗质量与安全检查考核中。

第三章检查考核结果应用一、医院质量管理办公室、医务科、安全管理办公室、投诉科、护理部、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将检查考核结果提交分管领导并呈送院长。

二、每季度将检查考核结果汇报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三、通过科主任例会、护士长例会、科务会、纸质材料(反馈单)、医院OA公示等形式向临床、医技科室进行反馈,临床、医技科室把反馈结果及整改措施作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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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9、值班和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危急值报告制度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7、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军队卫生主管部门分别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中医和军队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管理的核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应当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第五条医疗质量管理应当充分发挥卫生行业组织的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为卫生行业组织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创造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行业组织(以下称专业机构)制订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标准和指南,指导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订行政区域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第七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建立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与持续改进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或者指定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组织(以下称质控组织)落实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有关工作要求。

第八条国家级各专业质控组织在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下,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质控指标、标准和质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医疗质量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

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建相应级别、专业的质控组织,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第九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责任制。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临床科室以及药学、护理、医技等部门(以下称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医疗管理、质量控制、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学工程、信息、后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药学、医技等科室负责人组成,指定或者成立专门部门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质量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国家医疗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组织开展本机构医疗质量监测、预警、分析、考核、评估以及反馈工作,定期发布本机构质量管理信息;(三)制订本机构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四)制订本机构临床新技术引进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五)建立本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六)落实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各业务科室应当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制度;(二)制订本科室年度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组织开展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三)制订本科室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和具体落实措施;(四)定期对科室医疗质量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医疗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五)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标准、诊疗常规及指南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六)按照有关要求报送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人员的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员在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章医疗质量保障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认真遵守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执业。

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质, 医疗机构人力资源配备应当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使用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耗材开展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技术和手术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药学部门建设和药事质量管理,提升临床药学服务能力,推行临床药师制,发挥药师在处方审核、处方点评、药学监护等合理用药管理方面的作用。

临床诊断、预防和治疗疾病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合理用药原则,尊重患者对药品使用的知情权。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完善并实施护理相关工作制度、技术规范和护理指南;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方法,持续改善护理质量。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技科室的质量管理,建立覆盖检查、检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室内质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间质量评价工作,促进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完善门急诊管理制度,规范门急诊质量管理,加强门急诊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保证门急诊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把门急诊工作质量作为考核科室和医务人员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医院感染的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病历质量管理,建立并实施病历质量管理制度,保障病历书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应当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和隐私权,并对患者的隐私保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中医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关于中医诊疗、技术、药事等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

第四章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全员参与、覆盖临床诊疗服务全过程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制度。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质控组织关于医疗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配合质控组织开展工作,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质控组织及时、准确地报送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相关数据信息。

医疗机构应当熟练运用医疗质量管理工具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自我评价,根据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质控组织发布的质控指标和标准完善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相关指标体系,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形成本机构医疗质量基础数据。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专科服务能力建设,重视专科协同发展,制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多学科诊疗模式。

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重视人才培养、临床技术创新性研究和成果转化,提高专科临床服务能力与水平。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建立本机构单病种管理的指标体系,制订单病种医疗质量参考标准,促进医疗质量精细化管理。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订满意度监测指标并不断完善,定期开展患者和员工满意度监测,努力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和员工执业感受。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全过程成本精确管理,加强成本核算、过程控制、细节管理和量化分析,不断优化投入产出比,努力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各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建立本机构医疗质量内部公示制度,对各科室医疗质量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予以内部公示。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医院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方法、专业技术规范等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科室负责人综合目标考核以及聘任、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

医疗机构应当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作为医师定期考核、晋升以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强化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医院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使信息化工作满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建立完善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医疗质量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收集的医疗质量信息进行及时分析和反馈,对医疗质量问题和医疗安全风险进行预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并评估干预效果,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五章医疗安全风险防范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上报临床诊疗过程中的不良事件,促进信息共享和持续改进。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并作为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疗安全意识,建立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医疗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应急预案和工作流程,加强医疗质量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安全与风险管理,落实患者安全目标。

医疗机构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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