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金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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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广东:两金占用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两金占用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一、概述
20XX年前三季度广东分公司受内、外部经营压力、主营市场异常天气的影响,经营业绩不甚理想。另外化肥行业整体产销衔接不畅、销售回款放慢,导致应收账款、存货占用不断增加,加剧资金周转压力,影响了企业运行质量和盈利能力。根据化肥总部下发的《关于开展两金占用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现制定广东分公司两金占用专项清理工作计划并制定本清理工作方案。
二、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接到化肥总部下发的通知后,广东分公司财务管理部、物流执行部在分公司领导挥下,成立分公司两金占用专项清理工作小组,讨论两金占用压降计划,制定了详细方案:
1、名称:广东分公司两金占用专项清理工作小组
2、组长:游陈荣
副组长:邵继斌、陈家奇、张志勇、刘志强、张英杰、贺训平、许建文、李志勇
3、成员:物流执行部(张卫国)、财务管理部(文惠)、贸易业务部(刘小云)、市场营销部(黄敏华)、销售管理部(叶彬)
4、工作重点:各职能部门联合业务部门,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两金占用压降计划方案,物流执行部审核、监控、跟踪存
货、赊销授信压降进度;财务管理部审核、监控、跟踪预付采购资金占用和其他费用占用;销售管理部将每月压降实绩纳入产品线、运营区绩效考核。
三、当前情况
1、截至到5月31日,广东分公司应收账款占用1392
万元,预付账款占用4600元,库存商品占用5217万元,两金占用合计6609.46万元。
2、当前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如下表:
四、工作方案
1、根据总部清理工作整体目标:(1)以20XX年5月31日为基准日,2年之内将基准日之前两金存量规模(特殊用
途的商业储备除外)压降15%-20%,其中20XX年压降10%;(2)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不低于20XX 年水平。
2、20XX年12月末,预计广东分公司两金占用合计为4000万元,与20XX年5月31日相比,降低40%。其中20XX 年9-12月各月的具体清理计划见附表1。
3、根据附表1的清理计划,20XX年9-12月的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不低于20XX年9-12月。
五、具体举措
1、应收账款方面(赊销授信):
(1)严格遵守总部授信政策及规章制度,在授信范围内谨慎交易,严审客户资质,控制中小企业交易量,侧重在国产复合肥、农用钾的授信交易上,禁止制度外的肥种交易;
(2)加强风险管控,加快授信周转,提高周转率。
2、预付账款方面(采购授信):
(1)合理安排采购授信,尽量控制月末时点资金占用;
(2)降低对系统外采购的预付款占用。
3、库存商品(产成品)方面:
(1)不断调整经营思路,优化采销流程,增加闭口、直销采购比例,减少入库;
(2)减少入库销售,提高货物直销比例;
(3)提高库存周转率,货物快进快出。
六、总结
广东分公司将根据总部的具体要求,有效落实两金占用的专项清理工作,催收清欠,降低库存,优化采购赊销,减少占用,同时跟踪后续清理工作的进展。
中化化肥广东分公司
20XX年8月31日
篇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对重点管理干部和组织部长的档案进行集中审核的通知》(组厅字〔**〕3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107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的通知》(临组通字[**]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和全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精神。现制定我县。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覆盖、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管理不严、涂改造假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
规范严谨,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作用。
二、专项清理的范围
这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在职干部,重点范围是乡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县乡科级干部档案以及组织部管理一般干部的档案;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系统部门和全县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清理和审核
工作;教育局要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所管干部的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三、专项清理的内容及要求
1、对于出生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XX〕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干部本人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组织认定结果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