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遗失声明(旅客)1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促进中国民用航空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民用航空运输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回收和缴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第四条《行程单》采用1 人1 票制,不作为机场办理乘机手续和安全检查的必要凭证使用。
第五条《行程单》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
中国民用航空局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负责全国《行程单》的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本地区《行程单》的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消费者投诉。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辖区内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对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二章《行程单》的印制
第七条《行程单》的式样、内容及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同确定,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
请问机票的报销凭证丢了怎么办?能补吗
请问机票的报销凭证丢了怎么办?能补吗请问机票的报销凭证丢了怎么办?能补吗首先要区分清楚概念电子客票其实是虚拟的,存在民航系统中的一种资料行程单,只是为了让乘机人报销的凭证,而行程单是唯一性的,遗失不补。
看来楼主丢失的是行程单了,没办法补办。
机票行程单(报销凭证)丢了可以补么?您好!根据航协的规定,机票行程单丢了之后不能补的,楼主可以通过让航空公司开证明用于报销。
可以补办。
具体 ... 如下:1、购买电子机票的乘客,凭有效证件就可以在机场值机柜台直接换取登机牌,之后通过安检,顺利登机。
作为付款凭证及报销凭证,一般出票人员都会根据您的需求向乘客所填写的联络地址寄送“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乘客也可以机场列印该单。
2、如果在行程单遗失后必须要补办一个行程单的话,只需要提供客票号便可以请出票人员补一张。
飞机票的报销凭证怎么取1、纸质机票(也叫:电子旅客行程单)报销的,只能找卖票的地方拿。
以“携程”为例,有2种拿票方式(这个都要事先联络好才行):1)最方便就是让”携程”直接寄,但这个要坐完飞机才能寄出的。
2)如果要坐飞机前拿票的话,就只能到“携程”在各地的办事处或机场取票点拿了。
2、网上买的飞机票报销凭证或称作行程单,是在机场的航空公司那里列印,并提取。
到机场后,到所坐飞机的航空公司,凭身份证,在那里自助终端列印。
纸质机票报销的,只能去卖票的地方拿;网上买的飞机票报销凭证,是在机场的航空公司那里列印,并提取。
1、机票价格:由票价、税金、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保险费等组成;2、票价是由航空公司来定价的,以票价来划分机票级别,依次分为:头等舱,公务舱,经济舱以及经济舱以下的子舱位;3、税金是以乘客出票当天为准,燃油附加费是航运公司和班轮公会收取的反映燃料价格变化的附加费;4、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机场建设费为每人50元人民币;5、保险费一般为20元,保险责任是被保险乘客在登机、飞机滑行、飞行、着陆过程中,即在保险期限内因飞机意外事故遭到人身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所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按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各航业务参考规定
奥凯航空国内航班舱位设置表同等舱FY150%CY130%YY100%BY90%HY85%KY80%MY75%LY70%NY65%QY60%XY55%EY50%UY45%TY40%OY30%不得退票P Y50%无成人陪伴儿童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均按票面价收取5%的退票费G YG 团队I/S YZZLC 中转联程免费变更一次Z/J/W/D 特价/中转北京按折扣对应的相应舱位办理V免票职工免票,宾客优惠票退票只退机建和燃油附加费奥凯国内航班舱位管理规定及使用细则一、一般规定1、由我司航班收益室按市场部下发的销售政策,视航班销售情况随时调整舱位,严禁开放低于销售政策2、代理人、旅行社必须严格按航班开放的舱位进行订座并按其订座舱位对应的价格填开客票,严禁高舱 否则一律按《关于再次重申高舱低占处罚规定的紧急通知》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特殊旅客不得在Y舱以下子舱位订座;VIP/CIP在Y舱以下子舱位订座时仍可按我司规定为其办理VIP/4、一张客票来回程、联程航班子舱位可混合使用,使用条件按照相应的舱位等级执行。
5、未作特别规定的按照《奥凯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奥凯国内客运销售业务手册》执行。
旅客类型退票费舱位代码票价基础头等舱散客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均按票面价收取5%的退票费免费变更经济舱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按票面价收取10%的退票费免费变更两次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按票面价收取20%的退票费免费变更一次不论在起飞前或起飞后提出按票面价收取50%的退票费不得变更4折(含)以上按照相应折扣舱位规定退票;4折以下无论何时提出退票,只退还机建和燃油附加费。
(中转联程的折扣比例=票面价/旅程各段全价之和)6、销售单位出售明折明扣票价客票时,必须事先向旅客说明相关使用条件,避免发生二、 票价各舱位价格为明折明扣,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票款个位四舍五入,具体价格以电脑中公布的票价三、 定座和出票1、定座:8折(含)以上舱位可预先定座,但需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出票(五一、十一、春节期间随定 8折以下6折以上(含)舱位可预先定座,但需在航班起飞前72小时出票(五一、十一、春节期间随定2、军残、警残优惠票在F、Y舱订座,享受对应舱位五折优惠,原则上提前3天出票。
票据遗失声明书范文(推荐6篇)
票据遗失声明书范文(推荐6篇)申请人如不慎将收件收据遗失,可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出具声明,而并无必要由当事人登报声明作废。
因为收件收据的作用,是明确登记机关在何时收取了申请人的哪些登记文件,在登记机关对该项产权核准登记后,对登记申请人已无多大意义。
如有必要,登记机关保存的第二联也可供查询。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遗失声明一定要由登记申请人(或代理登记人)亲自出具,并将此项声明归人该户档案,以备日后查考。
遗失声明格式如下:证明XXX招标公司:我公司由于***原因,将***收据不慎遗失,收据编号:XXX,收据金额XXX万元(大写金额)。
特此证明XXX公司(压盖公司章)xxx年xxx月xxx日______________公司:我司不慎遗失贵司于xx年x月x日开具的_______________项目保证金收据原件,收据编号______,金额:______整(小写___________元)。
现请贵司按约定退回盖保证金,同时我司声明我司持有的该保证金收据作废。
日后不论任何单位或个人找到上述收据,不得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利,并保证将该收据无条件归还给贵司。
如日后有任何第三方持上述文件向贵司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的,则由本人承担因此而可能给贵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省**县**镇**村村民委员会年**月日XXXXX有限公司:本人/公司XXX(证件号:XXX)因自身原因将贵公司开具的收据遗失,收据号为XX,金额小写¥XXX元(大写)XXX,开具内容为XXX,因该收据已遗失,在此本人声明作废并以此遗失声明办理相关业务。
日后此收据原件出现,贵公司有权拒绝办理相关业务,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与贵公司无关,由本人负责。
特此证明!声明人签字并按手印:日期:有限公司:本人公司___________(证件号:____________)因自身原因将贵公司开具的收据遗失,收据号为___________,金额小写¥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开具内容为___________,因该收据已遗失,在此本人声明作废并以此遗失声明办理相关业务。
2023运输经济(民航)专业与实务模拟试题4
2023运输经济(民航)专业与实务模拟试题4第1题:单项选择题当无订座记录的旅客要求乘机时,在航班不满时()。
A.可直接做候补接受B.不可以直接做候补接受C.买票后即可上机D.一律不能乘机[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当无订座记录的旅客要求乘机时,在航班不满时,可直接做候补接收;航班全满时,需待航班结载后有空余座位时再进行候补接收。
第2题:单项选择题在航空运输中,可能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或物质称为危险物品。
危险物品不包括()OA.有毒气体B.氧化剂C.沙蚕D.腐蚀性物质【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危险品分为九类,包括:①爆炸品;②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⑤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⑥毒性物质和传染性物质;⑦放射性物质;⑧腐蚀性物质;⑨杂项类。
C项属于鲜活易腐货物。
第3题:单项选择题民航运输企业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中,需要根据()确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组织体系。
A.业务范围B.本地法律法规C.核心业务流程D.业务部门[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民航运输企业在组织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中,首先需要根据民航运输企业的核心业务流程确立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组织体系。
各业务部门需要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主要负责人和管理职责。
第4题:单项选择题我国于()年承认芝加哥公约。
A.1944B.1971C.1974D.1977【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1944年12月7日,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会议签订了《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即《芝加哥公约》。
1974年2月15日,中国政府承认1944年《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和加入有关修正议定书。
第5题:单项选择题对于无法交付货物,在收到托运人对货物的处理意见后,可以采取将货物毁弃的方式进行处理。
关于将货物毁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A.应与海关联系,并按照当地的有关法令、规定处理B.如果是运费到付货物,应在始发站发来的运费更改通知单上更改C.必须证实已将到付改为预付,并证实托运人保证负担在目的站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毁弃所产生的费用)时,方可办理D.在我国国内凡有使用价值的货物,可折价处理,所收金额应存入托运人账户内【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如果托运人要求将货物毁弃,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应与海关联系,并按照当地的有关法令和规定处理;②如果是运费到付货物,应在始发站发来的运费更改通知单上更改。
深航新版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
深航新版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一、电子客票行程单定义电子客票行程单,是指旅客购买航空运输企业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并同时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二、深航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管理机构深航结算中心作为深航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管理主体,负责向民航总局申报印制计划、领购电子客票行程单,对行程单的使用、回收、销号、盘存进行日常管理。
三、深航电子客票行程单适用范围与收费标准(一)、适用范围:深航直销工贸网点,通过深航网站(B2A、B2G、B2B)销售且与深航签订网站电子客票销售代理协议的销售单位。
(二)、通过深航网站(B2A、B2G、B2B)销售电子客票的代理人必须重新签订新版代理协议后,方可领取深航电子客票行程单。
(三)、各分公司/营业部向代理人发放行程单,代理人库存不得超过该代理人上月使用量,并建立手工发放与销售、作废、回收台帐。
B2B代理人再次领用电子客票行程单时,需打印上次领用后的销售报表,根据销售张数加作废张数补领电子客票行程单。
(四)、电子客票行程单保证金1、BSP代理人领用空白电子客票行程单时,不收取保证金。
2、为了加强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管理,非BSP代理人向当地分公司/营业部领取行程单须按5元/张的标准缴纳保证金。
四、电子客票行程单申领每年4月和11月底,结算中心向民航总局清算中心上报半年电子客票行程单印刷计划,清算中心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印制。
如需临时增印,需提前60天报民航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批。
五、各分公司/营业部电子客票行程单的领用(一)、各分公司/营业部在办公内网进行行程单申请,结算中心根据对各分公司/营业部申请的批复单,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在ARMS系统及总局系统中电子客票行程单号段的发放,次日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系统中可显示及查询已发放信息。
(二)、各分公司/营业部负责在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系统中向指定直属售票处发放电子客票行程单,并在ARMS系统中对代理人(真实结算号)进行票号段真实发放,并完成实物的转移。
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为了加强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管理,建立起既有利于税务管理,又适应行业特点的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了《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
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地区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行程单》的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在查处《行程单》案件时,可提请辖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共同参与检查。
对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提请辖区内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相关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依据本通知的规定,根据实施检查或案件发生的区域确定相关的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接到消费者举报涉及纳税人伪造、虚开《行程单》的案件,可直接受理。
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或受理消费者举报时发现有伪造、虚开《行程单》等违法行为的,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回收和缴销《行程单》的单位”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授权的《行程单》发放单位、发放单位设立的《行程单》发放仓库、中国民用航空局授权的《行程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行程单》印制企业。
行程单遗失证明
旅客姓名 居住地址
证件类型及号码,(请留存复印件)
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
遗失 行程单
客票号码
行程单流水号码 出票人、地点 出票日期 票面金额
付款方式 银行卡 退款 金额 退款方式 换票
补差金额
补差金额
本人声明
(1) 本人不慎遗失上述《行程单》,现申请退票/换票。
(2) 本人上述《行程单》确已遗失,并声明作废。
如果此行程单被使用,给东方航空公司直接或间接的
造成损失和费用,概由本人负责。
如果此行程单被使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各类税务规定,造成的各类纠纷和费用,概由本人负责。
如本人一旦找回遗失的《行程单》,将立即归还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声明人 (签字)
(全名)
代办填写: 代办人姓名 代办人证件号码 代办人联系电话
旅客代办退票委托书 ( ) 旅客证件复印件( )
经办单位确认
盖章
已审核退票人提供的各类证件和附件,退票手续齐全,予以办理退票手续。
盖章
备注
序列号( )
中国东方航空公司 遗失《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声明书
声明日期: 年 月 日。
航空机票电子行程信息样本
航空机票电子行程信息样本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纳入税务机关发票管理,是旅客购买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的付款及报销的凭证。
旅客在购买电子客票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旅客购买电子客票,付款后应向出票单位索取《行程单》;
电子客票
《行程单》为一人一单,遗失不补;
《行程单》不能任意涂改,旅客应核对《行程单》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等所列项目;
《行程单》不作为登机凭证,但发生变更时旅客须出示《行程单》原件;退票时旅客必须凭《行程单》原件向原售票部门提出申请;
旅客购买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一旦又有需要,可以在客票全部航段使用后30天以内,向原出票单位申请领取。
逾期则因民航系统限制,航空公司不负责提供。
旅客购买不定期客票后未领取《行程单》,客票又未使用的,《行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程单》在一年有效期内都可以打印一次。
未满两周岁的婴儿电子客票暂不办理;
旅客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山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AIRLINES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多等级舱位销售管理规定》销售日期:2015年11月20日起旅行日期:2015年12月01日起目录一、订座、出票: (2)(一)订座 (2)(二)OPEN客票 (2)(三)团队 (2)(四)签注栏 (3)(五)票价级别 (3)(六)运价计算指令PA T:A (3)(七)销售中转联程客票 (3)(八)免票及公司批复优惠票: (3)(九)其他种类优惠客票: (3)(十)、客票作废 (4)二、客票更改: (4)(一)变更承运人(签转): (4)(二)变更航班、日期: (4)(三)经济舱范围内变更舱位(不改变舱位等级) (5)(四)变更舱位等级 (5)(五)变更航程 (5)三、旅客退票: (6)(一)非自愿退票 (6)(二)散客自愿退票 (7)(三)团体旅客自愿退票 (7)四、损失补偿规定: (7)五、行程单遗失: (9)六、其他 (9)七、执行 (9)附件1: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遗失声明(范本) (10)附件2:舱位使用条件表 (12)我公司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设置如下:舱位设置为:FAO/CDI/WR/YBMHKLPQGVUZXNJSTE。
●头等舱:F舱为头等舱公布价舱位;A舱为头等舱子舱位;O舱为头等舱FFP(常旅客)兑换舱位、AD(代理人免折票)及ID(航空公司内部免折票)免折舱位,●公务舱:C舱为公务舱公布价;D舱为公务舱子舱位;I舱为公务舱FFP兑换舱位;●高级经济舱W舱为高级经济舱公布价舱位;R舱为高级经济舱子舱位●普通经济舱Y舱为经济舱公布价舱位;B舱、M舱、H舱、K舱、L 舱、P舱、Q舱(含教师)、G舱、V舱(含学生)、U舱、Z舱为国内经济舱子舱位;X舱为经济舱FFP兑换舱位;N舱为AD、ID免折舱位;J舱为B2C经济舱产品舱位;S舱为国内、国际相关联程产品舱位;T舱为团队议价舱位、往返程运价销售舱位及国际国内联程国内段团队订座舱;E舱为经济舱产品舱位及国际国内联程国内段团队订座舱。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七月一日正式实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为了加强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管理,建立起既有利于税务管理,又适应行业特点的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了《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筑总局发票监制章。
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地区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行程单》的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在查处《行程单》案件时,可提请辖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共同参与检查。
对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提请辖区内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相关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依据本通知的规定,根据实施检查或案件发生的区域确定相关的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接到消费者举报涉及纳税人伪造、虚开《行程单》的案件,可直接受理。
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或受理消费者举报时发现有伪造、虚开《行程单》等违法行为的,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中“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回收和缴销《行程单》的单位”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授权的《行程单》发放单位、发放单位设立的《行程单》发放仓库、中国民用航空局授权的《行程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行程单》印制企业。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为了加强民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管理,建立起既有利于税务管理,又适应行业特点的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试行民航电子客票报销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了《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纳入发票管理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统一管理,套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监制章。
经国家税务总局授权,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地区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行程单》的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在查处《行程单》案件时,可提请辖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共同参与检查。
对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行为,应提请辖区内相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处理。
相关主管税务机关应按《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可依据本通知的规定,根据实施检查或案件发生的区域确定相关的主管税务机关。
税务机关接到消费者举报涉及纳税人伪造、虚开《行程单》的案件,可直接受理。
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或受理消费者举报时发现有伪造、虚开《行程单》等违法行为的,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回收和缴销《行程单》的单位"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授权的《行程单》发放单位、发放单位设立的《行程单》发放仓库、中国民用航空局授权的《行程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单位、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行程单》印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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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遗失声明(旅客)
特别提醒:
1、本声明仅为旅客退票时使用;
2、本声明仅用于由于旅客的原因造成电子客票行程单丢失或者损毁而无法回收的情况;
3、旅客必须保证以下声明的情况属实。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遗失声明
旅客姓名旅客联系电话
旅客身份证号
旅客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预定航班号电子客票号
行程单印刷序号
行程单填开单位名称
行程单填开单位office
情况说明:
旅客签字:经办人签字:(填开单位公章)
(制表单位:中国民航总局清算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