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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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2021)
各有关市、州、县林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实现途径,省林业局制定了《湖北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附后)。
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湖北省林业局
2021年1月26日
湖北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实现途径,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实现金山银山“价值”,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充分发挥林业在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指导各地深入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以下简称“两山”示范县)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遵循自然规律,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坚决守住林业生态安全边界;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分类施策,立足当地资源条件、产业禀赋,做优做强林业产业;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
深化林业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推进科技创新,探索“两山”转化的有效途径;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坚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两山”转化实践的积极性;
——坚持以点带面,典型引路。
通过示范创建,不断巩固和扩大“两山”转化成果,推动全省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创建内容
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县期限为3年,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持续开展扩绿提质,实现“生态美”。
一是紧盯“四无”目标扩“绿量”。
按照“无山不绿、无水不清、无路不荫、无村不美”的目标要求,以更高标准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补齐生态短板。
二是实施森林经营提“绿质”。
扎实开展森林分类经营,持续加强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促进区域内森林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功能提升。
三是强化“共抓大保护”守“绿线”。
全面强化林地、森林、草地、湿地、自然保护地以及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
“生态美”建设重点任务:
1.森林覆盖率。
森林覆盖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示范县,森林覆盖率稳定不减少;森林覆盖率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的示范县,森林覆盖率年增长达到全省平均增长水平。
2. 森林蓄积。
加强森林经营和抚育,区域内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率100%,3年森林蓄积量增长10个百分点。
3.国土绿化。
3年内建成省级森林城市,建成“富美林场”1个以上,基本实现“四无”目标(无山不绿、无水不清、无路不荫、无村不美)。
4.资源保护。
3年内林地征占用审批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森林病虫害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湿地保护率达到55%以上。
古树名木保护应保尽保,挂牌保护率100%。
(二)加快发展林特产业,实现“产业优”。
一是做大优势产业。
以经济林、木本油料、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森林旅游康养等林特产业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谋划,创建主打品种、主打产业、主打品牌;坚持点线面结合,坚持全域推进,做大基地,做强特色,以乡镇村组为基本单元,打造具有区域示范带动效应的林业优势特色产业,建设集中连片的产业精品基地和示范园区。
二是做强林业品牌。
做大做强林业龙头企业,强化品牌建设与保护,积极申报创建“三品一标”以及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建立以区域公用品牌引领、企业品牌主导的品牌体系。
切实抓好食用林产品安全工作。
三是拓宽销售渠道。
创新产供销模式,建立健全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林业”,引导农户、市场主体与超市、市场建立稳定的营销关系,不断拓宽销售渠道。
“产业优”建设重点任务:
1. 林业产值。
3年内林业产业产值持续增加,占区域内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提升2个百分点以上;产业结构更加合理,林业第三产业比重达40%以上。
2.特色产业。
3年内建成主导县域经济发展的林业特色产业1-2个。
建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示范基地5个以上,或国家级林业特色产业示范园区1个以上。
3.龙头企业。
积极培育带动作用强、税收贡献大、产业辐射广、吸纳就业多的林业龙头企业,3年内新增2家以上林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或1家以上林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
4. 食用林产品安全。
加强林产品质量监管,区域内无重特大食用林产品安全事故发生;每年食用林产品产品质量监测合格。
(三)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实现“机制活”。
一是深化林业改革。
全面推行林长制,细化实化职责,建立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优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创新林业金融。
搭建林业投融资、担保平台,盘活林业资源资产;积极推进林权抵押、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森林保险等工作,推进林业要素有效流通;规范林权流转,引导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三是科技创新赋能。
壮大科技创新主体,加强科技推广培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以科技创新赋能林业绿色发展。
“机制活”建设重点任务:
1. 林长制。
县、乡100%建立林长制。
2.林业金融扶持。
3年内建成林业投融资、担保收储平台1个以上;大力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公益林面积应保尽保,商品林投保面积不断增加。
3.盘活资源。
3年内建立资产评估、林权流转等服务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个以上;林地流转规范有序,林权流转制式合同使用率90%以上;林权纠纷调处率100%;通过租赁、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展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林业改革。
高质量完成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阶段性任务;林业行政审批满意率100%;建立健全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深化林业惠民富民,实现“百姓富”。
一是增加林农资产收益。
着力培育林业经营主体,促进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大户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增加稳定收入。
二是增加林农务工收入。
推动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优先聘请当地林农务工就业,间接带动群众从涉林经营中收益,实现在林业上增收。
三是落实林业政策惠民。
落实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聘请低收入人口担任生态护林员,带动林农稳定增收。
“百姓富”建设重点任务:
1.林农收入。
区域内参与林业产业(包括直接从事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产业发展和配套服务)的农户数达到农户总数的30%以上,林业产业收入占农民人均收入比重明显提高,农民人均收入年增长率高于同类地区平均水平。
2.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农民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等数量显著增加、权益提升、规模扩大。
3.落实惠民政策。
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生态公益林补偿、生态护林员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兑现率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示范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建专班,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抓好组织实施。
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当地党委、政府出谋划策,牵头做好“两山”示范县创建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工作指导。
“两山”示范县建设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示范县对项目实施负总责,林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林业发展项目的申报审核、组织实施、行业指导等工作。
“两山”示范县要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省林业局备案。
省林业局将定期了解各县进展情况,每年开展创建工作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对“两山”示范县实行动态管理。
三年创建期满,“两山”示范县要开展自查自评。
省林业局将会同有关市州林业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意见开展评估工作。
(三)加强扶持支持。
省林业局从政策、技术、项目上支持“两山”示范县创建工作。
各示范县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重点支持“两山”示范基地建设、林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林业投融资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上山入林,参与“两山”转化。
(四)加强宣传引导。
“两山”示范县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扩大“两山”转化建设的知晓率,动员广大林农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形成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和成果,通过示范推广、以点带面,最大限度地发挥示范创建工作的辐射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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