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办法三篇.doc
河道保洁管理办法三篇第1条河道清理管理办法河道清理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河道清理管理,建立和完善河道清理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用水环境,恢复河道功能,维护人类与水环境的和谐共处,促进城乡环境治理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生态水环境。
根据* * *关于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的意见、**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实施方案的精神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个、目标要求对河道清理和定期打捞清理进行长期管理,以确保我们乡的河道表面清洁无杂草、漂浮垃圾,河道内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从而实现“水质清理、流畅性、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
管理的具体目标是(1)保持河道畅通无阻;(2)河流表面没有影响水生态的杂草;(3)水面无漂浮废弃物;(4)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整洁。
(4)河道管理范围内没有违法建筑;(6)水环境保持良好,水质感觉良好(清水、无异味)。
二、组织领导河道清理工作由乡镇政府领导、环卫负责,各村(社区)也应建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河道清理工作。
三、责任范围按照“长期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乡镇辖区内的所有河流均纳入清理范围,其中* *河流、**两侧河流和主要道路两侧河流均纳入重点清理范围,各责任区如下1、**乡镇环卫办公室负责河道。
2、**村里的清洁队负责两边的河道。
3、主要公路两侧的河道由村清洁队负责。
4、村级河道,按行政区域划分,由每个行政村负责。
4 、清洁要求河流清洁管理要求专人每天巡视并持续清洁。
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相关部门、村应将清理干净的垃圾、漂浮物堆放在岸上统一处理。
五、清洁管理1、建立河流管理清洁团队,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和清洁工,并签订清洁合同,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进行日常清洁工作,并记录清洁工作账目;做好河道清理自检工作,每月组织村庄自检,并做好检查记录;探索河流清洁管理新方法,推广好经验。
2、各行政村相关部门要做好规章制度和立法的监督检查工作,日常监督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并做好记录和台账。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河道保洁作业,提高河道保洁作业的效率和质量,保护水域环境,促进河道生态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1.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委员会:设立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河道保洁作业相关人员组成。
委员会负责监督和指导河道保洁作业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河道保洁作业中的重大问题。
2.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河道保洁作业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协调和执行工作。
第三章河道保洁作业管理1. 保洁范围划分:根据河道保洁作业的需要,将河道划分为不同的保洁片区。
每个片区应明确负责的保洁工作人员和具体保洁内容。
2. 保洁计划制定:每年根据河道情况和保洁需求,制定年度保洁计划。
按照季度、月份或周次细化保洁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3. 保洁人员培训和考核:对参与河道保洁作业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其保洁作业的技能和意识。
并定期进行保洁作业质量和效率的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4. 保洁设备和工具管理:配备必要的保洁工具和设备,确保保洁作业进行顺利。
定期对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保持设备和工具的完好状态。
第四章河道保洁作业实施1. 保洁作业流程:保洁作业应按照预定的计划和流程进行,包括清理杂草、垃圾、污泥,清理水生植物等工作。
2. 保洁作业安全:对保洁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防范。
保洁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工作,避免发生意外。
3. 保洁作业效果评估:保洁作业结束后需对保洁效果进行评估,如有需要,可进行再次清理和修复。
第五章河道保洁作业监督1.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保洁作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片区保洁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 举报和处理:对于发现的河道保洁作业违规行为,接受社会举报,并及时进行查处和处理。
3. 审查和反馈:对每次河道保洁作业进行审查和总结,及时反馈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六章河道保洁作业考核1. 考核标准:根据年度保洁计划和安排,制定相应的保洁作业考核标准,对保洁作业进行综合评价。
河道保洁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河道保洁作业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河道保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河道保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操作规范。
三、管理职责1. 河道保洁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河道保洁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 河道保洁作业班组负责落实本制度,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3. 保洁员应熟悉本制度,并严格遵守。
四、安全作业规程1. 作业前,保洁员应检查工作现场,确保无安全隐患。
2. 保洁员应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手套、防滑鞋等。
3. 作业过程中,保洁员应遵循以下原则:a. 严禁攀爬、跨越护栏、栅栏等设施。
b. 严禁在河道内游泳、嬉戏。
c. 严禁在河道内使用明火。
d. 严禁在河道内乱扔垃圾、杂物。
4. 保洁员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洁工具,如捞网、夹子等。
5. 保洁员应保持河道两侧绿化带的整洁,不得损坏绿化设施。
6. 保洁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警惕,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对保洁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河道保洁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保洁员的安全操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应急处理1. 遇有突发事故,保洁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迅速报告。
2.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河道保洁项目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河面保洁部门管理制度范本
河面保洁部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面保洁工作,提高水环境质量,保障水资源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河面保洁管理工作。
第三条河面保洁工作应当坚持生态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的原则,实现河面清洁、水环境优美的目标。
第四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面保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河面保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保河面保洁工作落到实处。
二、河面保洁责任第五条河湖管理机构、水库管理机构、湿地公园管理机构等水域管理机构负责所辖水域的河面保洁工作。
第六条河面保洁责任单位应当制定河面保洁工作计划,明确保洁范围、保洁标准、保洁周期等内容,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河面保洁责任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保洁人员、设备、工具,确保河面保洁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河面保洁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河面保洁档案,记录保洁情况,定期对保洁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河面保洁内容第九条河面保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漂浮物、沉积物、藻类、水草、垃圾等。
第十条河面保洁工作应当采用环保、高效、安全的保洁方法,减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第十一条河面保洁责任单位应当对河面保洁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保洁技能和环保意识。
四、河面保洁监管第十二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河面保洁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对河面保洁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第十三条河面保洁责任单位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河面污染问题。
第十四条河面保洁责任单位应当加强与相邻地区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河面保洁工作。
五、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河面保洁责任单位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河面保洁职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六条河面保洁作业过程中,造成水环境污染的,由河面保洁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河面保洁作业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河面保洁责任单位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河道保洁管理,保持河道水体清洁,维护河道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河道在防洪、供水、生态、景观等方面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河道保洁目标(一)河道水面无漂浮物、无沉积物,保持水面清洁;(二)河道岸线整齐,无垃圾、无杂物堆放,保持岸线整洁;(三)河道绿化良好,无破坏植被行为,保持生态环境优美;(四)河道设施完好,无损坏、无乱搭建现象,保持河道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条河道保洁职责(一)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领导,将河道保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河道保洁工作所需资金投入;(二)水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河道保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道保洁计划,协调解决河道保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河道管理单位负责所辖河道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河道保洁工作的落实;(四)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河道保洁工作,引导居民、村民参与河道保洁活动。
第四条河道保洁措施(一)河道管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对河道进行清理、疏浚,保持河道畅通;(二)河道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河道污染;(三)河道管理单位应当开展河道绿化工作,加强河道植被保护;(四)河道管理单位应当设置河道保洁设施,方便居民、村民参与河道保洁活动。
第五条河道保洁制度(一)定期保洁制度:河道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标准,对河道进行定期保洁;(二)应急保洁制度:发生河道污染、水面漂浮物大量堆积等突发事件时,河道管理单位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应急保洁;(三)河道保洁记录制度:河道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河道保洁记录,详细记载河道保洁情况;(四)河道保洁考核制度: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河道管理单位的河道保洁工作进行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第六条河道保洁奖惩(一)对在河道保洁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不履行河道保洁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三)对违反河道保洁规定的居民、村民,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四)对河道保洁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5则范文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5则范文第一篇:河道保洁管理制度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为了巩固河道综合整治的建设成果,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经村两委商议决定对全村河道实行长效保洁。
通过河道保洁长效管理,达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垃圾。
巩固河道综合整治的建设成果,改善水生态环境,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总目标。
管理具体目标为:1、保持河道畅通,河中无障碍物;2、河面无影响水生态的杂草;3、水面无漂浮废弃物;4、河道两岸水土保持、绿化好、景观美。
5、堤防没有毁坏,其他建筑物无破损。
6、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干净整洁;7、河道管理范围内无违章建筑。
8、水环境保持良好,水质感观好(水清、无异味)。
三、管理制度。
1、村委会安排专职村干部,负责全村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
2、建立专门的管理队伍,确定保洁员,签订保洁合同,保洁责任落实到人。
3、开展日常的河道保洁工作,记录好保洁工作台帐。
4、做好河道保洁自检工作,每月组织村干部自检不少于2次,并作好检查记录。
5、沿河设置河道保洁公示牌。
6、保洁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上级补助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河道长效保洁的资金来源稳定。
7、建立河道保洁工作资料档案,包括:上级有关河道保洁管理的文件,管理制度,合同以及日常保洁台帐和自检记录,上级部门来我村检查情况的相关记录都实行专门保存。
8、探索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新方法,推广好的经验。
第二篇:关于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关于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为了使我村河面整洁,水清岸绿,提高保洁员工作积极性及责任感,规范管理,特制定本保洁制度:1、建立管理队伍,确定专职管理人员和保洁员,并签订保洁合同,保证责任落实到人。
2、水面养殖承包户必须确保承包水面区域内的沟河清洁、无水生杂物、无漂浮物,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杂草杂物。
如不清理将取消承包权。
3、涉及沟河的各农田承包户,必须把芦苇、野菱、水花生等水生作物,杂草定期清理,带出水面,不准其他杂物丢入沟河中,如有发现,限期改正。
河道保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河道保洁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河道保洁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河道保洁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河道保洁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河道保洁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1. 河道保洁项目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如救生衣、安全绳、安全帽、防护眼镜等。
2.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3. 禁止使用不合格、损坏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
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2. 上下班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3. 作业过程中,注意个人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4. 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5. 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确保安全。
六、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 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停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2. 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3. 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河道保洁项目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河道环境,维护水环境质量,确保河道安全和畅通,进一步发挥河道的生态、社会和经济功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内的所有河道保洁工作,包括河道清扫、垃圾清理、水质监测等内容。
第三条河道保洁工作应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管理体制,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依法推进工作。
第四条河道保洁工作应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合理调度资源,优化保洁工作方案,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二章河道保洁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河道保洁工作机构应建立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河道保洁工作机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和监督河道保洁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河道保洁工作机构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河道保洁工作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八条河道保洁工作机构应定期组织考核和评价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依据绩效结果进行奖惩和优化工作岗位配置。
第三章河道保洁工作流程第九条河道保洁工作应按照流程有序进行,包括规划编制、清理准备、河道清扫、垃圾清理、水质监测等环节。
第十条河道保洁工作应先制定保洁规划,明确保洁目标、保洁范围和保洁时间,制定保洁方案后进行实施。
第十一条河道保洁工作人员应提前做好清理准备工作,包括准备保洁工具、器材和人员,确保工具、器材和人员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第十二条河道清扫工作应采用机械化设备进行,清扫工具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三条垃圾清理工作应及时进行,按照垃圾分类的原则,对河道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和处理。
第十四条水质监测工作应依据相关水质标准,通过专业设备和检测手段,对河道内的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四章河道保洁工作要求第十五条河道保洁工作应确保河道的良好环境和适宜居住的条件,不得存放和倾倒污染物和废弃物。
第十六条河道保洁工作应坚持生态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注重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
白鹤镇河道保洁员队伍管理制度
白鹤镇河道保洁员队伍管理制度为规范河道保洁作业人员行为,建立良好劳动生产秩序,确保河道保洁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一、工作规范1.保洁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统一着装上岗,应穿戴救生衣等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遵守保洁社(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保洁社(公司)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互相帮助、互相协作,发生人员落水时,应立即向落水者抛出圈(绳),并使船舶驶近落水者,落水者离船较近时,可将竹竿伸向落水者救助,或直接将落水者拖上船。
4.文明作业,水上保洁作业应尽量避免船舶行驶与作业噪声扰民,或给正常航行的船舶带来不便,必需其它船舶给予作业方便时,应使用礼貌用语。
5、在打捞拦漂设施前拦截的漂浮物时,应捞清全部漂浮物,并整理好拦漂设施。
对无法打捞入船的个体大重的漂浮物不应放弃,可用绳子将其系挂于船尾拖至装卸点吊出。
6、进行船仓垃圾吊卸作业时,船上作业人员戴好安全帽,吊卸物下禁止站人。
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作业点四周水域情况,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二、岗位职责1.保洁作业人员必须在负责的河段中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本职劳动工作任务。
水面、水域两侧驳岸、防汛通道、桥墩等应保持干净、整洁,基本见其本色;聚集设施内聚集的废弃物或水生每天不少于二次清除。
2 .保洁作业人员必须将每次收集的全部垃圾送至指定的存放处,并按要求分类存放,做到日收日清。
装运垃圾的船舱应加盖舱布并四周扎牢。
作业结束后将作业船舱与甲板清洗干净,不得将清洗出的垃圾杂物扔入河道水域或河岸。
3 .保洁作业人员必须做好负责河段铭牌的日常保洁工作。
4 .对照水域保洁质量标准,协助做好负责河段水域两侧绿化监护,发现占绿、毁绿现象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5 .做好对违法行为的监督,发现负责河段擅自填堵河、排污、违章搭建等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三、考勤制度1.保洁作业人员作息时间为:实行每周六天六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视季节调整),国定假日休息按法定天数休息。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河道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河道水质的良好状态,维护水生态的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生活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市区内的各条主次河道,包括河道水质管理、水域治理、沿河环境整治、河道清淤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市水务局作为主管部门,对河道保洁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制度切实加强对所属管辖区域内河道的保洁管理,按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五条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中的卓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六条对于不按规定进行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章河道保洁管理第七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水质保护和改善:加强对河道水质的监测和治理,保障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水域整治和环境保护:对于河道周边环境污染源和违法活动进行整治,保护河道水域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三)沿河景观保护和绿化:加强对沿河景观和植被的保护和绿化工作,提高市民的环境美感和生活质量。
(四)河道清淤和保洁:对于河道内的淤泥和垃圾进行清理和清淤,确保河道畅通无阻。
第八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水务局的要求,进行定期的巡查和清理工作,确保河道的畅通和清洁。
第九条市水务局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处理。
第十条市水务局每年应当编制河道保洁管理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照计划开展相应的工作。
第十一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升市民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章河道保洁管理责任第十二条各县(市、区)水务局、河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好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河道保洁工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管理,提高河道环境卫生水平,确保河道清洁整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对所有从事河道保洁工作的人员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
河道保洁工作必须依法开展,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 统一管理。
河道保洁工作由专门部门统一管理,确保河道保洁工作有序开展。
3. 安全第一。
河道保洁工作必须优先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 精干管理。
确保河道保洁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
四、职责分工1. 河道保洁工作部门:负责对河道保洁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安排工作任务。
2. 河道保洁工人员:具体负责对河道进行保洁、清理工作,并保证工作的完成质量。
3. 管理人员:对河道保洁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五、工作要求1. 着装要求:河道保洁工人员必须穿着工作服,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
2. 工作态度:河道保洁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积极主动,遵守工作纪律,维护公共秩序。
3. 工作内容:负责对河道进行定期清理,包括清理河道内垃圾、净化水质等。
4. 工作技能:河道保洁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清洁技能,并接受培训。
5. 工作效率:河道保洁工人员必须保证工作的高效率,合理安排工作,不拖延时间。
六、考核制度1. 考核内容:主要根据河道环境卫生情况、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考核。
2. 考核依据:通过现场检查、工作记录、群众反馈等多种方式获取信息,进行考核。
3. 考核标准:根据工作情况确定考核标准,达到要求的才能通过考核。
4.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对河道保洁工作人员的绩效评定依据,在评定绩效的时候考虑。
七、奖惩制度1. 奖励措施:对工作出色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等措施。
2. 惩罚措施:对工作不到位、态度不端正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等。
3. 奖惩依据:主要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表现,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八、监督机制1. 督查机制:建立定期巡查和督导制度,对河道保洁工作进行监督。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规定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行河道保洁管理制度是为了维护河道环境的整洁,保护水资源,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确保城市河道的良好生态环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包括市政府主管部门、各区县河道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河道保洁管理应该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推动河道保洁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第四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充分发挥市政府的政策引导和监督指导作用,健全完善的制度规范,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第五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环境保护的原则,落实“谁污染谁清理、谁控制谁治理”的责任原则,依法推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六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方针,提高河道保洁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河道环境的整洁。
第七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舆情监测机制,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
第八条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应当坚持战略先行、系统治理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协同互动的工作机制,提高河道保洁管理的综合治理能力。
第二章河道保洁管理的组织领导第九条市政府设立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合作,制定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河道保洁情况。
第十条各区县设立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河道保洁管理工作,配合市政府主管部门共同推进工作。
第十一条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保障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第十三条河道保洁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合作沟通,建立健全的协作机制,共同提高河道保洁管理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河道 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河道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提升水域生态质量,改善城市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安全和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河道及附属设施的保洁管理工作,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河道、河堤、植被、水生生物及其他相关区域。
三、管理目标1. 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河道环境的整洁与美观;2. 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河道环境的生态质量;3. 强化保洁力度,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4. 加强宣传教育,培养居民环保意识,推动环保工作的持续发展。
四、管理制度1. 管理机构设立河道保洁管理委员会,负责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
2. 工作职责(1)制定河道保洁长效管理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2)组织开展河道环境保洁工作,确保河道环境整洁;(3)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居民环保意识;(4)定期开展河道环境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5)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河道环境保护工作。
3. 日常保洁(1)定期清理河道表面垃圾,确保河道整洁;(2)清理水生植被,保持河道通畅;(3)开展河床清淤工作,防止淤积导致水流不畅;(4)加强水质监测,防止污染源对河道环境造成影响。
4. 生态保护(1)加强对水生生物的保护,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2)推广环保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爱护生态环境;(3)禁止乱倒污水,杜绝乱排垃圾行为;(4)开展环保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五、监督检查设立河道保洁巡查组,对河道保洁工作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六、奖惩机制对于在河道保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
七、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河道保洁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以上即为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对河道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做出有效的指导,实现河道环境的持续改善与提升。
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制度
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制度一、总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持续增加,河道岸线的环境保洁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了阻碍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一大难题。
为了有效解决河道岸线保洁问题,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品质,我们制定了此《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的所有河道岸线,包括城市内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的河道岸线。
三、保洁责任1.政府部门负责河道岸线的保洁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洁计划和方案。
2.河道岸线管理单位需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河道岸线的日常保洁工作,并积极参与相关的环保活动。
3.居民和企业单位应自觉维护河道岸线的洁净,不随意往河道岸线倾倒垃圾,不私自破坏生态环境。
四、保洁措施1.定期清理垃圾和杂物,保持河道岸线的整洁。
2.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和企业单位的环保意识。
3.加强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开展环保志愿者活动,动员更多的人参与到河道岸线的保洁工作中来。
五、监督管理1.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需加强对河道岸线的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违规行为。
2.设立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河道岸线的保洁工作。
3.定期对河道岸线进行评估,制定改进措施。
4.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时处理投诉和建议。
六、处罚措施1.对于违反《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如发现河道岸线保洁不到位的情况,需立即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奖励机制1.对在河道岸线保洁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2.鼓励志愿者参与河道岸线的保洁工作,并对其进行表彰。
八、其他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市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委员会所有。
以上就是我们制定的《河道岸线保洁管理制度》,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共同保护我们的环境。
希望广大居民和企业单位能够自觉遵守本制度规定,积极参与河道岸线的保洁工作,让我们的城市更加美丽、宜居。
环卫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环卫河道保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卫河道保洁管理工作,提高河道环境质量,保护水体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城市、乡村等各类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
第三条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应遵循“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加强源头管理,综合治理,定期开展清淤、清洁工作,保障水质,维护河道生态环境。
第四条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级政府负有组织、领导、监督和检查职责。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处罚,对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河道环卫保洁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由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水利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等单位共同组成保洁管理工作组织体系。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设立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议考核。
第八条环保部门、城管部门、水利部门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第九条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加强对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监督和参与,积极开展环境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十条河道环卫保洁管理工作组织体系应当建立健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求第十一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河道环境巡查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处理。
第十二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加强对河道污染源的管控,加大对各类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源不得进入河道。
第十三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根据不同季节和天气情况,制定相应的清淤、清洁工作计划,确保河道干净整洁。
第十四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建立健全巡查监测制度,加强对责任人员的培训和督促,确保巡查监测工作的落实。
第十五条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要加强对环保设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河道环卫保洁工作考核评议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考核评议制度,对河道环卫保洁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议。
河道保洁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河道保洁公司的管理,确保河道清洁,维护水生态环境,提高河道保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河道保洁公司的所有员工及河道保洁工作。
第三条河道保洁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本制度的规定,履行河道保洁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河道保洁公司设立河道保洁部,负责河道保洁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河道保洁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河道保洁计划,明确保洁范围、标准、时间和责任人;2. 负责组织保洁人员开展河道保洁工作,确保河道清洁;3. 负责对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保洁效果;4. 负责收集、整理河道保洁资料,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情况;5. 负责处理河道保洁工作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章保洁人员管理第六条保洁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身体健康,能胜任河道保洁工作;3. 具备一定的河道保洁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保洁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 按照河道保洁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河道保洁任务;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3. 不得在河道保洁过程中损坏河道设施;4. 保持工作区域整洁,不得随意丢弃垃圾;5. 积极配合河道保洁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保洁工作管理第八条河道保洁工作应按照以下标准进行:1. 河面无杂草、无漂浮废弃物;2. 河中无障碍物;3. 河岸无垃圾;4. 河道畅通无淤塞。
第九条河道保洁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制定河道保洁计划;2. 组织保洁人员开展河道保洁工作;3. 监督检查保洁效果;4. 调整保洁计划,确保河道清洁。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对河道保洁工作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保洁效果;2. 工作态度;3. 考勤情况。
第十一条对表现优秀的保洁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保洁人员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河道保洁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河道保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三篇.doc
河道保洁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河道清理管理制度为有效加强农场河道清理工作,恢复河道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河道清理管理机制,结合农场水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河道清理管理制度。
I 、目标任务农场区域内的所有河道都包括在清洁范围内。
主要清理河道漂浮物、河道养殖材料、生活和生产垃圾,清理河道围栏、杂物和垃圾等。
河道清理应符合“四无”标准,即河道表面无漂浮物、河道无障碍物、河岸无家禽养殖围栏、河岸无裸露垃圾。
回收的垃圾、杂物应及时送到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垃圾、杂物应每天清理,确保河流环境整洁。
实现“畅通、清水、绿色堤岸”的河道清洁管理目标。
二、人员组织保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农场、子农场的两级河流长度机制。
农场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乡镇一级的河长,副农场的书记担任村一级的河长。
该农场成立了一个关于河流长度系统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一个办公室,并任命了一个专门负责水控制的人。
I 、场区清河治理范围羊场河长10公里,其中第一段河长3 .7公里、第二段河长6 .3公里,好头沟第二段河长6 .7公里,庞家河第二段河长3 .5公里,饶阳河第三段河长9 .6公里。
2 、河流清洁要求1、建立河流清洁系统。
根据河流中各支流的地理位置,指定河流的名称清洗单位、河流长度和河流长度。
2、必须确保清洁质量。
根据河道的清理要求,清理队伍应达到“四无”标准。
每天清洁一次。
日产日清应在特殊情况下随时清理河道,确保河道清洁、畅通。
3、实施监督管理。
对河道保洁承包商,实行农场监督管理,随机抽查。
为了使我们村的河面干净整洁,清干净水,绿化堤岸,提高清洁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清洁制度。
1、建立一个管理团队,确定全职经理和清洁工,并签订清洁合同,以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2、水面水产养殖承包商必须确保合同水面区域内的沟渠和河流清洁、无水生废弃物、无漂浮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且无杂草和废弃物。
如果不清理,合同权利将被取消。
3、对于沟河流域的所有农田承包商,芦苇、野生林、落花生和其他水生作物必须定期清理,并且必须将杂草带出水面。
河道保洁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河道保洁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河道保洁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河道保洁工程质量,保障河道环境卫生和水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河道清洁工程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河道保洁工程包括河道清淤、垃圾清理、水草清理、岸线清理等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质量控制的措施、责任与义务、监督检查等方面。
第二章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河道保洁工程的质量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
河道保洁工程应按照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确保清洁效果最大化。
(二)全面性原则。
河道保洁工程应对各种污染物进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三)持续性原则。
河道保洁工程应持续进行,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保持水域清洁。
(四)环保性原则。
河道保洁工程应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第六条河道保洁工程应遵循节约资源的原则,合理利用材料和人力,减少资源浪费。
第三章质量控制的措施第七条河道保洁工程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以下措施:(一)制定详细的工程方案,包括工程范围、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内容。
(二)选用适合的清洁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效率和质量。
(三)严格执行施工规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清洁工作。
(四)加强施工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河道保洁工程应按照工程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
第九条河道保洁工程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四章责任与义务第十条承包方对河道保洁工程质量负总责,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一条承包方应组织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对河道保洁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河道保洁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对河道保洁工程的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河道保洁工程的质量管理有指导作用。
河道保洁制度四篇
河道保洁制度四篇篇一:河道保洁管理制度河道保洁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中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关键部位,根据街道河道保洁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的实际情况,村委会特制定如下长效管理制度。
一、成立河道长效保洁领导小组,张关强担任组长,许云松任为副组长,下设组员4名,对全村所有河浜阶段性进行清理整治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留有照片。
二、本村20XX年度设长效保洁员四名,负责区域内河岸卫生保洁,制定工作职责如下:1、河面无杂草2、河面无漂浮物3、河道两岸无新产生成堆垃圾等堆积物4、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新产生擅自填堵、覆盖、缩窄河道、违法建筑等行为5、河道护岸无认为损坏6、河道管理保洁员不准饮酒后清理河道7、河道管理保洁员船上作业,必须穿上规定救生衣8、河道管理保洁员清洁工作必须及时,彻底,并服从河道长效保洁领导小组的安排。
三、对保洁员除工资发放外,进行奖罚制度,根据镇政府对我村的长效保洁检查得分数为基础,以村长效保洁领导小组检查为依据,实行优奖、良平、及格为罚的措施。
四、建立河道保洁管理台帐制度。
五、制定实施河道管理保洁考核办法,并实施监督检查。
六、在主要河道两侧树立河道管理保洁公告牌。
七、做到每次检查有记录,讲求实效,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材料定期归入台帐。
八、在做好长效保洁的前提下,要做到安全第一,确保无事故。
河道保洁员考评制度序号考核内容分值扣分原因得分1河道内无水生作物(木排草、水葫芦、绿萍、浮表草等)252河面上无漂浮物(指河面上无垃圾等漂浮物)253河道保洁信息网络化管理104河道两岸无茭白茎等105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无缺岗、顶岗现象106河道两岸绿化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占绿、毁绿现象57河道保洁范围内路域基本清洁,无垃圾、杂草等58工作时间内穿戴统一的标识服、救生衣,佩带上岗证,无事故苗子59在工作中应配备工作船只、拖车及工具,无损坏船只、车辆、工具等现象5 说明河道保洁员每月基本工资为850元(三金等除外),每月发放工资为650元,100合计得分其中200元为考核工资,考核工资按月结算,年终一次性兑现。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范文
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范文河道保洁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河道保洁作业管理,确保河道环境的良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河道保洁作业的组织、计划、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河道保洁作业是指对河道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清扫、清理、除草、绿化等综合疏浚工作。
第四条河道保洁作业管理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的主体责任。
第五条各级河道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河道保洁作业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确保其顺利实施。
第二章组织与计划第六条河道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河道保洁作业需要,制定年度保洁计划,并报批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河道保洁作业方案,并报河道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条河道保洁作业方案应当包括保洁范围、保洁周期、保洁人员配备、保洁设备及工具配备等内容。
第三章保洁人员管理第九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建立保洁人员管理档案,记录保洁人员的基本情况、培训记录、奖惩情况等。
第十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定期对保洁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岗位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为保洁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提供必要的医学体检。
第十二条保洁人员应当按照作业计划和工作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擅自调动或替换工作人员。
第四章保洁设备和工具管理第十三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根据保洁作业需要,配备必要的保洁设备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十四条保洁设备和工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时应当注意操作规程,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五条保洁设备和工具的保管人应当保持设备和工具的完好,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五章作业实施第十六条河道保洁作业实施单位应当按照制定的保洁方案,确保保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七条作业实施前,作业负责人应当组织对作业区域进行现场勘察,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第十八条作业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人员安全和交通安全,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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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保洁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河道保洁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报告与记录等事项,适用于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处河道保洁工作管理。
2 制度编号
根据QSHHW AQ 04 03-2016《记录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制度编号为:QSHHW AQ 07 09—2017。
3 编制目的
通过规范河道保洁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明确河道保洁管理职责,努力打造清水河靓丽景观长廊,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京张联合办奥创造良好的城市水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4 管理职责
4.1 处长
4.1.2对河道保洁的年度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批。
4.1.3 定期组织召开河道保洁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保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2 主管副处长
4.2.1对河道保洁的年度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审核。
4.2.2定期组织召开河道保洁工作会议,及时解决保洁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2.3 经常深入河道保洁工作一线,监督检查保洁工作的落实情况。
4.3.1负责拟定河道保洁的年度工作计划、具体实施方案。
4.3.2负责对河道保洁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河道保洁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自我救护能力。
4.3.3对河道保洁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及性能进行监督检查。
4.3.4 定期或不定期对河道保洁效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检查整改效果。
4.3.5负责对城市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反映的河道卫生情况进行及时整改和信息反馈。
4.3.6及时制止、纠正河道保洁过程中的“三违”现象。
4.4 泵站
4.4.1 泵站值班人员负责对划定保洁区域内河道日常保洁工作进行具体实施,并对保洁效果进行自查、整改。
4.4.2 特殊情况下(包括上级部门安排部署),泵站长可组织泵站职工全体参加河道保洁,泵站职工必须全力配合。
4.5 水政监察大队
4.5.1依据张家口市清水河河务处《关于对清水河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张清河﹝2015﹞13号)文件规定,对河道保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2 对河道保洁工作的监督检查结果要及时在规定的平台发布,并提出整改意见。
4.5.3 及时把城市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反映的河道卫生状况反馈到橡胶坝管理站。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河道保洁范围
河道保洁范围包括:清水河橡胶坝群管辖范围内的水域水面、坝袋、坝前平台、亲水平台以及泵房内外所属区域。
5.2 河道保洁目标要求
5.2.1 保持河道畅通,河中无障碍物。
5.2.2 河面无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杂草。
5.2.3 水域水面无漂浮废弃物。
5.2.4河道管理范围内(包括泵房内)无垃圾,干净整洁。
5.2.5河道水域水环境保持良好,水质无污染。
5.3 河道危险部位保洁安全作业要求
5.3.1库区水上保洁作业要求(使用手划船)。
1)保洁人员在登船前必须按规定穿戴救生衣,按使用要求系好救生衣扣带,遇到大雨、浓雾,大风天气或视线不清时禁止登船。
2)使用保洁船只前,应检查船只的行驶性能是否良好,如有漏水现象停止登船作业,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修理。
3)登船作业时,至少需要两人同时进行,作业时应相互配合,保持船体平衡。
打捞工具被水草或杂物缠绕时,不要用力拖拉,必要时放开工具,以防人员落水。
4)船只行驶与打捞作业的过程中,应随时注意河道水流状况与船只移动情况,注意通过桥梁等跨河建筑物上空情况,确保船只正常行驶,安全作业。
5)船上的打捞物不得超载、偏载,以避免沉船,造成危险。
6)应在指定的地点停靠船只,船只拴靠牢固后,才可上下人员,卸载垃圾。
5.3.2使用机械动力割草船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后才可上岗,严格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同时做好运行记录。
5.4 坝袋及坝前平台保洁安全作业要求
1)在上坝袋或坝前平台前,必须按正确方法穿救生衣,系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末端套钩牢固挂在坝袋上方安全绳上(钢丝绳)。
2)使用脚梯时,应检查脚梯的稳固性,脚梯要有防滑措施。
3)坝袋高度达到2米或2米以上时,属于高处作业,要根据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因地制宜,因人而异。
4)坝袋上溢流水深超过5厘米或风力5级以上时,禁止上坝袋保洁作业。
5)必须穿着配发的水鞋上坝袋或坝前平台,防止滑倒,避免造成危险。
6)严禁在坝袋上使用尖锐、锋利工具,防止损坏坝袋,形成危害。
7)在坝袋上保洁作业至少需两人以上,互相照应,协调一致,严禁在坝袋上嬉戏、打闹,确保安全。
8)在坝前平台保洁时,坝袋上必须有人观察水情和周边其他情况变
化,确保坝前平台上人员作业安全。
5.5 河道保洁防护用品、工具和材料管理
5.5.1保洁完成后,船只要停放在指定地点,船舱与甲板要清理干净,确保船只安全稳固,防止船舱与甲板的污物二次污染。
5.5.2保洁完成后,保洁防护用品和工具要整齐摆放到指定地点,对各种设施做好看护工作,防止丢失和损坏。
5.5.3保洁防护用品和工具要定期进行性能检查,确保性能良好,正常使用。
5.5.4保洁作业需要的各种油类、酸类应放在指定的场所定置管理,并由专人负责,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5.6 河道保洁作业时间安排
5.6.1根据季节变化的影响,河道保洁工作分一般和特殊两个保洁期。
1)一般保洁期为每年4月1日——10月31日,在此期间,泵站工作实行“双人双岗工作制”,分主次岗,主岗上班时间为早8时——次日8时。
每日进行两次(第一次早8时、第二次16时30分)卫生清理工作,同时要做到8小时(早8时——中午12时、下午14时30分——16时30分,也是次岗人员上班时间)动态保洁(领导另有安排除外)。
2)特殊保洁期为每年11月1日——次年3月31日,在此期间,不设次岗,但泵站长要组织人员按要求对河道清水平台定期清理(领导另有安排除外)。
5.7 河道保洁效果的具体要求
5.7.1水域水面
5.7.1.1每100m2水域水面不得露出大于1m2范围的水草。
5.7.1.2水域水面不得有动物尸体、大型树枝等漂浮物。
5.7.1.3每100m2水域水面不得有面积大于1m2的零星漂浮物(雨天除外)。
5.7.2 坝袋和坝前平台
5.7.2.1坝袋结碱面积总计不得大于10 m2。
5.7.2.2坝袋前平台保持干净,不得有垃圾堆积物。
5.7.3消力池
5.7.3.1消力池内不得有大于整体相连形成1m2范围的垃圾或水草。
5.7.4 亲水平台
5.7.4.1不得有明显的垃圾废弃物,如动物粪便、树枝等。
5.7.4.2在桥涵下、观礼台下和步行台阶下不得有大便、垃圾等。
5.7.5 垃圾堆放:垃圾上岸后按指定地点堆放。
5.7.6保洁船内的垃圾要及时卸载、清理,预防造成二次污染。
5.7.7 每次保洁工作结束,应将收集的全部垃圾送达指定地点存放,做到日产日清,橡胶坝管理站要安排保洁车辆及时清运,不得影响市容市貌和造成空气污染。
5.8 特殊情况下河道保洁要求
5.8.1发现河道内有淹病死动物时,及时进行打捞,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若发现疑似染疫,应立即向市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报告。
5.8.2水草生长旺盛或雨后保洁遇工作量大时,由泵站长牵头,泵站人员要全员到岗协作配合,凝聚力量在规定时间内清理淤积在河道中的垃圾、废弃漂浮物、杂草、障碍物等,确保河道畅通,河岸干净整洁。
5.8.3发生诸如藻类暴发、油类等污染物污染河道水域等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5.9 河道保洁执法监督
5.9.1执法监督要按照“源头防控、过程管控、全程监控”的原则。
5.9.2水政监察大队依法对在河道范围内乱堆、乱倒、乱弃污物等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查处。
5.9.3打击在河道内乱堆、乱倒、乱弃等危害河道安全、堤防安全、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河道保洁工作顺利进行。
5.10 河道保洁宣传教育
5.10.1要注重宣传报道。
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电台等新闻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报道,挖掘新闻线索、推介先进典型,深入报道,大力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河道保洁工作的良好氛围。
5.10.2开展志愿者活动。
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河道保洁志愿者行动,宣传参与河道保洁工作先进典型,倡导群众共同参与河道保洁工作。
5.11 监督考核
5.11.1水政监察大队要把每次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公布,年终进行统计、统计结果要以正式文件发布。
5.11.2 橡胶坝管理站要依据河道保洁的年终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对泵站及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认定。
6 报告与记录
表1给出了执行本制度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表1 报告与记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记录样式
表A.1橡胶坝工作日志
表A.2河道卫生检查记录表
检查部门:检查责任人:年月日[ 年号] 第号
8A Unit2 School life单元测试卷
表A.3河道卫生检查年度统计表
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D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