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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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Aug .,2009第4期(总第160期)

JO URNAL O F THE CENTRAL I NST I TUTE O F S OC I AL I S M NO.4(Gel .160)

收稿日期:2009-03-23

作者简介:梅晓山,男,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王淑华,女,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教研室主任,教授。

浅谈如何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

梅晓山1

,王淑华

2

(1,2.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2)

摘 要:民主党派作为人民政协的重要界别,具有不同于其他界别的显著特点和优势。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需要处理好委员个人与界别团体的关系、代表本界别利益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关系、借鉴吸收与开拓创新的关系、人民政协提供环境与民主党派提高参政能力的关系。关键词:民主党派;人民政协;界别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19(2009)04-0015-04

界别作为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是人民政协区别

于我国其他重要政治组织的基本特征,也是人民政协的特色和优势。界别特色是人民政协自身发挥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作用的社会基础,界别特点和优势发挥得越充分,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作用体现得就越充分,围绕主题履行职能的工作就越活跃,人民政协事业的长足发展也将更加充满活力。2006年,中共中

央发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根据界别的特点和要求开

展活动,充分调动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认真探索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如何紧扣界别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界别工作,使界别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界别活动更加活跃,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中作用的基础。

一、民主党派作为政协界别的特点、优势

我国各民主党派是政协的主要界别。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政协中的作用,首先要研究民主党派作为界别的特点,进而根据特点,充分发挥其优势。现在全国政协有34个界别,相对于政协其他各界别,民主党派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组织程度较高

提高界别组织化程度是体现政协界别特色、发挥界别作用的关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

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内在要求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际作用,决定了民主党派是和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的参政党。每个民主党派都有自己的章程、组织体系、组织发展特点,各级民主党派组织有专门的参政议政工作支持系统。与政协其他界别相比较,我国的民主党派是有明确章程约束、具有组织纪律性的一个界别。这种较高的组织性保证了民主党派有自己获取信息的组织渠道、整合参政力量的组织凝聚力、提供参政活动的经费保障、协调参政活动的组织力度,利于民主党派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二)人才资源优势明显

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都有各自协商确定的发展范围,每个党派的主体基础都相对集中和固定。由于加入民主党派的门槛较高,在许多学科颇有建树的专家学者、政府公务人员成为民主党派的中坚力量。各民主党派智力密集、人才荟萃,从民主党派协商产生的政协委员是各民主党派从专业素质到社会影响力、社会活动力都相对较高的一个群体,参政议政的意识和能力都较强。他们对本行业、本专业的情况最了解,最有发言权。民主党派中知识分子相对集中,人

16 梅晓山 王淑华:浅谈如何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2009年第4期

才资源优势明显,在行使各项职能时,有机地融入或利用有关科学文化知识,使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更加科学合理和有针对性,反映社情民意更加准确、及时和有高度。

(三)占有得天独厚的政治资源

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国多党合作制度中的政治协商形成了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内容显示出高层次性和全局性,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的重要文件;宪法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人选;关于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决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关系国家全局的一些重大问题;通报重要文件和重要情况并听取意见,以及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等。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的形式显示出规范性,主要有: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领导人举行民主协商会,就中共中央将要提出的大政方针进行协商;中共中央主要领导人根据形势需要,不定期邀请民主党派领导人举行高层次、小范围的谈心活动,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中共中央或中共中央委托有关方面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通报或交流重要情况,听取民主党派提出的政策性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除会议协商外,民主党派中央还可就国家大政方针及其他重大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书面建议。

同样,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同样显示出高层次性和全局性的特点。

随着我国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日益加强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内容不断充实,程序更加规范。因此,民主党派能够获得比其他界别更多的知情渠道,享有更多的政治权利、政治资源,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可以在人民政协工作中,更快地抓住事关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和冷点问题,提出更具有针对性、前瞻性的对策。

(四)承担的政治责任重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各民主党派作为中国政党制度的重要主体,同中共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也是实现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重要力量,承担着重大的历史使命。我国的政党制度以“合作、参与、协商为基本精神,以团结、民主、和谐为本质属性”,这种合作型的政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无论是中共还是各民主党派,都要倍加珍惜、自觉维护,在坚持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保证我国的政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共同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因此,要求民主党派在履行自身职能时,必须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自觉高举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维护中共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风浪面前明辨是非,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

(五)民主党派在人民政协中的权利得到保障

2005年中发5号文件明确规定: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在各级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其中,在换届时,政协委员不少于60%,政协常委不少于65%,政协副主席不少于50%。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中应有适当数量,在委员中应占适当比例。政协机关中要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职务。这就保证了民主党派在政协中人数居多。人员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转化为参政议政的优势。

2006年中发5号文件规定: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的作用,支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讨论协商及其履行职责的各种活动。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本党派名义发表意见的权利;尊重和保障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开展视察、提出提案、举报、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与调查和检查活动的权利;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和政协领导成员中占有较大比例;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机关中应有一定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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