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物探设计、施工、验收程序要求及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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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物探设计、施工、验收程序要求及处罚办法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寿阳亨元煤业有限公司

钻探、物探设计、施工验收程序要求及处罚办法为了更有效的保证井下各采、掘作业地点安全生产,确保各采、掘工作面防治水工作质量及效果,确保消除水害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晋能煤管字(2018)70、71号文相关精神及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要求及处罚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物探及钻探设计的编制

1、必须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已做的地面物探成果资料及井下实际情况,编制各采、掘工作面物探及钻探设计。

2、进行超前钻探、物探的掘进巷道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防治水原则。

3、对已知或地面物探异常区域要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井下探放水钻孔设计要求进行专门的物探及钻探设计。

4、井下物探及钻探设计要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和巷道掘进的实际情况针对性的进行编制,物探及钻探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实施超前物探、钻探的目的;

(2)实施超前物探、钻探作业时的危险源辨识;

(3)实施超前物探、钻探区域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的说明;

(4)超前物探及钻探现场布置、钻孔的位置、角度、孔数及各个钻孔的深度(要有附图标注说明);

(5)相关的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5、地测防治水科根据要求把即将要探测的掘进面的超前物探及钻探设计报送矿总工,矿总工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审。

6、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对该设计进行审查,不得应付了事,并填写审批意见。

7、审批签字完后,地测防治水科将该设计下发到相关业务部门,并严格遵

照执行。

二、物探及钻探设计的施工要求

1)、物探施工要求

1、物探技术员根据地测防治水科编制的各采掘工作面物探设计,在各巷道开工前对工作面进行超前物探。

2、井下掘进工作面物探采用瞬变电磁法进行探测。

3、每次超前物探前综掘区需将掘进机退出巷道迎头10米处,清理巷道迎头10米范围内的影响物探工作的金属物体。

4、物体技术员完成井下超前物探上井后及时将采集到的物探数据进行分析,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地测防治水副总工及矿总工审签。

5、地测防治水科负责将审签的物探结果以书面形式挂设在巷道内物探管理牌板上。

5、备用回采工作面巷道布置完成后,待巷道内的所有机电设备、金属物体清运完毕后,由物探技术员进行工作面瞬变电磁探测同时聘请资质单位对工作面进行工作面坑透;井下数据采集完成后进行数据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地测防治水科科长、地测防治水副总工及矿总工审签。

6、备用工作面巷道布置完成后聘请资质单位对工作面进行工作面坑透工作,形成坑透报告。

2)、钻探施工要求

1、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2、探放水队要严格按探放水设计及措施组织施工。

3、地测防治水科严格掌握工作面施工进度,在工作面到达探放水停止线前,下发停掘通知单及探放水通知单,上单一式5份,一份探放水队、一份安监处、一份掘进队组、一份调度室、一份部门留存。

4、探放水队根据探放水通知单要求的作业头面、作业班次和时间,安排探放水人员到工作面进行探放水作业,地测防治水科指派专门技术员按探放水设计要求标定钻孔方位、角度、孔深。

5、安监处根据探放水作业通知单要求的作业头面、作业班次和时间,安排安检员到工作面监督探放水作业。

6、探放水施工前,掘进队组要将工作面迎头及顶帮支护到位、浮煤清理干净、排水设备管路安装到位,经安检员确认合格后,探放水队方可进行施工。

7、探放水队必须按技术员标定的钻孔方位、角度、孔深施工探水钻孔。

8、探放水钻孔施工结束后,探放水队专人悬挂探放水标志牌在工作面迎头,并将每孔探水情况(方位、角度、孔深、孔内情况)填写在原始记录单及探放水管理牌板上,当班探放水班组长、安检员、跟班矿长、地测防治水科确认内容无误后,在原始记录单及探放水管理牌板上签字认可并移交掘进队组。

9、掘进队组根据探放水管理牌板进行掘进,班长及安检工必须班班移交探孔剩余距离、准掘距离,并在探放水管理牌板上签字。

10、允许掘进距离剩余不足时,地测防治水科必须及时向探放水队下发探放水

通知单,及时进行探放水作业。

11、严禁掘进队组超安全距离掘进。一旦有超过允许掘距离的情况发生时,安检员必须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监处、调度室、地测防治水科等单位汇报,由探放水队施工超前探钻孔。

12、备用回采工作面巷道布置完成后,由地测防治水科根据工作面物探报告及坑透报告编制工作面防第十九条地测防治水科根据物探报告对工作面下发探放水通知单,标明富水异常区域,提前疏放顶底板富水异常区积水或采空区积水。

13、探放水工程结束后要由地测防治水科、生产区队、安监处、探放水队和其它责任单位对防治水或探放水工程进行验收移交,验收不合格,不得移交。

14、探放水工程结束后,地测防治水科编制工作面探放水工作总结,对工作面富水区等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做出安全评价。

三、验收程序

1、探放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探放水地点必须悬挂探放水钻孔管理牌板,牌板内容包括地点、编号、孔号、钻孔类别、孔径、方位、倾角、孔深。

3、在钻孔验收过程中,探放水队打完钻孔退杆后,当班安全员及防治水技术员、当班掘进班组长(跟班区、队长)要及时的对该孔的孔深、方位进行验收,不合格拒绝签字,并矫正正确方位和孔深重新钻探,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钻孔的钻探。

4、地测防治水科、安监处、探放水钻孔施工队负责人、当班安全员、当班掘进班组长(跟班区队长)负责探放水孔的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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