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人力资源部风险控制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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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人力资源部风险控制工作实施细则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加强对潜在风险的识别监控,降低集团人力资源成本,实现从“事后及时检查”到“过程即时监控”、“事前有效预防”的转变,保证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国内子公司。

2 人力资源架构风险控制体系

2.1人力资源风险定义

人力资源风险是指在人力资本引进、培育、开发和人力资源预算、成本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具体指在企业招人、用人、育人、留人所有环节中,从员工应聘、入职、调配到离职,涉及个人诚信、关联企业及亲属关系回避、劳动用工、健康、信息保密、绩效考核、员工培训、成本控制等方面风险的识别和规避。

2.2风险监控小组组成

2.2.1 组长由管理中心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担任。

2.2.2 组员由人力资源部培训、薪酬、绩效等模块负责人及各大区(子公司)人事经理组成。

2.2.3 风控员由人力资源部所属各模块专员兼任,下属机构由行政人事(或综合部)经理兼任,由其协助组长开展风险监控工作。

2.3人力资源部风控小组职能

负责人力资源部管理流程、关键监控点、监控要素及量化处罚标准的拟定、实施、评估和改善,以保证风险监控体系良好运行。教育和培养员工,让风险监控意识深入每个员工心中,自觉维护体系的运行。具体分工见下表:

2.4人力资源部职能

2.4.1 核心职能:选拔、配置、开发、考核和培养公司所需各类人才,制订并实施各项薪酬福利政策及员工职业生涯计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持续长久发展。

2.4.2 主要工作职责

2.4.2.1 制度建设与管理,制定集团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流程,组织、协调、监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实。

2.4.2.2 机构管理,编制集团组织机构,制定人员岗位职责,集团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考核、轮岗与解聘管理;监督指导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核定集团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确定各机构年度人员编制计划。

2.4.2.3 人事管理,员工招聘、入职、考核、调动、离职管理;后备干部的选拔、考察、建档及培养;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管理;各类人力资源数据分析及统计。

2.4.2.4 薪酬考核,制订并监控集团薪酬成本,市场薪酬水平调研,提供决策参考依据;核算员工工资,核定子公司的工资;制订集团员工福利政策并实施。管理并组织实施集团员工的业绩考核工作。

2.4.2.5 培训发展管理,集团年度培训计划的制订与实施,监督、指导总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教育培训工作;制订集团年度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并进行管理和使用。

2.4.2.6 其他工作,制订并更新维护集团员工手册;员工满意度调查,开发沟通渠道;协调有关政府部门、保险监管机关及业内单位关系;联系高校、咨询机构,收集汇总并提供最新人力资源管理信息;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指导、协助员工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2.5 人力资源管理风险控制组织架构

注:物业管理部风险控制由物业管理部自行负责。

3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3.1 招聘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

3.1.1 招聘需求申请及审批

各部门、子公司根据年度工作规划,从编制、岗位、人员三方面进行评估,于每年年底拟订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经中心、部门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

3.1.2 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年度发展规划、岗位编制情况及各部门和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年度招聘计划。

3.1.3 日常招聘由各部门和子公司根据年度规划实施情况,提出员工需求申请。以OA形式递交"部门拟聘新员工申请表",招聘原因、职责范围和资历要求,并

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3.1.4 招聘流程(见附件一)

3.1.

4.1 招聘渠道选择

3.1.

4.1.1 内部调整、推荐

3.1.

4.1.2 人才中介机构推荐

3.1.

4.1.3 参加招聘会

3.1.

4.1.4 报纸杂志刊登招聘广告

3.1.

4.1.5 网络信息发布与查询

3.1.

4.1.6 用人部门可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情况选择招聘渠道。

3.1.

4.2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收集、分类、归档,按照所需岗位的职位描述做初步筛选。

3.1.

4.3 拟选人员一般需要经过2~3次测试,面谈与测试步骤如下:

3.1.

4.4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的测试,包括笔试、外语、计算机、岗位操作知识(这些项目均视岗位实际要求而定)测试和初步的面试。

3.1.

4.5 人力资源部测试通过后,用人部门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推荐意见及有关个人简历等材料,对应聘者进行二次面试和业务水平测试。

3.1.

4.6 人力资源部将“应聘登记表”转用人部门签署意见。用人部门同意聘用后,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人员,按不同的审批权限进行录用批准。

3.1.

4.7 确定录用员工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到规定医院对规定项目进行体检。

3.1.

4.8 对经理及以上职位的应聘人员,应在面试时要求其提供工作证明人,必要时还需做背景调查,并将背景调查报告记录在应聘人员登记表上。

3.1.5 人员录用审批权限

3.1.5.1 集团部门经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人,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录用由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部门、中心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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