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学习部日常工作规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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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学习部日常工作规范如下:

一、工作态度

1. 学习部会议,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提前请假;

2. 不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不断改进和完善部内各项工作;

3.做好工作计划,把握好工作重点;

4.认真完成部内分配的每一项工作;

二、例会纪律:

1.每次例会都要在会前考勤,并统计归档;

2.开会时手机一律关机或改成振动;

3.在会议做到积极发言,勇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日常会议:部长让相关负责人组织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含会议日期,地点,内容提要,出席情况)于三日内到秘书处存档(查来的资料是这么写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到会者必须带笔记本,并作好会议记录。参加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会议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对因未能及时传达而造成不良影响者,则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团委、学生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会议纪录进行检查。

四.大型活动必须报团委书记及学生会常委审批,并提交工作方案,

未申报或活动中出现失误,将视情况给予负责人通报批评,完成良好者给予通报表扬。

五、活动经费一律经团委书记统一管理和审批。活动之前必须作好书面经费预算交院学工组及秘书处备案。团委经费由团委副书记统一管理,学生会经费、财物由秘书处统一管理。财物持有人须对院财物保管并作必要的使用记录,期末交秘书处备案。

六、对上级布置的工作要认真完成,不得推卸,除了特殊情况,负责人要如实反映开展活动中遇到的情况。

七、有义务协助其它部门完成工作,但不得越权和滥用职权,因越权和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批评、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班级学生干部由各院学生工作组、政治辅导员、团委、学生会、班主任具体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院党委。

八、学生干部需带头遵守校纪校规以及本学院制定的各种规定,反对不文明行为,带头进行宿舍建设,如有违反者,将视情况加重处罚。

九、惩处办法

1.学年内受院级处分者给予部内通报批评,受校级处分者取消成员资格。

2. 消极工作,态度不积极,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学习部声誉者取消成员资格。

3.开会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开会迟到三次以上;无故拖延工作,无故缺席部内重大会议、重大活动;严重影响团队工作进度者取消成员资格。

四、奖励办法:

1.对工作认真、表现突出的成员,给予年度评优、评先优先考虑;2.对于工作创新、有想法的成员,给予年度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3. 部门内对各成员建立奖惩档案,学年末上交学院。

4.学院结合每年的“评选优干”、综合测评工作管理考核各级干部,其奖、惩情况载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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